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落户政策文档

2022-07-18

第一篇:济南落户政策文档

济南落户政策(全)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事项名称: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办理机构: 派出所、分局、市局

申报范围:

办理依据:

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承诺期限:

收费标准: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属申报范围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批结;属申报范围

2、

3、

4、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1、符合申报范围第

1、

2、

3、4项所需手续:(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4)投靠人(仅限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符合调动、安置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民政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安置手续);(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2、符合申报范围第5项所需手续:(1)县(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儿童证明》;(2)收养人申请;(3)收养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或儿童报案证明第三联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证明或公证书;(5)收养人单位出具的《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6)被收养人员户籍证明(仅限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员);(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2元/证 鲁价费发

[2006]231号;

3、户口迁移:2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

问:“亲属投靠”落户应注意什么?答:依据鲁公通[2004]179号有关规定,“亲属投靠”落常见问题解答: 户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服现役人员、出国人员及服刑人员不能申请办理投靠事宜;二是属未婚子女(须有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投靠父母的,其未婚子女不含离婚和丧偶者。

市外人员购房落户

事项名称: 市外人员购房落户

办理机构: 购房地公安分局户政科

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申报范围:

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

一、第二款)。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购房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车库面积。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济南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十七条措施》;

办理程序: 申请人购房地所在公安分局受理并审报,市局批结。

1、入户人申请;

所需资料: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5、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张 鲁价费发[2006]231号;

收费标准:

2、户口准迁证:5元/张 鲁价费发[2006]231号

3、居民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

问:购买“二手房”能否落户济南?答:购房落户是指在我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部门依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开发销售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其建筑面积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地下室、车库面积。 常见问题解答:

引进人才落户

事项名称: 引进人才落户

办理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及各区分局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

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申报范围: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5、对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落户。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程序: 拟落户地分局受理并审报,市局批结。

1、入户人申请;

2、聘用单位证明;

3、入户人《暂住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5、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入户人拟落所需资料: 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7、入户人(仅限非农业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正式工作的应符合调动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8、聘用合同;

9、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随迁未婚子女的);

10、有关部门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仅限条件5);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5元/证 鲁价费发收费标准: [2006]231号;

3、城镇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4、户口迁移:5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市外人员投资纳税落户

事项名称: 市外人员投资纳税落户

办理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及各区分局

申报范围: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程序: 申请人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分局受理并审报,市局批结。

1、入户人申请;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

3、所需资料: 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足额纳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

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6、入户人(仅限非农业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正式工作的应符合调动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7、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5元/证 鲁价费发收费标准: [2006]231号;

3、城镇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4、户口迁移:5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网上咨询: 常见问题解答: 点击进入

问:什么是“固定住所”?答:“固定住所”是指除自有产权住宅、租赁公房、具备落集体户口条件的公寓和单位集体宿舍

毕业生落户

事项名称: 毕业生落户

办理机构: 派出所、分局、市局

1、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分配回济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户口迁出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2、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家庭住址发生变动,且父母已迁入我市落户,现申请落户地系父母户口所在地。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申报范围: 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上述毕业生是指外地生源及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市内六区就业。

4、本科以上且取得学士学位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的,由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完备手续,审核同意后报市局受理备案,派出所凭备案手续当场办理落户。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程序: 符合申报范围1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办结;符合申报范围2的由拟落户地分局受理并批结;

符合申报范围3的由市公安局受理并批结;符合申报范围4的由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受理,市公安局批结;

1、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书》(仅限于我市生源毕业未分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业生)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我市生源毕业未分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所需资料: 业生除外)、录(聘)用合同

4、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5、省、市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或《落户介绍信》;

6、《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7、连续足额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升学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和《居民户口簿》(仅限于我市生源毕业未分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业生);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期限: 符合申报范围1:当场办结;符合申报范围2:5个工作日;符合申报范围3:10个工作日;符合申报范围4: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迁移:5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 收费标准: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

