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统计工作总结

2023-05-27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银行金融统计工作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银行金融统计工作总结

农商银行金融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保障金融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业务经营和管理决策的需要,及时、全面地提供详实、准确的统计信息,真实反映我行的信贷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金融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金融统计包括本行下属职能部门、支行、分理处为统计单位并实施的统计活动。

第三条 本行建立统一的统计管理体系,完善统计工作质量调查和考核制度,将统计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四条 本行设立统计管理部门,并建立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同时坚持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第五条 统计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依照本办法独立行使的统计调查、统计报告职权不受侵犯。

总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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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总行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具体统计人员为统计工作直接责任人,部门经理(副经理)和分支机构主任(副主任、负责人)为统计工作负责人,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 金融统计人员

第十三条 总行根据统计工作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并设立A、B岗(各营业网点均应设立统计A、B岗),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和信息归集,在统计业务上接受国家有关统计部门的指导。

第十四条 总行统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第十五条 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金融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数据的调查、分析、归集、汇总和报审工作。

第十六条 总行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对象或单位、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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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总行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统计信息,必须确保统计真实完整,部门与部门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的统计工作必须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项目的准确性、信息的完整性、数据的逻辑性和口径的统一性,不得随意捏造和曲解统计意图,确保统计信息和数据全面、真实、有效。

第二十二条 本行的各项统计信息、数据的运用、上报和发布,应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批准,以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和口径统一。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本行统计部门或本系统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检查有关的事项并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七)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检查时,统计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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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

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自查报告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1

今年一年来,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三、采取措施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3、加大对金融统计工作的科技投入,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4、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及市人行的总体部署安排,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根据统计检查的具体内容逐项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自查。

针对本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我行统计岗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业务能力,明确统计岗位职责。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我行在本次自查中,大中小企业贷款均按新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划分,各类贷款按照新的行业标准划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组织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统计台帐指引》的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金融统计岗位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往往忽视统计口径,报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2、统计岗位新人员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人员变动,统计岗位新人员未实行岗前培训,或对金融统计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往往造成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金融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人行金融统计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做好统计岗位变动交接和新人员统计知识培训与指导,统计岗位新人员任职前必须学习金融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新人且由老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从而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口径一致。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3

根据岳银发(20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第三篇: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本站推荐]

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0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2)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3)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

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第四篇:深圳市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深圳市金融机构统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科学、合理考核金融机构统计工作水平,完善深圳市金融机构金融统计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报送金融统计资料的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局、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统计,是指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求,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意见,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进行金融统计管理的总称。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是深圳市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 金融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内容和标准本着科学、合理,注重可比性、可计量性和一贯性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评比年度为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

第二章

考核评比内容

第七条 金融统计考核评比分报表报送质量情况、统计分析、统计专题调研、统计管理及其他工作等四个单项考核评比。

第八条

根据四个单项考核评比结果,按权重进行加总,评判综合考核成绩。具体公式为:某机构综合考核成绩= ∑(单项权重/100)*该单项目得分。各单项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

第九条 根据综合考核评比得分,采取排序方式确定综合考核评比结果。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十条 综合考核评比总分为100分,各单项权重为:报表报送质量情况50分;统计分析20分;统计专题调查15分;统计管理及其他工作15分。

第三章 报表报送质量情况考核

第十一条 报表报送质量情况主要考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规定的各种报表。具体包括:1.国内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旬报、月报、季报、季1,外汇信贷旬报、月报、季报、季1,现金月报,累放累收月报,年初月报、季报结转数,其他金融统计报表等;2.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统计报表。各机构必须按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上报各种报表,上报的统计项目数据,要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各相关项目数据必须保持一致,相关的旬报项目、月报项目与季报项目的数据应核对一致。

第十二条 考核评比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及评比标准如下:

(一)及时性考核40分

1、各种报表应按制度规定时间上报,电子文件的上报时间以当期首次报数的系统记录时间为准;交换、邮寄、传真方式的以收到时间为准。

2、根据制度规定的上报时间,按金融机构迟报时间长短,每次扣1-2分。迟报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扣1分,迟报1天扣2分;由于迟报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上报上级行延误的,加扣2分。

