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2023-02-16

第一篇: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18年基站外电引入施工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工程精细化管理,规范工程物料使用管理的流程,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在总结以往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切实做到单项工程物料日常的精确管理,确保整个操作流程的规范化,以达到节约工程材料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此《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出库后的工程物料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熟悉操作流程,相互配合,积极沟通,不断完善单项工程物料的管理工作。

一、物料管理操作流程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告、全套设计文本(或工程草图、工程预算)、工程线缆总量等相关资料进行详尽审核。

2、施工单位提出用料申请,填报采购申请单据,必须详细标明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等必要数据。

3、施工单位汇总工程的线缆使用总量,提前3天统一向移动公司提出领料申请,组织生产部门领取施工线缆。

4、施工单位在工程物料领取后,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审核、批准领料单并对应工程编号向生产部门发放物料。

5、施工单位在领取物料后,指派专人进行保管,同时对物料使

用情况做好管控,避免材料浪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受工程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增减物料的,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注明增减缘由。对需增加物料的,重复申请、审核、领料等相关操作流程;对需减少物料的,及时办理多余材料退库手续,以便更好的保管和使用。

6、工程竣工(完工)后,由生产部门出具工程完工报告,同时整理剩余物料,并于7 天内办理物料退库手续。将竣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报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

7、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生产部门上报的工程竣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进行审核,并按30%的比例对单项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对审核未通过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8、施工单位所领取的物料要作到专项专用,不得项目之间串用.

二、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1、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工程物资。

2、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根据材料属性将工程物资分类摆放整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防盗措施,做好必要的警示标识。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前后对环境不造成恶劣影响。保证现场通信设施运行安全以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如同一场地有多个项目同时施工,各项目的物资摆放区域适当分开。

4、到场的工程物资视物资性质不同,由施工单位、供应商、建设单位人员共同开箱及清点验货,或者进行材料进场验收。不足的工

程物资或存在缺陷的工程物资及时反馈工程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严禁使用不合格物资。

5、施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设备安装、线缆布放等施工工作,避免工程物资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堆放。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归类整理工程剩余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

6、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工程物资现场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工程物资,严格控制工程损耗,监理人员和随工人员要严格进行现场监督,省市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7、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及核算,工程物资跨项目使用或跨组织转移的,需办理相应的物资调拨手续。

三、工程余料管理

1、设计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阶段建设方案和勘查设计方案准确性控制,确保工程物资配置合理、准确,从源头上控制工程余料的产生,避免出现大量剩余物资,提高运作效率。

2、设计会审阶段建设、维护及施工单位要共同确认工程物资使用量,确定合理损耗范围。

3、工程物资及余料管理应遵循“材料使用可追溯、工程余料应退库、能用余料不浪费”的原则,工程完成后余料要求返回相应库存,促进剩余物资的及时回收和再利用,强化规范化管理,节省建设资金,防范管理风险。

4、工程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项目各类物资的管控,组织落实工程物资的领用、使用、完工后的退库、回收以及移交等各环节的规范管

理。

5、工程剩余物资的清点工作原则上应在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若是在仓库未使用的项目物资,则在仓库进行清点。工程剩余物资的清点应细致认真,完成项目全部剩余物资的整理和清理。

6、工程竣工前由哈分公司计划建设部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余料进行清理和退库处理,参与的部门应包括物资管理部门和项目资产接收部门。

四、考核办法

1、在未经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发放工程物料的,给予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500 元的罚款,如造成物资材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赔偿。

2、在收到生产部门提交的经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领料单后,所发物料与领料单不符的,给予物料管理人员300 元的罚款;生产部门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纠正的,给予200 元的罚款,如造成物资材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赔偿。

3、 单项工程物料在领取后未能妥善保管,而造成损失(如被盗等)的,给予施工单位生产部门物料管理人员500 元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物料管理人员按原价予以赔偿。

4、工程竣工(完工)后如有多余物料,施工单位生产按照要求及时办理退库手续的,给予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200 元的罚款,造成物资材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赔偿。如其他工程有紧急情

