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2023-02-16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是不断面临机遇与挑战,而一份好的计划能让我们抓住机遇,翻越障碍,那么你会拟定一份合格的计划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村级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151.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对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以块为主,条块结合;②以女方为主,兼顾男方;③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需要。

220.计划生育药具调拨仓储原则是什么?

答:①严格计划、满足需求、加快调拨、及时供给;②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加强监督、避免浪费;③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42.生殖健康咨询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以人为本原则;②中立原则;③知情同意原则;④不伤害原则;⑤重大决定延期原则;⑥保密原则;⑦理解支持原则

79.基本伦理学原则是什么?

答: ① 公正;② 尊重服务对象;③ 服务对象利益第一。

115.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容都包括哪些方面?

答:婚姻、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诸方面。

139.村级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对村级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人员来说,要求做到三清、六懂、六会、三到户。 所谓三清,是指使用药具人数清、药具进销存数量清、药具使用效果清。 所谓六懂,是指懂生理基础知识、懂药具基本性能和作用原理、懂药具用法用量、懂药具使用注意事项、懂药具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懂药具不良反应处理。 所谓六会,是指会宣传、会使用、会保管、会指导、会处理一般副反应、会药具发放和使用情况报表。

所谓三到户,是指宣传和思想工作到户、送药具到户、随访和基本问题解决到户。

156.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避孕为主,因地制宜,综合措施,知情选择。

191.报送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必须做到什么?

答: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198.药具管理机构进行药具发放和服务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108.《婚育证明》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婚育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年龄、公民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基本信息。

179.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曾经做出过几个

重大决定?名称是什么?

答:曾做出过三个重大决定:

(1)《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2)《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3)《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191.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曾经做出过几个 重大决定?名称是什么?

答:曾做出过三个重大决定:

(1)《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2)《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

322.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什么?

答: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国家人口计生委着力破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难题,明确提出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

321.人口计生工作探索建立的长效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169.哪些人可以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答:凡是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136.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总原则是保障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方便群众,提高效益。

第二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何时颁布的?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布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从何时开始的,大致经过了几个阶段?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推行”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推行,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与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最终目的和根本宗旨。

6、什么是基本国策?我国确立了哪几项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指一个国家为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事关全局的和长期性的重大决策,也是关系到国家根本利益和对国家其他政策有重要影响作用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结合我国情况,先后确定了三项基本国策:保护耕地、实行计划生育和保护生态环境?

7、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能否生育第二个子女?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明确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经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8、《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9、如何理解“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的含义?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以方都有要求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同等的参与权、决定权,尤其要强调的是妻子不仅仅是处于受支配地位;(3)夫妻要互相支持,平等协商,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4)生育控制的责任不仅在女性,男性应积极支持女性采取避孕措施,自身也应当积极地承担起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责任。

10、何谓“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是指响应国家的号召。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履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且处于育龄期的已婚公民。

11、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什么?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2、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1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重点,丰富科普宣传内容,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领域,把技术服务从单纯的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建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宣传教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相统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1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公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第20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4条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15、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何意义?

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充分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人权的指导思想;体现了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者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是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16、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8、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哪些?

(1)法律措施,即通过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调节公民生育子女的数量。

(2)行政措施,即通过建立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制和制度,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如建立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等。

(3)经济措施,即运用经济利益导向,引导公民节制生育。如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奖励优待;对违法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等。

(4)技术措施,即通过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和方便公民避孕节育。

19、如何理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是指通过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事实,避开正当程序、行贿等手段为本人或为他人获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

20、《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哪些人?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1、为什么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必须严格管理,从严审批?

因为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不仅需要掌握先进的医学科学技术,需要有先进的医疗设备,而且它的实施涉及到伦理、道德、法律以及生育

政策等问题,可能影响家庭、甚至社会的稳定。

2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应经什么部门审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3、计划生育手术一般包括哪些?

计划生育手术一般包括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术等手术。

24、为什么说,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目前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十分之一,其中处于育龄期特别是已婚育龄人员占很大比例,其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对于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整个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2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主要是什么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

26、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负责管理”流动人口的含义是什么?

“共同管理”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与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二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实行共同管理。

27、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需要办理什么计划生育证明?

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2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交验婚育证明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30、验证机关查验婚育证明的职责是什么?

(1)对成年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实际查验的重点人群是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

(2)对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

(3)已婚育龄人员到现居住地后,对其进行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义务的宣传;

(4)对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3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几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3年。

32、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多少天内到验证机关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15天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3、《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3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老、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查找到的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5、计划生育工作者如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如实反映工作成绩、统计数字和问题,说真话,办实事,不营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36、计划生育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维护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但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口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将长期并存。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总量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预计每年净增人口在800万人到1000万人之间,总人口到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峰值15亿人左右。我国

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任何认识上的偏差、工作的失误和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造成生育水平的反弹,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央决定,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这是在综合考虑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实际需求,总结30多年计划生育成功实践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

第三篇:2014年计划生育二胎相关政策出台

组装电脑西德尼2014年计划生育二胎相关政策出台

关于计划生育二胎政策09年1月1日是有新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但是无论新旧条例,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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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双方原均为农民,后转为城镇户籍,属本人要求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1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属政府统一安排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3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取得《再生一胎生育证》,但已经怀孕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其分娩前为其补发《再生一胎生育证》。

