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级管理管控制度

2023-01-18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风险分级管理管控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风险分级管理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为全面辨识、管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部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加油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安全员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 陈金森 常务副组长:段仕龙 副 组 长:曾图

成 员: 梁建忠,卢彬,柳细茹,张德敏,匡翠,段学敏 领导组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成员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组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加油站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安全员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副组长负责人每周组织加油站人员,对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由安全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加油员每班交接班前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安全管控现场点检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安全员,站长,逐级上报。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其他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加油站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站长组织各安全员,工作人员,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工艺、新设备安装使用前,由安全员、技术员,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组长牵头组织,在“企业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加油站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组长、副组长,安全员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加油站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由组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2、由组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3、由安全员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油站要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各安全员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加油站所有人员进行以、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

第二篇:XXX煤业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及中煤安〔2011〕686号、中煤安〔2010〕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

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监站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区队(科)的负责人,对车间、区队(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区队(科)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

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区队、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

(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班组、区队(科室)、矿(厂)、公司。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公司各业务部室和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科室、区队、车间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监站(科)备案;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全监察站(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科室、区队(车间)对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区队(科)、车间和安监站(科)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安监站(科)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矿(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公司专业部室整改负责人,各单位根据相关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单位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

合格后报请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各专业部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现场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号,安全监察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各矿长(厂长、经理)、专业副矿长负责落实,由矿(厂)明确职能科室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各二级单位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部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号。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

第二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相关部室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公司启动的应急预案由公司调度室负责向中煤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三十条

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各专业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于次月4日前发送至安全监察部;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

及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安全监察局。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1月7日前报公司,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1月10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中煤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团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风险预控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

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管矿(厂)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科室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生产科室、区队、车间负责人。

4、每年年底各单位都要根据下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编制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矿(厂)领导及职能科室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管控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系统重新进行系统方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生产科室、区队(车间)等基层生产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

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各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各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财政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下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投入计划,保障管控

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安技措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各系统及基层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次年的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系统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本系统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3、每月各职能科室组织人对各基层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4、班组每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第三篇: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明确管理和作业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全面筛查、系统梳理并严格审查全公司的潜在风险源,有效控制风险的发生,使得风险源的消除、控制更加全面、准确、合理和规范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目的

明确风险源可能生产的风险及其后果,对风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

二、辨识范围

煤矿所有系统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和地点。

三、风险源辨识方法和分级分类

辨识方法:设备、设施风险源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作业活动风险源辨识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

确认风险等级:风险矩阵表

四、安全风险辨识管理程序

(一)准备工作:

各级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应包括:矿领导、相关部室、区队。各专业成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区队、车间的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班组

长、工作经验丰富的不同工种的现场员工等。

(二)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素质: 1.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2.熟悉各工种的所有工作任务及每项工作任务的作业工序。

3.熟悉各作业工序中存在的风险源及其后果。 4.熟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收集风险源辨识依据:

1.相关法律、法现、规程、规范、条例、标准和其他要求。

2.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信息。

(四)风险源辩识

1.分专业组织风险源辨识工作。 2.确定风险源辨识方法。

风险源辨识基本方法为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和作业危害分析法。为了保证辨识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在辨识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访谈、观察、交流、询问、查阅有关资料。

作业危害分析法用于辨识煤矿现有工作条件下所有工作任务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源。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用于辨识设备、设施风险源辨识。

3.按照作业危害分析法辨识风险源首先需要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本单位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每项任务的具体工序,并组织相关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审核、完善。

4.按照作业危害分析法进行风险源辨识时应考虑: 4.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3人、机、环、管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1)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a.操作不安全性(误操作、不规范操作、违章操作);b.现场指挥的不安全性(指挥失误、违章指挥);c.失职(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任务);d.决策失误;e.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工作(带病工作、酒后工作、疲劳工作等);f.工作中心理异常(过度兴奋或紧张、焦虑、冒险心理等);g.人员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机的不安全因素

a.没有按规定配备必需的设备;b.设备选型不符合要求;c.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d.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e.设备保护不齐全、有效;f.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g.设备警示标识不齐全、清晰、正确,设臵位臵不合理;h.机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矿井不良或危险

