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师之路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我的律师之路范文

心路历程:我的律师成长之路

我2002年秋季到河南安阳开始读本科(法学专业),在2006年夏天毕业,但是我却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找工作,因为2006年春节过完,回到学校后,学校就安排我们到法院去实习,实习时间是两个月。实习过程中,我的考研成绩下来了,还挺不错的,考了376分。英语57分,政治71分,专业课的成绩记的就不是很清楚了,反正感觉很不错,就准备研究生的面试了。

及至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面试后,我就更没有想找工作的事情了,面试结束后,导师组组长就告诉我们结果了:我被录取了。这一刻,当时来说有点激动,毕竟大家都在考研,能考上不多。学校还为每个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照了一张相,洗出来后,贴在学校的公告栏上,以此激励学弟和学妹们,我想效果还是有的,果然下一年联系我考我这个学校的学生,就很多了。

毕业了,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心里也没有特别的留念,也没有特别的厌恶,我是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在室友的帮忙下,我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坐上了公交车。回家了。

回家没有几天,我就和家里说,我要去学校复习,准备司法考试,家里同意了。我就去了趟学校,从安阳到了武汉,又从武汉到了宁波,在武昌火车站外面逗留了一夜(当时武昌火车火车站还没有改建),没有合眼,晚上和女友发信息一直到很晚。这个时候,和我的女友确立恋爱关系部到2个月。

在武汉市司法局现场确认完后,我就匆匆忙忙赶到火车站买票。然后坐火车到杭州,又从杭州转车去宁波,我女友在宁波火车站外面接我,我们又坐汽车到下面的奉化。当时坐车从武汉到宁波要差不多20个小时,很是累人,在现在看来。

因为女友在奉化市开发区一家公司工作。女友在外面给我租了一间房子,她下班后,我们出去吃饭,逛街,很是高兴。司法考试的书看了一遍,和女友在一起,复习的计划的执行力就大大折扣,再加上要去读研的高兴还在冲昏我的头脑,最后9月份,我在武汉的司法考试结果很差,考了286分。一个很是让人沮丧的结果。但是付出总有回报这句话,让我不在沮丧,因为我的付出不足以给予我成功的回报。正常上课、学习,并且我做好了,来年再战司法考试的准备。第二年,我基本上复习了一个半月,就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一次我又去宁波奉化女友那待了一个月,回来很是用功复习了一个月,恰好考了360分,通过了。据说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司法考试开始放水,通过率大幅提升,通过人数激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价值开始贬值,现在大三的学生都能报考,司法部和教育部不知道还想怎么折腾法律学子,还想怎样蹂躏中国的法学教育,2009年的法学就业排名几乎是倒数第一的,唉,回想自己的求职经历,也印证了法学学子就业难的这个命题。

现在在宁波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看到了一些社会的阴暗面和以前的一些社会误区。工作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已经不再想一些虚无飘渺、无甚用处的东西了,一切都向现实看齐了。李泽厚说中国人是最具有实用主义精神的民族了,即使其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生活的经验和人生的阅历足以让一个人趋利避害,这就是实用主义。想到现在我的单位和保险公司的关系,就不有自主地想笑,因为做律师的都是一些很聪明的人,但是哲学和现实告诉我们:当你得意忘形和疏忽的时候,错误和麻烦就会马上来临。这一切的种种,让我感悟甚深,成为律师,尤其是一个具有专业精神的大律师,很难,这条路很是曲折,它等着我去披荆斩棘,摘取最美的花朵,而这一切都值得我去奋斗。

记下自己的这段历程,让我自己得以回首,整理自己,提高自己,也给同仁以借鉴。 专业律师的真谛

某保险公宁波分公司在汉总任车险部经理的时候,和我们律师事务所有过一段合作的蜜月。东阳的案件就是合作期间的一个委托案件。

东阳交通事故案件是8月28日上午开庭,我们需要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一下,保险公司是当事人,他们的意见使我们准备和发表代理意见的前提和基础。总之,沟通是必须的。

沟通的结果,那就是一切以保险公司的利益为先导,不是对某些赔偿项目拒赔,就是对某些赔偿项目少赔。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保险公司对于每起交通事故案件为什么总是要拒赔呢?即使是有很明显的法律赔偿依据,保险公司仍然要拒赔,及至法院的判决书下来,更甚至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时间已过,在法院要强制执行时刻,保险公司还是没有认识到这意味着什么。我揣测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公司的领导怕承担责任,案件一旦调解结案,总公司检查工作可能会有麻烦;二是律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关于前一个原因,我在此不再详述,想必大家都知道,总公司发现有些案件如果是调解结案,依据公司的内部规定,赔偿的费用多于公司的内部规定,那么就会有某些人要承担责任,但是在一个个人利益至上的年代,有谁会站出来承担责任呢?

主要谈谈后一个原因。

律师是什么呢?律师是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花钱请来的法律专业人员,为自己的法律服务的。就像人们花钱买移动公司的通信服务一样,当事人请律师,要的是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律师和当事人签了合同,当事人交了钱,我们就应该兢兢业业,努力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这才是一个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所在,也是律师精神的真谛所在。即所谓严于律己,贵在为师。

可是我们的律所,从开始和保险公司合作开始,就是把目光定在了钱上,即所谓的律师代理费上。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和保险公司对接,一切都是乱糟糟的;没有一个指定的专人和保险公司联络,今天他去,明天你去,事情都是接不上茬,更不用说提高对保险公司的法律服务质量了。及至保险公司车险部换了老总,我的老板也不知道是不善于交际还是怎么会事,没有和新上任的经理沟通交流好,我们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有中断的趋势,我的老师好像也没有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来弥补。基本上现在律所有的案件,都是前一段时间汉总在的时候,和保险公司合作留下来的案件。

东阳这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其实并不复杂,赔偿的主要争议就在于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以农村标准还是以城市标准来赔偿,保险公司说要求以农村标准来赔偿,对方当事人要求以城市标准来赔偿。李法官刚开始欲调解审理此案,让我们和保险公司联系,我们坚持说保险公司部同意调解,无奈打了一个电话;李法官又积极、努力地做当事人的工作,甚至亲自给当事人打电话,当事人作出了重大让步,同意以农村标准来赔偿,可是保险公司不同意调解,使得案件的最佳解决方案被遗弃,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但是我们实际上没有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我们拿起电话也是装装样子,欺骗法官说保险公司不同意调解。李法官很是生气,对我们的态度也不怎么友好,几次欲制止我们的发言,同时流露出对律师发言不耐烦的态度。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们虽然是特被授权,实际上却没有特别授权的实质,连调解这样的事项都不能做通保险公司的工作,这样的案件,当事人在法官做工作的情况下,都作出了让步,而保险公司却固执己见,律师的参与并没有为法官“分忧解难”。

我们在这里实际上,失去了一个合格的代理人或者时候法律人的应有品格,我们没有帮助保险公司正确去认识和对待法律风险,我们也没有帮助保险公司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我们连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为自己减损的权利也剥夺了,保险公司以往的许多案件都是拒绝调解,希望法院判决。可是每个案件有其自己的特点,该起案件保险公司并非就一定不同意调解。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的每一个变化,尤其是对当事人有利的变化,是律师的职业精神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要求。

在这里,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自己还要很多要学习和体会的地方。

一名真正的律师,是一个为当事人利益着想、为当事人谋划、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的法律人;是一个及时将案件情况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作出决定的通讯员;是一个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的传教者;是一个法治社会守法、信仰法治精神的法律人。 我的见习经历

其实,在这之前的5月份,我在宁波一家电子商务的公司已经实习了近15天,做该公司的法律助理,实习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是对我的影响却是很深远的。

我在武汉通过网络投递了简历后,就到了宁波,这个时候还没有接到该公司的面试通知。到宁波几天后,该公司的总裁助理打电话给我,让我尽快过去面试,我就答应了。上网查了一下地理位置和公交车次,就出发了。

到公司后,总裁助理刘先生简单地问了我一些问题,让我填写了一张表格。后告诉我总裁要亲自面试,我就在等,等了快有一个小时左右。原来他们上午在开会,怪不得呢。会议结束后,总裁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开始了面试……

其实,面试没有固定的模式,有的就是纯粹的聊天,通过聊天考察一个人的能力、素质和修养等;也有的面试,是预先准备了一些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回答,对面试者进行筛选,尽管如此,我认为面试有时候还是不能正确全面反映一个人的能力和素质的。

我的这次面试,就是通过聊天的形式进行的,聊了大约有一个小时。期间,聊了一些个人的问题,如问我为什么选择宁波这个城市啊?问我的一些个人经历,等等问题。总裁还问我了一个案例,问我如何取证?其实,最后我才知道,这个案例就是发生在总裁身上的。虽然我没有足够的实践工作经验,但是我认为从理论上讲还是有办法的,我就讲了我认为从理论上可行的办法。

