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免税项目税务管理论文

2022-04-28

小编精心整理了《境外免税项目税务管理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项目陆续实施,给外经基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由于企业精通境外税务管控业务的人才缺乏,难以有效开展境外税务管控工作,造成税款损失和被稽查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既影响本企业发展,也对中国企业在境外的整体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境外免税项目税务管理论文 篇1: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筹划探析

摘要: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工作较为复杂,由于EPC工程涉及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行等各个阶段,参与主体众多,各环节分包商资质及管理水平的不同,呈现出管理难度增强的态势。文章通过研究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各税种的税务筹划,从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筹划重点入手,旨在为境外EPC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境外;EPC工程;税务筹划

一、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概述

EPC工程总承包是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意思是设计-采购-施工于一体的建设模式。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方要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各个阶段的建设任务,合理整合工程建设各节点的建设要点,对总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进行全局性的把握。由于这种建设模式经历了由设计到建设、施工再到交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有利于业主统一管理,减少各种建设环节,所以得到了境外大多数基建项目任务多的国家的青睐,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建设模式。

二、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的范围

境外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务筹划较为复杂,涉及税种繁多,这里选择以下税种进行重点说明。

(一)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境外EPC项目的增值税税务筹划主要集中在免税及出口退税方面。按照目前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研发和设计服务时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也就是说,对于EPC项目的设计部分适用零税率。而对于EPC项目中的采购部分,国家也有相应的退税政策,即对外承包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可以免征或退还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针对此项规定,境外EPC总承包企业应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进行境外EPC总承包时尽量提高采购合同的金额,充分享受国家固定资产和材料物资退税的政策,降低税负。

(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营业税筹划主要是针对项目的建筑安装部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实行总承包-分包模式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按扣除分包工程后的部分缴纳营业税。对于境外总承包公司,其劳务发生地在境外的部分,只要在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备案手续,即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的税收优惠。

(三)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如果项目所在地为与我国缔结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就可以享受境内外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对于EPC总承包企业来说,由于和国外业主的合同关于税务方面的条款大多约定由业主承担所得税在内的大部分税费,因此,在所得税筹划方面就要准备好相应的已纳税款的证明,如是由业主负责缴纳的,可以在前期合同中注明业主责任,由业主负责协助公司取得在当地税务机关的缴税证明。由业主代扣代缴的,业主负责提供税款扣缴凭证。对于总承包企业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在国内汇算清缴时要按国内税法计算扣缴限额,超过部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周期内抵缴。境外EPC总承包企业在所得税筹划中,应根据所在国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抵扣资料回国内办理所得税的抵免手续。

三、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各阶段税务风险点及筹划重点

(一)项目科研阶段的税务筹划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科研阶段税务筹划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全面了解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合同签订主体的选择、国家有关鼓励走出去的税收优惠等。关注我国与有关国家关于税收协定的签订内容,目前,我国已经和世界上99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协定为避免双重征税提供了条件。如规定,境外总承包企业在所在国经营活动未超过183天的,免缴所在国的所得税。企业在前期科研阶段,应通过项目所在国的中资机构或大使馆了解项目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向我国兄弟单位汲取税务筹划经验,重点调研项目所在国是否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项目所在国有关进口设备、原料的税收优惠政策,项目所在国的公司法、外汇管理、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尽早筹划。

(二)项目投标阶段的税务筹划

在项目投标阶段,总承包企业应对投标主体进行合理规划。我国的EPC总承包企业投标主体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母公司的代表处、母公司设在当地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合资公司。这三种投标主体特点各不相同,涉税风险也各不相同。其中,母公司的代表处由于依托母公司的资质和信誉很容易中标,但要承担无限责任。母公司直接控股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但在项目完工汇回利润时可能要缴纳股息税等。对于间接控股公司可能由于资质等级信誉等中标的可能性较小。在实务中,还要结合EPC合同的特点进行筹划,例如,EPC总合同可以拆分为建筑安装、设计、采购三部分,设计和采购部分合同主要在国内进行实施,可以以母公司为合同主体进行投标,这样可以享受国内的税收优惠,而建筑施工部分可以选择母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投标,在183天工期范围内的符合税收协定,降低所得税及股息税税负。

