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相关制度流程

2022-08-24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传染病相关制度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传染病相关制度流程

传染病相关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 凡是卫生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的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并进行传染病报告和做好疫情记录。

4.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在6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报告。

5. 对在传染病报告中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报告人和责任报告单位,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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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管理奖惩制度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做到措施落实,任务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 坚持每月工作自查和半年、年终自查,结合平时随时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清责任,谁出问题谁承担。

三、对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尽到自身职责且成绩突出者,经单位检查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对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没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举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没有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发生传染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不认真书写门诊日志等失职行为者,经单位查处后给予一定的惩罚 ,构成犯罪的,由上级部门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中进行的检查奖励和惩罚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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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每天24小时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

2.每天要有专人到各科室收传染病报告卡。

3.每天要指定专人进行传染病直报工作。

4.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人值班,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5.随时检查电脑网络是否正常运行开通。

6.每天的传染病直报后,要有记录,并登记在案。

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暂挂医务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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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检查登记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务的检验人员发现甲类、乙类、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部规定的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为此特制定传染病检验登记制度。

1.科内成立传染病检验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

2.常规化验室作好肠道门诊、性病检验结果登记。

3.生化室做好甲肝、乙肝、结核病检验结果的登记。

4.细菌室定期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一次性空针、消毒物品的登记与检测。

5.各种传染病检验结果登记要认真填写,项目要求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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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消毒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更好地控制疫情,消毒是切断传染病途径的重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就地隔离、消毒。

3.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4.工作人员进病房或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病员后应立即洗手。

5.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

6.传染病员所住房间,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具、被单,碗筷等用具须经过严格消毒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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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隔离制度

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控制疫情,减少死亡,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

2.凡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送入隔离室就地隔离,然后将患者送入传染病医院,并认真做好病员排泄物、分泌物、衣物、用具和其它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

3.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4.隔离病员要加强管理,符合隔离要求的要加以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和疫情扩大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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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检分诊制度

1.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简单了解就诊病人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病人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2.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3.普通门诊医生结合病人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通知导医,在对病人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4.发热门诊医生还需详细记录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尽快作出临床诊断。

5.发热门诊医生发现可疑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报告院办公室,由专家诊疗小组会诊,确诊传染病病人由医院传染病专用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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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 1.凡门诊发热病人(≥38℃),由发热门诊护士给予戴十二层棉纱口罩、免挂号费带到发热门诊就医。

2.接诊医生必须常规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常规体检,常规X光胸片检查及血常规检查,并认真填写“发热门诊日志登记表”,按法定程序进行零病例报告制度。

3.抽血检查在发热门诊内进行,X光胸片由发热门诊护士护送,交费取药,由护士代办代送。

4.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处方用药不得超过3天。

5.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不得漏诊。否则,将按照《职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一定要按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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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消毒制度

1.发热门诊门口有醒目标志。内分污染区(诊室、观察室、化验室)、相对洁净区(治疗室)。各区有流动水洗手和手消毒设施。

2.医务人员执行一级防护。检验室人员执行二级防护。

3.给进入该区就诊的病人及其家属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病人在观察室观察治疗时要限制陪伴和探视人数,探视及陪伴者要穿隔离衣和隔离鞋,带防护口罩进入。病人在诊断前不得外出。

4.医生手的消毒:每接触一位患者后洗手,必要时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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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及肠道门诊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凡在肠道门诊或急诊室发现的急性腹泻病人,要求统一做好肠道门诊腹泻病人专册登记,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3.凡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的急性腹泻病人应立即就地隔离,要求使用专用厕所,并对其排泄物和分泌物经消毒处理后统一排放。

4.对符合隔离要求的腹泻病人应随时加强对其排泄物及其用物的消毒处理工作。隔离病员离开后,应立即对室内环境及其所有用物严格终末消毒处理后备用。

5.肠道门诊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6.肠道门诊要每月定时收集、统计腹泻病人登记数和腹泻病人检索数,做好统计报表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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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病隔离制度

1.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霍乱疑似、带菌者或确诊甲类病人及时上报,并转传染病房隔离治疗。

