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统计年鉴

2022-08-14

第一篇:中国人口统计年鉴

《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09》目录

(中英文对照附电子版)是一部以全面反映我国人口和就业状况为主的资料性年刊,收集了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就业统计的主要数据,同时附录了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数据。年鉴内容分为八部分:综合数据、2008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2008年劳动力抽样调查主要数据、2008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统计数据、2008年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统计人口数据、世界部分国家及地区人口和就业统计数据、2008年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制度说明及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 综合数据

1-1 各地区人口数

1-2 按性别分人口数

1-3 按城乡分人口数

1-4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

1-5 各地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

1-6 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基本情况

1-7 各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1-8 全国历年人口密度

1-9 全国劳动统计主要指标

1-10 分城乡就业人员年末人数

1-11 分产业就业人员年末人数

1-12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失业率(年末登记数) 1-13 分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年末登记数) 1-14 分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年末登记数) 1-15 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 1-16 分登记注册类型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

1-17 分行业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年末人数

1-18 分登记注册类型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年末人数

1-19 分地区城镇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年末人数

1-20 分地区城镇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年末人数(国有单位) 1-21 分地区城镇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年末人数(城镇集体单位) 1-22 分地区城镇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年末人数(其他单位) 1-23 分行业城镇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年末人数

1-24 分登记注册类型职工平均工资及指数

1-25 分登记注册类型职工平均实际工资指数

1-26 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1-27 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1-28 国内生产总值及构成

1-29 国内生产总值指数

第二部分 2007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

2-1 各地区人口数及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2-2 各地区人口的城乡构成

2-3 全国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

2-4 全国城市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

2-5 全国镇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

2-6 全国乡村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

2-7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

2-8 各地区城市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

2-9 各地区镇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

2-10 各地区乡村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

2-11 各地区户数、人口数、性别比和平均家庭户规模

2-12 各地区城市户数、人口数、性别比和平均家庭户规模 2-13 各地区镇的户数、人口数、性别比和平均家庭户规模

2-14 各地区乡村户数、人口数、性别比和平均家庭户规模

2-15 各地区按家庭户规模分的户数

2-16 各地区城市按家庭户规模分的户数

2-17 各地区镇按家庭户规模分的户数

2-18 各地区乡村按家庭户规模分的户数

2-19 各地区家庭户类别

2-20 各地区城市家庭户类别

2-21 各地区镇家庭户类别

2-22 各地区乡村家庭户类别

2-23 全国家庭户人数和户主的年龄、性别构成

2-24 各地区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人口

2-25 各地区城市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人口

2-26 各地区镇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人口

2-27 各地区乡村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人口

2-28 各地区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2-29 各地区城市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2-30 各地区镇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2-31 各地区乡村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

2-32 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2-33 全国城市15岁及以上人口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2-34 全国镇15岁及以上人口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2-35 全国乡村15岁及以上人口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2-36 各地区分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

2-37 各地区城市分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

2-38 各地区镇分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

2-39 各地区乡村分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 2-40 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1 全国城市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2 全国镇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3 全国乡村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4 全国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5 全国城市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6 全国镇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7 全国乡村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 2-48 各地区分性别的各种户口状况人口

2-49 各地区城市分性别的各种户口状况人口

2-50 各地区镇分性别的各种户口状况人口

2-51 各地区乡村分性别的各种户口状况人口

2-52 各地区60岁及以上分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3 各地区城市60岁及以上分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4 各地区镇60岁及以上分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5 各地区乡村60岁及以上分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6 全国60岁及以上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7 全国城市60岁及以上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8 全国镇60岁及以上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2-59 全国乡村60岁及以上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第三部分 2007年劳动力抽样调查主要数据

3-1 分地区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2 分地区全国男性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3 分地区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4 按年龄、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5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年龄构成

3-6 按行业、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7 按职业、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8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职业构成

3-9 按年龄、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就业身份构成

3-10 按就业身份、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年龄构成

3-11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就业身份构成

3-12 按就业身份、性别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13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就业身份构成

