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行为规范

2022-08-09

第一篇:行政审批行为规范

行政审批大厅规范行政行为自查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政府窗口良好形象,建设阳光、廉洁、高效、规范的大厅,根据*政办审字[2010]14号(《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政府形象”自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自查活动,对大厅工作的各个环节及各项流程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活动,认真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门召开会议,将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和传达,并专门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

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部长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大厅的工作环节及各部门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再检查、再规范”,进一步规范大厅的各项工作。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为使各项制度更加合理、工作人员行为更加规范、大厅运行更加顺畅,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办法、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制度、考勤制度、卫生制度、周例会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学习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于2009年修订了政务大厅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红旗窗口”考核实施细则。

(二)进一步规范、创新审批流程。

**区政务办理大厅实行“集中办公、窗口运作、分别审批、统一收费、统一考核”的运作方式,由区行政审批中心对入驻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监督和考核。凡进入政务办理大厅的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单位不得在大厅之外的任何地方接收和办理。

同时,我中心配备了较为先进的办公设施,采用了国内领先水平的行政审批软件管理系统,各窗口办件均在中心的审批系统网上操作运行,全部办件过程实行计算机控制与管理,实现了行政审批的网络化,自动化。采用最新的网络管理手段,收件、办件、交费、领证全部流程由软件统一管理,窗口中每个事项从受理情况到办理情况、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都可以通过网络全程跟踪,并设置有提前预警及手工催办功能,对过期件或违规操作均可通过软件来管理控制,改变了以往人管人以及办“人情”件的弊端,不仅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还可将违法、违规操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三)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强化各项交易和行政审批的监管,逐步完善监管系统,配置音像监控系统、通讯屏蔽设备等硬件设施,利

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执行规范化、程序化的交易流程,实现对交易和审批的全过程监督。

其次,注重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各类投诉,提出处理建议,对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另外,通过召开服务对象评议会和服务对象回访调查活动,多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不足;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审批中心及各入驻部门窗口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把对审批中心和各部门窗口的工作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

(四)实行统一的收费制度。

凡在政务办理大厅办理的审批事项所缴纳的收费,一律在大厅设立的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实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模块由审批中心根据具体事项情况定制,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由系统自动生成,工作人员无自由裁量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授权不充分。个别部门对政务大厅工作重视不够,对进驻窗口授权不充分,没有将审批权真正下放到窗口,仅仅将窗口看作是“收发室”,致使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办事效率低,有的还存在“体外循环”。

二是进驻不到位。受办公场地面积限制,导致进驻部门不全、进驻事项不全,“一站式”办公、“链条式”应有的服务功能12全文查看

第二篇:规范审批行为 提高审批效能

加快优化沈河区投资发展软环境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

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材料

沈河区在大力实施“深耕沈河”战略、全面总结“十一五”各项工作成果和科学部署“十二五”开局任务的关键时期,成功召开了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这对于全区上下团结一致、乘势而上、加快实现“建设新沈河、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的“三新”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集管理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全会工作报告,并结合服务中心“十二五”发展前景,特别是2011年工作实际,做好各项任务的谋划和部署,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会精神,确立目标任务

按照全会提出的“十二五”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以及明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服务中心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确定2011年总体工作指导思想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沈河、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这一奋斗目标,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全面优化沈河区投资发展软环境。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服务中心确立了“五个紧密结合”的目标体系。

(一)将审批服务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紧密结合。立足全区经济工作总体思路,为区域经济建设推波助澜是服务中心工作的根本目标。按照全会提出的金融中心建设、文化产业发展、财税增收等经济工作任务和要求,服务中心将结合审批服务工作特点和实际,全力配合、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各项助推经济发展的审批服务工作,加快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的步伐。

(二)将审批服务工作与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建科学、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是服务中心不断探索的主要内容。按照全市审批系统提出的“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运行有序、监管到位”的建设理念,积极投身全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上级部门关于项目清理、机构调整等工作做好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三)将审批服务工作与政府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法制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是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审批队伍素质等一系列举措,使服务中心这个政府对外的窗口能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优质的公共服务。

(四)将审批服务工作与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推进电子政务是确保服务中心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体现有效监管的技术保障。结合全市审批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我区“数字沈河”工作的不断推进,

服务中心将通过审批网的不断完善,加强对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电子监督,达到客观、公正、规范的电子监管效果。

(五)将审批服务工作与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提高审批队伍人员素质,建设一支和谐、向上的团队是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种创建活动、业务培训和文体活动的开展,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把握目标方向,全面开展工作

(一)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2010〕17号文件精神和沈河区委〔2010〕4号文件精神,着力在优化发展环境上下功夫。

