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论文

2022-04-24

本论文主题涵盖三篇精品范文,主要包括《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就要求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由此可见,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织,工会肩负着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这也是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切实开展好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是关系到企业是否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问题。

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论文 篇1:

浅谈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摘要】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积极努力创新前行。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我们努力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才能使我党的服务宗旨不断得以实现,才能使我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关键词】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具有群众性,它是按照自由原则由劳动者参加或组织起来的,参加工会与否,是每个职工的自由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职工加入工会或者不加入工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依照工会法和有关公民结社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程序,都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新时期党领导下的组织机构,履行党以人为本的宗旨最根本的途径就是不断完善服务水平,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事业单位职工组织工作也逐渐出现新的特点,工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是我们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结合多年工会工作经验,笔者认为新时期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需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当前,企业改制不断深入,但无论如何改革,工人的主人翁地位是绝不能改变的,必须要坚定不移,政治原则的改变势必导致思想路线的偏离。在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组织,我们工会必须按照领导人指出的“工人主人翁”政治原则,通过政治、法律、行政等手段来维护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发挥工人主力军作用,并且要团结和引导最广大职工不断为自己以及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

二、要不断落实职工维权机制。建立健全职工权益维护的有效的制度,切實履行维护基本职能和加强民主管理、履行民主权利。首先就是要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的同制度。它是指由职工中的协商谈判代表在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特别是有关职工的工资、劳动、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协商和企业达成共识的。其次是要完善企业职代会的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制度依照法律享有对企业的决策进行评审、对行政领导进行监督测评、对职工合法权益给予维护等等权利,作为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企业运行中发展着积极的不可替代作用。第三要不断完善厂务公开制度。这项制度通过使党委、纪委、工会、行政各责任体系联系起来,实行组织领导、行政自我、职工群众、工会把关“四个监督”到位,并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将研究的内容向全体职工群众进行传达、公布,征求意见、建议。达到真正确保信息公开、职企互爱互谅的目的。这三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

三、要不断提升工会队伍素质以及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对于提高素质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工会自身的队伍素质,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和维护着,素质如果不高就无法切实为职工争取权益,更不可能成为职工群众的依靠着;另一个是职工权益,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素质如果不高就无法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无法有效沟通。只有探索出更多积极和有效的方法来提升这两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并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更好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想提升工会队伍素质,一定要在现在职责的基础上,通过对不良现象的发现、扭转,抛弃旧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进一步发扬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进取精神和工作作风,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想干事,就是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不断转变思维方法,用辩证的思维去看问题,摒弃落后的思路,发扬优秀的做法,探索创新的思路,努力去解决各种问题。会干事,就是善于把各级领导的安排和政治工作的重心与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从根本上解决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干成事,就是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求知欲,通过在本职岗位上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摸索探求,最终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不俗的工作业绩,这样才能将本职工作干成。在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应从三方面入手进行。一是加强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的修养。要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理念的教育培训,定时召开座谈会,引导职工培养良好的政治素养;要坚持开展民主法制教育,不断强化广大职工法制意识;要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懒惰可耻的思想,引导职工树立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求实创新的奋斗精神、敬业奉献的无私精神。开展名人励志大讲堂,定期召开研讨会,一方面学习先进,另一方面总结自身。第二要大力加强职工科学文化素养。要在职工中灌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通过在职工中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氛围,激发广大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术技能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个人岗位竞争力。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利用科技手段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让职工真切认识到知识的力量。第三是提高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质量。通过不断完善各类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互帮友爱、帮扶配对等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老带新、富带穷的原则,不断活跃职工团体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团结合作、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文化家园。

