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文书写作概述

2022-07-14

第一篇:公务文书写作概述

公务员制度概述

•第一节 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 •

一、公务员概述

2、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根据公务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的确定由三个因素: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所谓行政编制是指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凡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其工资福利由国家负担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

•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大系统的工作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含工商联)的工作人员。

《关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中发【2006】9号文件附件一)对公务员范围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 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 各级行政机关;

(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 各级审判机关;

(六) 各级检察机关;

(七)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

二、公务员制度 •

1、概念

•公务员制度在西方称为文官制度。所谓文官制度就是指由法律或法令规定的有关文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用、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

•一般而言,公务员制度就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职位升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总和。广义上的公务员制度还包括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管理体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2、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根据广义上公务员制度的界定,其内容包括: (1)公务员的范围; •(2)公务员管理体制; •(3)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 •(4)公务员管理制度(包括分类制度、录用制度、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考核制度、奖励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工资福利保障制度、回避制度、违纪惩戒制度、辞职辞退制度、退休制度、申诉控告制度等)。 •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

1、工业经济发展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经济基础。 •

2、政治改革需要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直接因素。

3、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

4、中国科举制度为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提供了借鉴。 •

三、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但从总体上来说都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主要内容):

•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即绝大多数公务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任何一级公务员职位,都要向成绩优秀者开放。西方各国几乎都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的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方面固定下来,形成制度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制度地有效贯彻,对于建立一支精干、稳定和高水平的公务员队伍,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考核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中心环节。西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公务员的考核工作,一般都坚持职责一致的原则、奖惩结合的原则、公平对待的原则;考核内容详细、全面 。考核成绩是决定晋升、提拔、奖励、退休待遇的唯一根据。

•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西方各国普遍要求文官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得介入党派活动,不得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文官的工作与党派完全分开。

• •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西方各国对文官普遍具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例如要求文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政府,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性的盈利活动等等。与此同时,各国都有比较完备的关于文官的法律、法规,对文官的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十分详备的规定。西方各国文官待遇普遍比较优厚,除了较高的工资外,还有职务津贴、住房津贴、子女抚养补贴等等,退休后享有来源固定的、较为丰厚的退休金。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概况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1、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

•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它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纵深发展带来的对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当时的基本国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

• (1)国家对全国的人才资源实行计划配置。将全国各行各业中以脑力劳动为主要特征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干部,由国家采取“统包统配”的方式,统一选拔、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各行各业需要人才,都由国家制定计划,统一下达指标,统一分配或派遣。

•(2)采取单一层级化结构,按级别对干部进行管理。

•具体做法是,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省(市)正副厅局长,地委正、副书记、专员以上干部和重要工矿企业的厂长(经理)的选拔、考核、任免、调动等管理工作,由中央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县级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和与此级别相当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由省级干部管理机关负责管理;县管理科(乡)级以下干部。

•(3)干部选拔主要采取领导推荐的方式。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层次干部职位出现空缺,由干部管理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采取直接或间接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然后按规定程序决定任命(人们常将这种方式比喻为“伯乐相马”)。每个干部都要服从上级的统一调动和安排任用。

•(4)干部的工作、生活所需的一切物质资料都由国家负责提供。国家在按规定发级干部工资的同时,对干部的养老保险费用、医疗费用等也完全包下来,由国家财政现收现付。干部个人不缴纳保险费用,退休后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管理。国家投资、单位集资(只占很小部分)建设住宅,以很低租金提供给干部居住。国家还兴建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疗养院等文化娱乐设施,为干部提供服务,同时还解决干部乘车、就餐及幼儿入托等问题。

•这种管理方式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

•其好处是:可以计划调动和配置全国的人才资源,维护全国各地区人才资源的平衡。它对于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曾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发展,就越来越不适应了。

•其主要弊端是:缺乏科学分类,造成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忽视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的规律;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用人与治事相脱节,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缺少用人自主权;用人缺少法制和公平竞争,以至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因此,改革这种人事制度势在必行。

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过程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底至1988年3月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思路形成阶段。

•第二阶段:1988年3月到1993年8月,是公务员制度试点推行和法规修改形成阶段。 •根据党的十三大和七届人大确定的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原则和要求,国家人事部组织力量,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进行深入研讨。

•第三阶段:1993年10月到1997年9月,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全面实施阶段。 •第四阶段:1997年10月以来,进入公务员制度深化完善阶段。 《公务员法》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发展 ••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在内容上对我国公务员制度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

