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会议上的讲话

2022-11-26

第一篇:在打击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省厅际联席会议、市局际联席会议相关部署要求,深刻分析当前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我县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刚才,XX同志通报了2020年全县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XX镇、XX局等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工作靠后的XX镇、XX局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工作做得好的再接再厉,工作一般化的要痛定思痛,迎头赶上。XX同志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的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赞同,请大家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下步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来势凶猛,愈演愈烈,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犯罪问题,对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严峻挑战。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全力组织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发案总量持续上升,外流作案屡禁不止,黑灰产业及“两卡”问题依旧突出,反诈防骗形势依然严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治理电诈”是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的必然要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及面广、危害性大,解决不好,很容易引发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问题依然不少,特别是传统犯罪加快向网上蔓延变异,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大量滋生,跨国跨区域有组织犯罪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全县上下必须始终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来思考、认识、谋划和推动打击治理电诈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打击治理电诈工作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有效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

二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治理电诈”是维护人民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根据近年来我县的统计数据看,电信网络诈骗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达X亿元,已经成为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其背后带来的间接损失和危害更为巨大,这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可以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站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看待打击治理工作,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平安工程,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保障X县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治理电诈”是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从刚才XX同志通报的情况看,我县形势极为严峻,已引起省、市的高度关注,被省联席办、市联席办通报,存在被省、市“挂牌”整治的风险,如果再不整治,必然会给X县形象抹黑,影响X县的知名度。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X县发展大局来看待打击电诈工作,采取一切措施、穷尽一切方法,扎实做好打击治理电诈工作,坚决杜绝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不力,影响到X县的发展,严重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

二、聚焦重点、细化举措,切实增强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战略性和针对性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网络时代的“社会问题”,根治电信网络诈骗除了政法机关的不懈努力以外,更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特别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犯罪“组织化”“公司化”“产业化”等新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打击更多的表现为“下游”治理,如果不能封住“上游”的“闸门”,新的犯罪还会反复出现。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将打击治理工作作为“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位一体工作理念,坚决实现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一要强化宣传防范,全力压降发案。强化宣传引导是预防电信诈骗的有效手段,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持续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了解电信诈骗,既关注商场、市场、广场、单位、院校、村镇等人群聚集地,更要特别关注中老年、离退休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提高宣传防范针对性,对电信诈骗的新手段、新方法,我们要及时宣传、及时揭露、及时提醒,第一时间进行广泛公布,让诈骗手段“见光就死”。要提高群众主动防范意识,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凡是涉及到钱的问题,一定要万分谨慎,“不见面不动钱”,让电诈犯罪失去生存空间。

二要加强重点整治,强化源头管控。强化源头管控是防止电信诈骗的前置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着力增强做好防止电信诈骗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强化源头管控上下功夫,打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动仗。要坚持关口前移,扎实细致开展重大案件涉稳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做好预案、备足力量、强化实战演练,确保处早、处小、处苗头。要加强对网络电话业务、国际语音来电接转业务、手机短信、互联网信息的监管控制,严防非法的网络语音来电接入境内,及时封堵相关诈骗电话和诈骗信息,坚决堵住诈骗信息入口,对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网络运营商、代理商,发现一个铲除一个。要封住被骗资金出口,接到电信诈骗案件的报案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启动《电信诈骗涉案账户资金应急处置办法》,及时对涉案账号进行冻结,彻底切断不法分子的获利渠道。相关部门要将涉诈犯罪分子、违规开卡卖卡人员和有关企业纳入征信惩戒,并在外流诈骗人员集中的村(社区)主要活动场所、出路口设置诚信“曝光台”,集中曝光诈骗前科人员。

三要强化侦查打击,打出声威实效。公安、法检部门作为侦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力军,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斗争精神,狠抓侦查打击,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营造“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要强化专业打击、专项治理,运用技术手段,切实凝聚各警种力量,对诈骗犯罪形成合力围剿之势,让诈骗犯罪分子无处藏身。要健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联合执法、工作督办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打击电信诈骗治理协同合力,形成联动响应、统筹协调、高效打击的良好格局。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县人民检察院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全面、动态了解案件侦查取证情况,及时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为案件成功办理提供法律支撑。对于影响较大的电信诈骗案件县人民法院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

三、靠实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增强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全局性和整体性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和专业打击相结合的治理新格局。

一要强化党政同责。电信网络诈骗不仅损害城市形象、败坏社会风气,而且还残害下一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打击治理电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要从政治、经济、文化、宣传等方面综合施策,多方发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基层基础,紧盯重点人群,把辖区重点人员包保到位、外流人员管控到位、村居社区排查到位,最大限度降低案发率,减少群众损失。县局际联席办将严格落实“逆排名”和挂牌整治制度,自2021年1月起以每月对排名前5的重点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凡是2次被通报将黄牌警告,约谈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4次被通报将红牌警告,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6次被通报将报请县政法委予以挂牌整治。

