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停风的安全措施

2022-12-02

第一篇:主扇停风的安全措施

主扇停风送风及瓦斯排放规定

1、事先得知外电线路停电和本矿有计划停电检修等均属于正常停电停风。

2、凡本矿停电检修,涉及到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执行检修的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写出书面报告,经总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停止主扇工作,他人无权停止主扇运转。

3、停止主扇运转的程序:

(1)总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停止主扇运转时可命令生产调度主任提前一天通知下列单位:机电科、安监科、通风科、技术科、通风队、机电队、掘进队、综采队及辅助队组,做好停电停风工作安排。

(2)在停风前30分钟,由生产调度主任负责把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向当日值班长汇报(书面、电话口头)“我于几时几分将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可以按时停风,汇报人为当班值班人员。当日值班长接到汇报后可向配电室下达“停止正常操作,按时停风的命令”。

(3)配电室值班人员接到当日值班长发出的上述命令后,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必须先断开井下所有电源,再停止主扇运行,具体操作指挥,由机电副总、机电区长、机电队长负责。

(4)停电停风后,机电队长或机电工马上通知生产调度室、通风调度,通风队“几时几分井下停电,主扇停止运转,通知人为机电队长或当班负责机电工,通风队接到通知后,马上根据停电时间,派人看守各进回风井口,打开回风井风门、防爆门,并每隔半小时记录一次停风(或反风)后各井口的瓦斯浓度(距井口50m处检查),上述操作程序配电室、主扇机房、生产调度室、通风调度要详细记录。

(5)主、副井的信号电源必须有无压释放,井下电源未送电前,保证信号电源不能下井。

4、开启主扇的程序:

(1)检修完毕或外电源来电,机电副总和机电队长,立即向当日值班长汇报,“检修完毕请你组织送风和排放瓦斯工作”汇报人xxx。

(2)当日值班长接此汇报后,立即组织机电队长、通风队长,做送风、送电和瓦斯排放准备工作,机电副总(或机电区队长)要亲自到主扇机房指挥送电。

(3)准备好后,当日值班长向配电室下达给主风机房送电命令。 (4)看守回风井口的瓦斯员,得知风机房送电后,要认真检查一次回风井的瓦斯浓度,浓度降到可以开机时,将检查结果汇报当日调度值班长“几时几分回风井瓦斯浓度多少”值班长接到汇报确认回风井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方可下达“开启主扇,关闭风门防爆门的命令”,并做好记录。

5、除当日正副值班长外,其它人员无权下达开启主扇的命令。 (1)开启主扇后,瓦斯员要详细检查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如超过2%,要立即汇报现场指挥的机电副总,机电区长或机电队长,命令打开风机房吸风口和反风风门,进行短路风流,冲淡瓦斯浓度,保证进入主扇的瓦斯浓度在2%以下。 (2)根据出风口瓦斯变化情况,逐渐关闭防爆门,待瓦检员确认总回风风流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汇报调度值班长(几时几分总回风瓦斯×%),值班长根据主扇开启达到三十分钟,瓦斯浓度在0.75%以下,命令机电队,通风队组织电工,瓦斯员、安全员下井检查进风及中央配电室的瓦斯情况,并做好向井下送电的准备工作。

(3)经瓦斯员检查,井下中央配电室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话汇报当日值班长、(几时几分井下中央配电室瓦斯浓度x%,可以向井下送电),值班长接到汇报后,方可下达向井下中央配电室送电的命令,否则,一律不准向井下送电。

(4)井下各采区供电点的供电,首先由瓦斯员详细检查,送电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送电,如超过0.5%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准送电。

(5)对掘进工作面局部扇风机送电前,瓦斯员首先要详细检查局扇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不超过0.5%时,方可通知电工,由采区配电室向工作地点送电,所有工作地点排放瓦斯及送电都必须按顺序执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送电,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排放掘进盲巷的瓦斯前,瓦斯员要详细检查盲巷口的瓦斯浓度,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启动局扇进行排瓦斯工作,如果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排放,只有经瓦斯员检查,证实巷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方可恢复停工区的工作。

(7)对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排放,要按顺序由外向里逐段排放,逐段送电,严禁串联通风区域两处同时排放。

(8)其它地点的瓦斯排放必须是在工作地点恢复正常后进行。 (9)排放瓦斯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执行。