就这个可行的办法,总裁认为我是一个肯动脑筋的人,已经决定要我了,但是还是要我现在先工作(见习)一段时间。因为当时,我的毕业论文还没有定稿,心里也是很慌得,再加上学校的学生盛传今年要对毕业论文进行电子检测,所以一时间人心惶惶,因为虽然写了一大部分,但是也复制了别人的一些东西,心里蛮担心的。恰好09年春节的时候,我没有回家,我已经和家里说好了这几天要回家,所以我对总裁说了这个事情,总裁说我不会利用时间,他的意思是希望我在这先工作几天,如果可以就让我回学校,学校的事情处理好了,再过来。但是我想回家一趟,然后再到学校,论文的事情解决了,再过来实习,最后总裁说你自己决定吧,决定好了,给我的助理打电话。

最后我还是先回家了,然后到武汉学校,论文的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就到宁波了。

到公司的实习,我还是期望蛮高的。我07年通过司法考试后,期间下乡三个月做法律援助工作,基本上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可想我有多激动了,上班的第一天我就晕菜了。

总裁给了我一尺多厚的卷宗材料,让我看,给我要求,看完后找出对方的弱点或者说我们可以攻击的地方。

原来总裁以前和前宁波市政府主要政府领导某某合作开发房地产,总裁投了好几百万,最后产生的利润回报是其投入的好几倍,但是某某眼红了,也许某某早就设计好了圈套,最后分配利润的时候,只分配很少一部分利润给总裁,总裁很是生气,要通过诉讼途径拿回自己应该得到的。可是已经输掉了两场官司,诉讼费已经花掉了近50万元。

总裁是一个热血男儿,希望通过正当的诉讼渠道打赢这场官司,他不想利用关系去扳平这件事情,因为这不合他的为人之道。

而我就在整天查阅卷宗中度过了我的见习期15天,也就是在这段见习期间,总裁对我的人生道路和以后的发展、规划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以前从来没有的。

到公司见习的这两周,我的工作只有两件事情可以做。第一,就是帮老总整理以前他打官司的案件材料;其二,就是负责一个法律营销网站的筹备工作。

前一项工作对我来说难度颇大,我以前没有实质性地接触案件,一下子就接触这么复杂的案件(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我接触的那几个案件是比较复杂的案件,并非我夸张),我的思路当时不仅没有调整过来,我的观念当时更没有转过来;后一件事情,对我来说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在这个网站上借鉴一些,在另一个网站上借鉴一些。最后,对我产生较大影响并使我走向律师之路的,还是第一件事情的影响。

老总的这个案件,其实是两个案件(浙江省高院判决已经生效,初审时宁波中院),两个案件的卷宗材料在一起混杂着,很是让人头疼。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当时的环境下,我还没有完全进入到工作的状态中去,没能静下心去好好研究这两个案件。我有一种敷衍应付的心态,难怪老总有一次说我:你有一些怕事,遇事总是往后躲。

这两个案件,每个案件都有几十分证据,并且里面还有审计的资料,还有关于房地产成本与利润的评估,还有一些列的协议,当时感觉这两个案件很是相像。因为这两个案件是围绕着两个房地产合作项目而展开的,因而让我有点找不到头绪,这就是我那么些时间看卷宗的总体感官。

老总问我看出对方什么问题或者我们可以加以攻击的弱点没有,我都没有勇气回答这个问题。和老总一个办公室,有点不舒服,因为职场有职场的规矩。我在学校时间久了,自由惯了,突然来一些约束,的确受不了。不过还是一天一天,过来了。

及至有一天,老总说要去杭州见项博士,要谈谈他的案件一些问题,因故那次没有去了。

恰好项博士舟山的事情办好,回杭州经过北仑的时候,老总说去北仑谈谈案件的事情,然我我、老总、老总妻子,还有老总妻子的弟弟,我们一起去了北仑天港大酒店,在那里见到了项博士,博士就是博士,而且是人大的博士,温文尔雅,谈吐得当,和人交谈,让人感觉很是稳重、成熟。想到了自己,不免自惭形秽。

在去北仑的路上,老总问我他现在在宁波中院的一个案件,问我胜算有多大,我在车上直接就说:这个案件我觉得,没有胜的可能。当时就招致了老总的批评。在回到公司楼下的时候,老总妻子教导了我一番:在案件还没有结果的时候,我们都是满怀信心地去争取,你没有实际工作经验,案件也没有研究透,就妄下结论。即使案件要输,你也不能这样打击我们的信心(说话内容大概如此,原话不可能复原了)。

其实,在律师行业,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能向当事人承诺案件赢或者输。这不仅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这也是国家对律师职业规范的要求。

我作为一个律师行业的新来者,显然没有意识到我的所作所为,所带来的影响。

想到项博士的回答,我就知道我自己错了,错在了什么地方,也知道了自己以后要努力的方向。

老总的工作习惯很好,有什么想法,随时都记下来,不让自己的灵感随时间而逝去。

老总的心态很好,创业至今,我好像没有看到他公司盈利,但是老总每天还是为工作而狂,为他的事业而狂。

一个男人如果认准了自己的事业,认准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就应该为之而奋斗不已。

高总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了事业,至今单身一人。

要回学校了,因为马上要论文答辩,就向老总请假。当时还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决断,说我不在你这干了,我要去律师事务所。老总叫财务把我的工资结算一下,让我带回学校也许有用,让我心里挺感动的。许多公司的老总,在这一点上很是计较,总想找员工的岔,克扣离职员工的工资。

及至论文答辩结束,我再来宁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去律所锻炼自己,经过老总的那一段实习,我知道“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不在于逻辑”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我们经常说,我懂了,我理解了,这恰好说明你不懂,你真懂了,懂在心里,那是无法用言语明了的。我就在网上投简历,最后就到了目前这家律师事务所。

等到我去老总那里告别,告诉他我要去律师事务所,不来他这工作了,他还是那样热心,说要不你去项博士那里,我告诉他一声。我说我老师给我介绍了一个她的同学,其实,我想在我律师生涯最初的开始,用我自己的努力,走过第一年这不平凡、对我有深刻意义的实习生涯……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我会在自己的心里问自己,你想成为一名律师吗?这是你的人生目标吗?……

现在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学习和实践会见当事人的知识,努力学习和实践开庭审判的经验和技巧,努力学习和实践法律营销知识,努力地向着心中那个地平线会有太阳升起的地方跑步迈去。

你准备好了吗?我会经常问我自己,目标的确定,不代表自己的成功,目标与成功之间就好比去西天取经,路途遥远,要我不但做好思想上的准备,还要做好身体上的准备,这个我需要的就是沿着通往目标方向的道路,向前向前向前,再向前,即执行力,如果有一天我把这个丢了,那也就是说我失败了。

每当我有困难,或者心情郁闷之时,我的心底都会有一个声音在叩问我自己:你准备好了吗?你真的准备好了吗?这个时候,我就会调整好心态,抛弃阴影,努力工作。

你准备好了吗?你真的准备好了吗?你真的准备这样做了吗 会见当事人技巧的感受

在学校那会,就看了一些关于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书籍和文章,当时觉得很玄妙,只有一个感觉:很有道理,但缺少可操作性。及至我自己加入律师职业这个队伍,我才觉得会见当事人很重要,重要到决定一个律师的成败,更不要说成名了。

古者大家,多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那么我们律师呢,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当事人”,如果我们不能把自己多年学习并习得的法律服务本领售于当事人,那么我们个人的发展、个人事业目的都难以实现,家庭也难以给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会见当事人,把当事人变成自己的客户,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当事人来律师行咨询的目的不一样,那么我们就要根据当事人咨询的目的进行引导,力争使当事人“入彀”。下面分情况予以说明,只是自己一点感受。

1、如果当事人是因为生活中的兴趣爱好,咨询某一个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和当事人放松地、友好地交谈,不用带着功利性的心态,今天非要把他变成我的客户,否则怎么怎么……和当事人成为朋友,是你解答他咨询的最好目的。通过解答他的法律问题,透过你的学识、口才、修养,在人格魅力上征服他,使他成为你的潜在客户,以后遇到法律纠纷,首先能够想到的是你,而不是别的律师。这样,你就成功了。

2、如果当事人因为自己的案件咨询你,你首先要善于倾听,同时在听的过程中,要抓住矛盾,因为你听完后,当事人会问你解决方案,这是考验你的时候,但是决定你问答问题质量高低的关键,就在于你会不会倾听。

如果当事人说话思路清晰,你只须做一个倾听者就可以,末了可以问几个他没有说到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说话罗嗦、重复,没有逻辑性,你就要积极、主动地通过体提问问题的方式,去引导当事人说出你想知道的。

这是对于倾听而言,那么对于当场解答当事人的问题,我认为尤其重要,因为这是考验我们真才实学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你说,这个问题我不太懂,这个问题不是我的专长,或者不予以问答,那么都会让当事人识你为不能胜任解决他的问题,这样的话,你就失去了代理该案件的机会。