四、尊重法律、依法维权。市场所有制经济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发展使得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冲突不断,而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解决这些冲突提供了保障。新形势下,尊重法律、依法维权是当前工会工作的重要方式。要依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保证广大职工群众行使管理政治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通过大胆的创新、努力探索职代会等与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相适应的方式方法,更好更切实落实法律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通过不断调整劳资关系,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平等协调的制度,加强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努力提高制度约束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关注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到监督落实有关下岗职工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等“三个方面的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要依法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需要的权利,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增强竞争能力。这也是从根本上、长远上真正维护职工的利益解决职工的需求。

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积极努力创新前行。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我们努力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才能使我党的服务宗旨不断得以实现,才能使我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作者:杜芝欣

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论文 篇2:

浅谈企业工会维权的困境及对策

摘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就要求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由此可见,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织,工会肩负着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这也是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切实开展好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是关系到企业是否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企业工会;维权;困境;对策

一、当前企业工会维权的困境

当前,在企业转型发展进程中,关于工会维权的重点难点及对策建议较多,既有政治方面的,也有经济方面的;既有外部环境的问题,也有自身素质的原因,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法律制度对工会维权保障不力,给工会维权工作带来了障碍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权利。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体制、政府转职能、企业转机制的社会转型时期,还未真正建立起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分配机制和劳动关系调节机制,由此导致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对比严重失衡,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由于现行一些法律制度滞后于形势发展,有一些领导和一些部门,把贯彻《工会法》及其相关规定认为是工会自身的事,与行政关系不大,因而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有的甚至对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能给予指责和刁难,致使工会依法维权困难重重,步履维艰。

(二) 国有宏观经济调控、企业转型改革、资产重组合并等,给工会的维权工作带来了难点

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给职工的劳动关系带来了复杂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面前,如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界定不太清晰,这样就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工会地维护职能。特别是有的企业在转型进程中,工会组织出现了断层,工会工作出现了断线,工会经费出现了断流,使工会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工会组织也就无法履行维护职能。

(三) 部分工会干部自身素质较低,使工会维权工作无法具体落实

由于转型、转制过程中出现的工会组织不完善,使有些工会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有的缺乏一定的调研能力,协调能力,甚至还有的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不热爱,对业务不熟悉,对职工群众不负责任,对上面布置的事敷衍了事。

(四)“行政附属”的半独立地位,使工会维权工作力不从心

当前,国企工会在理论上和形式上是一级群众组织,但实际上一些工会干部依附于行政领导,失去工会的独立性,工会没有从行政序列中分离出来,只是一个半独立性质的“行政化”组织。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大多数工会的经济实力薄弱,从而影响到工会在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上处于心有余力不足的局面。

二、国企转型中工会维权职能发挥的现状

当前,国企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转型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流,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呈现并有待解决。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新形势下,各级工会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务之急,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研究课题。目前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有:

(一) 经济补偿金和社保经费欠债等问题

为了国有企业的顺利转型发展,在尊重历史贡献的基础上,转型发展中实行经济补偿。但在政策执行中极不统一,资金不到位,出现差别极大,极不合理的现象。有的国企补偿高,有的国企补偿低,有的国企根本得不到经济补偿金,还有的企业拒不支付拖欠职工的集资款、工资、医药费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的处境极为艰难。

(二)个别地方随意裁员

有的地方和企业把转型看成甩包袱的机会,随意裁员,没有妥善解决人员安置问题,简单地把职工推向社会,使职工难以接受,引起相当多的突发事件,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三)劳动关系协调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

在企业转型发展中,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或自谋职业,或重新与企业签订合同,在这种比较复杂动态的劳动关系调整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另外,劳动安全卫生、工资待遇,以及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实背景下,劳动者只能忍气吞声。

(四)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有的国有企业在转型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中,不让职工知情,逃避职代会的监督,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有的企业在转型中产权交易暗箱操作;有的企业一卖了之,不问经营能力和今后的发展。这样,国有资产被低价贱卖后快速走向衰亡,职工的就业更加困难。