在项目签约时,总承包企业还应对合同中有关税务条款进行合理研判。EPC合同中的主要税务条款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种是招标单位即业主和投标主体各自负担所在国的税务。在这种情况下,要在合同中详细注明有哪些税种由业主负担,哪些税种由我国企业负责缴纳。另一种是两国的税负由双方共同承担,没有地域限制,但规定了具体税种的承担方。例如:由业主承担项目所在国的政府收费项目、关税等,由总承包方承担所得税等。这种方式下的税务条款要清楚的注明双方负担的具体税种,总承包方还要注意和预算部门合作规划,做好合同的分拆,并把税负的影响考虑到合同的投标价款之中。最后一种情况是由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全部税负。在这种情况下,要求EPC总承包方要注重对当地税收政策、税务条款的研究,可聘请当地精通税法的中介机构进行先行测算,争取项目所在国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筹划哪些税可以免交、缓交、数额的大小,早规划、早打算,把税负的影响数额加到合同价款中。总之,投标阶段的合同条款税务部分应尽量详细标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税务筹划

项目实施阶段的税务筹划分为两个方面,即在国内的税收控制点及在国外施工现场的税务筹划。项目中标后,EPC总承包企业应在国内办理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符合税收协定的要求,避免双重征税。对于国内增值税退税方面,企业应备齐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ERC总承包合同等,在时限内办理退税。营业税中对境外提供劳务部分,应尽快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减免的备案手续。在国外施工组织过程中,要设置专门的财税机构负责国外有关税款的计算及缴纳工作,并对海外项目部人员进行税务培训,有必要时,聘请熟悉业务的当地财务人员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等事项。多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沟通,有针对性的咨询当地税收政策,重点关注项目所在国税务稽查的重点,把精力放在重点税种的筹划上来。并动态的了解项目所在国税法的变动,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

四、 结语

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筹划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各方面入手,关注项目实施各阶段的主要风险点,结合所在国税务政策,进行动态的、综合的、细致和筹划,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提高项目利润,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筹划方法与案例[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

[2]陈延明.浅谈走出去企业海外EPC总包项目的税务管理[J].财会学习,2013(08).

(作者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作者:袁军丽

境外免税项目税务管理论文 篇2:

外经基建企业境外税务管控工作探析

【摘要】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项目陆续实施,给外经基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由于企业精通境外税务管控业务的人才缺乏,难以有效开展境外税务管控工作,造成税款损失和被稽查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既影响本企业发展,也对中国企业在境外的整体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文章以外经基建企业的税务管控工作实践为基础,分析企业在相应实操环节中面临的税务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管控措施,以期对同类型企业税务管控工作的提升有所裨益。

【关键词】外经基建企业;境外税务;筹划管控

近年来,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项目陆续落地实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快速发展,外经基建企业抢抓机遇,境外业务发展迅猛。央企所属外经基建企业纷纷加大了在全球重点区域布局的步伐,区域总部、国别公司、办事处等境外经营机构应运而生。目前外经基建业务的现状是:涉及领域越来越广、项目规模日益增大、承接模式日趋多样化,涉及的税务管控风险点越来越多、管控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国际惯例,从事境外业务的企业必须作为项目所在国的纳税主体向该国纳税。因此,税务管控人员应准确了解所在国的相关税制,包括征税对象、税种、税率、程序、期限、优惠政策、违章处置等涉税事项,方能有序开展境外税务管控工作。

一、当前境外税务管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境外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

由于当前企业税务管控人员普遍存在知识面不宽,对境外语言的掌握程度不高,同时因各国政治体制、发展水平、发展路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等各不相同,各国税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在税务管控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对所在国税务部门的税务稽查和审计工作的严格程度认识不到位,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途径、税收饶让和退税申报等财税政策缺乏了解。尤其是新成立的境外机构在开展业务初期,还没有来得及对当地税收政策深入研究,不能充分考虑合同计价方式对境外业务税收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项目的成功获取,即便侥幸中标,也会因税收支出超出预期或因税务稽查发现税务申报不到位而产生罚款,难以保证项目和企业实现预期效益。

