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表
医疗广告审查表
附件2: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
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受理号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申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臵、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核准后,本文书一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第二篇: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为防止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广大患者,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执业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淫秽、迷信、荒诞;贬低他人;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拟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均应先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再向山东省卫生厅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审查合格的,由山东省卫生厅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拟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医疗机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距校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
(二)医疗机构申请前3个月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不良记录;
(三)医疗机构一年内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行政处罚3次(含3次)以上的,在最后一次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申请;
(四)医疗机构受到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处理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但必须同时满足前述三个条件;
(五)《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期或变更医疗广告相关内容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并符合上述条件。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均属于非法医疗广告。
第三篇: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审查证明(报)
附件1: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09]号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申请日期:2009年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吴天平医疗机构(盖章)
2009年8月12日
(注:埴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埴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
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第四篇: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附件2: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
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申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
广告提供页面样件。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核准后,本文书一
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第五篇:广告审查证明
广告审查证明当中需要一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想请问一下这个文件是医院自己去办还是由广告公司帮其搞定呢?谢谢还有说是自己去办,要花钱啊,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保定现代女子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036453130602310635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陈金祥
医疗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199号
所有制形式私人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接诊时间8:00-22:00
床位数40张联系电话3053609
广告发布
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户外广告时长(影视、声音)5秒
审查结论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7
5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2月9日至2008年02月9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冀医广第02-9-62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山东省卫生厅提出,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决定撤销1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山东省卫生厅近日撤销了12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这12家机构是:青岛肛泰肛肠医院、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青岛市北博士(医学美容)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淄博世纪长城医院、烟台新安总医院、聊城王令喜中医医院、德州交通医院、青岛民建医院、青岛京北安氏医院、淄博丽人医院和淄博康明眼科医院。
因为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山东省卫生厅决定撤销他们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保定现代女子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036453130602310635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陈金祥
医疗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199号
所有制形式私人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接诊时间8:00-22:00
床位数40张联系电话3053609
广告发布
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户外广告时长(影视、声音)5秒
审查结论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75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07年02月9日至2008年02月9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冀医广第02-9-62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山东省卫生厅提出,这些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决定撤销1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山东省卫生厅近日撤销了12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