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论文

2022-04-14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绿色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意义和《通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绿色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论文 篇1:

出口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管控现状调查分析

摘要:本文以浙江省126家出口农产品企业为例进行调查研究,从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管控意愿、质量安全认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状态等方面做了调查分析,分析表明,浙江农产品出口企业对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管控状态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管控瓶颈问题。

关键词:出口农产品 质量安全 调查分析

在出口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我国的出口涉农企业在国际采购供应链者的主导下,实施了一系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手段,提升了出口农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国内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理念和技术,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发展出了适合于企业自身的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运作模式,在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浙江省126家出口型涉农企业的调研数据为例,对出口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管控现状进行分析,这对提高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1 数据来源及样本基本特征

以下分析的数据来源于2014年5-6月期间对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湖州市、嘉兴市5个市的农产品种养、加工型企业的问卷调查。调查充分考虑了样本的分散性和随机性,每个地区大致选择了20-30家企业进行调查,调查之前都通过相关信息对企业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在取得联系后,再到企业进行调研。考虑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环节在种养生产和加工环节,因此,被调查的企业大多是种养生产与加工型企业。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一共发放145份问卷,通过回收和整理问卷,得到有效问卷126份。

2 出口农产品供应链涉农企业对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的意愿与认知

2.1 出口型涉农企业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愿较高

由于农产品种养加工型企业都是采用品牌化经营战略,品牌标识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营销但同时又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了有效约束。这种约束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会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在政府职能检测机构的例行检测中,一旦检测出质量问题便会面临职能部门的处罚;二是在质量追溯制度下,一旦发现了问题农产品,新闻媒体报道了这家企业以后,市场就会给它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相对于农户来说,企业的意愿是很高的。农户之所以不太注重质量安全的控制,与农户的无品牌化经营有直接关系。调查分析结果显示,涉农企业在继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愿程度非常高,被调查企业中选择“非常愿意”的比例占95.2%,选择“愿意”的占3.2%,表示“一般”的占1.6%。而没有不愿意和很不愿意的企业。

2.2 出口型涉农企业普遍存在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动机

出口型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控制的最大动机是为了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92.1%),其次依次是响应政府质量监管的需要(86.8%)、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驱使(72%)、满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需求 (65.8%)、塑造产品质量第一的企业形象(57.9%)、市场竞争的需要(50%);确立行业领先地位的需要(31.6%)。根据调查的数据显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驱动因素是政府的规制,说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让企业承担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带来的成本是比较重要的。

2.3 出口型涉农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认证的认知程度高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企业负责人都非常清楚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認证程序,不了解和不知道的很少,不足1%。以上数据表明,出口农产品种养加工型的涉农企业对于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都有着较高的认知度,随着最近几年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曝光,给企业也增加了许多压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方面有较高的认知度。90.1%的企业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可以提升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客户对产品的信任,84.2%的企业认为认证可以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的市场效应,67.5%的企业认为认证可以促使企业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62.5%的企业认为认证可以响应政府号召,企业积极推动实施,仅有少数企业认为会增加生产成本(5.3%)。

2.4 出口型涉农企业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认识

通过调查得知,有有93.7%的企业认为,政府选择加强对农药、农资等投入品的监管可以有效提升出口农产品在生产种养源头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说明源头很重要,而且很多企业也很难去控制源头的质量安全问题。在被问道“您希望政府在质量检测中,如何进行检测?”时,有93.7%的企业认为可以选择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表明企业还是需要第三方权威认证来显示自己的信心,另外,基于成本考虑,出口企业不希望检测机构进行多次检测。

3 出口农产品供应链涉农企业对农产品的质量控制状况

3.1 出口涉农企业农产品生产执行标准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浙江出口型涉农企业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较大,比例为81.8%;采用国家标准的企业比例最高,达到86.9%,之后依次是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可以初步看出,目前浙江涉农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还比较高。

3.2 出口企业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89.3%的出口型涉农企业已经通过有机农产品认证,93.7%的企业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表明有机和绿色食品认证是目前出口型涉农企业采用最常见的认证形式。另外,调查数据还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主要形式还是“产品”认证,其它形式的体系认证相对要少一些。

3.3 出口企业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状况

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它的推进实施可以为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打下良好的基础。调查统计结果见表3-43。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有91.1%的企业选择了其生产的农产品是要用专用材料进行等包装的,84.2%的企业选择用简单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没有农产品没有包装的,说明浙江省出口农产品非常注重包装策略的应用。

3.4 出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状况

通过对这些出口涉农企业的调查发现,94.7%的被调查企业建立了“对货源进行质量检测与记录制度”,100%的企业建立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97.3%的企业建立了“出厂检测与记录制度”,81.6%的企业建立了“销售台账制度”,81.6的企业建立了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5.3%的企业建立了问题农产品召回制度,只有79.5%的企业建立了质量追溯制度。这说明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很好。

