人民政府政务范文

2022-06-05

第一篇:人民政府政务范文

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年度政务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务服务中心:

今年,我xx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中心的指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全县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以建好政务服务中心为抓手,以创建“满意中心”活动为载体,以“两集中、两到位”为重点,着力在“领导重视”、“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业务办理”、效能监察、招标投标、乡镇便民服务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办事效率不断提高,中心形象不断提升。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xx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20**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达市政务[2009]1号)文件要求自查,总得分107.5分。现将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一)领导有力、措施到位。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成立了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视察、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从财力、人力、行政上大力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除中心的日常运转经费外,今年4月份投资100余万元建成了效能电子监察、行政审批和视频监控三大系统并运行,扩建工作台面28米,按照月考核情况为窗口工作人员发放了200元/人.月的工作补贴,县委、县政府还从生活上关心窗口工作人员,增加年终评优指标,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政务服务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20**年县级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开江委发[2008]9号文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了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其分值占部门年度目标总分值的5%,并占全县综合目标分值1.5%。

二、全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

(一)认真调研、出台文件。县委、县政府为规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部门审批职能进行了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开江府[2008]4号)、《关于县级行政机关及政法机关编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开江编[2007]19号)、《关于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设置行政审批股的通知》(开编委[2008]30号)等文件,并召开了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动员大会。各部门按照要求迅速行动,出台了“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二)整合迅速、入驻到位。按照文件要求,43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

一、并一建

一、挂牌三种类型整合,并结合本部门审批职能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克服自身困难,落实解决措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调整内设机构,明确人员分工,成立了行政审批股,7月20日部门行政审批股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11月20日前已规范落实到位。目前已有23个部门在中心设立独立窗口,其余20个部门归并综合窗口。内部机构调整前涉及行政审批的股室共有116个,调整后现涉及行政审批股室43个。

(三)场地建设规范有效。今年年初撤消了交通运管办事大厅、建设报件大厅、土地交易中心等,全县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由窗口开具票据,服务对象到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窗口缴纳。我县已拟定重建一栋政务大楼,2009年4月前制定完善大楼规划方案,预计2010年投入使用。届时将所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全部纳入政务中心,在此之前选租一处场地作为公共服务类大厅,将招投标、中介、人才交流及其他服务事项等纳入服务大厅办理。

三、并联审批全面推行

我中心建立了重点企业政务服务联系制度和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同步参与的并联审批机制,积极主动为重点企业搞好服务,开通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并联审批。

(一)制定了方案,县上出台了《关于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08]312号),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由县发改委牵头,责任人为发改委审批股股长,联办单位由建设、国土、安监、质检、环保、经委、水利等部门组成。政务服务中心出台了联办件办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并联审批相关制度,其中企业登记注册由县工商局牵头,责任人为工商局审批股股长,联办单位由公安、地税、国税、质监、卫生等部门组成。大力实施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二)增设专区、提速增效。我中心按服务功能对部门窗口进行了调整,专门设置了并联审批项目专区,中心将并联审批涉及到的部门调整到并联审批专区,安排专人到专区从事并联审批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受理,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批、资源共享”,方便了群众办事、减少了部门摩擦、提高了行政效率,为增强xx县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改善做出了杰出贡献。

四、业务办理

我中心全年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接受群众各类咨询300余次,为企业全程代办服务68次,节假日预约服务600余次,提供上门零距离服务100余次;优化审批流程215项,精简合并审批环节170个,平均压缩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1863件,其中即办接22304件,承诺件9559件(并联审批22件),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审批提速97.94 %,满意率100%。

五、效能监察

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效能办等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效能办对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实行了日通报制,群众评价率及满意率皆为100%,全年未出现超时办结的情况,无违纪被行政效能监察通报现象,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未发生一例投诉,效能监察工作切实有效。

