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立制度的必要性

2023-01-29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公司建立制度的必要性》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公司建立制度的必要性

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姓 名:系别名称:专业班级:学 号:

黄 骅 李 阳 政治法律系 法学本 092 2009718207 2009718214

内容提要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有些人由于商业失败,或者遇到难以承受的灾难,对外欠的巨额债务无法清偿,个人财产资不抵债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遇上没有财产的,便会产生执行难的问题,以致债权债务关系难以了解,如何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和稳定经济发展成为首要问题。本文将通过限制破产条件、明确区分破产财产和自由财产、保障债权人利益等方面进行论述,阐述目前我国的制度和经济发展的现状,有必要构建个人破产制度。

关键词:个人破产 债权人利益 破产财产

我国近年的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逐年增加。据有关银行的统计,1998年以前,个人消费贷款还是零,到了2004年底,这个数字为2万亿元,占整个金融贷款的10%。前两年银行住房消费贷款的不良率不到1%,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逐步显现,不良率有上升趋势。随着银行信贷的放开,人们观念的改变,尤其是“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借贷消费,使得许多家庭“赤字”很高。

有些人由于商业失败,或者遇到难以承受的灾难,对外欠的巨额债务无法清偿。汶川地震直接表明了社会对个人破产制度的需求。对那些没有购买保险而房屋毁损的群众,如何归还按揭贷款成了一个难题。

只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才能充分调动各利益主体和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才能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个人破产制度是破产者、社会损失最小化的一种制度安排。

一、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一)个人商行为的普遍化

近年来民营企业和非法人的商业活动发展十分迅速。但是非法人经济实体一般有规模小、资金少、技术力量薄弱等特征。出现登记的多、注销的也多的现象。由于个人财力的薄弱,在市场竞争中陷入经济困境,处于实际破产的状况比比皆是。市场经济就是一个法治经济,应贯彻主体平等的原则,任何个人和企业只要进入市场,其权益应当受到平等保护,在其符合破产条件时,就应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平等对待。对债务人丧失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依照破产制度科学出局,符合现实需要。

(二)个人或家庭的灾难的存在

还是就汶川地震来说,当天灾到来的时候,在四川等不发达地区,房屋往往是公民的巨额的唯一财产,如果房屋灭失则意味着受灾居民遭到了极度困境。中国银监会于5 月2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也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呆账核销并不意味着银行不追债了,银行的核销仅限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并不能免除债务,这会使诚实的债务人很难摆脱困境。同时若是住房欠款的债权人为个人,那么债务就更无法得到兑现,这无疑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我国有一部《个人破产法》,此时可以依据个人破产法宣告其破产,房地产商等债权人就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得到清偿,而债务人在宣告破产后,除了受到一定权利限制之外,可以继续开展新的生活。因此,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在当今中国是解决灾难所带来的经济难题的很好的方式。

(三)实施消费信贷政策的需要

个人消费信贷种类的不断扩大和数额的急剧攀升是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另一事实依据。北京的家庭债务比例高达122%,超过了2003年美国家庭债务115%的比例。透支未来的消费观念实际上把人变成了消费奴隶,一旦出现大的经济动荡或家庭发生变故,消费者就有可能破产,无法还贷。面对我国已经进入负债消费时代,不但负债消费的人数多,而且一些大城市家庭整体负债率已超过欧美。笔者认为,允许个人破产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是十分必要的。

二、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行性

(一)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存在制度基础

首先,实施个人破产制度的前提是国家具有比较完备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这方面制度尚不完善,个人破产法很容易成了逃债的保护之法。从英德两国的经验来看,个人财产登记与否并不是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英德两国防止破产逃债的有效经验主要有三条:一是要求债务人诚实申报财产,即对在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要求其如实申报实有财产;二是对于破产前若干年的逃债行为,如无偿赠与和低价处理财产等行为,法律规定都可以撤销,一旦发现有此类情形,管理人或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行为予以撤销;三是对于财务申报中的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刑事制裁。

