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2023-02-22

第一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加快交通运输执法改革 构建综合执法长效机制

加快交通运输执法改革

构建综合执法长效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

**

2019年1月8日

近年来,我局持之以恒抓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从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工作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交通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执法机构基本情况

多年来,我局共有执法机构两个,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路政管理大队。基本情况如下: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1984年10月23日,《**县人民政府通知》(高政发〔1984〕162号)将“**县机关车辆办公室”更改为“**县公路运输管理站”。2008年4月27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交通局等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高机编办发〔2008〕63号),将**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核定为科级建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3名。2013年9月5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增加编制的通知》(高机编办发〔2013〕41号),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从13名调整为16名。现有正式在册人员13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4人(含副所长1名),工勤技能人员9人(技师2人,高级工5人,中级工2人),均已取得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执法证件。

**县路政管理大队:1990年8月2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成立**县路政管理办公室的通知》(高党发〔1990〕44号),成立**县路政管理办公室,挂靠县交通局,不增加编制,主任由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安全畅通。2012年12月24日,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县路政管理大队的通知》(高机编委〔2012〕40号)要求,撤销**县路政管理办公室,成立**县路政管理大队,为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隶属**县交通运输局管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2013年6月8日,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商局等单位调整编制的通知》(高机编办〔2013〕17号)文件,**县路政管理大队事业编由4名调整为8名。现有正式在册人员7人,全部为事业管理人员(含队长、副队长各1名),均已取得执法资格证。

二、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县路政管理大队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全部由县财政足额保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5年元月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下划道路运输(水运)管理系统经费的通知》(甘财建〔2015〕2号),下划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经费后,省财政厅拨付我县财政局运管所经费共98万元(含职工工资及所有办公经费和退休人员工资),2019年单位预计支出人员经费139万元,办公经费及其他支出20万元,经费缺额61万元,无经费来源。

三、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期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于2014年10月1日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放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甘执法证字第0170046号)。具许可行政许可权利事项6项,行政处罚权利事项13项,行政强制权利事项1项。

县路政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公路巡查,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及其他违法行为。现期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于2014年11月1日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放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甘执法证字第G07050063号)。具有行政许可权利事项3项、行政处罚权利事项21项、行政强制权利事项3项。

目前我局共直接管养县乡公路15条324.244公里,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1455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个,客运班线车辆93辆,旅游车辆8辆,出租车公司1个,出租车147辆,公交公司1个,城市公交车32辆,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114户,其中:一、二类11户,二类以下103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3所,教练车125辆,道路运输站场3个。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全面发展,我局执法机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优化行政审批,提供快捷便民服务。为严格落实县政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的部署要求,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我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交通运输服务窗口,进驻行政执法人员3人,进驻各类审批事项16项,便民服务事项2项,其他窗口服务事项3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条例,对受理事项、办结时间、相关必需材料、文本及投诉电话在**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服务窗口被县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2018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案件146起,其中:运管所办理135起,路政大队办理11起,办理道路运输证件年审1300余件,换发证件100余件,完成驾驶员继续教育指导、审核700余人次,诚信考核1800余人次,所有业务都做到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二)坚持依法巡查检查,确保交通运输畅通有序。一是坚持依法治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严格按照公路“五四”巡查制度例行公路巡查,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情况、不同路段进行反复巡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查各类挖掘、占用公路、埋设管线,设置道口等损坏路产或侵犯路权的违法行为。2018年,共对管养的15条县乡公路巡查358次、约22500公里,在巡查中现场制止侵占公路违法行为211次,向行政相对人发放《公路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清除“三堆”及垃圾197处142立方米,现场制止纠正违章建筑1起,清理非公路标志牌40块,排查安全隐患33起,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二是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优化市场秩序。采取不定期、不间断市场巡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班次线路运行、站外揽客、不打表收费、乱停乱靠、倒客、甩客、“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和各类维修质量低劣、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列维修作业项目、随意提高工时单价、只收费不维护、以回扣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无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占道修车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驾培行业不打卡”教学、培训过程中教练员不在岗、不按教学大纲施教行为,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实现了零安全行车事故的“平安春运”工作目标。共查处不打表收费、乱停乱靠、倒客、甩客等违规行为2起,各类违章行为15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46起,教育警告100余起,受理各类投诉案件50余起,其中查处“黑”出租车8辆,查处非法运油车辆4辆,清理整顿规范洗车业户5户,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和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了100%。

