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扶贫工作思考

2022-08-14

第一篇:做好扶贫工作思考

做好扶贫工作思考

做好扶贫工作思考

据市扶贫部门统计,2015年底全市还有农村贫困人口45.29万人,其中33.5万人属于民政部门低保等政策救助范围。据市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市救助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为45.5万人,其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约为32万人,占救助对象的70%以上,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无疑是全市扶贫攻坚的主要群体。我市2018年要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啃掉这块硬骨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是精准发力的有效举措。

一、做好对象衔接,确保扶贫攻坚在精准发力上靶向明确

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我市扶贫部门掌握的扶贫对象和民政部门救助的低保五保对象存在很大差口。从扶贫部门的数据来看, 2015年年底全市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45.29万人,其中低保五保人数为33.5万人,而民政部门实际救助的农村低保五保人数为45.5万人,这就反映出全市还有12万低保五保对象未纳入扶贫对象范围。通过两部门的数据对比来看,存在很大差口。主要原因有3个:

一是两部门间信息没有实现互联。扶贫、民政部门分别掌握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仍处于条线管理状态,两部门对象信息没有实现互联共享。

二是两部门对象认定方法不同。民政部门的低保对象经过了审核审批认定,且对这些对象进行了资金救助,已落实到户、明确到人。扶贫部门掌握的扶贫对象采取的是由省抽样测算得出的贫困人口数量分解到县、乡镇、村,乡村按照上级分配的扶贫人数指标(乡村人口数×低收入人口发生率)来认定。同时,由于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对象的标准不统

一、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在对象认定上存在差别。

三是9个非贫困县9.9万低保对象未被统计到扶贫对象范围。桥西区、桥东区、下花园区、经开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涿鹿县(仅统计了赵家蓬区)以及怀来县和原宣化区的大部分低保对象未被统计在扶贫对象范围内。

建议:打好扶贫攻坚战第一步是将两部门的对象衔接起来,进行精准识别,确保对象准确。

一是建立统一精准识别程序,做到贫困对象全覆盖。扶贫、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扶贫和低保政策,建立统一认定标准和识别程序,统一入户调查、评议公示、抽查检验等方式识别对象,实现标准统

一、工作统筹、对象衔接。

二是开展联合摸底排查,实现“两库合一”。由扶贫、民政部门共同对全部“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和低保五保对象进行信息交换比对,依靠乡镇、村干部、扶贫驻村干部为主体,全面排查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尚未纳入低保或五保人员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或五保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五保对象中符合条件未纳入扶贫对象范围的要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实现“应扶尽扶”。同时,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数据库和民政低保管理数据库要实行互联互通,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对象互查互对,对全部扶贫、低保对象实行台账管理,及时记录更新家庭情况、帮扶计划和成效,共享对象信息。

二、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扶贫攻坚在分类施策上合理有力

问题:急需明确需要扶贫政策扶持对象和需要民政低保政策兜底对象,解决扶谁和兜底保障谁的问题。我市45.29万人贫困人口中,因致贫原因不同,亟待分类管理,提高针对性。

建议:在建立科学的认定程序上下功夫,对每名扶贫对象进行精准分类识别,分类施策。针对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劳动能力等情况,因人因户施策,实现扶贫和低保兜底政策的有效衔接。可将扶贫对象分为3类并采取相应的帮扶或兜底政策:

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给于过渡性低保救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是国家扶贫政策实施的重点群体,把发展生产、异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等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采取特色产业扶持、创业就业帮扶、资产收益、金融支持等措施实现脱贫。低保作为过渡性的救助手段,解决暂时性生活困难,实现脱贫后逐步退出低保。对有劳动能力的未享受低保的边缘户,重点依靠产业和就业等扶贫措施脱贫。

对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给于低保补助。这类扶贫对象有部分劳动能力,但是仅依靠国家的扶贫政策很难全面脱贫,需要扶贫政策和低保救助政策共同发力,通过扶持,他们虽然有了部分收入,但仍难以超出扶贫线,需要低保给予补助达到扶贫线以上,从而实现全面脱贫。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给予低保政策全额兜底保障。这类对象主要为重病、重残、高龄的低保五保对象,他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国家的产业就业等扶持政策在他们身上无法实施,难以通过扶贫政策实现脱贫,需要按扶贫线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并加大重大疾病等救助力度,实行长期政策性兜底脱贫。