问:在非国有单位可否落户?答:对在非国有单位引进的人才,可依照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允许在非国有单位设立“小集体户口”的通知》规定落“小集体户口”。问:怎样理解“按时交纳养老保险”?答:按时交纳养老保险,是指聘用类引进人才,毕业分配到我市外地生源的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投资纳税落户申请人,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交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达到常见问题解答: 落户规定年限。问:毕业分配到我市、暂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生源大、中专、技校生,户口应怎样处理?答:对毕业分配到我市外地生源的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暂不符合《办法》规定相关落户条件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不能落户证明,并通知毕业生持该证明、《迁移证》、毕业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迁往地址”后,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待其符合《办法》规定的年限后,再凭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交纳养老保险证明等,到市局备案后,由落户地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办理迁济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事项名称: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办理机构: 分局、市局

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为解决夫妻分居批准调入人员(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入);

2、经省、市劳动和申报范围: 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符合市政府《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程序: 符合申报范围1:固定住所或集体户口所在地分局受理并批结;符合申报范围2:市局受理并批结。

1、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4、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职务任命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需资料: (1)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落户的);(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已在济落户或夫、妻随迁的);(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仅限于带随迁家属、子女的);(4)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仅限于随迁夫或妻)。

承诺期限: 符合申报范围1:5个工作日;符合申报范围2:1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0]243号;

2、户口准迁证:5元/证 鲁价费发收费标准: [2006]231号;

3、城镇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4、户口迁移5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联系方式: 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第二篇:济南落户政策规定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再就业

随着2012年毕业生走出校门,一些还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着急起自己的户口问题。连日来,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大学生可以说是“人山人海”,工作人员已连续数天每天加班到晚上12点。截至目前已为近6000名毕业生办理了落户手续,日均办理400余人。

据介绍,今年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大学生人数大大高于往年,就业形势严峻是主要原因。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使毕业生可以从容地落户后再择业。另外,由于今年的就业手续都要网上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程序也发生了变化,必须要经过应邀投递、审批、提交、打印协议4个步骤,再加上一些毕业生对使用网络不熟悉、忘记密码等原因,使办理手续时间延长、工作量成倍增加。

为了解决毕业生的燃眉之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推出“一站式服务”、“人事代理绿色通道”,并向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承诺“忙到再晚也要保证当天来的学生当天办完”。

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条件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事代理室办理签约接收手续。

省内高校毕业生须完成4步手续:

1、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过职位搜索中的快速搜索查找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投递简历;

2、经中心审核通过,中心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后应约;

3、经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鉴证,完成网上《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4、到市中心人事代理室领取《就业协议书》,同时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第三篇: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政策外来户口来济买房限制条件外地户口济南落户

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政策|外来户口来济买房限制条件|外地户口济南落户| 全面取消户口"农""非"之分专科生、技校生符合条件可落户购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可落户投资人纳税达到规定额度可落户。根据最新出台的《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从现在开始,济南市不仅要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而且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十一类外来人员落户,专科生和技校生,也有落户济南的可能了。 根据《暂行办法》,从现在开始,济南市将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省城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济南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

《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也可以办理济南户口。 包括长清区在内的6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直接落户济南;个体私营企业在济南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落户。

第四篇:2018年青岛落户政策落户条件

1.住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90平以上住房、红岛和高新区满60平以上(一手、二手房均可)拿到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落户 2.积分落户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3.人才引进

(一)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三)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四)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4.投靠落户

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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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买房落户政策

最新的西安买房落户政策是:

凡在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符合《婚姻法》规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均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农转非"或"城镇投靠"迁入户口。"城镇户口"夫妻投靠不再限年龄。

市政府关于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1 对高、中级技工敞开大门

企业引进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技师等技能人才,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申办落户都给予充分保障。

引进各类人才,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子女随迁的年龄由未成年放宽为未婚。

改变对技术工人落户的不公平限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申办落户,与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高级技师、技师等申办落户,与高

2 工和工程师同等对待。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实行"三不限",即: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毕业时间。 取消了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就业落户的行政审批制。

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即可办理落户。

4 非西安市生源中专应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即可申办落户。

5 取消技校生落户限制

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具备了规定的条件,即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不受生源地、户口性质限制,也不再限于地址矿产、纺织、建材、冶金、化3.工、农林等苦、脏、累、险、艰苦专业。

6 农民工可落户

农民工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只要在西安具有了相对稳定的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符合规定的落户条件,即可申办落户,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7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可落户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都可申办落户,不受学历、学位、职称和执业资格、技术等限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落户条件中规定的"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没有购房面积、金额、时间和"二手房"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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