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与国际农业差距论文

2022-04-15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农业科技与国际农业差距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通行证”。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农产品的品质问题,我国许多农产品在品质、营养、卫生等方面都达不到国际市场上的质量标准,遭受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本文探索了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意义,分析了黑龙江垦区农业标准化的现状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途径。

农业科技与国际农业差距论文 篇1:

中国财政支农的福利绩效分析:2004—2016

摘 要:依据社会福利理论,运用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推演财政支农的福利模型,对2004-2016年中国13个农业大省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价格机制使中国财政支农“逆向”调节了城乡居民福利,限制了农民农业生产的劳动投入,扩大了城乡居民福利差距。此外,中国农民收入结构和农业总支持率的证据也表明,亟需调整财政支农的转移支付政策,切实改善农民福利水平。

关键词: 财政支农政策;农业生产性支持;农业补贴;经济福利;政策绩效

一、引 言

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于解决三农问题。农民收入低下、农业产业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三农问题加剧了以城乡收入差距为特征的中国社会福利失衡。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连续14个“一号文件”均緊锁三农问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乃是重中之重。通过建立并完善各类农业补贴、农业生产性支持、农产品价格保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措施,加大农民市民化力度,多层次、宽口径、千方百计解决三农问题。通过十几年的财政支持,三农问题虽有改观,但城乡收入差距依然居高不下,农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缓慢。

科学评价和审视农业补贴的政策绩效显得尤为重要。农业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农业生产的价值在市场价格机制中难以全面反映,农业产业在市场竞争体系下的脆弱性也愈发明显[1]。现代国家往往通过一般性公共服务和农业补贴等措施,对农业生产、流通、贸易及其生产者提供补贴,以弥补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福利损失。由于经济福利取决于国民所得和收入平均分配程度[2],森福利函数Wf=Y(1-Gini)充分体现了社会福利绩效与收入水平和分配公平的关系[3]。罗尔斯主义认为,社会福利在根本上取决于弱势群体的福利水平。因此,收入差距扩大必然对社会福利产生负效应[4],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不利于每个人经济福利的增加[5]。在中国,社会福利水平决定于农民的福利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低和城乡收入差距大加剧了农民经济福利的严重不足,进而影响到社会总福利水平的提高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二、文献综述与中国政策实践

农业补贴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浪潮下逐步成为农业保护政策的核心。农业补贴理论认为应建立生产补贴、价格补贴和产品补贴等贯穿农业生产及其生产者的公共财政补贴机制。根据WTO《农业协定》,各国对农业生产进行价格或非价格形式的财政支持措施,以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增强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和价格波动的能力,化解农产品“增产不增收、减产却减收”的窘境。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价格补贴措施,可提升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加本国农民的经济福利,并最终提升整个国家的福利水平[6]。

囿于WTO《农业协定》对价格性补贴的约束,非价格性农业支持项目急剧增加。据统计,1996-2009年,美国增加了124%,欧盟更高达184%[7]。美国作为实行农业补贴最早的国家,农业支持的形式多、范围广、额度大[8]。欧盟建立了完整的农业支持价格机制和保护农业的市场机制。日本实施全面而高强度的农业保护政策和非关税壁垒,提高粮食自给率和农业竞争力[9]。巴西则先后实施了家庭农业支持计划、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农产品直接补贴等财政支农政策。

中国农业补贴政策起步较晚。加入WTO之前不仅几乎没有建立系统的农业支持政策,而且还通过农业向工业、农村向城市输送产品剩余的厚工薄农办法,建立和壮大国家的工业经济体系。1986年,发轫于农村的中国改革,其重心转向城市,实行有利于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和城镇职工的工资分配制度与社会福利政策。2001年WTO的加入致使中国面临世界农业的激烈竞争,促使中国重新审视农业政策。2004年,中国建立了粮食、良种和农机补贴项目,2006年取消农业税,同时增加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丰富并扩大了农业支持手段和支持力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中国农业补贴的财政支持体系基本涵盖了农业生产、流通、贸易及农业生产者等各环节[10],初步建立了价格支持、直接补贴和一般服务支持的农业补贴政策框架。一系列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业支持措施得以实施,逐渐形成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如最低粮食收购价格、出口补贴、种粮大县(户)奖励等。