三、做好标准衔接,确保扶贫攻坚在兜底保障上效果明显

问题:目前,低保补助水平还停留在平均发放上,没有实现分类施保和足额补差,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没有进行兜底保障。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以来,绝大部分县区低保金一直平均发放(目前每人每月平均补助150元),这样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扶贫对象来说,每年领取的低保金为1800元,距离扶贫线2900元还有1100元的差距,很明显对这些扶贫对象没有实现兜底保障。同时,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平衡关系,减少矛盾,没有很好的执行低保按户施保的政策。对一些家庭成员本应全部按户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却按年龄只对其部分或一名家庭成员纳入保障范围,导致一些家庭特别是家庭成员全部为重病重残的家庭没有落实好救助政策,更无法兜底脱贫。

建议:要建立形成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低保分类施保、按户保障的工作机制,在标准衔接上下功夫。

一是全面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实现“两线合一”。调研感到:低保保障标准如果低于扶贫线,就难以对全市丧失劳动能力扶贫对象实行兜底脱贫。低保保障标准高于扶贫线,就会扩大保障范围,使已经脱贫的对象仍在享受低保,难以调动扶贫对象靠自身努力脱贫的积极性。我市从2007年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低保保障标准一直是低于扶贫线。2016年,全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2900元/年,实现了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每名低保对象平均每年实际补助提高到1800元)。今后低保保障标准要与扶贫标准保持同步提高,始终保持一致。

二是全面推行低保分类施保,提高补助标准。要实现扶贫和低保在标准上的精准对接,必须改变实施多年的农村低保金按人平均发放的做法。因此要实行分类施保,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扶贫对象按低保保障标准全额补助,按目前标准应该每人每年发放低保金2900元(每月应达到240元),从而实现兜底脱贫。同时,对享受低保的有一定收入的其他扶贫对象,分类施保足额补差。建议全市选择1个县进行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改革试点,探索出成功做法后,今年年底在全市推行,对全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对象实行按扶贫线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使他们率先通过兜底脱贫。

三是全面落实低保按户施保政策。民政部门组织县乡尽快对所有低保户排查,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成员纳入低保范围,解决“保人不保户”的问题,做到全覆盖。

四、做好管理衔接,确保扶贫攻坚在持续推进上形成合力

问题:扶贫、民政部门没有建立起紧密的合作机制,没有实行统筹管理,不利于精准识别、精准发力。

建议:在扶贫开发中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建立统一的领导协调机制,设立扶贫、民政部门联络机构。加大统筹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起既分工又协作共同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扶贫、民政部门要及时互相通报对象变化情况,通过联合开展定期核查,建立扶贫对象、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管理机制。两部门要及时将已实现脱贫的扶贫对象信息、新发现的因病因灾返贫对象及时进行信息交换,确保已脱贫对象退出低保和扶贫范围,新发现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和扶贫范围。

二是开展信息比对。在县级层面,建立信息比对平台,由政府协调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向民政和扶贫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工商户、纳税等信息,并实现数据对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扶贫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扶贫对象及时退出。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目前,群众对扶贫和低保政策认识有偏差。部分群众缺乏对基本权利和保障资格的正确认识,甚至出现曲解扶贫、低保政策,争着当贫困户和低保户。因此要加大扶贫开发和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要通过产业就业等扶贫开发措施脱贫,要逐步退出低保,防止出现为继续享受低保而不愿脱贫和低保养懒汉的问题。通过扶贫低保政策的宣传与落实,为精准救助服务精准脱贫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篇:做好乡镇工作的思考

面对我县“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加强督察落实工作的举措。作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首要的是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结合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规划,科学制定符合本乡镇发展实际的发展思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议发展、谋发展。

一、带好干部队伍

当前,

乡镇工作已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工作要有新的突破,新的转机,这就要求有一支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干部队伍。一支队伍是党员队伍,一支队伍是干部队伍,要带好这两支队伍,一要思想教育常引导,通过教育培训、促膝谈心、工作交流、技能培训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增强为群众能办事、办好事、办实事的自觉性。二要制定制度严管理,通过各种管理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彻底根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作局面,让每位在岗干部感觉有压力,有责任,激起干工作的动力,树立乡镇干部人人思问题,个个谋发展的精神状态。三是全力分工协作成合力 ,要根据不同党员干部、不同对象安排适合发挥其专长的工作岗位;对班子分工定责,对无职党员干部设岗定责,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定期核查、定期上报、奖惩分明,使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在乡镇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把握工作关系

作好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处理繁重的实际工作中,注意把握上级、本级、和下级三个工作关系。一是“吃透上级”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布署,正确理解和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惠民政策,讲究原则性,采取科学的工作策略、去努力实现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二是“瞄准下级”,就是客观掌握本乡镇各村组和乡镇职能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这样才不会造成工作中的被动。三是关注本级,乡镇党政负责人要管的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调研,掌握实情,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真情相待,通过集合大家智慧、凝聚大家力量、形成整合力。