2.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要进行随时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3.患者经治疗症状消失后,大便培养连续二次阴性,方可出院,如无大便培养条件,自发病之日起,住院隔离治疗不得少于七天。

4.带菌者按病人隔离治疗五天后,大便培养连续二次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5.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五天,医学观察期间进行粪检,每日一次,连续二次阴性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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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培训制度

1、要设立专人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2、传染病预防控制人员要熟练掌握各项传染病控制措施。

3、传染病预防控制人员要按时接受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4、传染病预防控制人员要按时接受本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5、传染病预防控制人员要努力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6、新上岗人员在岗前必须参加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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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制度

1 医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相应科室要有医院感染负责人员

2 领导小组要制定控制医院感染规则及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医院的医务人员应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或学术交流

4 加强医院感染进行监测,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

5 加强医院感染的控制,包括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医院感染流行及暴发的报告与控制等 6 加强医院的消毒灭菌与隔离

7 加强消毒药械的管理,对保管和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学习 8 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实行统一进 购,专人管理,用后销毁

9 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作到正确使用

10 加强医院重点科室的感染管理,包括门诊、急诊、 病房、治疗室、换药室、产房、供应室等

11 加强医院污物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并无害化处理

第二篇: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1.传染病防控部门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感染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医院内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协调等工作并根据最新情况制订传染病疫情管理有关制度。

(2)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3)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二次,并有培训记录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院内感染监控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4)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出诊和复诊。

(5)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6)检验科化验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7)放射科报告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8)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传染病报卡后将报卡送至感染科。

(9)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由科室传染病监控医生送到质控办公室。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感染科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查对,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上报。

(11)每月在院周会上通报上月传染病报告情况:包括传染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12)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可视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当处罚。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医院评优、评先、职称晋升。

2.门诊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各部门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当在接到卫生部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2)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3)当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4)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5)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医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医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6)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7)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8)门诊导诊工作人员、各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应注意观察、询问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发热等,若有上述症状,应向患者提供体温计,测量体温,体温≥37.5℃时应引起重视,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经预检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应当将患者分诊至发热门诊,护士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患者及陪人发放外科口晕。

(9)门诊导诊工作人员、各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应做好患者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的宣教工作,尤其在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对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重点进行教育。

(10)各门诊设立分诊点,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特别是体温≥37.5℃者,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伴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明确诊断。

(11)分诊点要设立《预检分诊病人登记本》,对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要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业、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接触史、发病时间、发病地点。

(12)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由导诊护士分诊至发热门诊,导诊护士做好个人防护,病人及陪人带口罩,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3)发热门诊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采取隔离,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应采取医学观察和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14)发热门诊应设立《发热门诊接诊登记本》,对每一位接诊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接触史、发病时问、发病地点、流行病史、主要临床症状及检查结果、就诊时间、排查结果、病人去向。

(15)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按照规定对接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场所进行消毒,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我院相关规定做好疫情的报告、医院感染的控制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6)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17)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作规范。

3.儿科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筛查儿科门诊各种传染性疾病,早期发现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从而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依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儿科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如下:

(1)儿科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做好特定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当在接到卫生部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已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检诊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儿科普通诊室就诊。

(2)儿科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应注意观察,询问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发热等,若有上述症状,应向患者提供体温计测量体温,体温≥37.5℃时应引领重视,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及体征等,经预检为疑似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将患者分诊至相对隔离的分诊室就诊,分诊护士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患者及陪护人员发放外科口罩,同时对接诊处采取消毒措施。

(3)儿科门诊分诊处分诊护士做好患者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的宣教工作,尤其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对有呼吸道针状的患者重点进行教育。

(4)儿科门诊设立相对隔离的分诊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特别是,体温≥37.5℃者,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及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伴有呼吸道传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口罩避免交叉感染,再进行常规诊疗,分诊室医生做好个人防护。

(5)分诊出设立《预检分诊病人登记本》,对预检为传染病的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接触史、发病时间、发病地点。