(二)准确性考核40分

1、在制度规定上报时间以前,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现有错的,凡错报一个数据扣1分。

2、在制度规定上报时间以后,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能更改报表数据。确需更改时,经请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同意后方可更改。每更改一次扣2分;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现有错后,要求重报数据的,每一次扣3分。

3、上报通讯文件内容、格式、命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1分。

4、由于金融机构上报数据错误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上报上级行延误或错误的,加扣2分。

(三)完整性考核20分

金融机构上报数据每缺报、漏报一个数据扣1分,由于金融机构上报数据不完整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上报上级行延误或错误的,加扣2分。

第四章 统计分析考核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金融统计的动态情况反映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月报、季报的分析材料,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焦点、新情况、新业务的情况反映,金融统计工作难点反映和统计制度修订建议。

第十四条 考核评比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及评比标准如下:

(一) 时效考核20分

1、月报、季报的分析材料应在相关报表数据规定上报日的次日上午12:00前上报,分析材料统一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2、其他分析材料应在我行具体的规定时间内上报。

3、按迟报时间长短,每次扣1-2分。迟报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扣1分,迟报1天扣2分;由于迟报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上报上级行延误的,加扣2分。

4、月报、季报的分析材料的命名格式统一为“XX机构X月(季)月(季)报分析材料”,其他分析材料按规定要求命名。上报文件命名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扣1分。

(二)内容考核40分

1、月报、季报的分析材料。(20分)

2、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焦点、新情况、新业务的情况反映。(10分)

3、金融统计工作难点反映和统计制度修订建议。(10分)

(三)质量考核40分

1、优(31-40分)。分析观点明确,结构清晰,能紧密结合统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或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反映金融运行特点和银行业经营中突出问题和具体案例,较好地为货币政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支持。

2、好(21-30分)。观点阐述明确,重点突出,能结合统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或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反映金融运行特点和银行业经营中突出问题。

3、一般(11-20分)。分析内容简单,但也能反映一些经济及金融运行中问题。

4、差(1-10分)。分析内容简单,重点不突出,仅是罗列数字。

第五章 统计专题调研考核

第十五条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布置的各项专题调研,金融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数据和上报分析材料。

第十六条 考核评比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及评比标准如下:

(一)时效考核20分

1、各项专题调研应在我行具体的规定时间内上报。

2、按迟报时间长短,每次扣1-2分。迟报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扣1分,迟报1天扣2分;由于迟报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上报上级行延误的,加扣2分。

3、各项专题调研应按规定要求命名。上报文件命名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扣1分。

(二)数据质量考核30分 金融机构上报数据每错报、缺报、漏报一个数据扣1分。

(三)内容质量考核50分

1、优(41-50分)。分析观点明确,结构清晰,能紧密结合调查内容反映金融运行特点和银行业经营中突出问题和具体案例,较好地为货币政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支持。

2、好(21-40分)。观点阐述明确,重点突出,能结合调查内容反映金融运行特点和银行业经营中突出问题。

3、一般(11-20分)。分析内容简单,但也能反映一些经济及金融运行中问题。

4、差(1-10分)。分析内容简单,重点不突出,仅是罗列数字。

第六章 统计管理及其他工作考核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并健全金融统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建立金融统计管理制度、统计工作人员和设备配备、统计检查、统计资料管理等情况的考核评比。

第十八条 考核评比总成绩为100分,考核内容及评比标准如下:

1、建立金融统计管理制度,并以行发文形式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备案;统计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专职统计人员名单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备案,发生人事变动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备。(20分)

2、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执行A、B角岗位制度;统计人员应具有必要的统计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30分)

3、配备专门计算机和必要的网络设备。(10分)

4、每半年对金融统计工作质量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7月末和次年1月末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上报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30分)