三、强化责任意识

一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要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特别是关心帮助农村弱势群体,了解群众疾苦所在,需求所在、利益所在,方能理解群众的愿望。并宣传引导先富户、带领大家共同富裕,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知心朋友、亲友。

二要强化科学决策意识。讲求科学决策秩序,充分听取班子成员不同意见,广泛听取民意,从而实现民主科学决策。乡镇要办的事很多,在实施中关键看群众的支持率、满意度,农民最讲实际,只要尊重他的意愿,为群众办好事,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就越高,既正确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又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三是强化依法稳定意识。地方稳定是发展的前提,要及时发现农村各种矛盾隐患,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处理各种矛盾,做到依法办事,有情操作。

四是强化开拓创新意识。观念一新值千金,乡镇一把手要敢于创新、注重学习、打开思路、启迪智慧、提高修养、增长才干、勇于冲破原有的老框框、敢想敢干、善于创新。实实在在练就一套新形势下创业干事的真本领,为群众干更多的实事,谋更多的福祉。

第三篇:做好项目争取工作的思考

来源: 余庆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07-12-24 阅读次数: 543 发送邮件

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林世栋

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国加入WTO,面对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如何抢抓以构皮滩电站开工建设和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这些机遇而不失机遇,切实抓好项目争取工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这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所谓项目,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特定的地区、某单位(或企业)从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出发,根据宏观经济评估结果,配置各种生产资源,形成生产能力,以获取预期效益的全部投资活动的有机整体。项目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我们做的各项工作,如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最终要落实到项目上。没有项目,就没有根基,没有项目支撑,任何发展规划都如空中楼阁,毫无意义。

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是加大投资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投资效益,增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要树立“前期就是投资”的理念,深刻认识前期滞后就是投资滞后、就是发展滞后的道理,要认真筛选储备一批、筹划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重大建设项目。要努力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以有效应对土地资源等瓶颈,并通过项目的建设,促进产业大提升、经济大发展。

一、“十五”项目工作回顾

2001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用新的观念、新的思维、新的视野,加大项目争取、建设和管理力度,开创了项目工作新局面,使我县项目争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五”时期是余庆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最快的时期。农田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等成为投资的重点,实现了乡乡通油(砼)路和村村通公路,构建了“一纵三横六联线”的骨干公路网;解决了城镇和农村安全用电,达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集镇饮水困难已全部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已解决80%;邮政网络覆盖城乡,电话网覆盖到镇村,实现了传输网光纤数字化,余庆的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瓶颈”有所缓解;特别是2003年构皮滩电站开工建设和以“四在农家”活动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了余庆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这些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改善了投资环境,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项目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县域实际,立足当前和长远,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充实和完善了项目库,基本步入了“投产一批,开工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工作良性循环的轨道。五年来共争取国家、省、市项目150余项,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近3亿元。涉及交通、农业、水利、生态环境、城镇基础设施、城乡电网、能源、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广播、基层组织、社会保障、民政福利事业等项目。在做好国家、省、市项目资金争取的同时,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县域内各类优势资源所在,始终坚持做到集中精力,认真负责,按行业、分领域编制了《招商项目册》,并通过网络优势积极向外推介项目,为招商引资创造了条件。

二、项目争取工作的几点体会 ㈠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保证

为了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更大的支持,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县检查工作或调研时,尽可能抽出时间陪同,并且还利用外出开会和学习的机会,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使上级部门加深了对我县的了解,增进了彼此间的感情。领导的重视,形成的高位推动效应,提高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㈡掌握信息,选准项目是前提

为使项目争取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我们认真分析国家、省的投资动向,立足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项目库,筛选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克服了盲目性。如:这五年来,我们抓住国家、省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这一机遇,及早动手,做好相关前期工作,使我县的公路建设速度加快,交通“瓶颈”得到改善。

㈢创新方法,争取主动是关键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深入,全省各县市争取项目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竞争更加激烈,我们的压力也随之增加。通过分析各种因素,我们一方面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另一方面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积极寻求省市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全县项目工作人员发扬舍小家顾大家,勇于奉献的精神,随时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和联系,提高了项目争取的竞争力。在项目争取过程中,发挥忍劲和韧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跟踪项目,使一些看似不可能的项目,变成了可能。如: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这一项目未列入“十五”规划,也不是省市的重点项目,争取的可能性较小,但我们通过协调各方面关系,成功争取到1000万元国债资金的投入。再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国家规定只安排贫困县,但考虑到我县部分地区贫困面还较大,扶贫攻坚的任务还较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们积极向上级发改委汇报情况,并邀请省、市发改委领导来我县实地查看。为使这个造福于民的项目尽早实施,我们又想方设法征得省发改委领导的支持,带我们相关人员赴北京,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为项目立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该项目最终在国家、省立项,共争取到640万元易地扶贫国债资金,搬迁450户1781人,改善了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㈣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是条件