(6)明确为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将病人转诊到通辽市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该院。转诊传染病病人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7)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培训,培训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的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8)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4.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2)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3)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务人员陪伴者代办。 (4)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6)急、危、重病人应先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已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7)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于丹涉及法律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8)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5.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1)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2)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3)首诊医生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科,同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会诊确诊后,接诊医师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员必须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结果报告后,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同时报告感染科。

6.传染病疫情管理与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凝似的病例一律书写病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或发现传染病暴发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人员,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送至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报,并立即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流病科。

(3)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及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时,经治诊断医生应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于24小时内送至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室,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报。

(4)有一名院长分管疫情工作,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解决传染病报告中具体的问题。

(5)感染管理科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收卡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间网报,资料至少保存3年。感染管理科派人深入病房、门诊检查,发现错报、迟报、不合格的卡片进行登记,及时处理。

(6)感染管理科每周到各科室核对一次疫情报告,同时每月要进行自查一次、查传染病登记,出入院登记、门诊就诊登记、化验登记、放射登记、诊断书及病志。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酌情给予处罚。

(7)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知识的培训,通过答卷组织讲课和随机提问等形式进行。

(8)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9)发现传染病要及时转诊,并按规定要求对病人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10)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发现医院传染病例应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感染管理科。发现医院感染爆发或有爆发趋势时应立即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酌情上报或通报有关科室。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1)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

(2)对本单位责任报告人进行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分析报告技能的培训。 (3)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疾控中心。甲类传染病城市农村2小时内报告,按甲类报告的乙类传染病:SARA、人禽流感、肺炭疽、脊灰病人、疑似病人,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2小时内报告科区疾控中心。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暴发疫情立即电话迅速上报,杜绝漏报现象。

(4)凡甲类传染病确诊和疑似病历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告疾控中心。 (6)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积极救治病人,降低死亡率。

(7)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 (8)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记录,并做好流调工作。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流程

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突出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报告院长和医务处→12h(2h)报告辖区卫生局、CDC→24h(2h)报告上级卫生局、CDC→报告国家卫生部

9.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首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网络直报员每天接到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并在双签本上登记,由收卡人员与填卡人员签字。收回的传染病卡必须在专用的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

(3)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 ,首诊医师必须在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发现乙类、丙类传传染病,首诊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网络直报员通过中国疾病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5)每天下午4点前,网络直报员在疾病控制系统上报。

(6)网络直报员每月、季对全院各类传染病进行分类统计,做出报表。年终进行总计,并做出年终总表。

10.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传染病奖惩制度。

(1)传染病漏报一例扣1分。

(2)传染病卡片填写有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各扣0.5分。 (3)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登记、放射登记不完整扣0.5分,登记漏一项扣0.5分,登记书写不规范一例扣0.5分,漏登一例扣0.5分。

(4)对违反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发生交叉感染一例按传染病法规定数目罚款。

(5)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漏报或不坚持奖惩制度一例,扣0.5分。

(6)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的医务人员及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7) 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8)保留奖罚依据及资料。

1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收卡、核对、订正、查重、补报制度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同意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热签名。

(2)传染病报告数据管理

①核对: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②订正:发现报告病例诊断更正,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③查重:录入人员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④补报:发现本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12.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杜绝漏报现象,特制定疫情自查制度:

(1)感控科每月初对上月门诊和住院部中内、儿、感染、妇、皮肤、急诊、肠道、肝病专科、化验室、放射科等科室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将自查记录交被查科室负责人签名后,按月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2)自查内容全面,包括:检查日期、当月挂号或处方签人次、门诊日志登记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传染病数、错报传染病数、纸质卡片报告率等。

(3)在已归档保存的门诊日志上,要明显标识出已查出的传染病。 (4)在每本门诊日志上注明登记人次数、查出及报告传染病病种及数量、自查人、自查日期等。

(5)每月对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自查一次,并有记录。

(6)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写出自查小结,自查小结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当月挂号或处方签总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总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查出传染病病种、数量、报告率、漏报率、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分管领导签字。

13.传染病疫情登记与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感染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传染病医院。

14.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15.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1)医院各科室每星期进行一次科室传染病报告自查,检查是否有漏报传染病例,如有漏报,应及时补报。

