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调研范文

2022-06-23

第一篇:汽车客运站调研范文

汽车客运站消防调研报告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我们所常知道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安全疏散系统等。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汽车客运站是旅客、加满油大客车密集的公共建筑,是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旅客中又有老、弱、病、残、孕的人,而且携带行李,增加了疏散难度。我们这次做的汽车客运站设计在消防上面也同样需要很多注意的,下面我结合合肥客运总站就汽车客运站的消防做了简要的介绍和部分自己的理解。

汽车客运站分四级,

1、

2、3级的客运站防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4级客运站不低于三级,合肥总站属1级客运站,所以它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接着我从室内和室外两个方面来介绍汽车站的消防。

室内消防:公众集聚场所的防火分区是非常重要的,完好有效的防火分区设施将保证火灾发生时,火灾蔓延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防火分区分横向分隔和纵向分隔,都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

用。

1、2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每个防

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2500平米。

当建筑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

区最大允许面积可增加一倍。合肥客

运站设有了自动灭火系统,所以它的

最大允许面积达到了5000平米。防

火分区以防火墙分割,假如有些地方

需要连接或开口时,可采用防火卷帘

和水幕代替。合肥客运总站在二楼候

车大厅里也采用了防火卷帘。(二楼卷帘门位置)

客运站的站房吊顶不应有易燃材料,这样可以增加建筑的耐火强度。面积大于5000㎡的站房设室内消防给水,合肥总站面积达到了11000平米左右,设有室内消防给水。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最常见的建

筑消防灭火系统,操作简单,灭火

有效。但从对公众集聚场所的检查

情况来看,情况并不乐观,存在着

许多问题,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完好

率很低,这样就不能在发生火灾时

发挥作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

视。

手提灭火器是扑救建筑初期火

灾最有效的灭火器材,使用方便,

(室内消火栓、手提灭火器)

容易掌握。是公众集聚场所内配置是最

常见的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的有效好

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条件。

疏散方面,候车厅应至少两个出

口,且每个出口净宽不小于1.4米,平

(消防栓)

均疏散250人,合肥客运总站的候车亭入口

(入口大门)

虽然满足规范,但是这个门常年不

用,带有一点安全隐患。安全出口门

向疏散方向开启,距门线1.4米处可

设踏步。当楼层设候车亭时,正如合

肥客运站,要设2部直接通向室外的

疏散楼梯,楼梯间设有轮椅者的避难

位置。疏散口分散布置,2个疏散口

(二楼疏散楼梯)

最近边缘距离不小于5米,疏散楼梯在各层位置不应改变,以保证人员疏散畅通、快捷、安全。

室外消防:当停车场停车数大于50时,汽车疏散口要大于2个,合肥客运总站分进出站口两个汽车疏散口。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3.5米,道路上有障碍物时,其净空不小于4米。室外的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

总结: 火灾事故是现代社会危害较大,发生较频繁的灾害,所以消防在一个建筑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大多建筑在设计上满足了消防的规范,但是在现实中真正实施应用的消防设施却很少,例如很多建筑的自动报警系统放弃使用,不申请不报告,自消自灭,有很大的火灾隐患。还有在上面提到的总站的安全出口。所以我们在消防设施上不仅要齐全,还要保护、维修好,为我们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作出保障。

第二篇:琴潭汽车客运站调研报告

为了掌握交通性建筑设计的特点,了解汽车站的交通流线,以便我们更好的完成长途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我们来到了桂林市琴潭汽车客运站,进行实地调研。

一.选址

1. 琴潭汽车客运站位于桂林市琴潭区啤酒厂以南,十二中以

新建的琴潭汽车站位于桂林琴潭区南部,桂柳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机场路附近,不仅有利于客运分流,减轻市区交通压力,提高运输效益,同时有利于完善桂林市的交通旅游运输服体系

二.总平面图

分析

1. 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的要求

2. 充分利用地形,功能分区雨布局合理。

3. 流线简洁通畅,避免交叉干扰。

站前广场

二. 主要功能介绍

1. 售票厅

售票厅由售票大厅,问讯,小件寄存处组成。售票厅为方便信息的传达,专门设了一个大屏幕电子信息显示器。在大厅的右侧,设立了问讯,小件寄存处,以方便旅客获知信息及购买车票。售票厅是汽车站重要的组成部分,应注意信息的传递,同时应给旅购票时提供方便,比如设立小件寄