3-14 按就业身份、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年龄构成

3-15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就业身份构成

3-16 按就业身份、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17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行业构成

3-18 按行业、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年龄构成

3-19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行业构成

3-20 按行业、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21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职业构成

3-22 按职业、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年龄构成

3-23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职业构成

3-24 按职业、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25 城镇就业人员调查周平均工作时间

3-26 城镇男性就业人员调查周平均工作时间

3-27 城镇女性就业人员调查周平均工作时间

3-28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构成

3-29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构成

3-30 按户口性质、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构成

3-31 按就业身份、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构成

3-32 按行业、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构成

3-33 按职业、性别分的城镇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构成 3-34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构成

3-35 按失业原因、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年龄构成

3-36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构成

3-37 按失业原因、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38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3-39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年龄构成

3-40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寻找工作方式构成

3-41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寻找工作方式构成

3-42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前的行业构成

3-43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前的行业构成

3-44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前的职业构成

3-45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前的职业构成

3-46 按受教育程度、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未工作时间构成

3-47 按年龄、性别分的城镇失业人员未工作时间构成

第四部分 2007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统计数据

4-1 各地区分行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

4-2 各地区分行业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数

4-3 各地区分行业其他单位就业人员数

第五部分 2007年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

5-1 各地区总户数、总人口

5-2 各地区市总户数、总人口

5-3 各地区县总户数、总人口

5-4 各地区镇总户数、总人口

5-5 各地区非农业、农业人口

5-6 各地区市非农业、农业人口

5-7 各地区县非农业、农业人口

5-8 各地区镇非农业、农业人口 5-9 按总人口排序的市及人口数

5-10 按非农业人口排序的市及人口数

第六部分 2007年全国计划生育统计人口数据

6-1 各地区分孩次计划生育率与上年同期比较

6-2 各地区已婚育龄妇女领证情况及避孕率与上年同期比较

6-3 各地区采用各种节育措施人数

6-4 各地区采用各种节育措施人数与上年同期比较

6-5 各地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分布

6-6 各地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分布与上年同期对比

6-7 各地区实施各种节育手术的例数

6-8 各地区实施各种节育手术例数与上年同期对比

第七部分 世界部分国家及地区人口和就业统计数据

一、世界部分国家人口和就业统计数据

7-1 年中人口数

7-2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7-3 人口年龄构成

7-4 人口、社会和经济指标

7-5 全部就业人数

7-6 全部女性就业人数

7-7 第一产业就业人数

7-8 第二产业就业人数

7-9 第三产业就业人数

7-10 失业人数

7-11 制造业平均工资

7-12 消费价格指数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和就业统计数据

7-13 人口主要指标 7-14 分行业全部就业人数

7-15 分职业全部就业人数

7-16 按年龄分组的失业人数

7-17 按失业前行业分的失业人数

7-18 按失业前职业分的失业人数

7-19 非农行业工人日工资率

7-20 非农行业管理人员月工资率

7-21 非农行业周工作小时

7-22 分行业职业伤害情况

7-23 消费价格指数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和就业统计数据

7-24 人口主要指标① 7-25 分行业全部就业人数

7-26 分职业全部就业人数

7-27 按年龄分组的失业人数

7-28 按失业前行业分的失业人数

7-29 按失业前职业分的失业人数

7-30 非农行业平均工资

7-31 非农行业周工作小时

7-32 分行业职业伤害情况

7-33 消费价格指数

四、台湾省人口和就业统计数据

7-34 台湾省面积及人口主要指标

7-35 分行业全部就业人数

7-36 失业人数和失业率

7-37 非农行业工人月工资率

7-38 非农行业月工作小时 7-39 分行业职业伤害情况

7-40 消费价格指数

第八部分 2007年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制度说明及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第二篇:历年世界各国GDP排名 中国GDP总值、世界排名、人口及外汇储备统计数据

历年世界各国GDP排名 中国GDP总值、世界排名、人口及外汇储备统计数据

(一) 中国GDP总值、世界排名、人口及外汇储备统计数据

1949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X位:179.56亿美元(50年国家外汇储备:1.57亿美元)人口5.42亿