其次,如果实施了个人破产制度,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假破产、真逃债”的行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市场发展的结果,它与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无必然的联系。信用体系首先要制约的是银行过度授信,而个人破产制度要解决的是个人过度负债后怎么办,信用体系完善与否不是个人破产立法的前提,相反,两者可以互相促进。同样,我们也曾认为消费信贷的发展是以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为前提的。

(二)建立个人破产技术所需要的理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整体稳步发展,最初的《企业破产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需求,因为其严格的主体限制和明显的政策性使得很多资不抵债的个人根本无法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竞争。

首先,个人破产制度符合平等性原则。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中,不论是企业、个体经营者还是从事商事交易的一般自然人个体,他们都是我国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都是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只有尽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将其余广大的市场参与者均纳入破产保护之下,才能使各个民事主体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也才能更好的激发各个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个人破产制度符合公平原则。个人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而言能公平的保障其实现参与破产分配的权利要求。它不仅从整体上满足社会所有债权人参与相对破产债务人破产程序的要求,而其具体到单个的个人破产,它赋予破产个人所有债权人平等的受偿权。

最后,个人破产制度符合效率性原则。个人破产制度的使用对象是最为广泛的破产主体并且相当分散,如果通过个人破产程序对之进行清算,不仅兼具破产制度独有的节约整个社会交易费用,而且通过个人破产制度在实践中的成熟和完善,个人破产程序本身的运行成本也会降低。这些都体现了个人破产的效率性。

三、关于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设想

(一)破产申请条件

按照破产法的一般原理,个人破产可由债权人提出或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为防止债务人滥用个人破产逃避债务及债权人随意申请债务人破产造成损失,明确申请个人破产的具体条件。

首先,债务人自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债务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年满16周岁以上,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未成年人及成年但长期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涉及个人破产问题。对于债务形成时有行为能力,形成后丧失行为能力或变成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债务人的近亲属可以代其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可依法委托代理人提出。

第二,必须是对已到期的有效债务丧失偿还能力,而且不可能在短期内恢复偿还能力。债务人就未到期的债务或债务虽已到期但有支付能力的申请破产,法院应不予受理。虽然债务已到期且债务人没有支付能力,但可保证在一段合理的时间恢复其支付力的,亦可不申请破产,且债务人可以此对抗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这就严格限制了债务人破产条件,以此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而避免了债务人利用破产的手段恶意逃避债务。

其次,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代为申请债务人破产,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债务已到期,而且经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请求后,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为得到偿还。 对于债务未到期的债权人,应当不允许其申请,但是在有其他已到期的债权人不与申请,并且债务人经济急速恶化极有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受偿权时,我们应当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准许其代为申请债务人破产。

第二,债权人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由他人代理申请。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所有权属于个人的房产以及其他法律上视为不动产的财产可以作为破产财产,但对破产人居住的房屋进行变卖、拍卖时,应赋予破产人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购置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住处。以个人所有的储蓄、工资、图书资料、林木、禽畜及其他生活或生产资料作为破产财产的,应该视破产人的职业及生活环境,划出维持破产人再生所需部分。以知识产权作为破产财产的,只针对其财产权利,不得剥夺破产人的精神权利。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作破产财产时,需要登记或公告的,应按照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的规定进行登记过户或公告。

(二)破产财产和自由财产的区分 共有财产中属于破产人的份额应当作为破产财产,但分割时不得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所有权,对于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应按照我国新颁布《婚姻法》第

18、

19、20条的规定确定所有权,所有权不能确定为夫妻一方的共同公有财产,一方破产时应先执行其他个人财产,不足者再从共同公有财产中析出应属于破产人的部分偿还债务。

通过严格区分破产财产和个人财产,以保证破产者破产后仍然可以正常生活,并且可以在一段时间后重新建立自己的经济生活,这就解决了当个人或家庭遭受灾难时一蹶不振的现象,从而使债务人可以从无限的债务中走出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三)破产不得免除的债务

依照破产一般效力,破产人以破产财产不能清偿的债务会被免除。但应规定破产不得免除的债务其中包括:破产人应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的义务;破产人以与他人约定在劳务合同中的劳务履行义务;因破产人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伤亡而必须向被害人或其家属支付的各种赔偿金;破产人违反刑事法律、行政法律被有关部门勒令支付的罚金、罚款;其他不应免除的支付义务。