6、非正常停电停风。

(1)主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雷雨天气和供电电源突然停电均为非正常停电、停风。

(2)主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突然停风,在十分钟内启用备用主扇,如备用主扇不能正常启动或断电停风,风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生产调度室汇报,生产调度室应立即指挥撤出井下工作人员到进风流段,同时向当班值班长汇报,请示处理,时间超过30分钟再命令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迅速将井下高压电源断开,事后要详细记录停电停风处理经过,如遇反风迅速,返回流瓦斯含量大(1.5%以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恢复送风送电时,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7、凡停电停风、送电送风及瓦斯排放所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动作要迅速,敏捷操作要准确,不得贻误,否则,要严肃处理。

8、当下班后,突然发生停风停电,当天值班长可根据上述规定组织指挥在岗人员进行送风及排放瓦斯工作,停风后,住在矿区内所涉及到的人员,也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工作,保证安全迅速的撤人和恢复生产。

第二篇:有计划停风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红岩煤业公司

编制时间:2013年3月5日

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 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计划检修和停电等原因造成矿井停止通风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如下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1、矿井成立停电停风管理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安全、生产、机电、总工程师任副组长; 生产、通风、机电部、龙煤项目部负责人、调度主任, 矿调度值班员、通风区队长、机电队长为成员。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撤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方案和减少无计划停风管理办法。

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龙煤项目部负责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清点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人员数量,做到每次临时停风停电后安全撤人,恢复通风后按措施组织恢复生产;

安全矿长负责落实监督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和地面电气设备的完好,安排查找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机电队长协助机电科搞好供电及临时出现的故障处理工作,

调度主任负责将领导小组的命令正确地传达给值班调度员,将井下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通风科长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通风区队长负责现场排放

瓦斯工作, 落实临时停风打栅栏、挂警示牌, 组织现场恢复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

3.凡属电网突然停电导致矿井停电停风,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达各自的岗位。

4、因计划停电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5、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性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和全矿井停电停风。

(1)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发生局部性停电停风,当班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后打栅栏,挂禁入牌,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跟班领导和班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撤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停电停风工作面是否进行瓦斯排放, 通风科负责安排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措施执行。

(2)区域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除按“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外,按进风至回风的线路顺序逐个排放工作面瓦斯,严禁同一个区域两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3)全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电网停电后,矿调度值班主任,机电矿长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来电时间,并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长汇报。

2)电网原因或地面配电所故障以及两台主要通风机均不能正常运转等导致全矿井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抽风机司机立即将防爆门和回风井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3)受停电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井下通知撤人顺序为:第

一、采掘工作面工作面人员;第

二、机房硐室、车场等其它地点的人员。

4)送电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采取逐级送电,严禁越级送电。

5)井下各变电所或配电点在恢复送电前必须先检查本所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均在0.5%以下,并且本所内所有送下一级的馈电开关都处于断开状态时方可让电源送到本所。

6)撤人、断电、排放瓦斯按“区域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

6、加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对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者应进行追查和处理。

第三篇:关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的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采用两趟10KV高压双回路电源供电,一般情况主要通风机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地连续运转,两台主扇,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有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事先报矿总工程师,由通风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若一旦由于某种预想不到的原因或一旦停电,造成主扇无计划停风时,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具体措施如下:

1、主要通风机与井下供电总电源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功能,并且灵敏可靠,主扇一旦停止运转,及时自动切断井下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同时, 风机房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立即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所有井下作业地点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中,由各地点瓦斯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人员撤退。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盖和有关风门,以便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员责令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并在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5、所有井下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巷道中后,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产,井下人员是否撤出地面。

6、若主要通风机在十分钟内无法启动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沿安全出口撤出地面,由各带班长、跟班安监员及瓦斯员组织人员撤退,井口检身员清点出井人数。

7、若主要通风机在十分钟内能完全启动时,井下人员则在全风压进风巷道中等待调度室发部命令。

8、若主扇长时间停电停风,启动主扇和局扇时,严格按照瓦斯排放措施执行。

(1)主扇排放矿井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a、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防爆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平稳不超过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

b、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0.75%以下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2)局扇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a、排放瓦斯前,必须保证局扇前的供风量,局扇不得出现循环风,瓦斯员检查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由电工启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 b、排放瓦斯前,电工检查局扇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只有确认功能完好时,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c、排放瓦斯时,由电工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d、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利用“三通”分支法控制送入独头巷内的风量,确保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与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

e、只有独头巷内风流中瓦斯深度都不超过1%时,方可由电工向工作面送电,恢复生产。

f、排放瓦斯时,安监员、通风技术员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指挥。

(3)送电程序:

a、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0.75%以下,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由瓦斯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10KV变电站向中央变电所送电。

b、经瓦斯员检查确认,掘进风机前瓦斯浓度均不超限时,瓦斯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变电所向掘进风机送电,只有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由电工向掘进面送电。

