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资源实验室简介

2023-01-24

第一篇:国家水资源实验室简介

吉大无机合成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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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无机合成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简

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于2001年经科技部批准建设并正式对外开放,实验室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科院院士徐如人教授任第一届实验室主任,上届实验室主任为中科院院士冯守华教授,现任实验室主任为霍启升教授。中科院院士郑兰荪教授为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取得了多项重大和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在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学、水热与溶剂热合成化学、新型微孔晶体及微孔晶体单晶、低维磷酸盐材料、固体强关联材料、无机主-客体组装以及新型催化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成效显著。实验室科研成果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2001年实验室研究团队被评为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004年实验室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先进集体金牛奖。

实验室发展目标是建成一个高水平的无机合成化学与制备化学教学与科研中心,并形成一支综合素质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研究队伍。近年来,通过“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实验室研究条件得到快速发展。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

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吉林大学物理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两个国家重点学科,是最近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的以超分子体系为研究对象的实验室。

实验室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和依托单位吉林大学的大力支持。1978年,唐敖庆院士在吉林大学创建理论化学研究所和结构化学研究室。 1991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在结构化学研究室基础上成立了“分子光谱与分子结构教育部开放实验室”。其后实验室对研究方向进行了重新调整与定位,并于1996年更名为“超分子结构与谱学教育部开放实验室”。这期间确定以超分子体系为实验室研究方向。2001年,为更好地将超分子体系的研究与国家需求相结合,实验室更名为“超分子结构与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加强了研究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与超分子体系相关的研究工作全面展开,研究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实验室申请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过评估和建设论证,200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定位于基础研究, 研究成果向高新技术辐射。实验室的科学研究主要面向复杂超分子体系,以膜和微粒的组装体系为切入点,关注超分子组装体的光电和生物功能,并注重发展组装体的谱学与理论模拟。目前,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超分子组装与组装过程;超分子结构与光、电功能材料;生物超分子组装体;超分子组装体谱学与模拟。

围绕上述研究方向,实验室在近五年里承担了国家及省部级项目100余项,经费总额达到5000多万元,其中包括:国家“973”项目子课题,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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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实验室建立了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团结合作、充满活力的年轻研究队伍,其中2人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8人获教育部新(跨)世纪人才。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48人,其中研究人员41人,技术人员6人,管理人员1人。在研究人员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含兼职1人),教授23人,副教授9人,讲师9人。实验室所在的研究集体获得了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和国家首批“创新引智计划”基地支持。

近五年以来,我们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引以为荣的成果,发表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论文。研究工作不仅被大量作为亮点介绍,或作为杂志封面,研究工作五年来被他引3000余次。研究成果“有机、聚合物体系的层状组装与功能”获得2004年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新型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的基础研究”获得2001年高等学校科学进步一等奖。在重视基础研究的同时,我们也非常重视研究成果向高新技术辐射,不断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近五年来已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34项,并已经开发出一些具有应用前景和潜在应用价值的新技术。

实验室位于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北角,拥有超过7000平方米的实验基地和价值3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有超过200名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工作。我们真诚欢迎致力于超分子科学研究的国内外学者和有志之士来室参观访问,同时也欢迎广大同学报考,成为我室的研究生和博士后。

我们将继续努力以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并向高新技术领域辐射,聚集和培养高起点超分子化学研究人才和带头人,使实验室成为重要的研究基地、学术交流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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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7月13日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充分发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在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人才培养、集成创新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优势,面向国内外科研人员设立开放课题。现制定本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开放课题。

第二条 开放课题是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实验室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必要补充。实验室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条 实验室接受国内外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前来本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其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实验室也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参加已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研究,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实验室将为其提供相关生活、工作条件。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支持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中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钒钛工艺技术开发和工程技术前沿研究,钒钛磁铁矿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鼓励创新性或交叉学科的探索性研究。

第五条 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开放运行费支出,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实验室对国内外及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实行开放。凡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副教授)以上职称,希望利用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承担开放课题,但每项开放课题必须配置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联系人。

第七条 实验室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执行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每年支持2~3项。对于特别重大课题可另行商议。 第七条 开放课题每年申报一次。申请者须参照本管理办法独立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可进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原则上,于当年9月底前或约定的时限内送实验室办公室。纸质申请书应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一申请人在课题未结题前一般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第八条 开放课题由实验室相关研究领域的首席研究员或实验室副主任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课题提交到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终审主要根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评估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 根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实验室开放课题优先支持以下领域研究工作。