(四)破产的解除

个人破产并非消灭破产人人格,个人破产后破产者仍作为一个完整的主体在社会中生存,破产解除制度就是允许破产人在破产后的一段时间内解除其作为“破产人”的身份,以正常成员毫无差别的民事主体参与社会活动,对一切社会事务享有平等的机会。我国将来《破产法》原则上应规定3年为破产解除期限为宜,一方面,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状况及社会情况,3年是考验破产人再生能力的较充分时间,也使破产人因破产而得到应有的制裁。另一方面是与我国《公司法》中有关对破产负有责任的破产企业领导人的任职限制规定相符,以便统一适用于个人破产人。破产人应在3年期限届满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解除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并公告。

综上所述,从我国社会的现状来看,无论是从制度上还是理论上都符合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严谨的建设个人破产制度。已达到私法制度的平等性、效率性,是我国的司法程序和实践都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蔡八弟:《“负翁”族大量涌现——个人破产需立法》 经济与法2005年第42期 [2]《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

[3]李南玲《“负债消费”呼唤个人破产制》 经济参考报,2006年4月5日 [4]洪与:《略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载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五期,第21页。

[5]邹海林:《破产程序和破产实体法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6]文秀峰《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兼论我国个破产制度的构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第15页。

[7]沙洵 《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思考》 法学 2005年第2期

第二篇: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必要性

专业:工商管理 班级:2012级一班 姓名:陈伟 学号:201212044023

一个企业的成长发展与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先进的管理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促进剂。企业的信用管理是企业诸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信用管理是规范评价约束单位、个人道德行为及履约能力的一门管理科学,信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防范、控制、解决企业内部、外部的信用风险。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仅能促进企业其它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能使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遗憾的是国内绝大数企业没有意识到加强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信用交易面广、量大、复杂,对信用活动的管理便成为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企业内部信用建设方面可谓一片空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的今天,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虽开始起步,但其基础仍较脆弱。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认真总结现有经验,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显得十分紧迫。

一、企业信用管理的内涵

企业信用管理是针对信用销售的管理,具体讲是指企业通过制订信用政策,指导和协调与信用销售有关的部门.以完成对信用销售中从客户信息收集和评估、信用额度的授予、债权保障到回收应收账款的各交易环节的管理。

信用销售俗称赊销,所以信用管理又可以称为赊销管理。此外信用管理也称为风险管理,这是由于在信用管理当中,企业要解决的全部问题是其如何规避风险、化解风险以及如何在风险条件下安全运作。

二、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来自很多方面,赊销是很多企业扩大销售、应对竞争的一种选择。当企业运用赊销方式后,企业管理中要加入很多新的内容,如客户的选择、交易规模的控制和账款的追收等等。同时,企业面临的交易风险也更大,怎样在扩大销售的同时降低风险,也是企业必须予以有效解决的问题。这些工作仅仅靠企业原有销售部门的力量和旧的管理思路是很难做好的。建立一个新的部门来对赊销的全过程负责,包括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在技术上支持销售部门,成为赊销顺利推进的必需。而包括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等在内的其他职能部门也都需要对原有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甚至是管理目标做相应地调整,来适应新的销售方式对管理的要求。这些都是企业信用管理所要涉及的。没有新的管理思路的确定、没有新的管理程序的设计和管理职能的重新分配,也即没有科学的信用管理,企业的赊销目标很可能会被与之惧来的更大风险给抵消,或者过于加大销售成本,造成总体利润的降低。

在现代社会中,只要企业采用赊销的交易方式,信用管理就是必不可少的职能部门,不论是它是普通的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还是金融和外贸行业。美国的信用管理专家说,在目前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美国,一个员工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如果没有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是难以想象的,这个企业必然走向失败。

三、现代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用是以其相互信任为基础的投资、融资活动。对于企业来讲,信用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可以用来融资、理财、配置资源等。企业利用借贷关系,一方面,通过对企业销售和服务的客户授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以实现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预支: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的供应商承诺在将来某一确定时间内付款而预先获取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企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是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动力。