中国财政支农虽然从无到有并快速发展,但对促进农业发展的效果却比较有限。一个重要表现是,中国农业总支持率与国外相比显然偏低。2004-2013年,中国小麦、大米、玉米、大豆等特定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年平均值仅为1.08%,其他非特定农产品价格补贴水平年均1.21%,与WTO《农业协定》中综合支持量①的下限即8.5%的“微量允许”政策相差甚远[11]。较之于发达国家如欧盟、美国农业支持急剧扩大的现实,中国农业产业的保护过低,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由于中国在短期内无法达到美欧等国的补贴规模和补贴水平,难以迅速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由于生产成本的急剧攀升,财政补贴已经不能弥补农民收入与平均劳动时间的差额。从2001-2015年,中国农业种植业生产价格指数和农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上升了85.4%和47.2%,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农业补贴的政策效率,并直接削弱了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理论模型与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经济典型的二元特征,我们借鉴Acemoglu and Guerrieri(2008)和Aghion and Howitt(2009)分析财政支农对农民福利的影响[12,13]。假设制造业和农业两部门生产函数为规模报酬不变的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且弹性相同,β代表资本份额,1-β为劳动份额。由于不分析两部门技术水平差异对农民经济福利的影响,可假设两部门技术水平相同,且均为完全竞争市场。那么,在一定的技术、投资和劳动力条件下,农业和制造业的生产函数分别为:

Ya=AKβaL1-βa(1)

Ym=AKβmL1-βm(2)

农业生产中的资本包括农业生产性支持和农业价格性补贴,制造业的资本为机器厂房投入。A为两部门的技术水平,La为农业部门的劳动,Lm为制造业部门的劳动。Ka为农业部门的资本,Km为制造业部门的资本。在市场出清条件下,两部门的资本投入之和等于总资本K,两部门的劳动投入之和等于总劳动L。

假设总产品由农产品和制造品组成,且二者互补,则总产品Y的生产函数为列昂惕夫生产函数:

Y=min Ya,Ym(3)

在市场均衡的情况下,两部门的产品相同,有:

AKβaL1-βa=AKm(4)

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发展,对农业进行生产性投资和价格补贴,农业生产支持率为η。就目前中国的户籍制度来看,城乡间的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但是由于中国户籍制度下城乡福利待遇差别很大,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工资存在相当差距。设城乡间工资差距为wa/wm=ξ,ξ≤1,即城镇化率越低,城乡隔离越严重,ξ便越小,农民工资相对城镇居民就越低。完全竞争条件下,两部门的资本报酬和劳动报酬相同,因而有:

wa=YaLa=1-βAKβaL-βa=

ξ1-βAKβmL-βm(5)

1+ηr=YaKa=1+ηβAKβ-1aL1-βa=

βAKβ-1mL1-βm(6)

根据式(4)(5)(6),可以得到两部门资本和劳动的分布比例:

LaLm=ξ1-β(7)

KaKm=1+η11-βξ2(8)

从式(7)可以看出,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越小。这个结论同中国目前城乡间的劳动力流动情况相吻合。城乡间的工资差距越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比重就越高。由式(8)可知,对农业支持越高,农业资本的占比也越高。城镇化水平越低,投入到农业的资本也越低。也就是说,农业生产性支持与补贴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城镇化滞后对农业的负面影响。

根据式(7)和式(8),可以得到城乡居民的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差距:

LawaLmwm=ξ2-β(9)

Ka1+ηrKmr=1+η2-β1-βξ2(10)

式(9)也表明,城镇化水平越是滞后,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的劳动收入就越低。究其原因:一是城镇化水平提高后,农村劳动力相对减少;二是农村居民工资的相对下降。式(10)则表明,财政支农资金越多,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的资本收入就越高。由于政府生产性投资和财政支农措施不会影响城乡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差距,在农产品和制造品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提高农业的生产性投资和农业补贴会降低城乡间的收入差距。