1952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X位:276亿美元 [679亿](外汇储备:1.08亿美元)人口5.75亿

1962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X位:467亿美元 [1149.3亿](外汇储备:0.81亿美元)人口6.73亿

1970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13位:916亿美元 [2252.7亿](外汇储备:0.88亿美元)人口8.30亿

1978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15位:2683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1.67亿美元)人口9.63亿

1980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7位:3332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12.96亿美元)人口9.87亿

1990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10位:3638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110.93亿美元)人口11.43亿

1995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7位:6913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735.97亿美元)人口12.11亿

2000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6位:10801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1655.74亿美元)人口12.67亿

2001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6位:11592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2121.65亿美元)人口12.76亿

2002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6位:12371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2864.07亿美元)人口12.85亿

2003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7位:14099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4032.51亿美元)人口12.92亿

2004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6位:19787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6099.32亿美元)人口12.99亿

2005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5位:22564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8189亿美元)人口13.09亿

2006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4位: 26448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10663亿美元)人口 13.10亿

2007年中国GDP世界排名第3位:29330亿美元/预测(汇率按7.8计算)(国家外汇储备:12020亿

(二)历年世界各国GDP排名

1970——2009世界GDP排名1970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除苏联外,按当时汇率)

01----美国--------1,0255亿美元

02----日本----------2068亿美元

03----西德----------2037亿美元

04----法国----------1470亿美元

05----英国----------1236亿美元

06---意大利---------1077亿美元

07---加拿大----------851亿美元

08--澳大利亚---------429亿美元

09---墨西哥----------396亿美元

10---西班牙----------390亿美元

11----瑞典-----------357亿美元

12----荷兰-----------351亿美元

13----中国-----------272亿美元 ★★★★★

1980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除苏联外,按当时汇率)

01----美国---------2,7956亿美元

02----日本---------1,0279亿美元

03----西德-----------8261亿美元

04----法国-----------6824亿美元

05----英国-----------5367亿美元

06---意大利----------4546亿美元

07----中国-----------3015亿美元 ★★★★★

08---加拿大----------2689亿美元

09---西班牙----------2218亿美元

10---阿根廷----------2090亿美元

1990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除苏联外,按当时汇率)

01----美国---------5,8033亿美元

02----日本---------3,0522亿美元

03----德国---------1,5470亿美元

04----法国---------1,2198亿美元

05---意大利--------1,1045亿美元

06----英国-----------9946亿美元

07---加拿大----------5827亿美元

08---西班牙----------5115亿美元

09----巴西-----------4650亿美元

10----中国-----------3878亿美元 ★★★★★

1995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按当时汇率)

数据参考 http://www.eia.doe.gov/pub/international/iealf/tableb2.xls

01----美国---------7,4005亿美元

02----日本---------5,2929亿美元

03----德国---------2,4166亿美元

04----法国---------1,5257亿美元

05----英国---------1,1032亿美元

06---意大利--------1,0661亿美元

07----中国-----------7006亿美元 ★★★★★

08----巴西-----------6756亿美元

09---加拿大----------5760亿美元

10---西班牙----------5709亿美元

2000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按当时汇率)

01----美国---------9,8247亿美元

02----日本---------4,7661亿美元

03----德国---------1,8752亿美元

04----英国---------1,4409亿美元

05----法国---------1,3133亿美元

06----中国---------1,0808亿美元 ★★★★★

07---意大利--------1,0776亿美元

09---加拿大----------7242亿美元

08----巴西-----------5998亿美元

10---墨西哥----------5814亿美元

2001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 TOP 40(重新整理)