如果说对于当事人的案件,你很专业,是你的长项,我认为你也没有必要,长篇大论、事无巨细地给当事人进行详细讲解,这样很可能你把当事人培训成一个法律事务专家,你自己失业了。中国的法律本来就不是很复杂,许多其他专业的大学生都很轻松地考过了司法考试,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再者中国有许多上访专业户,他们在上访过程中学习法律,成为了某一个方面的专家,遇到政府领导,他们搬出我国的宪法等法律讲的领导亚口无言。如果你觉得当事人是炫耀自己法律知识的对象,那么就错了,如果你执意这样,你很可能不知道自己明天的午餐如何解决。

我个人经历的案件来说,如果你解答的很详细的话,当事人如果实践能力比较强的话,他往往就会自己去解决,根据你的解答。也有人说,如果当事人听了我的解答,可以自己解决,说明不需要聘请律师。我个人认为如果你要是想从事这个职业的话,千万不要有这个想法。

同时,对于当事人咨询的问题,你只需要解答一部分即可。整体给他一个答复,让他知道你对于整个案件的看法,这个非常重要,通过这个可以反映你的专业能力。然后再将案件中的一部分拿出来,详细给当事人点拨一二,让当事人自己感觉你很专业,解答也很到位,有能力给我办好这件事。这样的话,基本上就接到案件了。

3、对于一些当事人,隔三差五地来咨询同一个法律问题,同时要求降低律师代理费的话,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真的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可以考虑酌情减免代理费,代理案件。如果当事人认定了,想让你代理这个案件,又不想多花钱,可以在他来咨询几次后,明确告知当事人,解答之后再要咨询同一问题,是要收费的。对于铁公鸡,一定不要用长法,和他耗,我们律师没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和这种当事人耗。

4、对于有一些案件,当事人要求我们代理,但是没有必要代理的,我们要实事求是,遵守职业道德,向当事人讲清楚,律师虽然在法律营销中,有商人的影子,但是我们和商人有根本区别,我们身上肩负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如果每个律师都是商人,将是社会的不幸,也是人民的不幸,更是国家的不幸…… 一起离婚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

我所在律所主任的邻居,也是主任的朋友,介绍了一个离婚案件。

晚上,我和主任一起去接待了当事人,当事人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由于当事人自身在取证、举证上的不足,再加上法官的指点,她(乙女)决定了要聘请律师帮她打这个官司。

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再加之这个离婚案件的标的是200多万,主任就收了她3万元律师代理费,当事人也很爽快,当天上午在办好委托手续后,就将钱打到律所的银行帐户上了。

案情:甲男和乙女结婚有20余年,有房子一套290多平方米,恰好拆迁,政府给予他们的安置房有5套,其中一套80平方米,四套50平方米,这些手续都是甲男一人办理的,因为当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甲男。但是都可以扩挡的,只是要另外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赠给自己两个子女,每个子女各一套,另外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甲男将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街道拆迁办,政府给的拆迁款项有100多万,被甲男一人独自领去。现在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怕甲男转移、隐匿财产,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所以要查清楚甲男领取支票的银行及帐户。

第一次去街道拆迁办公室

我和一位同事一起去的拆迁办,调查专用证明和证件都已准备好。到拆迁办后,在签协议

(二)这个办公室,询问了拆迁款项是如何发放的,被告知是领取的现金支票。我们询问是哪个银行,有没有档案或其他资料可查,却被告知:资料都送到审计局了。

第二次去区建设局所属的拆迁事务所

因为拆迁补偿协议上,甲方是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是拆迁人;街道的拆迁办是拆迁委托单位,所以我和同事简单商量了一下,就决定再去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一趟。调查专用证明事先也准备的有。

到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建设局所属的一个办公室或科室)后,告诉一个阿姨相关情况后,她告知我们这个拆迁不是他们负责的,我们有点发蒙了,怎么会不是呢?但工作人员已经说了,民用住宅和商业用地拆迁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并且每个拆迁事务所在政府的指派下,负责的拆迁区域也是不一样的。

第三次去国土局所属的拆迁事务所

第二天,我和同事又去找这个合同上的拆迁事务所,结果找到了区政府的偏门,问了门卫才知道在另外一条路上,我和同事赶紧过去,及至我们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说明了我们的来意,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拆迁事务所,我们心里有点欣喜。但是却被告知,拆迁款项的发放是由拆迁办来负责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都是他们保管的,并且说你们带着介绍信和证件找他们领导(主任),他们肯定会让你们查的。听到此话,我想又要回去了,从原点开始又绕到了原点。

第四次去街道拆迁办公室

这次我们又回来了!我和同事商量好,我们直接找他们的领导,不要和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谈论这个事情,因为好多事情最后是有领导决定的。与其让他去向领导报告请示,我们和领导直接交流和沟通,可能效果要好很多。我们去找领导过程中,还是先找了具体的办事人员,工作人员说领导在楼上,我们就上去了,到一个办公室,我们说明了情况,我们要调查甲男08年领取拆迁款的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看了调查专用证明后,就开始为我们查找资料。现金支票是街道的信用社开出的,街道拆迁办公室没有存根或留底,我们看到的只有甲男签字等相关信息。看到这,我们知道我们调查的结果也只能这样了。就准备回去了。

这次调查的经验:对当事人乙女来说,去年年中其老公领取的拆迁款项,到现在要来查清楚其银行帐户,着实困难。因为其很可能把钱从信用社转到别的银行帐户了,也可能把钱提走了,所以这笔钱被保全的可能性比较小,起诉的时候这笔财产是否要分割,要慎重考虑,否则会多交了两笔钱,最后,没有任何回报。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调查之前,其一,要将要调查的问题一一列明,而不是工作人员问你,你还要去想;其二,在没有找到办你事情的工作人员之前,不要随便对其他工作人员讲要调查的事情和当事人的隐私性秘密,“臣不密,则失身”就是教训。 诉讼筹划感想(1)

上面说的这个调查取证的离婚案件,就存在诉讼筹划的问题。本人缺乏足够的经验,只望抛砖引玉。

通常我们对于税务筹划相当熟悉,对于诉讼筹划则可能有点陌生,但是这的确需要筹划。

就以这个离婚案件为例进行说明。

甲男和乙女结婚有20余年,有房子一套290多平方米,恰遇拆迁,政府给予他们的安置房有5套,其中一套80平方米,四套50平方米,这些手续都是甲男一人办理的,因为当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甲男。但是都可以扩挡的,只是要另外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赠给自己两个子女,每个子女各一套,另外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甲男将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街道拆迁办,政府给的拆迁款项有100多万,被甲男一人独自领去。现在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怕甲男转移、隐匿财产,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所以要查清楚甲男领取支票的银行及帐户。

该案件在起诉之初,是由当事人乙女委托一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忽视了被告的住所地这一重要情况,由于甲男房屋已经拆迁,且已经一年有余,形成了新的住所地,该律师没有注意这一细节,后甲男提起`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移交到另一个法院。这期间的时间足以让当事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

离婚案件一般都是为了财产,当然也有少数例外。具体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乙女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解除婚姻关系,获得80平方米的房子。那么我们律师的排兵布阵都要围绕当事人这一目的进行,一切的工作都会的不到当事人的认可。

综观当事人的诉状和证据清单,虽然说没有太大的疑问,但是由于诉讼请求的不明了,使得当事人乙女多掏了1倍的诉讼费用,可谓是一个失误。回想该案件,四次去拆迁部门调查取证,结果却没有任何收获,后和主任谈起来的时候,我才想到那1205000元的事情并不太重要,事隔一年,再说甲男现在钱放在哪个银行都不知道,法院调查取证都极为困难的。单纯从当事人乙女的诉讼请求来看,将未交付的房子和拆迁补偿款保全即可,对于其他财产只要在法庭上提出证据能证明有该财产存在即可,这样的诉讼策略,我认为还是可以尝试的,难道夫妻离婚每一项财产都要保全吗?