综上,可以得到整个经济的人均收入水平:

YL=A1+η11-βξ21+1+η11-βξ2βξ1-β1+ξ1-β1-βKLβ(11)

由式(11)可知,财政支农可以提高整个经济体的人均收入水平。城镇化水平越高,人均收入水平越高;城镇化水平越滞后,人均收入水平则越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分别为:

YaLa=A1+η11-βξ1+β+ξ21+1+η11-βξ2βKLβ(12)

YmLm=A1+ξ1-β1+1+η11-βξ2βKLβ(13)

式(12)表明,財政支农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且城镇化水平越高,人均收入水平越高。由式(13)可知,财政支农本身会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下降,但是财政支农会提高整个经济的人均资本水平,从而提高人均储蓄,推高人均资本水平。因此,财政支农对城镇居民的影响方向取决于整个社会的储蓄率。储蓄率越高,财政支农越可以提升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

上述模型的推导表明,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经济福利水平及其相对变化的绩效与Sen福利函数的结论一致。根据经济福利的社会传递机制,从国民经济福利指标出发,选择农民人均农业经营收入、城乡收入比作为反映农民在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主要指标,重点考察政府的农业生产性公共财政投入和农业价格性补贴对农民福利水平产生的影响。

根据中国财政支出政策和农业发展现状,选取农业公共财政投入率、农业补贴、农业经营收入率、播种面积、有效灌溉率和城镇化率等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民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的指标,借以考察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的个人福利效益和对抑制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即对提升农民社会福利的效应。公共财政投入的城乡差异将直接影响国家财政对农业支持的力度,从而决定是否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农业补贴包括价格性和生产性两方面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即中国正在实施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共四项补贴。农民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主要为打工收入)、经营性收入(农业生产)、转移性收入(民生性转移支付)和财产性收入(几近于零),而农业支持政策主要是通过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从而在总体上增加农民收入,所以农业经营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成为衡量财政支农绩效的主要指标。控制变量方面,农业播种面积和有效灌溉率影响农业经营性收入,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农村人口的整体数量,间接影响农民人均收入。

作为形成农民经济福利的主要变量,本研究采用广义的农林水事务支出数据,四项农业补贴反映农业价格性补贴的程度,城乡收入比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个性质一致的数据获得,以克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能全面反映居民实际收入的弊端。由于中国各地农业发展差距较大,我们选择13个“农业大省”,即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其农业补贴总额占全国75%以上。时间轴则从2004年我国开始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为开端到2016年。

13年间,中国农业生产性支持和农业补贴分别增长了7.54倍和3.61倍(2004年价格,下同),农业生产支持率截至2014年仅增长了2.8个百分点,而2015年下滑到2004年以来的最低点。从微观上看,农业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增长异常缓慢,并且一直低于农民纯收入增长率,2014年更是出现了负增长,农业经营性收入占比居高不下,平均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图1),突显出财政支农任重而道远。

从收入水平及其构成看,13个省份中,由于农业补贴的陆续实施,扭转了农民农业经营性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负增长的局面。而农民人均农业经营性收入虽然逐年提高,但其比重却逐年下降,表明非农经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绝对动力和主要力量。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与农业经营性收入和农业支持并没有明显的线性关系。

从城乡收入差距看,13个省份的城乡收入比在2009年跌入谷底,凸显了中国农业产业的脆弱性和农业支持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有限性;2010年后逐步缓和,但2016年又趋向扩大。城镇化在客观上同时降低了农民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对农村人均收入降低的幅度会更大。截至2015年,13个省份的城镇化率比2004年提高了12.33%,大约20.5%的农民转化为新兴城镇居民。新兴城镇居民往往是村里的“富人”、城里的“穷人”,从当期看,农民市民化会降低农村人口的平均收入水平。