01----美国--------10,1714亿美元

02----日本---------4,2451亿美元

03----德国---------1,8738亿美元

04----英国---------1,4063亿美元

05----法国---------1,3027亿美元

06----中国---------1,1590亿美元 ★★★★★

07---意大利--------1,1409亿美元

08---加拿大----------6771亿美元

09---墨西哥----------6178亿美元

10---西班牙----------5775亿美元

11----巴西-----------5025亿美元

12----印度-----------4775亿美元

13----韩国-----------4221亿美元

14----荷兰-----------3749亿美元

15--澳大利亚---------3685亿美元

16---俄罗斯----------3099亿美元

17---阿根廷----------2687亿美元

18----台湾-----------2644亿美元

19----瑞士-----------2473亿美元

20---比利时----------2276亿美元

21----瑞典-----------2101亿美元

22---奥地利----------1887亿美元

23----波兰-----------1745亿美元

24-沙特阿拉伯--------1732亿美元

25----挪威-----------1654亿美元

26----丹麦-----------1628亿美元

27----香港-----------1626亿美元

28---土耳其----------1476亿美元

29-印度尼西亚--------1453亿美元

30--委内瑞拉---------1249亿美元

31----芬兰-----------1219亿美元

32----伊朗-----------1188亿美元

33----希腊-----------1163亿美元

34----泰国-----------1147亿美元

35----南非-----------1132亿美元

36---以色列----------1103亿美元

37---葡萄牙----------1084亿美元

38---爱尔兰----------1011亿美元

39----埃及------------975亿美元

40---新加坡-----------922亿美元

2002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按当时汇率)

01----美国--------10,3831亿美元

02----日本---------3,9934亿美元

03----德国---------1,9841亿美元

04----英国---------1,5636亿美元

05----法国---------1,4313亿美元

06----中国---------1,2371亿美元 ★★★★★

07---意大利--------1,1843亿美元

08---加拿大----------7167亿美元

09---西班牙----------6531亿美元

10---墨西哥----------6304亿美元

2003年世界各国(地区)GDP总值排名(按2004年1月1日汇率)