(1)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表明我国公务员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而将扩大至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所有工作人员,即公务员范围将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2)分类管理更科学 ••“暂行条例” 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只有原则而无具体的规定,仅简单地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 •同时,《公务员法》明确了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原则,目的是构建公务员“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的“双梯制”。 • •(3)“聘任制”明确予以规定 (4)对公务员管理更为严格 ••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除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则和考核、惩戒制度外,还补充了许多新的规定,如规定公务员负有拒绝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

(5)对公务员权益保障更有力度 ••在公务员法中,对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作了许多新的规定。 •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条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制度适用的对象有两类: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

1、公务员

•如前所述,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所有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人员。 •

2、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人员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管理。”。据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这是《公务员法》所确立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也表现出我国公务员制度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区别。

(二)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条至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公务员法》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公务员法》第六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为主要依据,通过对“公务员”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按照各类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以及各类公务员的特点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

•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主要表现有: •一是职务分类,“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二是录用考试内容分类,“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三是培训分类,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四是工资制度分类,“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所谓效能,是指要讲究效率,提高管理效能。效能原则要求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还要尊重人才,发现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并把他们配置在最佳位置上,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潜能。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在确定职能、机构和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确定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以提高效能。 •第

五、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九条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按照现代行政法治观,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理应受到监督约束,同时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定了公务员的八项权利;

•二是强调了对公务员不利的处理、决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三是要求处分公务员时必须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是规定对省以下机关的申诉处理决定如果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机关再申诉一次; •五是针对聘任制公务员明确了仲裁程序,对仲裁决定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四、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 •

1、公务员管理体制概述

•所谓公务员管理体制是指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 •西方公务员管理体制大致有三种类型:部外制、部内制、折衷制。 (1)部外制 ••部外制是指人事管理机构设在行政系统之外,独立统掌人事大权的制度。这种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人事管理机构,不仅独立行使官员的考试权,负责录用选拔人才,还同时掌管官员的考核、培训、晋升、工资、奖惩、退休、抚恤等各项事务。 (2)部内制

即人事行政的管理机构设立在行政系统内部,各行政部门负责本部门人事管理的相关事宜的制度。政府下设的人事行政机构,主要是制定政策,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提出人事行政的一般原则,而不管人事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官员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交流调配、工资、培训等事务归本部门负责。 • (3)折衷制

•折衷制是指介于部外制和部内制之间的一种管理体制。在行政系统之外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机构,各行政部门内部也设立相应的官员管理机构,部外机构专管官员的考试,其他人事行政事务归各部门自行管理。 •

2、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 •公务员法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1)机构设置 ••根据第十条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分为两类:一类在政府中设立的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一类是设立在各部门的公务员管理机构。政府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又分为中央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和地方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 •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1、与西方文官制度相比,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鲜明的中国特色表现为: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同于西方的所谓“政治中立”。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求,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公务员中的共产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所有这些,都与西方国家要求文官不得以公务员身份参加党派活动,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带有党派的政治倾向性等“政治中立”的要求,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同于西方文官管理独立于党派之外。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它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他们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党委决定或推荐,依法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或政府任命。而西方文官制度则强调文官管理是由独立于党派之外的专门管理系统负责,“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政治脱钩”,任何党派无权管理文官。 •第三,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不同于西方国家只强调文官的业务水平。《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在职务晋升上,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在考核方面,强调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而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但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

•第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同于西方强调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不谋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国家公务员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而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

•第五,坚持领导职务任用交流制度,不同于西方“政务官”和“事务官”的截然分野。我国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序列,他们之间根据需要,可以相互转任。与此同时,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党的机关领导干部、其它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办法相互交流。而西方文官制度实行所谓“两官分途”,“政务官”与“事务官”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强调“政务官”“政治化”,“事务官”“职业化”,相互之间不能转任。

•杨士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 :公务员制度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领导上。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区别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征。

•二是体现在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公务员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三是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公务员法进一步把公务员划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部分,把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三个类型,把公务员任用划分为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方式,这种统一领导下的分类管理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

•四是体现在公务员的来源上。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有考录、调任、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考录制度。

•五是体现在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上。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明确了公务员考核、惩戒、离职后的从业限制等,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

2、与以往的干部人事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强烈的时代特色表现为:

•第一,建立了科学的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明确界定了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对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只适合于国家机关(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委、政协和民主党派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相区别,从而改革了以往无论什么管理干部,按照一个模式进行管理的办法。不言而喻,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初步形成。 •第二,引进了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在“进口”上,改革了过去那种“统分统配”、凭关系进机关的做法,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在职务晋升上,贯彻“实绩制”原则,听取群众意见,提倡公开竞争,注重工作实绩,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优秀人才,有利于克服少数人圈定人选的弊端。在“出口”上,对不称职人员区别情况,给予降职或辞退,做到优胜劣汰,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 •第三,强化了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公务员制度在健全退休制度的同时,增加了出口,例如对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做到能上能下;对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要给予辞退;另外,国家公务员还可根据规定辞去国家公务员职务。所有这些措施和办法,有利于保证国家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国家行政机关的生机和活力。 •第四,构建了廉政、勤政的约束机制。公务员制度把廉政的要求贯穿于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纪律、晋升、考核、奖励、回避、等各个单项制度之中,使国家公务员能够依法行使权力,保证廉洁奉公;通过义务、纪律、职位分类的明确规定以及把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晋级、增资等直接挂钩,做到功过分明,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国家公务员勤政务实,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形成了比较配套的法规体系。除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总法规,即原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现行的《公务员法》之外,还制定了各个单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形成了一套比较配套的法规体系,使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第二篇:绝句写作教程 - 概述

《绝句写作教程》

我国古典诗歌有各种体裁,其中普及面最广、最具生命力的,无疑就是绝句。时至今日,童稚诵诗,仍自绝句始;学写旧诗,亦多自绝句始。明代诗学家胡应麟称绝句为“百代不易之体”(《诗薮(sǒu)》内编卷六)。

近年港台地区曾举行过一次“最受欢迎的十首唐诗”评选活动,入选的十首唐诗中有八首是绝句,如孟浩然的《春晓》、李白的《静夜思》、《朝辞白帝城》、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等,皆为千百年家弦户诵之作。

第一讲 概 述

一、绝句的定义

绝句之名源于南北朝的文人联句。文人联句为各咏一事,联为一篇,止为绝句。绝句一词最早见于南朝徐陵主编的《玉台新咏》(《玉台新咏》是继《诗经》、《楚辞》之后中国古代的第三部诗歌总集。收录作品上至西汉、下迄南朝梁代。收诗769篇﹐共为10卷。)卷十.古绝句四首。后清代王士祯(zhēn)在《池北偶谈》中对绝句做了进一步的说明:“联句有各赋四句,分之自成绝句,合之乃为一篇。”到了唐代,绝句吸取了律诗格律,开始押平声韵、讲究平仄、间有对仗。当时唐人多称绝句为律诗,故有白居易《江上吟元八绝句》的“大江深处月明时,一夜吟君小律诗。”这里的“小律诗”指的就绝句。后人为区别二者,分称为律绝和律诗。另清朝钱良择在《唐音审体·律诗七言绝句论》述:“绝句之体,五言、七言略同,唐人谓之小律诗。”

- 1

这首诗把享饮美酒的欢愉与血战沙场的惨烈这一矛盾,置于“欲饮”美酒,琵琶催饮的那一刻。

渭城曲 (唐代诗人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首诗是写友人元二出使安西,王维相送于客舍。这其中的一切过程诸如设宴饯行、对酒倾谈等等,都略过不写。而只选取别宴将散的场景来表达依恋之情。

语言明了:就是诗的表达要明白,让人一看就懂。如:

静夜思 (唐代诗人李白)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首小诗,只是用了明了的叙述,就把远客思乡之情,写得意味深长。

回乡偶书 (唐代诗人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全诗二十八个字中无一生僻字,没用一个典故,都是家常话。却寄寓着诗人久客异乡、缅怀故里的感怀。

题材平常:就是题材要是常见的,带普遍性的,且很少用典。如:

- 3

强欲登高处,无人送酒来。 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

这首重阳诗,将节日思家与忧虑国事合在一起写,于朴素质实中包蕴无限情韵,耐人咀嚼寻味,余意深长。

二、五绝的形成

明代诗学家胡应麟在《诗薮》中提出:“五七言绝句,盖五言短古、七言短歌之变也。”其道出了绝句起源于古诗,特别是古之民歌的四句体。 然秦时《长城谣》虽已具备了五言四句的形式,但其句句入韵,体非古绝;而汉魏乐府诗中的一部分五言四句歌谣,则是隔句用韵,体合古绝。如:“采葵莫伤根,伤根葵不生;结交莫羞贫,羞贫友不成。”所以,我们今天探求五言绝句的源头,大概只能是追溯到这里了。

五言四句这种诗体,大量产生于南北朝。然以南朝为最多,仅以“子夜”为题的,就远超过百首。如:

子夜歌

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 想闻欢唤声,虚应空中诺。

子夜四时歌

渊冰厚三尺,素雪履千里。 我心如松柏,君情复何似。

子夜变歌

人传欢负情,我自未尝见。 三更出门去,始知子夜变。

北朝的数量远不及南朝。艺术表现也较为朴拙。如:

- 5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这些诗,题材上是旧的,而手法却是新的。各诗的兴趣都不在物体而在人事。如孔绍安的《咏石榴》是诗人投奔唐高祖李渊后的言志之作,表明了相见恨晚之意。虞世南的《蝉》借蝉的居高声远,则寓托着对人生的一种感悟:一个人只要立身品格高洁,即使没有外在凭藉,也自能声名远播。尤其是张九龄的《自君之出矣》,被前人众口一词地赞为超前绝后,同题中古今第一诗。其实这首诗只是对辛弘智之作(自君之出矣,梁尘静不飞。思君如满月,夜夜减容辉。),改动了一句和一字。其道理何在呢?关键仍在于兴寄。诗人用皎皎明月象征思妇情操的纯洁无邪,忠贞专一。由于她日日夜夜的思念,容颜憔悴了。宛如那圆月,在逐渐减弱其清辉,逐渐变成残月。此诗将辛弘智诗中的“梁尘静不飞”这一较平之句,改为“不复理残机”,既切怨妇之情,又用“理机”双关了政治上日理万机之意。又改“容辉”为“清辉”,非但韵度更佳,与辛作比,已不局限于女容,而是隐射到政治上的清明。满月之喻,暗示物极必反。满月之清辉,夜夜看减。像五绝这样的短篇,一有了兴寄,读来就不再是一览无余,而是更耐人寻味,并加大了诗的容量。这在六朝咏物诗的基础上,已是推陈出新,更上一层楼了。

特别是初唐五绝的生活化,是六朝以来五绝最为显著的。这一时期的代表,当推王勃。王勃是一位英年早逝的诗人,在初唐四杰中名列第一。他的文学主张是崇尚实用,力求摆脱齐梁的绮靡诗风。他的创作风格对转变当时诗之风气起了很大作用。如:

山中

(唐代诗人王勃)

- 7

就是在创作中,洗清了浮华造作的习气。这是初唐绝句值得注目的一大成就。其典范之作当推流放生涯中的五言律绝。如:

渡汉江

(唐代诗人宋之问) 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诗人将独特的生活感受,提炼、上升为一种典型的情景。诗中着重展示的,是久客异乡,家书断绝的人,在行近乡关时所特有的忐忑不安的心理。所以引起了广泛的共鸣。明末清初戏曲家黄周星在《唐诗快》中评述说“人人有此情,而不能为此语”,揭示了此诗情境典型,写法独到,已算得是五绝之极致了。

这一时期的五绝沿着六朝文人的路子发展,离歌词渐远,作家的个性开始表现出来。这些作家所涉及的生活内容显然较六朝人广泛得多,对人的内心世界的发掘较六朝人深入得多。而且,此时的五绝音节和婉,运用纡徐悠扬的平韵,讲究黏对。至此古体绝句渐少,代之以近体律绝。这些诗由特殊表现一般,其境界是歌辞难以达到。这种由歌辞向抒情诗的发展,意味着五绝在六朝乐府基础上的提高,标志五绝艺术在初唐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三、七绝的形成

七言绝句是从七言四句的短古发展而来的。这种短古,从属于七言古诗,其根源仍是民间歌谣。由于七言诗的产生比五言诗晚得多,所以七言四句的短歌在唐以前为数很少。

现存最早的七言四句诗是《垓(gāi)下歌》(《垓下歌》是西楚霸王项

- 9

这样,七绝与五绝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五绝的发展,源远流长,代有才人,佳作累累,体裁的历史延续性影响明显;七绝的古体阶段很短,没有等到出现稍可寓目之作,就已律化,因此它与律诗的关系就特别密切。五绝与音乐曾有密切关系,长期以乐府歌词的面目出现。而初唐以前的七绝,还没有取得相同的资格。这双重的原因,使得七绝比五绝更多接受近体律诗的影响。

近体律诗对七绝的影响,除声律而外,主要表现在骈偶化的趋势上。初唐五绝虽出现了近体,却不尚对偶。而初唐七绝却不然,不仅音律、词藻,且对仗也极为讲究。

初唐七绝,多以对仗作结,即下联对仗,或四句整对。对结之句,有时很工整,有时不甚工整,这样就形成了七绝的一种“初唐风格”。

四、绝句的发展

唐代绝句在中国古代诗歌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古绝之完善、律绝之定型,都完成于初唐。特别是盛唐时期,李白、杜甫、王维、王昌龄等一批伟大诗人,使绝句达到了高峰。盛唐绝句较之前同体之作,在意境、表达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突破,绝句体裁的艺术潜力第一次得到长足的发挥,成为一种以小见大、深入浅出、情韵双绝、雅俗共赏的成熟诗体。由此产生的绝句史上的经典作家和大批典范作品,成为昔人论述绝句的压卷之作。如:

独坐敬亭山 (唐代诗人李白)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 11

的对仗上用功夫,完全是一种形式主义的作风。王禹僭(jiàn)专学杜甫,开始了新的风气,但诗的成就并不大。到苏舜钦、梅尧臣,才奠定了宋诗发展的基础。如:

淮中晚泊犊头 (北宋诗人苏舜钦)

春阴垂野草青青,时有幽花一树明。 晚泊孤舟古祠下,满川风雨看潮生。

诗的第二句有些散文化,但用了一个“时”字,使场景动了起来。仿佛花树在一片青青草地中不时跳入眼帘。“幽”和“明”都是形容花,一重心理,一重视觉,配合得十分别致。诗人通过内在体验的流程来构成诗的节奏,肌理细密,这正是宋之绝句的一种特色。

然宋诗之大家当属苏轼和黄庭坚。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至东坡(苏轼)山谷(黄庭坚),始自出已意以为诗,唐人之风变矣。”苏黄为宋诗开辟了新的作风。如:

题西林壁 (北宋文学家苏轼)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春近

(北宋诗人黄庭坚)

亭台经雨压尘沙,春近登临意气佳。 更喜轻寒勒成雪,未春先放一城花。

时至北宋灭亡之际,离乱中的经历感受丰富了诗人的生活体验,也

- 13

年年送客横塘路,细雨垂杨系画船。

此后,元、明、清三朝的诗人虽然很多,但多是在模拟上下功夫,很少再有著名的大家了。

第一讲作业

一、概括说明绝句的定义。

二、分别写初唐四杰的姓名,并分别写出他们的一首五言绝句。

三、简述七言绝句的形成,并分别写出开七言绝句之先河的三位诗人的姓名及其七言绝句。

四、简述唐音和宋调的区别。

第三篇:公文写作方法概述

公文写作方法概述计划1.概述计划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时使用的一种公文,计划主要用于对未来的工作任务预先拟定目标,设想步骤、方法等,做到事先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计划根据内容分,有生产计划、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财务计划、学习计划、科研计划等;还有计划、季度计划、月份计划和个人计划等,这里主要介绍党

正机关的行政工作计划。2.写作要点:计划这一文体结构通常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1)标题计划的标题应包括制发单位、时间限断语、事由和文种类别(计划)四部分,一般四者要齐全。事由要标明是“工作计划”,还是“生产计划”或其它计划;时间限断语是计划适用的时限范围。但有时因制订者认为计划的执行范围仅在本单位,已很明显,在标题中将其省略;比较规范的计划仍要标明制文单位。(2)正文计划的正文,一般先扼要说明制订该计划的缘由、根据,对完成任务的主客观条件作些分析,说明完成该计划的必要与可能性。其次是计划的具体内容,即在多长时间完成哪些任务,并设计完成任务的步骤和方法等。最后是结尾语,提出重点或强调有关事项,做出简短号召。(3)签署制文单位、日期。高级机关制定的计划,也有在正文后不另署制文单位和制文日期的,此时制文单位名称应于标题,制文日期往往在标题下括号内注明。计划的正文通常采用分条列述式,结尾语视情况决定其长短与去留。事先认真调查研究,具体内容切实可行是计划写作的主要之点。3.例文例文一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一、本季度支部要抓好三项工作: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同时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建党80年历史。要求每个党员认真学习,结合具体工作,写出书面学习体会,并且在组织生活会上,谈认识、谈体会、找差距。发展党员工作:经过前一时期的培养教育,3名积极分子条件基本成熟。党小组要抓紧做好发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分别找他们谈一次话,确定2位入党介绍人,指导他们填写《入党志愿书》等。初步决定在3月上旬,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他们的入党问题。党员活动工作:计划在第一季度末,组织全体党员到西柏坡革命圣地参观。

二、分工和组织保证:思想教育工作由宣传委员负责布置,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和学习的效果。组织发展工作由组织委员和3位党小组长负责落实,如支部大会同意吸收3名积极分子入党,要求在3月份内办好上报审批的手续。外出参观由文体委员负责落实,首先写出书面计划,并先安排2人去落实有关接待事宜。3月下旬召开支部委员会,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小结,并制订第二季度支部工作计划。××学校党支部××××年×月×日例文二××厂财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为了适应本厂业务发展的需要,急需提高在职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经报请厂长批准,拟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通过短期学习,使没有经过系统专业学习的中青年财会人员在本门业务上达到财经中专毕业水平,能正确地掌握财会基本理论知识和财会工作的基本技能。1.组织领导:由厂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建立培训班领导小组,由总会计师主持。2.培训对象:(1)本厂所属各分厂在职财会人员;(2)从现有在职干部中抽调的准备培养补充的财会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上,具有高中毕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能坚持业余学习而本人又自愿学习的,经组织同意均可报名,经过考试,择优录取。3.培训方式:采用半脱产业余学习的办法。4.学制:定为一年。每周