诉讼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便捷、高效地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筹划很有必要,尽管自己还没有完全掌握诉讼筹划的精髓。

望大家指正。 律师的品性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什么形体的人都有,面貌丑陋者,面目狰狞者,面目和善者,面若桃花者,皆有之;什么品性的人都有,不孝敬父母者,不尊重他人者,不为恶为善者,皆有之。

为律师者,不重于形体;为律师者,重于人之品性。

人之品性,同人之品格,却与之又有差异,品格侧重于人之善之;品性则无所谓善恶。

为律师者,品性是根基,品性是前提,品性是一个律师之所以成为一个律师的决定因素,是一个律师能够在律师道路上渐行渐远的成功圭臬。

律师,社会之精英;律师,社会公民权利之监护者;律师,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者;律师,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律师为恶者,则律师得一眼前利益,终将自己带之万劫不复之地域,君不见个别律师者,勾结政府贪污腐败小吏,为恶不赦,终将自己毁弃,人生毁弃,事业毁弃,家庭毁弃。

此种律师,缺乏好的做人品性。此种律师,即使不为律师,为商人,也为奸商;为官吏,也必贪腐;为人,必为小人。因为其缺乏人之为人的品性,在其身上,已经丢弃了良善、互助、公平等人之瑰宝。

为律师者,不在身材之高大,不在面貌之美恶,不在衣着之华丽。

为律师者,在乎品性之高尚,在乎心中存有良善、是非标准、公平公正之心,并且一身作则,行之实践。

律师,如若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大律师,请你首先成为一个具有善良等良好品质等的人,修炼好自己的品性。

做律师,只有品性高深,事业才会远大,人生道路才会愈走 世间痴情奇女子

9月27日下午即将下班时,律所主任过来,说晚上有一个刑事案件家属要过来,要我和另一个女同事晚点走,一起接待下。

我们等到6点15分左右,“家属”赶了过来,实际上是该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东某的女友晨某,晨某是杭州人士也,大学毕业后在宁波工作已有数年,两个月前认识了东某。东某自诩大学毕业,实际上小学文化程度,在社会上混打多年,在其家乡一带很有“声誉”,此次被刑事拘留,恐怕一部分原因即是被名声所累。

晨某眼圈发红,但是还是哭着,述说着案情,因为案件还在刑事侦查阶段,所以她对案情的知晓程度很浅。只知道其男友是9月16日被刑事拘留的,是因为盗窃被抓的,办案民警告诉她涉案金额大约有15万,她一下子就蒙了。根据《刑法》、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数额的规定,盗窃数额在10万以上的,要判刑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这可能是让人揪心、沉重的地方了。这个15万的数额是办案警官,在办公室亲自告诉晨某和陪她一起去的同事的。

我们告诉她了这个案件的法律方面的规定,因为案件现在还在侦查阶段,案件卷宗还没有见到,情况也不太确定,所以也没有说、也不能说什么肯定的话。再者,晨某告诉我们东某有过前科,好像是2003年被释放的,我们在她说的基础上高诉她,这个不构成累犯,因为过去的时间已经超过5年了。

两个月时间的相识,两个心的碰撞。东某出事之后,晨某的亲戚朋友都劝晨某放弃了,不要再管东某的事情了,已经有了前科,还要去作案,这种人不值得去交往,不值得为他奔走。可是晨某却有自己的想法,她觉得东某从小(7岁)父母离异,没有享受到家庭关爱,以至于走上了对自己不负责的道路,她自己对他还是充满希望的,如果他能够该国从新,她还会等她的。有过前科,对于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来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如果是这样,晨某对其痴情也是说的过去的。

晨某一边说,一边哭泣着。她说自己为了救东某,自己的朋友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区的公安局长帮自己找关系,她给这个公安局长10000元活动经费,这个局长说去找办案的刑侦大队队长,可是却没有了下文。还有人说要她出100000元,帮她摆平这件事情。她不放心,所以才来找律师。

晨某找到了林律师,林律师把金律师介绍给了她。她找到律所,和我们会见后,决定要委托我们,请我们为其男友代理申诉控告和提供法律咨询,在法院审判阶段为其辩护辩护。由于涉案金额在15万左右。我们决定受12000元律师费,其中2000元是案件受理费。并明确告知其发票只能开10000元。她说没有关系,我要那东西,也不能报销,发票开不开也没有关系。

会见后,办理了委托手续。说好明天上午来交钱,然后开发票。我们锁好律所的门,正准备走的时候,晨某打电话说,明天来交钱不方便,她已经问了附近有农业银行,她马上取钱就过来,让我们等会。我和主任等了会,晨某匆匆就赶过来了。交了钱,我们开了票。并告诉她,我们明天上午就把介绍信等资料送到刑侦大队,要求会见,请她放心,我们会积极努力办好这个案件,她也感觉自己找对了人,稍稍放松了一些,请了律师,有一点欣慰,也是应该的。

晚上,躺在床上,我在想,这样的女子太少了。市场经济早已经给太多的人洗脑了,谈恋爱不是注重对方的容貌,就是看重对方家里的权势和财富,这样的女子,真是少见,我暗下决心,会见时候要好好看看东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要好好办好这个案件,让东某这个痴情女心安。

实习律师的学与思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是“圣人”孔子的至理名言。

对于律师,尤其是实习律师而言,这句话特别受用和有效,如果你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并且去身体力行的话。

律师这个职业是需要终身学习的,如果处理好了学与思的关系,那么受益的是终身。

这里主要说说,实习律师阶段的学与思的关系。

实习律师之中的实践,顾名思义就是实践与学习的律师。从字面来理解,在实践中学习经验和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实践。这就是实习律师正式执业前一年的实习阶段,是一个准律师的阶段,也是一个必须要经过的阶段。

在实习阶段,在这个独立执业的必经阶段,实习律师处理好了二者的关系,会迅速成熟,成为一名正式执业律师。

在实习阶段,实习律师在多年执业经验律师的带领下开展业务,有什么问题和疑问是要请教老师的,但是也不是凡事都要向老师请教的,这样的话,老师会很烦感,因为你的老师肯定是执业多年的律师,业务多且不说,交际应酬也会很多,你如果不加思考和过滤,凡事事事都问,只会让你的老师觉得你很幼稚、学生气未脱、没有律师的独立品格。其中最后一点很重要,一个律师一定要有独立的思想、独立的品格,这个很重要,但是独立并非意味着就不合作,团队合作也是建立律师独立思想、独立自由、独立品格的基础上,如果一个律师没有独立,那就永远只能是一个助理,那就永远在实习阶段。

实习律师要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

律师是要经常向其他专门人才或专家请教一些问题的,但是在请教之前要对请教的问题深思熟虑,不是想都不想,感觉从面上一看,这个问题难,我解决不了,问老师吧!这样你只会产生依赖感,人,每个人都有依赖感,一旦形成依赖感后,改变自己就很难了。依赖感同时也是独立思想、独立品格、独立自由的死敌,有了依赖感,就没有成就大律师的机会。

思考问题要对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熟虑,不是进行很浅显的浮光掠影、蜻蜓沾水般思考,而是要进行与自己学识和能力相称的思考,现在的实习律师或律师,大都是大学以上文化,知识储备上已经是很有余了,缺乏的就是工作经验,这些工作经验又是从工作实践中来的,对于律师来说,有些工作经验是可以从口头上借鉴上你的老师的经验,但是有许多是不能借鉴的,是必须要自己亲身经历的,自己不亲身经历,就无法有效地提高自己,这也是我国律师制度中规定一年实习期的原因所在。

在思考中发问,问的问题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既让自己的老师从中受益,也使自己才会很快成长起来,这样才会养成独立的思想和独立的品格,成长为一名能独立执业的律师,最终成为一名大律师。 图便宜与相信“商人”的后果

有一句经典的话,世人皆知,“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话听起来都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它反映了社会的基本运行规则。

但是人往往在算计自己利益的时候,紧紧盯着眼前的自己利益,却忘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的道理。现代社会,商人的话语往往因为利益的参合,其话语的真实性往往是打折扣的,讨价还价是常有之事。

身边发生一件事情,点出了这句话的规则约束有多重要。

所里有一家顾问单位,老板是个很直爽的人,我们这么理解,也有人会理解是一个马大哈似的人。

2007年的时候,他开车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车是单位的,也是单位的名义投的保险,事故后,交警队认定责任:他是主要责任。车被拉到修理厂修理的时候,保险公司说他的驾照超过有效期三天(驾照有效期届满后一年内,可以去领换新证),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他真的就相信了,以为这种情形,自己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就和修理厂商量,自己不要求开发票,修理费用要少一些,修理厂答应了,也就没有开出修理发票。其实修理费用有6到7万左右,因为没有开发票,实际发生的有5万多,随后他把这个案件给了我们,我们告诉他这个案件修理费保险公司是要承担的时候,要他提供修理厂的发票,他说明了这个情况。我们告诉他,如果没有发票,那么修理车辆的费用是不能得到支持的,我们让他去和修理厂的老板商量,是否可以把发票开出来,开到当时修理车辆时的日期,我们知道不可能开出这样的发票,因为这是违法的,但是对于这个老板我们要告诉他所有的补救方法,但是我们不主张他去做违法的事情,非要他一定要把这个发票开出来。

我打电话催促的时候,他说开出来了,但是是现在的日期,我告诉他说这个没有用,他说你告诉你的主任,让他给我想办法。主任能为他想什么办法呢?我不知道。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的这种免责条款的规定,法院一般严格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特别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特别告知的义务话,保险公司一般要承担败诉的责任。这个我们已经找了好多类似的案例。

保险公司虽然是集大众的钱财,欲实现“千家万家帮一家”的宗旨,但是事实上公司的运作与商业目的和个人利益的考量,使得公司运行往往偏离了预设保险公司的目标。

许多保险公司对于本来应该予以理赔的事项,都作出了拒赔的通知,等着对方将自己告上法庭,等待法院的判决,再视情况来决定,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也不放在眼里。等到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理由给予较大数额罚款的时候,公司的领导慌了神,这才想起来了律师和律师的忠告……

图便宜的时候,但不要“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相信商人的话语,但是请你保持清醒的头脑予以分辨,看商人是奸商还是诚商。

