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伦理论文范文

2022-05-10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新闻伦理论文范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新闻伦理规范只有能够切实贯彻到新闻实践中去,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因此,实践精神是新闻伦理的价值指向,实际上需要我们思考的则是,构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精神的有效途径。所谓的新闻传播伦理就是指,新闻工作者在职业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职业道德底线。真实性是新闻传播者在传播的过程中,应当也必须应当去遵循的最基本的新闻传播准则。

第一篇:新闻伦理论文范文

浅析数据新闻时代的新闻生产及新闻伦理问题

摘要:数据新闻是在互联网时代随着大数据的生产、存储及算法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兴起的新闻版块。正是因为伴随着的大数据资源的特殊性,相较于传统新闻生产,数据新闻生产的权力出现了位移,数据平台出现了数据新闻资源垄断等新特点。权力位移与资源垄断进而对新闻伦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除了从传统的新闻传播视角进行伦理探讨外,还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及媒介环境学角度对数据新闻时代的新闻伦理问题提出了几点新的看法。

关键词:数据新闻;新闻伦理;新闻生产

一、 数据新闻的发展格局

数据新闻,是指利用数据进行生产的新闻,也被称为“数据驱动新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数据的种类和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曾经我们可以在报道中看到一些简单的百分比数据,也可以看到一些简易图表,而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更多公开的国家、企业、个人等数据,以及更多呈现形式的数据,如地图、动画等。根据支撑数据新闻的数据多少和难易程度,数据新闻可以分为“小数据新闻”和“大数据新闻”,本文将要探讨的是“大数据新闻”,简称“数据新聞”[1]。

21世纪初,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由此出现互联网终端设备的不断普及,再加之“开放数据”的需求和运动在全球的蓬勃发展,大数据时代随之到来。虽然数据新闻并没有成为新闻业主流,但是这种报道模式受到了国内外新闻界的关注和重视,并被不断运用于实践之中。2008年,在社交媒体崛起的大背景下,9 月的《自然》杂志推出了名为“Big Data”的封面专栏。2009 年年初,英国《卫报》在网站上创建“数据博客”栏目,成为数据新闻实践的领跑者[2]。

英美媒体较早开启了数据新闻栏目的报道和运营,是该领域的“执牛耳者”。国内的数据新闻虽然起步晚,但近些年的数据新闻实践已逐渐崛起。如网易的“数读”栏目,财新的“数字说”频道。在2018年全球数据新闻奖评比中,“财新”获“最佳数据新闻团队”奖。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在数据新闻实践上已有一定成效。

二、 数据新闻对传统新闻业的冲击

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已成为这个时代的标签,大数据资源成为未来新闻生产的富矿,随着国内外新闻团队纷纷建立专业的数据新闻团队,数据新闻对新闻业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影响。

(一)新闻生产:新闻权力位移

新闻生产是在特定领域里发生的,需要人与物等生产要素参与生产过程。传统的新闻生产是新闻从业者通过人力采集新闻和数据,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输出的过程。新兴的数据新闻生产则是新闻从业者直接利用公开的或未公开的数据进行数据采集,用新式图表解说数据新闻的过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媒体所垄断的内容与渠道出现了分离的趋势,传统的新闻分发是专业编辑的权利,但互联网时代,这项权利转移到互联网编辑手中。传统新闻媒体成了内容方,互联网媒体成了渠道方。新闻分发权利转到了代表新技术的方面来[3]。

同理,新闻生产原本依赖于新闻从业者的采访过程与资料整理过程,但随着互联网及各种终端的普及,技术平台成了数据资源的集散地,传统的新闻内容来源也出现了分离,逐渐依赖于新技术对数据的采集和技术对数据进行的统计和分析。

(二)“大数据平台+新闻”:新的垄断

大数据平台,是指生产大数据的平台,主要是指互联网科技公司的数据平台。在美国,如IBM、谷歌、微软、Facebook 和亚马逊等公司,在国内,如BAT等公司。这些互联网科技公司对科技研发投入巨大,如谷歌成立的谷歌大脑(Google Brain)以云机器学习事业群(Cloud Machine Learning Group)为核心团队,吸纳了来自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等高校的人工智能研究人员和Snap 等社交网络公司的研发高管,其目标是保持人工智能研发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

传统的主流新闻媒体遇上了新技术后,十分重视新科技对新闻业发展的研发和应用。美联社、《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三家媒体在新闻业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新闻媒体对数据新闻的开发和应用也是拥抱新科技的体现。但是,很多小型新闻媒体组织渴望利用新科技带来的生产力,却没有研发实力。