一、

三、五下午上课,每次上课4小时,利用工作时间,每周共12小时;另外,利用业余时间8至12小时进行自学、辅导、作业、讨论和教学实习等活动。5.课程设置:(1)《工业经济概论》;(2)《会计学原理》;(3)《工业会计》;(4)《工业财务》;(5)《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6.教材和教师:教师由领导小组在厂部和各分厂会计师以上财会人员中聘请,一律为兼职。教材由任课教师推荐或自编,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7.考核:每学期每门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以巩固学员学到的知识,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学员五门课程考试均及格者,由培训班发给结业证书,证明在本门业务上具有中专毕业的同等资格。8.时间安排:第一期2004年1月至12日,分为两个学期,每期20周,其中讲课18周,复习考试一周,机动一周。9.招生简章另订。200*年12月25日安排1.概述安排属计划的一种,它是更为具体的、短期和单一的计划。由于工作的标准、时限要求和涉及范围等因素,不作具体的布置和部署就不能有效地组织工作、如期完成任务,所以安排的制定也是十分重要的。俗语说:“凡事需有个长计划、短安排”,既说明了安排与计划的区别,也说明了制定安排有同样的重要性。安排的特点是它内容的单纯性与具体性。2.写作要点:安排的结构通常由标题、正文、签署三部分组成:(1)标题安排的标题多要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

第四篇: 应用文写作概述

学习要求: 学习本章了解:应用文写作的概念、分类;应用文的作用和写作要求。 掌握:应用文的概念、特点;应用文写作的基本要素。 重点掌握:主旨、材料、结构的概念,写作要求;应用文开头、主体、结尾的写作方式; 叙述、说明、议论的表达方法; 应用文的语言要求。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应用文的概念、特点 应用文写作是研究应用文体写作规律和方法的一门学科,它具有系统的理论性和极强的实践性。 1.应用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为处理公私事务而常用的具有某种固定格式和直接应用价值的文体。 2.应用文的特点 (1)文体的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应用文无论在处理公共事务还是私人事务中,都具有实际应用的价值。“实用”是应用文最重要的特点,文中不仅要摆出这个问题是什么,而且要明确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具体意见、办法, 直接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写。实用性是判断应用文好坏的价值尺度。 应用文的实用性还表现在写作的时效性上。延误时间,时过境迁,就失去它的实用价值。 (2)体式的规范性 应用文体式的规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种的规范,即办什么事用什么文种,有大体的规定,不能乱用。二是格式的规范,即每一文种在写法上有大体的格式规范,不能随意变更。 (3)内容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内容的真实确凿,实事求是。应用文是管理工作的工具,要为解决现实问题,指导实际工作服务,因而它完全排斥虚构和杜撰,文中所写的数据、材料等,要真实、准确;所发布、传达的上级指示精神是确切,没有经过任何艺术加工,否则作者将承担一定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语言的简明性 简明性是指应用文在语言上尽量简洁、明确。应用文是办事的,简洁,才能提高办事效率;明确,才能保证工作质量。应用文要避免使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形容词和不适宜的比拟、夸张等修辞方法。

(二)应用文的分类 1.公务文书 公务文书,简称公文。人们通常说的公务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公文指法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文书材料。其中包括行政公文、事务文书、各类专用文书等。狭义的公文,专指行政机关公文。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即国务院xx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列出的十三种公文:“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2.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反映事实情况、解决问题、处理日常事务而普遍使用的文书,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事务性和某种惯用格式。从广义上说,事务文书也是一种公务文书,目的是处理公务和传递信息,使用“事务文书”这一名称,是相对于正式公文而言的。如: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述职报告、简报、规章制度等。

第五篇:法学论文写作概述

摘要: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符号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人类历史的薪火相传离不开各种写作,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叶圣陶先生曾说过,“咱们平时写作总是为了实际的需要。凡是好的文章必然有不得不写的缘故。”由此可见写作的本质在于表达和交流,即表现自我,达于并影响他人。论文的写作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因为论文有着固定的格式要求,更方便读者检索以及相互进行比较。本篇文章主要简单描述下法学论文的写作以及笔者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关于法学论文写作几点粗鄙的见解。 关键词:法学论文

写作

选题

提纲

11 1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法律出版社,第12页。

引言

法学论文的的写作从来都是一间费劲心力才能完成的事情,根本不存在任何投机取巧的机会,特别是对于我们研究生来说,写好一篇法学论文,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更需要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及表达能力。我认为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定要在三方面得到提高:知识、能力、素质。知识一般指我们专业领域里的知识,还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素质一般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能力则包括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组织能力、与他人交往共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就是写作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论文写作。所以,我们应该注重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这对我们之后法学道路的探索有着深远的意义。

