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起诉状格式

2022-10-03

第一篇:民事行政起诉状格式

民事起诉状格式及范本

■格式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民事责任的一种书状。民事起诉状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文书。

民事起诉状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正因如此,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状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状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这是民事起诉状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 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等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附:

一、本诉状副本___ 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 份;

三、其他材料 份。

起诉人:(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_日

第二篇:民事/行政起诉状

民事/行政起诉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

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被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1)本诉状副本 份;

(2)证据目录。

起诉人

年 月 日

说明:诉讼请求相当于全文的论点,必须明确具体,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法。

注意复议前置程序。诉讼请求要有针对性,例如,一个行政处罚决定往往合法与违法条款并存,应先审查其中的违法或者显失公正之处,然后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而不能笼统地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该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篇:行政上诉状格式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李春燕,女,21岁,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霞光村8栋15号

被上诉人: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

代表人:郭龙龙,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局长

原审被告: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

代表人:郭龙龙,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局长 上诉人因不服(2005)雨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05)雨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

2、依法撤销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2005年8月11日作出的雨公(长)决字[2005]第430402051226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3、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原告李春燕在公安机关对其网吧进行检查时,先是阻扰,后在公安机关传唤上网人员时,对公安人员进行拉扯,阻扰公安人员执行公务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首先:2005年8月9日11时,被告明知在2005年8月1日、2日,在原告之父及其他30多户网吧业主内第二次安装第三版网络神探已口

头决定“开学前通知统一使用”,即被告明知2005年8月9日之前各网吧业主均未使用网络神探,却向伟国网吧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提出要检查服务器.原告鉴于曾有检查人员检查网络神探代理服务器后该服务器系统崩溃的先例,建议被告找一位懂计算机的人来检查。并非阻止被告检查服务器,而是建议被告找一位懂计算机的人来检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被告听原告建议后深怀不满,萌生报复之念,决定上网人员全部下机.为制止被告越权行政、滥用职权并影响经营的行为,原告对上网人员说:“这里是我们的老板,你们不要下机。”被告听后,顿起歹意,遂以检查身份证为由,找到一个上网的大学生.该学生解释说是住北山的,平时在宿舍上网,因出来办事,有时间顺便上网。被告既不随该学生到宿舍查验身份证,又不放人,与学生僵持,对峙在伟国网吧经营场所。

二、原审判决认定执法主体不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第一、公(信安)限字(2005)第010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证实。2005年8月9日到伟国网吧进行检查的是刘科军、谭湘巍。即湘潭市公安局在2005年8月9日派到伟国网吧检查的人员中没有胡立新。胡立新在2005年8月9日工作职责不是对伟国网吧进行检查。况且2005年8月10日记录员的询问记录中证实了这一事实。即胡立新不是当天到伟国网吧执行公务的执法主体。

第二.胡立新的轻微伤与阻碍执行公务无关。雨公(长)行受字

[2005]第4304020512260号受案登记表证实。2005年8月9日13时10分,

胡立新报案并已作法医鉴定。(2005)潭公法检字第0800号司法医学鉴定书证实,左肩部外伤伴疼痛4小时。即胡立新在05年8月9日上午9时之前已受伤。不管其到伟国网吧是否执行公务,该伤是来伟国网吧之前就已形成。与伟国网吧无关。

三、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第一、被告在潭公复决字[2005]第007号《湘潭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期间述称,2005年8月9日,市公安局网监科,雨湖区公安网监股检查组民警对湘潭大学附近网吧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李春燕始终予以拒绝并唆使上网人员杨作栋拒绝民警查验身份证。特别是民警胡立新等人持书面传唤证依法对拒绝执法的杨作栋进行传唤过程中,强行阻碍民警执法。抓民警胡立新左手臂,却反言胡立新打伤自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对李春燕处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除此之外,被告在行政复议程序未提交其他证据。

第二、被告提交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规定。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根据前述事实,对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即拘留李春燕15天的主要证据不足。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导致作出不公正、不合法的判决。为此,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望撤销撤销(2005)雨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并依法改判。

此致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李春燕

2014年6月11日

第四篇: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XXX

女 XX年XX月XX日出生 X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告:XX

男 年XX月XX日出生 X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求依法判定。。。。。

2.。。。。。

事 实 与 理 由

(事实)

(理由)

综上所述,

此 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1年X月X日

附:(1)本诉状副本 份;

(2)证据清单 份。

使用文书和制作要求

1.本文书格式样本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

2.原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知被告出生年月日的,写其大概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既应列明户籍所在地,也应列明经常居住地)。

原告、被告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

需要列出第三人的,在被告之下列出第三人。第三人的列明项目与原告和被告相同。

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有数人的,分类依次排列,将写明各自的列明项目。

当事人部分不应列出委托代理人。

3.诉讼请求应依请求项目及主次依次列出。

诉讼请求的第一条应依案由确定。

诉讼请求凡涉及财产内容的,一定要有具体数字,以便确定诉讼标的。

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在最后一项列出,但不会被计入诉讼标的。

4.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分成两段写,先写一段原告主张的事实,后写一段、证明诉讼请求的理由。

事实通常依照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和发展、纠纷产生和处理经理、纠纷现状和结果,即起因、经过和结果三部分叙述,并在叙述中表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

理由是在事实基础上,引用法律规范对诉讼请求的证明,应按照诉讼请求的顺序,根据法律规范对相应法律关系的认定,对事实进行提炼,并引用相应法律规范依据。理由可以简述。

5.证据部分。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文书格式中,要求在理由之后写一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现已无必要。只需要附项部分加列一项“证据清单”即可。

6.起诉状应一式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根据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确定。

后附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盲,现住××县××镇××村,联系电话:××××××,邮编:××××××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长等家人照料;

3、女儿由原告抚养;

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缢而患有缺氧性脑病,且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长期请人照料。

1、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缢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缢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护工也要回家时更忙。妻子的自缢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明显变坏(如高血压,反复出现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十余万元,现在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平均每月约为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庞大药费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前每年都有数项科研成果,但近两年来因为妻子的原因没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缢以来,其父柳华山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来就开始耍赖,一直威胁要与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与妻弟和妻妹等人经常来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单位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位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在上班时阻止我去上课。妻子家人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来妻子自缢让我就很难过,他们的所作所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学和科研,我恳请法院解除我与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 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婚姻登记证明原件1份。

第五篇: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XX,女,19XX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广东XX市人,现住广州市海珠区客村西南街X巷X号401房

被告:陈XX,男,198X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广东省惠来县XX镇南外管区XX横巷X之6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被告存在赌博陋习不改、实施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13年10月8向贵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贵院亦于2013年11月14日对该案开庭审理作出了(2013)揭惠法靖民初字第341号民事决书。其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12年8月15日年分居至今只有一年三个月的时间,尚不满二年而不能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原被告双方在生活中加强沟通,改正缺点,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4年月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某物业公司管理方案下一篇:描写秋天景色的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