01----美国--------10,8572亿美元

02----日本---------4,2907亿美元

03----德国---------2,3862亿美元

04----英国---------1,7750亿美元

05----法国---------1,7316亿美元

06---意大利--------1,4554亿美元

07----中国---------1,3720亿美元 ★★★★★

08---加拿大----------8505亿美元

09---西班牙----------8271亿美元

10---墨西哥----------6116亿美元

2004年

01----美国--------117423.51亿美元--面积--963.14万Km2--人口--29523万--人均-39709美元zo/@]v

02----日本---------59487.61亿美元--面积---37.78万Km2--人口--12733万--人均-46719美元QBve:}

03----德国---------25862.04亿美元--面积---35.70万Km2--人口---8242万--人均-31378美元u%

05----英国---------19448.58亿美元--面积---24.48万Km2--人口---6027万--人均-32269美元:XB

04----法国---------18516.13亿美元--面积---54.70万Km2--人口---6043万--人均-30640美元:"&xEN

06----中国---------16492.12亿美元--面积--959.70万Km2--人口-131185万--人均--1257美元5t

07---意大利--------15758.59亿美元--面积---30.12万Km2--人口---5806万--人均-27417美元(pw

08---西班牙---------8361.00亿美元--面积---50.48万Km2--人口---4028万--人均-20757美元W

09---加拿大---------8343.90亿美元--面积--998.47万Km2--人口---3251万--人均-25665美元-p)<-

10---墨西哥---------6260.80亿美元--面积--197.26万Km2--人口--10496万--人均--5965美元=udmEz

国家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名义汇率计算) 单位:百万美元

1 美国 14,486,624

2 日本 4,663,823

3 德国 2,730,109

4 英国 2,227,551

5 中国 2,054,880

6 法国1,972,724

7 意大利 1,709,668

8 加拿大 1,034,532

9 西班牙 1,019,024

10 印度 719,819

2006年世界经济排名

排名 国家 06年GDP

1 美国 14,979,169

2 日本 5,083,367

3 德国 2,812,558

4 中国 2,587,999

5 英国 2,292,149

6 法国 2,108,307

7 意大利 1,728,474

8 西班牙 1,069,499

9 加拿大 1,057,291

10 印度 778,521

2007年

1 美国 139800 46280

2 日本 52900 41480

3 中国 33700 2520

4 德国 32800 39710

5 英国 25700 42430

6 法国 25200 41200

7 意大利 20900 35980

8 西班牙 14100 30820

9 加拿大 13600 41470

10 俄罗斯 11400 8030

2008年

— World 78,360,000

— 欧盟 18,930,000

1 美国 14,330,000

2 日本 4,844,000

3 中国 4,222,000

4 德国 3,818,000

5 法国 2,978,000

6 英国 2,787,000

7 意大利 2,399,000

8 俄罗斯 1,757,000

9 西班牙 1,683,000

10 巴西 1,665,000

2009年

2009年世界各国GDP排名

1、美国 14.8万亿

2、中国 5.2万亿

3、日本 5万亿

4、德国 3.5万亿

5、法国 2.5万亿

6、意大利 2.2万亿

7、英国 2万亿

8、加拿大 1.5万亿

9、西班牙 1.4万亿

10、印度 1.3万亿

第三篇:黑龙江省人口统计(六次人口普查)

全省总人口为38312224人。其中:哈尔滨市10635971人;齐齐哈尔市5367003人;鸡西市1862161人;鹤岗市1058665人;双鸭山市1462626人;大庆市2904532人;伊春市1148126人;佳木斯市2552097人;七台河市920419人;牡丹江市2798723人;黑河市1673898人;绥化市5416439人;大兴安岭行署511564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同2000年11月1日0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93576人相比,10年共增加了1418648人,增长3.85%。平均每年增加1418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13个市(地)共有家庭户12959910户,家庭户人口为36892642人,占总人口的96.29%;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85人,比2000年的3.23人减少了0.38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男性为19459763人,占50.79%;女性为18852461人,占49.21%。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4降为103.22。

五、年龄构成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580422人,占11.96%;15—64岁的人口为30543478人,占79.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88324人,占8.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4个百分333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为347383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为574329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为172716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为922495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797人上升为906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866人上升为149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863人上升为4508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253人下降为24078人。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8784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92152人,文盲率由5.13%下降为2.06%,下降了3.07个百分点。

第四篇:人口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1000‰年平均人数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1000‰年平均人数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1000‰年平均人数

=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总抚养比 也称总负担系数。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用于从人口角度反映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计算公式为:

GDRP0~14P65P15~64100%

其中:GDR为总抚养比; P0~14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数; P65为65岁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 P15~64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

老年人口抚养比 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老年人口抚养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计算公式为:

ODRP65P1564100%+

其中:ODR为老年人口抚养比;

P65为65岁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 P15~64为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

少年儿童抚养比 也称少年儿童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少年儿童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以反映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少年儿童。计算公式为:

CDRP0~14100%P15~64 +其中:CDR为少年儿童抚养比; P0~14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数; P15~64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

平均增长速度

平均增长速度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逐期平均增长变化的程度,它不能根据各个环比增长速度直接求得,但与平均发展速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

平均发展速度是一种根据环比发展速度计算的序时平均数,由于各时期对比的基础不同,所以计算平均发展速度不能采用一般的序时平均数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分为水平法和累计法。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即将环比发展速度按连乘法用几何平均数公式计算。累计法,也称方程法,根据一段时期内各年发展水平总和与基期水平的关系,列出方程式计算平均发展速度。水平法着重考虑最后一年所达到的发展水平;累计法着重考虑整个时期累计发展水平的总量。

目前,中国城镇职工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和企业分别按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8%和20%缴纳保险费,从理论上讲,记入个人账户基金的保险费为个人缴纳的8%,企业缴纳的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地社保局)依法统一征收(有的省份是地税部门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当期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个人账户则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金额的账户,其账户余额为参保人退休后归个人养老使用,发放的是账户养老金。但在实际运行中,个人账户基金被用于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支出,出现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所谓做实,即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统筹账户。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卫生机构

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卫生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医疗机构

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卫生人员

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执业医师

指《医师执业证》“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执业助理医师

指《医师执业证》“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同样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每万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每万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口数×10000。人口数系公安部户籍人口。