售票大厅

小件寄存处

三. 候车室

候车室是旅客等待过程中休息的地方,与旅客关系密切,是站务服务的主要环节。琴潭汽车客运站采用大面积候车,多通道检票模式。内设候车区,特殊候车室,以及生间组成。

候车大厅

四. 站台

汽车站必须设置站台,站台是组织,输送旅客上车的必要通道,站台应在总平面设

计时与候车,调度车道整体布置:站台应延伸向每一个有限位:站台的净高不应小于2.5米。站台平面:站台平面一般与候车厅及停车场内的调度车道有关。同时也是保证旅客安全的重要措施。

五. 行李托运提取处

方便旅客托运提取不方便携带的物品。候车厅,售票厅与托运处既要有所联系又要相互独立,还要尽量避免流线干扰。

六. 办公管理及其他辅助建筑的布局

办公室应与候车厅,售票厅,托运处等房间有直接联系,并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调度和广播用房和候车厅和发车站台有直接视线联系,方便调度车辆和随时广播通报车辆到站和出发情况,同时也方便于旅客寻找丢失的钱物及寻人。

七,停车场

停车场基地的平面布局按使用功能,主要有车辆停放区,车行通道,出入口,辅助设施,和绿化等部分。

总结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组的组员对主要功能布局有了进一步认识,同时于汽车站的防火,站前广场的出租候车,人性化服务(如残疾人通道)等也有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这次调研侧重点在于了解汽车站作为交通性建筑的功能需求,明确车站内的交通流线。在这方面,收获了很多知识,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建筑存在的意思,首先是满足人们的使用需要。让我们懂得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客运站才能更好的为广大旅客服务。

第三篇:尖扎县汽车客运站调研报告

认真宣讲国家的惠农政策,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和

定点帮扶工作

尖扎县汽车客运站调研报告

按照尖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维稳工作和“五送五帮五推” 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定点扶贫工作安排。在洛科村两委班子的带领下,开展党的惠农强农政策宣讲及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农户家中访贫问苦、实地调研座谈、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措施。

一、基本情况

巷道村落座于康杨镇南部,离康杨镇最近的一个行政村,巷道村有四个社组成的一个回族村,分别是巷道社、堡子社、蚂蚁滩社、簸箕湾社,总人口138户1009人,耕地面积700多亩,行政村由党支部一个,党员10名,村民以农业收入和外出开饭馆为主要经济来源,上年人均纯收入1200多元。,

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入农户了解群众的呼声,积极宣传党的惠农政策 走访了洛科村的农户,了解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认真讲解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村

民宣传讲解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

2、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所驻村“两委”班子现状,协助村“两委”召开班子会议,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党建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职责明确。还协助村党支部加大对党员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了村党支部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3、切实抓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我们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做为最终目标和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家入户,摸清洛科村的基本情况,掌握每个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农户理清发展思路。协助村两委班子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掌握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种农资储备情况。组织村民重点围绕城镇经济大力发展

二、三产业为主要内容进行讨论、座谈。协助所在村理清发展思路并最终确定要围绕城镇扩容实现由以种植业的农业产业结构向以

二、三产业的转变。并面向市场需求,调优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核桃、胡椒产业,为广大村民增加收入打好基础。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洛科村实际,我们切实担当起了宣传员,积极主动地与所在村组党支部密切配

合,做好宣传并组织学习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及尖扎县2012五送五帮五推活动情况。

2、积极化解农村各类矛盾,做好农村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农户家中,了解群众疾苦,全面掌握所驻村生产、生活状况,尤其要到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多的群众中去寻找问题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有效制止了一批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洛科村的稳定。