与此同时,互联网科技公司拥有了制作新闻产品的市场和机会。互联网科技公司作为大数据的集散地,具有先天优势,只需制定数据计算规则,便可大批量生产数据新闻。Graphiq 就是一家人工智能技术公司,它可以使用从体育、政治、天气和其他领域搜集来的2 500 亿数据点自动生成可视化报道,并提供给新闻机构,如新闻机构可以从Graphiq 购买到报道需要的专业互动地图。

由此可见,传统的主流媒体拥有着优质的记者资源,新兴的互联网科技平台拥有着高效的生产工具,前者可以制作“私家菜”型的报道,后者可以制作流水线的“家常菜”式的报道。原本是由传统媒体控制着新闻内容的生产和分发,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掌握新的生产要素“大数据”后,新的数据垄断可能出现。

三、 数据新闻时代的伦理探讨

“伦理”和“道德”是一对容易混淆的词语,很多场合的确可以替换。近代哲学家康德、黑格尔将二者的涵义进行了区别和理论建构:“道德”偏向于个人的美德,而“伦理”则是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4]。也就是说,“道德”的标准更高,“伦理”更像是道德的及格水平。由此可见,新闻伦理是新闻从业者和新闻组织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业准则。数据新闻伦理,便是数据新闻从业者和相关组织需要遵守的共同的行业准则。

新闻采访主体、新闻采访对象、新闻报道受众是新闻生产过程中涉及人的环节,所以在传统新闻生产层面,我们针对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新闻从业者和新闻机构提出了诸多职业伦理标准。如应保护被采访对象的隐私权、保护未成年人的信心,新闻内容应真实客观,新闻图片不宜血腥黄暴,杜绝“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等现象的产生等。

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闻生产出现了变化,新闻伦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数据新闻作为互联网时代新闻生产的代表,其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新闻权力位移,这成为新时代新闻伦理探讨的一个新领地。浙江大学教授赵瑜在其题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新闻伦理:行动与治理》的论文中,提到新闻伦理研究范式的转变问题,传统的新闻伦理研究主要針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组织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但在人工智能时代,在人人都有麦克风和表达权利的时代,国家层面、组织层面,以及个人层面都负有一定的责任[5]。

(一)微观层面:新闻生产权力位移带来的伦理风险

新闻生产其实与技术息息相关。在传统的印刷时代,新闻生产者是文字工作者,到了电子时代,新闻生产者除了写文字,还是图片记者、摄像师、剪辑师、排版工人、印刷工人。到了互联网的大数据时代,新闻生产者便多了计算机工程师、数据分析师、以及制图软件工程师的要求。伴随着新闻生产流程的增加,岗位重要性的变动,各部门的新闻工作者均受到了冲击。

1.传统的新闻工作者:劳动强度增大

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角度看,技术进步带来的新闻自动化,势必造成一部分人失业,而在岗的新闻工作者为了保住“饭碗”,不得不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保证原来的生活。虽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新技术带来的影响程度不同,特别是对于国内的事业体制来说,影响稍小,但总体而言,这是经济规律,是生产力进步之后带来的连锁反应。

在新环境下,新闻生产主体的工作环境发生了变化,一部分人工作强度加大,另一部分人失业或再就业。首先,是工作强度增大的新闻工作者,他们需要管控多台机器,就像曾经的工厂女工需要控制多台纺纱机一样。增加的强度极有可能使他们遗忘新闻的公共属性,极易产生被动地完成与机器合作的任务,而不是主动地宣传和监督社会;其次,是部分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因为生活质量下降,“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的现象会更容易发生。四川社会科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的研究员余婷在其论文《人工智能在美国新闻业的应用及影响》中提到了人工智能挑战新闻伦理的问题,“人工智能的引入让新闻生产变得更加复杂,让记者更难以遵循常规的新闻伦理规范”[6]。

总之,传统的新闻伦理标准,并非建立在人机合作的条件下,新的新闻生产条件改变了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新的伦理问题也会随之出现。

2.新增的新闻工作者:不懂新闻

计算机开发人员、产品设计师、数据分析师成为数据新闻时代新增的新闻工作者。他们拥有开发数据、分析数据等技术本领,他们编写的程序决定着能够生产什么数据,以及数据统计的方法。这与传统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流程类似,如采访什么内容,怎样展示采访的内容。这意味着,在数据新闻生产过程中,计算机工程师应该懂得什么数据是新闻,展示怎样的数据新闻才是合适的好新闻。但现实情况是,计算机工程师对新闻生产一知半解,对新闻伦理更是知之甚少。

