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策略

2023-05-27

第一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策略

加强烟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策略研究

2012-5-10 8:35 张文英

摘要: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对未来总体经营规划的整体安排,是将企业的资源配置与决策目标以全面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使之得以实现企业的内部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本文主要分析了烟草企业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烟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策略,以期对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所裨益。

关键词:烟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策略

1.前言

所谓全面预算管理,是指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预算体系所组成的系统,是依照企业的资源配置以及决策目标以预算手段加以量化,下达于企业的各部门中,各个部门根据预算编制实施预算要求,最终达到企业优化管理的目的。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较为先进的管理模式,在各大烟草企业中广泛应用,但是,由于烟草企业对全面预算管理缺乏系统的认识,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存在诸多问题,有鉴于此,烟草企业应结合现阶段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的开展现状,对全面预算管理进行系统性研究。

2.烟草企业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烟草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已有好几个年头,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对于加强烟草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有重要作用。然而,全面预算管理对烟草企业的管理作出贡献的同时,其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2.1企业对预算定位的把握不准确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虽然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制定了发展计划,但是由于企业的领导层不重视或者是企业管理体制存在弊端,使得企业自上而下都缺乏对全面预算内涵的了解,企业的发展规划缺乏长远战略意识,缺乏创新性,过分形式化及官僚化,虽然部分规划描述为远大的、宏伟的战略目标,然而,事实这些目标如同空喊口号,缺乏实践性。同时,由于受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主要是实现税利目标的考核)的限制,烟草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只注重短期活动,预算管理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严重,企业的资源配置、管理模式、目标实践以及经营活动等都缺乏有意义的指导,使得企业所制定的预算目标过于片面,预算的可操作性低。

2.2缺乏科学高效的预算组织

预算组织以及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主体,很多烟草企业认为预算管理工作是财务部门的职责,因而将预算的编制甚至是监控都交与财务部门管理,没有建立专门的企业预算组织。然而,由于全面预算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发展环节,包括成本预算、销售预测、现金流量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合作才得以完成。财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管理时只由经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审批小组,这样的审批小组缺乏对预算数据来源的了解,所制定的预算编制存在较的片面性,使得企业的预算目标缺乏权威性,全面预算管理难以真正开展。

2.3预算的编制过程不规范

从目前情况看,企业的预算编制一般是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各个单位及各个部门再根据具体情况开始预算编制工作,而上级部门下发通知一般是在11月份左右利税指标以及生产经营任务确定之后,在元月到2月份之间对预算进行审核,预算的编制时间加起来不到一个月。然而全面预算管理的范围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一个月时间较短,使得各个部门之间缺乏详尽的沟通,使很多预算细节缺乏考虑,多数数据都是由部门的管理人员根据当年的情况确定的,使得预算不尽合理,存在较大的片面性。此外,各个部门在对预算进行编制时都会留有余地,又由于时间紧迫,上级部门在汇总审核时也无法逐一核对,在此情况下编制的预算难以发挥约束力。

2.4全面预算管理执行不力

从目前情况来看,多数烟草企业在执行预算计划过程中,缺乏对企业预算执行流程的控制,使预算管理形同虚设。由于所依据的预算管理手段、方法以及模式不科学,很多烟草企业只能对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事后管理,但是这个时候问题已经形成,发生损失已成定局,事后控制只能在损失的基础上对下的预算编制进行调整。同时,很多烟草企业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监督体系,在将预算指标下达给各个部门后,部门间的权责权限不明确,使得预算指标缺乏约束力,预算管理效果大打折扣。

3.加强烟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策略

3.1以目标管理为企业战略导向

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必须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的发展战略导向是全面预算管理的灵魂,如果没有发展战略指导,企业的预算管理就失去方向,失去其存在的意义。烟草企业应建立发展战略研究体系,成立企业战略研究部门。烟草企业战略研究部门要分析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包括国家的相关政策、国际竞争对手情况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并根据竞争环境的分析结果制定企业产品的研发、销售、企业的投、融资策略以及中、长期发展目标。企业的决策层根据战略研究部门的研究数据制定企业的预算目标,这样的预算目标更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及前瞻性。