六、其他方面完成情况

(一)招投标工作进展有序。

已建立比选场所,无违规操作现象。20**年10月22日,在县公安局召开了全县招投标监督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建清xx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杜勇就该项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县纪委常委王锡平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招投标相关法律以及工作运行程序,为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乡镇便民服务站便民为民。 我县三级政务网络已基本建立,全县已建立了任市镇和回龙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并建立了新康社区、和平社区、回龙社区和花朝门、凉风垭、红旗桥,万年庙、观音阁、黄瓜店、高潮坝、龙王沟、锁口庙、保和寨、赵家坪、乐园等15个便民服务站,,村、社区指定了专人代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实现了群众办事不出村,为下一步拓展三级服务网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信息报送及获奖情况。

中心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根据考勤发布周通报,每月将政务动态、业务办理情况、中心工作人员考核情况编定成《政务中心简报》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送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进行信息交流。我县20**年实施并联审批经验和上门服务被市电视台媒体作为先进典型经验报道;畅通绿色通道做法被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采用通报,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效率被达州12月27日达州日报采用报道。

第二篇: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高度来抓,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优质服务为主导,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各项管理,深入推进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促进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为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11月份,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33061件,注册企业528户,做到了无投诉、无纠纷、无错办。1-11月份我县共主动公开信息29055条,信息发布量位居全市各县区之首。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切实强化服务意识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马上办”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作风建设。一是严肃纪律抓养成。针对窗口单位人中组成多元化的特点,严格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值班及巡查制度,加强现场管理,推行文明用语,开展热情服务、亲情服务、延时服务和跟踪服务。二是健全制度抓规范。中心结合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各个岗位的职责、行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标准,行政审批工作通用流程,工作期间八不准、八禁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十二规定等。还利用技术手段屏蔽网上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三是利用警示抓反思。针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安徽台公共频道播放暗访发现的一些市级、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观看,接受警示教育,认清其危害。四是开展讨论抓提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马上办”活动中,组织开展了专题作风建设大讨论,充分肯定在作风建设上取得的成效,广泛排查易曝光点,深刻剖析原因、认清危害。五是运用活动抓深化。举办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开展了党员干部集体晒承诺、窗口服务提质赛“四零”等活动,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正确对待媒体监督、群众监督,自觉抓好作风纪律养成,把遵守规章制度当成一种自觉养成与习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督查调度,继续深化政务公开

1、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旬监测提醒、月通报点评、季调度推进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坚持旬监测制度,尤其是到每月下旬,对信息发布明显与履行职责不对称的单位、信息发布量明显偏少的单位、零公开的单位进行电话或短信督促提醒,既有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分管领导或信息工作人员的提醒督促,也有主要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人的提醒督促。每月坚持对上月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点评,表扬突出的,批评落后的。每季度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分管负责人与信息工作人员会议,通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季度的工作任务。

2、多措推进重点领域工作落实。一是开展分类培训。政务公开办制作ppt课件,逐个栏目讲解提示公开内容的要素支撑,帮助信息发布人员准确理解栏目内容,提供部分公用栏目内容参考模版。二是组织辅导答疑。针对一些单位在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政务公开办公室在qq工作群中进行认真辅导,进行面对面的个别讲解,认真解难答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网上监测督促。政务公开办人员在规定完成时限内,及时监测信息发布及栏目内容更新情况。四是强化责任追究。采取集体约谈单位领导进行问题督办的措施,对落实全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部署信息发布工作行动缓慢的单位进行集体约谈,指出问题症结,指导改进工作方法,并提出明确要求,限时完成栏目调整及内容更新,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绩效。 (三)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1、抓好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工作。自2013年10月启动标准化工作以来,组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1个部门完成了361个审批项目标准的制定工作。对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完成了554项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编制工作,其中包括:24项服务通用基础标准、121项服务保障标准、387项服务提供标准、22项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形成了以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为基础,以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以保障标准与评价改进标准为支持的、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自8月初省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之后,我们又制定了窗口工作标准和服务礼仪标准。2014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着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工作。为助推工业强县战略,服务第一重点工程建设,中心组织编写了《XX县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指南》,为服务企业列清单。一是起草《关于优化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的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审批工作流程图,分别是《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图》、《XX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图》、《XX县一般工业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三是明确工业项目审批工作标准。主要包括工业项目注册及工业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审批工作项目标准,明确了工业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项目名称、依据、所需提供的材料、收费的标准和依据、服务流程、办事时限等。四是编写了有限公司设立服务指南。对工业项目注册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提供了范本等。