(二)合格的境外税务管控专业人员缺乏

目前,央企所属外经基建企业通常在财务部门设有税务岗。若要胜任该岗位必须熟悉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国的税务政策,并能关注政策实时变化,要求涉税业务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财务知识,通晓项目运行相关业务,同时对外语能力也有较高要求,这是一项专业性强、内容繁杂的工作。在境外机构中,通常由财务人员兼管,很少设税务专业岗,有些境外机构则直接交由在属地聘请的外账会计兼管或咨询机构代理。外经基建企业中懂外语、知财务、同时又能精通境外税务管控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缺乏,造成对所在国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开展税务管控工作难以达到最优效果,形成境外税务管控风险,造成税务罚款、滞纳金和税款支出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

(三)内部外部沟通不畅

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甚至在谈判洽商阶段,通常由经营和合同人員主导,财务人员在合同启动阶段才开始介入,很难对项目信息、业务流程以及所在国财税政策进行深入了解,以至于在实施过程中无法有效引导业务人员参与税务筹划过程。同时,由于语言障碍,存在与所在国聘请的外账人员、税务咨询机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沟通不畅等问题,境外机构中的其他业务部门往往不能很好地理解和执行税务筹划的思路,在业务拆分、分包商管控、设备物资采购、票据收集整理、员工工资发放、当地其他费用支出的归纳等方面很容易产生无法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地,形成税务风险。

二、境外税务管控工作的实操探析

境外税务管控工作因区域、国别的不同,需要掌握的税法、税基和税制也不同,各有侧重点。按照税务分阶段管控的路径,笔者针对境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投标竞标、合同洽商、合同启动、合同实施、合同收尾等各环节面临的税务风险,提出实操对策。

(一)境外机构设置阶段的管控工作重点

境外机构设置,是子公司好还是分公司好?不能一概而论,从税务筹划角度出发,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所在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所在国的内资企业一样缴税,其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子公司层面,除总部提供了担保责任外一般不会波及总部。有些国家允许在其境内的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盈亏可以互抵,按差额纳税,这种情况下的境外机构最好设立为子公司,可以实现在集团范围内的纳税筹划。

2.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可以理解为企业在境外的业务部,总部才是最终承担责任的法律主体,境外机构设立之初通常采取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式,有利于根据需要平衡初期在境外的亏损和利润。

3.利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纳税区别筹划好税务管控工作。主要考虑的方式和因素有:所在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国内时,可优化采用递延纳税方式;所得税税率不同时,可在设置境外机构的形式上择优选择;经营利润汇回时注意时间节点;资本转让或转移时可按境外机构形式比较征税标准择优选择。

(二)税务管控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重点

企业要充分认识境外税务管控人员是实现企业境外经营目标、助力企业全球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外经基建企业要高度重视税务管控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将真正的专家请进来当老师,将骨干人员派出去学习,多渠道加强境外税务管控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打造出一批懂外语、知财务、同时又能精通境外税务管控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境外税务管控水平。

境外经营工作涉及面广,税务管控人员沟通协调工作尤为重要,对外沟通时虽有文化差异,但人性总是相通的,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尊重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手段。

同时,税务管控人员应动态掌握当地涉税相关法规条例,适时评估这些变化给税务管控工作带来的影响,动态调整税务管控方案。

(三)投标竞标阶段的税务管控工作重点

境外工程在竞标时必须进行组价和报价评估,税务成本是最终定标的重要因素。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研判当地的税收政策,对可能会涉及到的各种纳税情形进行模拟和评估,为采取何种经营策略、确定最终报价提供决策依据。

1.收集和了解所在国的税制和相关政策

收集和了解所在国的税制和相关政策,以及和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文件,分析企业可能会遇到的税务问题和可能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帮助经营人员相对准确地测算可能会发生的税务成本,科学合理决策,确定最终报价。

涉及何种税收、如何缴纳等问题,需要全面收集所在国的涉税相关政策。具体收集渠道大致可分为:一是通过中国大使馆、驻外经商参赞处发布在网站的所在国财税政策;二是向熟悉该国财税政策的专家或当地的税务咨询服务机构了解;三是通过查阅当地的网络、报刊、财税书籍文件等;四是和当地税务部门建立联系直接沟通。做到对当地财税政策胸有成竹,税务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2.掌握中国对境外业务的相关税务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外经基建企业的境外业务会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涉及到的主要有:(1)根据中国与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议,可以抵免一定限额的已缴纳所得税;(2)营改增后向境外设计服务可享受零税率,境外的地质勘察勘探、工程监理咨询服务等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等;(3)带动国内设备和物资出口时,会存在税费减免和出口退税等。

