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力

2023-04-27

第一篇: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力

项目经理主要职责和权力[最终版]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同时占重要地位的基本建的步伐也逐年加大。随着西部大开发拉开序幕,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上的投资可谓空前巨大;这就要求有一大批素质高、善管理、会经营、董技术的建设项目管理人才投入战斗。怎样管理好工程,在建设施工中节省资金、降低损耗、节省劳动力保证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如期实现。也就是怎样成为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优秀的工程项目管理者。

我认为项目经理至少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才能在施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

2、具备领导才能是成为一个好的施工项目经理的重要条件,团结友爱、知人善任、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善于抓住最佳时机,并能当机立断,坚决果断地处理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问题,避免矛盾或更大矛盾的产生。具有了这些能力就能更好的领导项目经理部的全体员工,唤起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施工项目的建设。

3、掌握熟练的专业技术知识是成为优秀项目经理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作后盾,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模棱两可的问题就无从下手、手忙脚乱最终导致人力物力上的浪费,甚至造成更大的错误。作为一个好项目经理的同时更要精通本专业各方面的技术知识。在精于本专业各项技术的同时应该有更广泛的知识面,要了解多学科、多个专业的知识,也就是说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形成T形的知识结构。这样就可以在施工中轻松自如的领导各方面的工作,化解来自各方面的矛盾,顺利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4、有工作干劲、有敬业精神、为人正直、敢于主动承担责任。在工程建设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经理要接触很多人处理复杂多样的工作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难以解决,经过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多方面的探讨拿不出成熟方案,此时工期紧张需要尽快解决施工方案。这就需要施工方挺身而出,大胆提出设想与业主同心协力解决难题。

5、在培养项目经理的过程中企业就给与实践锻炼的机会,在工程项目中重点从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增加知识技能,对项目计划安排、网络计划编排、工程概预算和估算、招投标工作、合同业务、质量检查、技术措施制定及财务结算等工作的目的就是培养具有成熟客观的判断能力及丰富的工作、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实践经验后,才能灵活自如的处理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

6、思维敏捷精力充沛。工程项目施工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尤其公路工程的施工大部分在没有路的地方,需要多方面考虑,紧密的布置。这需要有强健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来完成,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正确快速的处理没有敏锐的思维是不可能作好这方面工作的。

有了上述条件就是称职的项目经理了?错,具备上述条件只能说可以当项目经理。一个新的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决算,怎样管理才会取得最大经济效益。这要看施工项目经理怎样管理这项工程,从那里下手抓管理,以什么为重点,主要控制那些经济指标。这需要项目经理精心的研究学习。

我认为,要想管理好工程,创造最大效益。首先要了解自己作为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起到的作用及自身的职责和权利。

我国近些年加大了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力度,下大力气培养项目经理并且对项目经理有了新的要求,在全国实行工程质量项目经终身负责制。这无疑是对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提出考验,也对项目经理自身增加了工作和精神压力。我省遵照国家对项目经理的要求,给予项目经理更详细的管理权,河南省交通厅2000年16号文件对项目经理的职责、权利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目的就是在给项目经理施加压力的同时创造条件,便于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协调各方面关系、沟通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纽带作用,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项目经理在工程实施的进程中不仅要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灵活自如地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还要团结大家的力量多谋善断,灵活机变、大胆爱才、大公无私、任人唯贤、大胆管理,为企业取得最大的利润。

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责任、工作职责是搞好项目管理的前提。在一个新的工程项目投标伊始,候选的项目经理就应加入投标小组参加工程投标的全部工作,以便熟悉工程的基本情况。如: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周围的资源情况及本工程与其它工程的关系、地位、对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影响等。

在施工项目进程中,项目经理受承包人的委托完成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各项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面的责任,这是项目经理重要的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很多意料不到的问题发生,对于出现的超过自己权限的范围的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请示处理方案或者取得自己处理的授权,切勿为了隐瞒一点点小问题使事态扩大铸成大错。