数据技术人员是数据新闻生产的源头,也是数据新闻伦理新的领域,如机器人制作的新闻署谁的名字、谁负责等成为新的伦理问题。可见,制定一套让计算机技术人员遵守的新闻职业伦理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中观层面:数据垄断带来的伦理风险

公共数据很有可能抑制原始一手数据的形成。当传统的主流媒体和新兴的技术平台成为数据新闻的主要生产机构时,大多数人只能接受公共数据带来的同质化的数据新闻。通过实地调查采集数据,采用新的方法分析数据,成为难以达成的奢望。何况,现如今的数据库还处于单一状态,没有一个容纳所有数据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数据新闻,并非全面、客观。

与此同时,数据是如何形成的,以及数据是如何分析的透明度问题,成为新闻伦理研究的重点问题。不过,算法透明并不意味着客观真实。这中间存在另一个问题,那便是根据预先想获得的数据结果反向推出数据算法。数据虽然客观公正,但如何取舍、加权的决定权在数据分析机构手中。特别是一些排行榜类的数据新闻,数据加权灵活性极强。简言之,算法灵活,可以操控,就算公开透明,“算法”本身不唯一,结果仍旧片面。

(三)宏观层面

1.国家价值导向的伦理风险

新闻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其在社会生活中塑造公共价值的重要角色。除了一般的新闻消费品外,它还是国家进行价值倡导的工具。数据新闻如何通过数据的语言,利用不同的数据新闻位置,展示国家的主流价值,成为新的伦理问题。面对智能化的数据新闻生产过程,新闻从业者除了需要加强对数据语言的分析能力外,还面临着更严格的价值引领风险。

具体而言,应做好数据新闻的策划工作。有人提出了“新闻策展”(News Curation)或将成为职业新闻从业者的角色转型方向。媒体工作者从传统的把关人身份转型,一方面承担收集素材、事实核查的职责,统筹智能化的新闻生产;另一方面管理分众化新闻生产中有价值的内容[7]。这是数据新闻生产面临的新的、更高的伦理要求。

2.数据媒介带来的媒介偏向伦理风险

数据新闻,是一种主要靠数据说话的新闻。从麦克卢汉的媒介环境学角度来说,数据本身作为一种媒介,具有一种偏向。简单来说,就是生活中的万事万物都将被量化成数字进行记录和计算。随着大数据算法应用的成本不断下降,其最终会走向民用,数据记录和分析的功能最终也会普及到每个人的手中。这是一种增加理性程度的工具,能为生活的决策带来便利。

但同时,数字媒介的存在容易使人专注于数字之间的关系,而忽略了出现这些数据背后的原因,出现这些数据合不合理。就如,当人们用货币来表现财富的时候,就会专注于财富的多与少,而忘了我们最初发明货币只是为了方便计数和交换,用货币生产货币便成了资本家剥削劳动人民的欲望之源。也就是说,数字的频繁使用有可能会增强人们的个人欲望,而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往来。

四、结语

新技术的发明总能带来生产和生活的全面变革。每一种技术也总能将已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平衡关系打破,而给生产关系带来新的伦理问题。从数据新闻生产及传播角度而言,新闻从业者的转型问题、计算机工程师的加入问题、新的技术平台的新闻垄断问题、国家主流价值倡导问题,以及数字媒介对人的感官的影响问题,成为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虽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角度、媒介环境学角度提出了一些较前人研究不一样的看法,但这些视角的内容仍较浅显,希望能得到老师和前辈们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张帆,吴俊.2011-2015:大数据背景下英美数据新闻研究述评[J].国际新闻界,2016(1).

[2]傅居正,喻国明.数据新闻的学科建构:演进逻辑、知识图谱与前沿热点[J].新闻记者,2018(10).

[3]陈昌凤,霍婕.权力迁移与人本精神:算法式新闻分发的技术伦理[J].新闻与写作,2018(1).

[4]季为民.新闻道德、新闻伦理相关概念的溯源与解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7(12).

[5]赵瑜.人工智能时代的新闻伦理:行动与治理[J].人民论坛,2018(24).

[6]余婷,陈实.人工智能在美国新闻业的应用及影响[J].新闻记者,2018(4).

[7]陈昌凤,师文.智能算法运用于新闻策展的技术逻辑与伦理风险[J].新闻界,2019(1).