(三)推动联合治超,维护路产路权。我局不断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交警定期开展专项治超治限行动,对重点路段不定时、不定点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超载超限车辆就地进行处理或劝返。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增加巡查批次,对拒不返回和卸载的超载超限车辆,及冲卡、堵塞交通、有意躲避稽查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净化运输环境。今年,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4次60天,共出动执法车辆140车次,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运输车辆520多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8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巡查中的临时检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县内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明显减少,公路桥梁损坏程度明显降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装备不足。建议为基层交通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如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取证设备等,形成稳定规范的执法装备配备体系。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建议从上而下建立健全积极有效的联合检查机制和联动共享机制,切实把交警、运政、路政执法队伍联合起来,组建信息共享平台,成立专门的治超执法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五、综合执法改革初步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整合力度,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大力推进科学执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精简行政检查事项,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机构改革,将本系统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主动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交通运输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塑造亲民、护民、爱民的执法形象。

四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以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继续转变职能、改进方式、优化作风,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开启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二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通讯稿

12月30日上午,x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杜中华、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杨洪永、市综合所所长、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张成飞一行对铁富中队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以下是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简报内容,一起来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吧! 在施工工地,杜中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办公楼改造情况、院落施工情况进行了查看。在办公楼改造现场,杜中华指出铁富中队改建工程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意义重大,要力争做出精品工程。对查看中发现的瑕疵及不足,要求施工方注重细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指出,眼下正值冬季,天气寒冷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抓好工期,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综合所、铁富中队要全力配合,确保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力争春节前完成铁富中队整体搬迁。 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年度考核活动

为全面检验综合执法20xx年度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1月21日、25日,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成飞、杜平、陈智带领考核组一行深入6个片区中队进行了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各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民主测评小组对中队班子整体运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推荐了后备干部,组织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对执法人员从执法风纪、遵章守纪、廉政勤政、执法行为、办案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互评打分。业务考核小组从基础管理、运政业务、交管业务、行政执法四个方面组织大队相关对口科室检查了中队的工作台账,按照《综合执法百分考核表》进行了细致打分。组织座谈小组与37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了解中队人员对中队班子建设、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据悉,考核后,大队将就考核情况下发专项通报,对考核评比优秀的中队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中队和人员予以相应问责。 城区中队查处一例违规驾培案件

1月5日,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高新技术园区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苏c9101学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场地训练,遂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经查明,发现该车教练员与驾培学校无任何雇佣关系,教练车系所属驾培机构承包给该教练员,教练员以驾培机构名义实施驾驶培训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驾培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驾培经营者不得将教学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城区中队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责令该驾培机构改正,并作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一现象,城区中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做好春运保障工作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综合执法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运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宣传工作,增加农路巡查的频率,特别针对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巡查,增加道路检查频次;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执勤,强化对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客运站周边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重点检查;三是对重点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重点检查,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营运证件、运营线路等作为检查重点;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障春运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保障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

1月15日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综合执法大队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抽调执法力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客运南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大队共抽调执法人员30名,积极做好运输车辆迁入工作,从安全、服务着手,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做好人员安排,在客运站周边及城区范围内,维护秩序,引导交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了客运南站顺利搬迁运营。 城区中队五项措施应对极端天气道路运输