为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我们充分发挥项目办对重点项目稽查的职能,从源头、制度和程序上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克服了“重要轻管”现象的发生。如:交通项目、国债旅游项目、县城供排水项目、教育项目等等都发挥了应有的效益,使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建设管理给予了认可,为后续项目的争取创造了条件。

根据这些年工作的经验体会是:突出一个“韧”字,即要有锲而不舍、坚忍不拔、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强化三种“理念”,即走出去争上促商理念,项目就是发展理念,全社会参与理念;落脚在五个“求”字,即千方百计恳求国家、省的支持,千言万语谋求市相关部门的理解,实事求是寻求县领导的帮助,求同存异需求各乡(镇)、各部门的配合,坚定不移要求项目实施后呈现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在经济欠发达的区域,项目争取本身就是一个排除万难的过程,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到,但是当看到经过努力,项目得以落实实施时,我想到凡是为项目的争取付出辛劳的人,他的那种成就感就会油然而生,这才不会辜负全县各族群众的期盼,对得起县委、政府的重托。县发改局这些年就是在“求”的环境中打拼,在“求”的过程中锻炼,在“求”字上做文章,虽然在“求”,但这是站起来“求”,不是跪着“求”,这“求”正当,有尊严,因为他是“公求”而堂堂正正,而不像“私求”鬼鬼祟祟。他是为余庆发展而求,不是为个人的利益而求,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今后,只要有利于余庆的发展,我局还会继续“求”下去,我局还会继续为各乡(镇)、各部门牵线搭桥当红娘,甘为人梯,甘为铺路石。

三、项目争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这些年来项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⒈个别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争取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较差,缺乏立足本部门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项目的意识,个别部门为其自身利益影响项目申报,认为项目争取都是发改等部门的事,在报送相关资料过程中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延误了项目上报列入省市规划和立项的时机。

⒉大多数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国家投资项目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但仍有个别建设单位“重要轻管”,在项目建设中存在工程资料不全,相关手续不完备,项目竣工验收后不及时决算和审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这些都将影响项目的争取。这些年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出台了系列管理措施,也做了一些改革,我想,对以后的资金使用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⒊重大项目储备不足,小项目、一般性项目多,骨干项目少,且项目科技含量不高,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够明显。

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未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致使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影响了项目争取工作。

⒌全县从事项目工作的人才匮乏,培训力度不够,影响项目的争取。

四、如何做好2007年项目争取工作的思考

㈠工作思路

项目是生产力诸要素的集合体,是资源配置的依托条件,是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匮乏的重要途径,是拉动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载体。项目争取工作总体思路:通过“一个推动、两个提高、三个到位”开展项目工作(“一个推动”即“高位推动”,“两个提高”即“提高项目争取资金总量,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技含量”。“三个到位”即争取项目的主动意识到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到位、抓项目的专业人员到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立足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加快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筛选、储备、申报、落实项目,确保项目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继续保持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较快增长,增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余庆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㈡工作任务、重点

2007年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的一年,项目将是拉动经济增长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因此,我们在去年制定了《余庆县“十一五”分行业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计划》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筛选、细化,年内计划重点申报污水处理项目、县城垃圾处理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湄余二级路延伸公路、大乌江红色旅游、龙家至湄潭石莲公路、S305线二级公路、乡村道路项目、老干活动中心、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人畜饮水项目、病险库除险加固项目、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天然林保持项目、乡镇畜牧站项目、石漠化综合防治、基层派出所项目、乡镇法庭建设项目、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薄弱学校建设项目、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农村电网完善等一批项目在省立项并尽快开工建设,拟争取中央专项和国债资金6000万元以上。

㈢工作具体措施

2007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发行适度的国债,一是拟安排长期建设国债500亿元;拟安排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804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250亿元;中央政府建设投资总规模为1304亿元,比去年增加150亿元。二是政府预算支出和政府投资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政府投资使用要确保“三个高于”,即: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高于上年。同时,加大对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的支持。三是合理安排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增加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政策性破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因此,我局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信息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项目争取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捕捉信息,不断寻求争取项目的潜在机遇,筛选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实力、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并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市项目库和发展规划,夯实项目工作的基础。

二是以县发改局为主充实有一定业务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人员,建立一支高素质、精干的项目班子,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监督、协调项目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组织项目的报批。