况需使用多余物料的,应在工程竣工(完工)后及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备案并在3 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5、施工单位生产部在工程竣工(完工)后将竣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审核,如发现报审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500 元的罚款,造成物资材料流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6、在资料审核及工程现场抽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配合工程建设部工作,提供审核和抽查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出现弄虚作假或不配合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7、施工单位单项工程审核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单项工程物料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如出现工作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第二篇:工程物资管理办法(暂行)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对本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从工程物资选用、合同、计划、验收、保管、交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资产得到有效监控,保证其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物资是工程建设期间由我公司提供给施工方或者安装方所用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

1.3工程物资的计划、采购、运输、验收、保管、交接等管理必须坚持优质、可靠、节约、安全的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物资管理。

2工程物资管理职责

2.1公司物料保障部职责 ①制定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②做好工程物资的组织协调、信息采集,采供策划、供方评定、价质比选、招标选样、合理运储、及时供应,满足施工,加强物资流通过程的监督、控制、管理工作,降低资产流通成本与风险; ③负责对工程物资验收、保管、统计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④负责公司建设工程物资供应质量跟踪、监督;

⑤负责工程物资台账的建立、供应商履约档案等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

⑥做好材料的进场、验收、保管、领料出库、交接等管理。 ⑦协调公司建设工程物资重大质量以及其索赔等问题。 ⑧跟踪、检查、指导工程物资的使用状况,参与耗用管理,力争做到工完场清。 2.2项目部职责

①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②监督、协调、核实施工方或安装防对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 ③做好工程物资的定期盘点和余料回收利用工作,合理控制物资消耗。

④不定期地巡逻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工作,本着“大材不小用,长材不短用,短材不弃用”的原则,监督、检查、指导施工方合理使用材料。发现浪费,乱用,损坏等问题要当场纠正,情况严重者要拍照取证并及时通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与本公司相关领导。 2.3财务部职责

①组织物料保障部与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并监督。 ②监督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 ③协助物料保障部制定本办法。

3工程物资计划

3.1甲方供应工程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本公司招标采购供应的物资,购入后交接至施工方使用。

3.2项目部应在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前,根据预算和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工程物资采购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审批后实施。

3.3物料保障部应依据批准的工程物资采购方案,制定合理的工程物资供应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要求及时调整。

4甲供物资采购供应

4.1甲供工程物资由本公司项目预算与工程实际进度合理组织采购。

4.2甲供工程物资的预算为概算内相应工程物资的费用,包括工程物资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

4.3物料保障部应保证甲供工程物资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工程物资供应时间与供应量。 4.4生产准备所需的备品备件的采购应按照资源共享、降低库存、提高利用率、节约资金的原则,由项目部提出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支出纳入工程预算。

5工程物资质量管理

5.1物料保障部应落实工程物资管理中的各环节质量责任制,把好采购、运输、验收、交接等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物资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要做好质量监测,加强质量跟踪追溯管理。 5.2工程建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生产的工程物资,应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并具有质量验收标准。未经鉴定或无质量验收标准的,不得采用。

5.3只能将检验合格的工程物资交接给施工方或者自行保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交接、收货、使用。

5.4工程物资在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短缺等,应由物料保障部及时联系供应商负责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若出现重大缺陷要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最终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

6工程物资管理内容及要求

6.1物资验收

6.1.1凡入库物资,保管员必须进行认真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单中签字。 6.1.2验收内容

①凭证验收:核对入库物资的送货单或合格证,核对无误后认真归类保存,材料发出时随料同行,给用料单位。

②数量验收:对入库物资进行检尺、量方、过磅。与入库单数量不符时按实收数为准。并及时将差异数量反馈至供应商,并商讨解决方案,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③质量验收:检查入库物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重锈、变型、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④在验收中发现短、缺、残、次、变质、不配套及无合格证或质保书的物资,必须另行堆放,不得入库,并填报反馈单,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 6.1.3建立仓储台帐

①物资验收合格后,保管员根据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分类建立台帐,仓库台帐必须确保账实相符。 6.1.4物资保管

①物资验收入库后,要做到堆放整齐、井然有序、不同型号、规格的物资应明显间隔,并挂有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易受潮物资要做好防潮防漏工作。 6.1.5领料和发料

