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2022-07-30

第一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办事处有关文件精神,我社区认真实施,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班子。一是建立了由书记、主任带领社区两委班子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小组。二是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行为,为食品质量安全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认真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在辖区全面检查药品,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公众食用药安全。

2011年9月15日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

湖滨社区在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加强领导营造浓厚氛围,整合资源提升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震慑不法行为,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社区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它列为社区“民心工程”之一,进一步摆在了社区工作的突出位置。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进行巡查,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增强了食品监督信息职能。使社区食品药品供应点基本做到了购进合法、记录规范,食品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我们在不同层面上加大了宣传发动力度,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患及时向社区发布了预警公告。

2、建立机制,落实责任,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发展。

3、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市场整顿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了市场整顿力度。使市场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

难度。社区食品经营条件差、进货渠道混乱。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流动大,卫生条件差,管理水平残差不齐,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在自身工作方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监管空白的问题,综合监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打算

下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几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认真按照《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今年,我们按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二是食品药品监管要实现新突破。今年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培训、巩固机制、发挥作用上来。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制,按照办事处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间资源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

虽然我社区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要以这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契机,虚心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搞得更好,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2011年6月10日

第二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油政办[2016]17号

2016年油坊店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3.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4.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5.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6.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7.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乡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油坊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第三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食品

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

第四篇:2009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白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和旺食安委[2009]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白水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保健食品、儿童食品、散装食品等。

重点区域:农村村社人集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地区、场镇、街道、白水卫生院、村医疗站、药品零售门市部等。

重点对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配送户以及小作坊、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餐馆、卫生院、村医疗点和药品零售门市部从业人员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有效整治,使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整治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1、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业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饮料添加剂等经营使用行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渔药、兽药的行为,逐步建立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可追溯制度,巩固和建立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农资放心店。

2、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和认证标识的使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已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标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实施获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产地编码应用。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村食品产业升级步伐,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植物油、面粉、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监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健全食品药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相关产品市场质量准入。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药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三)强化食品药品流通整治。

1、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药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药品行为。

2、加强食品药品市场质量监管。将各类食品药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药品零售商场(店)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查,严格前置审批、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3、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立保障肉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实施上市销售肉品安全市场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肉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肉品安全管理。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1、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小餐馆、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监管。二是加强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杜绝无证上岗。三是对学校周边地区饮食店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取缔超范围经营及无证经营的摊点。四是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加大对熟食制品、散装食品等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监督力度,降低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促进餐饮经营者增加投入,改善硬件经营条件,并按卫生标准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使用。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卫生监督频次。

(五)推进村社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鼓励食品连销企业销售终端向农村基层延伸,改造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农村食品经营店连锁配送比例,规范农村散装食品标签标识,逐步使农村食品流通连锁化、网络化、规范化。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激励和督促起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农村薄弱环节食品药品管理水平。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正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重中之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整治力度。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将监管重心到最基层,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的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坚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各项制度,推行联合执法,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五进”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开展经常性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曝光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某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虽然只有4家Ⅱ级药品经营药店,4家医疗机构(卫生院),药械经营使用量少,但是,2009年7月以来,我山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没有放松,严格按照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紧紧围绕药品整治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药品整治目标任务,以专项检查为抓手,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期间以及庐山旅游旺季期间药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取得较好成效。据统计,截止2011年4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29台次,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涉及全山范围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全山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药品安全状况整体平稳向好,未发生重大的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专项整治工作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对于这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高度重视。为使全山 - 1 -

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工作部署到位。结合庐山实际,制定了《庐山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局各工作人员在药品安全整治方面的职责,提出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与整治措施,使整规工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自查自纠。按照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在药品专项整治期间,向全山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发放《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要求监管相对人按自查表的内容和要求,围绕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自查整改,自查到位率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达100%。

(二)部门协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密切加强与卫生、工商、公安部门之间联系,形成合力,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中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责令药品经营单位下架

同时,在“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期间以及庐山旅游旺季期间,我局与公安部门协作,出动执法车辆前往旅游景区进行检查,发现不法药贩欺骗游客,用假冒中草药冒充真中草药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惩处,切实保障来山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宣教结合,普法宣传成效明显。

为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注重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不定期的召集全山涉药涉械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强调药品安全的重要性,讲解与药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山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任务仍相当繁重,由于我局实际工作人员严重缺编,导致整治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旅游景区不法药贩兜售假中草药欺骗游客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药械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泊,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整治期间,发现各个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能提供完整、合法的供货企业和业务员资料,给药品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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