三是继续加大项目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增强争取项目竞争力。

四是充分发挥项目争取的各种优势,整合项目争取的各类资源,形成项目争取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向外推介项目的力度。

五是发挥好部门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项目建设的条件。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项目争取意识,强化项目工作基础,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的争取、实施与管理力度。

㈣几点建议

为确保在完成今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2亿元目标任务和3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县直各部门要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县政府出台项目工作奖罚办法。在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管理等环节,明确第一责任人,对于态度积极、成绩突出的第一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并建立项目争取基金,对争取到项目的部门和乡(镇)解决项目前期费,以提高积极性。对于消极对待,不尽职尽责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以保证项目工作责、权、利分明,并且把项目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和筛选。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列入全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项目不再编制项目建议书,视为立项,可直接编制可研)、可研报告均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建设规模的定位应有长远的眼光和打算,规模达到国家、省规定的范围。根据国家、省新的投资体制和资金投向,建议水利、交通、城建、农业、生态、卫生、教育等行业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好项目总体规划,以利于抓住时机,争取国家、省更大的支持。

三是建议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余庆县项目库。通过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余庆实际,科学论证,精心选择农、林、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充实项目库,为项目的申报立项打好基础。

四是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专人对本行业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在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项目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工作的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使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六制”既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建设过程的各项配套条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对项目资金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六是建议县政府要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基金,专款专用,项目一旦批准建设,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滚动使用,变目前的被动为主动,改变过去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由于前期工作经费不足,有些项目的前期工作深度不够,一旦国家有这方面的投资,短时内很难拿出高质量的项目相关资料,以至于坐失良机。

七是建议采取特殊政策,大力培育和引进项目工作急需人才,要打破常规,通过外送培训或邀请项目专家、学者来余传授等形式,逐步提高我县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四篇:做好政协工作的思考

上级政协要加强对下级政协的工作指导余立功人民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加强同地方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地方委员会带共性的问题。”这些条款把上下级政协的关系以及上级政协对下级政协指导的内容都规定得非常明确了。从现在情况看,全国和上级政协都作出了很大努力来加强对地方和下级政协的指导。但是,这种指导同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地方政协对全国政协、下级政协对上级政协要求进一步加强指导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人民政协在政治上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党委对同级政协的领导,主要是管路线、管干部、管政策,不管具体业务。因此政协工作指令性任务不多,具体行政事务不多,量化工作指标不多

浅谈提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

人民政协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实践之地。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载体,是广大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人士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愿望和要求的重要方式。政协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基础性、全面性、经常性的工作,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与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为党政部门进谏言献良策,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党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近几年来,我市城区政协在上级政协指导下,认真学习《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努力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提案数量逐步增加,提案质量逐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逐步增强,日益受到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为推进城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把脉提案工作的问题

笔者从事政协工作包括政协提案工作多年,深刻感受了政协提案工作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深刻感受了政协提案工作在反映群众意愿,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地方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同时,通过提案工作,笔者也感受到了城区提案质量、提案办理、提案服务以及提案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1、提案撰写着眼大局不够,精品力作数量不多。城区政协提案以委员个人提案和委员联名提案为主,少有党派、人民团体及专委会的提案。因此,提案撰写质量直接取决于委员的终合素质。以珠晖区政协今年的132个提案为例,反映在提案中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委员眼界不高。相当一部分提案从本人所在单位、所在部门或者所在行业角度出发,要求为本单位本部门或本行业协调矛盾,解决问题,如要求区级财政解决本部门人员财政供应经费等,真正站在全区大局层面考虑问题的提案不多。二是滥用提案资源。对所反映的问题未能正确区分大小缓急,未能利用更合理的渠道解决问题。如社区财政拨款进度与额度的改变、剥离某些职能增设某些机构编制乃至人事安排等问题,完全可用报告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不宜以政协提案形式提出。一些小问题则可用社情民意的形式向政协及有关部门提出。三是轻重有所失衡。重眼前索取,轻长远谋划,如要钱要物,只想多切“蛋糕”的提案较多,如何生财生钱,把“蛋糕”做大的提案偏少。重反映问题,轻诤言良策,如建议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一些需建项目的提案多,但至于资金从何出来缺乏操作性强的解决办法。如何发展经济方面的提案偏少,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民生”提案偏多。四是临阵信手拈来。一些提案书写了草,行成时间仓促,缺少调查研究,缺少深思熟虑,问题反映不够翔实,情况分析缺乏条理性和严谨性,解决办法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个别提案看似大器,实质上所提问题牵涉面广、多而散,导致承办单位难以确定,既使确定,主、协办双方也常常相互推诿。