①保管员必须凭领料单发料,做到“先进先发,推陈储新”。领发料时,领、发双方都必须认真核对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验证单,经双方查验合格后,签字存档备查。 6.1.6工程物资盘点

①保管员必须按月对材料进行核对、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变质、损坏、短缺时,应做好标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办理相应手续。

6.1.7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①存放工程物资的地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对易燃易爆区,要有“严禁烟火”的明显标识,配齐灭火器具,并确保防火道路畅通无阻。

②保管员对工程物资要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坏、不丢、不混、不漏、不爆)。工程物资事故损失率应在0.1‰。 以下。

6.1.8其他管理规定 ①工程物资的验收,依据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

②甲供物资的现场验收后直接交接的,由物料保障部组织、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以及供应商代表在工程现场进行验收。

③重点对工程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工程物资由供应商负责换货或者赔偿。

④凡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善,施工单位进库前未严格验收材料批次数量、现场施工造成失窃,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管理不善等上述情况,施工单位须及时报本公司现场负责人,提出补货要求,由此产生的材料费用概由施工单位承担,造成工程延期的,也由施工单位负责。

⑤对于供应商的送货单,现场必须审核其质量、数量、规格的正确性,并会同监理、施工方、保管员等签字确认,谁签字谁负责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由项目部及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要及时进行监督工作。

7附则

7.1本办法由财务部与物料保障部联合制定或修订,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施工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确保现场物资供、管、用各环节有效控制,降低材料消耗,规范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大项目物资采购的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项目物资管理。

第二章 人员的设置及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各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管理业务由公司物资部指定专人管理。

第四条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有关物资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 负责对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监督、服务和指导,定期组织系统检查,确保现场物资管理符合文明施工料具管理标准。

第六条 负责对各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采购供应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为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物资管理信息。

第七条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和合同的编制、审批,落实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负责工程重要物资和材料的招标、采购、供应工作,满足项目施工生产要求。

第九条 负责项目设备档案的管理,设备台帐的建立。负责办理工程竣工后项目部所有设备移交公司物资部门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 负责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剩余废旧物资的质量、价值的认定,统一平衡调剂剩余材料。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上报废旧物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凡施工生产所需各类物资及其它用料,都必须编制物资需用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施工合同、生产计划和生产进度,编制物资计划,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使用时间、质量要求或技术参数,作为采购供应或加工订货的依据。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生产部门根据施工预算、施工进度和现场条件定期提出月度材料需用计划、加工计划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作为确定材料使用量及进场时间的依据。

第十四条 遇有工程设计变更,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洽商及时提出变更计划,调整原需用计划。

第四章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第十五条 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采购工作程序执行,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第十六条 必须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重要材料、设备实行招标采购,设立物资材料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到采购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七条 批量物资采购必须进行询价、比价作到货比三家。并要将询价比价记录保存整理归档。

第十八条 采购重要物资,必须与供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供需办法、标准要求、数量和质量、环保、安全要求、价款、履约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服务保证和违约责任等。要建立合同审批制度,由主管经理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控、确认,用有效手段保护公司利益。

第五章 物资进场验收

第十九条 物资到货进场时,材料员应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等进行核对,需要做复试的材料,必须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试检验。

第二十条 现场材料验收应包括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第二十一条 进场材料验收后,应及时填报进场材料验收检测记录或台账,做好验收记录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二十二条 对验收中出现的质量不合格、数量有误、品种规格不对、材质资料不全,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填好记录,做好标识,妥善保管等候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供物资,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应与甲方共同对其进行计量检测验收,并索取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如在验收中发生丢失、损坏、不合格的,要做好记录和标识,由甲方签认并予以及时处理。

第六章 现场物资保管与发放

第二十四条 材料验收合格后,应根据现场和物资性能正确选择存放场所,合理码放,维护材料的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全。

第二十五条 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要单独设库存放,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在建筑物内存放或与其它材料混放。 第二十六条 仓库物资要分类、分规格有序码放,设有货卡标识,要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域及各类材料必须按公司CI要求标识。