项目经理日常工作最为繁忙也是应该最细心的事,当工程发生业主违约或其它需要与业主联系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取得联系时,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注意按要求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

施工项目展开后项目经理应经常召集技术人员沟通信息,依据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尽可能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时刻督促进度、监督质量、依据施工(概)预算、施工图纸等控制工程成本。优化施工方案,排除干扰实现预定目标的同时要准确把握质量、进度、成本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保证各工序之间经济、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

作为一个项目经理要实现工程利润最大化,在保证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实现的同时更要注重在合同管理中的工程索赔问题。80年代我国引入国外工程管理的先进经验科学施工、精干队伍。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法但还不太成熟,现在走进21世纪我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并引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通用条款即“FIDIC”条款。此条款经过数次的修订现在正日臻完善,其中工程索赔占重要地位。现在国际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已经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并且受到各个承包商的高度重视。但在国内由于受到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在工程施工中承包商不敢索赔和不董索赔的现象很多。索赔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当前科技发展迅速许多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应用加大了工程施工的难度,在设计过程中难免出错。在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费用的变化等是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并且这种行式以慢慢被我国所接受,所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一支精干的、专业的索赔小组,专职处理此类事务,这个小组的存在会为承包商争取相当丰厚的利润。

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素质和熟练的项目施工管理、经营技巧,可以为企业创造丰厚的利润。我国是世界发展中国家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单单指公路行业来说发达的美国所拥有的总里程就是我国的四倍之多。说以今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要靠我们这些年轻的建设者去努力拼搏,奋力赶上。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我们要积极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项目经理更多的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

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发展提供了保障,投保人与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返赔率高且利润率低。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条件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第一,投标担保: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0.5~5%;第二,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且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第三,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第四,维修担保: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种:反担保、付款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分包担保、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完工担保、差额担保、施工执照担保等等。

由于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因素,风险管理正成为工程项目管理日益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和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一部分企业显现出与市场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业已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丧失了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这就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因素使然的结果。在目前建筑市场还不是很规范、机制也有待健全的情况下,建筑业企业如何提高在市场中抵御、抗拒施工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客观分析市场,建立科学的市场分析、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合理化解风险,并不断探索预防、控制、转移经营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

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机制

建筑风险包括建筑延期、费用超支、建筑质量不符合原定标准以及项目中途流产等几种情况。风险管理的核心就是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配风险、有效控制风险。因此,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和调控工程风险管理,并且尽量避免行政干预。同时也应注意到,在我国工程风险管理尚属新生事物,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应尽快完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依法推行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培育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模式。

建立信用机制,完善监督管理

重合同、守信用,守信受益、失信受罚,促使业主和承包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同时,在完善业主对承包方考察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承包方对业主的考察制度,并利用信用保证和利益制约手段建立一种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内在动力机制,增强建设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能力,同时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主体的行为,形成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用信用保证办法实现工程建设主体之间的联系,形成一种连带责任链,保证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正当权益,健全和完善一个开放的、具有竞争力的建设市场,促进招投标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康、有序地运行。

规范资本运作,确保资产安全运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买方即建设单位日益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施工企业垫资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强大的资金支持体系,这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共识,也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这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如何实现良好的资本运作行为,确保工程项目成功运作。建筑施工企业效益的源头在项目部,项目不挣钱,企业就没有效益,这就要求无论是公司还是项目部,都要保持“现金流”不中断,一旦“现金流”的源头变成了荒漠,企业“资金链”中断也就为时不远了。

密切联系市场,加快信息化进程

建筑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信息,建筑业要发展、壮大,必须走以专业队伍为主、信息化方式运作、规模化集团推进、实体化具体实施的具有特色的发展路子。只有形成信息、资产、人力、物力的规模效应,发展才会实现质的飞跃。建筑业企业充分掌握、利用市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企业要及时了解外界信息,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选择地多渠道、全方位展开经营活动,不仅可以大力开展合作经营,分包施工、配合施工,而且还能有效保证规模效应及良好的收益。同时通过适时地掌握国家的新政策、新动向,与技术进步相联系,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资源的最佳配置,也是追求规模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风险转移和控制的有效途径。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配、转移风险