[责任编辑:武典]

作者:陈凯君

第二篇:从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看新闻伦理

摘 要:新闻伦理规范只有能够切实贯彻到新闻实践中去,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因此,实践精神是新闻伦理的价值指向,实际上需要我们思考的则是,构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精神的有效途径。所谓的新闻传播伦理就是指,新闻工作者在职业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职业道德底线。真实性是新闻传播者在传播的过程中,应当也必须应当去遵循的最基本的新闻传播准则。虽然我国目前对这一基本法则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这一准则是作为社会人最基本的一个道德底线。他同时适用于我们传播主体,并用来进行新闻道德判断。或者我们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新闻传播真实性准则是,我们判断新闻传播人道德底线的标准。

关键词:新闻伦理;实践精神;新闻真实性

一、引 言

《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因英国《卫报》记者尼克·戴维斯的调查而曝光。也最终导致了这份百年老报历史的结束。窃听丑闻被穷追不舍,其实其矛头的最终指向是,传媒大亨默多克与他的传媒帝国。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其掌管的强大的传媒机器,过分的干预媒体、操纵国家政治。通过资本控制媒体,过分干预媒体报道倾向,完全违背了西方国家对于媒体所秉持的“编辑独立”原则,完全使媒体成为其个人的附属物,使得媒体完全无公众性可言。最终不但使得新闻记者丧失了最初的职业道德,也导致一份百年老报的迅速消亡。

新闻工作者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需要新闻伦理来约束整体的道德规范,也就是说新闻伦理必须参与并渗透到实践的每个环节中去。也即新闻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所参与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要在新闻伦理的指引下展开的[1]。但是,从我们目前的新闻实践来看,我们所接触和认识的新闻伦理过于空泛。也就是说新闻伦理给人一种过于空泛的感觉所以很多时候很难落到实处。

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新闻伦理需要具体的实践性,但是新闻伦理又缺乏具体的实践品格和具体的操作品性,这也就使得新闻伦理在新闻记者的实践过程中显得无足轻重,后者就是个漂亮的摆设。然而在市场经济这个大浪潮的推引下,新闻伦理开始逐步被推到了商业化的边缘,真实性一旦和商业挂钩,就可能会出现新闻失实。新闻的失实直接导致的就是新闻工作者,丢失了职业操守和职业敏感。

所以,我们现在亟需构建适合我国新闻体制的新闻伦理,并将其落实到新闻实践当初中去,是目前新闻媒体改革的重中之中,只有将新闻伦理具体落实到实践中去,我们的媒体才能真正成为无冕之王,才能真正的成为党政喉舌,才能真正成为为民众提供正确舆论导向的指向灯。

二、新闻伦理的核心是新闻实践

从新闻工作者的新闻伦理道德方面来说,相对于纯理论来,新闻实践性是则是新闻工作者的第一精神。具体指的是新闻主体和新闻的客体相互之间起到自觉追求人的本质的变化。从新闻伦理的角度来说,实践精神是新闻实践活动的道德规范,因此需要实践精神与道德精神二者双重的动力。

从道德精神和实践精神理论上来说,无论是新闻伦理的起源还是发展,知和行的统一都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我们就单从新闻伦理的传播活动来看,新闻传播因为其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和公众性,所以它必须更具有“实践道德精神”,自觉的接受新闻伦理道德实践的约束。在实践中建构新闻伦理规范,实现新闻道德意识与实践精神在“知”与“行”上的统一[2]。新闻传播伦理与新闻道德规范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是有所缺失的,或者说我们仅仅是理论上说有新闻伦理道德,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不付诸于实践。而新闻伦理必须是真实的客观的,所以新闻伦理的构建势在必行。

三、在具体情境中选择新闻伦理的价值标准

我们通过具体的情境来分析新闻伦理的时间精神就会觉得实践性不是那么的空洞。在具体的新闻情境中要具体构建新闻伦理道德规范。这也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具体的共组中选择新闻伦理的实践精神。通过具体的实践,新闻工作者往往会发现要面临一个两难或者几难的选择。这个主要是说在具体工作时我们是选择新闻的真实性还是新闻的商业性,这也就是我们构建新闻伦理的关键所在。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可以有一种或者多种新闻价值观让记者选择,但是,不论最终的选择结果是什么,真实性和实效性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按照克利福德·克里斯蒂安的说法,“从事媒介这种职业要求很高,这一行业中充满了模棱两可的情景和相互冲突的效忠对象”。