每万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

每万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医院床位数+卫生院床位数)/人口数×10000。人口数系公安部户籍人口。

每万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每万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口数×10000。人口数系公安部户籍人口。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是指某年某地区每10万人口中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情况。即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人口数×100000。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率

是指某年某地区每10万人口中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情况。即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数/人口数×100000。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死率

是指某年某地区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数与发病数之比。即法定报告传染病病死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数/发病数×100%。

标化死亡率

即年龄标化死亡率,是按照某一标准人口年龄结构计算的死亡率。 死亡率(疾病)

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人群中,死于某病的频率。 死亡率=某期间内(因某病)死亡总数/同期平均人口数×100% 病死率

表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患某病的全部病人中因该病死亡者的比例。 病死率=某时期内因某病死亡人数/同期患某病的病人数×100% 孕产妇死亡率

指年内每10万名孕产妇的死亡人数。孕产妇死亡一般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由于仸何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者。按国际通用计算方法,“孕产妇总数”以“活产数”代替计算。

活产数

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1000克及以上),分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的新生儿数。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活产数×1000‰。 新生儿死亡率 指某地区一年内出生未满28天(0-27天)的新生儿死亡人数与该地区当年全部活产数的比率。

参加新农合人数 指根据本地新农合实施方案到年内新农合筹资截止时已缴纳新农合资金的人口数。

新农合当年基金支出 指本实际从新农合基金帐户中支出用于新农合补偿的资金。 新农合补偿支出受益人次

指年内新农合参合人员因病就医获得补偿的人次数,包括住院、家庭帐户形式、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住院正常分娩、体检和其他补偿人次之和。

新农合本筹资总额 指为本筹集的、实际进入新农合专用帐户的基金数额。包括本中央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民个人交纳资金(含民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代缴的救助资金)、新农合基金本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及其他渠道实际筹集到的新农合基金额。筹资数额以进入新农合专用帐户的基金数额为准,不含上年结转额资金。

卫生总费用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为开展卫生服务活动,从全社会筹集的卫生资源的货币总额。按来源法计算。它反映一定经济条件下,政府、社会和居民个人对卫生保健的重视程度和费用负担水平,以及卫生筹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和卫生筹资的公平性、合理性。 政府卫生支出

指各级政府用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补助、卫生和医疗保险行政管理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等各项事业的经费。

社会卫生支出

指政府支出外的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包括社会医疗保障支出、商业健康保险费、社会办医支出、社会捐赠援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

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指城乡居民在接受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时的现金支付,包括享受多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就医时自付的费用。

人均卫生费用

即某年卫生总费用与同期平均人口数之比。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指某年卫生总费用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国家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以及政府和全社会对卫生、对居民健康的重视程度。

军休所

即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指民政部门管理的、独立核算的、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的事业单位。

军供站

即军队供应管理单位,指地方政府委托民政部门管理的、独立核算的、为战时或平时军队来往服务的军用饮食供应站、军用供水站、军人转运接待站等单位的总称。

社会工作师

是指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联合举办的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幵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每千人口社会服务床位数

计算公式为:

每千人口社会服务床位数社会服务床位数1000年末人口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指在报告期末家庭平均收入在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居民数。包括“三无”对象,失业人员和在职、下岗、退休人员等。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指报告期末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得到当地政府或集体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农业人口家庭人数。

五保户

指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农村传统救济人数

指未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农村地区,仍沿用传统救济制度救济的贫困人口数。

社会福利企业

指以集中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就业为目的(残疾职工占生产人员10%以上)、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企业总称。主要包括福利工厂、假肢厂和其他福利企业。

社区服务设施数

指报告期末设立的以非营利为目的,为本社区居民服务,特别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活动站、服务站、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残疾人工疗站、残疾儿童日托所、家务服务站、婚姻介绍所等福利性设施以及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机构数。几种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单位,共用一个场所的,只能统计为一个社区服务设施。成为社区服务设施的条件:(1)是独立核算单位;(2)有固定的从业人员;(3)有一定的服务项目;(4)有一定的场所。