通风科

关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的安全技术措施

柳 林 庄 上 煤 矿 有 限

公 司

第四篇:关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2)

关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的安全技术措施

营脚煤矿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三条井筒,主斜井采用皮带运输,副井采用绞车运输材料及煤(矸石),猴车。回风斜井无运输设备。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矿井安装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其型号为FBCDZ-6-NO18B.两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有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事先报矿总工程师,由通风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若一旦由于某种预想不到的原因或一旦停电,造成主扇无计划停风时,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具体措施如下:

1、主要通风机与井下供电总电源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功能,并且灵敏可靠,主扇一旦停止运转,及时自动切断井下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同时, 风机房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立即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所有井下作业地点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中,由各地点瓦斯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人员撤退。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员责令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并在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5、所有井下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巷道中后,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产,井下人员是否撤出地面。

6、若主要通风机在十分钟内无法启动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沿安全出口撤出地面,由各带班、班长、跟班安监员及瓦斯员组织人员撤退,井口检身员清点出井人数。

7、若主要通风机在十分钟内能完全启动时,井下人员则在全风压进风巷道中等待调度室发部命令。

8、若主扇长时间停电停风,启动主扇和局扇时,严格按照瓦斯排放措施执行。

(1)主扇排放矿井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a、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防爆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平稳不超过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

b、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0.75%以下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2)局扇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a、排放瓦斯前,必须保证局扇前的供风量,局扇不得出现循环风,瓦斯员检查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由电工启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

b、排放瓦斯前,电工检查局扇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只有确认功能完好时,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c、排放瓦斯时,由电工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d、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利用“三通”分支法控制送入独头巷内的风量,确保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与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5%。

e、只有独头巷内风流中瓦斯深度都不超过1%时,方可由电工向工作面送电,恢复生产。

f、排放瓦斯时,安监员、通风技术员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指挥。

(3)送电程序:

a、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0.75%以下,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由瓦斯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10KV变电站向中央变电所送电。

b、经瓦斯员检查确认,掘进风机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瓦斯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变电所向掘进风机送电,只有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由电工向掘进面送电。

通风科

织金县营脚煤矿

关于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通风科

2014年2月

第五篇:主扇有计划停风措施、无计划预案[1]

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 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预案、有计划停风措施

通 风 科

二0一五年一月

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 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预案、有计划停风措施

为了确保因检修、停电、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

1、当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立即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施工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跟班安监员、区队长要带领好本地点人员全部安全撤出。机电工区、机电部、通风科立即查明情况、分析原因,进行处理,并将分析结果汇报值班公司领导,由值班公司领导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下井人员是否全部升井。若需撤出全部工作人员时,公司井下带班领导、跟班安监员、区队长负责维持好秩序并确保本部门人员全部升井。地面井口房、灯房要核查好矿灯及人数,确保所有人员上井。机电工区负责将地面防爆井盖打开,利用自然风压通风。机电工区要在打开防爆井盖的风井周围设立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2、当全矿井需恢复通风,主通风机重新运转时,必须由通防工区、安监站、机电工区、瓦斯检查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携带调校合格的光学瓦检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对回风井的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关闭防爆井盖,启动主通风机。当主通风机运转1小时后再次对回风井的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人员下井。检查小组应先

从进风巷进入到-650运输大巷,对-650配电室、水泵房、充电硐室的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送电。

3、对停风地点恢复通风时,首先由瓦斯检查员对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扇风机,恢复通风。

4、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不超过3%,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不超过3%时,必须汇报调度室,经总工程师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5、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3%,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请矿山救护大队给予排放瓦斯。

6、对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作业地点的通风恢复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

29、141条之规定。恢复通风后要对采面上隅角、采面回风巷、密闭墙内外的温度、一氧化碳进行检测,防止煤层自然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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