我们讨论特定情境下特定的行为和其所蕴含的新闻价值的冲突,我们不可否认凯文的作品是近乎完美的,但是他的这一作品也确实违背了新闻伦理道德。当我们在讨论新闻情境中特定的行为选择和其所隐藏的价值冲突时,新闻伦理应该也必须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参照物。这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实践者来说,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我们需要的是倡导和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进一步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一个正确的选择范畴,这样,我们才能将新闻伦理和新闻道德规范落到实处。

四、新闻伦理的实践精神是在实践中确定的

新闻的实践性是新闻伦理道德的指向标,是新闻伦理道德关键的基石。我们必须静下心来思考新闻伦理道德形成的标尺是什么。只有在确定新闻伦理的标尺后,才能建立一个真正适合我国发展的新闻伦理道德规范,才能建立新闻伦理的实践精神。比如,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当记者问及到新闻工作者新闻伦理的道德底线和准则到底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在心里就要形成明确符合我国国情的新闻伦理道德法规。行为在新闻时间中以新闻伦理道德要求自己。

哈佛神学院拉尔夫·波特教授的伦理抉择模式为我们在具体情境中进行新闻伦理抉择与思考提供了有益借鉴[3]。我们根据波特的模式看,在进行新闻实践的时候,就要明确的分别出道德的区别,从更高层级也是就我们说的哲学层面来明确其对立冲突的价值观。这样就在理论上就能有很好的说服力和实践能力。从而准确的选择自己主张的新闻伦理价值,并且这种新闻伦理价值能有效的激发他人对此选择的赞同。但仍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一种信念而抛弃其他对你来说同样重要的准则和信念。在经过这样的伦理思考和考量后,就能够产生一些非常实际的新闻伦理的合理构建,实际上就是为了新闻伦理的实践来做。只有得到新闻工作者发自内心的认可,他们才会自觉自愿的按照这些行为准则完成新闻实践活动。而且,作为新闻工作者,是在不断的践行和反思的过程,所以新闻工作者必须有一种正确并明了的新闻道德规范。我们只有不断的完善我们的新闻伦理道德和法规,才能让广大民众和新闻工作者公正的认为新闻伦理道德是新闻实践最有利的保障。

五、新闻记者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与诚信责任也是新闻工作者的又一个职业要求规范。指的是,每个实践的个人都必须秉持客观的精神态度,拒绝一切新闻造假,逐步建立诚信的新闻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我们所说的诚信是一种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这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必要基础。众所周知,人不能没有诚信,家不能没有诚信,国也不能没有诚信,也就是说诚信是做人和社会、国家发展的根本。诚实守信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目前在我们国家,对诚信问题也是非常的重视。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大学生的诚信尤为重视,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有利于大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也是青年人伦理道德的基础保障。

新闻伦理道德建设,是我们国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发展的。新闻伦理的构建和实施不止是单纯的为新闻工作者建立一个新闻道德规范和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新闻伦理的构建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们国家整体的道德伦理。道德伦理的建设实际上正是国家在精神文明层面上构建的一个整体的发展,加强新闻伦理和道德建设,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大的作用和意义。然而伦理道德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所以新闻伦理的道德建设还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发展。

参考文献:

Karen Sanders著.洪伟,高蕊,钟文倩译.道德与新闻[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陈堂发.道德的与伦理的:新闻职业操守解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11).

黄瑚.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传馨]

作者:吴铁鸣 戎融

第三篇:新闻实践呼唤新闻伦理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1892年普利策提出向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捐款200万美元,资助其创办一所新闻学院。由于担心普利策的《世界报》的自由倾向会损害大学的声誉,哥伦比亚大学谢绝了普利策的捐款。为了争取理解和支持,1904年,普利策在《北美评论》上发表《新闻学院》一文,详细阐述了自己创办新闻学院的主张,并为自己的职业理想和办学理念辩解。

他指出:“商业主义在报业经营中具有合法的地位,但它仅限于经理部。如果商业主义侵犯了编辑部,它便成为必然的堕落与危险。一旦发行人仅仅注意商业利益,那将是报业道德力量的结束。”他还说:“只有最高尚的理想,最严谨追求真理的热望,最正确的丰富知识,以及最忠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将新闻事业从商业利益的臣属,自私自利的追求,以及社会利益的敌对中拯救出来。”

普利策的愿望20年后才得以实现,1912年,由他资助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正式成立。普利策之所以要孜孜以求地积极倡办新闻院校,开展专业新闻教育,是因为他对新闻工作者所肩负的职业责任有着很高的评价和期待。

普利策曾经作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他把国家比作是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轮船,把记者比作站在船头的瞭望者。作为瞭望者,记者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观察与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随时把海平面上发生的各种情况报告给船长、船员和乘客,以使轮船能够根据气象和水情的变化,及时调整航速和航向,从而顺利地越过激流,绕过暗礁,避开浅滩,驶达胜利的彼岸。