四、农民经济福利绩效分析

通过STATA12进行的计量分析显示,农业生产性支持对农民收入的边际效率为0.412,但农业补贴的边际效率仅为0.0166。在考虑播种面积、灌溉率和城镇化率等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农业生产性支持对农民收入的边际效率依然很显著,均超过0.3(表1)。表1中,解释变量有农业生产性支持nysc、农业补贴nybt、播种面积bzmj、有效灌溉率nygg、城镇化率czhl、农民人均农业经营收入率jysr、城乡收入比cxll,l表示对各指标的对数;被解释变量为农民人均收入F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c,lnf和lnc分别为两者的对数(下同)。其中,bzmj对农民收入的作用异常明显,其边际效率超过1%,说明保持耕地面积不减少对稳定农民收入具有重大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减少了农村人口数量从而增加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同时,农业技术进步也会增长单位面积产量进而增加农民收入。但农业补贴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很显著(表2)。这与图1显示的结果高度一致。

2004年以来,农民家庭的农业经营性收入逐年上升,但在农民收入构成中的比例却逐年降低。究其原因:第一,政府财政的农业生产性支持对农民农业经营性收入的提高在p<0.01下的影响异常显著,而农业补贴的作用却不太明显;第二,农业财政支持对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效用程度相对于农民总收入的效用反而较小,在全部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时尤甚;第三,农业灌溉对农民农业经营收入却出现了比较强烈的负效应,说明灌溉成本高影响农业经营收入增加;第四,城镇化水平对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提高特别显著,边际效率高达1.425%,表明城镇化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实践证明,农业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促使大批农民进入城镇从事非农生产活动。但由于户籍制度的束缚,农民工收入与城镇居民工资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从而验证式(9)的结论,即城镇化水平越是滞后,农民相对于城镇居民的劳动收入越低。财政支农和补贴对城镇居民收入有比较显著的正效应,其影响程度甚至超过了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表3)。说明财政支农对提高农民收入并不理想,反而通过市场作用较多地转化为城镇居民收入。究其原因,在于财政支农所催生的农民生产性消费为制造业提供了更多的原料和市场,提高了制造业生产附加值,进而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增进城镇居民的经济福利。

表4反映了从农业支持政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进一步验证了表3所论证的结果,即收入更多地輸送给城镇居民而不是农村居民。无论是政府财政的农业生产性支持,还是价格性支持的农业补贴,都比较显著地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两者合计的影响程度达到或超过0.1%。加入其它三个控制变量后,在p<0.01时,其影响程度仍很显著,高达0.07%-0.09%。因此,现有农业支持政策和补贴措施并没有显著提升农民收入,在减少城乡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也十分有限。从而进一步证明,图1所反映的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民非农经营收入的扩大,农业劳动力进城务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故农业支持政策和农业补贴的作用不容乐观。

在生产环节,农业种植业生产价格指数远远高于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农业种植业生产成本的快速增加扩大了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使农业生产处于不利地位,降低了农业生产性支持的政策绩效。而在收入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升又削弱了农业直接补贴的政策绩效。每年近2.7亿超大规模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务工,消减了农村传统上的自产自给率,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市场化程度被动快速攀升。这种畸形的市场机制加剧了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致使财政支农资金通过市场机制更多地向工业和城市转移。

从经验看,以粮食为主的农副产品价格较低是其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表4显示,粮食播种面积对城镇居民收入的影响在0.653%~0.733%之间,粮食市场的价格传递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十分不利,但却非常有利于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说明在市场经济下,工农业产品仍然存在厚工薄农的价格剪刀差,继续消减着农民实际可以享有的收入水平。据统计,2015年,13个省份农业种植业生产价格指数比2004年平均增长了85.4%,是同期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的2.4倍,农业生产价格指数是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的2.5倍②(图2)。农业生产价格指数大大高于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使得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在流通环节出现了有利于城市商业和背离农民利益的福利转向。在分配既定的情况下,收入在工农业价格剪刀差的作用下,更多地输送给了城镇居民,造成农民收入增长水平和增长速度都大大低于城镇居民。