(2)每月统计传染病发病例和报卡情况,发现普通性问题及时与各科医生沟通,如发现有漏报病例,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立即将漏报病例补报。

(3)及时将自查和接受防疫部门检查的结果反馈给各科,以便提醒相关科室并加强整改。

(4)强化对报病工作的管理,特别是疫情报告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5)传染病卡填写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找填卡医生修改。

(6)加大漏报传染病的处罚力度,与医务人员的责、权、利挂钩。传染病报告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奖励、晋级、工资浮动和再聘用的主要依据,必要时实行单项否决。

16.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分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病人,同时上报科区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病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院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员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17.医院检验科、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传染病管理工作,杜绝传染病漏登漏报现象,特制定检验室、放射科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2)检验科、放射科对所有检验或放射工作均要进行登记(检验室要分类登记:包括血常规、大便常规、生化、肝功、两对半),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准确、书写清楚。检查登记率、登记合格率要达到100% 。

(3)登记薄项目包括被检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验(放射)医师签名、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时间,反馈医生签名等项目。

(4)检验科对检测出的疑似霍乱弧菌、沙门氏菌等重点传染病阳性菌株必须按相关规定保存、转送到区CDC。 (5)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化验室、放射科的登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项目不齐、漏登等情况,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8.传染病会诊转诊制度

(1)根据病情需要,凡遇疑难病例、疑似病例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2)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病人会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会诊中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医务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经治医师提供病人的简要病例,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4)科间会诊由医务科主任提出,准备各种资料,确定会诊时间,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个别危重或疑难病例经科主任批准后可请院外专家会诊。

(6)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并认真负责,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对需转诊的病人,会诊医师注明转诊原因,提出转诊意见,并在会诊单上签名。

(7)对病情复杂的传染病人,应转往传染病医院治疗。主治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医务科主任签署意见后转诊,对病情较重者,应事前与转往医院联系,防止意外发生。对于病情危重者,先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转诊。

(8)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传染科或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

19. 传染病患者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时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应单独隔离观察,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20.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能部门间协调机制 为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加强我院各职能部门间沟通与协调, 医务部、护理部、公共卫生管理科、院感科、院办、感染内科、急救中心、急诊科等相关科室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以下协调机制。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传染病防治协调工作,制定紧急救治措施,指挥应急救治队员迅速到达岗位开展紧急救治工作,同时紧急调配药品、设备、各种物资、交通工具等,以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医务部负责组织制定已发生的重大传染病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具体救治方案,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审批后统一指挥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紧急通知救治队员于20分钟内集合装备完毕,待命参加应急救治工作,并把救治情况随时报告救治指挥部,并报市卫生局,负责平时组织救治人员急救技能培训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演练。

(二)护理部负责协助医务部制定重大传染病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具体救治方案,紧急通知护理人员在20分钟内集合装备完毕,参加应急救治工作,负责协助120急救中心做好平时护理人员的急救技能培训。

(三)公共卫生管理科负责组织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协助当地疾控部门做好流调、采样工作;并同时做好记录及网络报告工作。

(四)院感科负责指导相关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避免传染病院内播散。

(五)120急救中心负责重大传染病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院前(现场)急救及现场伤病员分类,按指挥部指令,对伤病员进行急救转诊,负责将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转运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科室处理。

(六)急诊科负责重大传染病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院内急救和院内紧急分诊与转运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首诊报告工作;并将诊治情况随时向指挥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做好消毒隔离等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七)感染内科负责传染病人的救治、疫情报告,并将诊治情况随时向指挥部应急办报告,做好消毒隔离等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进行采样调查工作。

(八)其它临床科室在科室已收治的病人中若发现有传染病人时要及时转入感染内科救治,并及时上报疫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转出时,要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在遇到重大传染病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医院的具体布置和要求,提供人力支持和专家技术援助。

(九)各职能部门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建立并完善疫情通报制度、健康告知制度、传染病人交接制度、传染病定点医疗救治等工作制度,并定期对各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三、建立部门例会制度