1、认真清理审批项目。按照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项目清理工作,对我区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做好核定项目数量、明确项目类型、统一项目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为全市审批系统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做好准备。

2、调整理顺审批机构。按照“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的要求,将各部门审批机构设置按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三种情况,即:独立设置审批科;审批业务与其他科室业务合署办公;授权窗口首席代表负责。中心将全力配合编办对现有的17个没有独立设置审批机构的区直部门进行划分和整改,进一步推动真正意义上的封闭式审批。

(二)开拓创新,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创新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进动力,我们在抓好规范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1、充分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参与并配合全市审批软件系统再次升级改造,促进“一表制”、“电子印章”等审批流程的再造,并在此基础上,本着“细化、优化、简化”的原则,对所有进驻单位的审批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充分掌握各窗口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做好内部流程的调整,尽量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2、建设服务联动体系。服务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街道、社区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除方便辖区内企业法人办理审批手续外,还将逐渐增设面向自然人的服务内容,逐步实现以服务中心为源点,辐射各个街道、社区的政务服务联动体系。

(三)科学管理,加强审批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审批服务中心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将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人员素质,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1、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是做好服务中心一切工作的前提。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读书、座谈、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服务中心党总支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及全体工作人员的进取意识。加强与区直机关党工委、团委的工作交流与联络,做好党员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务促政务。二是规范人员管理。按照审批工作人员基本素质的有关要求,服务中心将与不符合审批人员身份的窗口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调换审批工作人

员,同时与区人社局紧密配合,联合出台《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调换制度》,确保审批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严格考核评比。结合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工作。加强“星级服务窗口”和“星级服务标兵”创建活动,严格按照《量化考核体系表》进行逐一量化,细化检查、考核过程,并将每季度考核结果和年终考评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反馈部门单位,达到齐抓共管的效果。

2、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监督机制是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内部自律和外部他律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科室监管职能。加强综合科、协调科、纪检监察室对各窗口人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业务办理情况、廉洁从政行为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并随时将检查、监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反馈各部门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予以退厅处理。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人大、政协特邀监督员的监管职能,及时收取来自基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长效机制。三是发挥网络监察效能。按照市、区网络监察系统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我区服务中心的网上监察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的实时监控和事后的责任追究,增强审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完成指标,促进全区经济增长。按照全区总体经济工作部署,服务中心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解任务目标的实现。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中心将通过“以商招商”、“以服务招商”等方式努力完成本部门的经济指标,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争取超额。二是做好综合治税工作。中心本着“源头治税,职能管税”的原则,继续加强基础税源信息的收集和比对工作。通过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等方式了解企业涉税行为。三是做好安商服务工作。中心不断拓宽服务职能,做好对本新注册企业,特别是纳税大户的现场回访工作,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减少企业倒闭和迁出的几率,为全区保财税收入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总之,沈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审批办业务指导和要求,认真落实我区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抓机遇、开拓进取,为我区“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篇:学习《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学习《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重审批、轻监督。各级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问题,有的也不知道怎样进行有效监督。审批极难,批后却不管,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脱节。一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遵守许可的条件,或未经许可从事违法活动,得不到及时纠正,使得设立行政许可的目的难以实现。有一种

说法,如果把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关系比喻为猫和老鼠的关系,猫有时候会故意不抓老鼠,而是不停的向主人抱怨鼠患严重,主人只好给它强身壮体,由此猫便会获得更多的食物,更多的支持,更多的好处。

四.行政许可给政府机关提出的新要求

一是政府机关转变观念。目前我国政府机关面临的难题之中首推观念问题。“按以前的老观念,行政就是管理,管理就是审批、收费、处罚。不转变这个观念,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制度在实施中必然走样,滥审批、乱收费、乱处罚的顽症不可能根治。”

要实施行政许可法,首先必须树立行政主要是服务,管理主要是提供社会公共物品的观念,树立行政许可机关应为许可相对人提供服务,许可权力和许可责任统一的观念。”

二是转变职能,减少规制。“过去,我们政府的重要失误之一就是管事太多,大事小事都要经过政府审批许可,这样既严重限制了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的自由,又大大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现在政府机关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规制,真正按公民自治、市场调节、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顺序来设定和实施许可。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由大政府小服务向小政府大服务转变;管其所管,放其所放,有所为,有所不为。由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由随意政府向诚信政府转变;由神秘政府向公开透明政府转变。