2、提案办理尚不尽如人意,意见建议落实困难。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办理实效的增强,承办单位是关键。实际办理工作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疏于建立长效机制。有些提案反映的问题如城市管理、交通秩序、网吧整顿、打击“两抢两盗”等方面的问题是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的。承办部门在接到委员提案后,能针对委员所提问题认真研究,组织人力物力快速办理,且效果立竿见影,委员也颇为满意。但办理时效一过,由于未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或者“风头”一过,督办压力消失,以至于问题随即反弹、管理现状“山河依旧”。二是“变盘”追求满意率。常态下,一份提案走完征集出炉到审查立案,走完交办督办到落实答复四个程序,工作即告完成。而检验提案办理实效的标准,很大程度取决于委员的“满意”和“不满意”,似乎委员满意了,办理工作就做好了。因此,一些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舍本求末,避重就轻,在见面上做文章,在沟通上做文章。至于问题是否解决,建议是否落实,往往以客观条件不成熟、办理职权有限、办理经费困难等理由推诿责任,搪塞委员。不少委员碍于情面,或者有感于承办部门谦恭坦诚的态度,原谅了办理结果的落空,违心地在信息反馈栏中填上了“满意”。三是“空头支票”难以绝迹。提案办理工作难免牵涉到方方面面,难免存在着来自体制不顺、机制不畅、经费短缺、人手紧张,甚至个别问题牵涉利益调整影响局部稳定团结等方方面面的困难,个别部门干脆虚晃“花枪”,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详尽的办理方案,有高调的承诺,但区委、区政府督查一过,委员意见一签,办理工作也就束之高阁,所谓的答复件无疑就变成了一张不值分文的“空头支票”。

3、提案服务效果微弱,知情知政渠道狭窄。为了帮助委员熟悉政策了解区情,提高委员运用提案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城区政协都会采取不同的方法不同的形式搭建沟通平台,拓展知情知政渠道,如举办培训班,开展提案知识讲座,

组织委员学习《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在全会期间为委员提供提案参考目录,组织委员轮流参加有关视察、调研活动、委员论坛活动等等,政协机关全年的工作可能会因此内容丰富,但相对于人数众多的委员队伍来说,委员参加活动的几率却又屈指可数。况且委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术业有专攻,兴趣有殊异,他们不能离开本职工作全身心投入政协的各项活动,部分政协委员还会因自己的份内工作或者其他原因缺席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凡此种种,都在不程度上削弱了提案服务工作作用的发挥,制约了委员撰写提案时思路的开阔,行文的严谨。

4、提案工作队伍建设滞后,工作经费保障匮乏。城区各提案委担任本辖区政协委员提案征集、审查、督办、考核以及提案工作宣传、理论研究等一系列工作,责任重大。目前我市城区提案委主任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四十五岁,无肋手,无工作经费,即便去部门督办提案,也只能依靠“双脚量大地”,一些城区连工作的士费报销的权限都没有,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颇受压抑。且提案委员会作为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其成员一般为四到五人,他们来自不同的部门,本身担负着一些部门的领导职务和相关工作,除大会期间参加提案审查以外,平常工作中的提案征集、督办、考核等工作参与率不高,松散的工作机构看似人员满额运作,实质上是一个名不符实的空壳机构。如此尴尬的工作局面,令城区提案委的工作举步艰难。

二、做好提案工作的对策

贾庆林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性重要意义的工作。他还说,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征途中,城区政协组织要坚持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水平,使人民的政协提案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放眼全局,夯实基础。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政协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提案的内容涉及全局,办理工作牵动全局,建议落实又促进全局,提案工作关乎整个政协工作的成效。城区政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要真正把提案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来部署。在具体工作中,要建立并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提案委专门抓、办公室协调抓、其他专委共同抓”的工作机制,要经常听取提案工作汇报,多研究提案工作,形成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推崇学习,强化培训。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委员整体素质;要坚持政协的学习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每年组织委员参加政培训班,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提案工作条例》,宣讲提案的撰写方法,辅导委员撰写提案;请优秀提案获奖者介绍提案撰写方法、经验和体会;适时召开“知情问政”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释疑解惑,帮助委员了解情况,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三是要视察调研,强化参与。要围绕中心、紧扣发展精心选题,组织委员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要扩大委员参与面,改变一年到头只由少数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的局面,

激发委员撰写提案的内在动力;要引导政协委员端正态度,立足大局,克服浮躁心态,把提案质量摆在首位,根据自己视察调研所取得的第一首资料,努力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提案,努力增强提案的前瞻性、战略性、可操作性。