3.掌握所在国与中国之间税收协议和合作政策

利用好双边税收合作协议、所在国对中国企业的优惠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用好用足政策,做到凡有经营活动必有前期筹划、凡有筹划必能发现纳税空间,提前做好筹划,制定好税务管控相关措施。

(四)合同洽商阶段的税务管控工作重点

根据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可以在合同洽商阶段就利用好政策空间,做好必要的前期工作,具体包括合理确定合同形式、合同方、税收协议和合同条款审定等,从合同源头上就做出对未来减少纳税支出的选择。

1.利用合同拆分合理控制税务成本

有些国家允许将EPC项目中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拆分,签订不同的合同,可以对设计和设备采购环节免征进口增值税,企业可根据征税标准合理拆分合同,本着降低计税基数,降低未来纳税总支出的原则做好拆分。

2.合理确定合同签约方调节税务成本

有些国家存在较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同类型的合同,对本国企业会有较大的税收优惠,此时签约方的合理选择尤为重要,择优调节税务成本,具体可结合优惠政策,合理选择本土合作方,以达到利用其本土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降低整体税负水平,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

3.重视合同中的税务相关条款

在合同洽商阶段,要将事先掌握的优惠政策合理体现在相应条款中,把可能存在理解差异的条款做好详尽表述,若所在国有免税、退税优惠的,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体现。

另外,境外业主通常具有较好契约精神,喜欢并尊重有水平的承包方。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国际地位越来越高,更多的国家喜欢和中国企业合作,中方企业在合同洽商阶段只要是有理有据,就应该积极争取,反而比较容易获得尊重,最终达成合作。合同签订后,还应做好对后期实施团队的合同交底,做好税务筹划和具体实施之间的工作衔接。

(五)合同启动阶段的税务管控工作重点

进入启动阶段后,应总结前期阶段税务筹划成果,组织前期经营人员和后期实施团队,采取头脑风暴,进行税务工作筹划,做好税务成本测算,必要时可聘请熟悉当地税务的专家或机构参与,模拟报税,在启动阶段必须形成可操作性的税务管控工作方案。

1.选择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主体

运作模式是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确定投融资结构的基础,企业需要结合所在地的税务政策选择有利于节约纳税成本的实施主体和股权架构。同时要考虑选择不同的实施主体可能会给运作模式和投融资架构带来的影响,充分考虑在操作过程中评估所在国和中国对本合同的外汇管理、资金流通、利润分配造成的影响。还有就是对项目退出阶段的设备物资处理、审计清算等工作可能会带来的影响,选择出最有利的项目实施主体架构。

2.选择科学合理的分包方管控模式

在境外工程实践中,大部分的分包方会以总包方的名义实施,但有些当地分包商可以享受一些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包的成本相对会低一些,可以根据需要做出选择。也可以考虑与当地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分包方事先组成联合体承揽项目,任务分劈时选择按税务成本最优的划分方式,这种情况下,要注意联合体运营对项目最终成果带来的风险。

另外,有些国家不支持总包代扣代缴分包应缴纳的当地税收,这样会减少中国外经基建企业在国内的所得税抵免;有时总包在代扣代缴分包应缴纳税款后,当地税务部门也有可能会向分包方补征税收,最终税务成本会落在总包方上,增加了税务风险,应事先做好评估,可以事先咨询,形成备案。

(六)合同实施阶段的税务管控工作重点

合同实施阶段,是落实前期税务管控工作筹划的关键,境外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做好员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最佳平衡点选择

员工的工资按什么标准?在哪里发放?均会涉及到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不同的国家对在本国生活或工作的外国人纳税要求不同,一般情况下是被认定为居民納税人时需要在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各国对居民纳税人的身份认定标准不一样。因此,中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就存在筹划空间,境外机构应把握这个认定的界限,针对中方员工可以结合出差回国和探亲休假,合理调控中方员工的居民纳税人资格认定,合理选择中方员工工资标准和发放地点,做到与企业所得税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有些国家规定,发放给员工的医疗费用、交通补贴、艰苦地区津贴、交通费等可作为免税收入,因此可以利用这些优惠政策,策划好当地员工的支付办法,与员工做好沟通,适当降低当地员工的名义工资,根据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改变薪酬支付标准和方法,将部分薪酬转变为津贴或补贴,实现降低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目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省下来的员工所得税就是减少了实施阶段的支出。