三是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包括横向体制和纵向体制的两个方面。按照法律要求,以后办理许可,涉及一个部门不同机构的要求一个窗口对外,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求尽可能一站式服务,统一办理。或由政府通过“办事大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现在不少地方都建起了“办事大厅”,但实际人员并没有减少,而且坐在大厅的人可能做不了主,有权力的人也不坐在大厅里。目前办理一个许可,有的要乡镇、县、省、中央等3级到4级审批。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的许可权的权限,除了一些诸如土地、环境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许可外,大部分的许可应放在区县。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电子政务制度。按照法律要求,行政许可的依据、范围、条件和程序等,都必须向老百姓公开。信息公开可以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建立政府网站;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三是每个政府部门设立一个信息公开机构,负责接待百姓的查阅、咨询等。此外,发电子邮件申请行政许可能带来很多便利,但电子政务需要进一步制订相关运作规则和技术规则保障。

五是实施行政许可需要规范听证制度和公众的参与。姜明安指出,听证涉及到决策和实施两个方面。“但不管哪个方面,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如何选择、听证的程序如何规范、听证的笔录如何使用、管理等都需要制订一系列的规则来规范。否则,有些利益团体有钱有势,参与的机会就多,弱势群体就可能没有声音或声音很小,导致不公正。”

六是许可的招投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等都需要一系列的规则加以规范。“拍卖起价应如何定、招标的广告应该何时发布、一些设备的检验检测是由政府进行还是由中介机构进行等等,这些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规范,否则还是容易滋生腐败。”

七是改革财政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现在主要是解决“吃皇粮”的问题。“行政许可法规定许可一般不许收取任何费用。但有些部门行政经费不足,要自己想办法。有的政府机构以事业机构的面目出现,实际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的地方仍存在收费和罚没款财政返还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不切断行政许可机关的利益关系,行政许可法设计的制度在实施中很难不走样。”

八是要建立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这关键在三个方面:明确各种责任的主体;明确责任种类;明确责任形式。”主体包括许可机关、办事人、负责人;种类包括设立责任与实施责任、作为责任与不作为责任、实体责任与程序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实施行政许可法,也会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传统的习惯势力,法律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同步,行政许可法本身的局限性,还有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和其他规章之间的冲突。等等都有可能影响到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因此,制定一个好的法律,仅仅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实施的过程还任重而道远。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第四篇: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相对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所做的单方面行政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

(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

(3)能否反复使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在同样的情况下反复适用,而具体行政行为只适用于本次的事项。

(4)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定行为、事项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抽象行政行为则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不特定行为、事项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5)影响效果不一样,抽象行政行为不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相对人。

(6)程序上不一样,抽象行政行为更接近于立法程序,而具体行政行为更强调调查程序和听证程序。

第五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执法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执法效果,因此打造专业型、服务型、高效型的行政执法队伍,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也就成了顺利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 目前行政执法现状

近年来,通过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密集培训、执法监督等一系列 措施的施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个别领域、个别人员还存在着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执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 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公等现象,甚至还发生执法犯法,野蛮执法,假公济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纪律松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丑恶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会强烈。

2、业务知识有待充实。不想学、不愿学、不去学的思想状态还存在于某些执法人员的意识中。平日懒惰散漫,无拘无束,以享乐主义为宗旨,终日无所事事,沉浸于玩乐、应酬氛围之中。工作职责与知识储备相距甚远,知识的缺乏致使执法人员在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无从下手,不知如何处理,只能临时抱佛脚,到了紧要时刻,才想起去翻书、去请教,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办事速度,同时在群众造成了

1不良影响。

3、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贫乏,私欲膨胀,利欲熏心,将手的执法权力作为给自己谋利的工具,有时为了自已的蝇头小利,不惜违规执法、暗箱操作,臵法律、法规于不顾。殊不知,自己在获得了利益的同时,已经触及法律,一旦东窗事发才追悔不及。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尽管以上问题仅是个别现象,但是我们还是应该予以必要的重视,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及时制止该类恶劣现象的发生,更应该将关口前移,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此,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学习培训制度化。学习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直接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有组织地对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可以相互促进和提高。各级政府的法制机构要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到位。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纳入正常化轨道,系统培训执法人员所必备的业务知识,有计划有步骤的轮训执法人员,使更多的人员有接受正规培训的机会 。通过全员、全面系统的培训,分层次、有重点地培训和有针对性地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依法执法意识,开阔视野, 逐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

2、政务公开长效化。政务公开有助于使群众全面了解执法单位的

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为此,各单位应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可以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屏幕,进行政务公开,明确职责,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人,把工作职能和工作责任结合到一起落实到行政执法人员。同时对出现过错的执法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起到震慑其他人员的警示作用,从而杜绝和避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行政、越权执法、弹性执法、权钱交易等行为。

3、执法监督经常化。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是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因此,应该充分发挥法制监督的工作职能,力争做到不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并进行年终考核,激发各单位、各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负责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杜绝该类事件的再次,对屡教不改的,要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通过这些强制措施的实施,必将会创造出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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