3.5 出口涉农企业实施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控制的主要环节与瓶颈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出口涉农企业认为,农产品质量控制最困难的环节是种养前环节,占被调查企业的60.5%;比较困难的是种养生产加工过程,占被调查企业的31.6%;产后储存和流通环节,占5.3%。在对企业实施农产品质量控制的主要瓶颈问题中,调查问卷中列出了企业产品质量控制的主要瓶颈,根据企业选择的频次排序,依次是:对农户种养的原料质量难以控制、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未形成、合作农户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同农户的供应链协调较难、销售与流通环节难以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不先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成本较高、农产品物流运作成本太高。

4 调查研究的初步结论

通过对126家出口涉农企业自身基本特征、企业管理者特征、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意愿及认知等方面的调查和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发现:一是被调查涉农农业龙头企业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经济实力高;企业决策管理者文化程度较高,且大多数具备食品行业专业知识背景。二是被调查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较高程度的认识和重视,其进行产品质量控制的最大动机是为了降低因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所带来的企业损失,说明政府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管制还是具有较强的管控作用。三是大多数数企业采用了常见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如大多数企业获得了国际通用认证和其它管理体系认证,能按照国际或行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控制;大多数企业建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队伍和设置了一系列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但在质量追溯系统、预警体系、召回制度等方面还有部分企业没有涉及到。四是农产品供应链上的质量安全面临着一些瓶颈问题,出口涉农企业要从供应链管理角度去控制质量安全还需突破瓶颈问题,如对产地环境的控制、对农户种养过程中的投入品控制,優质优价机制尚未形成、销售流通环节难以控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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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苟建华

绿色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论文 篇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意义和《通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的出台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订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章,不断强化监管措施,连续多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全国蔬菜、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9.7%和96.9%。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形形色色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消费者对此还不满意。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通知》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影响深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印发《通知》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随后,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对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转、机构改革、能力建设、责任落实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由于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分散,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监管难度很大,而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此次印发《通知》,就是要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同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三、《通知》再次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多年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高度重视,监管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只有政府重视了,责任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取得应有的成效。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同时,为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地方政府要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对于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机制

我国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多个环节,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加之农产品品质和规格不易统一,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找准关键节点,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通知》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出发,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强化关键点的监管。对产地环境加强监测和普查,实施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区要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对农业投入品严格管控,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把农产品产销各个环节中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索证索票等信息全部串联衔接起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质量跟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五、《通知》强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多年来,农业部门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工作予以推动。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7600多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2200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8000多项,基本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9万多个,在591个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支持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288个,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知》对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的印发,有利于推动各地、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力度,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强化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这些“治本之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维护生态和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农业部门的新增职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此,《通知》着重强调了做好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同时,为做好新增职能和旧有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好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屠宰检疫、品质检验监管、卫生检验监管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职责,强化巡查和抽检,抓紧研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这些具体要求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定了重点,为职能的顺利调整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2008年以来,农业部门在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为重点,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案件。以2013年为例,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可以说成效显著。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问题始终没有禁绝,一些问题还很容易死灰复燃,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专项整治坚持下去。对此,《通知》着重强调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我们相信,通过不遗余力的打击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必将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也将得到切实保障。

八、《通知》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往基层力量越弱。新的职能调整后,现有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适应的问题更突出。《通知》对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还清欠账,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指明了方向。

《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知》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九、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通知》各项要求

《通知》为下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提供了良好机遇。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职能,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农业部也将召开视频会议专题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出台配套指导意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通知》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应有效果,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绿色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论文 篇3:

农产品质量安全双向监管追溯系统的研发与推广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大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对农业的发展、增收及建设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影响。只有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安全体系才能保障生产和消费的安全。而为了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过程就得对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但治本之策除了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其进行监管,还要加快对农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双向监管;系统研发;推广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8183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国民对食品的生产方式,质量标准等要求也越来越高,农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农业生产中使用了不科学的生产方法,以及工业废水、废气、废料的不合理排放,导致农产品污染严重,因为食用了含超标有害物质的农产品而引发人畜中毒事件也频有发生,出口农产品因农药残留超标被拒收、退货、终止合同停止贸易往来。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变得更加突出,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2]。

1农产品质量安全双向监管追溯系统的概念

可追溯系统最早应用在物流系统中,物流活动包括产品的生产运输、加工包装以及最后输送到消费者手中等。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类似于可追溯的物流系统。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过程中,任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例如,在种植农产品的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另外,在加工、运输以及储藏等环节的技术问题同样也会导致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因此,要想全程确保农产品从种植到最后销售到消费者手里的质量安全,必须记录和监管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系统,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管[3][4]。

2系统架构

系统软件采用Browser/Server模式部署架构,同时利用J2EE技术在系统中插入浏览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等多个层次上,其中浏览器用于发出请求和显示结果,应用服务器用于响应客户端的请求和显示来访数据,数据库服务器用于专门存放数据。在这种结构中,可以利用应用服务器实现软件应用的业务逻辑,通过Web服务器实现用户表现,客户端则可以通过浏览器处理相应的业务。Browser/Server模式使用的主流结构具有使用便利、部署简单、免维护等特点,用户实际操作起来也容易上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以信息化软硬件设备作为支撑,整个系统主要围绕基础监管、生产监管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等业务需求展开,建立面对试点生产基地和相关部门的信息交互系统,并结合各门户网站等终端向外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完整的应用框架,该系统包括信息采集、系统应用以及综合信息服务等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研发设计过程中,采用了数据、业务、服务以及表现分离的多层设计理念,系统以数据的管理作为基础,以专业的数据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实现高效的系统处理业务,同时利用安全管理体系使平台更加稳定的运行,使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形式多样,系统的平台包括表现层、通讯层、服务层、数据层、设备层以及业务层[5]。