在普利策看来,新闻业是各种职业中最重要的职业,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应当具有最高尚的理想、最严谨追求真理的热望、最正确的丰富知识和最忠诚的道德责任感,因此,他们应当接受专门的职业教育与训练。他提出要像培养律师、医生、工程师和建筑师一样,对新闻从业者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

其实,普利策积极倡导创办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直接原因,是因为他从自身的新闻实践中看到了加强新闻伦理规范和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他希望通过新闻专业教育来提升新闻传播的专业理念和层次,增强新闻从业者的道德责任感,使新闻媒介能够真正以服务社会,增进公益为目的。

普利策的那段至今镌刻在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他的铜像台座上的名言,集中表达了这一思想:“我们的国家与报业休戚相关,升沉与共。报业必须有能力、大公无私、训练有素、深知公理并有维护公理的勇气,才能保障社会道德。否则,民选政府就会徒有虚名,成为一种赝品。报业的谩骂、煽动、虚伪、专横将使国家与报业一同堕落。塑造国家前途之权,掌握在未来新闻记者的手中。”

由此看来,新闻教育创办的动因和宗旨,一开始就包括了要对受教育者进行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作为美国最早的职业伦理规范范本的《报人守则》,是由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的首任院长沃尔特·威廉,在其学院创办的当年即1908年制订的。

这个守则共有8条,涉及新闻事业的性质定位和使命任务、新闻传播的规范化要求、新闻从业者的品质要求、新闻传播的职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规范是其主体性内容。

沃尔特·威廉的《报人守则》旨在提倡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对抗当时新闻传播中的道德失范及堕落行为。显然,这个被认为是当时美国最专业、最系统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文件,既可以作为传媒界的职业规范依据,也可以作为新闻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从世界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产生的历史过程看,可以说它是由新闻职业自身的性质和特征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新闻实践的呼唤和要求。

新闻职业,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着重要的社会使命,承担着特殊的社会职责。它是以新闻传播手段向社会与公众提供新闻及其他各种信息服务,同时借助舆论形式实行社会调控和影响社会公众的职业。

新闻职业的这种性质和特征,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和神圣性,也决定了对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有着很高的要求。

一个新闻从业者必须按照新闻职业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才能完成社会和公众赋予自己的神圣使命。

新闻职业道德是一种主要针对新闻媒介及其从业者的职业行为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它是用于调整新闻行业内外的矛盾关系,规范新闻传播职业行为的一种道德。它通常通过新闻媒介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处理各种职业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情感、职业作风以及它们的社会效果反映和体现出来。

新闻职业道德是以新闻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新闻媒介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

新闻从业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社会事物变动情况的职业敏感和对尊重客观事实与服从科学真理的职业认识;不惜一切地追寻新闻线索,揭示事实真相,客观、公正地反映和报道事物的职业观念和职业态度;以及无私无畏。不怕艰辛。雷厉风行,自觉献身新闻事业的职业情感和职业作风,正是其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

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是在新闻传播活动逐步社会化和大众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在早期的新闻传播活动中,虽然有些媒介机构及从业者从媒介责任和自律的角度,也提出过一些道德要求,但作为具有一定社会约束力,并成为对媒体传播行为具有整体约束意义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则是大众化报刊诞生之后在欧美国家首先出现的。因此可以说,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出现,本身就是新闻实践的呼唤和要求。

19世纪30年代,大众化报刊在西方一些国家兴起。随着报业竞争的加剧,一些大众化报纸(又称便士报)为了达到赚钱赢利的目的,开始不择手段,采取制造虚假新闻、刊登黄色新闻、广告与新闻不分等种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做法,激起了社会与公众的不满。另外,一些报刊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人们对报刊不加节制地滥用新闻自由的现象不断提出批评和指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自律问题开始成为新闻界乃至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

1841年,霍勒斯·格里利在其《纽约论坛报》的创刊广告中宣称,该报将“摒弃许多著名的便士报上的不道德的、下流的警察局新闻、广告和一些其他材料”,而“努力维护人民的利益和促进他们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权益”,并将“尽心尽力地把报纸办成赢得善良的、有教养的人们嘉许的、受欢迎的家庭常客”。格里利在创刊广告中的表述,被视为美国最早的关于新闻职业道德自律的宣言。

