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老报告范文

2022-05-27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成都养老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成都养老报告范文

成都市养老服务报告

积极应对老龄化,加强成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徐 睿 系成都市社科院社会学与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党的十七大提出 “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 “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底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党的十八大强调“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从十七大到十八大,老龄事业、养老服务受到了持续的关注和高度的重视。这既是 对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发展态势的积极响应,也是对人民群众期盼“老有所养”的积极回 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截止 2010 年底,成都市户籍人口11490662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5034人,占总人口的17.62%,比全国高4.36个百分点,在省会城市中位居前列。以 近四年户籍老年人口平均增长率预测,到 2015 年,成都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4万人以上, 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9%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快的特点将进一步凸显,人口老龄化压力巨大。如何养老,如何实现体面、尊严的“老有所养”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因而,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就成为历史必然。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老有所养”需求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 效途径。对此,成都市委市政府有着清醒的认识,历来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 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获得长足进展。

一、成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

(一)社会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推进。2009 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135加快我市老龄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 等一系列文件,推进了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化建设。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主城区,以政府服务为主导,以社 区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至“十一五” 末,全市有 10126 名“空巢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有 22000 余名志愿者 常年上门为 18825 名老人提供公益性服务,有 1000 余个社会组织、5000 余名专业人员 常年为老年人提供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提供生活照料和文化娱乐服 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年改善。全市 84.8%的街道、镇(乡)建有老年服 务中心,53.7%

的社区(村)建立了为老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床位数稳步增加。全市养 老机构较 2005 年增长 205%,达到 195 家;其中,国办福利机构 18 家,床位数比 2005 年增长 412%;农村敬老院 144 家,床位数比 2005 年增长 202%;民办养老机构 33 家, 床位数为 7538 张,比 2005 年增长 152%。

(三)社会养老服务的惠及面逐步扩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服务对象逐步由“三 无”和“五保”老人拓展到所有老年人。在为“三无”和“五保”老人提供无偿服务, 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我市高龄老人可享受额度不等的“高龄补贴”,其中有 6 个区(市)县为 80—89 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10 元至 50 元的生活补贴,有 13 个 区(市)县为 90—99 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20 元至 100 元的生活补贴;对 70 岁以 上老年人中心城区及部分区(市)县还实行了免费乘公交车的优待政策;此外,各区市 县还不断实践探索,在各类社区组织、各层次养老机构与经济条件各异的老年人之间牵 线搭桥,拓宽了服务需求各异的老年人获取低偿、有偿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的渠道。

(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队伍日益壮大。目前,成都市已初步建立了由专业(专 职)服务人员、志愿者、老年群众组织、老龄工作者组成的综合型养老服务队伍。各街 道(乡镇)建有养老服务组织,日常服务工作已延伸进入社区(村)。锦江、青羊、金 牛等区(市)县在街道和社区还引入民间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各地还充分挖 掘养老服务资源,更多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低龄老年人自愿加入到养老服务队 伍中来。

二、成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都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还存 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政策落实有待加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养老事业的优惠政策, 成都市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多属指导性文件,缺乏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刚 性不够,落实困难,在诸如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等方面还未能很好地发挥扶持和 激励的作用。

(二)基本框架尚需巩固。我市“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 补充”的社会养老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初步搭建起来,还需进一步巩固。我市居家养老覆 盖面较窄,目前主要针对特殊困难老人,许多有需要的高龄、空巢、低收入老人还没有 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社区养老基础条件十分薄弱,缺乏面向老年人的托老所、老年 公寓、助餐助浴等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依托社区实现养老的模式还未形成,许多不愿 或无条件进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得不到家庭之外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床位短缺。目前, 我市每千名 60 岁以上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约 17.5 张(即 1.75%),距国家要求 每百位老人床位数应达到 2%的标准还有差距,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2%-3%的水平,距 发达国家养老床位数通常是老年人口总数的 5%至 7%的标准差距更加巨大。