2.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涉及的税收筹划

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通过企业“走出去”带动中国机械、设备、物资等工业产品和中国技术、中国标准走出去。因此,境外中国援建项目采用中国标准、中国技术是主流,境外项目大部分的物资、设备在国内采购是常规操作,所以在出口补贴、出口退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筹划空间。另外,进口国通常也会有一些进口关税减免等政策。企业可以在掌握政策的前提下筹划好不同的机械、设备、物资等工业产品和中国标准、中国技术的分类安排,用好外贸出口和进口国的相关优惠政策,适时调节产品出关、进口报关的价格,从而达到合理缴纳税费,获得合理免税、退税、退费、奖励的目的。

3.做好过程中的成本归集和外账编制,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外账中的经营成本和应交所得税是密切相关的,要求境外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做好成本归集。关于人工成本,考虑到员工的社保需求和企业国内财务报表合并需要,有些外经企业中的中方人员工资在中国国内发放,这种情况下当地税务部门往往难以认同外账中的人工成本,不同意在计算所得税时作为税前成本扣除。有时还因境外机构未在当地为雇佣的中方员工提供个税申报,无法在外账中列支这部分人工成本,造成成本列支不足、账面利润虚增,而不得不多交企业所得税。

所以,要求外账编制时应做好全面评估,找到员工税负、人工成本及整体成本之间的平衡点,按照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的理念来降低境外机构的总体税负。长期经营的境外机构,可以适当加大当地员工的比例,既有利于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最大限度进入外账,同时因为增加当地就业岗位还可向所在国争取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境外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尤其应注意列支成本的票据取得要依法合规,因为语言环境和地方民俗风情的差异,大部分非专业员工对票据真伪和信息准确性鉴别能力不足,取得的票据不合法、不合规、错误填写、不能使用的现象非常多。基于这种情况,境外税务部门对外资企业的稽查是非常普遍的,稽查的重点之一就是票据是否合规合法,一旦存在不合规的票据,就意味着企业会被追缴税款、甚至还附带滞纳金和罚款。财务部门在日常就要做好员工在票据收集方面的培训,给员工制定鉴别模板随身携带对比,在报销归集票据时逐一核对,保证票据的真实有效。进口设备、机械、材料在海关报关时,应取得全套的合法合规清关文件和关税票据等,以确保进口发生的全部成本能被税务部门认可,进入外账成本在税前扣除。

项目向总部上缴的管理费能否作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不同国家的规定会有差异,一般在允许扣除时,不允许超过5%。可在事前进行沟通,取得税务部门的认可后再列入成本扣除。

(七)合同收尾阶段的税务管控工作重点

1.做好项目完工后的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处置筹划

合同收尾阶段,应该做好项目上的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处置筹划,可选择的处置方式有转后续项目继续使用、转第三国继续使用、转入属地境外机构作为固定资产、在当地进行转让出售给第三方等。会涉及到不同的税务成本,需结合企业的区域战略和后续项目的衔接情况综合考量,可以模拟处置或交易过程进行成本测算,通过比较分析,选择对企业发展最佳的处置方案。

2.做好税务外账编制直至清算审计

若是收尾后即退出,一般还需通过当地税务部门的专项审计,确认完税后方可退出。此时,外账编制和协调沟通工作至关重要,境外机构要加强外账编制的基础工作,按筹划好的税务管控方案编制好外账,积极主动与当地税务机构沟通,必要时聘请有实力的咨询机构对外账和实际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做好应对全面税收审计清算的各种预案,积极协调沟通在税务稽查和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在该阶段出现新的稽查和审计风险,造成新的税收罚款、滞纳金等,直至审计清算完毕,企业安全退出。

三、结语

企业税务管控工作“万变不离其宗”,在加强境外税务管控专业人员配备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对外溝通协调工作,随时关注所在国税收制度变化及发展趋势,时刻铭记不违反所在国税法的底线思维,用全球化和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的思路开展经营活动,就能有效防控各类税务风险,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外经税务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丁长喜,陈姝蓉.中国企业海外工程项目税收筹划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9(07):61-63.