3、认真做好精简清理审批项目。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法制办、编办、市场监管局、县效能办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对我县2013年保留的审批项目,及去年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取消等涉及县有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经过反复征求部门意见,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综合甄别,个别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讨论,再由法制办、编办、市场监管局、效能办进行讨论,参照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分类方法,我们最终形成了保留112项、转变59项、转报29项、暂免4项、冻结9项、取消2项,保留审批项目占所有审批项目的52.09%,已提请县政府研究。

4、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安装“一机双屏”,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在全县工业项目巡查调度测评的24个单位中,由年初的位居中游11名,逐步提升到第2名。在今年县人大对中心的评议中,优秀14票,满意3票,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下步打算

1、积极推进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我们打算在推进审批系统建设中,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企业注册一表制系统、统一收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利用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与审批行为的逐步规范。

2、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的形象。中心拟在新中心投入使用之后,积极推进人员服装统一,参照市中心及邻县中心的做法,统一人员服装。同时,加强服务礼仪培训,提升形象和精神面貌。

3、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打实,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共监管、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决算等重点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三篇: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遂政务„2009‟1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吕佑平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王选择政务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

张华林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罗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梁国庆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

胡腾政务服务中心网管中心主任

侯晓辉政务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主任

杜加兵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副科长

苏荣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呼叫中心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组、督查组。其主要职责区分如下:

(一)工作协调组

组长:王选择政务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

成员:罗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侯晓辉政务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主任

苏荣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呼叫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2、负责作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横向联系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市直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和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督查组

组长:张华林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梁国庆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

胡腾政务服务中心网管中心主任

杜加兵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副科长

工作职责:

1、督促、指导、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开展和落实情况。

2、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及时将督查情况整理后送工作协调组,并配合完成相关文字材料。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活动内容

1、切实抓好工作结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督查检查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中广泛开展“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主题活动,进一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带头参与机关环境治理,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2、大力加强宣传造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主人翁”精神,视机关为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洁美家园、优美机关。

3、广泛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围绕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身体力行节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注重工作行为,严格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树立廉政高效的机关形象。

4、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要求做好“三美、六不”活动:创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

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积极参与环保公益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有利于治理生态环境、美化办公区和住宅区环境等公益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所在单位和联系的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当地开展的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奋斗目标而作出的战略决策。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顺利开展。

2、扎实推进。教育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开展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活动纳入议程,采取措施,快速行动,有效推进。要选准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3、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机关的简报、杂志、网络等宣传阵地,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形成人人争做树新风、保环境、爱家乡的宣传员、保洁员和监

督员的良好氛围,充分营造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的舆论环境。

五、具体任务和工作时限

(一)具体任务

1、彻底整治政务服务中心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

2、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热情工作,乐于奉献,廉政、节约的良好习惯。

3、帮助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的希望社区整治环境卫生、协助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

(二)工作时限

1、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内部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在6月30日前完成。

2、帮助社区的综合整治,按要求积极参加、配合和经费支持。

(三)工作经费

所需工作经费由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藏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服务中心是***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三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 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二) 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三) 对全??各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对政务服务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四条 ??政府向社会公告的??级各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都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暂不具备条件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须报经??政府批准。

第五条 已经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

第六条 各部门需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及时报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并提出意见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各部门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应依法制定相应的办事流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审核、批准权限。

第八条 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都应实行“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公开。

第九条:??监察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

第三章 窗口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窗口工作实际需要向??政务服务中心遣常驻工作人员(统称“窗口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规定派遣,并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编人员身份。

第十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定期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派员顶岗工作时,应事前征得??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和发放渠道不变。窗口工作人员的临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期间的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其中年度考核意见应作为派出部门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对各窗口的年度考核意见,作为??政府对其所在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第十九条 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品德:是否热爱本职岗位,是否信守职业道德;

(二)业务技能:是否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应履行的审批和服务手续;

(四)服务态度:是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是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五)遵纪守法: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是否秉公审批、不徇私情。