1月22日晚,一场大雪突降邳州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极端降温, 12月30日上午,x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杜中华、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杨洪永、市综合所所长、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张成飞一行对铁富中队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以下是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简报内容,一起来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吧! 在施工工地,杜中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办公楼改造情况、院落施工情况进行了查看。在办公楼改造现场,杜中华指出铁富中队改建工程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意义重大,要力争做出精品工程。对查看中发现的瑕疵及不足,要求施工方注重细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指出,眼下正值冬季,天气寒冷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抓好工期,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综合所、铁富中队要全力配合,确保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力争春节前完成铁富中队整体搬迁。 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年度考核活动

为全面检验综合执法20xx年度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1月21日、25日,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成飞、杜平、陈智带领考核组一行深入6个片区中队进行了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各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民主测评小组对中队班子整体运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推荐了后备干部,组织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对执法人员从执法风纪、遵章守纪、廉政勤政、执法行为、办案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互评打分。业务考核小组从基础管理、运政业务、交管业务、行政执法四个方面组织大队相关对口科室检查了中队的工作台账,按照《综合执法百分考核表》进行了细致打分。组织座谈小组与37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了解中队人员对中队班子建设、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据悉,考核后,大队将就考核情况下发专项通报,对考核评比优秀的中队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中队和人员予以相应问责。 城区中队查处一例违规驾培案件

1月5日,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高新技术园区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苏c9101学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场地训练,遂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经查明,发现该车教练员与驾培学校无任何雇佣关系,教练车系所属驾培机构承包给该教练员,教练员以驾培机构名义实施驾驶培训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驾培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驾培经营者不得将教学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城区中队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责令该驾培机构改正,并作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一现象,城区中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做好春运保障工作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综合执法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运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宣传工作,增加农路巡查的频率,特别针对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巡查,增加道路检查频次;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执勤,强化对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客运站周边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重点检查;三是对重点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重点检查,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营运证件、运营线路等作为检查重点;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障春运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保障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

1月15日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综合执法大队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抽调执法力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客运南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大队共抽调执法人员30名,积极做好运输车辆迁入工作,从安全、服务着手,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做好人员安排,在客运站周边及城区范围内,维护秩序,引导交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了客运南站顺利搬迁运营。 城区中队五项措施应对极端天气道路运输

1月22日晚,一场大雪突降邳州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极端降温, 大雪过后道路结冰,城区中队根据综合执法大队指令,自23日上午开始,出动2台执法车辆、7名执法人员,采取五项措施,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对城区长途客运站周边路面客车进行监控,发现有运行客车及时进行劝阻并责令停驶;二是通知客运公司负责人对所属客运车辆运行进行监控,并责令通过监控平台对尚在道路上运行的客车采取停驶措施;三是在东高速设卡对过境客车实施就地停驶,并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提示,对乘车旅客耐心解释、询问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四是对仍在站外的农班线客车,会同驻站办带回站内,停止运营;五是强化辖区农村公路巡查,针对农路积雪结冰现象,及时通知辖区农路办在险要路段、农桥等重点区域进行清除冰雪工作,并通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综合执法大队部署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检查

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面落实电子运单制度,日前,综合执法大队运政科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六个中队学习相关法规,部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电子运单使用情况路检路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执法中队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上传电子运单以及驾驶员、押运员、装载货物情况与电子运单信息不符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会议对检查范围、注意事项、取证要点等进行详细阐述,并要求各执法中队结合春运对危货车辆的管理不留死角,促进危货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第三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讲义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提纲

今天主要跟大家探讨的是我们的行政执法实务,解决各所当前薄弱环节,谈谈一些思路性的东西,本次培训我们理论联系实际,今天是理论说教,稍后将安排进行执法实践的帮扶。 现在我们就进入正题,谈我们的行政执法。

一、什么是交通行政执法?我们大丰交通综合所的交通行政执法涵盖了那些?