的自然地质条件;二是不良或危险的工作环境两个方面的因素,具体是指:a.水的威胁:b.顶帮的威胁;c.地热威胁;d.瓦斯煤尘爆炸威胁;e.火的威胁;f.瓦斯突出威胁;g.其他自然地质威胁;h.工作地点温度、湿度、粉尘、噪声、有毒气体浓度等超过规定;i.工作地点照明不足;j.工作地点风量(风速)不符合规定;k.采掘设计缺陷(包括井下巷道布局不合理、工作面布臵不合理):l.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m.巷道路面质量差,标识不齐全、不正确;n.供电线路布臵不合理:O.作业区域警示标志及避灾线路设臵位臵不齐全、不合理:p.其他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4)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a.组织结构不合理;b.组织机构不健全,机构职责不明晰:c.规章制度不全、不符合实际:d.文件、记录管理不符合要求;e.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管理不符合规定,贯彻学习不到位;f.未根据风险评估及本单位生产计划编制应急预案,预案不完善、不合理;g.岗位职责不明,设臵不合理;h.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规定;l.未开展班组建设活动,没有有效的安全文化.j.其他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4.4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1)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等。

2)顶(底)板事故:指冒顶、片帮、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

3)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4)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 5)水灾事故: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溃水、溃沙导致的事故。

6)火灾事故:指煤与矸石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

7)运输事故: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

8)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 4.5事故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风险严重程度、安全生产状况等,将安全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安全风险:安全风险严重。

(1)瓦斯抽采能力不足或采煤、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量超过 5m³/min、 3m³/min; (2)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假密闭、假图纸等非法违规行为; (3)煤层易自燃;

(4)未经培训合格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上

岗作业;

(5)瓦斯超限作业;

(6)排放瓦斯无措施或未严格执行措施; (7)井下无措施使用火电焊;

(8)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井下吸烟; (9)违章放炮。

B级安全风险:安全风险较重。 (1)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复杂或中等; (2)空顶下作业;

(3)未按贯通措施实施贯通作业;

(4)瓦检员、安监员、火观员,弄虚作假、谎报检查数据;

(5)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导致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

(6)“三专两闭锁”不按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7)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8)擅自甩掉电气设备安全保护; (9)扒、蹬、跳车;乘坐皮带、溜子;

(10)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11)擅自使用不完好小绞车; (12)岗位工班中睡觉、脱岗。 C级安全风险:安全风险一般。

不属于 A、 B级的。

(五)风险源分级分类 1.风险源的风险分析

根据工作程序各个步骤中辨识出的风险源,描述出各种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及其后果,确定事故类型。

2.确定风险源的风险等级

利用风险矩阵法对风险源进行分析,确定风险源的风险等级。风险的大小由风险值来衡量,风险值等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乘积。具体的衡量方式和赋值方法见风险矩阵表。根据风险值的大小,可将风险分为5个等级(见下表)

风险矩阵6一般风险(Ⅱ)5432低风险(Ⅰ)L1不可能估计从不发生1/100年1中等风险(Ⅲ级)12108642K2很少10年以上可能发生一次1/40年可能造成的损失重大风险(Ⅳ级)1815129632420161284特别重大风险(Ⅴ级)有效类别3025201510536302418126ABCDEF赋值654321人员伤害程度及范围多人死亡一人死亡多人受严重伤害一人受严重伤害一人受严重伤害,需要急救;或多人受轻伤微一人受轻微伤害风险值30-3618-259-163-81-2由于伤害估算的损失(元)500万以上100万到500万这间4万到100万1万到4万2000到1万0到2000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等级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备注 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JIHG有效类别3456赋值低可能可能发生能发生时有发生发生的可能性10年内可每年内可1年内发生5年内可能发生可能性的衡量能发生一能发生一10次或以发生一次(发生频率)次次上1/10年1/5年1/1年≧10/1年发生频率量化3.制定风险源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4.风险源审核与发布

