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2023-06-13

第一篇: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证明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生学籍证明

学 籍 证 明

编号

兹有我校年级,身份证号码为: ,学籍号码为:于年在我校毕业。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学校(公章)

年月日

盖 骑 缝 章盖 骑 缝 章

盖 骑 缝 章盖 骑 缝 章盖 骑 缝 章

学籍证明存根

编号

兹有我校年级,身份证号码为: ,学籍号码为:于年在我校毕业。

第二篇:国家学生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教育部新闻办发布: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到底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1. 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2. 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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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吗?怎样操作?

可以补建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

7. 在输入地无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原籍就学?如何建立学籍?

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在未经批准的“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学籍。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8. 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如小学生毕业地区为“五四学制”,目的地为“六三学制”,如何处理?

除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原则上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应跨省就学。

对于少数确需跨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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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学生和家长查询的义务,可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实时查询。

12. 转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吗?

因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 考虑到管理权限和工作习惯,省内转学是否需要纸质材料,由各省自行规定。

13. 跨省转学需要提供学籍号,如何获得?

请家长主动联系转出学校,获取学籍号。按照要求,转出学校必须主动配合提供。如果学校不配合,家长可以向其直接的学籍主管部门投诉。

14. 学生办理跨省转学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输入的身份信息和户口本上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转出省份校验错误”,不能提交转学申请,该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初次建立学生学籍时录入的相关信息有错误,在学籍系统中查不到该学生的信息,所以无法办理转学。具体解决办法是,联系转出学校按规定程序修正学生信息,再提交转学申请。

15. 转学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需要四个环节核办,每一环节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理论上最多需要40个工作日。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全部在网上进行,绝大多数转学实际所需时间要短得多,最快的一例从广东转往河南的转学,所有环节共用8小时即完成。但目前也存在核办不及时的情况,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增加了核办的监控提醒功能。可以预见,随着电子学籍系统不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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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方式向B校调取学籍。

A、B学校之间或学籍主管部门之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对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19. 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高中)?学校以无法调转学籍为由不接收学生怎么办?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无学籍的,参照第七条的答复建立学籍。

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生。招生的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凡是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有转回户籍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户籍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20. 某学校已接收学生就读,但又以学生没有全国学籍或无法转接学籍要求学生退学符合规定吗?

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分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学校没有招生计划而招生,可以做退学处理,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没有学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应按照第六问的情况为其补建学籍,不能做退学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应尽快发起转学向原学校调取学籍,不能做出退学处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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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系统于2014年1月10日全国联网试运行。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

据悉,教育部还将就核对出的问题学籍发出通知,逐级按人头通知到校,由相关学生及家长再次核对学生学籍信息数据,配合学校尽快完成问题学籍处理工作。

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必要条件

北京8月5日讯 记者张维 教育部今日公布《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并同时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对于有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发起学籍转接申请;对于有入学资格但原来未建学籍的学生,接收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

通知要求,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数据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

教育部要求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全面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学籍系统监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据介绍,教育部将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数据质量。教育部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教育部将利用全国学籍系统管理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学籍异动,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

第三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 常见问题解答

一、 系统提示“不符合模版”如何处理? 如果上传数据模版,系统提示 “不符合模板”说明该模板的格式被改动或者单元格的列、列数据不符合规范,出现此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请用鼠标左键 1.正常模板中的每一个单元格格式均是“文本”点击 Excel 最左上一格,然后点击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选择“文本”点击“确定”即可。 2.正常模板中的 AU 列是隐藏的,目的是为了将学生信息与家庭成员信息隔开,请不要将 AU 列删除。 3.模板中的各列顺序不要随意改动。 4.如果模板中的数据是从其他地方复制粘贴过来的,请注意粘贴的时候不要带格式,具体操作以 office2010 为例,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性粘贴”下的“值”。 5.模板中的“上下学距离”不要填写任何单位,默认单位为千米(公里),全部填写数字,并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 1 千米(公里)要写成 1.0。 、 、 6.模板中“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 、员 1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 2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均填写 6位行政区划代码后加 6 个 0,共 12 位。如:贵阳市南明区的 6 位行政区划代码为 520102,那么填写的时候应该填写 520102000000。 7.模板中需要填写数字的列,例如:电话号码一类的信息不要填写“无”等文字,确保所填入的电话号码为纯数字,即使区号与电话号码之间也不要添加“-”等任何符号。 ,请重新在系统中下载模 8.若以上操作仍然提示“不符合模板”版,选取一条真实的学生学籍数据,手动逐列填写,然后导入系统,如果成功,那么将其它所有数据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到模版。