5、统计资料管理保管齐全。(10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考核评比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执行的考核评比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对总积分排在前列的金融机构和表现突出的统计人员,我行将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总积分排在倒数三名之内的金融机构,我行将展开重点检查,对于存在明显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总积分排在前列的金融机构,应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负责解释。

第五篇:资产监控部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通知》(甬银发[2010]69号),分行资产监控部积极响应通知要求开展2010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我部根据工作分配对相关的金融统计数据报表进行了自查,自查工作主要从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数据采集管理方式方面进行,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计质量自查情况

涉及我部的对外报表主要包括房地产贷款统计类、涉农统计类、贷款行业分类统计报表、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为了核查数据质量,我部对上述报表重新进行核实计算。因为涉及报表较多,自查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1.房地产贷款快报

在房地产贷款快报中资产监控部仅统计由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对公贷款数量。此表由手工筛选统计,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抽查4-6月份数据情况,报送质量正确。

2.涉农贷款统计报表

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是根据国标行业分类进行手工筛选统计,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统计报表按照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去市六区后的辖县所发放的企业贷款进行统计。经过抽查2010年3月份农林牧渔贷款 1 情况统计表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1907机构报表,涉农贷款统计报表填报正确。

3.金融支持“十一大产业”转型升级贷款情况统计表

在该表中,我部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进行筛选统计贷款行业分类情况,原始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通过检查原始数据发现2010年年初数据(2009年12月31日数据)和2010年6月30日船舶产业对比年初的增长数据不一致。可能由于200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部分客户重新划定行业分类,行业重新划定后我分行查询的数据仓库汇总层数据不支持客户行业分类的历史记录存留,只有在总行信息中心的基础层可以查询客户原来的行业分类历史存留资料。现在进行自查工作因为取数时点和原来不同,导致在去年上报行业分类中数据和目前数据仓库导出的2009年的数据资料行业分类余额有所不同。 4.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 在该报表中,大中小企业规模和限额方面按照国标大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筛选,由数据仓库导出的企业类型大小进行区分。大中小企业贷款行业分类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4754-2002)进行分类筛选,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在自查工作中,抽查了4月份的190

2、1908机构和6月份的190

7、1909机构,发现填报数据正确。但是在表外业务“单户授信小于500 万的境内小型企业贷款合计”一栏中,由于数据仓库中导出的原始数据缺少企业的授信额度栏目,先前是按照企业贷款余额进行统计,由于今年下半年总行会

2 予以导出客户风险信息的数据资料,其中包含授信额度一栏,因此统计授信额度小于500万元的企业数量及其贷款数量的统计口径会进一步明确。

二、统计自查发现的问题

在统计自查过程中,我部统计人员也发现了在统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另外因为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统计复核工作无法利用系统进行表内和表间的数据校验,缺乏对报表质量进行快速有效的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 2.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尚待完善

因为统计报表由填报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对报表的理解自行填报,文字性的填报流程或说明尚待更新完善,不同填报人员选用的统计方法有差异,因此,准确的取数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在涉农贷款统计中,“农村区域”与“城市区域”的准确界定问题。

三、统计工作改善措施 1.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目前资产监控部正在对CRM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不久的将来,对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报表能够统一由CRM系统自动导出。CRM系统的优化升级将有效地改变数据处理系统支持功能差,报

3 表自动化处理程度低的状况,不仅能够减轻统计人员通过手工填报工作量较大的弊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各监管报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加强统计制度建设

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规则,要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科目与各项监管统计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全面梳理统计人员所采用的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并设置相关核查复合机制。另外,对于我我部统计人员自行整理的《统计岗操作流程手册》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统计工作有规则制度可依,有细则说明可核,确保能够具备对报表质量进行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从制度上对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奠定基础。 3.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学习

由于我部报表大部分需手工进行处理,统计人员任务较重,工作量大,数据统计报送时间又过于集中于月初,因此为了确保数据统计报送质量,我部要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对上述报表统计制度的学习,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素质,让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对报表填报程序和方法有正确理解和掌握,确保统计数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资产监控部 201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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