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领域典型案例剖析

2023-05-13

第一篇:行业领域典型案例剖析

剖析身边案例警醒行业员工活动心得体会

“剖析身边案例,警醒行业员工”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王克秋

自五月份开展“剖析身边案例,警醒行业员工”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后果,最终身败名裂。通过学习这些典型案例,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首先要树立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和对待。加强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要防腐拒变,自律是关键。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敬畏法纪法规,做到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

三、要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既要把握好个人爱好,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杜绝吃请送礼之风,远离奢靡丧志陋俗,严守伦理道德底线;也要把握好交友尺度,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进的圈子不进、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四、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只有这样,才能抵制腐败保持一身正气,保持共产党员本质。

作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我,更应该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抵制腐朽生活作风的不良影响。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廉洁自律,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达到让组织放心,让上级领导满意。今后我除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外,还要强化员工队伍的廉政教育,丰富教育内含,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员工队伍的廉洁意识,完善监督机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促使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做一名真正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第二篇:XX监狱执法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个人剖析

近段时间以来,对于监狱开展XX监狱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查摆工作以来,我从实际出发,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系统的学习《江门监狱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查摆工作分工及推进时间》和相关的文件精神,结合领导同事的教育和本人在活动中学习的体会,对自己进行深刻的剖析。现将情况总结如下:存在的不足:

鉴于对这次治理活动中,我严格按照要对,对照自身,发现自己没有犯下文件中重点指出的错误,但是对于自身的一些坏习惯和老毛病,如:法治意识仍需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还可以提高等,还是要坚决改正过来,通过学习提高,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错误。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整改活动,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以下内容:

1、果断执行上级机关决策部署、落实制度禁令、保证政令执行的畅通;

2、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崇高的理想信念;

3、加强法治意识的学习,严格依法办事,保证禁令、警令落实到位,从客观事实出发,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4、坚持公正执法的理念,执法中做到严肃认真,真正做执法公

正;

7、监狱执法管理过程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划清警囚界限,一切秉公办理;

8、生活中也要时刻以人民警察的身份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的苗头。

第三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中都乡人民政府关于 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2016年4月—2016年11月。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

201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压降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王建义担任,具体负责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部署,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

五、专项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方面由交警中队牵头负责,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二)消防安全。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清剿火患”行动等,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物业、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建筑设计和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排查情况,特别是高温、汛期等特定条件下防爆炸、防泄漏、防火灾、防洪涝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建筑施工安全。由村建所牵头负责,交管站、水利所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汛期水利设施等行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六)非煤矿山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的情况。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的情况。

(七)特种设备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 (校验)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职业健康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劳动所、卫生院等部门配合,检查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有害作业场所有无挂设警示标志;作业工场是否通风,布局是否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等,重点检查特殊行业、高危行业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和自觉执行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行业监管意识和密切协作意识,通力配合,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每季度、半年组织牵头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单位依照安全监管职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内容,要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严格企业市场准入等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成效明显,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

(三)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明晰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将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第四篇:12个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规定

关于加强建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方案

12个行业118条规定建筑篇

一、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严禁无证施工。

二、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制,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施工。

三、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即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四、要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等相关制度,严禁使用未经备案、登记的建筑工程起重机械。

五、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制度,严禁无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一患一档”隐患登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严禁重大隐患未经整改,继续施工。

七、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在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责令发生事故的建筑工程立即停止整改,根据有关规定立即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迟到、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九、要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规范水质监测和排水行为,严禁超标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十、要严格执行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高危岗位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十

一、要严格执行燃气管网安全评估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智力,严禁燃气管网“带病”运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部长、总工、工长、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成立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及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发展“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⑴进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⑵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⑶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或工具等物件。

⑷各种电动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动使用。 ⑸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⑹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性能应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贯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由项目生产经理牵头严格执行国家及郑州市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

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坚持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教育研讨会、增强安全意识。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强化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意识,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杜绝“三违”,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于各种外架、大型机械安装实行验收制,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使用。

建立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经理部每月底组织各部门、分包方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日常检查,发现危急情况应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同时督促由劳务层组织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各种自我各种检查,自我检查要做到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现场不准使用童工,对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禁止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

建设部规定:“严禁酒后上班”。

安全标识要按国家规定标识规范和到位。

3、项目应建立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安全生产检查制 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 ⑷安全生产奖惩制

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⑹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 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⑻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要求上墙公布)

4、(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

(2)架子工、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起重司机(指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方可独立操作。

(3)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与安全防护设施,临街及下方人行道与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架子或操作平台要有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或安全网。施工的通行道、脚手架、工作台、梯子、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进出口、升降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及阳台外侧边、框架楼层周边、层面临边、楼梯和走道两侧边、吊台两侧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和明显安全标志,夜间临人行道的坑洞应有红灯示警。

(5)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异常,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接触机械、电气设备。

(7)从事高空及特种候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宜该项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童工及老弱病残劳务工。

(8)操作时衣着要灵便、扣紧,思想集中,不得违章冒险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域站立、通行。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安全通道。

(9)高处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通级以上、大雨、雾、雪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与起重作业。

(11)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梯档间距不超过40cm,单梯斜度75°±5°为宜。

(12)现场取暖用火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3)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生产。

(14)严禁紧靠围墙堆放建筑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和挖出的余土等。 (1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和不交待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指令。 (1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7)起重物下方,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行。

第五篇: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枣阳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中共枣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开展平安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教组发〔2019〕5号)文件要求,针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我市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构建防控体系,促进安全生产。

二、我市非煤矿山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能够按照由上至下分台阶式开采的要求实施,但多数矿山形成的台阶尚不规范

1、设计的台阶高度均为10m,实际开采作业过程中台阶高度不均匀,高低不一、且部分超高;

2、设计的台阶宽度不小于10m,保障在台阶上装车运输的有效宽度,但多数台阶宽度不符合要求;

3、设计的台阶坡面角一般不大于70°, 最终边坡角一般不大于60°。但多数台阶坡面角都大于70°, 少数近乎直立;最终边坡角一般都大于60°, 较高的最终边坡上也未留设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二)开采现场安全警示、警戒标志、标识偏少。安全标志是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三、预防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专业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矿山企业采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督促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各环节,杜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坚持企业“三类人员”心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作业,对员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教育培训。

(四)注重安全投入,有效保障安全。将监督矿山企业依法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进行相应的投入,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标志、隐患治理、防护设施、应急救援等方面科学、合理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费用。

(五)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做到有备无患。组织矿山企业聘请专家按照国家导则编制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企业定期进行演练,教会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救常识,一旦事故发生,从业人员能够处险不乱,积极采取正确的自救、互救措施,尽最大的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坚持专家查隐患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继续邀请矿山专家对矿山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予以整改。凡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视情给予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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