3.2建立预算定额标准体系

预算定额标准具体是指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落实各单位、部门或岗位经济责任,由行业或企业统一规定、涉及行业企业重要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各类量、价、金额和比率标准。

预算定额标准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实物数量、业务量或作业量、货币金额、工作时间以及比率等,其中,实物数量标准包括总量(如装卸量、运输量等)和单位量;货币金额标准包括总额标准(如业务招待费总额等)、单位金额或单价(如万支卷烟物流费用、人均办公费用、物资采购价格标准等)。烟草企业应逐步建立与业务管理相结合,全面覆盖实物消耗、能源消耗、人力成本以及费用开支、资产占用等方面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提升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按照行业全面预算管理上水平的要求,统一制订并严格执行重要预算项目的定额标准;同时参照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及行业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有效管理和应用各项预算定额标准。

3.3建立适合烟草企业的预算组织

烟草企业的预算组织是以企业的组织结构为基础建立的,其是企业预算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础。烟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预算组织体系的基础上。烟草企业应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以及核算部门。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要对企业的预算编制进行审核,对预算执行进行

监督,审核结果以及执行情况反馈给决策层,与决策层对预算进行调整;核算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对近年来企业的预算进行汇总、分析,为预算编制提供基础数据。

3.4完善预算编制工作

烟草企业的预算编制工作不是闭门造车的过程,而是不断沟通、协调的过程。预算编制应采用“上下结合”的方法,上级下达预算编制通知、布置预算工作,上级要与下级充分沟通,使下级能够充分理解目标。各个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主动与领导、同事进行沟通,收集足够的信息。各个部门在汇总预算时,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分析部门所上报的预算资料。预算目标自上而下下达,预算编制自下而上汇总分析,体现目标的具体落实,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相互沟通、相互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

3.5建立企业内部约束体系

预算的有效执行离不开监督。建立规范化、科学化、高效运作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是烟草企业顺利、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圆满实现预算指标的重要前提。烟草企业应依据企业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

一、创建和谐烟草的目标,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建立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系统,以加强对烟草企业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管理。

3.6建立健全信息化预算系统

烟草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应该建立科学、严密的预算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标指标的实时分析,有针对性的进行预算执行控制。将各预算单位、各项对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及时评价各预算单位执行情况。全面落实预算硬约束管理要求,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预算审批管理程序,加强预算审核,提高预算执行力。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化预算系统以加强企业的预算管理,充分发挥成本费用在企业管理中的管控作用,更有效、合理地配置企业各项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依据烟草企业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相关者(消费者、烟农、政府)利益最大化(实现烟叶增产、烟农增收、财政增效)目标,整合企业的资本预算及经营预算,全面提升企业的预算管理水平。

烟草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烟草企业应从以目标管理为企业战略导向、建立适合烟草企业的预算组织、预算系统、完善预算编制工作以及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等方面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志宏.浅析全面预算管理在烟草行业中的应用[J]中国商界.2009,(12).

[2]王昆.烟草商业企业预算管理探讨[J]湖南烟草.2009,(S1).

[3]丁娜.浅析烟草行业全面预算管理[J]商业文化.2011,(11).

[4]赵俊伦.浅析烟草公司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1,(10).

第二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

-1-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2-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实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

本行统一管理全行的流动性,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确保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

本行着力提升风险计量水平,开发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计量技术,推广应用国际先进银行业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实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五)动态适应性调整

持续不断地检查和评估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及其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以确保风险管理与本行业务发展战略等相一致。

(六)循序渐进

本办法立足于本行风险管理现状,提出了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目标和前瞻性要求,是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本行将逐步实现本办法的要求。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五条

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架构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是风险管理所有构成要素的基础。

-3- 第六条 风险管理文化包含了道德和行为准则以及它们的沟通和强化方式,通过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管理行为等表现出来,本行致力于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和传播。

第七条 风险容忍度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本行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描述风险容忍度。

