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合同管理论文提纲

2022-08-05

论文题目:民法典合同编保理合同的成功与不足

摘要:保理业务集资金融通、应收账款催收、账户管理、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由于能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信用风险问题,因此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我国已经成为第一大保理市场。随着行业的发展,保理业务纠纷案件数量持续上涨,商业保理相关案件数量占比不断增加。一方面,虽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也曾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但是与保理业务相关的规定都较为笼统。另一方面法院的保理案件审判指引层级较低,与保理业务高速发展和纠纷矛盾繁复的现实不适应,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大多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标准难以统一。所以,加快保理业务的立法进程,促进立法与实践的相互协调是出于目前现实需要的考量。在此背景下,《民法典》在典型合同中新增“保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无疑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将从保理合同的基础理论入手比较分析了《民法典》中保理合同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本文共通过三个部分进行研究,首先是对保理合同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对其内涵、类型和性质进行了归纳和梳理。第二部分通过对国际上以及各个国家已经完善的保理合同的立法采用比较法的方式进行研究,评析本次我国《民法典》对保理合同法律规制的成功之处,包括承认基于未来应收账款设立的保理合同,以及赋予保理商通知的主体地位,从而保障在债权人未进行通知或其法律人格丧失的情况下,保理商仍有渠道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救济。在此基础上第三部分针对《民法典》保理合同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清楚的法条提出问题,如应收账款真实性的审查标准,应收账款限制转让对保理合同效力的影响,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能否设立保理合同,第四部分结合立法原意和立法目的进行探索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法,找出保理合同的完善路径,为保理实践的有序开展以及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提供积极的助力。

关键词:保理合同;应收账款;债权让与

学科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保理制度的基础理论

1.1 关于保理的定义

1.2 保理合同的性质

1.2.1 有追索权的保理系非典型性担保形态之一

1.2.2 无追索权的保理属于债权转让

1.3 保理合同的类型

1.3.1 国内保理合同与国际保理合同

1.3.2 有追索权保理合同与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1.3.3 明保理合同与暗保理合同

1.3.4 商业保理合同与银行保理合同

第2章 民法典保理合同的成功之处

2.1 肯定了未来应收账款的效力

2.1.1 未来应收账款转让制度的比较法研究

2.1.2 承认未来应收账款转让制度的合理性

2.2 《民法典》规定了保理人享有债权让与通知权

2.2.1 债权让与通知主体的比较法研究

2.2.2 承认保理人享有债权让与通知权的合理性

第3章 民法典保理合同存在的缺陷

3.1 未规定应收账款限制转让条款对保理合同效力的影响

3.2 未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对保理合同效力的影响

3.3 对虚假应收账款的情形规定不完善

第4章 民法典中保理合同的完善路径建议

4.1 明确应收账款限制转让条款对保理合同效力的影响

4.2 针对应收账款质押对保理合同的效力影响的完善路径

4.3 保理合同中虚假应收账款的完善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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