2、立足实效,协调办理。再好的提案倘若得不到承办部门认真及时的办理并取得实际效果,都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中的关键。一是加强联系,协调配合。提案委要加强办理过程的走访,主动到承办部门沟通服务,与承办部门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推进部门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改变政协委员单纯签署答复意见的做法,请委员到办理现场,察看实情,了解办理情况,并将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分成“办理态度”与“办理效果”,让委员分别签署“满意”或者“不满意”。二是加强督查,鞭策后进。大部分提案办结之后,要选择走访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尤其是提案承办后进单位,听取提案办理情况介绍,交流提案办理经验和做法,促使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特别是对委员反映不满意的承办件要进行认真分析,通过努力是可以办理和落实的,就要督促承办单位再次办理、进一步落实,以增强委员提案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对往届提案、落实反弹提案,要抓好“回头”提案督办;对是重点提案,要通过“开门”协商、联合办案、现场调查、交换意见、邀请专家参与等有效方式,开展充分协商,加大督办力度,强化提案办理和落到实处。三是领导“挂帅”,壮大力量。群众常说:“领导重视了,啥事都好办。” 提案工作也不例外。因此,领导班子要亲自挂帅,领衔参与:政协正、副主席要督办重点提案,各专委会要根据各自所联系的部门分片督办提案;要进一步推行衡阳市政协执行多年的“一把手交给一把手办”的提案承办机制,把提案办理成果与一把手政绩紧密挂钩,并计入本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分值。四是信息综合,舆论督办。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提案委提供必备的网上办公设备;要充分利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协内部专刊,发布委员提案,登载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接受广大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与点评;政协可以把评论内容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承办部门,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要搞好提案承办工作的报道,既要宣传被采纳提案所取得的实效,更要选择一些事关民生的提案进行跟踪报道,敦促提案承办工作进度和力度。要积极引导职能部门变被动办案为主动办案,变关门办案为请进来、走出去与提案人互动办案,变公文办案为求实效、重成果真做实办,变就案办案为举一反

三、全面改进,促使提案成果及时、快速、有效转化。

3、健全制度,规范服务。健全的规章制度、规范的工作程序是提案工作富有成效的重要保障。提案工作必须加快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度化是“三化”建设的基石,是搞好提案工作的保证。城区政协要以政协章程为依据,以《全国政协提案工作例条》为蓝本,制定符合本级政协的《提案工作规章》;在办理工作中,要督促各承办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登记、交办、催办、审定、答复、考评、表彰等工作制度,使提案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要抓住重点全程服务。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办是提案工作的重点环节,要按程序化的要求,不走过场,不敷衍行事。要提高服务质量,细化服务内容,改善服务细节,并将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尽可能满足不同层面不同委员对提案工作的不同需求。三是要竭力支持提供保障。城区党委、政府要为城区提案工作

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要贯彻今年七月份省、市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给提案工作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要充实提案委队伍建设,完善人员调配,努力提高提案工作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从而使提案工作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保障。

4、增进交流,加强研究。一是要加强横向交流。要进一步利用一年一度的经验交流会,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取长补短,促进经验交流。要组织提案委员主任及相前关工作人员赴外地学习取经,籍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拓宽工作思路。二是上级政协要下基层深入指导。上级政协提案委是下级政协提案委的对口业务指导部门,要打破“深居衙门”的工作常规,深入各城区政协指导提案工作的开展,了解提案委工作中的困难,帮助他们提案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提案工作经验,努力把握提案工作的规律性,通过理论创新与工作创新推动提案工作向前发展。

第五篇: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的思考

探索德育整体化,

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的思考

团工委 李航 张玮

一、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的理论依据:

1、团的十五大修改的新《团章》中第九章“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健全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2、根据团中央组织部曾经作出的规定及基层长期操作形成的惯例,可以推荐年满13岁的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开展“推优入团”工作。

二、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的现实需要和工作必要性:

1、做好团队衔接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完成现阶段任务,特别是加强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的需要。

《团章》总则中指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共青团要协助政府做好青年事务,首先要能够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而满足青年全面发展的多方面需要又是团队组织考虑问题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中学低年级学生有强烈的入团愿望,团队组织要善于抓住他们的需求做好工作。

2、做好团队衔接工作是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树立大德育意识,搞好小学少先队德育与中学有共青团特色的德育衔接的要求。 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从事的是党的德育教育工作,是党组织联系青少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德育整体化观念已经被德育理论界和德育工作人员所广泛认可,是现代德育理念之一。小学少先队长期开展的学生体验教育,特别是开展的“雏鹰争章”活动,值得中学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借鉴。加强团队衔接探索其核心就是借助小学少先队和中学少先队、共青团组织严密的组织体系和良好的工作平台,探索校学德育和中学德育的整体化,创建新的衔接、沟通机制。重点在于进一步加强中学少先队组织的建设。