由公共卫生管理科牵头,主管领导主持,各相关部门参加,每年召开1-2次协调会议。主要是通报传染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对疫情进行分析预测,共同研究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1.新生儿室疑似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一、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

二、疑似传染病患儿按病种分区隔离,病室外挂明显隔离标志。

三、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要穿隔离衣、换鞋。接触不同病种时,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换鞋、洗手。

四、疑似传染病患儿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五、疑似传染病患儿重复使用的物品经初步消毒后再送洗衣房、供应室。

六、医疗器械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毒和更换,各种消毒液及无菌器械要定期更换。

七、病历、医嘱本不得带入病室,医生查房完毕后,要洗净双手,脱去隔离衣,然后再翻阅病历,开医嘱。

八、出院、转院、死亡后进行终末消毒。

九、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2.新生儿室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一、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

二、传染病患儿按病种分区隔离,病室外挂明显隔离标志。

三、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要穿隔离衣、换鞋。接触不同病种时,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换鞋、洗手。

四、传染病患儿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五、传染病患儿重复使用的物品经初步消毒后再送洗衣房、供应室。

六、医疗器械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毒和更换,各种消毒液及无菌器械要定期更换。

七、病历、医嘱本不得带入病室,医生查房完毕后,要洗净双手,脱去隔离衣,然后再翻阅病历,开医嘱。

八、出院、转院、死亡后进行终末消毒。

九、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按感染性医疗 废物处理。

23.血液净化科传染病人隔离制度

1、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

2、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

3、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

4、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护理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护理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者。

5、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被服、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有标识,定时消毒。

6、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包装袋,并及时密封、防止泄露。

7、对长期透析的患者每半年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24.发热门诊、留观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应设在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有明显标识,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划分“三区”,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2、病室空气、地面、物表应严格消毒。病人转出后及时进行终末消毒。

3、器械与物品的配备齐全,室内物品固定使用,所有物品需消毒后方可使用,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灭菌。

4、有工作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工作流程图、登记表、临床诊断标准。

5、办公室与留观室,隔离区无交叉,留观室病人一人一室,病人戴口罩,严禁病人相互接触。

6、室内外环境清洁定时消毒擦拭。

7、污染物品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或焚烧。 25.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制度

1、加强对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的领导,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并责任到人。

2、把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落实到科室,重点抓好内科系统、儿科、X光室,把好门诊和X光室两个关口。发现肺结核病人及可疑病人做好登记、转诊工作。

3、有责任和义务将肺结核病人、可疑病人转到结核病防治所进行确诊、治疗和管理。

26.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

1、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的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及其法律,宣传党和政府对加强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报告方法:凡来医院就诊的肺结核病人,经医院放射线科胸透、胸片检查的,均由放射线科填写报告卡片、病人转诊单,做好登记后报到医院专管人员。由临床医生接诊的其它医院检查确定为肺结核及“小儿结脑”的病人,由接诊医生填写报告卡片、转诊单,做好登记报告给医院专管人员。

3、发现病人应及时报告、及时转诊,按上级结防所的转诊要求履行手续。为了对传染病加强管理,每个月抽查一次,如有违犯者,按传染病漏报、漏转有关扣罚规定执行。

27.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必须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

2、各临床医生如发现肺结核病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转诊到科尔沁区结防所,并做好报告转诊登记工作。

3、凡在我院做胸透、胸片及肺部CT的病人,如发现是肺结核病人,由放射科、CT室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转诊到科尔沁区结防所,做好报告转诊登记工作。

4、医院感染管理科设有专人管理肺结核病人报告卡,接到结核病报告卡后立即登记,并网络直报科尔沁区疾控中心。

5、医院感染管理科对结核病人疫情报告情况每半年做一次总结,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1)监测区的肺结核病人24小时内报告。