2 1 钒钛磁铁矿选冶应用基础研究

低品位共生矿工艺矿物学研究及选别技术开发; 直接还原钒钛磁铁矿应用基础研究; 高配比钒钛磁铁矿高炉冶炼应用基础研究; 高铬型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2 钒钛资源分离及产品工程开发

氧化钒清洁生产基础理论及工程化技术研究; 钒钛系列新产品、新材料及其应用技术开发;

高钙镁钛原料工艺矿物学及升级为富钛料的工艺和装备开发; 含钒低合金高强度钢开发及应用; 流态化技术在钒钛产业中的应用研究。 3 钒钛产业循环经济工艺技术 高钛型高炉渣综合利用; 硫酸法钛白固废综合利用; 氧化钒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 氧化残渣氧化钒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 烟气脱硫脱硝技术。

第三章

管理

第十条 课题负责人在接到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后两周内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合同书》(见附件2),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课题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任务书的内容,实验室依据课题合同书不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如发现课题负责人未较好履行职责,导致计划难以实现时,有权调整、暂停 3 或取消该课题。

第十一条 课题负责人须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展报告,包括研究进展、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应用推广、成果获奖等情况。 第十二条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结束前一个月需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与研究报告,全面总结课题进行情况。需要实验室组织鉴定的项目,需提前与实验室办公室联系。同时须向实验室提交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成果、获奖等情况;并对各种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资料等)及目录清单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 开放课题须发表至少一篇被五大检索(SCI、EI、CA、ISTP、ISR)收录的论文。课题发表论文应署实验室名称。凡以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论文,享受与实验室固定人员相同的论文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开放课题形成的成果、论文、专利由重点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及奖励等均要注明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名称,署名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Vanadium and Titanium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并将成果副本送实验室存档。当因特殊原因不能署名重点实验室时,应明确注明"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五条 开放课题经费用于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材料费和外地访问学者在本室工作期间的往来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研究人员的津贴以及雇用临时人员的劳务费等。其中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支出费用应不低于总经费的40%。利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实验材料和仪器设

4 备等固定资产归实验室所有。

第十六条 资助金额按《开放课题合同书》的规定划拨至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一般按研究进度分三次划拨,具体按照合同书执行。 第十七条 实验室对开放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 开放课题完成后的结余经费可顺延一年使用,用于支付在课题支持下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参加学术会议的注册费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 附件

1、开放课题申请书

2. 附件

2、开放课题合同书(技术开发合同书)

第三篇: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试验室-长沙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7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为了促进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及学术交流,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省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设立2017年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重视多学科、多产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交叉结合与集成。长沙理工大学热忱欢迎和邀请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国内外科研人员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领域的研究和发展,特制定2017年度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与范围

1、资助范围

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电力与交通材料领域,开展电力、交通、新能源材料与保护的应用基础、重大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结合我校省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理论价值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好的课题研究。

2、资助研究领域方向

(1)电力设备和交通设施的耐久性评估与监测

①电力设备耐久性监测及其相关材料的检测与质量评估;

②电厂水质(金属离子、磷酸盐等)、垢与腐蚀产物等的分析新方法; ③电力用油、煤、气的检测新方法与质量评价; ④交通设施的耐久性检测、工程质量监测与评估; ⑤桥梁、隧道和道路相关材料的检测与性能评价;

⑥电站、交通设施运行过程中排放有害物质的成分分析和环境评价。 (2)电力设备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①锅炉(含核电站)水处理方式与最佳水化学工况调节的机理研究; ②热力设备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③汽轮机、变压器油防劣化研究; ④输变电设备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⑤电站锅炉补给水及凝结水的优化处理技术研究; ⑥火电厂废水处理与零排放研究。 (3)交通材料的腐蚀与防护研究

①钢筋混凝土的腐蚀机理和防腐蚀措施研究; ②桥梁结构表面防护耐久性材料研究; ③长寿命沥青路面关键技术和再生技术研究; ④大桥及其它交通设施阴极保护技术的研究。 (4)新能源材料与保护技术

①高能自热材料与保护技术研究;

②储氢、制氢与相变储能及热保护材料研究; ③太阳能高效光电转换材料及热电材料研究; ④高效长寿命光催化环境净化功能材料研究; ⑤生物质液体燃料的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与注意事项

1.申请者条件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 (2) 本校具有正高职称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2.项目申请与立项程序

(1) 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 项目初审。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3) 项目评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4) 项目立项。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在项目公示后对项目进行批准。 (5) 项目合同。项目立项后2周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3.注意事项

(1) 资助项目数与额度。重点实验室资助不超过9个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一般项目为1-2万元,重点项目为2-5万元。

(2) 项目研究年限。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

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3)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资助范围的要求;一般已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资助。申请项目要求与重点实验室人员进行实质性合作。