二、 学生信息录入以后显示“未查重”如何处理? 该学籍系统是 1 小时自动查重一次,因此数据导入或录入以后,要在 1 小时后,状态转为“已查重”,才可以审核、上报操作。

三、 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待处理”该怎么办? 说明该模板正在进行数据排队,等待导入省级数据库,请耐心等候。正常情况下 24 小时内均可处理完毕,如果超过此时间,请逐级上报进行处理。

四、 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失败”该怎么办? ,说明模板中部分数据填写有误,点击上传 如果显示为“失败”失败的文件名,系统以列表的形式显示在模板文件中的哪一行,哪个数据项填写不规范或者填写错误,只需在模板中修改对应出错的数据,再重新导入一次即可。部分学校同一班级的信息未检查准确就多次上传,会增加系统无谓的审核量和各学校的等待处理时间,建议上传前仔细审核、检查模版数据,找到问题所在,排除问题后再上传。

五、 模板导入时提示“数据重复”如何处理? 系统提示“数据重复”时,会显示具体是哪行数据重复,重复条件为 5 个字段:学校标识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在模版中删除重复的学籍数据,导入即可。 , 如果学籍数据确实未上传至系统,且上传时提示“数据重复”若是小规模数据,请放弃使用模板,在系统中直接手工录入。若是大规模数据,请将情况逐级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 问题学籍如何处理? 1.在学籍管理系统中,问题学籍分为 ) (1)身份证号错误(此类情况必须解决,确保身份证号正确! 身份证号与性别、出生日期不符; 手工输入错误身份证号,不符合校验规则; 与公安部身份证认证系统核查,确认身份证号错误(包括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 (2)有身份证号的重复学籍 两个以上的学生身份证号完全一样,分别都在系统中进行了学籍注册,此类情况必须解决,同一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学生。 (3)无身份证号的重复学籍 两个以上的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样,分别都在系统中进行了学籍注册,需由学校、区县教育局核查,确保真实无误,可删除、修改或佐证。 2.问题学籍处理原则和时间 (1)先审核上报没有问题的学生学籍,后解决有问题的学生学籍。 (2)问题学籍出现在本校内的,学校自行采取删除、变更、佐证方式处理; (3)问题学籍出现跨学校、跨区县、跨地市情况,需问题学籍双方或多方都提交佐证材料,各级教育机构必须与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后按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4)问题学籍处理时间在本次(无问题)学生学籍数据上传完成后逐一处理。如果问题学籍在本校、本县区内,属于录入错误不涉及需其他职能部门佐证的可以与上传数据同期处理。 3.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1)学校操作: 删除:核实本校学生信息是否存在,不存在则删除; 变更:核实本校学生信息是否准确,不准确进行变更,并上传证明材料; 佐证:确认本校学生信息无误,上传佐证材料进行佐证; 。 详细操作步骤见操作手册第八章“8.3 问题学籍处理” (2)区县:对学校上传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其中本区县范围内的身份证重复的,只能通过一个,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可以通过多个; (3)区县以上:跨区县身份证号重复,且区县都审核通过,需共同上级进行仲裁; (4)上传佐证材料指能证明该学生信息属实的电子材料,如身份证扫描件(有身份证学生) 、学校或其 、户口簿扫描件(有户口学生)他职能单位出具证明其身份属实的材料,如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无身份证也无户口学生)。

七、 请问学校导入数据后能修改吗? 学校没有审核、查重的前提下学生信息在系统中可以进行修改;学校审核上报后,所辖教育局审核后,修改(维护)流程如下:

八、 照片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法导入系统? 因照片数据量大,避免堵塞网络,影响当前学生基本数据采集,故要求在 1 月 11 号后统一批量导入系统,具体导入方法待通知。

第四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汇总

1. 导入学籍模板中,错误信息能否在原表中用其他颜色标注?

错误信息单独一个表格提示,并且已经注明错误位置(行,列) 2. 每县最多可设置多少个片区?

系统内无限制 ,建议不要超过十个

3. 市区内

五、四制和

六、三制怎么办理转学?

如果是五四制和六三制转学,有区县人员具体把握,系统不做控制。 4. 学籍信息汇总表没有初中四年级,

五、四制如何汇总?