1、交通行政执法指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事业组织、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性管理活动。

广义的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包括交通行政处理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等。

2、我们大丰综合所的行政执法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行政执法内容,按照行业门类分,我们在运政执法和航政航政执法上有独立在执法主体资格,但按照规定是有执法地域的限制,航政上是等外航道,运政上是乡道、村道。

资料:大编【2011】62号文件中工作职责是这样表述我们的职能的,一个是查处辖区内乡道、村道客货运输、汽车和摩托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代理等领域违法经营行为;还有一个是查处等外级航道上设置渔网、鱼簖、

倾倒垃圾、砂石泥土、堆放物料等行为。所以请大家堂堂正正、大大方方放手去查处这些违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原则性规定

目前交通违法案件的查处基本上都是采用“查处分离”原则,我们通常把交通行政执法分成前台和后台,简单的说就是“查”为前台,理行政案件的工作称为后台,也就是“处”。我们今天的重点是一起探讨如何“查”的问题。

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就是一个,从发现违法行为到分析、确认违法行为最后处置违法行为的过程。作为一个行政执法单元和行政执法人员所有的职务行为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否则不能干,干了就违法,这就是对行政机关行为限制的“法无明文皆不为”;反之,你的执法对象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做他都可以做,这个就是“法无明禁皆可为”。所以我们的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不能怕烦、或者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干,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今天不在这里讲。

三、我们如何解决未来行政案件的查处

(一)首先要能够发现违法行为,这个是最基本业务能力,在稽查实务中“发现违法行为”是行政执法重要前提,要想准确、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没有捷径好走,只有熟悉法律、法规,对禁止性、规范性以及惩罚性条款熟记。请大家务必认真熟悉相关法规。

(二)调查、认定违法行为,是一个行政案件前台工作的核心内容,发现违法行为后我们进行了调查,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对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束后因该明确得出以下几个结果:①具体的违法事实,以及危害性②违法主体是谁③违反的是什么样的规定④如何处置这个违法行为⑤是否要对这个违法行为使用行政强制

我们现在以乡镇常见的变形拖拉在各沙石货场拉建材为例具体探讨下以上几个问题:

1、违法事实和违法的主体部分我们通常都是通过询问笔录和证人证言以及一些书证等证据来确定,我们在询问笔录制作要注意表述出以下个方面的内容:①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他可能是个时间点、也可能是个时间段,要根据实际情况②运费是如何产生的,我估计只有几种可能,一个是砂石老板结算给行为人,还有一个可能是沙买主自己出运费请行为人运到目的地③运费有多少,运费多少要注意你有依据可以认定的运费,即使是你推算出来的也应当要有证据可证明或者行为人自己承认;大家注意请不要讲金额认定过大,如果过大容易案件的性质转变为刑事案件。④运费的结算,在询问笔录中要反映出实际结算的部分和结算的方式和结算时间,如当场结算还是月结、年结,是现金还是实物抵充等等。⑤谁得的运费,这个是处罚的要点,我们国家采用的是行为罚,也就是说谁有违法行为处罚的就是谁,变拖驾驶

员不一定就是运费的所得者,行驶证上的车主不一定是运费的所得者,我们处罚的是运费的所得者,这个必须搞清楚,不能有一点含糊。

2、违法的条款和处置,这个问题比调查违法事实要简单,我建议我们采用《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中有经营许可无道路运输证的处罚条款,也就是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但无道路运输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对汽车每辆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注意这个是处罚条款,它是行为人因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他因为违反了第九条的规定,才被处罚的。

《省道条》第九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道路运输证件,一车一证,随车携带。我们将要查处的变形拖拉机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申领道路,没有达到一车一证才被处以罚款的。

我们发现行为人并认定第九条中这样的违法行为,且准备采用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进行处罚时,一定要注意第三十一条有四个字“责令改正”,是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要做的,必须要有书面记录,可以在询问笔录中反映出来,要求当事人改正。

3、采用行政强制的程序和文书,针对变形拖拉机这样

的案件,大家可采用证据登记保存,以前我们直接开具带有所长盖签名章《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就行了,现在差别就很大了,单单前台多了好几个文书,首先是《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报批表》、《现场笔录》、《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这三个新文书的制作,我们将在实践的执法或,一对一的来解决存在问题。