授权委托-------------律师要求细心的地方很多

前天因为向法官递交的授权委托书,因为自己的不细心和不专业,被法官奚落了一通。虽然有些尴尬,但是自己不争气,自己也气自己,该如此。

授权委托书上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案件的授权委托可以是特别授权,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对于涉及人身、继承等案件的授权委托只能是一般授权,因为这类案件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对于有些事项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做出决定,而不能是其他人替当事人做出决定。

我当事人写好的授权委托书上,漫不经心地一勾,勾到了特别授权了,当时想也没有想太多……

法官一眼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你们律师怎么能这样,拿回去再改……做律师心态要平和,不能急躁;

为当事人服务要细心,不能漫不经心,马虎大意;

行法律服务,要有专业精神和敬业意识…… 感受法官的权力

前一段时间所里接了一个离婚案件,甲女起诉乙男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法院受理后,乙男提起管辖权异议成立,最后案件移到另一区的法院。

案件由一个副庭长主办,案件移转后,当事人甲女要求申请财产保全,其中要求查封其老公乙男的证券账户,我去提交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和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该副庭长说这个怎么调查(当事人甲女提供了证券公司的名称和乙男的身份证号码),如果这个能调查,那岂不是什么都要法院去调查了。

前天下午(10月9日),副庭长给当事人通知说明天下午(10月10日)要来先了解一下情况。

当事人都来了,双方在副庭长的办公室没有说几句,吵起来了,副庭长说一会开庭。

之前,我们作为甲女的代理人并没有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下午的见面也只是说了解一下案件情况。想起来副庭长对于我递交的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财产保全申请的态度,还有之前我去立案遭受的种种“待遇”,感觉法院及法官的权力很大,并不是外界争论的那样,法院及法官的权力太小。真不敢想象我国的法院和法官真的实现司法独立和法官独立后的司法景象,因为中国法官的素养还远远不够,中国的法官还不能适应司法独立后出现的种种现象,更因为中国的民众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始终是空白,中国的民众对于法律信仰或者说信任法律是缺失的,数千年的帝王传统及文化思想使得中国民众的奴隶思想沉重。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谁都知道,可是中国的政治改革却始终在徘徊,政府的权力在人民的监督上始终不敢改革,这也与中国处在和平时期有关,这种改革需要一个有魄力、大智慧的政治家不可。

法院的权力在学者看来是弱小的、不独立的,受其他国家权力干扰,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真正的根本在于一切权力都还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督,有了监督,一切都会在轨道上运转,良性地运转。 (续:感受法院的权力)

一个离婚案件的“腾挪跌宕”

案件从从一个区(J)移送到现在这个区(H)的法院,在开了一次庭之后,这个法官说自己很忙,将案件又移送给另一个法官办理,结果现在办理这个案件的法官因为年纪大了,看了这个卷宗后说,这个案件有点复杂,有点难度,不想办理,想把案件退回给庭里领导,让领导再安排其他人办理。

一个案件在法院来回这样折腾,法院法官的权力可谓真大!

一个案件在法院来回这样折腾,置当事人的权利于何方?

当事人每天一个电话,询问案件的情况进展和证据调取情况及财产保全进展,我无语,无语因为自己案件目前的进展没有任何成果;我无语,因为法官来回倒腾,使得案件现状让当事人感到我们聘请律师有点不值得。

在中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下, 名义上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守护者”,其实又能做什么呢?又能做多少呢?大家从相关刑事案例中就可以发现,不仅司法不独立,中国的律师(执业)更不独立,也反映了公民的权利是不完全独立的。 感受法官的“安排”(感受法官的“权力”续)

甲女与乙男的离婚案件在派出法庭移交给所属法院后,法院终于开庭了,开庭以后,由于乙男主张不予离婚,法庭决定这次审理活动结果:不准离婚。但是尽管如此,法院还是冻结了乙男的证券账户与相关的银行账户,因为透过法庭的审理,审判员也看得出甲女是弱者,是婚姻中的受害者,但是因为没有法定情节,再加上是第一次离婚,所以在准备决定不准离婚的同时,为女方的利益作出了安排。

在陪同主审法官去证券公司和银行去冻结了乙男的相关财产后,法官说了上面的那写安排,通过调查取证和财产冻结,发现乙男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其中甲女起诉后,他转移了将近60万元的财产,法官希望我们律师配合法院做好安抚当事人甲女的工作,因为甲女有激动、不安等情绪。法官担心甲女没有离婚,最后财产分割还吃亏,就冻结了乙男的财产。同时说财产冻结6个月,在财产冻结快要到期之时候,甲女到法院起诉离婚,我们会尽快受理,同时再将财产予以保全,这样财产就会一直处于保全之中,我们会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

面对法官的安排,我产生了一些疑问:

首先,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继续冻结乙男的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且当我问到,如果乙男要求解除冻结,法院怎么办?主审法官说我们会尽量拖。这样合法吗?

其次,法官如此这般为当事人甲女着想,为什么不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就判决离婚呢,为什么弄这么麻烦?

实在不理解,现实中的司法实务操作。

过分追求法律的社会效果,而忽略法律的法律效果,这可能是时下法律实务的共性了 感受法官的“安排”再续(感受法官的“权力”续)---无奈的心

这周三,办理婚姻案件的法官打来电话给我说,甲女的老公乙男要求解冻财产,说他没有钱生活了,你们要考虑一下是否上诉,听到此话,觉得很是意外。原本让我们做当事人的工作,让当事人不要上诉,过6个月再起诉,现在让我配合当事人起诉,并且说宁波中院可能会调解离婚,我听了这话,都不知道怎么和当事人说了。甲女的性格有些内向,是一个传统型的女人,因为离婚一事,承受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已经很大了,现在法官又来给当事人甲女增添麻烦。说点大话,说点空话,这样的法官去建设和谐社会,原本和谐的社会会变得不和谐。

甲女在之前因为婚姻问题,自杀两次未遂,对其老公感情已经破裂。这样的婚姻,法官是不是要去调查取证呢?这样的婚姻,法院不判决离婚,还让当事人陷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么法院是如何作为正义的守护神呢?公平正义何在?

第二篇:青年律师成长之路

我和我追逐的梦--与青年律师漫谈律师职业

游东亮 [ ydl ] 于 2010-06-20 23:55:44 发表在[ 闲谈 ]

【内容提要】 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把律师与风光、尊重、高薪等词联系在一起,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大家以为挤过司考这个独木桥,对面就是布满鲜花和掌声的彼岸了,殊不知,等待却是另一条“艰辛路”。广大青年律师青年律师初出茅庐,没有专业经验,更没有客户案源,面临巨大的生存困难。青年律师,要以平和的心态,摒弃浮躁心理,夯实执业基础,修炼执业品质,厚积方可薄发。

关键词:律师职业 执业艰辛 青年律师 厚积薄发

每个人都有权利去梦,去想,成功的道路上,会出现许多分岔口,但这些路始终通向一个方向。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梦想。--题记

一个美丽的传说

在许多人看来,律师很有钱、很潇洒、很自由。事实上,这完全是一个误会。律师,这个曾经满载着光荣与梦想,让无数人羡慕的职业,如今已经风光不再。

据广州日报报道,律师究竟是不是高收入者?律师的生存状态如何?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广州市律师协会合作完成的国内首次针对律师生存状态的问卷调查,据调查数据显示,律师的收入状况确实不如外界所认为的那么高,很多律师光鲜外表的底下,掩藏着生活的艰辛。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更是一语惊人:“律师已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视为高收入的阶层转为低收入、无保障阶层。”而在他展示的该所律师工资单上,多个律师因为没有接到案件而又要向律所交保险、管理费等,工资竟为负数。”[1]

律师,这个昔日和风光、尊重、高薪等词联系在一起的职业,如今却让从业者们感到了几乎无法承受生存的压力。日前,律师已成为城市中的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但与其他低收入群体不同的是,这是一个全部拥有高学历、并通过了“中国第一考”的“精英”阶层。他们一面肩负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重任,一面忍饥挨饿地在行业中打拼。[2]

深圳律协副会长张志告诉记者:律师的生存压力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没有案件时要为“无米下锅”发愁,每天到处寻找和开拓案源;接到业务收了费用后又有了新的焦虑,老是想着怎样才能把业务做好,让客户满意,精神上始终处在紧张状态。[3]

重庆“律师门”案中律师收费150万元的情节曝光以来,律师收费标准的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人质疑部分律师“漫天要价”。然而,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中却感叹说“从全国来看,律师的平均收入其实也就和出租车司机差不多一个水平。”[4]

前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先生曾在其博客写的一篇《律师为什么会自杀》的博文,对律师职业作这样颇具文学化的总结和概括:“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刘桂明说:在大多数人看来,律师确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职业,衣冠楚楚的形象、攻守自如的姿态、充满神秘感,散发着魅力。其实呢?表面现象。“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学习积累,是律师挑灯夜战的工作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坚持耐受,乃至身体的透支和生命的付出。还有人说律师“听起来很阔”,