4.1各区队将风险源辨识及分级分类初稿提交给各专业风险管理小组审核,进一步修订完善,对风险源进行归类总结,形成各专业风险概述。

4.2矿级安全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源辨识及分级、分类修改稿进行最终审核,定稿后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员工贯彻学习。

(六)风险源增减与升降级管

1.各单位根据生产组织发现新问题和新情况,随时对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价,风险源的增减与升降级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控制。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风险源辩识、评价。 2.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2.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2.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进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在复工复产前。

2.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3.每年年底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公室组织风险管理小组对各单位风险源进行全面的辨识、评价,总结当年风险源管理的经验,制定下年度风险源管理的措施。

(七)风险源管理、管控 1. 风险源管理的模式

1.1重大以上安全风险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

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2矿级负责重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管控;中等风险和一般风险由区队负责管控;低风险由班组负责管控。

2.风险源管控的措施

2.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确保有工作方案、人员、资金保障。对重大风险源采取设计、代替、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手段,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2划定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重大风险区域作业人员人数上限并在该区域挂牌警示。

五、教育培训

(一)经营办组织对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教育培训。

(二)经营办每年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人员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学习,并且要有培训计划、大纲、课程安排及考勤、教案及课件、考试试卷与成绩。

六、考核办法

(一)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二)班前会未组织员工对重点工作任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罚队长100元。

(三)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和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四)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

(五)各区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风险源集中学习,有记录、签名。未按要求学习的,罚责任队长100元。

第四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一、职责

(一)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总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二)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总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总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区队、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班组长、调度室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当班队长及跟班领导,由技术科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带班领导在日志中记录完善,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分管副总和业务科室、区队,从吸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总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个等级。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分管副总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领导、主管人员、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熟练掌握“安全云”平台操作系统,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信息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第五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厂矿)。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第五条各厂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车间)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章 安全风险辨识

第六条各厂矿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七条各厂矿在生产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一)停运或重启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 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封闭或启封;

2. 车间、生产线、重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停运或重启; 3. 地面生产单位的事故停车、停产、停工和重新开车。 (二)系统、装备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系统、新装备投运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检测检验、规程措施、技术和人员条件、应急设施和预案等;

2.系统、装备移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环境、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接收单位技术能力等;

3.系统、装备正常运行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运行状况、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等;

4.系统、装备停运或重启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运行系统的影响、安全隔离措施,技术、措施以及人员准备,启(停)用后安全管理等。

第八条区队(车间)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生产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区队(车间)跟班或值班领导、安监员(安全员)、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

第九条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 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第十二条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 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

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

2.特大重物起吊或井筒内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 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 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

第十三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运行)的系统(装置)在生产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由专业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各厂矿应分别在项目立项、现场开工、建设施工、试车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

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3.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 4.项目试车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项目“三查四定”( 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三查、三确认、一许可”( 查设计漏项、工程质量、现场隐患,对安全设施装置、试生产人员资格、试生产方案检查确认,确认符合试生产条件后发放试生产安全许可证)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车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车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车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 第十五条“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六条其他评估。

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

2.作业人员。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各厂矿应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

3.重大灾害。各厂矿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 第四章 方法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厂矿要按照系统、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类型等不同类别,结合专业、岗位特点和评估内容复杂、重要程度,按照“科学、实用、简明、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常用评估方式方法》见附件2)。 简单系统、车间、班组、工序、检维修和岗位作业可采用安全评估表法,非煤生产系统、工艺装置可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煤矿复杂生产系统、“四新”试验、工程项目等可选择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法,车间、班组应选择“三位一体”评估法,岗位应选择“五步”评估法。 第十八条安全评估表制作要结合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实际,尽可能完整列举危险危害因素,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种类型,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重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不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损坏的。

第十九条采用评估表评估时,要逐项检查确认,评估人员签署评估结论和姓名,并牌板公示或告知作业人员评估情况。 第二十条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方式评估时,必须编写评估报告书,明确评估内容、范围、条件、环境、结论、建议等内容,参与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报告书必须报上一级业务管理机构审查,不得直接按照评估报告结论进行生产作业。