五、结论与建议

首先,在协调城乡居民经济福利方面,中国财政支农的转移性支付没有根本改变农民相对经济福利水平较弱的趋势,从而导致对城乡居民福利的“逆向”调节。计量分析表明,“逆向”调节的原因在于财政支农通过厚工薄农的价格机制更多地转移给城镇居民致使城乡收入差距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扭转。中国农业补贴在纵向上虽然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在现行价格体系下并没有切实缩小城乡以收入水平为主要特征的福利差距。由于新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厚工薄农的价格体系造成了市场价格畸形化,致使中国农业补贴很难有效维护农业生产价格和农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从而难以明显提高农民的相对福利水平。因此,在政策层面,国家应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通过大幅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税收政策调控收入再分配,减小市场机制对工农业价格剪刀差的干扰;通过加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业生产保险等转移性支付政策和支付力度,特别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切实分享经济发展的福利。

其次,中国财政支农在总体上限制了农民农业生产的劳动投入,对增进农民经济福利的作用有限。就生产性支持和农业补贴而言,前者对改善农民福利的效用稍大。由于中国农民数量巨大,在总人口中的占比较高,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很难发挥提高农民经济福利的作用。因此,中国应灵活运用WTO《农业协定》,避免走国外农业补贴的老路,最大限度地实施农业生产性支持政策和农业劳动技能支持政策,以农业生产性支持为重点,大力扶持农业生产设施,如水利灌溉、道路、农生产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建设,深入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农业科技推广与劳动技术培训,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竞争力。在此基础上革新农业补贴机制,切实增加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的补贴和奖励额度,改进补贴方式,加大对生态农业的生产性补贴和价格保护,大幅提高“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补贴。

再次,中国13个农业大省的数据分析表明,非农经营成为农民经济福利增加的巨大引擎。由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进城务工农民数量的巨大,农民经济福利的改善不无例外地主要来源于非农经营性收入的增加,这一比例超过60%。其政策涵义是,应加快城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拓展农业产业链,拓宽农民就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社会总福利水平。因此,对中国广大农村来说,有必要改革农地流转制度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和劳动生产力,改革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只有把更多的农民转化为城镇居民,切实破除二元经济模式,才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着力点。

注释:

①综合支持量(AMS)是用来衡量为支持农产品生产者而提供给某农产品或为支持广大农业生产者而提供给非特定产品的年支持水平的技术指标。

②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全国统计口径的数据计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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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Acemoglu,Daron, Veronica Guerrieri.Capital deepening and non.balanced economic growth[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8,116(3):467-498.

[13]Aghion, Philippe, Peter Howitt.The economics of growth[M].Cambridge:MIT Press,2009.

(责任编辑:漆玲琼)

作者:万树 程瑶

农业科技与国际农业差距论文 篇2:

如何实现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

摘要: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通行证”。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农产品的品质问题,我国许多农产品在品质、营养、卫生等方面都达不到国际市场上的质量标准,遭受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本文探索了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意义,分析了黑龙江垦区农业标准化的现状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途径。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 国际标准 垦区农业

一、农业标准化的含义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它通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它融先进的技术、管理于一体,使农业发展科学化、系统化、产业化、现代化,是实现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这项工程的基础是农业标准体系、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建设。三大体系中,标准体系是基础中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涵盖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农业生产经营才有章可循、有标可依;质量监测体系是保障,它为有效监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则是评价农产品状况、监督农业标准化进程、促进品牌、名牌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体系。农业标准化工程的核心工作是标准的实施与推广,是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与蔓延,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生产的基地化和基地的标准化。同时,这项工程的实施还必须有完善的农业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较高的产业化组织程度和高效的市场运作机制作保障。

拥有先进的农业标准可以在农产品国际竞争中占主动。如果一个国家的农业标准在国际上是先进的和有信誉的,那么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会占主动地位。比如日本,当其农业标准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之后,他们便按JAS(日本农林规格标准)组织生产,同时日本出口商要求尽快以农业国际标准取代那些进口国的国家农业标准。发展中国家为了占据国际市场,往往采用发达国家,特别是进口国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从而有利于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为农产品出口扫清障碍。