[2]刘恒书.“走出去”企业境外工程项目五阶段纳税筹划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8(22):29-30.

作者:王陈萍

境外免税项目税务管理论文 篇3:

浅述境外工程项目税收的有效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深化,我国社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并在世界经济发展环境当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经济地位。逐步成为了世界经济环境当中的经济大国,受到世界经济各国的普遍认同。我国在面对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下,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结合实际情况,我国的工程施工企业在开展境外业务方面逐步增多。加强境外企业、境外项目的税收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强化境外税收管理能力与水平,充分规范境外税收相关管理才能够真正规避国际市场环境的税收风险,保持国际业务可持续稳定发展。

一、境外工程项目税收环境与税收管理的现状问题

(一)境外新税收政策影响

为了能够更加高效的实现对境外工程项目的税务管理应当充分了解境外税务相关情况。基于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环境,境外许多国家都实施了新税法,新税法主要基于本国当前经济情况制定,取消了对国外投资对象的税收相关优惠政策。换言之,在2009年之后,在税收方面,投资者将不再受到境内或者境外投资者的身份影响,彼此之间待遇平等。新税收政策的实施相对于以前的优惠政策更加苛刻,这主要与当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相关。

(二)境外工程项目税收管理不足造成经济损失

境外项目往往会对个别税法内容与概念在理解的时候产生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会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1]。这种损失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则会通过采取上诉的方式,挽回自身的经济利益。但是通常情况下,项目企业大都会败诉。一些国家的税务主管部门会进行税收相关内容的检查,并认为项目的代非侨民支付到国家预算的增值税将不能够抵扣。这个过程中,企业则根据税收条款认为增值税支付都应当由于该非侨民企业结算企业来承担。缺少相关专业性管理人才,税务管理研究工作发展困难。

企业在开展国际间的投资业务以及项目工程承包业务的过程中,需要相关专业性的人才进行语言、税务合同以及经贸交流。但是,当前相关领域的专业性人才的数量较少,这就造成了我国企业在发展境外工程项目时的先天性不足的情况出现。

除此之外,相关企业的人才培养意识不足且存在误区,在对外输出人才的过程中,并不是将培养人才作为主要目的[2]。相反,企业将之作为一种待遇,员工则在这个过程中轮流学习,经费巨大,却仍然不能够形成相对统一的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核心工作团队。当前各国针对境外税收方面研究力度不大,认知存在不足,在合作税务管理方面的研究并不细致,因此会存在任何与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失误。

二、境外工程项目税收管理主要模式分析

境外工程项目税收管理从运行模式角度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相对应的具体税务管理模式同样具有两种形式:其一,自由名义中标,该项目模式主要是以一种独立核算方式,属于独立税收管理方式。能够在境外独立外帐并独立完税[3]。其二,窗口单位名义中标,这需要从整体上进行分包自营。采用窗口单位进行相关的税务登记,进行独立核算以及税收管理。并能够在境外独立外帐以及独立完税。除此外,采用窗口单位名义进行分包还需要分析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税金结算则主要采用一定比例进行扣除[4]。分包商并不需要对相关项目完税进行负责。

三、境外项目税收相关管理办法与建议

(一)境外项目税收管理办法

严格对境外项目税收管理内容进行规范,尽可能对国际业务税收当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需要采取相对更加积极的办法控制风险程度。规避税收的主要方法,统一建立一套专门对付当地税务部门的外账,这套账应该根据所在国税务部门的情况、项目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企业当地的影响力等因素每年确定一个比较合理项目能接受的税额。外账确定这个税额,通过多列成本减少企业税负。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另外设立一套内账,内账是真实核实项目财务情况的账,满足国内总公司管理的要求。以此实现对我国企业经济效益的维护。境外项目税收管理办法主要思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境外项目税收开工之前需要进行税收管理相关组织筹划工作。所谓税收组织筹划主要是指相关企业纳税人在面对国际税收环境情况,为了能够确保自身利益得到最大额实现,采用更加合法的方式,有效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法规则差异以及国际税收协定当中的种种缺陷,实现法人或者自然人与物的有效流动或非流动,亦或者是变更经营地点以实现企业风险规避。这种方式减少了相关纳税义务相关经济活动[5]。这就需要专门人员对相关国家的税收政策信息情况进行收集,掌握税法的主要特征,选择更加适合本企业发展的会计事务所或者税务代理机构。与此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总结有关税收管理相关现状情况与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税收管理方案与办法解决产生的问题。