但是,随着信用关系的不断发展和扩大,给交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就是信用风险。当授信人(债权人)授信不当或受信人(债务人)回避自已的偿债责任时,风险就发生了。如果企业只是想利用信用达到某一方面的利益,而忽视全局、长远利益,那么企业的信用风险就会加大。为了控制这种风险,任何现代企业既需要有全社会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更需要企业自身有一整套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只有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稳定可靠的信用关系,企业才能长期、稳定、高速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建立在执行和完成国家计划基础上,生产由国家指令安排,产品由政府统收统支,生产所需资金由财政无偿划泼。企业纯粹是一个生产加工的机器,没有经营自主权,也不作为独立的交易主体存在于市场。因此,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有无信用以及信用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基本不受影响。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济行为主要由市场来决定,企业关什么、生产多少,以市场需求而定,所需资金也由企业自筹。在这种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决定其市场交易行为的主要因素是企业信用。企业有无信用及信用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的企业信用,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一些大企业的迅速崛起,都证明了这一点。诚实守信的企业能、够在市场享有崇高的声誉,这种声誉长期积累下来、就是无形资产,构成为企业重要的新的资本形态,并蕴含于企业文化内涵之中,支撑着企业和产品的崇高品位。

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我国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扩大市场占有,提高销售额,加强竞争力,大量采用了赊销方式。这一方面促进了企业销售,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应收账款逾期难收的问题,以至于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占用资金比例居高不下,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应收账款逾期率一般不高于10%,而 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这一比率高达60%左右。逾期应收账款有可能转化为呆账、坏账,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盈利水平。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企业每年因信用管理缺陷,造成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平均占到销售收入的14%,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只有3%,一个销售额10亿元的企业,我国的企业比西方企业就多支绌无效成本1亿多元,信用管理水平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入世后的竞争力,从而更本上影响了我国的整体竞争力,因此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我国广大企业降低无效运作成本的关键,对我国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和谐型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收账款逾期率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表面上看市场环境不良、客户缺少诚信所致,其实,其直接和根本的原因却在于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制度缺陷。据调查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其坏账占销售额的比率为3%左右,而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企业,这一比率达8%以上。这是在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企业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简单地采取以赊销方式来打开市场,扩大销售,而没有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相应地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其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薄弱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必须加以规范管理,才能为企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会增大企业信用风险,造成企业信用危机。为此,企业经营管理者务必要增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有了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才会产生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就缺乏这种观念。首先,企业廹于市场竞争压力,往往以优惠的赊销条件,吸引客户,扩大市场,增加销售,导致应收账款大量增加,而又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致使逾期应收账款率大幅攀升。其次,一些企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只注重销售业绩和账面利润,不注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尤其是资金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应收账款逾期过多,使企业信用风险过大。再次,企业经营中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由于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缺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淡漠,在经营中重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忽视企业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最后企业经营中绩评价一当。许多企业在营销中将业绩评价只与销售业绩挂钩,不与信用管理业绩挂钩,促使销售部门重销售而轻收账。

(二)缺少科学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由于信用管理主体企业中缺乏信用管理制度,授信不当造成应收账款失控、不敢授信造成交易和市场规模缩小、越权授信导致合约不能怍履行以及受信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便频繁发生。

(三)企业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信息不畅通

目前,企业销售和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涉及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但这两个部门职能交叉,应收账款管理被人为地割裂为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造成对应收账款控制的责任不清楚,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同时,销售业务员与客户的实际接触较多,但由于与财务部门信息不畅通,对客户还款记录和欠款情况了解不多。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不知道何时和采用什么方式去收款。

(四)对客户资信资料缺乏管理,信用决策和信用控制缺乏信用信息支持

我国企业很少建立客户咨信管理制度,客户的大量资料只是零散地分布在企业各职能部门,缺乏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企业的信用决策和控制无法得到相应的信息。企业未建立系统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无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的判断,同时对将企业信用状况的变化也缺乏了解,没有科学确定授信额度,以便将企业信用风险限定在一定程度之内。发生逾期应收账款后,又不能及时采用适当的收款政策将损失降到最小。