第四篇: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模式的相关要求,以及《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及时成立了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街办事处执法监督科,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与权限、执法程序与机制、监督办法与机构,以综合执法为属地发展保驾护航,现就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总结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实施一年来,在属地管理、职能履行、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推动了街道整体工作的开展。为街道综合管理打开了新局面、提供了新思路、创造了新机遇。

(一)强化属地管理,下移执法重心。

实现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将执法队的人、财、物管理权全部下放到街道,使执法资源与街道内的各部门资源、社区资源一样成为街道可以统一调配、整合的行政资源,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和责权的统一,使街道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战斗堡垒和一线单位,在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现。以执法促管理,通过综合执法提升了属地管理效果。具体说来,从3月份执法下沉后,以执法队为主体根据相关权限开展了150余次集中清理,涉及城市综合管理、市容道况整治、环境污染防治诸方面,主要清理了沿街两侧吊挂贴画800多处、信息牌400多块、违法广告300多张、占道经营点位600多个;另外还组织清查清拆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变更的门头牌匾点位17处 、及时检查商家门脸户外临时性展柜、展台27处。着力促进区域内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美丽天津、美丽河北”的目标实现。

(二)优化执法体系,提升民生建设。

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就是将各系统执法资源有效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以执法之力,保民生之益的目标。通过综合执法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生活环境的社会问题。截至目前,共拆除违章建筑78处,约合1200平米;清理露天烧烤,取缔马路餐桌70多处 ;清除违法布标、小广告1000处;治理店外经营160处;清理堆物堆料40多车。把保障民生权益作为执法的目的之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是人性化执法的应有之义,更是新时代依法行政、为民执法的内在要求。

(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与执法质量,进一步实现市场秩序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推进综合执法就是要从多角度强化市场管理,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凸显市场的经济主体作用,为市场发挥经济主体作用保驾护航,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流动摆卖等侵害市场秩序,损害市场权益的行为。稳固市场的主体作用,不让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遭受侵害;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形成合法、文明的市场秩序。

(四)发挥基层力量,创新执法模式。

综合执法是执法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创新执法思维的有力举措,是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的利刃尖刀。与属地基层组织密切合作,把分散的、单一的各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形成纵横衔接的网络化、立体化的执法体系。运用属地自治组织了解属地情况的特点,对巡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处置。创新执法队与物业公司信息互通机制、基层居委会违章建筑巡查报告制度等,将基层力量与执法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形成长效的执法合力,把基层问题化解在基层。在执法力量与物业公司、居委会联合下,共及时处置在建违章建筑行为45起、违法占路经营30处,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压缩了执法成本。

二、街道综合执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虽然作为依法行政的改革成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执法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其体制机制发展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在执法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一) 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

拿本机关情况来说,本机关综合执法队伍主要以原城管执法队为班底划归而来,虽然队伍整体人员均在30人左右,但由于历史等原因,执法队50岁左右的同志比例将近一半,实际可以从事基层执法工作的有生力量仅为10余人。

另外,在执法队员中能够真正进行执法的公务人员也就几人,其余为劳动派遣制员工。如此薄弱的执法力量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难以有效处理各类执法问题,更加难以将综合执法落到实效。

(二) 执法领域宽泛,执法压力膨胀

目前,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共承担288项行政执法权,其中263项行政处罚权,25项行政检查权。在这些权限中既有原城管执法系统的内容,也有新交接的执法权限,对于新交接的执法项目,我们也开展了相关培训,但在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知识,也实属困难。何况目前人员少,市容道路执法压力大,难再有精力进行新权限的执法。