第二十八条 各生产部门领用物资时,须填制“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物资时要有领料人、发料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物资出库后要及时登记帐簿,按月核对帐目,并要定期做库存物资进行盘点,作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卡物相符。

第三十条 严禁将物资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违者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章 物资成本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连续反映和监督施工现场材料动态,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台账。材料人员认真填写进料单、发料单、领料单以及发生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并及时登记台账,确保成本核算的及时和准确。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按期或按施工部位进行材料核算并进行成本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上报主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月度材料报告于当月25日为核算截止期,并于当月30日前上报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在下月10日前将主要材料采购、资金情况统计月报上报项目经理部。

第八章 现场剩余、废旧物资调剂利用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项目物资部门应及时对已确认的剩余物资汇总,经项目经理签认后,上报物资主管部门制定处理方案,经主管经理审批后,调剂处理。回收的资金转入财务部门入账后冲减该项目工程成本。未经公司物资主管部门许可,项目经理部无权自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物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首先平衡剩余积压物资,凡能调剂利用的,不得申请采购。

第九章 现场检查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每月对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月度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第三十八条 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每季度对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检查及整改记录留存项目备查。

第三十九条 公司物资主管部门必须对项目经理部材料成本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第四十条 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物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work,I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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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项目部工程物资管理采用“统一归口、一级管理”,归口管理单位为经营采购部。

2、目的

规范工程物资采购从计划到结算等环节的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有效控制项目材料采购成本。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工程物资的采购和监督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物品采购除外)。

4、职责分工

4.1、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第一责任人。经营采购部所有采购合同、评审及供应商的选定必须经过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

4.2、经营采购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具体工作。

4.3、分公司所属项目部是工程物资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工程物资的验收检验、试用期间的管理、工程物资入、出库管理。

5、材料采购方式

经营采购部对大宗材料(包括原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砼、沥青砼、钢绞线、雨污水管材、路边石、人行道板、大批量地材,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电缆、桥架,管材、门窗,桩材,装饰材料等)采购实行竞价招标。

二、三类材料的采购,由经营采购部统一定价,专职工程师提出材料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批,由各项目部自行采购。

6、材料现场管理方式

材料到达施工现场,由现场材料员到场进行实物验收和交接,需复检的材料,做好待检标识工作,项目部取样员负责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材料标识管理,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并建立现场材料台帐。

商品混凝土由现场专职工程师签收小票,根据图纸计算混凝土体积对小票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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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进行核实,并提出混凝土用量清单。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将小票交现场材料员收存,由材料员办理入库、出库、台帐登记及商品混凝土结算手续。

工程物资的计划必须通过专职工程师审核,分包单位必须执经过专职工程师确认的材料计划单报送现场材料员,现场材料员根据规定报经营采购部招标采购或自行采购,同时现场材料员要做好工程材料的入、出库手续,并在现场材料台帐上登记。

每月10日后,现场材料员与领料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核对,核对后将各单位材料领用量电子台账与入、出库原始单据于15日前报财务部,财务部核对数据并在电子台账上输入发票号、凭证号后,于20日前报送经营采购部,作为施工单位结算依据。

工程竣工后材料员应和经营采购部做工程全部工程物资清理工作。

7、工程物资采购程序 7.1、材料预算

7.1.1、专职工程师提供材料预算,提交材料预算应充分考虑材料的供货周期。材料预算应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为单元,明确需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位和供货时间、供货地点等要求(详见附表)。专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对专职工程师的材料预算进行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购买后,报经营采购部。 7.1.

2、材料预算报送要求有项目经理确认的书面预算一份,电子版一份。 7.2、采购目标确定

7.2.1、经营采购部收到材料预算后,选择可靠的材料供应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计划工作。

7.2.2、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确定采购目标单位(项目经理有最终决定权)。物资采购评审及呈批表及相关资料由经营采购部存查。

7.2.3、合同拟定,由经营采购部进行采购的工程材料,由经营采购部根据材料预算的要求,拟定材料采购合同。

7.2.4、由项目经理和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条款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地、生产厂家、牌号或商标、材质);物资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技术或质量文件及份数、标识、质量保证条款),送货时间及地点、验收方式,价格及付款条件;对于有环境、安全要求的物资,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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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资的数量及其合理损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物资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供货物必须由供应商妥善包装,任何因供应商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担)。