第四篇:南京汽车客运南站调研报告

车站简介 南京汽车客运南站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8号。是南京南部新城核心,比邻亚洲最大高铁站南京南站,是南京交通运输系统以政府投资方式组建的站运分离的一级社会公用型车站, 是中国首家实现火车、长途客运、地铁、市内公交、出租车、社会车辆等6种运输方式无缝链接和零距离换乘的新型智能化综合枢纽汽车客运站, 列为国家重点示范工程。 南京汽车客运南站是一级客运站,设有发车位23个,检票口21个,售票窗口22个,配备直升电梯及多部扶手电梯。营运班线辐射范围覆盖六省,平均日发送旅客约15000人次,发送班车780个班次。 交通流线

从2014年开始,南京市北有南京汽车客运站,南有南京汽车客运南站,两者通过南京地铁1号线、南京地铁3号线连接,而且都是南京市的综合陆路交通枢纽。

南京南站四周相邻花神庙立交,龙西立交,双龙街立交,岔路口立交,前后紧邻绕城公路,宏运大道,西侧有机场高速,可直通禄口机场,与南京各大城市干道紧密相连,而且可以直通机场,2014年7月,S1地铁正式开通运营,旅客可以做地铁直通机场,方便快捷。 旅客可乘坐南京地铁1号线、南京地铁3号线至南京南站到达。南京汽车客运南站紧靠南京火车南站(距离约为50米),旅客们在10分钟之内步行可实现普铁、动车、高铁、长途汽车与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禄口机场大巴的无缝换乘。

南京汽车客运南站位于亚洲第一大综合性交通枢纽体内的南京汽车客运南站,是由南京交通站场建设规划中调整关闭的原汉中门客运站、中华门客运站、下关客运站及马群客运站撤并组建,于2011年6月28日投运。 社会价值

南京汽车客运南站是国家公路主枢纽一级汽车客运站,总投资约4.2亿元。总占地面积约6.8万平方米,现有发车位32个,16个下客位和32个备发位,平均日发送旅客约15000人次,发送班车780个班次。是全国首家实现火车、长途客运、地铁、市内公交、出租车、社会车辆等6种运输方式无缝链接和零距离换乘的新型智能化综合枢纽汽车客运站,被列为国家重点示范工程。

南京汽车客运南站现有进站营运班线159条,范围覆盖山东、浙江、湖北、安徽等省份以及江苏省内各市。截止2014年,南站日均发送班次780个,发送旅客1.78万人次,最高单日运送旅客量达7.39万人次。

南京南站汽车客运站实现了汽车与火车,公交,地铁,机场,高速的无缝连接,周围连接立交桥方便快捷,使得旅客可以方便,安全无忧的出行,实现了其价值。

第五篇:汽车客运站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dg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dg市**镇迎宾路;

邮政编码:523160。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站场服务,旅业、餐饮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3个,分别是:

1、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2、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若为新制订章程,之前曾有增资的,设立登记改为变更登记)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

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

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

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

(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若股东会行使本条第十二项职权,则第二十条董事会职权的第十一项须删除;反之亦然,若董事会行使第二十条的第

十一项职权,则本条的第十二项须删除)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XX月份召开(注:定期会议召开月份由公司股东会自行决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提议召开临时会

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注:若股东出资额相同,请写出一个

具体股东姓名作为召集人)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

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人(注:三至十三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

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十一)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若董事会行使本条第十一项职权,则第十五条股东会职权的第十二项须删除;反之亦然,若股东会行使第十五条的第十二

项职权,则本条的第十一项须删除)

第二十一条 董事任期 年(注:一至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用产生。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选择性条款)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注: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 人(注:不得少于监事人数三分之一)。监事由股东会选举

/委派/聘用产生,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

命方同意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经理担任。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的通知和通知方式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通知:

(一) 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会议;

(二) 股东或者股东委托公司对股权转让事项予以通知。

第三十条 公司通知可采用以下方式:

1、前条第

(一)项情形可以采用口头通知方式。若口头通知方式未能通知全体股东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方式。

2、采用书面直接送达方式。由被通知股东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期。

3、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章程中记录的股东通信地址,自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4、其他方式: (注:若没有其他方式请删除该点)。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注:若为变更

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把设立登记改为变更或备案登记)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注:若为变更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落款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制订正式章程前请删除所有说明及清除下划线):

斜体字内容为说明内容,请根据斜体字提示相应填写、修改内容;

加下划线内容为需要选择的内容,请根据情况选择其

一、删除或者保留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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