二、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意义

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但近几年进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截至2004年5月底,农业部已组织制定国家标准560项,行业标准1462项,地方农业标准18000余项。标准的范围发展到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标准的内容延伸到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运等各环节。自1999年开始,国家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也在逐渐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标准化知识尚未普及到每个农户;二是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目前农业标准化缺乏统一规划,标准考虑国内因素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少,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三是质量监督力度不大,监测能力弱。此外,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机构定位不明确等问题。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碰壁,造成很大损失。因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就是标准的对接。我国农产品由于国外苛刻的技术标准要求而不能进入国际市场的例子很多,如我国牛肉不能进入欧盟市场,龙眼、柑橘、苹果、香梨不能进入美国市场,日本对我国鳗鱼、冷冻蔬菜、禽肉等的禁令。根据我国商务部2003年6月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90%的食品土畜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造成损失约90亿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晓康曾表示,未来新制定的农业标准将有一半采用国际标准。“有些中国特有的农产品不需采用国际标准;而有共性的产品如不采用国际标准,可能会影响出口。”同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已在全国建设1100多个示范项目,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将中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国的农产品标准编成数据库,供农产品出口企业查询。由此可见,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并且已经提到日程上来。作为我国商品粮主要来源之一的黑龙江垦区,欲打造成国际化农业产业集团,也必须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并达到国际水平,以此来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贸易。否则,构建世界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的目标将很难实现。

三、黑龙江垦区农业标准化的现状

黑龙江垦区位于世界闻名的黑土带上,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建设成为我国最大的国有农场群,成为我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基地。2007年,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在国家统计局大企业集团排名中列65位,居农业行业之首。其中“北大荒”、“完达山”两个知名品牌分别以22亿元和21亿元的品牌价值,成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2010年,垦区的年均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分别为11.9亿美元和4.1亿美元。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

应该说,垦区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居全国之首,但是,跟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垦区在很多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农业标准化这一点来看,垦区“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开展农业标准化达标年活动,加快了垦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标准化覆盖率达 100%,到位率达到 90%以上,促进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多年来,黑龙江垦区的生产实践证明,农业标准化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土地高产出、劳动高效率和职工高收入的有效途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存在的不足。黑龙江垦区在农业标准化方面,虽然已是国内领先,但要力争做到与国际接轨,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与国际标准对接不够。垦区现行农业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少,无法适应国际市场对农产品的要求。垦区的各项农业标准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但是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则另当别论,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业标准。而且,从垦区现在的外贸伙伴来看,大多数还只是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其次是相关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标准化的发展要求农业生产与运输业、信息产业、服务业等农业第三产业有机结合,不能孤立于农业生产内部。目前,垦区粮食仓储等后续处理设施不够,晒场、烘干条件无法抵御产后恶劣自然因素对粮食损失和品质的影响。第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承担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主要力量。但目前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没有纳入到国家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所带来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和保障不足等问题制约着推进农业标准化的速度和成效。

四、黑龙江垦区实现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途径

(一)要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农业标准化是把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垦区欲打造成国际化产业集团,开辟国际市场,就必须按照WTO协议中关于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以及国标标准化组织等方面的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并追踪其变化,建立健全与时俱进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以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传统生产方式难以为继,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 因此,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垦区应先行。

(二)农业标准化,人才是基础

黑龙江垦区近些年引进了许多农业技术人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科技人员数量还需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真正高水平的、务实肯干的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垦区一线。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提高农技人员的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同时也提出振兴发展农业教育、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没有高水平的农业科技人才,欲达到农业标准化切实落实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并且使其与国际接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三)增强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主要是信息的收集工作和推广工作,包括国内国际技术标准,国际先进的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及时提供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方面的信息和传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检验检疫情况的信息,以及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的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的咨询和推广服务,提高垦区全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生态意识和食物安全意识与觉悟。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垦区应以国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和支持黑龙江垦区成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将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纳入国家公益性范围,推动垦区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结语