第八条 风险管理战略是本行为了实现经营发展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风险管理目标、措施等,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并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实施动态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十条 董事会按本行《章程》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本行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一条 监事会按本行《章程》和有关监管指引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本行《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审核和修订本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政策等,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 -4-理战略,制订风险管理的程序和规程,管理本行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本行行长进行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本行《章程》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本行设立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 本行各部门、各级机构均应在全面风险管理中承担相应职责,主要包括:传播本行风险管理理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明确员工在风险管理中承担的职责等。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按本行《章程》规定履行其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对本行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

第三章 目标管理

第十八条 目标设定是风险管理的前提。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行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

第十九条 战略目标与公司使命、愿景和宗旨相一致,是设定相关目标及其子目标的导向。

第二十条 经营目标是本行战略目标的具体反映,关注于本

-5- 行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保证本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报告目标应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客户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本行建立包括风险报告制度在内的报告工作制度体系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合规目标应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本行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并确保支持本行经营目标和报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风险管理流程

第二十三条 风险管理流程是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控制、风险监测与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应能贯彻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与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相匹配。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识别是指对影响本行各类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或因素予以全面识别,鉴定风险的性质,进行系统分类并查找出风险原因的过程。

第二十五条 风险度量是指在通过风险识别确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对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出现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度量的过程。风险度量通常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度量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成本与收益,针对不同风险特性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采取措施并有效实施的过程。常见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规避、 -6-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

第二十七条

风险监测是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和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质量与效果的过程。

第二十八条 风险报告是指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风险报告,遵循报告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 在引进或采取新的产品、业务、程序和系统时,应对其实施风险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

第五章 信用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三十一条 本行对产品与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同时关注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防范其他风险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包括: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交易方式等,本行各级机构应高度重视资产与业务中信用风险在上述维度的集中情况。

-7- 第三十三条 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信贷资产、信用担保、贷款承诺、衍生产品交易、结算交易等业务。

第三十四条

本行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单一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本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等。

第三十五条 本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内部评级初级法的基础上,力争使用高级法来计量信用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本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计量方法进行补充。同时,本行重视定性评价在信用风险度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本行定期对已评定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复查,当条件改变时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第三十七条 本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和统一授信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行对信用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涵盖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产品、以及本行各级机构等多维度的限额指标。

第三十九条 本行不断完善信贷管理流程,实现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等职能的分离。

第四十条

本行建立信用风险监测程序,对单个债务人或交 -8-易对手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投资组合进行整体监测,防止风险在国别、行业、区域、产品等维度上的过度集中。

第四十一条 本行应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信用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信用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信用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四十二条 本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本行信用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本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六章 市场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行致力于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市场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 本行明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调整程序。根据不同账户的性质和特点,本行采取不同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控制和监测方法。

第四十五条 本行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的性质和类别。同时,关注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第四十六条 引发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因素、汇率因素(包括黄金)、股票价格因素、商品价格因素等。

-9- 第四十七条 本行应选用适当的方法度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银行账户中的可供出售类资产进行定期估值,逐步实现对交易账户的逐日评估。

第四十八条 市场风险的常用计量方法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

第四十九条 本行逐步开发和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价值,合理选择、定期审查和调整模型技术,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进行量化估计。同时,本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五十条 本行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更新限额。

第五十一条 本行采取市场风险对冲手段,在综合考虑对冲成本和收益情况下,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控制或对冲。

第五十二条 本行应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视情况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和更新。

第五十三条 本行建立市场风险监测程序,对全行总体市场风险头寸、风险水平、盈亏状况、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测。

第五十四条 本行应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 - -10定市场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等,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市场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市场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五十五条 本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本行市场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七章 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十六条

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操作风险,将操作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五十七条 本行的操作风险存在于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之中,本行对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固有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

第五十八条 操作风险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IT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

第五十九条 本行统一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统计口径,积累各类操作风险的发生频率及损失额等历史数据,不断完善内外部损失事件数据库。

第六十条

本行采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方式对操作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控制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自我评估可由各

-11- 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也可以由各级业务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自行发起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主要由外部监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本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

第六十一条 本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标准法的基础上,逐步使用高级法来计算本行操作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同时,本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六十二条 本行应明确业务及管理活动、业务流程及操作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要点,制定和适时修订相关程序和操作指南等。

第六十三条 本行应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层职责明确的审批和授权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行可将部分业务或操作环节外包给外部专业机构处理,但应制定与外包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外包有严谨的合同或服务协议。