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

计算公式为:

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社区服务设施数100%村委会数居委会数

粗离婚率

指当年离婚对数占年平均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粗离婚率当年离婚对数1000‰年平均人口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职工人数

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幵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

2.(参保)离退休人员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

3.基金收入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缴费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收入。包括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4基金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的养老金、丧葬抚恤补助,以及由于保险关系转移、上下级之间调剂资金等原因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各种补贴、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救济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费、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

5.基金累计结余

指截止报告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2.基金收入

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或缴费标准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款项,包括:单位缴纳收入、个人缴纳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含医疗救助补助个人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3.基金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支出、门急诊医疗费用支出、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4.基金累计结余

指截止报告期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金额。 失业保险

1.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地方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的人数。

2.基金收入

指报告期内筹集的失业保险基金的总额,包括失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

3.基金支出

指报告期内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等支出的基金总额,包括失业保险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支出、上级补助支出、下级上解支出。

4.基金累计结余

指截止报告期末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工伤保险

1.参加保险人数

指报告期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

2.享受保险待遇人数

指年初至报告期末因工伤或职业病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中未评定等级的人数、享受伤残待遇人数以及享受因工死亡待遇人数之和。

3.基金收入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款项。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4.基金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及其他支出。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护理费、丧葬补助费、工伤预防费用、职业康复费用和其他支出。

5.基金累计结余

指截止报告期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金额。 生育保险

1.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依据有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

2.基金收入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款项,包括:单位缴纳的基金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3.基金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妊娠、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而享受的待遇及其他支出。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支出及其他支出。

4.基金累计结余

指截止报告期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金额。

居民消费价栺指数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栺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栺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栺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通过该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栺和服务项目价栺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城市居民消费价栺指数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栺和服务项目价栺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过该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栺和服务项目价栺变动对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影响。

农村居民消费价栺指数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村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栺和服务项目价栺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该指数可以观察农村消费品的零售价栺和服务项目价栺变动对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的影响。

第五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常用统计公式

1、年平均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末人口数)÷

22、人口密度=某地区人口数÷某地区面积

3、男性人口比例=男性人口数÷总人口数

女性人口比例=女性人口数÷总人口数

4、人口性别比=(男性人口数÷女性人口数)×100

5、出生性别比=(出生男婴数÷出生女婴数)×100

6、平均年龄:

①一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0.5 ②几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组的最低值×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年龄组距÷2)

7、老年(人口)系数=65岁(60岁)以上人口数÷总人口数

8、少年(人口)系数=15岁(不包括15岁)以下人口数÷总人口数

9、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一孩出生率=(年内一孩出生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10、一般生育率=(年出生人数÷育龄妇女人数)×1000‟

11、年龄别生育率=(某一年龄妇女全年活产婴儿数÷该年龄组平均妇女人数)×1000‟

12、总和生育率=∑各年龄别生育率

13、终身生育率=(同一批妇女一生所活产婴儿数÷同批妇女人数)×1000‟

14、平均初婚年龄=(初婚年龄×同龄初婚人数)之和÷全年初婚人数

15、初婚率=(当年初婚人数÷该年年平均人数)×1000‟

16、早婚率=(早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

17、晚婚率=(晚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

18、计划生育率=(符合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总出生人数)×100%

19、出生孩次比例:

①一孩出生比例=(出生一孩数÷总出生数)×100%

②二孩出生比例=(出生二孩数÷总出生数)×100%

③多孩出生比例=(出生多孩数÷总出生数)×100%

④计划外多孩率=(计划外多孩出生数÷总出生数)×100%

20、二孩平均生育间隔={(间隔一年人数+间隔二年人数×2+间隔三年人数×3+间隔四年人数×4+„)÷二孩出生总人数}+0.