再有,现有执法范围也明显增加,综合执法工作又存在明显的反复性、广泛性,执法范围过大加之人员不足,必然降低了执法效率,使得执法队员劳碌奔波但收效甚微。

(三)执法项目跨度大,执法效力不突出

街道综合执法模式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伟大创造,在方向与思路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授予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权限过多并且夸度过大,难以及时吸收转化。对于环境保护、房屋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生产检查,这些专业性强的执法项目,更是急缺相关专业的人才,使得街道综合执法部门难以适应当前执法形势。

同时,新移交的执法权限就算对于原来执法单位而言也是难以进行的,这样就将各种执法难题统统交给了街道执法部门,使得这个新鲜的改革产物先天就要在夹缝中成长,人员少、项目多、压力大,使得街道综合执法的发展道路困难重重。

另外,过多的难点都依赖综合执法解决的趋势日益凸显。行政管理是多部门协调统一运行的系统,不能将所有的执法压力推到综合执法部门,要深入发掘现有资源加以运用,尤其要发挥,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优势作用,结合多种途径,解决难点问题。否则,不管执法力度有多大都难以根本解决现实中的行政执法难题。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立法,为街道综合执法确立专属法律规范。尽早摆脱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可令人遗憾的是从过去的城管监察到之后的城管执法直至现今的街镇综合执法,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综合执法的执法事项不断扩充,但没有一部专属的、完备的、适应执法实务的法律法规。 而从发展趋势上不难看出综合执法正在从单一类别行政处罚逐步向系统化行政管理跨越,从市容管理领域向社会生活秩序领域迈进,仅依靠拼凑的处罚权难以实现综合执法内在的法治含义,应当为街道执法设置合理有效的执法权限,缩小执法范畴,强化其法律权威建设,提高执法者的执法尊严。

(二)梳理权责关系,理顺管理脉络。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性极强的特殊部门,承担着多种执法压力,同时也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检查与考评,这势必加大了综合执法的考核压力,往往顾此失彼,不能集中精力履行日常工作安排。

如今的街镇综合执法实际承担着管理社会生活秩序的重任,这与人民警察肩负管理社会公共秩序的职责同等重要;多部门交叉考核,恣意下发工作任务,必将干预综合执法管理社会生活秩序的工作安排,将综合执法变成了“综合迎检”,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我街情况来说,我街执法部门每月都有执法工作目标,但都难以全额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工作节奏被迎检保障任务打乱。因此,应当明确单一考评单位,制定适合其自身特点的考核办法,鼓励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尽早地从繁重的检查与保障中解脱出来。 (三)加强执法保障,尽快建立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依法行政需要强制力做保障,树立执法权威,才能有效落实执法效果。因此,要探索发掘公安部门与街道综合执法系统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相关部门协助合作机制,通过强制力保障,强化公民守法意识,形成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震慑力,从而保证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摒弃固步自封的老路,大胆试水城市管理新模式。流动摊贩是综合执法工作的又一难点,其流动性强、反复性大、影响范围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服务业的蓬勃兴起,人们对流动摊贩需求越发的突出,尤其在城市中,生活节奏紧张、时间紧迫,流动摊贩更是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与支持。因此一味地“堵”不如“疏”,改驱离处罚为有条件的临时性许可未尝不是一条可行之路。

临时性许可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限时定点经营,这是对现有占道经营的秩序梳理而非纵容,变执法为管理通过卫生检查、食品安全检验等多手段管理摊贩,对于不合标准的摊贩及时清退,这样既能有效限制摊贩数量维持市容道况秩序,同时必然得到其他合规摊贩的支持以及社会大众的认可,巧用变通办法清障治乱。 流动摊贩的数量,以及经营时段、地点,都要进行严格论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要统一流动摊贩的标识和外观,以区别未经许可的摊贩,从而明确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果。再有可以对流动摊贩适度收取卫生管理费等,以市场经济机制引导摊贩规范经营,起到控制总量、末位淘汰的目的。

第五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 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 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 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 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2015 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 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 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 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2015 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 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 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 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 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 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 措施,构建权责统

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

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8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 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4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 18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 16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 82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 23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强制职权; 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 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 名、事业编制(参公)120 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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