(4) 开放基金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10日,12月30日前确定资助项目并公示。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者从网站下载《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且认真填写。

申请书(一式4份)、随同个人简历(本校在职在读博士生导师推荐信)一份,于2016年12月10日前寄(送)到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逾期申请书不予受理。

(5) 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申请者一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副高职称)的项目申请数,与参加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不能同时主持2个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完成项目研究后,可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三、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必须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被SCI、EI收录(会议收录论文除外)论文1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才能结题;重点项目结题则要求1篇1区或2篇2区的SCI收录论文以上,或2个授权发明专利以上。要求论文必须在明显处注明“本论文获得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2.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3.项目成果标注要求

(1)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注明为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长沙理工大学的科技人员,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外单位研究人员,论文可以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EI检索论文,按学校规定给予 3

适当奖励。

(2)成果单位署名。中文: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长沙理工大学);英文: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 Protection for Electric Power and Transportation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作者单位署名可参考如下格式:

中文:论文题目

张三1,李四1,王五1,2,*

1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长沙 410004,中国;2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沙 410082,中国

英文:Paper Title

San ZHANG1, Si LI1, Wu WANG1,2,*

1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 Protection for Electric Power and Transportation,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04, P. R. China; 2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hemo/Bio-Sensing and Chemometrics, College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 P. R. China

(3)成果标注。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进行标注(如论文的致谢部分、著作的扉页);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成果标注格式。中文:长沙理工大学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0001);英文:This work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 Protection for Electric Power and Transportation (No. XX0001),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P. R. China.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力与交通材料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6年10月31日

第四篇: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试验室-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福建省特种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6-2017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为了促进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及学术交流,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关于省部级科研平台系列管理文件的精神、福建省特种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放条例的规定,设立2016-2017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将重视多学科、多产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交叉结合与集成,热忱欢迎和邀请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领域国内外科研人员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特种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发展,特制定2016-2017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与范围

1、资助范围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特种淀粉与多糖资源(如莲藕、薏米、荞类、香芋和果蔬类功能性碳水化合物、海藻类多糖等)精深加工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及其质量安全检测相关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以及共性公益关键性技术研究,结合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理论价值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好的课题研究。

2、资助研究领域方向如下,但将重点支持特种淀粉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领域的研究: (1)特种淀粉加工过程中结构变化及品质调控机制

以莲藕、薏米、荞类、香芋等闽台特色淀粉资源为研究对象,研究典型加工(发酵、蒸煮、挤压膨化、超高压、焙烤、干燥、微波)和新型加工(微纳米粉碎、气流膨化、液氮超速冷冻、新型酶解)过程中淀粉结构变化和相互作用及其对特征品质的影响,研究特征品质形成机理和精细化调控机制。

(2)特种淀粉的肠道微生态调控机制与营养健康食品创制

以莲子、薏仁等淀粉及其修饰产物为研究对象,围绕肠道微生态与营养代谢互作及调控关键技术、慢病和特殊人群肠道微生物多样性及其调控关键技术,研究特种淀粉在慢病和特殊人群肠道微生态中的作用机制,探明肠道微生态与淀粉代谢互作机制,开发改善慢病和特殊人群肠道微生态营养健康系列食品。 (3)原料安全与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研究

开展淀粉资源及产品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酶联免疫、量子点荧光免疫、免疫化

学发光等有害化合物残留的快速检测技术,利用通用抗体制备及特异性抗体共包被等免疫分析技术建立多残留定量及定性检测技术。开展食源性病原体、腐败菌、生物毒素等生物源指标的分析与检测。

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与注意事项

1.申请者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本校具有正高职称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2.项目申请与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 (2)项目初审。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3)项目评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4)项目立项。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在项目公示后对项目进行批准。 (5)项目合同。项目立项后2周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三、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要求

必须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以上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才能结题。论文须标注获福建省特种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2.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二份、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3.项目成果标注要求

(1)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注明为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福建农林大学的科技人员,所提交的全部学术论文必须以本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开放基金项目承担者为外单位研究人员,论文可以以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

(2)成果标注。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进行标注(如论文的致谢部分、著作的扉页);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福建省特种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18年4月20日

第五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

编制提纲

附件1

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摘要(2500字左右)

二、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本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及主要发起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与工程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工程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3、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中心的预备期和中长期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工程中心的运行机制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1、工程中心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中心章程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4、其它配套证明文件等

附件2

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2、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七、节能及环境影响

1、节能分析

2、环境影响评价

八、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建设周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

3、分年投资计划表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5、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

3、其它风险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相关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图、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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