(五)各级工会对转型中维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近几年来,从全国范围讲,国企改制和转型工作推进得很快,但在快速推进中,政策指导和规范明显滞后。各级工会对转型和改制中的维权问题,如身份转换、人员安置、劳动关系协调、预警办法、帮扶政策等至今未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如何对各级工会干部提出明确要求等等,都显得不足,各级工会的力量没有从源头参与,形成合力,也没有制定出规范的文件、办法去解决问题。

三、解决工会维权难点的几点对策

“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是工会的维权观,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这也是为我们解决当前企业在转型发展时期工会面临的维权困境指明了方向。针对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 坚定信念,健全维权机制

企业、工会和职工一定要正确认识彼此之间的关系,企业与工人之间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对工人权益的维护,从根本上说,就是对企业利益的保护。只有充分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调动起工人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主人翁地位,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首先要树立起“维权能加速企业发展”的信念,按照“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要求,自觉地将工会维权工作融合于企业转型发展工作之中,不断扩大工会维权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其次要树立起“维权是工会的神圣义务”的信念,要真正领会到工会组织是党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因此,企业、工会和职工必须树立“维权是工会的神圣义务”的信念,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工会要积极为广大劳动者说话办事,特别是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再次要树立起“维权必须以职工为本”的信念。职工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始终做到围绕以职工为中心来推进维权工作,为职工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使更多的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职责,深入权益维护

一是健全职代会制度,把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兼并、破产等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基建、采购等工程管理项目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范畴中。把企业裁员、职工下岗、分流、安置、再就业和企业领导干部的年薪、职工的工资、也纳入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范畴,把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落实到实处。同时要健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要严格民主程序,把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为工会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有效途径。二是大力推行工会会务公开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通过工会会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来落实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要在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和履约上下功夫,有效推进最低工资制度,从机制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协商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会务公开、技术大比武、帮扶救助等活动向纵深发展,使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三)提高素质,推进科学维权

工会干部综合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维权工作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进,只有充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充分发挥好工会的职能。首先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 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修养, 认真贯彻党的“ 依靠”方针, 这是做好维权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工会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维权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为了职工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由职工共享。要善于研究解决工会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就要着力提高上层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实力、活力、凝聚力。必须创新工会发展理念、创新服务大局的手段、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创新服务职工的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发挥好“四个作用”,彰显新的作为。坚持用发展激发活力,用维权促进和谐,用服务凝聚人心,用协调整合资源,用实绩扩大影响。

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 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企业转型发展进程中,不断推进企业维权工作的科学发展,对实现企业发展有着十分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赵兴宇]

作者:陈虹

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论文 篇3:

论企业并购中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摘要】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针对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初步提出了关于健全职工权益法律制度保障的建议。本文的分析内容给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企业并购 职工权益 法律保障

一、保护企业并购中职工权益的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社会范围内实质性的公平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进行并购活动时都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进行洽谈和磋商,而在这个过程中普通职工就处在了没有发言权的弱势地位,职工的经济利益等容易被企业所牺牲,因此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职工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的保障。企业职工付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换取生存必需的经济保障,这属于基本的人权范畴,如果企业职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丧失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公司内部动荡,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所以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是实现社会实质公平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有利于提升并购企业的综合实力

企业出于多种原因进行并购活动,如为了长期发展战略性目标进行区域合并或行业合并等等,而能否实现企业并购初衷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内部“人”这一能动性最强的因素,只有将人力资源合理、科学的在整个合并企业范围内进行分配,才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竞争力。而如果在企业并购环节没有处理好相关职工的合法经济利益和行政权利,就必然会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低下,从而影响到整个企业的销售业绩、生产效益等等。因此企业对于职工权益的保障也是为自身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性有着重大的影响,因为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影响着企业的整体效益,而企业的发展情况又影响着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雇佣关系是市场经济环境中最常见的关系,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一处于对立面的关系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并购中职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从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对于企业行为的约束力也不够强,使得企业有机会钻法规制度的空白地带,从职工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除了存在不尽完善的缺陷之外还存在法律前后规定不统一,自相矛盾的情况,使得企业职工在寻求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援助时,无法从法律的角度给自己提供有效的保护。