在美国报业历史上第一个制订“报人守则”,作为对本报员工的自律条款的是查尔斯·达纳。1868年,他在接办30

年代曾因编造“月球蝙蝠人”的离奇故事而名声大损的《纽约太阳报》之后,拟定了13条规定,作为该报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以此来规范本报采编人员的传播行为。

在西方国家中,第一个通过相关的法案,实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自律的是瑞典。1776年,瑞典议会通过的《报业自由法案》中就含有报业自律的内容。但是,瑞典制订专门的新闻职业守则则是1874年的事情。当年瑞典发行人俱乐部订立的新闻事业工作标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此后,西方许多国家陆续制订了类似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文件,有的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不断对其内容进行充实和调整,以使其更加完善,更加规范。

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在美国诞生的“社会责任理论”,其本身也与职业道德问题有着直接关系。1947年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领导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原本是想调查新闻自由遭受侵害的情况。但是经过3年的调查他们发现,与预先所设想的情况相反,在当时的媒介实践中,无视媒体的社会责任,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十分严重,从而发出了“新闻自由是危险的”警告。

他们在提交的一份名为《自由而负责的报刊》的研究报告中,认为美国的新闻自由正面临着危机,大众媒介不能满足社会与公众的需要,正在变为少数人手中的传播工具。而使新闻自由陷入危机的原因就是新闻业不能“判断责任”,不能承担自己“肩负的责任”所造成的。

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者将社会对新闻界不道德行为的批评意见作了如下的归纳:

(1)报刊为它自己的目的使用其巨大的力量。报刊老板特别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上传播自己的意见,损害反对的意见。

(2)报刊为大商业效劳,并且有时让广告户控制其编辑方针和编辑内容。

(3)报刊曾反对社会改革。

(4)报刊的时事报道,时常更多地注意肤浅的和刺激性的事件,而不注意当前发生的重要事件。它的文娱材料常常缺乏积极的材料。

(5)报刊已经危害了社会道德。

(6)报刊无理地侵犯了个人的私生活。

(7)报刊被一个社会经济阶级——笼统地说即“商业阶级”——所控制。后来者就无法厕身这一事业。因此,这就危害了自由而公开的思想市场。

显然上述所涉及内容都与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问题有关。

正是看到了新闻界存在的不讲职业道德,滥用新闻自由的情况,新闻自由委员会才发出了新闻传播要对社会负责的呼吁,要将新闻自由从媒介独享的自由变为公众的新闻自由,以保证公众的知晓权,要依据崇高的道德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损害公众的利益。他们还提出,当媒介不能履行其社会责任时,其他社会机构有权加以干预。

因此可以说,社会责任理论是在总结和检查新闻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的基础上产生的。而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又为西方国家的新闻职业道德自律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促进了新闻界的职业道德规范。由此,西方国家纷纷加快了职业道德规范的步伐,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文件陆续出台,有些则进行完善和修订。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新闻职业道德自律的文件纷纷出台,但是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情况却始终在接连不断地发生和出现,有些典型案例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例如2003年5月《纽约时报》记者杰森·布莱尔炮制虚假新闻的事件,就令世人感到非常震惊。这位年仅27岁的连大学都没有读完的年轻记者,在从2002年10月到2003年4月的半年时间里撰写的73篇新闻报道中,居然有36篇存在“剽窃和造假”现象。更令人奇怪的是他的这些稿件竟然能够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人们很难想像这家历来声誉不错的百年老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事情却确实发生了。这不但反映了涉事记者自身素质的低劣,也暴露了报社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此事使得当时已拥有150多年历史,有着“美国第一报”之称,而且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纽约时报》的信誉受到严重冲击。以致于报社不得不以让执行主编厄尔·雷恩斯和常务主编杰拉尔德·博伊德辞职的办法来尽力挽回影响,同时加强了对报社采编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和规范。

这说明,正是媒介的实践,在促进和推动着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不断深入与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的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也在积极实践中,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其直接成果就是在新闻战线涌现出了不少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道德自律的新闻从业者。他们兢兢业业,勤奋工作,热情为社会改革事业鼓劲,真诚为人民群众代言。许多人为了事业的需要,不计报酬。不讲条件,不图私利,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为了不负使命,他们常常舍弃个人的一切,在紧急关头、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迎着困难和风险,奋力去完成新闻报道任务。一些人甚至为此流血牺牲,献出宝贵的生命。有时,为了坚持真理,维护正义,替人民代言,他们敢于蔑视强势和压力,表现出一种威武不屈的“壮士”气概。他们以自己出色的报道和模范行动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职业形象,为新闻界赢得了荣誉。这方面的事例不胜枚举。