二要抓实部门责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门是主力部队,要强势打击,主力攻坚;

职能部门是支援部队,要积极配合,围点打援。作为牵头部门的县局际联席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明晰各行业领域业务界限,全面提升主责意识,坚决杜绝触碰法律红线;

对相关部门因失职渎职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倒查责任,依法查处。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人民银行、经信等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聚焦银行、电信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内部清理整治,加强业务考核,坚决杜绝行业内电信诈骗事件发生。作为行业单位,银行、电信部门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快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防范措施,创新技术反制,杜绝监管漏洞。

三要强化技术运用。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新型技术诈骗,要在强化技术手段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做好应对网络电信诈骗的技术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快推进反诈骗中心建设,把反诈中心打造成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指挥中枢和作战核心;

要不断强化反诈骗中心职能,全面提高技术反制和查控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接警止付、侦查打击、预警劝阻、宣传防范”职能,与省、市中心“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构建全县反诈新格局。反诈中心入驻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最大限度开通入驻人员的查询权限,着力解决信息流、资金流时效性问题;

要将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选派到反诈中心,彻底解决人员入驻问题,确保反诈中心预警拦截、接警止付工作24小时高效运转。要秉持“专业人干专业事”的理念,加强入驻人员培训,通过以战代训模式,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为打击电诈培育一批中坚力量。

同志们,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事关X县发展大局,希望大家严格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担当尽责、攻坚破难,确保工作有声势、有亮点、有影响、有实效,为X县“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些!

第二篇: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和省总工会的负责同志分别就本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完全赞同。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6月2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山西“黑砖窑”事件汇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以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黑砖窑”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切实加强工作的薄弱环节,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吴新雄对这项工作十分关心,高度重视,亲自作了布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落实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和重大切身利益问题的角度,充分认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省政府近日将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这项工作,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集中专门力量,抽调精干人员,采取联合行动,重点打击拐骗民工、强迫工人劳动、非法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整治、规范所有企业的劳动用工秩序,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这次专项行动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参加。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拘禁和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卫生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人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认真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监察机关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会组织要认真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积极协助做好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这次专项行动涉及部门较多,工作关连度大。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任务和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建立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各级政府要组织所属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总体要求,对辖区内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不留死角,形成打击非法用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没有依法领取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和安全许可等证照,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杜绝强迫劳动、非法用工等问题的发生。对已经查实的涉嫌拐骗、强迫劳动、虐待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辖区内存在非法用工,尤其是对拘禁和强迫民工劳动、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不闻不问、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群众举报有腐败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立案调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违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依法纠正,责令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掌握好宣传报道的角度和力度,严格防止和杜绝不实报道。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乡村基层组织正确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与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依法用工观念,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结合起来,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如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使违法行为得到坚决查处。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深入发动群众,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把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整治非法用工的有效监督体系。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劳动用工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包括就业服务、用工规范、执法监察等内容的长效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流动人口的监管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国土、工商、安全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同志们,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带着对违法犯罪行为嫉恶如仇的憎恶感,带着对专项行动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带着对自己亲人般的深情厚意,带着执法如山般的维护法律公平的正义感,带着始终如一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宗旨观,迅速行动起来,倾力抓好这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XX,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第三篇: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上的讲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2011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前面,分管副局长宣读了《****区2011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中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讲三点意见: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我局一直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并按照省、市、区打击非法行医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给予有力的震慑,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根本好转。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得到有效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法控股长、卫生监督所长及监督所执业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常态管理机制。

2、全面摸清底数。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区医疗市场状况,集中力量,采取拉网式排查,对全

区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登记。

3、开展重点打击。今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17人次,车辆120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8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5起,其中查处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案件4起,罚款3.86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合法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因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执业现象;

2、无证行医人员由于流动性、随意性大,行医场所简陋隐蔽,打击后容易死灰复燃,特别是乡村游医药贩、生活美容店开设的医疗美容服务、以义诊名义推销产品等非法行医行为还屡禁不止;

3、虚假医疗广告还时有出现。

4、一些药店负责人依法执业意识不强,存在药店有坐堂行医行为等。

三、后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不断深入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努力使全区医疗市场秩序逐步规范,非法行医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得到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黑诊所”集中专项行动,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

健康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大举措。我们将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行为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不护短,尤其是对非法行医窝点要坚决查处,追根溯源,严肃处理。同时将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黑诊所”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工作机制。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此,区政府对本次“打非”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2011年****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们将按照方案要求与工商、药监、人口与计生、文广、公安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衔接配合机制,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或疑难问题。同时,我们的执法人员,要采取协同作战的方式,开展精确、全程、快捷的联合打击工作,加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密切配合,通过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社区的信息互通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达到办理一件案件,震慑一大片的效果。