第二十一条岗位评估采用评估表方法时,可以采用评估卡片或评估活页表,必须将涉及到的班组、工序和本岗位的评估结论和要求记入记录中,被通知岗位整改作业的必须经班组长签名复查确认。

第二十二条各厂矿对现场评估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汇报、处置程序。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进行作业。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应遵循消除、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体防护的先后顺序原则,优先考虑和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级评估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能现场公示的应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第二十五条各类评估报告、评估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 第二十六条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第二十七条各厂矿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监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各厂矿应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教育培训。 第五章 检查考核

第三十条各厂矿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 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平均得分低于90 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对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年 月 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 附件 1:

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2:

常用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

一、定性评估法。也称经验评估法,是按生产系统或生产工艺过程,对系统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研究、评估,得出定性评估结论的评估方法。 本方法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根据经验将需要检查评估的内容以列表的方式逐项列出,现场逐条对应评估。安全评估表内容还可根据项目危险程度,将评估项目内容划分为安全否决项(不可控危险)和可控项(中等或可控危险)两部分,存在否决项时,停止评估,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不存在否决项时,对可控项进行赋值,得分不低于规定的临界值,定性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可控项得分低于临界值,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重新评估。

本方法适用于简单系统、大型装备,工作条件和环境相对稳定的区队开工和岗位的评估。

二、专家评估法。是指集体检查分析、专家综合评估或两者相结合的评估方式,依据现场条件、检测结果、临界指标,运用类比分析等方法,对系统运行环境、设备设施、工艺和人员技术能力、安全措施、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复杂的系统、工艺、装置以及“四新”试验应用等方面的评估。

三、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是通过分析生产运行过程中工艺状态参数的变动和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以及这些变动与偏差对系统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找出出现变动及偏差的原因,明确装置或系统内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并针对变动与偏差产生的后果提出应对安全措施的评估方法。 本方法主要分析步骤是:

1. 建立研究组,确定任务、研究对象。一是建立一个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组,研究组的人员应包括设计、管理、使用和监察等各方面人员。二是明确研究组的任务,如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系统安全问题,还是产品问题、环境问题,或者是综合问题。三是充分了解分析对象,准备有关资料。 2. 划分单元,明确功能。将分析对象划分为若干单元,明确各单元的功能,说明其运行状态和过程。在连续过程中单元应以管道为主,在间歇过程中单元应以设备为主。 3. 定义关键词表,按关键词,逐一分析每个单元可能产生的偏差。

4. 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及后果。 5. 制定对策。

本方法适用于地面生产及工艺作业线、化工工艺装置等评估。

四、预先危险分析(PHA)法。是在危险物质和装置设计、施工和生产前,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评估的方法。 本方法主要步骤: 1. 危害辨识

通过经验判断、技术诊断等方法,查找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 确定可能事故类型

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对系统的影响,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

3. 针对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4. 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按危害等级排定次序,以便按计划处理。

5. 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对策措施。

本方法适用于固有系统中采取新的方法,接触新的物料、设备和设施的危险性评估。

五、故障假设分析法(WI)。是由熟悉工艺的人员对系统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通过提问(故障假设)的方式来发现可能的潜在的事故隐患(实际上是假想系统中一旦发生严重的事故,找出促成事故的潜在因素,在最坏的条件下,这些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的分析评估法。 本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评估。

六、“五步”评估法。是作业人员按照“停、想、评、定、做”五个步骤,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和自身上岗条件进行安全评估的方法。本方法中的“停”即停止作业,实施评估;“想”即辨识、排查危险危害因素;“评”即评估危险程度,及时汇报;“定”即制定安全措施,消除或管控危险;“做”即按照规程、措施和“手指口述”进行作业。

本方法适用于各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评估。

七、“三位一体”评估法。是区队(车间)的跟班人员(值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安全员)三人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的方法。

煤矿单位一般由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负责,地面各厂矿由本单位规定的人员负责,通常采用安全评估表,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逐项进行评估。 本方法适用于岗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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