(2)物资采购合同应以项目承揽合同相关条件为基础,在相关内容中不得有抵触或遗漏,并体现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

(3)物资采购合同的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签订采购合同时要签订廉政协议;

(4)采购资料填写要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完整,并及时整理、归档。 7.3、工程物资接收

7.3.1、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采购部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复印件发项目经理部,现场材料员以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物资进行接收。

7.3.2、到场工程物资接收,应同步索取该批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不能接收);做好入库、出库手续及初步检验工作。供应材料数量、型号等如有出入,应及时向经营采购部反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收。

7.3.3、运到加工、制作厂的材料由加工、制作厂有关人员接收,并由项目部材料员或项目部委派的监造人员进行确认,应同步索取该批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不能接收);供应材料数量、型号等有出入,应及时向现场材料员报告,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收。 7.

4、材料结算

7.4.1、对供应商供应的工程物资结算。以现场材料员的签收的送货清单为依据,由经营采购部负责结算,财务部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

7.4.2、对分包商领用的工程物资结算。由现场材料员与分包商进行材料核对。 7.4.3对供应商的材料结算数量与对分包方的材料结算数量应 一致,项目部临时设施所采用的材料直接计入项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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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水平,细化《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的管理和操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采购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管理工作,采购规范范本的管理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流程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标准是对技术成熟、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设备、材料等统一制定的,规定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采购规范性文本)。

第四条 技术创新类设备材料,或产品序列尚未定型的情况下,可参照物资采购标准编制采购规范范本。

第五条 物资采购标准包括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通用部分可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使用寿命、技术接口、质量检验检测方法、包装运输等技术条件;专用部分规定主要技术参数和工程环境使用条件。

第六条 物资采购标准在电子商务平台中以数据模板的形式应用于技术规范书编制与审查、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各业务环节。

第七条 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 6 执行。

第二章

标准制修订

第八条 物资采购标准制修订的依据为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反事故措施、差异化选型要求等标准化成果。

第九条 物资采购标准编制工作遵循“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第十条 物资采购标准审查通过并经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批准发布。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标准的编制,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专业编制、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审定实施”的工作要求开展。

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物资类别分别组成标准编写组(以下简称“编写组”),确定牵头编制单位,下达物资采购标准编写任务;按照《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标准起草、征求意见、送审,送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审定,按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报批。

采购规范范本的编制、评审流程同物资采购标准,由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定。

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标准结构化模板根据已经发布的物资采购标准文本内容编制,按照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要求完成结构化和测试工作后部署应用。

7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标准中的文字表述、印刷错误,以及规格型号和参数修正,以勘误表的形式发布更新,并在下一版本标准发布时予以修订完善。结构化的采购标准模板根据勘误表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对于物资采购标准编制、修订及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物资采购标准应用业务有关问题,由物资公司负责在工作日受理、咨询专家并形成修订意见。

(二)功能缺陷、操作指南等系统问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运维电话受理。

第三章

标准应用

第十五条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公司各级单位应严格应用物资采购标准,不得变相规避物资采购标准的使用。

第十六条 在技术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物资采购标准通用部分不可修改,专用部分由项目单位根据规划和设计条件进行参数选填或提出参数差异;经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后形成技术招标文件。

采购规范范本可由项目单位根据规划和设计条件对范本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第十七条 在采购标准结构化模板中,不得以附件的形式另行挂接技术招标文件;暂无结构化模板的,要严格按照采购标准编制非结构化技术招标文件;暂无采购标准的,参考相近采购标准或范本编制技术招标文件。

8 第十八条 通用性较好的技术招标文件,可通过“固化ID技术招标文件”的形式多次复用,提高技术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效率。

第十九条 原则上各项目单位应采购标准物资,确需采购非标物资的,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材料,与设计单位说明等材料一并上报rtrt46饿54公司物资部(rtrt46饿54公司招投标中心),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建立物资采购标准应用考核制度,对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技术招标文件退回情况、标准物料应用率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在同业对标指标中明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kk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m年m月m日起施行。 9 附件: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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