3、做好团队衔接工作是现实情况反映出的迫切需要。 (1)本学期,团工委通过问卷形式对团队衔接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共下发问卷59份,收回有效问卷46份。

首先,从少先队基本情况来看:

经过不完全统计,海淀区中学系统共有少先队员12000余人,中队300余个。学校都配备有大队辅导员,并确保每个中队配备一名中队辅导员。

其次,从少先队建设情况来看:

各校都举行初一建队仪式,且时间大多集中于第四季度;学校以主体队日、社会劳动实践等形式定期开展少先队活动。

再次,从发展团员情况(2002年9月—2003年9月)来看: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初一发展数为460人,初二发展数为1230人,初三发展数为 2167人,总计3857人。发展时间大多集中于第

二、四季度。发展新团员中属于推优入团情况的人数为830人,占发展总数的21.5%。

最后,从团队衔接情况来看: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9月后全区初一年级写入团申请书人数为1945人,其中作为团员发展对象人数为772人,实际发展数为209人,只占作为团员发展对象人数的27%。 (2)通过问卷调查,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①全区各中学少先队组织基本健全,有独立的大队和中队,大队、中队辅导员编制基本到位,从大队辅导员来看,有2/3的中学大队辅导员由团委书记兼任,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老师兼任。

②中学少先队工作基本能够正常开展,在少先队各项活动中比较重视初一年级建队仪式和初二年级少先队退队建团仪式,各校还能够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和各项教育要求,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少先队活动。

③初中团员发展高峰为初三年级,推优入团人数在发展新团员总数中比例还比较低。初一年级写入团申请书人数还比较少,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中团员发展力度较小,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初中各年级团员发展力度,同时,有必要将团员发展高峰由初三年级向低年级前移,以避免初中毕业团员突击发展的倾向。

(3)由此看来,现阶段中学少先队的现实情况在某些方面为做好团队衔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少先队组织基本健全、大队和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为进一步做好团队衔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大队辅导员由团委书记兼任在一定程度上为团队衔接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初一建队仪式、少先队活动的开展已形成传统,为团队衔接工作提供了教育阵地。

与此同时,现阶段中学少先队的现实情况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何利用好中队资源,使中队辅导员在团队衔接工作中发挥有利作用;如何将少先队活动和共青团活动融为一体,形成团队教育工作整体化推进的工作局面;初三年级仍为中学团员发展高峰,如何将发展工作重心前移;入团意识在初一年级学生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何激励更多的优秀学生早日加入共青团;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团员发展力度。 综上所述,做好团队衔接工作是中学少先队现实情况反映出的迫切要求,如何利用好中学少先队有利资源,克服不利因素,是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的关键。

三、团队衔接工作的基本思路:

1、团队教育内容整体化。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少年先锋队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及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团队组织在教育内容与教育目的上存在一致性,因此,推进团队教育内容整体化是团队衔接工作的重点。作为基层团队组织,要结合学校实际、联合团队力量努力寻找团队教育内容的结合点,特别是要将小学少先队体验教育内容与中学“集合在共青团的旗帜下”为主题的初中团建工作结合起来,探索有形的活动载体。将小学少先队雏鹰争章、体验教育等教育内容与中学共青团教育体系结合,使之成为预备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中学共青团“迈好青春第一步”教育活动要与小学少先队教育相结合,为团队衔接工作提供新的教育阵地和活动形式,以此促进德育工作整体化建设。

2、尝试预备团员制度。

结合团队实际,尝试预备团员制度。探索在小学高年级(六年级)成立少年团校,开设团课,采取各校推荐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工作出色的学生参加少年团校,为发展预备团员做好人员准备。将进入初一的12岁优秀学生纳入到团员发展范畴,尝试实行预备团员制度,设定考察标准及期限,在初中一年级发展预备团员,当预备团员年满13岁时,按照团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对考察合格者给予转正。同时继续在中学不断健全推优入团制度。

3、把做好团队干部衔接工作作为团队衔接的入手点。 团队干部是开展好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力量,做好中学系统团队衔接工作,首先应该做好团队干部的衔接工作。从调研结果分析来看,中学系统大队辅导员有2/3由团委书记兼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团队衔接工作的开展。所以,我们要创造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团队干部衔接工作。通过配发学习资料、开展讲座、通过座谈等形式等形式加强对团队衔接工作理论方面的学习,加强团队干部之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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