(三)突出打击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区政府下发的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我们将同乡

镇、街道办事处一道按照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一是抓住重点区域。加大对城区及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游医、假医的打击力度。二是抓住重点部位。查处无证行医的个体诊所以及药店无证行医行为。三是抓住重点环节。主要是个体“黑诊所”,虚假医疗广告,在生活美容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义诊名义推销产品、诈骗钱财、欺骗群众,非法聘用无证人员行医等行为。要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做到围绕重点,找准要害,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重视群众举报。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对本地区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与信息通报,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凡涉及到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充分利用报刊、宣传车、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并借助乡镇在每个村悬挂一条横幅的平台,区卫生局将组织卫生监督所出动宣传车在全区乡镇村、社区特别是在群众有举报的乡村、社区进行循环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无证行医的社会危害性,普及必要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提高安全就医意识。要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五)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非法行医现象之所以在社会上普遍存在,成为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足以说明它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滋生的条件。其成因复杂。一是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城乡之间发展不协调,农村、基层医疗条件较差;二是医疗保障水平低,群众就医负担重,尤其是不少弱势群体有图便宜心理;三是虚假广告误导,蛊惑了群众就医趋向。因此要把打击无证行医列入我们的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监管,强化制度建设,做到严格审批,把关源头,依法管理,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四篇:区工会主席在关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上的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以及全总和省总的要求,××区总工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政府的支持下,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参与专项行动。

一,提高认识,增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对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区总工会充分认识到这次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坚持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要直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这次参与专项行动的工作中,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二,采取得力措施,积极配合专项行动。按照方案要求,监督企业依法用工,对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进行系统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对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广泛的群众监督。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我们工会将积极承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及时提出意见,要求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提请司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惩治违法犯罪。二是积极协助农民工追逃拖欠的劳动报酬,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工作。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对受伤或受职业病伤害的人员,及时协调、安排医治救助,并帮助受害农民工与家人和户籍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确保平安返乡。对暂时不能返乡的人员,积极参与集中救助。四是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快捷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三,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工作,扩大工会组织履盖面。区总工会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把农民工组织起来。把广大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尤其是农民工中大力宣传《劳动法》和即将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帮助他们了解掌握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农民工素质,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切实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抓好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好基层工会的作用,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四、建立职工维权长效机制,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总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的十项工作机制及省总的要求,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实现对农民工的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篇:在会议上的讲话

构建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航油供应服务体系 ——在2012国际航空油料大会暨展览会上的致辞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 李家祥

(2012年4月5日)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2012年国际航空油料大会暨展览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也是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国际性航油盛会。大会为国内外相关企业交流合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为展示航油先进设备和前沿技术提供了机会。我代表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大会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万里航程,从油开始。航油和航空紧密相关,航油是航空的基础,航空的发展又为航油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借此机会,我想介绍一下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的情况,并对今后航油的建设提几点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航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7.6%,远远高于国内其它交通运输方式。2011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达到573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达到近3亿人次,货邮运输量

1 达到近600万吨。目前,在中国有客货航空运输公司47家,运输机场民用的180个,通用航空企业123家,现在,中国民航飞机的总规模达到2888架(其中,运输飞机1764架,通用航空飞机1124架),中国民航全行业从业人员达到120多万人。伴随着民航的快速发展,航油供应服务市场也得到较快发展。2011年,中国大陆的航油销量达到1700多万吨,不同规模的航油企业有12家,其中,中国航油集团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航油供应服务企业。

作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系统,中国民航已经具备了由“大”向“强”的跨越式发展条件。2010年,我们提出了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构想,重点推进持续安全、大众化、全球化等三大战略。这其中,实施大众化战略,就是要使社会大众能够享受到安全、便捷、经济的航空客货服务,提高民航服务的覆盖能力,实现“县县通”。我们将重点构建布局合理的机场网络体系、顺畅的公共航空运输体系、安全高效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功能完善的通用航空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航空服务计划。这些也是我们航油今后发展规划的理论基础。

2 2015年,中国民用航空将修建机场70座,改(扩)建机场100座。同时,现在每年中国民航引进的飞机大约是300架,我们预计,到2015年,中国的民用航空机场将达到230座以上,旅客运输量将达到4.5亿人次,运输飞机包括通用航空飞机将达到4000架以上。这些数据,也为我们航空油料发展提供了广阔地发展平台。

为了更好地使我们的油料伴随着民航的这些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同时也为中国航空油料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实现由“大”向“强”、向更高的发展转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始终要把航油供应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安全供”

第二、要构建稳定的航油供应保障系统,确保“及时供”

第三、要构建公平合理、经济高效的航油供应市场机制,保证“优质廉价地供”

第四,要高度重视开发通用航空油料供应市场,保证“全面地供”

第五,要积极开发应用低排放和可再生替代能源,保证“绿色地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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