(五)缺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

一般来讲,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专业性很强,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信用管理人员,目前我国企业很少有这类专业性人才。加之,企业管理阶层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所需资金不能及时满足,致使许多信用管理工作滞后。为了企业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有效的防控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可信度.知名度积累无形资产,建立一整套的信用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通过企业明确信用部门的职责,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给企业增加一道“风险防火墙”从而有效的防范信用风险。

总之,企业建立全面的全程信用管理系统是非常必要的,对未来我国企业走上国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篇:规章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的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是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规章制度的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实行制度化管理的好处是什么? 所谓制度化管理是指单位治理中强调依法治理,法制规章健全,在管理中到处都有规章制度约束,因此必须管理制度完善,并且注意管理的硬件,重视管理方法的科学化。单位的制度化管理这种模式的最大好处有这样几点:

一是可将优秀人员的智慧转化成为单位众多职员遵守的具体经营管理行为,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的行为体系;

二是能够发挥单位的整体优势,使单位内外能够更好的配合,可以避免由于单位中的员工能力及特点的差异,使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产生波动; 三是为单位员工能力的发挥制定了一个公平的平台,不会因为游戏规则的不同、评分标准的不同,对员工努力的评定产生大的误差;四是有利于员工更好的了解单位,能够更好的规范单位的工作流程,让员工能够在其中找对自己的位置,有法可依,使工作更顺畅;五是有力于单位员工的培训,有利于单位员工的自我发展,单位员工由于有统一的标准可供参考,可以自己明了自己工作需要达到的标准,能够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明确的度量,自己可以发现差距,有自我培训发展的动力和标准。

一个国家的管理靠法制,一个单位的管理靠制度,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但是在一个单位要真正实现制度化管理,抓好队伍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的突破,是要有一定的开创力。就如何实施好制度化管理。

1、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班子抓起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所以说,抓制度化管理首先要从领导抓起,从领导班子的制度化抓起,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集体的制度建设开始。

2、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制度是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因此制度首先要让大家了解和认可,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有的单位制度制定的不少,可是单位成员却说不清楚,甚至有的制度制定时考虑不周全,在实践中无法执行。

3、要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在一个单位,只有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还不够,还必须建立与这配套的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检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评价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可行和便于操作的方法

4、要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 毛泽东曾经说过:“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后,必然会有部分成员感到不适应,甚至牢骚满腹,这就需要我们有实事求是行之有效,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做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既坚持制度的标准不变,消除他们的疑虑,化解他们的不满。同时我们也应把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使单位上下所有成员都把思想政治工作当作一种必须遵守执行的制度,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得到必要的心理慰籍,出现困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他们就会感到无时不在的关怀,而自觉工作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由些可见,始终坚持政治工作领先,思想工作领先的原则,是实现制度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的保证

在做好基本的管理外,还会多出很多的管理记录,在公司慢慢成长起来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管理层的人员来做,事情多了,记在脑子里就会混乱,要将处理的方方面面事情记录在文档里,方便以后需要时进行查阅。做好记录的同时,也是规范我们前进过程中的基础。所以说管理是企业前进的保障,经营是企业的龙头,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工具,这是很正确的思想,也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的概念以及理论。所以说公司到了一定程度时就必须要管理,通过公司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拿出时间,哪怕降低一定的效率,也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在经历过这些比较复杂的过程后,会得到很多的好处,对企业来讲就是得到了更好稳定发展的根基。要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监督和约束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行为。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具体宣贯落实时,出现的错误,不应该归责批评员工,是因为,这些责任不在员工那里,应该归属于管理层。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如果没有该说的去说到,那么谈不上去做到,因此没有说到责任不在于员工,但是说到了不去执行,那么就是监督者和执行者的问题,保持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刚性、权威性是规章制度畅行的保障手段之一。在培训规章制度的过程会用几种方式,第一种就是传阅,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将规章制度订成册,在每一份册子的后面会让熟悉后签名,这也是双方的一种法律约束,有了这中法律约束之后,大家的心里会有一定的压力,公司也会凭着对大家这种法律约束,如果违章就要对应的进行处罚。第二种就是共同学习,可以挑一个大家都在公司的机会,来共同学习,进行强制性学习。第三种就是移动式培训,可以通过mp3或计算机多媒体的方式进行,公司也鼓励大家古人的学习方式,通过三上(枕上马上厕上)来进行学习。我们现在更应该在信息化的社会中抓紧时间学习,学习就是为了提高效率,就是为了能让学习为你带来工作上能力的提高,还是要接受公司的培训,学习紧紧结合工作,学习马上就能够学以致用,得到生产力的提高。