税收筹划作为税收管理工作的当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更加是税收管理工作当中的基础性内容,自始至终其都在项目实现的整个过程。当前,境外税收管理相关筹划工作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项目所处国的相关涉税账务工作与处理办法;

(2)企业项目所处国的相关税收情况以及税收征收政策内容,其主要是包括多种税种、税率以及相关的税收管理所属原则等;

(3)企业项目所处国的税务申报以及完税证明开具等;

(4)企业项目所处国未来存在风险以及相关分析统筹计划内容;

(5)企业项目所处国税法与我国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分析,尤其指国家之间的税务相关联分析;

(6)企业项目所处国与中国形成的国家间税法文件以及相关的协定等;

(7)企业项目所处国形成的会计事务所以及相关的税务机构背景以及资质认可[6]。

企业项目建设筹划是否合理对能够解决问题至关重要。结算所得收入及成本让外帐会计分配相对合理,不同年度形成科学性的分析,与此同时,企业的结算人员能够根据结算单进行推算,尽可能避免出现亏损,获得企业项目盈利。这说明了在进行相关年度的跨级与税收工作时,应当高度重视会计运算法。

2、企业项目运行的合理纳税与避税

企业依法纳税就是指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税负的缴纳,这是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应当承担的重要义务。因此,境外项目工程应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纳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避税也同样十分重要[7]。其主要是指纳税人基于现有的税法规定内容,采用不违法的方式对所经营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尽可能的满足相关税费条款要求,降低税费承担,合理规避税费。就如我国企业在东南亚地区建设的一个项目内容当中,相关的税务专门人员根据对当地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认知,形成了合理性判断,合理有效规避税费。通过进行结构优化,实现工资表的合理分配,并不断完善工资表相关内容,使得相关税费得到减免,并进一步减低工资税上缴金额。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追加出差审批单等方式避免增加差旅费用的支出。企业应当通过利用文件制度规范行为,降低税负与经营风险,以此实现对项目利益的充分维护。

3、项目实施后期退费问题

一旦企业项目中的支付额度超过相应的纳税额度,或者是税收清算之后评估降低,纳税人就会通过采取提交书面文件的方式申请对税收的返还。境外项目工程往往追收增值税,其进项与销项是可以抵扣的,因此,项目在进项环节当中应当尽可能的收集增值税票据,并在月底进行抵扣,抵扣的项目内容越多越好[8]。如在退费项目当中,企业项目结算过程中,相关税务部门需要进行增值税等的预扣(预扣形式主要是结合结算金额比例),多扣部分的增值税项目负责人则会根据会计以及相关税务部协商条件进行申请退还。例如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我国企业与联营体进行合作,并开展共同退税,经过努力,最终获得退还增值税,这对于项目建设资金回笼与循环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而言之,境外相关项目影响根据国情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区别性对待。企业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境外项目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规范相关制度,为不断促进企业国际事务处理能力而努力。

(二)境外项目税收管理相关建议

境外项目税收管理合理、科学的重要前提是充分遵守税法,进行依法筹划,因此,在进行税收管理工作开展之前应当认真学习有关税收管理相关内容,尤其是对资源国相关法律的研究。本文当中认为境外实施税收相关管理应当基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

综合利用境外国家发展“绿色经济”环境与条件,通过对优惠政策等的利用,转变我国企业经济发展战略性建设。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境外企业多开展绿色经济,形成了一种以开发绿色经济领域相关资金链条的优惠政策内容。为此,世界各国的项目企业都应当抓住发展绿色经济的契机,改善投资生态环境。