第六十五条 本行可将购买保险以及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作为缓释操作风险的方法,但应制定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本行同时关注运用保险工具将风险转嫁到其他领域所产生的风险。

第六十六条 本行应制订控制和缓释重大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步骤,主要包括:风险控制的策略及方法、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六十七条 对关键业务或环节,本行应制订应急和业务连 - -12续方案,建立恢复服务和保证业务连续运行的备用机制,并定期检查、测试灾难恢复和业务连续机制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六十八条 本行建立操作风险监测程序,对关键操作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反映本行操作风险的暴露情况和操作风险资本的变化。

第六十九条 本行应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操作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等,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操作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操作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对即时发生或接到的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各级机构要及时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第七十条 本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本行所承担的操作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八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七十一条 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及时满足全行业务发展对流动性的需求。

第七十二条 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延期支付、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

-13- 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和衍生品交易风险等。

第七十三条 本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状况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包括监管指标和内部控制指标。

第七十四条 本行运用多种度量方法分析和预测本行当前和未来、以及在不同情景假设下本外币资金来源与运用变化趋势,持续度量本行的净融资需求。

第七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缺口、期限阶梯、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同时,本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七十六条 本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第七十七条 本行应建立本外币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系统内资金调控机制,强化大额资金运动预测预报、系统内存款和借款、系统内资金拆借和系统内备付金的管理,实现全行流动性的统一调度和流动性风险的统一管理。

第七十八条 在平衡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基础上,本行应调整和配置全行资产负债规模和期限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优化流动性储备资产规模和结构,及时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现流动性管理组合目标。

第七十九条 本行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实施融资分散化和多 - -14样化管理战略,优化本行资产负债组合。

第八十条 本行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处理流动性危机的预案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

第八十一条 本行建立流动性风险的监测程序,实现对潜在重大流动性风险的提前预警。

第八十二条 本行应建立和完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流动性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流动性风险报告。本行流动性风险报告应能反映本外币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情况。

第九章 风险管理信息与沟通

第八十三条 本行明确信息收集的范围、标准、过程,以及各部门、各级机构和人员在信息收集与加工过程中的职责,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第八十四条 本行建设覆盖各级机构、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提供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等。

第八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类:自上而下的纵向沟通、自下而上的纵向沟通、横向沟通与外部沟通。

第八十六条

各部门和各级机构应将本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等信息传达给员工,以确保员工了解管理层

-15- 的意图,正确履行所承担的职责。

第八十七条 本行充分重视员工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支持员工将发现的风险及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向管理层进行报告,各部门和各级机构须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

第八十八条

各部门和各级机构之间应顺畅沟通风险管理信息,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共享。

第八十九条 本行高度重视外部建议与意见,制定流程规则来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并使之得到及时处理。

第九十条 本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信息披露原则和本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披露风险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章 监督与评价

第九十一条 本行通过持续监控、个别评价或者两者结合对本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与评价。持续监控发生在风险管理活动的正常进程中,个别评价是对持续监控的补充。

第九十二条 持续监控的信息来源包括:各种业务的经营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监管机构向本行出具的监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外部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等。

第九十三条 管理层在评价本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时,可以利用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工作。

第九十四条 个别评价通常采取自我评估的形式,评价方法 - -16和工具包括核对清单、调查问卷、流程图技术等。

第九十五条 风险管理缺陷是指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影响本行制订和执行战略以及实现目标的问题。本行风险管理缺陷的信息来源于对本行的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价,以及本行外部方面提供的重要信息,如客户、外部审计师和监管机构等。

收到风险管理缺陷信息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报告。收到风险管理缺陷报告的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矫正措施。

第九十六条 本行应建立风险管理评价制度,对分支机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考察与定期评价。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办法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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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农商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农商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农商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农商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农商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农商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农商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农商行董事会

-1- 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农商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农商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农商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农商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农商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农商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农商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农商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 -2-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实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

农商行统一管理全行的流动性,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确保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

农商行着力提升风险计量水平,开发与农商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计量技术,推广应用国际先进银行业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实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五)动态适应性调整