一般女方户口可以落到男方吧,这样就是双农业户口,应该就符合条件了。

第四篇: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试题

1、青春期遗精属不属于正常现象?答:属于正常现象

2、酗酒和吸烟严重影响生育能力,这种说法正确吗?答:正确

3、月经期适合过性生活吗?答:不适合

4、紧急避孕药可以常吃吗?答:不可以

5、男性是否也有更年期?答:是的

6、正常握手也会传播艾滋病吗?答:不会

7、上环的最佳时间是月经干净后3到7天。对吗?答:是的

8、上环后一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两周内不宜房事和盆浴,要保持外阴清洁。以上说法对吗?答:对

9、男扎手术相当于阉割,所以最好动员妻子结扎或上环。这种说法对吗?答:不对

10、最佳的怀孕时间是6-8月份,尽量避免冬末春初流行病多发季节怀孕。这种说法对吗。答:对

11、哺乳期间妇女适不适合选用口服避孕药避孕?答:不适合

12、喂养婴儿是牛奶好,还是母乳好?答:母乳喂养好

13、从优生的角度来讲,妇女生育的最佳年龄是多大?答:24-29岁

14、是不是剖腹产比自然分娩的孩子聪明。答:不一定

15、如何推算预产期?答:从末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

16、为了预防阴道炎,应该经常用药水进行阴道冲洗。对吗?答:不对

17、怀孕期间是否要做B超检查?答:要做

18、怀孕期间最好不要饲养宠物。这种说法对吗?答:对

19、怀孕期间服用中草药是否比较安全?答:不一定

20、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可以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道感染免费普查吗?答:可以

21、符合再生育条件申请再生育是否需要生育间隔?答:不需要生育间隔。

22、不符合法定生育怀孕又未及时终止妊娠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收取元终止妊娠保证金。答:2000-1万元。

23、男女双方按照法定婚龄各推迟周岁上初次结婚为晚婚。答:三周岁

24、已婚妇女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答:24周岁

25、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后是否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答:不可以。

26、按照《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可以生育几个子女?答:两个

27、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儿,是否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答:可以

28、无子女的夫妻依法收养子女后,是否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答:可以

2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是否应对独生子女家

庭增加一人份额?答:应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30、职工晚婚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可以增加婚假和产假多少天?答:可以增加婚假十二天,增加产假三十天。

31、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是否可以增加产假?答:可以增加产假三十天,另外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

勤。

32、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以享受多

少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答:五至二十元。

33、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给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年满60周岁时,

政府每年发给多少奖励扶助金?答:720元。

34、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是否可以免费享受发放避孕药具和孕情环情监测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答:可以免费享受。

35、非法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应罚款多少?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

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罚款。

36、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答: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6倍征收社

会抚养费,重婚或与配偶之外人生育按6-8倍。

37、收取终止妊娠保证金后,政策外怀孕对象拒绝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终

止妊娠保证金是否抵扣社会抚养费?答:不抵扣。

38、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是否可以

明示或者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答:不能明示或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

39、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是否可以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答:不可以。

40、假冒他人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的可以处多少罚款?答:可

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200题(18)

181.“三结合”的内容是什么?

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182.计划生育“两个转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由孤立地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

183.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哪年成立的?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1980年5月29日成立的。

184.计划生育协会是由哪些人组成的?

计划生育协会是由热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基层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职工、老长辈、生产骨干、致富能手以及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所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185.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协助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动会员计划生育工作中起带着任用;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国内交流工作经验,在国外进行交往与合作。

186.妇女“五期”卫生指的是什么?

是指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卫生扣分措施。月经期:注意阴部清洁,不宜游泳、盆泳与性交;妊娠期:定期做产前检查,多食含铁、钙食物,妊娠后避免过度疲劳;产褥期:是产妇恢复期,约为6周,产后2~3天可起床活动,避免重体力劳动及性交;哺乳期:鼓励母乳喂养,养成良好哺乳习惯,哺乳期限不超过一年,乳母应该注意营养、睡眠和避孕;更年期:指绝经前后的阶段,应防治更年期综合征及老年疾病。 187.什么是青春期?有什么特点?

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阶段称之为青春发育期,简称青春期。青春期是儿童向成年人过渡的时期,此期以身体发育迅速,第二性征出现,性成熟并逐渐具有生殖能力为特点。 188.为什么患有严重遗传病的人不宜生育?

遗传病可通过一定方式将疾病代代相传,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大负担,降低我们民族的人口素质。因此患有严重遗传病的夫妇要积极采取节育措施。

189.孕产期保健包括哪几个阶段?

孕产期保健是自妊娠确定起到产后6个月这段时间的保健服务,包括早期(孕12周前)保健、孕中期(孕13周至27周)保健、孕晚期(孕28周至分娩)保健、分娩期保健、产褥期保健及产褥期后至产后半年内保健。

190.哺乳期选择什么避孕措施好?

产后如果用母乳喂养不要选择避孕药避孕。正常产后42天或剖半年以上者,确认未怀孕,采用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方法避孕。还可以选择避孕套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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