3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31管理不健全,认证体系标准不高

因受社会、经济、科技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水平与国外相比有相当大的一段差距。在我国,食品无公害工作还处于初试阶段,农产品的认证体系整体薄弱,法律法规标准过少,不健全,不能与国际接轨。在农药残留问题上我国只规定了62种农药在食物中的最高残留量,而美国是115种,日本是96种,加拿大是87种,由于法规不健全,对于农药残留物对身体造成的影响目前还没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无法起到威慑作用。再有就是监管能力不到位,加之农产品的生产者意识薄弱只是一味地重数量轻质量,没有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不少生产环节没有标准。

32农药化肥等残留污染严重

根据调查,在过去的50多年我国的农业发展中,投入到农业方面的化学品的数量急剧增长,每年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大概在170万吨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而这170万吨的农药大约有30%是含有有机磷的,而有机磷的毒性残留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都有很大的影响。我国每年平均每公顷土地使用的化肥生成量超过400公斤,和美国及欧洲的标准化肥每公顷的使用量整整高出一倍。而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也是十分严重的。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在致癌因素中,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占80%,在这80%里面有8%是因为有毒化学物品污染造成的。近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不断上升,一些奇病、怪病也时有发生,这和我们使用的农药品种和食物的污染有很大的关系。同时,随着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不断进步,食品受到化学污染的机会不断增多。除了由于食品意外地被农药、铅等有害物质污染而引起急性中毒,还有一些食物因为化学污染被长期食用后进入人体造成慢性中毒也不容忽视。如重金属铅、汞以及燃煤中的氟等,这些污染物可以长期蓄积在人体内,对健康造成慢性危害,很难消除,严重的甚至会致癌,让下一代畸形。

33食物中滥用化学添加剂

在我国不少农民为了让瓜果蔬菜早日上市而大量使用催生素和激素,殊不知这样会让农产品的质量下降,口感和安全性也会变差。而使用的这些早熟技术、化学制剂、激素类物质只会使农作物超越某个生长阶段和环节,长此食用对健康是一大威胁。

4双向监管追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

4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因农产品的生产过程除了离不开特定的土地、温度、阳光、水分等环境和条件,还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所以与工业品相比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不可控性,而且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涉及了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而不安全因素每个环节都存在,这时突出重点监管效果定会不一样,2002年农业部第13号令发布“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生猪、羊肉、牛肉佩戴免疫耳标并建立免疫档案,设立肉用猪工厂全程质量管理与畜产品可追溯计算机软件研究课题。以生鲜乳类违禁物质为重点,围绕其生产、收购、运输加强监管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在各类生鲜乳类品添加违禁物质。以水产品中违法使用违禁药物为整治重点,排查隐患,控制生产过程,监督执法。人民政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系最为紧密,应该起主导作用,人民政府内部监管各个部门间应相互协调、配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和评估指标,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的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力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宣传、普及,推广及如何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并给予适当的补贴以激发和鼓励农民种出优质的农产品。从源头加强农产品的质量监察,对向我国出口食物的农场和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或驻派监察员,发展检验食物污染的新技术,培养优秀检验员;发展分子生物和基因技术,探索无土耕种,改善食物质量和营养价值

42规范生产,强化检测

整合社会资源组建能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农业检测中心,充实检测技术力量,提高检测技能,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屠宰场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农业环境监测机制,开展农业环境普查,对耕地质量状况进行评估,摸清各种环境因子及各类重金属污染状况,避开化学污染,规划基地建设,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证就是要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化,只有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才能保证农产品顺利生产,努力提高生产者的文化、技能、素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顺利实施的基础,组织基层干部、推广员、生产者学习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推广标准化生产,把标准化生产和推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机结合起来,把标准化生产纳入农业生产全过程中。同时在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建立定向销售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伪冒假劣。科学施肥、用料、用药、用水,引用无污染,无公害的资源开展绿色养殖,实现农产品洁净生产。

43加强产品认证,严把市场准入关

对统一组织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产地和产品进行认证,从无公害蔬菜,肉类产品入手,逐步拓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积极推行GMP,ISO9000,ISO14000质量管理认证,建立健全的农产品安全保证体系,只有合格的农产品才能入市场,才能认证,规范农产品交易行为,对已认证的农产品采取基地认证+产品认证+抽样检测合格准入管理方式,对没认证的产品,采取抽样检测,合格准入的方式。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安全保险。

5结论

可追溯系统最早应用于汽车、飞机等一些工业品的产品召回制度中。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食品安全危机频繁发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系统即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可追溯系统的管理下既能保障产品的质量,又能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还能方便政府对产品随时随地进行监管,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快速的追踪到产品的源头,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将一切未知的危险降低到最小范围内,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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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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