持续不断地检查和评估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及其对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以确保风险管理与农商行业务发展战略等相一致。

(六)循序渐进

本办法立足于农商行风险管理现状,提出了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目标和前瞻性要求,是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农商行将逐步实现本办法的要求。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五条

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架构等构成农商行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是风险管理所有构成要素的基础。

-3- 第六条 风险管理文化包含了道德和行为准则以及它们的沟通和强化方式,通过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管理行为等表现出来,农商行致力于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和传播。

第七条 风险容忍度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农商行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描述风险容忍度。

第八条 风险管理战略是农商行为了实现经营发展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风险管理目标、措施等,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并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实施动态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农商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十条 董事会按农商行《章程》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一条 监事会按农商行《章程》和有关监管指引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农商行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农商行《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审核和修订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政策等,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 -4-理战略,制订风险管理的程序和规程,管理农商行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农商行行长进行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农商行《章程》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农商行设立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 农商行各部门、各级机构均应在全面风险管理中承担相应职责,主要包括:传播农商行风险管理理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明确员工在风险管理中承担的职责等。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按农商行《章程》规定履行其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对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

第三章 目标管理

第十八条 目标设定是风险管理的前提。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商行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

第十九条 战略目标与公司使命、愿景和宗旨相一致,是设定相关目标及其子目标的导向。

第二十条 经营目标是农商行战略目标的具体反映,关注于

-5- 农商行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保证农商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报告目标应与农商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客户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农商行建立包括风险报告制度在内的报告工作制度体系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合规目标应与农商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农商行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商行规章制度,并确保支持农商行经营目标和报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风险管理流程

第二十三条 风险管理流程是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控制、风险监测与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应能贯彻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与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相匹配。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识别是指对影响农商行各类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或因素予以全面识别,鉴定风险的性质,进行系统分类并查找出风险原因的过程。

第二十五条 风险度量是指在通过风险识别确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对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出现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度量的过程。风险度量通常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度量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成本与收益,针对不同风险特性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采取措施并有效实施的过程。常见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规避、 -6-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

第二十七条

风险监测是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和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质量与效果的过程。

第二十八条 风险报告是指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风险报告,遵循报告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 在引进或采取新的产品、业务、程序和系统时,应对其实施风险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

第五章 信用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三十一条 农商行对产品与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同时关注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防范其他风险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包括: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交易方式等,农商行各级机构应高度重视资产与业务中信用风险在上述维度的集中情况。

-7- 第三十三条 农商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信贷资产、信用担保、贷款承诺、衍生产品交易、结算交易等业务。

第三十四条

农商行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单一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农商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等。

第三十五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内部评级初级法的基础上,力争使用高级法来计量信用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计量方法进行补充。同时,农商行重视定性评价在信用风险度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农商行定期对已评定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复查,当条件改变时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第三十七条 农商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和统一授信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农商行对信用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涵盖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产品、以及农商行各级机构等多维度的限额指标。

第三十九条 农商行不断完善信贷管理流程,实现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等职能的分离。

第四十条

农商行建立信用风险监测程序,对单个债务人或 -8-交易对手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投资组合进行整体监测,防止风险在国别、行业、区域、产品等维度上的过度集中。

第四十一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信用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信用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信用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四十二条 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信用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六章 市场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农商行致力于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市场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 农商行明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调整程序。根据不同账户的性质和特点,农商行采取不同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控制和监测方法。

第四十五条 农商行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的性质和类别。同时,关注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第四十六条 引发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因素、汇率因素(包括黄金)、股票价格因素、商品价格因素等。

-9- 第四十七条 农商行应选用适当的方法度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银行账户中的可供出售类资产进行定期估值,逐步实现对交易账户的逐日评估。

第四十八条 市场风险的常用计量方法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

第四十九条 农商行逐步开发和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价值,合理选择、定期审查和调整模型技术,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进行量化估计。同时,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五十条 农商行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更新限额。

第五十一条 农商行采取市场风险对冲手段,在综合考虑对冲成本和收益情况下,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控制或对冲。

第五十二条 农商行应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视情况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和更新。

第五十三条 农商行建立市场风险监测程序,对全行总体市场风险头寸、风险水平、盈亏状况、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测。