2

目录

摘要······················································(1) 引言··························································(2)

一、法学论文概述··················································(4)

二、法学论文写作意义·····························(5)

三、论文写作的几点见解·······························(5)

(一)法学论文的选题··································(6)

1、论文的题目··································(6)

2、论文的研究目的、意义··································(6)

3、论文的指导思想··································(6)

4、论文的指导目标··································(6)

(二)法学论文的提纲···································(7)

(三)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8)

1、必须对论题进行充分有效的论证···································(8)

2、注重论证形式···································(9)

3、法学论文写作使用法言法语···································(10)

四、法学论文的修改································(11) 结 语·························································(12) 参考文献·························································(13)

3

一、法学论文概述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

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第二,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第三,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

4 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第四,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2二、法学论文写作意义

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文化交流的行为,是人类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信息记录与传播方式。作为人类凝聚思想,表达情感,加工与传递的知识的基本手段。写作是人类精神生活与实践的活动重要组成组分,同时也是创作文学作品重要的途径。这个定义要表述的写作原理是,写作行为本身的深层本质在于寻求生命生存的依托、“家园”、“故土”,中国古代圣贤所谓“立言不朽”、所谓“发愤著书”体现出来的优秀写作文化精神的最终本质也正是在这里。当代西方学者所谓“我写故我在”的哲学依据也正在这里。在表层上,写作是一种表情达意、交流信息的行为;在深层上,写作又是一种生命生存的形式、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讲,写作就是对生命秩序的创生行为。因此,写作行为又具有一种哲学性、生命性。在法学的发展史上,各种经典论文更是浩如星海,正是这些论文让他们的思想得以延续,鲁迅说,“笔是文人的武器。”从古至今,各种法学先驱正在用这种武器不断叩开新世界的大门,为我们后来者展示一个庞大浩瀚的法学世界。正因为这些论文的存在,我们思考起来才事半功倍,对他们营养的汲取是我们成长的重要催化剂。

三、法学论文写作中的几点见解

(一)论文的选题

2唐弢,文章修养[M].人民日报出版社,第27页。

5 论文的选题应该有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其次还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法学论文题目,应当有助于立法司法和教育公民守法,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推动作用。我认为构思一个论文题目应该注意以下内容:

1、论文题目

题目居于一篇文章之首,是文章传递重要信息的有机组成部分。“题好一半文”,这说法虽有夸张之嫌,却凸现出题目在整篇文章中的重要性:文章题目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读者对文章的第一印象。一个好的题目应该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先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其次。名称要简洁, 用语要力求精练简洁,言简意赅,有高度的概括性,避免冗长繁琐,不能太长,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2、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3、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

6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4、论文写作的目标:

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 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确定论文写作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率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

(二)论文提纲

论文提纲,是指论文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是论文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作文提纲是指进行写作之前,把文章的主要纲目,有的还把重要材料,列举式地写出来的一种文字材料。在平时论文写作中,我是有列提纲的习惯的,因为写一篇论文,提纲可以让你对整篇文章有一个整体把握,方便自己进行统筹全文。我列论文提纲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先拟题,这个不再赘述;第二是写出总论点,也就是法学论文所要表达的核心观点;第三,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第四,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

7 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第五,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第六,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在列论文提纲时,我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当,篇幅的长短是否合适,每一部分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其次,从中心论点出发,决定材料的取舍,把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材料毫不可惜地舍弃,尽管这些材料是煞费苦心费了不少劳动搜集来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一块毛料寸寸宝贵,台不得剪裁去,也就缝制不成合身的衣服。为了成衣,必须剪裁去不需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材料只是为形成自己论文的论点服务的,离开了这一点,无论是多少好的材料都必须舍得抛弃。最后,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初学撰写论文的人常犯的毛病,是论点和论据没有必然联系,有的只限于反复阐述论点,而缺乏切实有力的论据;有的材料一大堆,论点不明确;有的各部分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逻辑关系,这样的论文都是不合乎要求的,这样的论文是没有说服力的。为了有说服力,必须有虚有实,有论点有例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论证过程有严密的逻辑性,拟提纲时特别要注意这一点,检查这一点。

(三)论文的写作技巧

法学论文写作,就是在已掌握的材料基础上,按照论文提纲的框架,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写作。在写作中,下列地方需要时刻注意:

8 (1)必须对论题进行充分、有力地论证

所谓论证,就是对论文的中心论点进行说理的证明。古人云:“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做学问和写论文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收集资料;“辨”,就是分析、研究、起草的过程,就是提出论点、论据和运用论据进行论证的过程。提出的论点,应当符合正确、严密、鲜明、集中和深刻的要求。提出的论据,应当符合真实、典型、恰当、新鲜的要求。进行论证应当符合讲透道理和使“据”与“证”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 (2)注重论证形式

在法学论文写作中,可采用事实论证、事理论证、比较论证和因果论证等形式。事实论证,就是运用客观事实资料作为论据而展开的论证。它是常用的、简便而又准确的论证方法之一。事实论证过程中,可采用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结合、连续排比、优劣对比、有总有分等方法进行。事实论证的一般要求是:既可以用重大的客观事实、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等,也可以用平凡的客观事实(如一般事例、案例、数据等);应尽可能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求新颖,富有说服力。事理论证也经常用到,所谓事理论证,是指运用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生活中的道理、哲理或名言等作为论据展开的论证。事理论证可用一般的事理论证(讲清道理)和引证(引证经典著作中的论述、格言、成语、警句等)两种方法。采用事理论证应当注意做到:

9

33徐振宗,汉语言写作学[M],中国政法出版社,第75页。 思想敏捷,说理透辟;引证的内容准确、典型、恰当和自然,能点石成金。

比较论证在法学论文中也比较常见,所谓比较论证,是将甲事物与乙事物进行比较的一种论证方法。比较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类型。类比论证,是指把本质上有相同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比较,通过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法。采用类比论证的要求是:用以类比的事物必须同属一类事物;同类事物相比,必须有本质意义上的相同点或相似点。对比论证,是通过对两种对立的事物的对照分析来进行说理的方法。它是人们经常采用的说理的方法之一。对比论证可采用横比和纵比两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之间因果关系,分析、研究所得到的材料,对论文所确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采取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法。除了运用上述方法以外,还可以采用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到一般。它们亦是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中运用证据证明论点的常用方法。 (3)法学论文写作使用法言法语

法学论文的法言法语,要求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洁和精要、深刻;逻辑性应体现出合乎逻辑合乎事理,严密有序;论辩性应体现在从正面论述和从反

10 4

545焦垣生,写作学教程[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7页 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法律出版社,第18页。 面辩驳两个方面。法学学术论文的法言法语,应用法律专业用语。例如,法的本质、国体、政体、犯罪、犯罪构成、罪责自负、证据确凿、定罪量刑、罪刑相应、畸轻畸重、法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自然人、行为能力、责任能力、连带责任、事实婚姻、法定年龄、责任能力,等等。

(四)法学论文的修改

好的文章都是不断改出来的,在初次写作中难免会有各种纰漏,通过修改不仅可以发现论文中的错误,更加是对自己思想的检验。修改就是改正论文草稿中的缺点或错误。修改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古人云:“改章难于造篇”,其理就在于此。正因为如此,法学论文的作者应当把修改当作一项再创造。要有责任心和耐心,决不可有凑合和厌烦情绪。只有有了这种认识,才会有对论文草稿进行反复修改的决心和恒心,才能把论文修改好。修改能更加深刻地反映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经过修改,能促使自己一次或多次地讨论文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进行思索,使认识进一步深化。修改还能更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因为,在修改过程中,自己对草稿中的某些字、句、段进行推敲和修改,使论文表达的意思更准确,亦即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修改包括两个内容:第一,从内容方面应当考虑修改的是:写作的目的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是否明确;下位论点与中心论点是否“合拍”;论据是否充分、有力。第二,从形式方面应当考虑:题目是否简明、贴切;论证是否深刻;详略是否得当;结构是否严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文面是否合

11 格。修改的具体方法是:增、减、删、换、移。为了提高修改质量,还应当采用如下方法进行再修改:搁置一段时间再修改;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再修改;查阅有关资料后再修改;听取老师意见后再修改。

法学论文的写作虽然繁琐,但作为一名法科学子能有自己的论文应该是一种荣耀。前人的智慧固然要汲取,但我们也不能迷信权威,只有结合自己的所学知识并且贴合自己的生活实际,用心写出属于自己的法学论文,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做到的。另外就像梁慧星老师讲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是最严肃的学术研究。一定要慎重对待!一定要自觉抵制学术领域的浮躁之风!勿使钻研变成钻营,创作变成炒作,学术变成权术,学术界变成名利场!

12 6

6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法律出版社,第23页。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法律出版社,第12页。

[2] 唐弢,文章修养[M].人民日报出版社,第27页。 [3徐振宗,汉语言写作学[M],中国政法出版社,第75页。 [4] 焦垣生,写作学教程[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7页。

[5] 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法律出版社,第18页。

[6] 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法律出版社,第23页。

13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公文培训讲课提纲下一篇:岗位聘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