(2)如有肺结核病暴发流行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防疫站及结核病防治中心报告。

28.住院传染病人登记制度

1、各疗区建立出入院登记薄。

2、凡到各疗区住院的病人都要进行出入院登记,按登记薄上要求填写齐全,字迹工整准确,一律用同样蓝色笔填写。

3、在住院期间发现传染病人及病源携带者,要按传染病种类及时填卡上报,并记录。

4、凡是化验及其它辅助检查所提示的传染病及传染病携带者应及时填卡上报登记。

5、传染病人报卡后必须在出入院登记薄上注明传染病的诊断。 29.传染病管理的补充规定

1、各科室医生必须在传染病患者的病程记录中体现传染病的相关内容。

2、各科室医生必须在传染病患者的住院病案首页的其它诊断栏内注明传染病的诊断。

3、传染病报告卡的备注栏内必须填写诊断依据,即:将检验阳性结果和患者症状填入备注栏内。例如:

一期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阳性,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阳性,硬下疳。

二期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阳性,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阳性,玫瑰疹。

三期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阳性,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阳性,三期梅毒的症状表现。

隐性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阳性,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阳性,无症状

4、梅毒诊断的分期与本科室工作性质相符。

①皮肤科、妇产科、性病科可以诊断梅毒Ⅰ期、梅毒Ⅱ期、梅毒Ⅲ期、梅毒隐性等。

②非皮肤科不能诊断梅毒Ⅰ期、梅毒Ⅱ期、梅毒Ⅲ期,只有诊断梅毒隐性。 ③非皮肤科必要时可以请皮肤科、妇产科、性病科会诊来确定梅毒Ⅰ期、梅毒Ⅱ期、梅毒Ⅲ期等。

④如果不能做出明确诊断,应通过转诊或会诊方式归口到由皮肤性病专业医生进行诊断。

第三篇: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制度

关于调整xxxx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组的通知

各科室、卫生站:

因xxx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组部分成员变动,现对其进行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的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对本院及卫生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的督导检查,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的控制和救治。

关于成立xxx卫生院传染病防治技术组的

通知

各科室、卫生站:

为了做好传染病的救治诊断工作,提高我镇疫情处理能力,防范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现成立传染病防治技术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 成员:xxx 汤阳中

以上人员由院部统一调配,负责特殊及重大传染病的诊断、救治工作。

Xx年xx月xx九日

关于成立xx卫生院霍乱等肠道传染病

救治组的通知

各科室、卫生站:

目前正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特别是霍乱、菌痢等肠道传染病有可能导致流行。为了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诊断、救治工作,提高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反应速度,现成立官亭中心卫生院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救治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成员:xx

Xx年xx月xx日

防保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农村预防保健工作,提高我镇卫生保健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成立防保领导组,确定乡村两级防保人员,负责全镇预防保健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三、医院要按上级要求,在所在地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承担地段辖区内的预防保健任务。

四、防保机构必须配备与开展防保业务相适应的冷链、接种、体检等设备器材。配备专职防保人员。

五、各临床科室要配合防保人员做好传染病报告、结核病转诊、肠道病防治、疟疾防治、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工作,建立奖惩制度;检验科、放射科要做好相关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

六、防保站和预防保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对地段辖区内儿童实施免疫接种及资料管理; (二)负责地段辖区内的各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 (三)对孕产妇和儿童实施系统管理、访视和普查; (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预防保健知识; (五)开展慢性病预防;

(六)负责结核病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负责辖区居民病伤死亡原因报告工作。

七、卫生站职责和村防保人员职责:

(一)配合中心卫生院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负责本辖区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包括流入流出儿童的管理;

(二)负责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

(三)负责辖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的摸底、访视工作; (四)设立宣传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 (五)做好辖区慢性病摸底、访视工作; (六)负责辖区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的摸底登记。

八、建立例会学习制度,对防保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培训。村级例会并入卫生站工作例会。 检验科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检验结果显示阳性,应反馈给临床医生,并由临床医生签字确认。

3、检验科配备法定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记录簿、独立的大便常规登记簿,并登记完整。

4、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6、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7、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XX医院 xx年xx月xx日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传染病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臵加标记。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防保科。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XX医院 xx年xx月xx日

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要在出入院登记本的相应位臵加标记。

2、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

3、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

4、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科。

5、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

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XX医院 xx年xx月xx日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⑶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XXX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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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传染病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XXX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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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是疫情管理的基础,疫情报告是国家法定的制度。疫情报告的管理是为了使疫情报告全面符合法律规定,为分析疫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资料。