(三)服务水平亟需提高。我市专职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医护人员还很缺 乏。大多数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据对我市 3 家老年福利机构的抽查统计, 护理人员 65%为小学文化,35%为中专以上文化,多数护理人员都未经过比较系统的养 老护理业务培训,专业技能较差,服务内容层次较低,仅能保证老年人的吃、住需要, 缺乏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高水平的服务。其次,养老服务领域专业社会工作者匮乏, 持续稳定的志愿服务稀少。

三、积极应对老龄化,加强成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 18 大“积极应对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精神及“解决好 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的要求,结合成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成都可 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化建设。18 大报告明确了“逐步提高人民物质 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养老这一民生大事摆 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必须纳入经济社会统筹规划,从制度层面确保社会养老服务的政府137投入。建议:针对“三无”、“五保”老人,建立生活费增长制度;针对高龄老人,继续实施高龄补贴制度;针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建立养老服 务补贴制度;针对有资格有意愿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的社会组织,建立民办公助制度, 给予建设补贴或者运营补贴等;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二)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老年人口信息采集及综合信息管理平 台的构建是社会养老服务不可缺少的最基础的工作。建议:建立成都市老年人口基础信 息库,实施统一的全市老年人口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随时准确地掌握老年人口 的基本信息和享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为不同老年人提供差异化的 服务。

(三)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的无缝衔接。居家养老是老年人的首选。建 议:根据老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发放金额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券”,让老人自主选择 所需的养老服务,并建立起“服务券”金额的动态增长机制。社区养老服务支撑居家养 老。建议:一是逐步完善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如老年公寓、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露天健身场地等,二是建立社区社会养老服务网 络,借助老年人服务中心连接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和提供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 整合辖区内社会组织、企业养老服务资源,梳理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名录,全程 跟踪服务过程,并以客户的满意度考核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核拨政府补贴。机构养 老相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而言,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的服务。建议:兴办三 种类型的养老机构,一是福利性的公办养老院,承担保障性基本养老服务;二是营利性 的商业养老机构,满足高端群体的个性化养老需求;三是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提供专 业和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弥补社区养老资 源的不足。

(四)推动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议:一是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养老护理人员或护工需经正规的职业培训和考试后才能取得 执业证书,“十二五”期间,我市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争取达到 60%以上。二是健 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结合社区就业设置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面向社 会招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专职从事养老服务管理、协调工作。三是建立社区为老服务 队伍。动员社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和有劳动技能的低龄退休人员参与社区养老服 务。四是推进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发动青少年学生、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和低龄健138康老年人在社区中开展各类为老、养老服务。五是培育老人互助队伍。开展“时间银行” 储蓄活动,鼓励低龄老人通过参与为老服务积累时间资本,换取未来的免费养老服务 。

【参考文献】

[1]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 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 ///tjgb/rkpcgb/qgrkpcgb/t20110428_402722232.htm ,2011 年 4 月 28 日。

[2]《成都市 2010 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该报告由成都市老龄工作委 员会办公室编制,经成都市统计局审批同意,2011 年 9 月向社会发布。

[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成都市 民政局网站,http://,2012 年 1 月 31 日。

[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王素英: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发 展思路,《社会福利》,2012 年第 9 期。

[5]王树新: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社会管理与 社会和谐——2011 学术前沿论丛(上)》,2011 年。

[6]成都:“居家养老服务券”惠及社区老人,2011 年 10 月 14 日,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 http:///10462/10464/10756/2011/10/14/10184507.shtml。[7]傅勃儒:兰州市城关区构建“虚拟养老院”破解养老服务社会化困境,《调查研究》,2010 年第 6 期。

[8]李海秀:社会养老:呼唤多元化服务体系,《光明日报》,2012 年 4 月 16 日,第 010 版, 经济社会新闻。

[9]吴洪彪:瑞士、美国、加拿大养老服务业考察报告,《中国社会报》,2012 年 9 月 14 日, 第 005 版,社会福利。

[10]民政部副部长 窦玉沛:建设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力推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 福利》,2012 年第 6 期。

[11]刘星:我省出台“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建设政府主导 多方参与的社会 养老服务体系,《四川日报》,2012 年 8 月 4 日,第 002 版要闻。