第五十四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报告制度,明确 - -10规定市场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等,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市场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市场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五十五条 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市场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七章 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十六条

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操作风险,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五十七条 农商行的操作风险存在于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之中,农商行对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固有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

第五十八条 操作风险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IT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

第五十九条 农商行统一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统计口径,积累各类操作风险的发生频率及损失额等历史数据,不断完善内外部损失事件数据库。

第六十条

农商行采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方式对操作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控制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自我评估可由

-11- 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也可以由各级业务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自行发起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主要由外部监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农商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

第六十一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标准法的基础上,逐步使用高级法来计算农商行操作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同时,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六十二条 农商行应明确业务及管理活动、业务流程及操作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要点,制定和适时修订相关程序和操作指南等。

第六十三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层职责明确的审批和授权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

第六十四条 农商行可将部分业务或操作环节外包给外部专业机构处理,但应制定与外包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外包有严谨的合同或服务协议。

第六十五条 农商行可将购买保险以及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作为缓释操作风险的方法,但应制定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农商行同时关注运用保险工具将风险转嫁到其他领域所产生的风险。

第六十六条 农商行应制订控制和缓释重大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步骤,主要包括:风险控制的策略及方法、内部控制制度等。

- -12第六十七条 对关键业务或环节,农商行应制订应急和业务连续方案,建立恢复服务和保证业务连续运行的备用机制,并定期检查、测试灾难恢复和业务连续机制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六十八条 农商行建立操作风险监测程序,对关键操作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反映农商行操作风险的暴露情况和操作风险资本的变化。

第六十九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操作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等,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操作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操作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对即时发生或接到的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各级机构要及时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第七十条 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操作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操作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八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七十一条 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及时满足全行业务发展对流动性的需求。

第七十二条 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

-13- 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延期支付、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和衍生品交易风险等。

第七十三条 农商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农商行实际状况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包括监管指标和内部控制指标。

第七十四条 农商行运用多种度量方法分析和预测农商行当前和未来、以及在不同情景假设下本外币资金来源与运用变化趋势,持续度量农商行的净融资需求。

第七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缺口、期限阶梯、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同时,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七十六条 农商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第七十七条 农商行应建立本外币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系统内资金调控机制,强化大额资金运动预测预报、系统内存款和借款、系统内资金拆借和系统内备付金的管理,实现全行流动性的统一调度和流动性风险的统一管理。

第七十八条 在平衡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基础上,农商行应调整和配置全行资产负债规模和期限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优化流动性储备资产规模和结构,及时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现流动性管理组合目标。

- -14第七十九条 农商行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实施融资分散化和多样化管理战略,优化农商行资产负债组合。

第八十条 农商行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处理流动性危机的预案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

第八十一条 农商行建立流动性风险的监测程序,实现对潜在重大流动性风险的提前预警。

第八十二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流动性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农商行流动性风险报告应能反映本外币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情况。

第九章 风险管理信息与沟通

第八十三条 农商行明确信息收集的范围、标准、过程,以及各部门、各级机构和人员在信息收集与加工过程中的职责,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第八十四条 农商行建设覆盖各级机构、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提供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等。

第八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类:自上而下的纵向沟通、自下而上的纵向沟通、横向沟通与外部沟通。

第八十六条

各部门和各级机构应将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

-15- 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等信息传达给员工,以确保员工了解管理层的意图,正确履行所承担的职责。

第八十七条 农商行充分重视员工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支持员工将发现的风险及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向管理层进行报告,各部门和各级机构须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

第八十八条

各部门和各级机构之间应顺畅沟通风险管理信息,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共享。

第八十九条 农商行高度重视外部建议与意见,制定流程规则来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并使之得到及时处理。

第九十条 农商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信息披露原则和农商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披露风险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章 监督与评价

第九十一条 农商行通过持续监控、个别评价或者两者结合对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与评价。持续监控发生在风险管理活动的正常进程中,个别评价是对持续监控的补充。

第九十二条 持续监控的信息来源包括:各种业务的经营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监管机构向农商行出具的监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外部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等。

第九十三条 管理层在评价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时,可 - -16以利用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工作。