中小学在校生人数按年级中有初中四年级,此问题描述不太清楚。

5. 在异地就读的学生如何录入信息?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还是在就读学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信息应该是在就读学校录入,具体问题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6. 照片如何采集?

照片采集可以单个采集,也可批量采集。详细步骤以及规范参见操作手册。建议有身份证的采用批量采集,无身份证的用单个采集。 7. 高中一二年级是否采集信息?

采集

8. 学籍号是自动生成吗?学籍号是多少位?学籍号的生成规则是什么?

学籍号是由中央统一生成的,位数为19位,具体规则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9. 校区基本信息填写的是教学点的相关信息吗?

有标识码的教学点按照单个学校录入,没有标识码的按照校区填写。 10. 忘记密码怎么办?

联系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密码重置。

11. 学校英文名可否变为非必填?

由教育部信息中心定义 12. 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如何填?(如是外地如何填)

在页面录入时可以选择行政区划自动生成代码,学籍导入可以查询国家统计局全国行政区划代码(一般为身份证号前6位加6个0) 13. 模板数据正常,导入时提示错误。

学籍导入的数据问题可以点击导入列表的文件名进入错误详细信息界面,有错误详细提示。如果“导入结果”为不符合模板,请查看模板数据“上下学距离”项不能有汉字且保留一位小数 14. 地市分科室,基教和高中分开的如何处理?

业务问题请咨询教育部 15. 市直学校在系统内划入各区县,如何管理?

1) 省直属学校:

登陆省级用户进入教育部门管理权限配置(系统管理-系统设置-教育部门管理权限配置),查询学校,进行修改(修改时,必须此学校业务无办理完成业务,此学校非在其他片区中),然后修改主管教育局,选择省; 2) 市直属学校:

A登陆省级用户进入教育部门管理权限配置(系统管理-系统设置-教育部门管理权限配置),查询学校,进行修改(修改时,必须此学校业务无办理完成业务,此学校非在其他片区中),然后修改主管教育局,选择相应的地市;

B登陆市级用户进入教育部门管理权限配置(系统管理-系统设置-教育部门管理权限配置),查询学校,进行修改(修改时,必须此学校业务无办理完成业务,此学校非在其他片区中),然后修改主管教育局,选择其地市。 16. 学生跳级是否允许操作?

异动类型可由省级管理员进行配置。 17. A校一学生身份证号输错与B校一学生重复,B校佐证后,是否还通知A校更正A校学生信息?

学籍注册时产生的问题学籍,会在学籍注册页面使用红色背景标识,学校A在问题学籍处理菜单下查询到相应的问题学籍,进行处理即可 18. 学籍管理是不是按一科二科分开操作?(系统是否可以增加学籍管理员?)

不太理解? 19. 完中有两个学籍管理员,是否应该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ID用户名分别操作?

目前不能分开

20. 学校有两个校区,两个土地证号,填两个?

填一个,具体填哪个由区县掌握。 21. 相片能不能给摄像头提供一个软件,用这个软件照相后直接符合系统要求?

目前没有,可以用美图秀秀直接修饰照片。 22. 提供佐证、变更材料需要纸质吗?要加盖公章吗?

(省里自己定义) 23. 一个ID号和密码,能在不同的机器上同时登陆采集信息吗?

不可以 24. 分班时通过电子表格导入进行批量分班?

学籍导入时模板中有“班号”项导入的学生会自动分入该班,已成为正式学籍的学生有调班功能进行班级调整 25. 录取时能不能通过学籍号导入进行批量录取?

暂不支持此功能。

26. 将学生基本信息分班导出在一个电子表格中,以便打印?

通过系统中在校生查询(学籍管理-综合查询-在校生查询),选择相应的年级/班级,进行在校生查询,进行导出excel功能 27. 镇中心校如何管理学籍?

先由教育局在学校管理—> 中心校管理模块选择相应的村小/教学点,建立中心校,分配账号之后,便和普通学校一样办理业务。 28. 职高中有普通学生怎么办?

系统不包含职业类型学校。 29. 区县审核学校上报数据要逐个逐项对照吗?

本着负责的态度应该这样做。 30. 模板采用的office版本有要求吗?最低可以是哪个版本?

要求office2003版本。注意用高于offic2003版本是请将文件保存为2003格式(后缀名为.xls) 31. 民办小学的学生,省编码库中没有查到这些小规模的学校。这些学生信息怎么采集?