第二篇:成都各地养老服务典型经验

整合资源

构建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早在1992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一个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1.66万,占总人口的16.3%。现有各类养老福利机构218家,其中:城乡国办福利机构191家,民办养老机构27家,共有养老床位2.8万张,每百名老年人现有养老床位数约1.6张。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科学谋划,整合多方资源,调动一切可以发挥的力量,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丰富、多元助老”的具有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一、强化政府主导,促进城乡老年福利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市委、市政府将城乡国办福利机构的建设列入十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城乡一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思路,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7个多亿元对4所市级国办福利机构和93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集中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改造。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市一福利院、市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工

- 1建成了27家高、中、低档的老年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000多张。政府为此节约了大量硬件投入和服务人员开支,也吸纳了大量社会老年人入住。我市还与高等院校合作,率先在国内建立了“大学生义工助老实践基地”,向大学生开放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学校采取志愿服务进行课外教学,大学生向受助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家政服务,该项活动得到了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四川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进行了推广。

三、整合有效资源,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多数老年人只能在社区和家庭养老。我市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通过与成都市城乡一体化救助平台的有机整合,投资1000多万元,建立了全市城乡老年救助信息网,将城乡“三无”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为城乡老年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居家养老服务等各项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二是通过与电信、卫生、公安等部门资源的有机整合,开通了社区“一键通”老年求救求助呼叫系统,使老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就能得到最快捷的救援。三是通过与驻地单位资源的有机整合,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建立起数百个小型分散、方便适用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地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等多方面服务。四是通过与社会专业组织资源的有机整合,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武侯区针对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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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8年成都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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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退休时,只要缴纳满15年,就能领取养老保险。那么,成都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呢?

领取方式

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养老金每月增加养老金==120元+(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5)×5元 市本级和三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需要到所在社区所在社区进行领取养老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再按每年增加5元调整。 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人员; 注意: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曾服过兵役或者持有独生子女证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4、《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申领表》 办理流程

1、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处申报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手续,并填写《成都市个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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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2、到二楼一区社保基金个体征集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3、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处计算基本养老金、打印《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

4、本人核对后签字认可,并返回养老待遇核定处存档

5、办理《退休证》 办理地点 成都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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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成都养老保险将实施新政 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成都养老保险将实施新政 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四川在线(微博)消息(四川在线(微博)记者 李庆) 从即日起,只要你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者,无论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都市人社局(微博)今日下午宣布在全省率先实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成都“城乡一体”养老保险制度,并从下周一起,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业务。

变化一: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说,这次实施的《通知》,是对成都养老保险现行政策制度的“重大调整”,也是一项惠民举措。其中之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打破了户籍壁垒。

以前——

分户籍参加养老保险,只有是城镇职工才有资格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现在——

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无论是成都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范围扩大。也就是说,成都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哪怕你是农村户籍,均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举例说:如果你户籍在新都,但你灵活就业地点在成都武侯区,你都可以通过口头告知,在武侯区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变化二:“补差”可自由转移接续

成都市人社局(微博)根据《通知》实施的《贯彻意见》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以前——

无法实现“补差”接续

现在——

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应一次性缴纳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含利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变化三:基数最低下调至40%不断保

此次制度政策的变化还重点体现在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实现减负不“断保”。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

以前——

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用人单位及个体参保者缴费压力大

现在——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调后,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从而避免因缴费压力大而导致的“断保”。

变化四:下周一开办在职人死亡补助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该条款给付细则未颁布,从而导致两年多来都无法执行。

以前——

两年多来都无法执行丧葬补助

现在——

此次《贯彻意见》明确: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已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按1年计算。今后国家有统一规定后,再按国家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从12月9日(下周一)起,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业务。鉴于两年来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积累较多(2011年至今涉及将近4万人要办理),市社保局请前来办理的人员合理安排时间,以避免因拥挤带来的不便。届时需带上死亡证明、火葬费收据、户口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及身份证件

第五篇:成都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怎么办理

成都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怎么办理?行政根据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行政依据:

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0]184号)

2、《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3号)

(二)办理条件(程序):

(三)所需资料: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成都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人员申报表》

(四)办理地点: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二楼C区1-2号窗口 联系电话:87706687

(五)办理时限:每月5日—25日

(六)收费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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