第九十四条 个别评价通常采取自我评估的形式,评价方法和工具包括核对清单、调查问卷、流程图技术等。

第九十五条 风险管理缺陷是指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影响农商行制订和执行战略以及实现目标的问题。农商行风险管理缺陷的信息来源于对农商行的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价,以及农商行外部方面提供的重要信息,如客户、外部审计师和监管机构等。

收到风险管理缺陷信息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报告。收到风险管理缺陷报告的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矫正措施。

第九十六条 农商行应建立风险管理评价制度,对分支机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考察与定期评价。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办法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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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五大原则

2008-09-26 11:11:25 来源: 上海金融报 进入贴吧 共 0 条黑马推荐

操作风险作为有别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单独提出,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关操作风险的定义、识别、量化建模和管理与监管方式,只是在近几年来才得到国际银行业普遍关注和重视。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提出,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许多著名的金融风险事件的产生与爆发,无不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之外的人为因素风险、法律风险、监管风险以及其他许多风险有关,这类风险后来通常被归结为“操作风险”。

中国银行(行情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薄弱环节,发布了多项风险管理指引和指导性文件。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式,实际上就是把巴塞尔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综合起来进行资本计提的过渡版本,目前监管部门还没有要求把操作风险纳入到监管资本的范畴。这就弱化了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如何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更是各商业银行在新的经济环境中面临的新的课题。

从操作风险管理入手

银行的全面风险,就是指由银行不同部门(或客户、产品)与不同风险类别组成的“银行业务风险矩阵”中涵盖的各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的推行,是适应我国商业银行正在进行的业务再造、资产重组和股改上市的改革进程,也适应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和混合经营的风险管理需求,而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入手,是最佳的切入点。

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控制框架、评估、测量、风险报告等五个方面。风险识别可以详细说明每项业务、流程或企业部门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程度;而控制框架则包括管理洞察力、信息处理、行为监控、自动化、流程控制等;评估过程是一个有着明确目标的过程,包括风险暴露是什么,如何监测和控制风险,潜在缺陷是什么,应在什么地方进行改善等;在测量和监测方面,一旦风险和控制得到确认,就可以对风险暴露情况进行测算,内容包括控制如何发生作用、风险暴露是否变动和是否需要采取相应行动;最后,风险报告揭示出企业整体风险和主要发展趋势及预期值得关注的地方。

当建立了操作风险管理流程来规范风险管理的日常活动和决策后,就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报告,最终会提交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最高决策当局。由决策当局根据风险报告,确定是否对本行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改造,以适应新的风险环境要求。

业务流程重组也称业务流程再造(BusinessProcessReengi-neering简称BPR),它从操作风险管理入手,对商业银行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设计组织,使流程中的绩效增值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可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实现:第一步,通过质量管理的标准体系等来规范标准化业务流程,例如:国际银行业推崇ISO9000和FS9000的质量服务标准管理体系,花期银行则引进了6sigma管理等等。我国招商银行(行情股吧)曾引入商业银行储蓄业务的ISO9000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对个人业务进行了再造,为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和成功股改上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二步,通过定量建模来测度自评风险值的控制自评(CSAControlSelfAppraisal);第三步,按照PDCA循环方法(Plan-Do-Check-Act,策划-实施-检查-处置)来控制与缓解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界发生的巴林银行、大和银行倒闭等事件,乃至今年年初爆发出来的法国兴业银行(行情股吧)内部人员的违规交易损失事件证明,遵照1988年资本协议进行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外部复杂的经营环境。随着国际金融市场间金融传导的加深和金融的全球化,银行的交易对手未来能否履约,越来越体现为内生性风险、外生性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银行内部单纯按照风险归属设置职能机构进行管理的做法,不可避免地遇到“管理交叉和管理真空”问题,客观上要求银行对整体风险进行全盘度量与统筹管理。

对于发展中的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目前,交通银行(行情股吧)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比较全面。它在整个机构范围内通过流程再造,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以及包含这四大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自2005年IPO以来,交行资产质量一直稳步趋好,减值贷款比率不断下降(从2004年底的3%降到2008年6月末的1.83%),拨备覆盖率持续增加(从2004年底的44%提高到2008年6月末的107%)。