1、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城乡基层防保人员)、个体开业医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报告人。

2、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依法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城乡居民、机关团体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或卫生防保人员有责任赶赴现场诊查病人,治疗处臵,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疫情报告的病种、时限: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应达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应达100%。

传染病疫情登记制度

1、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现地址应填写到最小单位,城市应填写到区(县)、街道、门牌、幢、室,农村应填写到乡、自然村。对于单位内宿舍应在单位前写明××区××路;户口地:卡片除填写现住址外,还应填写户口地,以确定该病人是否为外地人口,否则为不完整卡片。

(2)填报订正卡或转归卡均要做出标记(在原先报病名旁小格内作“×”号,将确诊病名填写在“订正病名”栏内)。

(3)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要详细具体,字迹工整易辨认。

(4)按规定时间报告,初诊日期即为医院对病人做出明确诊断的日期,应与报告日期在同一天(进行报告卡消毒者可延迟1天),否则为不及时。

(5)预防接种史:可预防的病例应填写预防接种史,暂无有效生物制品预防的疾病不填预防接种史,否则为不准确卡片。

2、医疗机构负责网络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质量,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诊断依据、病名、医生填卡日期、地址,地址应选择到街道(乡镇),否则为不合格卡片。卡片生成日期即为实际网络直报日期。实行网络报告的医疗机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保存期3年。责任报告单位应设立《专用疫情登记簿》。在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登记,《专用疫情登记簿》保存3年。

3、建立核对和每月自查制度,分月从疫情报告网导出EXCEL,并进行核对。

4、防保站负责及时收集本辖区内的传染病报告卡,在《专用疫情登记簿》上登记转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类管理,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巢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XXX医院 xx年xx月xx日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臵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XX医院 xx年xx月xx日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肠道门诊是发现霍乱等烈性传染病人的前哨阵地,对于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蔓延、扩散起着关键作用,是做好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开诊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诊期间腹泻病人必须在指定肠道门诊就诊、杜绝分流诊治。

二、医院设立肠道门诊,实行专人负责专桌诊治,负责对门诊腹泻病员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就地处理,隔离治疗”。

三、肠道门诊应当备有防蝇设备、盛放呕吐物的容器及专用的诊查、采样、抢救、消毒、杀菌药品和医疗设备。肠道门诊医生应当密切注意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周围环境卫生。

四、肠道门诊的工作人员应掌握霍乱等疾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诊断标准、抢救治疗、疫情报告等有关专业知识,严格遵守隔离,自身防护规定。对腹泻病员的呕吐物及其污染物品和场所按时消毒,病员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

五、腹泻病例一律在《肠道门诊病人登记簿》登记,填写时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详细住址、就诊日期、主要症状、体征、初步诊断、治疗方法、检验结果、诊治医生。

六、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检测病人的信息在腹泻病人登记簿、大便常规登记簿,阳性结果反馈和法定传染病登记簿的信息均一致。

七、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要按规定报告疫情,对霍乱病例或疑似霍乱病例,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县疾控中心,并进行粪便采样,及时向巢湖市疾控中心送检。对各类腹泻病例,实行周报制。

市XX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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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章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旗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第四章 传染病报告、登记、核对管理制度

1、报告制度

(1)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于初步诊断不能明确的,待相关检查完善能明确诊断后由主管医师负责报告疫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医院网络系统认真填写、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等。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认真填写特殊传染病的相关调查表。

(3)对于转科病人,首诊负责医生负责与原科室沟通,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坚决杜绝互相推诿致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发生。

2、登记制度

(1)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门诊医生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填写内容包括就诊日期、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诊断、疫情报告情况、医生签名,要求填写完整,不能缺项,14岁以下儿童多加一项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详细登记到门牌号。

(2)出入院登记制度:所有住院部医生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入院登记本。出入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住院号等基本项目,在备注栏注明疫情报告情况。要求填写完整,不能缺项。