随着农业国际化日益增强,采用国际标准,将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近年来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有效提升了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对于发展中国家中国来说,农业一直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产业,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传统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国际标准是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手段,也是调节和仲裁国际贸易纠纷的技术依据,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实施农业标准化,并不断与国际标准靠近直到与国际标准接轨和统一。作为中国农业巨头的黑龙江垦区,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提出建设国际农业产业集团的目标和任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产品占领国际市场,而占领国际市场的前提就是过硬的产品质量,这个“过硬”就是指农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否则就会面临像以前一样被“退回”或者被拒之门外的局面。

参考文献:

①胡中禄. 黑龙江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中的难点与对策[J].农场经济管理,2010(10)

②余红娟. 以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对策探讨[J].现代农业科学,2008(12)

③隋凤富.关于黑龙江垦区“十二五”规划的思考[J].农场经济管理,2011(1)

④马德全. 对垦区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思考[J]. 农场经济管理,2009(4)

〔本文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黑龙江垦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NK10A—13—09)阶段性成果〕

(陈志惠,1978年生,辽宁开原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农业法律制度、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陈彦彦,1970年生,山东沂水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教授。研究方向:农业政策与法制)

作者:陈志惠 陈彦彦

农业科技与国际农业差距论文 篇3:

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基本理论与模式分析

摘 要:以天津中以科技合作为例,运用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分析了农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基本理论与模式,得出天津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应以国际技术贸易的合作模式为主,其他合作模式为辅的基础上,关键还在于对引进核心技术的消化与吸收。

关键词:农业;科技合作;理论与模式

Analyses on the Theory and Model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king Sino-Israe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in Tianjin as An Example

LI Li-wei

(Agriculture and Economic Station of Shigezhuang Baodi, Tianjin 300800, China)

Key words: agricultur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theory and model

国际农业科技合作通常是指通过不同国家之间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创新和扩散来实现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以达到使合作各方均获得最大利益的国际技术转移的一种形式。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合作,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天津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和主要突破口;是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郊区“三层”产业联动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科技合作的成败,而且还影响科技合作的成本、风险以及科技发展的水平,同时还会影响到国家、企业的形象以及其在国际竞争中的科技能力和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本研究以天津中以示范农场、天津中以农业示范园、天津中以农业综合节水示范基地、天津中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和中以智能化示范牧场5个中以农业科技合作项目为例,分析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基本理论与模式。

1 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基本理论分析

1.1 产品创新与新增长理论

以罗默、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阿格亨-豪伊特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认为,产品品种增加和产品质量升级是产品创新的两种具体形式,产品创新是经济的行为主体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结果,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唯一源泉[1]。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强,以及国际市场农产品需求的变化,使天津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空间和竞争优势正在逐步缩小,所以当前天津市农业正处于调整结构、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重要时期。新增长理论告诉我们,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完善高效的科技体系支撑和引领[2-4]。只有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引领支撑能力,才能加快天津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步伐,才能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郊区“三层”产业联动及城乡一体化发展。

1.2 国际技术差距理论

20世纪60年代,波西纳提出的国际技术差距理论认为,已完成技术创新的国家,凭借其技术上的优势,利用与其他国家的技术差距,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进行该技术产品的国际贸易,实现技术的转移[5]。当前资金短缺、技术落后和设备陈旧已成为天津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瓶颈。而以色列、荷兰等国家农业发展的每一环节,都与高科技信息化手段紧密联系在一起,科技已成为其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国际技术差距理论告诉我们,只有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合作,才能真正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从而提升天津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能力[6]。即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及技术产品,使天津较快地提升农业技术水平,有利于天津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缩小城乡差距,从而促进和带动天津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2 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基本模式分析

按不同的标准划分,农业国际科技合作的模式不同,不同的农业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具有不同的效果。按合作的主体划分,农业国际科技合作可分为政府层面合作型、企业层面合作型[7];按合作的内容划分,农业国际科技合作可分为外资与技术引进型、引进设备型、引进技术型、引进核心部件型、互访型、引进技术专家型和输出核心技术或产品型;按合作的目的划分,农业国际科技合作可分为产品产业化型、技术输出型、技术输出型、二次开发型、R&D型和联合开发型。该研究主要根据合作内容与途径来划分,分析农业科技合作的主要模式。