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32. 特殊学校的是否录入?

省内自己定义 33. 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默认小学1—6年级,我县6年级划在初中怎么填写?

6年级只能放在小学。 34. 系统中出生年月输入有没有时间限制? 出生日期不能大于今天

35. 在校生注册模块怎么用?什么时候开放?

模块开放时间由省管理员设定,详细操作参见操作手册。

36. 审核每次最多20人,区县工作量大。能否按学校审核?

只有学籍注册和招生入学可以按学校审核,其余业务只能按个人审核。

37. 小学六年级是按毕业班还是非毕业班?信息是否要采集?

需要采集信息,到达学生毕业时间时,根据系统设置的学生毕业时间,在学生毕业菜单下,进行毕业操作即可 38. 照片是单独采集完,统一录入系统,在系统中能不能同步照相?

目前系统没有此功能 39. 模板中有班级信息,导入后是否自动分班?

与24号问题相同:学籍导入时模板中有“班号”项导入的学生会自动分入该班,已成为正式学籍的学生有调班功能进行班级调整 40. 各县的乡镇是实际单位,为什么要加一个虚拟单位?

目前中央系统中机构代码库中没有乡镇这一级,为了便于区县管理增加的区县划片功能。 41. 系统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的区别?

目前没有区别

42. 区县能对虚拟片区的权限进行调整以致取消权限吗?

片区功能取消:

A将片区下用户的数据权限进行修改;B删除片区信息。

43. 照片采集是不是必须要使用淡蓝色背景?如果有电子照片是不是可以使用?

淡蓝色背景大小小鱼60K是教育部统一要求。不符合规范容易产生问题。 44. 九年一贯制学校只有一个ID怎么区分小学部、中学部?

目前不用区分,一起管理即可 45. 职业高中和对口开学归属哪一类办学类型?

系统中没有此类型学校,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46. 在小学已经录入过的学生,如升入初中是否还要重新录入?还是系统调动?

该学生小学毕业后,必须将该学生录入招生结果中,在进行学校的招生录取,重新录学生。 47. 模板中能不能把必填列都放到前面?

模板为教育部规定全国统一模式,不能随意修改!

48. 无身份证的学生的户口类型和户口所在地?

可根据出生地填写。

49. 请问转学是否属于正常入学?

转学之后跟其他学生一样,属于正常入学。

50.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学生采集信息吗?

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51. 审核时,每页的审核人数能不能由20人改为100人?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审核时的谨慎性,防止出现错误操作,导致大量错误数据,本着严谨的态度不进行修改 52. 无身份证号学生改名换姓,异地或跨年重复注册,第二次承担注册的学校。县区无法知道怎么办?

无身份证号学生,系统回根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进行查重,如果学生更改姓名重复注册,系统会认为这是两个人 53. 平顶山市新城区和市城区民办机构的组织机构建制问题。

说明:1.新城区没有行政区划。2.市城区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管辖。

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54. 平顶山市体育中学是否指体育局下属体校?如何处理?

请咨询教育部信息中心。

第五篇: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南陈集中心小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 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 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

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

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在我市借读条件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借读。

1、 借读条件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要对借读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借读学生学籍,同时报教育科备查。

2、 手续办理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原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信到教育科审核盖章;乡镇之间小学借读的到乡镇中心校审核盖章。学生借读应在学期初办理,并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3、 借读学籍的管理

借读生可把学籍表带到借读学校,以便填写学生成绩、评定、奖惩情况。但原学校要保留学生借读证明,保留好借读学生学籍。借读生要回原学校进行毕业、升学考试。

(四)休学和复学

学生确实因伤病不能坚持上学,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调查后由学校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开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小学到中心校审批。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因病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批准其复学,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须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要严格掌握,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

三、 努力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特强调以下几点:

1、 全市统一编排中小学生学籍号

严格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籍号,中小学生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

第一、二位为淮安代码“02”;第

三、四位为县(区)代码,迁安为“26”;第

五、六位为入学年份代码,取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

七、

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是学校类别代码,小学为“0”、第十

一、十

二、十

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从0001开始编排。各校一定要连续编排,不得留空号。

2、统一时间、统一方式注册学生学籍

每年9月份完成中小学学籍验章和新生学籍的建档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实行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月报制度,小学以镇乡中心校为单位。

3、加强领导,严肃认真的抓好学籍管理工作

各级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必须由专人负责本校学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观政策,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统计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管理混乱的单位,市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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