(3)传染病登记制度:在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除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外,必须同时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要求内容完整,传染病报告卡上的填报内容必须与传染病登记本一致。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认真填写特殊传染病的相关调查表。

3、核对制度

(1)由首诊医生按要求报告疫情,并登记。在当日下班前核对。 (2)住院期间主管医生及时核对疫情报告情况。

(3)病历归档前,由当月负责交病历的医师再次核对,监督疫情报告情况。 (4)由预防保健科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定期对疫情报告情况进行审核。 注:在我国传染病分三类39种。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性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尖锐湿疣等。 其中,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须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在2小时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后上报至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于24小时内报告预防保健科,并完整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至预防保健科。

第五章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村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4)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第六章 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第七章 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通知预防保健科。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第八章 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全体医务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上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内容:

(1)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操作规范 (2)传染病的流行动态 (3)诊断 (4)治疗 (5)疫情报告 (6)预防

(7)传染病处置规范与处置流程 (8)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置

4、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第九章 传染病疫情漏报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旗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第十章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

3、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字迹工整易辨认,填报人签名;诊断与报告日期必须为同一天。

4、预防保健科每月查看相关科室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

5、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旗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为了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及迟报现象,同时保障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特制定奖罚措施: (1)对传染病漏报1例的直接责任人按照质量考核标准扣除1分。

(2)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按照质量考核标准扣除1分。迟报2例以上的科室,扣科室主任职务津贴100%。

(3)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按照质量考核标准扣除0.5分。

第十三章

传染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扣分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扣除1分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给予扣除1分处罚。

7、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对其进行全员通报,并扣除当月奖金的30%,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8、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奖金的50%。

第十四章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2、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苏木、镇、村、嘎查、社区,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3、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

4、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5、预防保健科每季度对医院内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6、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五篇:幼儿园传染病相关制度7

幼儿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托幼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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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疾病预防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按年龄和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建卡率达到100%,凡有禁忌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三、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取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爆发、续发。

四、传染病续发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五、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制,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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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提要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林锋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岳红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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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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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县教育局、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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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幼儿、职工身体健康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定如下制度,全校所有师生员工严格执行。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传染病在我国少年中发病率很高,必须加强预防。

二、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种。 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乙例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艾滋病、乙脑等;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园长为领导,保育员、保健员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6小时内报上级防疫部门。

2、发现乙例传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现丙例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以上三条班内发现有传染病迹象、尽快报告家长和去医院诊断。

4、凡患传染病的幼儿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入园。教师职工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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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锋

副组长:岳红

组 员:吕清霞、段存凤、阿米娜。

疫情报告员:林锋

疫情排查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疫情登记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广东地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林锋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13319000078。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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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校长------教育组------广东地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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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宿管员(2分钟)→学校疫情排查人(2分钟)→校长组织排查(5分钟)

(3)有事由校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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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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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幼儿园、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应纳入报名程序,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学校班主任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在花名册上,《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儿童时,应告知家长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出具证明。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幼儿园、学校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幼儿园、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学校把补种情况记录在登记表上)。

5、幼儿园、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11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幼儿园百白破4针,学校百白破4针、白破1针,麻疹疫苗2针,A群流脑2针,幼儿园A+C流脑1针、学校2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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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疫苗补种原则

1、凡儿童入托、入学时预防接种证上登记的接种信息符合以上标准则不用补种,如未达到上述标准则补足以上要求的针(剂)次;

2、未接种卡介苗,只对3岁及以下且PPD试验阴性的儿童补种,4岁及以上儿童不予补种;

3、6岁以上儿童(含6岁)不补种百白破疫苗只补种白破疫苗;

4、凡含麻疹成分疫苗不满2剂、甲肝疫苗不满1剂的儿童均需免费补种1剂麻腮风和1剂甲肝疫苗。

四、补种疫苗优先顺序

1、入托儿童:脊灰疫苗、麻风腮疫苗、A群流脑疫苗(或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卡介苗。

2、小学入学或转学学生:麻风腮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白破疫苗。

五、入托、入学儿童疫苗查漏补种实行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原则,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提供,预防注射补助从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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