是因为在社会某些方面听来,律师现在很有钱,很有派头,香车美女有之,别墅洋房也有之。事实呢?纯属误会。“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律师事务所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管理压力。如今在中国,某些法官看见律师,内心就有些不平衡,此谓眼烦;某些检察官看见律师,心里就觉得律师是不是又在教唆证人作伪证,此谓心烦;某些政府官员看见律师,脑袋立即就大了,以为律师又来添乱了,此谓麻烦。“烦”的内涵则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中国律师“做起来很难”,刘桂明说:社会环境不能理解,司法环境不够支持,执业环境不太理想,市场空间过于狭窄,政策推动过于被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所以,律师做起来必然就很难。尤其是做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于是有人说,做一个中国律师很难,做一个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更难,做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就难上加难……。还有人感叹说,胆战心惊做律师,更有人为此愤而出家。不管是在哪里执业的律师,不论是否取得成就的律师,无论是什么专业的律师,都不同程度地面临巨大的执业压力和社会压力。于是,有不少律师在喊累,也有不少律师在叫苦:说“律师这活儿真没法干”者有之,叫“律师这碗饭真是不好吃”者也有之,称“律师这行当太危险”者更有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曰:“难!”[5]

北京著名律师王才亮写了一首俏皮幽默又形象贴切的打油诗调侃律师职业,曰:“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成就少有,郁闷经常;比骡子累,比蚂蚁忙;偶尔疏漏,被人当枪;清点钱袋,比公仆差,比民工强。奋斗心不灭,男儿仍自强。啊!律师,梦想加理想。”这就是中国律师的真实写照。

律师,一个注定要付出艰辛的职业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衣着光鲜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思维敏捷的律师形象,风光而富足。功利也罢,理想也罢,年轻的学子们带着满腔热情前赴后继地奔赴各大院校学习法律,期待着有一天能在法律的舞台上一展拳脚。于是,才有了今天浩浩荡荡的司法考试大军。大家以为挤过司考这个独木桥,对面就是布满鲜花和掌声的彼岸了,殊不知,等待却是另一条“艰辛路”。

律师职业是一项很艰苦的工作。一是压力大。做律师要比从事其他工作的压力更大,因为委托人是把他处理不了的事情交办给律师,这样在心理素质、办事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职业要求就比委托人高,从而导致很大压力。一件普通经济纠纷可能涉及一个企业的存亡,一桩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个人的生死,重大非诉项目中的一个失误就可能引发巨额索赔。江苏赵凤生律师说,有时候碰到棘手的案子,几天都睡不好。二是节奏快。委托人把事情交给你办时都很着急,包括诉讼、非诉业务。律师的工作节奏必须满足委托人的需求,同时还得保证案件质量,令委托人满意,这是一种非常有压力的快节奏。[6] 律师经常在外奔波,常常是接到一个电话就走,加班加点已是习以为常,经常写材料到半夜。有位律师更是一语惊人,说是“律师如妓女”。重庆王祖惠律师说:律师做的事不是人做的。道出了其中的身累、心累。

由于律师业务本身具有内容多样性、复杂化的特点,对从业者的注意力、责任心及个人能力要求较高,高强度、快节奏、竞争激烈的工作使得许多律师休息不足,缺少锻炼,从而引发生理和精神健康危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的联合调查结果表明,有67%的律师每天睡眠时间在7小时以下,律师大部分处于亚健康状况。据深圳律协证实,有一名41岁的男律师因工作压力太大,出现精神分裂症状被送入医院救治。[7]

海归律师朱伟一这样感慨说过:“英语有个说法,叫„干得像狗一样‟(work like a dog ),比喻工作很辛苦,律师都干得像狗一样,至少大多数律师是这样。[8]

律师职业还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法制日报记者曾采访一批活跃在一线的律师,他们用自己的亲身体会,

勾勒出一幅律师执业风险图。“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理解这一点,当律师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护时,他们认为律师就是和„坏人‟、„ 恶霸‟一伙的。”说这话的是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他说一次出庭时被村民围攻的经历,让他终身难忘。其实,律师被打的消息早已不算什么新闻,律师的人身安全已经成为律师执业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北京律协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吕良彪这样解释:“在崇尚君子不言利的文化氛围中,律师因其提供服务的有偿性而备受鄙视,社会评价相对不高,而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代言人,也是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律师天然具有某种„悲壮‟色彩。”在记者采访中,还有不少律师把刑法第306条称作是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里斯剑”。306条规定比较模糊,特别是对„引诱‟一词的界定不清,很容易导致刑事辩护律师被扣上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罪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名律师一致认为:“在同一案件的审理中,律师和检察官总是处于对立状态,双方的关系很微妙,一旦发生冲突,律师就可能被检察机关以306条来抓辫子”。[9] 从内蒙古通辽的“政府垄断律师”事件到云南发生的“法官铐律师”案,从“会见难”“阅卷难”的无奈到“打官司还是打关系”的叹息,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律师工作、生存的尴尬和困境。[10]

做律师,厚积方可薄发

北京敬云川律师在其《青年律师当自强》博文中,以自己几年律师之路的创业体会,给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一些启发和经验。他说:青年律师初出茅庐,没有专业经验,更没有客户案源,因而曾经彷徨,曾经泄气,或曾经怨天由人、悲观绝望,更有甚者在中途退出了律师职业。而我认为青年律师有活力、有激情、有知识、有闯劲,是我们中国律师的希望之所在,只要能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坚持自己的选择,并持之以恒,必定会有光明的前景。他说:广大青年律师面临的困难和困惑具有一定的共性,一是收入少,工作辛苦。在通常情况下,案源决定律师所和律师个人的收入,但是案源又取决于律师所和律师个人的知名度和社会资源。青年律师靠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掌握的服务技能,有能力办理一般的业务,但因为没有知名度往往找不到客户,甚至会出现已到手的案件被知名律师抢走的现象,因而出现了青年律师干活多,非常辛苦而收入少的普遍现象。二是找准个人的专业定位比较难。“万金油”式的律师时代已过去,要想把业务做好、做强,必须得有专业定位。像房地产、金融证券、企业改制、涉外贸易、知识产权等专业都被青年律师看好,究竟哪个领域更适合自身的特点呢?许多青年律师对自己将要从事的业务领域比较迷惘,不知道自己该重点突出哪个专业。三是由于司法和社会环境不尽如人意,不被当事人和社会所理解。大多数青年律师对自己的服务质量要求很高,非常敬业。但现实社会并不象他们想象的那样公平、正义和高效率。当青年律师面对少数司法或执法人员不屑一顾的神态,甚至任意践踏法律的时候,特别是当事人满怀的希望和信心在事实面前变成软弱无助、心灰意冷的时候,青年律师感受到了法律的软弱和邪恶势力的强大。尤其是在当事人出了律师费,合法权益却依然没有得到保护的时候,青年律师也会感到悲哀和无奈。[11]

律师无论从个人到整个行业都必须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成长和发展起来,优秀的律师大都是经历了艰苦的历练才成长起来。应该看到,我们生活成长在一个非常幸运的时代,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给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律师的执业领域将不断扩大,将涉足许多高端和新兴的领域。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律师的社会地位将不断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也对律师寄予了厚望。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于一个有心者、有志者、有勇者来说,正是大展宏图的好时机。年轻也许意味着稚嫩,也许意味着缺少经验,但年轻本身有是我们最大的优势。年轻人获得成功的例子随处可见,别人能做到的,我们一样能做到,而且建功立业,就要趁现在还年轻![12]

深圳律协在召开一次的青年律师生存与发展现状座谈会,会上深圳律协青年委副主任陈妙财以自己的发长、发展经历现身说法,告诉年轻律师应如何开始律师的执业生涯。他说:做律师,厚积方可薄发。律师从业的前三五年是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积累期,就如建大楼要打地基一样。在这个阶段律师要学会和熟练掌握四大技能:一是组织和整理材料的能力,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能力之一,虽然看似简单但学问颇深,律师的庭

上功夫就是从组织材料开始,而且做律师所有的学问都悄悄地隐藏在案卷的每一个角落,就看能不能发现和熟练掌握;二是按照专业的逻辑和思维说话,这也是律师基础的能力之一,必须要用专业或职业的语言来表达主张和争取的一切;三是按照专业的逻辑、思维、格式制作各种法律文书,这是律师最关键的基本功,也必须要过的一道关;四是根据职业、专业和业务定位的需要,有选择地进行社会交往。这是律师走向成功的风帆,律师只有充分借助社会的关系的力量,才可能让自己在事业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以上功夫都是书本学不到的,必须在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慢慢积累和体悟,起码要有三五年的功夫才可能掌握其中的入门之道。如果律师在前三五年内有很好的积累,往往在以后的五到十年内会有一个快速发展期和暴发期,后期的发展全在于前期的积累和铺垫,而且做人是关键。从这个角度来看,生存问题和发展问题其实是合二为一的问题。因此,年轻律师必须在执业初期认真地做一个五年计划,十年的职业规划,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13]