与员工密切相关的制度必须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员工任用制度、工资制度、劳动保护条例、考核制度。一般管理制度只要得到公司管理层或部门管理层通过就可以,如:劳动纪律、工作业务规定、生产作业规程等。

一句话提示:

规章制度必须经由民主程序制定,否则无效,不能作为法院审理案件依据。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务必保留讨论、提案和协商的证据。有效的规章制度除了要有制度文件外,还要附带程序文件

第四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

请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谈谈农村实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允许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并结合实际分析土地流转实现方式以及流转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及其克服办法。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

1.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需要。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人人有份式的土地占有方式,阻碍了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利用,只能停留在过去古老的耕作方式上,这与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2.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承包责任制虽然保证了农民最低的生存保障,但我国目前这种农业生产方式效率低下,并不能让农民富起来,建立流转制度让有条件的地区土地适当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

3.促进城市化,降低农业人口比例的需要。在土地不能流转的情况下,农民被束缚于土地上,即使有合适的脱离农业生产的机会,也往往没有合适的方式处置承包土地而产生后顾之忧,这样就不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利于降低农业人口的比例。

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二是管理组织不健全,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展。

三是政策措施不配套,难以调动经营者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四是部分农民的恋土观念,抑制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解决办法:

一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发展效益农业的基础环节,是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要积极引导,加大扶持。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要坚持原则,积极推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根本目标,按照“稳制活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自主自愿,形式多样,市场契约,政府保障,加强管理,稳步推进”的方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四要健全组织,强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要有制度上的创新,更应有系统而完备的组织保障。要通过县(市、区)、乡镇、村逐级建立起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相配套的服务管理组织,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提供组织保障。

五要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各县(市、区)都要制订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农业种养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人流转。严格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经营大户,在政策上予以优惠,扶持大户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创造良好的生产氛围,以使他们能提高效益,增加收入。在制订土地流转政策措施时,尤其要注意规范流转行为,做到规范流转程序: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经农户自愿提出申请,自愿签订流转合同,村级流转服务组织审核同意,乡级流转服务组织批准并依法鉴定三个环节;规范合同内容:明确合同主体,明确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状况、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等,要制订土地流转示范合同;规范事后监督:特别是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动态管理,要加强流转合同的档

案管理,对流转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等要及时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做好对流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协调和化解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保证和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篇:浅谈燃气公司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HSE管理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首次提出至今已有20余年的历史,为有效地减少生产中高风险所带来的灾难,中国石油天然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先后实施了HSE管理体系,使我国石化产业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缩短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距离。国外石化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充分认识到HSE是一个线性管理责任,各级管理者都把HSE作为首要业务工作之一,并通过日常工作来履行具体的HSE责任。HSE管理体系中最关键的一环是“风险和危害评估”,而企业的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影响即各种设备事故、生产事故、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绝大多数产生于操作层,因此风险管理控制的重点也应放在操作层。而区域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一线部门,负责加气站及城市管网建设,有必要建立HSE管理体系,在基层单位进行贯彻与深化HSE管理,为公司提出的总方针、总目标以及各方面具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的健康安全,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加气站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基层员工的工作内容往往是由基础性工作、临时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协助性工作等多种方式构成的复合体,工作内容繁杂,在日常工作检查或领导下基层调研工作中,会发现有些员工存在忽视安全规定,不遵守规章制度和自以为是的行为,个别单位的岗位员工对公司、作业区规定的制度还存在不理解的现象,往往错误地认为那样做对他们并没有什么用,甚至那样做会增加自己的工作量或劳动强度,有的员工甚至还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这样一来,在执行“规定动作”的同时自觉或不自觉地掺进一些“自选动作”,例如:个别岗位员工的现场操作有不求精的现象,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员工进入操作区以后,劳保护具必须规范佩戴,手机一律不准进入操作区,但在日常作业中个别员工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帽,认为从更衣室到作业区不佩戴安全帽也不会有什么安全风险,手机带入作业区只要不接听,不会产生任何火灾爆炸威胁,以上这些都或多或少地滋生着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新疆是多民族聚住区,而各区域公司就设立在民族居住区内,又实行的是本地化管理,民族员工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普遍存在着:

1、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在进入公司作业之前没有接受相关的培训,整体文化素质不高;

2、对加气工岗位的安全知识了解较少,首先注重的是怎样适应自己的基本工作,而忽略安全意识的自我培养,对加气工岗位工作规范、流程、危险点源等不熟知,未做安全需求方面的考虑。他们在工作中一旦遇到突发性事故,就不知如何应急处理,从而给事故的发生与扩大造成隐患;

3、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发生违章行为,天然气行业是一种高风险行业,不仅需要吃苦耐劳的精神,更需要较强的现场实践能力和安全保护能力。民族员工由于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岗位技能不足,忽视安全蛮干、盲干的现象就很难避免,致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如果区域公司建立了HSE管理体系,用细节管理的方法规范制度、规章的理解和执行,提高执行力,保证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的组织,就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HSE管理强调从细节入手,强调防微杜渐。加气站日常工作涵盖了设备、物资、人员、组织运作等方方面面,可谓细致入微。Moduspec公司仅防高空落物系统就细化为十大区域,检查表格达29页,检查项目之多之细由此略见一斑。对于我们基层加气站来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细节在哪里?细节谁来管?细节怎么管?细节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细节管理与控制涉及全体员工,必须由所有员工参与管理与控制,在加气站实行以分公司经理为中心、以设备点检为重点、以新版操作规程为准绳、以标准化、卡片化作业为目标、以自主管理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现场管理模式,既是细节管理与控制的可靠方式,又是解决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是整个HSE管理体系的核心部分,它的目的是为了评价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的损失、环境的最低破坏。整个体系的建立基本上是立足于各项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成果之上的,以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的成果为基础, 建立健全预防各种危害或风险的机制、措施和方案,从而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的。

目前区域公司新员工的培训主要靠老员工帮带,系统及专业的培训很少,新员工对安全的认知不够,这就存在了安全隐患,天然气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稍微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酿成事故,所以对新员工进行系统及专业的培训是势在必行。而HSE培训是目前企业向全体员工进行HSE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技能所必须做的宣贯、培训和训练,做好员工的HSE培训是奠定企业员工队伍安全意识形成的基础,不仅能有效地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而且能够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区域公司下属各县城市管网工程过程持续化,管网铺设于城市中,周围是人口密集的居民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如何有效预测管网风险状况,减小和降低事故发生的次数与事故损失,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则是当前管道行业进行HSE体系的重要内容。HSE体系是一种先进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集成评价方法,推行HSE评价技术使国际石油、石化行业现代安全管理的新模式,也是当前进入国际市场竞争的通行证,同时,管道系统的服役时一个动态过程,如果区域公司建立HSE管理体系,就可变被动的评估、检修与管理模式为主动、预知性的评估、持续 改进与动态管理;动态评估管道风险,预知高风险管段区域,在事故发生之前实施风险预警,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实现按照不同管段的安全级别采用相应的管理模式,将优先资源配置到高风险管段区域;HSE管理体系是国际化的需要,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使区域公司在与新捷燃气竞争时提高成功率。

综上所述,区域公司有必要建立HSE管理体系,只有真正把基层加气站的HSE工作做好了,切实提高基层员工参与体系管理的积极性,认识到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人人参与,HSE管理体系才能更有生命力并真正创造HSE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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