企业降低温室气体等的排放,能够净化空气,并对固体生活垃圾等进行有效利用。如境外投资建设油气工业处理厂,将原本会排放到大气当中的污染气体进入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不仅能够增加经济效益,还能够减少相关污染气体的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如以加纳为例,其施工项目当中企业在进行税种分类方面主要行程了四项内容,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预扣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其总的筹划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做两套帐,即我们常说的外帐、内帐。外帐是专门对付当地税务部门,内部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目前已快完工的AO项目、NA项目、N1项目就不纳入外帐核算,按原有的模式即只有内帐的模式,争取在2012年6月底(N1项目、NA项目3月底即可关掉),将三个项目的帐全部关掉,科目余额全部转加纳分公司。新开工的项目全部纳入外帐核算。前期在建的两个项目NA、AO(N1项目免税,不存在所得税),在近期就要完工,将不在纳入外帐体系核算,按目前5%的预扣税不退还方式缴纳,但新工的项目将全部纳入外帐核算,全部采取以项目利润表为基础纳税。

例如,其中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指新开工项目到当地IRS部门注册,当地工人按当地个人所税法进行扣缴。关于中方人员个人所税,我们采取内、外有别的工资单,规避中方人员的个人所税。奖金、补贴等其它收入一律不进入外帐。

而增值税则主要是指,目前在项目中N1项目是免税项目,分公司一直利用这一免税项目规避增值税的缴纳。尽可能的减少增值税的缴纳。目前利用N1项目免税项目这一政策,初步估计少缴了1200万元增值税。

如果在建项目中没有免税项目,目前增值税没有好的方法进行规避。

又有预扣税则是指,预扣税不存在筹划的问题,财务只要注意,将预扣的5%的信件保留好,并到IRS去开取预扣税证明(TaxCreditCertificate)。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企业所得部总的思路是通过做一套外帐,专门给当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通过尽可能多的列成本,尽可能少的反映利润,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相关商品销售等合同中上浮合同价格,向合作方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运作、鉴于该项业务的特殊性,在加纳进行相应工作时要做到以下要点:

1、保密性

保密性是做好转移支付的最根本基础,因此项目公司转移支付类的合同中要尽量避免披露与国内总部相关的信息、建议项目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该类业务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

2、合规、合法性

加纳制定有许多针对外汇监管的法律,每一项外汇业务都纳入国家的监管范围,因此在做转移支付时一定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要充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投资绩效及税负水平的最深刻影响,表现在现金流量的内在价值的差异方面。在税务管理中,企业应提高应收现金的收现速度和有效比重,尽可能延缓税收支出的时间和速度,控制现金支付的比重、加快培训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税务管理及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要求人员具备法律。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需要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税务管理要根据项目公司和承包商本身的特点决定,不能一味照搬,本文所述在加纳运作项目的各种税务管理方式只能作为参考、哈萨克斯坦的法律环境和税务环境比较复杂,因此,各项目公司及承包商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多做调查研究,对症下药。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近些年国际环境发生变化,企业开始走出国门。纷纷来到国外开展业务。这一方面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为税收管理与筹划提出了新的难题。本文当中主要结合境外企业的项目税收情况进行简要分析。由于境外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国情不尽相同,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表现上也存在差异性,因此应当给予区别对待。不同企业影响形成多种类型的企业境外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的机制体制,充分对相关管理进行规范,不断推动企业国际业务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静、何雷亮、郑波.建筑企业在突尼斯经营活动中的税务挂历实践[J].科技信息,2011.(25)44

[2]毕雪梅、姚春雪、刘玲.浅析国际税收筹划主要内容[J].财经界(学术版),2011(23)55

[3]GaryD.Libecap,TheAssignmentofPropertyRightsontheWesternFrontier:LessonsforContemporaryEnvironmentalandResourcePolicy,NBERWorkingPaperNo.12598,2006(10).

[4]张志勇、辛荣鑫.完善机制、加强征管、不断提高国际税收和涉外税收管理工作能力[J].国际税收,2012(2)32

[5]陈工、孙龙英.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涉外税收管理向国际税收管理方向扩展的若干思考[J].财税法论丛2013(3)23

[6]DnisF.Reiter,JohD.Bolling,“ComparisonofBookingMethodologiesforPSAsandServiceContracts”,PP1-4October,2000.

[7]MalcolmGillis,Taxpolicyandcapitalformation.Africanexperiencewiththevalue-addedtax.PolicySciences,2006,(34):2.

[8]胡峰、刘伟.境外项目企业研究中的国际避税产生的动因分析[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12(23)324.

作者:陈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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