2.1 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也称国际技术引进是指国家或企业引入国外的专有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所必需附带的设备、仪器和器材,用以发展本国经济和推动科技进步的做法。该国际科技合作的目的是引进国通过引进较高的科学技术及设备,来提高本国或企业的农业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该模式最大特点是,前期引进方需投入较大的资金,购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及设备。如引进方对引进的技术不能很好的消化吸收,或该技术生产的产品不被当地农产品市场或国际市场认可,则引进方将承担较大的资金风险。目前天津中以农业科技合作的模式多为此种。5个天津中以合作项目全部是在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引入以色列的先进设备或新产品,进而带来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等技术贸易。

2.2 互访与交流

互访与交流主要是合作双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国际科技合作。主要包括国际科技合作企业(科研单位、院校和研究所)在科技合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家互访与交流。该模式特点是通过互访与交流能增加合作双方的信任度,为今后进一步科技合作打下良好基础。该模式主要体现科技合作的社会效应,即通过互访与交流,扩大了科技合作项目的社会影响力[8]。如2010年11月—2012年1月天津农业中以科技合作项目区领导、专家与以方领导进行了多次互访与交流,为天津中以农业科技合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3 国际学术会议

国际学术会议主要是通过参加或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学术讨论与交流,达到提升本国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但该模式合作的主体主要是不同国家的在某一研究领域有比较优势的专家或学者,通过国际学术会议的形式,将科技成果转移到其他国家。其最大特点为理论性较强,农业技术应用到实践环节,将通过一个较长的时期。

2.4 农业合作研究

合作研究主要指在农业科技水平相当的国家或地区,合作伙伴在科研项目上合作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该模式的合作层次较高,但该研究成果如不被农业企业或农民认可,成果转化与推广难度将较大,前期的合作研究不能转化成真正的生产力。天津5个中以农业科技合作项目中,仅有梦得集团与以色列企业有部分合作研究,其他项目区该合作模式仍未取得突破。

2.5 建立农业科技合作基地

建立农业科技合作基地是指由农业技术水平较高的国家提供新技术或新品种和经验较丰富的技术专家,直接在技术水平较低国家的科技园和产业化基地,建立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孵化器,或建设农业技术示范工程等。该模式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性与示范带动效应。该模式合作层次很高,双方的投入较大,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其农业的生产方式上设施化水平不高,生产者观念落后,周边区域的综合环境与示范区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高风险的发展思路不对接,该模式的推广难度就会加大,很难提升该国农业的总体科技水平。

3 结 论

产品创新与新增长理论和国际技术差距理论是天津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理论基础,而选择不同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会对国际科技合作效应产生不同的影响,科技合作的本质在于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扩散来进行科技要素的重新组合,从而达到合作各方的最大效益,以便在未来的发展中嬴得更多话语权,再造新优势。因此,就天津目前的情况来看,天津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应以国际技术贸易的合作模式为主,其他合作模式为辅,关键还在于对引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从消化吸收中逐步掌握真正的核心技术,才有可能进一步发挥乘数放大效应[9]。

参考文献:

[1] 朱勇,吴易风.技术进步与经济的内生增长——新增长了理论发展述评[J].中国社会科学,1999(1):21-39.

[2] 杨丽.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河南农业科学,2011(5):18-21.

[3] 李成木,王圣俊,傅国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贸连锁经营[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2):15-16.

[4] 刘贵峰,赵建武,杨伟,等.山西省农业科技发展现状及对策[J].山西农业科学,2011(6):502-504.

[5] 崔学峰.均衡增长理论与演化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研究[J].经济纵横,2011(11):40-43.

[6] 魏秀芬,郑世艳,邸娜.天津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绩效潜力的支撑机制分析[J].天津农业科学,2012(3):87-89.

[7] 于丽英.上海与西部地区科技合作模式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7(2):51-53.

[8] 陈丽娜,孙国兴,刘会想,等.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撑天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J].天津农业科学,2013,19(2):35-37.

[9] 张淑荣,魏秀芬.农业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与效应的调查研究[J].经济纵横,2012(10):61-63.

作者:李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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