沉下心来夯实基础--平和的心态是成长的基础。许多年轻人无论是怀着律师匡扶正义的职业品质(职业荣誉感),还是因为对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抱入有较高的希望而来的,皆无可厚非。但年轻律师在老律师丰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面前,往往会心态失衡,功利主义的刺激往往会导致部分年轻律师走上非正常的“致富”轨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夯实执业的基础是年轻律师成长的必经之路,只有具备了平和的心态才有可能去做具体而细致的基础工作。比如说客户群的培育、办案经验的积累、业内资历和声望逐步提升、专业理论水平的长期总结等等,都需要每一个年轻律师摒弃浮躁心态,踏踏实实地从每一细小之处入手。[14]

修炼执业品质--优秀的品行是成长的保证。俗语说得好:先做人、后做事。孔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达”是一个人最后的成功与辉煌,辉煌之前总有一个独善其身的品行修炼过程,可见古人对成功人士品行的内在要求。在律师业一定程度上诚信缺失、追求正义的职业品质扭曲的现实面前,如果年轻一代的律师也随波逐流,模糊了心中应有的法律信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那年轻律师的成长就会发生方向性的错误。诚实信用、坚守信仰、追求正义、扶持弱小,这是律师职业品质的核心,正是作为年轻律师所要坚守的信条,也应成为年轻律师成长过程中的座右铭。[15]。

青年,意味着激情,意味着梦想,更意味着未来。面对激情,我们需要理性;面对梦想,我们需要实干;面对未来,我们需要信念和责任;同样,青年,也意味着缺憾,意味着不足,更意味着迷惑和忧虑。面对缺憾,我们需要弥补;面对不足,我们需要改进;面对迷惑和忧虑,我们需要清醒和明晰自己的定位与作为。

梦是人生奋斗的远大目标,是平凡生活中的小小期待;是生命之舟的原动力;是补充能源的加油站;梦创造了一个大大小小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寻找梦,感受梦,追逐梦。

第三篇:律师的专精之路

前天参加了杭州市专业律师事务所发展论坛。有幸听闻各专业律师事务所大牌律师的精彩演讲,给我也带来了一些启发。专业律师事务所,顾名思义,就是在某一法律领域具有专业优势的律师事务所,有的甚至是只做某一法律专业领域的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律,从商业营销上来讲,个性鲜明,给人印象深刻,当然关键点还在于专业“专卖”给人的感觉讲更有服务深度。所以其发展从社会分工日益明确的现代社会来讲,前景肯定是非常广阔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从专业律所的发展而联想到,作为一个普通律师,是否也到了真正进入专业化发展的普遍之路?从表面上看似乎这一趋势也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实际当中其实律师很少有真正舍弃其他专业而只专某一方面的情况,我个人也认为对于普通律师来讲,舍弃其他专业而只攻某一专业也并非是明智之举。其原因有二:

一、律师其实跟医生还是有区别的,现阶段律师的单一专业化缺少制度保障。应该说医生的专业更加精深一点,而且其背后有医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调度,所以其服务不会因为只专一个领域而出现大的偏差。毕竟体检是综合进行的,各个科室之间也是可以自由贯通的;而律师的服务显然还没有达到这一地步,律所更多的时候是一个律师的集合体,各个律师各自承接业务,没有稳定的收入做保障,律师不可能只接某一方面的案件。所以,作为律师个人,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更多的还是案源成就了专业。

二、律师如果舍弃其他专业而只专一于一个专业,对这一专业的研究也并没有好处。 但凡律师要做一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必定各个领域的法律问题都是需要有全面了解。不然很有可能受到视角的限制,而影响判断。

但是作为普通律师,我同样也不赞成没有重点的所有专业都平均用力,毕竟法律领域的范围是极其广泛的,作为普通律师,是不太可能成为所有领域的专家的,所以的思路是重点发展之路。

在律师的初级阶段,可以选取几个重点,进行同时发展,然后根据案源的情况,重点慢慢集中,直到最后趋于唯一。这既摆脱了因为唯一专业,很长时间没有案源的烦恼;最终也能成就自己的专家之路,更好得树立某一方面的权威。

第四篇:我的“艺术”之路

沙溪中学樊宇

教育事业对我来说,就是一项艺术;教师,则是一门很有艺术的职业,他们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都是平凡而伟大的“艺术家”。一直以来,我崇尚并热爱着这门“艺术”,我常对自己说,你只要用心去做,教育界里下一个出色的“艺术家”就一定会是你! 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熏陶下,我怀着一颗年轻而炽热的心踏入了教育这片神圣的沃土,开启了我梦寐以求的“艺术”之路。作为一名农村教师,对农村教育我更多了一份亲切感和使命感,因为,我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我坚信,我会用自己的热情给农村的教育事业注入新鲜活力。所以,在工作中,我保持勤恳踏实、锐意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用爱心和智慧去浇铸,用真诚与奋斗去收获。我以自己的努力践行了就业时的承诺(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我的工作也赢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认可。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艺术家”,以下是我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请多多指教):

一、 用心教、学“投入才是幸福。”我一直记着这句话,只有真正用心去做一件事情,你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给你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在呼吸课改的新鲜空气下,我从实际出发,构建由学生唱主角教师当导演的课堂教学结构新模式,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风格。我的教学目的:激发兴趣、启迪思维、授予方法、培养能力。我重视我的课堂,因为这就是我艺术创作的过程。所以,我精心为学生设置每一张导学案,把握重难点、设计板书、作业,使其操作性强、启发性强、实效性强,能充分引领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当堂检测、课后巩固。我的课堂鼓励学生的“七嘴八舌”,不懂就问,鼓励学生大胆站上讲台当教者,而我只做适时引导和帮助。坚持学生能做的绝不自己做,学生能教的绝不自己教,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经过不到一年的实践,真的不得不让人惊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们的思维、他们的逻辑有时不得不叫你叹服,在他们身上你已经可以看到祖国未来的新曙光了!从学生身上,我真的可以学到很多,我享受这种充满生命力的课堂,师生配合默契,气氛活跃的课堂。学生的学习兴趣浓厚,乐于学习并善于学习,学习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去年,我担任的英语和生物的教学都获得了本年级前一二名的好成绩。

然而,学无止境,教无止境。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不光从学生、同事那里学,还要坚持从书中学,从网络上学。读中国古典教育名著、读外国教育家名著、读中国先赛教育家名著,如《论语》、《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魏书生教育管理艺术》,来丰厚自己的思想底蕴,学习名师的教学理念、学习名师的教学风格、学习名师的优秀事迹,把握学科前沿,做生活的有心人,做教学的有心人,让自己走进教室、面对学生更有底气、更有信心。只有问题多,才会有动力学得更多。

我一直也鼓励学生要勤学善问,不管在课堂还是课余。当他们一时半会还无法解疑,老师也不必急于给出答案,让他们自己去找资料求答案,学会自己解决问题,切身体验求学的快乐,老师也不是万能人,有时也不一定全部知道,所以这样做也能给老师更多思考的时间,决不能为了面子而不懂装懂。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但我会坦诚的面对我的学生,表扬他们这个问题问得好,问的有深度,并称赞他们实在具备科学家的潜质,把老师都问倒了,并建议师生一起去寻找答案,看谁能最先找到。这样做并没有丢面子,反而得到了尊重,让学生也获得了成就感,和主动求学的动力,和乐而不为呢?教学本来就是一个相长的过程。

二、 潜心研究 “不变则滞,不新则后”,对待教育,只有在借鉴的基础上潜心研究,坚持自主创新,才能成就真正的“艺术”。

不要以为自主创新很难,更不要认为一定要获得什么很高的成就才算得上创新,其实,很简单,也许每个老师天天都在创新。比如说,这节课我把以前默写单词改为默拼单词;以前都是老师来设计板书,这次我要让学生自己来设计„„这都是一个个自主创新的细节。 而我培养自己自主创新的法宝就是,写教学反思。每一次反思都是我潜心研究的过程。“在探索中发现,在发现中反思,在反思中成长。”我的实践证明,这是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提升实践智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我坚持几乎每课一反思,课后对自己的课堂进行总结,对自己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表现、反应,进行思考和探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自己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跟同行进行交流探讨,以最快的速度找出最佳的解决办法,不断突破了自己,创新了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质量。

在新课程改革中,新的课程理念,新的教材,新的课程评价观,强烈地冲击着教师。不经历伐毛洗髓的阵痛,就不能获得脱胎换骨的新生。我校在新课改的“阵痛”中冷静的思索,大胆的探索,制定了校本教研策略,要求广大教师改变多年来习以为常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确立一种崭新的教育观念:开展校本教研通过全员参与来改变课堂专业生活方式,提升教育科研的意识。今年我还担任了理化生组组长,虽然自己经验还很不足,但因为我年轻,这就是我最大的资本,我有更多的精力和活力去学习,去探索,去尝试。在听市内组织的观摩课后,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所以,为了不断提升自己,在学校,我一有时间就去听课,所有学科我都试着去听,在听课的过程中,我认真的做好自己的每一次听课笔记,学习教者好的经验,写好听课反思,吸取教训,把自己处于旁观者的身份去学习,更处于教者身份去探讨,我经常反问自己:假如是我,我该怎么做?课后,积极参与听课评价,将自己的听课感想和建议与同行交流,在相互学习中真的有许多意外的收获。有时候,脑子就突然有了灵感,萌发了新的教学想法。