第二十条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二)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金融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

(四)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要求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得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不得占用服务对象的通讯、交通工具;

(七)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中介活动。

第二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要求派遣部门及时调换。

第四章 审批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需要,在办公服务窗口使用审批专用章。

第二十三条 审批专用章的启用、变更和废止由各部门决定,并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审批专用章的统一规格为直径为4.0cm的圆型印章,字样为:“甘孜藏族自治??×××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藏、汉文两种文字,字体为宋体。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及时提出批评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服务窗口之外另行受理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过错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给予行政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调离窗口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监察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投诉窗口,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各部门及其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违规违

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并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经??政府批准,??级有关部门单独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服务大厅,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可以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实施意见。

第五篇:宝鸡市人民政府政务督办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迸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围绕"四市"建设目标狠抓落实的意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政府,确保政令畅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务 本规定所称督办工作,是指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属督办工作范围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使之得到及时有效地实施和落实。

第三条 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慎重地研究和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对列人督办的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效果。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公文、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办工作网络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督办室承担。

各县区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专门的督办机构,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办督办事项的科室,具体负责本县区、本部门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各级政府督办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抓

落实中的推动、反馈、监督和协调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为契机,在全市建立纵横通达、运转灵便、快捷高效的督办工作网络。

各级督办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地催报检查。在决策作出后,针对决策落实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深入抓落实的措施。

第五条 督办工作的范围:

(一)市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三)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有关重要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四)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办理情况;

(五)重点建设项目和办实事项目;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七)新闻媒体对我市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批评和建议;

(八)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六条 督办工作程序:

(一)对本规定第五务所列督办事项,由督办工作机构提

出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列入督办范围。

(二)凡经领导审批列入督办的事项,均应分别登记编号,并按照督办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批办意见,填写《督办单》,以督办函发出,附上原件或复印件转有关单位办理。

(三)凡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先指定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与有关单位共同办理,并由主办单位负责起草"办结报告"。如有需要协调的问题,督办工作机构应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四)对不宜转交其他单位查办的事项,由督办工作机构直接办理,或以督办工作机构为主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五)督办函件发出后,督办工作机构要及时询问,了解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 督办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按期办结并报送办理落实结果;对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应在一个月内报告办理落实结果;对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结果,要根据批示时限要求,一事一报;对一些重要查办事项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情况,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及难以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报告进展情况。

第八条 健全和完善督办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抓落实责任制。市政府实行由市长负总

责,副市长按照分工对会议决定事项具体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承办责任人的抓落实责任制。每年初,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计委、人事局、统计局、监察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分解立项,提出完成目标、任务、时限、基本要求、项目责任人的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实施。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对主管各口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制定落实考评办法,经市长同意后下达实施,秘书长、副秘书长具体协调,抓好落实工作,承办责任人组织承办单位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报主管副市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对每项重要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到县区、部门分管领导人、责任科室和岗位责任人,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各部门、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领导成员抓落实责任制度,形成多层次抓落实的目标体系和岗位责任制。

(二)督促检查制度。对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任务,要加强督促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速度;要强化督办重点,把督办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未落实的问题和环节上;要加强督办反馈,做到一事一办,一事一查,一督一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狠抓督办落实,对各个部门、各县区完成主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要跟踪督办,深入实际,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必要时

可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跟踪报道,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人限期解决。

(三)定期报告制度。对市政府重要公文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要经常深入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督办专报制度。督办专报的内容包括:

l、市政府决策下达后,本级政府和单位的部署安排及抓落实的具体行动;

2、决策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情况;

3、决策落实的进展动态、措施办法和成绩经验,以及决策落实中遇到的闲难、矛盾、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督办专报要以承办机关名义上报交办机关,并使用本机关正式公函,标明发文序号,按规定打印报送。

(四)公开通报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市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以及逾期未按规定报告落实情况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以《督办报告》向市政府领导进行报告,同时以《宝政督办通报》定期或不定期向全市进行通报。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

(五)考评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市政府年终对抓落实工作进行全面评议,对督办落实

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敷衍推诿、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办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l月11日市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督办工作规定>的通知》(宝政发[199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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