(二)勞动者权益代表机构的缺位

企业中应该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或者部门用于保障普通职工的经济利益和行政权力,通常这一职能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来执行。但是在企业合并的过程中,企业常常会出于精简机构、节约人力成本等原因来合并或取缔这类部门,使得员工权益保障无路可循。同时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非公有制的企业有权利不设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等职工组织机构,这使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的职工在寻求权益的法律保障方面更加困难重重。

(三)企业践行劳动者权益保护时随意性大

我国关于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企业在进行相关决策时通常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在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方面则显得十分随意。这是由人性的自私自利等固有的弱点而决定的,因此必须要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四)职工权益救济制度不够完善

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后进行权益维护和权益诉讼的相关体系制度也不够健全。我国在职工权益方面既没有成体系的诉讼程序,也没有专门的争议处理机构和权益维护人员,更没有相关的法律制裁部门,因此即使有法律这一最后的屏障,职工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也几乎出于无路可走的困境。

(五)职工福利保障程度低

企业在并购活动中还会忽略应当给予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五险一金”福利等社会福利,使得员工的基本经济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也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也是如此,员工的福利水平如果长期得不到保障必然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甚至会诱发企业内部矛盾或人才流失等一系列严峻的问题。

三、加强企业并购中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在相关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体系十分不完善,整个法律机制缺乏系统性,因此要对法律体系进行合理的完善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首先是失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保证那些由于企业并购活动而失业或提前离休的职工的基本生活,使其能够在国家福利制度的保护下有更好的空间和环境寻求下一份工作,而不至于在职业空白期间丧失生存能力;第二要努力扩大社会福利和职工权益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在大中型城市实现职工权益的维护,在偏远的小城市也要切实保证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公平权益保障;第三即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的民生权益维护体系。

(二)完善职工权益代表机构体系

企业在合并过程中由于合并双方的企业领导层都力图为自身谋求更多的利益,必然会忽视企业的职工的相关权益,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职工代表机构,在企业各项活动和决策中为普通职工发声,提出职工的诉求,为职工谋取更多权益和利益,使职工群体脱离弱势群体,在企业内部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体来说要努力完善工会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职工组织团体的参与水平和领导素质,提高职工组织在企业内部的总体地位,为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奠定基础。

(三)建立职工权益的救济体系

首先要建立独立、高效、有作为的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由于其简便、低成本的优点,十分适合于职工这一较为弱势的群体进行法律权益诉求,能够为渴望寻求法律援助但是对于相关程序不十分了解的职工进行高效率的权益调节工作。其次要建立独立的权益审判机构并匹配配套的、系统化的行政法规程序,使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权益遭受侵犯的员工有法可依、有路可循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可以减轻相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负担。独立的行政机构可以实现专人专权、专人专事,大大的提高了职工权益维护活动的工作效率,切实的维护了职工的根本利益,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谐、健康发展。

(四)完善企业职工福利制度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以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方式来保证对职工福利制度的践行,使员工能够在一种心理安全的环境中更加积极、高效的工作。同时经济福利和社会福利的保障也能增强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使员工在企业并购活动中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凝聚作用和促进作用,优化企业并购成效,提高企业资本运营水平。

四、结语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股东、管理层以及普通职工的相关权益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企业高管层决策通常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未能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必须加快对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建设,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侯彬彬.论企业并购中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D].山西:山西财经大学,2011.

[2]刘艳艳.论我国公司并购中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D].烟台:烟台大学,2012.

[3]张蕊.企业并购中职工社保权益的法律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2,09:56-59.

[4]楚挺征,唐小弼.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J].法治与社会,2011,10:46-48.

作者:蔡幼玲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音乐素质教育研究论文下一篇:休闲渔业旅游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