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2022-08-21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半成品检验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半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制度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蒙华铁路MHTJ-12标三工区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成品、半成品、不合格材料进场,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相关部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项目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2、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3、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项目物资部、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1)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2)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

(3)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4、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5、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

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钢筋原材、半成品的吊运、储存

钢筋原材料进厂后,已检与未检的钢筋应分开堆放,不同规格的钢筋应分开堆放,钢筋堆放应制做专门的钢筋贮存架,钢筋贮存架的底部应离开地面20cm以上,保证钢筋原材料放放贮存架后钢筋的中部及两端不与地面接触。钢筋原材料应储存在加工车间内,防止钢筋淋雨表面发生锈蚀。 在钢筋半成品应制做专门的料架进行存放,钢筋原材料经下料、弯曲等各道工序形成的半成品应挂牌分类存放入储存架。钢筋半成品不得堆放于地面,不得与地面水或油污接触。 钢筋成品、半成品吊运过程应使用专用吊具,吊点选取应合理,吊运过程中钢筋成品、半成品不得变形。

2、钢筋下料、弯弧、弯曲保护措施

①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加工过程中应有专人压住钢筋,防止钢筋发生扭曲。

②严禁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③钢筋应平顺、匀速进入弯曲、弯弧机,弯芯轴直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防止钢筋在弯制过程中产生裂纹。

④应保证钢筋加工机械运转正常,防止因机械运转不正常造成钢筋半成品尺寸偏差。

⑤应保持钢筋加工机械清洁,防止机械上油污污染钢筋。

3、钢筋组

3、装焊接保护措施

①钢筋组装在专用靠模进行,各部件钢筋应对应正确安装,部件在靠模上摆放要平齐,部件与部件拼合必须稳固且成直角。

②焊接电流应在合适范围内,不得过小或过大,防止假焊或烧筋。

4、成品钢筋笼保护措施

①成品钢筋笼应按型号挂牌分类堆放储存。

②钢筋笼在运输、储存运输过程使用专用吊具,吊点及支撑点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运需轻起轻落,防止碰撞。

③钢筋笼堆放最多不超过六层,每层之间使用垫木隔离,防止钢筋笼相互挤压碰撞。

第二篇: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 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

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

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 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第三篇:成品检验制度

浙江鑫茂轴承成品检验员职责与权限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1. 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检验作业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检验活动,对成品质量直接负责。

2. 行使把关职能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成品入库和交付使用。

3. 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出现错、漏验。

4. 严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

5. 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信息反馈和报告。

6.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和质量管理活动并避免出现因压检而影响入库和发货现象。

7.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检测器具、相关文件、图章和记录。

8. 经常深入生产过程掌握产品质量波动情况及时制止有可能造成不合格品发生的行为、努

力做到预防为主。

9. 参与对不合格品及其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评审和验证工作。具有对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置权。

10.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11. 严格执行成品检验标准,对产品和产品包装进行入库前的质量检验

12. 负责对检验包装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13. 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成品进行抽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14. 负责检验记录工作,对产品质量检验记录进行统计分析

15. 负责客户提供产品的检验,负责编制《产品检验报告》。

16. 协助上级进行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具体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7. 负责顾客退货、换货的调查、检验,提出处理意见

18. 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述职或汇报工作

考核指标:

1.成品质量检验、处理工序质量问题 80%

2.质量记录、质量数据统计分析,研究质量改进的目标和措施 10%

3.沟通与协调工作 5% 4.其它问题的处理和完成临时工作任务 5%

第四篇:风电场原材料、半成品等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标准及检验制度

半成品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半成品的管理。

三、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四、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

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

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五、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

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

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六、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七、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八、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九、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第五篇:半成品化验与成品检验合同(二级)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取 样 时 间

早班

中班

夜班

碱液

碱含量半纤维素含量

浸液

浓度

碱纤

维素

碱含

量纤维素含量

铜铵粘度

后溶

解胶

碱含量粘度

纤维素含量熟成度

硫含量镍网值

排号胶

纺丝胶

粘度

熟成度

粘度

熟成度

酸溶

全分析

硫酸含量比重

硫酸锌含量

硫酸钠含量

纺丝机台酸

硫酸含量

二溶酸

硫酸含量

脱硫溶

碱含量

油溶

油含量

合同要求及奖惩办法

1.质量检查科代表厂部按照厂定的操作规程对短纤维车间生产、工艺过程中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化验;按照部颁标准对产品质量的物理指标进行检验。 因此乙方对甲方既要监督制约又要搞好服务。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化验、检验的各项任务。

2.乙方保证按工艺要求供应甲方各化验点的化验药液。

3.乙方按部颁标准和化验规程进行检验和化验甲方无权干涉或修正。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重新取样并报厂部处理。

5.甲方需要增加化验项目和次数时应报厂部批准修订合同一切经费由甲方负担。

6.成品每批终了两小时内乙方需把卷曲、异纤化验结果通知车间以便指导生产。

7.凡化验数据不超过平行误差一律不再复试。

8.乙方负责每天抽检上一班的包重如发现量差时有权通知甲方反包做到计量准确。

9.有关回潮率应双方共同负责。

10.凡因乙方不执行合同影响甲方生产造成损失时要计算直接费由乙方负责赔偿厂部可扣发或取消乙方奖金以补偿甲方损失。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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