作为一个教研组组长,我的责任更是重大,在组内加强教师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坚持教学反思,落实集体备课,加强教学常规检查,确立培优辅后、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加强课题研究,真正为本组教师教学服务。合理安排组员的教研课,并带头准备示范课,尽量全员参与听课、评课,并定时将组内的问题及自己的困惑进行集锦,先自己提前进行反思,然后在组内集中进行探讨,大家一起进行交流和分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充分发挥大家的自主创新意识,对症下药,再次实践,直到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然后,将我们所获得的经验教训与其他同事进行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并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写成论文,其中,探究的《如何培养农村小学英语学习的兴趣》获得了省三等奖。

去年,学校还组织与黄柏中学进行一类教师示范课的展示交流,我在黄柏中学上的生物示范课非常成功,获得了该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我认为,新课程中教师是课程实施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开发者,这样的角色定位最需要的就是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反思,不断地改进,不断地创造。而教学反思正是使教师总结、反思、改进、创造的有效方法。因此,我要把坚持写教学反思可以作为我们“艺术创造”的突破口。

三、 真心付出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这是我的大学教育学老师对我们讲的一句话,也是我走上教育行业一直坚信的话。只要真心付出,精心雕琢,每一个学生都会成为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我们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他们同样会因为不懂事,犯下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作为老师,不应该一味的惩罚和指责,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也许适得其反,造成更大的伤害。无数的例子表明,你的教鞭下可能会有“瓦特”,你的冷眼里会有“牛顿”,你的嘲笑中也许就是下一个“爱迪生”。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警醒,无论他是一方美玉还是一块树根,我们都应该多点爱心,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尽心尽力去雕琢,相信他们都能成为我们的艺术珍品。

作为一个青年教师,我与所教的七年级学生似乎没有代沟,首先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去感染他们,让他们敬老师,并学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然后,通过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去感化他们,让他们亲老师,信任老师,愿意跟我沟通,想老师所想,急老师所急,所以,私底下我们又可以是无话不谈的姐弟或姐妹,我们相互了解、互相体谅,为我在兼任本班三门主课:英语、生物、历史的教学及班主任管理工作中减少了许多阻碍,师生的和谐相处营造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在七年级中,我们班在各方面都很占优势,是新课改中被公认的实效性最好、学生整体素质最优、课堂气氛最活跃的班级,还被黄柏中学的一级教师大为称赞。

当然,这一切,并非那么容易取得的。班级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现今的学生不再生活在象牙塔里,他们面对着纷繁复杂的世界,面对着良莠不齐的信息,电视报纸上充斥着明星绯闻、血腥暴力,再加上网吧游戏厅,因而学生中追星、早恋成蔓延之势,学生的思想逐渐复杂,学生的道德底线受到冲击。这是事实,事实不可回避也不能回避。所以,作为老师,作为班主任,必须通过平时的了解和沟通,能第一时间掌握每个学生的动态,尽量把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

为了学生能够健康成长,我尽心尽力地寻找每一个可以解决的办法。我坚持的原则是:尊重学生,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当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私底下谈话,不要直接进入话题,从他平时的学习和生活着手,让其能自主的承认错误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可以直接与其讲道理,让其体会到老师的痛心和揪心,从内心深处去感化他,如果屡教不改,就必须进行家访或请家长出面,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协作。还有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在作业本中,给学生寄信,这样避免了当面的尴尬,也给予学生更多的反思空间,他们一般都会很诚恳的给我回信,把事情的缘由交代清楚,如果认错态度好,我会替他们保守秘密,不予公开,尊重他们。很多学生都会通过这种方式,写道歉信和反省书,同时我也能了解许多班上的“秘密”,更多的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困惑。所以我认为这种方式达到了无声胜有声的效果。班上,还有一个专门的“忏悔书”,里面收集了犯过错的学生写的悔过书,说明书或是保证书,如果一个月内表现好的话,可予以撤除。班里还自行制作了一根自警棒,如果有学生犯了错误,自行打手,给予警示,让学生明白错了就必须接受惩罚,警示自己不能再犯。班委会都是由民主竞选的有责任心和管理能力较好的班干部组成(特殊情况下,有我直接任选),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小事都不需要由我出面,班干部可以处理。开始班里有这样一个问题学生,由于心理上的缺陷,易冲动,在小学时一旦激怒就会扇人耳光,以前的同学几乎个个都被他打过,还曾有轻生的念头。班里有这样一名学生,一开始,我也很是担心,所以一开学,我便找他谈心,其实他内心并不坏,只是情绪很难自控,我给他提了一些建议,并鼓励他说重新开始,让过去的成为历史,相信他会突破自己,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并在获得他同意的情况下让其担任纪律委员,让人欣慰的是,他真的超越了自己,完全改变了!!不仅对工作认真负责,连学习也奇迹般的越来越好,竟到了班上前十名,去年英语期末考试还是特优,全年级的第二名,现在他已可以成为英语课堂上得力的小老师了!这样的例子,也让我更加坚信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坚信每一位学生都是可以塑造的,我们要真心的对待他们,用爱心和智慧去帮助他们。

对于班级存在的普遍问题,应充分利用班会课来进行教育,形式多样,自由发言式、组内讨论式、辩论赛形式等等,发挥集体的力量,做班级的主人,自己解决问题,还能树立班级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养成爱班如家的意识,让同学和老师亲如一家人。在学校的领导下,班主任和班委会的共同协商下,对每个学生在校的操行进行量化评分,值日生认真、如实记载每一天的班级情况,并评出每周之星:团队之星、干部之星、学习之星、礼仪之星等,在班级树立榜样,督促学生向优秀看齐,形成你追我赶的势头。

力是相互的,爱也是相互的,只要全心全意地为学生服务,真心的为学生付出,给他们多一点关爱,他们终究会像你爱他们一样来爱你。尤其是留守学生和学困生,在生活和学习上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都是老师的职责所在,是

每个有责任心的老师应该有的奉献精神,家长把子女交给我们,祖国把明天托付给我们,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放心呢?

我的艺术之路才刚刚开始,但我似乎有讲不完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就是我们做“艺术家”的“成就”吧,但是,成绩和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我会将它们作为我前进的动力,我将继续我的热情,继续我的爱心,积极地投身于这项艺术事业之中,精心创作,塑造出更多的艺术珍品。 我呼吁所有平凡却伟大的“艺术家”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焕发我们艺术的光彩,为我们的艺术人生而努力奋斗吧!

2011年3月20日

第五篇:我的成长之路

我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父母都是农民。虽然爸妈的文化不高,但是他们对我和哥哥姐姐的要求很严格。不仅是在学习方面,而且还在于为人处世方面。

爸爸经常对我们说:“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要耐下性子来,一点一点地努力,就像耕种,需要经过买种,翻地,播种,浇水,并耐心地等上几个月才能有收成。如果要想获得更好的收成,就得花心思去照料它,并且坚持下去。这样才可能有最大的收获。” 因为父母的熏陶,我从小便养成了耐心做事的好习惯,并且拥有不急躁的性格。在小学的学习生活中,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老师们也经常夸奖我。这使我很开心。后来升上了初中,我萌发了一个愿望—想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想成为教师,不仅是因为它的神圣,更是因为老师可以把自己知道的知识传给学生们,也可以把做人的道理教给学生们,教学生们如何做人,做人的基本道理是什么,使学生更好地成长。我把我的愿望同爸妈分享了。爸妈都感到很高兴,并鼓励我为了这个目标而奋斗。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从初中开始,我就一直努力学习,考上了当地的重点高中。虽然进入了重点高中,但我知道,我离理想的目标还远着呢。于是在三年的高中生涯里,我仍然像小学、初中那样兢兢业业的学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高考过后,我拿到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进入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师范学院。但是,我并没有因此沾沾自喜,止步学习。我深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还需要不断地学习。进入师范学院只是我实现愿望的第一步。

现在的我读大二,学习了心理学,教育学,知道了该如何利用所学的知识根据不同类型的学生去更好的实施教育。虽然课本上的理论知识我们学会了,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我们知道,理论必须应用于实践中去,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功效。记得第一次试讲,因为自己准备很充足,于是信心满满地走到讲台上,结果却讲得一大糊涂。因此对自己失望透顶。后来听老师说这样的情况是很正常的,要通过不断地试讲,才可能掌握讲课的技巧。于是,我又重拾信心,在后来的一次次试讲中,不断总结经验,理清思路,终于掌握到了一点技巧。虽然现在想成为一名教师只需把该考的证考好,拿到所规定的证件,但我明白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实践能力。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我才可能实现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的愿望。

因此,我将不断努力,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为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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