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特别是在新闻传播引入市场因素,实行市场运作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新闻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致使一些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者,频频出现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有的情况还很严重。群众对此表示不满,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也因此而受到很大影响。

当前我国新闻队伍中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可以归结为“五大公害”,即“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侵权新闻”、“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

“虚假报道”的要害是造假,是任意地编造新闻。真实被称作是新闻的生命。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动机,由于何种原因,新闻造假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这是新闻工作的一道底线,谁越过了这道底线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背弃,都要付出代价。然而如此明白的道理,却总有人不明白,总有人犯新闻造假的错误。

“有偿新闻”的要害在于把新闻刊播权。完全当成了一种仅仅用金钱作衡量的自由交换和让渡的权利。不管符合不符合新闻报道的规范和要求,谁只要给钱,就可以为谁刊播“新闻”。如此“新闻”自然只能称作“有偿新闻”了。用金钱换取新闻刊播权,使得原本应该本质纯洁的“新闻”,走了形,跑了味,变了质,群众对此嗤之以鼻。

这方面前两年揭露出来的山西繁峙矿难事件中,一些记者因接受矿主贿赂而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搞“有偿不闻”的情况,就十分典型。而去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揭露和处理的四起“记者腐败案”,当事记者则是以“曝光”相要挟。向对方索要钱财,公开地“以权谋私”。这种行为不但越过了道德底线,也触犯了国家法律。

“侵权新闻”的要害是新闻报道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近些年来媒体和记者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各种涉及媒体侵害公民(或法人)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新闻官司接连不断,不但给当事人造成伤害,也损坏了媒体的声誉。对由于媒体和记者侵权引发的官司,侵权者应当知错认错,并且知错改错,应当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是职业道德所要求的。

“低俗之风”的要害是不顾社会效果传播低俗的东西。一些媒体一味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用暴力、色情和奇异、变态的东西去煽情炒作,刺激受众感官,传播有害信息,制造文化垃圾,污染社会环境。这种100多年前西方大众化报刊时期就已为世人所不齿的东西,今天一些媒体和记者竟然还将其视为“抢手新闻”和“文化快餐”,大肆采集和传播。更有甚者,有的人连严肃的时政新闻也采用娱乐形式进行调侃。新闻娱乐化愈演愈烈,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不良广告”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近年来媒体上虚假不实和误导性的广告频频出现,不但给群众带来经济损失,而且也给他们造成一定精神伤害。特别是一些医疗、药品、保健品、食品、美容等关系使用人健康的广告,因为夸大不实,给使用者造成损失和痛苦,其危害更大。群众对此叫苦不迭,怨声不断,而我们一些媒体却依然我行我素,照收照登,完全丧失了作为职业把关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涉及媒体和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问题还有很多,这“五大公害”只是其集中表现和典型代表。由于这些东西的存在,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

近些年来,有关部门为解决新闻界存在的这些问题,花费了不少功夫。从1993年开始,政府就持续地开展“反对有偿新闻”的活动,去年又开展了集中力量围剿虚假新闻的活动,对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等问题,也一直在进行治理。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这“五大公害”,说到底都是媒体及新闻从业者无视自己的社会使命和道德责任,滥用新闻自由权利,贪图小团体和个人私利造成的。

新闻从业者在工作中要面对种种诱惑和压力,稍微的动摇和犹豫都可能导致道德失衡,行为失准。因此,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对新闻从业者来说显得尤其重要。

当年著名记者范长江在谈到记者的操守问题时,曾经这样说过:“我想世界上很少有像新闻记者这样有更多诱惑与压迫的。一个稍微有能力的记者,在他的旁边,一方面摆着:优越的现实政治地位,社会的虚荣,金钱与物质的享受,温柔美丽的女人。这些力量诱惑他出卖贞操,放弃政治,歪曲真理。另一方面摆着:诽谤、诬蔑、冷眼、贫困、软禁、杀头,这些力量强迫他颠倒是非,出卖灵魂。”

在这种种诱惑和压力面前,要想在职业道德和操守上不出问题,需要新闻从业者有很好的道德涵养、坚定的职业信念和顽强的思想毅力。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违反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的问题,从2003年开始,我国内地新闻战线开始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希望通过此项活动,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准,改善其职业形象,并希望最终能够提升传媒的社会公信力。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正是实践中出现的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引起的社会与公众的不满和批评,促进了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同时也促进了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在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及职业行为规范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形象有所提升。但是今后的任务依然艰巨,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建设的路还很长,需要我国新闻界付出更大的努力。

作者:郑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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