要达到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目的,具体的措施是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入手,按照以下的基本原则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全面管理的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设计安排,应充分满足现代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不仅要重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风险等传统风险,而且还应重视结算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更全面的风险因素。

第二,集中管理的原则。风险集中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设计时,应同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具体的业务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宏观风险政策;具体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则进行具体的风险管理。

第三,垂直管理的原则。垂直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董事会应明确建立银行对风险的态度、偏好以及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责任分配。高级管理层应将风险管理作为日常管理事项,并在风险管理中发布前后一致的指令和原则,使之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第四,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性原则要求风险内控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内控的建立和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它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组织制度上形成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职能上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

第五,程序管理的原则。程序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它有利于为商业银行防范风险提供三道防火墙,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在复杂的风险环境中及时、有效、系统管理风险的能力。

如今,建立全球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全程风险管理过程,采用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是

银行业务多元化后产生的一种需求。而通过构建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再造业务管理流程,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报告和缓解制度,培养强有力的风险管理队伍,就能有效地推进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作者单位:上海金融学院金融教研室)

第五篇:如何构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我行持续健康发展

——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方式和难点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华庆在上海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说:中国银行业必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最近,我又在重庆大学聆听了陆静博士关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的两次讲课,因而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我认为:商业银行实际上是一种风险管理行业,其价值的创造必须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来实现,因此,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奢侈品,而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那么,结合实际,在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方式和难点是什么呢?下面我分三个方面回答如下:

一、必要性: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既是我行自身控制风险的需要,又是当今金融监管的最高要求。

一方面,“中国银行业必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这是我国金融监管最高当局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要把我行建成“百年老店”,必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在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支行的风险控制能力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无处不在,我们的每一项业务都具有一定的风险,银行业务的任何变化,无论是推出新的业务还是对现有业务的改良,都会引起相关业务流程的变化。比如我们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发生变化,对我们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程序就应随之进行调整。然而,传统的、单一的风险管理模式解决不了类似的整体风险控制问题,所以我认为,在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们的风险控制水平和能力。

(二)有利于防范各种金融风险

银行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任何环节都可能出现风险,但只要我们针对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结算、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物资采购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支行负责人、客户经理、会计、出纳和守库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等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加强银企对账工作,就能有效控制风险。所以我认为,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有利于防范各种金融风险。

(三)有利于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

从金融行业的普遍情况来看,凡是问题出得多的地方,都是忽视风险管理、不求质量的盲目发展造成的恶果。而一些发展较好的银行,则是那些一直坚持稳健经营、时时能够把握风险的银行,他们普遍具有健康的风险意识,所以,我认为要搞好一个银行,信贷风险文化必不可少,除了必须具有清晰的信贷管理理念、完善的信贷管理手段、健全的信贷操作规范和自觉的风险管理行为外,还要有高度的风险管理意识,如:银行是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而创造价值的;任何收益都不能弥补本金的损失;最大的风险是缺乏风险意识;信贷风险处处存在,防范风险人人有责;信贷标准不应因追求规模、短期利润和外部压力而降低。然而,要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信贷文化理念,必须依赖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也就是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

二、方式:把内部控制机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八大环节紧密结合起来,构建xxx支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从方式上讲,我支行建立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把内部控制机制与全面风险八大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具体方式如下:

(一)按照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如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下列内部组织架构:

1、授信审批小组;

2、财务审批小组;

3、反洗钱管理小组;

4、案件专项治理小组。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比如:

1、保证金帐户管理制度;

2、风险识别与监测制度;

3、违约客户跟踪管理制度;

4、信贷责任追究制度;

5、客户进入退出制度;

6、会计交接与授权管理制度;

7、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

8、公章管理制度;

9、atm机管理规定;

10、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三)对印章和重要空白凭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制度,印、押、证的领用、使用和交接要做到手续完整、登记记录齐全,同时,印、押、机要做到人离加锁,营业终了入库保管。重要空白凭证要设定专用库房,指定专人管理,出、入库要手续齐全,出售、使用重要空白凭证要坚持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操作。同时,加强对关键、重要岗位和人员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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