521、独生子女领证率=(一孩妇女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已婚育妇女数)×100%

22、综合避孕率=(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23、一孩妇女放环率=[一孩妇女放环(皮下埋植)人数÷一孩妇女人数]×100%

24、二孩妇女结扎率=(二孩妇女结扎人数÷二孩妇女人数)×100%

25、多孩妇女结扎率=(多孩妇女结扎人数÷多孩妇女人数)×100%

26、当年生育一孩妇女放环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放环(皮下埋植)一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放环的一孩妇女人数]×100%

27、当年生育二孩妇女结扎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结扎二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结扎的二孩妇女人数]×100%

28、人工流产率=(人流引产数÷已婚育龄妇女数)×1000‟

29、避孕措施有效率=(当年落实避孕措施未出现意外妊娠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当年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30、出生数+人流引产数≈结扎数+放环数

31、出生人流比=1∶(人流引产例数÷同期活产婴儿数)

32、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引产例数÷已婚育妇女人数)×1000‟

33、脱环率=(已环检脱环人数÷已环检人数)×100%

34、某年节育措施落实的欠账数=某年出生人数+某年人流引产数-某年(放环数+结扎数+新增使用药具数)

35、某年节育手术托欠率=某年节育手术欠账数÷某年(出生数+人流引产数)×100%

36、环孕情服务率=(已服务人次数÷应服务人次数)×100%

或={一次人数+(二次人数×2)+(三次人数×3)+(四次人数×4)}÷{一次应服务人数+(二次应服务人数×2)+(三次应服务人数×3)+(四次应服务人数×4)}×100%

37、环孕情服务漏检率=[(应检人数-已检人数)÷应检人数]×100% 环孕情服务漏检率=(0次人数÷应检人数)×100%

38、怀孕过预产期未生育比例=(怀孕过预产期未生育妇女数÷检出现孕妇女数)×100%

36、计划外怀孕处理比例=(计划外怀孕已处理人数÷检出计划外怀孕人数)×100%

40出生孕情检出率=(月报告单出生有怀孕记录人数÷月报告单上报出生人数)×100%

41、出生孕情及时检出率=(月报告单出生有怀孕记录且怀孕月份小于五个

月人数÷月报告单上报出生人数)×100%

42出生统计误差率=[(调查出生数-报表出生数)÷调查出生数]×100%

43、用统计误差校正后的报表计划生育率=报表计划生育率÷(1+计划生育率统计误差率)

45、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46、年龄别死亡率=(某年龄全年死亡人数÷该年龄年平均人数)×1000‟

47、婴儿死亡率=[未满周岁婴儿全年死亡数÷(1/4去年出生人数+3/4今年出生人数)]×1000‟

48、死亡概率=(2×死亡率)÷(2+死亡率)

49、人口自然增长率=[(全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

50、年人口增长率=[(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 ÷年平均人口数]×1000‟

51、年末人口数=年初人口数(统计局公布数)+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本年迁入人数-本年迁出人数

52、计划外生育费应征金额=(计划外二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4.2)+(计划外三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11.2)+(计划外四孩生育的户数×该乡人均纯收入数×14)+„

53、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率=(实征金额÷应征金额)×100%

54、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知道人数÷调查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55、家庭服务袋占调查总户数的比例=(有家庭服务袋户数÷总户数)×100%

56、新婚夫妇参学率=(初婚妇女持有婚育学校培训证人数÷初婚人数)×100%

57、“三结合”应帮扶户数=独生子女贫困户+二女结扎户贫困户+其他计划生育贫困户

58、“三结合”帮扶面=(已帮扶户数÷应帮扶户数)×100%

59、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贫困户帮扶面=[(已落实帮扶的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贫困户数)÷(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贫困户总户数)]×100%

60、计划内出生持证率=(计划内生育者持《生育证》的人数÷计划内出生人数)×100%

61、安排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安排的生育夫妇对象符合《条例》规定数÷安排生育二孩夫妇对数)×100%

62、本期无孩育龄妇女数+本生一孩数=上年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初婚数

本安排生育一孩对象数=上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初婚数 本安排生育一孩对象数=本期无孩育龄妇女数+10~12月生一孩数

63、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人数比例=(协会会员人数÷总人口数)×100%

64、技术人员持上岗证率=(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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