深化改革、调整规模、优化结构、提高全行业的发展质量是当前建筑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企业可以探索、发展规模经济,通过搞好主业,不断加速专业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实体化实施建筑业,并积极向其他领域延伸、渗透,发展规模经济,把建筑业逐步发展成为资金、技术、人才密集型的综合性大产业。另外,我国建筑业拥有较为明显的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也可以通过有的放矢地实行专业分包,实现风险转移,降低风险。把部分专业性极强的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提高专业施工的质量,也有利于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选择、管理、利用好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全面发挥自身的强势,实现合理的风险转移。

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建立、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提高广大建筑业企业认识、规避建筑风险的能力,实现具体项目的成功运作更是所有业内人士都无法回避的课题。

第二篇: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对于园林工程的从业者来说,项目经理是个重要的岗位,这里对项目经理的一些岗位职责作了一些简单的描述。

项目经理是企业任命的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是一个技术岗位,而是一个管理岗位。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力。

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项目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方面。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

1、项目合同文件

2、组织的管理制度

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项目经理的职责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监理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项目经理的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信息整理:一览英才网

第三篇: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全权代表公司执行项目合同,负责与业主的联络、协调工作,依据合同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对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负责将质量职责和权限分解落实到有关人员,并负责贯彻执行。负责组织编写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及作业指导书。有权执行公司质量手册规定的控制、协调、检查、监督、改进和接收职能。批准计划报表、施工技术文件、财务报表、采购合同等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有权向公司经理直接汇报工作和提出建议,处理公司领导授权的各项工作。

第四篇:项目经理能力、职责和记录

一、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能力

1 在工程部的领导下,参与、配合项目的设计、业务,代表公司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承诺,是履约过程中完成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指标的第一责任人。 2 负责项目签发对内、外文件并承担相关责任。

3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规范和标准,熟悉施工定额、工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具有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程序、规定和要求的能力。

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具有对装饰效果总体把握的能力,具备工程项目安全与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及经营及预测、分析、控制的能力,具备妥善处理与甲方、设计等方面的协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具备进行竣工交付、指导结算和工程款催收的能力。 6 负责下列记录并具备对其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负责的能力:

1根据项目进程分:1-“前期策划”、2-“过程控制”、3-“竣工交付”;

二、项目经理的职责

1 前期策划

1.1 积极配合设计师提出主要材料选择与调整的建议。

1.2 参与或协助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洽谈过程中为项目争取最多有利条件。

1.3 配合预算员做成本对比分析,配合预算员“二算对比表”、“项目分项拆解”、“主材耗用表”“基础材料耗用表”。

1.4 审核施工员、材料员汇总的“基础材料采购申请表”“甲供/控材清单”。 1.5 进场一周内到财务部签定“项目内部经营协议”。 1.6 负责编写“施工前期策划和施工进度表”,制作PPT格式:

1.7 组建项目班子,配置需要的岗位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施工手续。

1.8 进场后组织施工员等对技术标进行调整,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技术交底》,负责策划下列文件:

1项目管理目标:质量、进度、服务、安全; 2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界定;

(修订日期:2017年7月28日) 第 1 页 共 2 页 3重大风险和重大环境因及控制措施; 4项目部应急预案; 5安全文明管理方案。

1.9 负责检查施工员、质量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安全员的“安全环保交底”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 过程控制

2.1 针对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负责安排落实、督促协调、指导验证各个项目管理岗位在施工中过程控制的情况和结果(明确责任人和被培养人)。

2.2 施工员、质量员的工作:

2.2.1 施工前的检查、策划放线和进度计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2.2.2 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防范质量通病措施的落实; 2.2.3 检验标识的执行情况,负责抽查质量缺陷的整改; 2.2.4 审核施工员“人员动态清晰的施工日志”。

2.3 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针对具体分工)的工作:

2.3.1 材料中木制品、石材、瓷砖、设备等重要分项合同规定的到货时间和质量情况; 2.3.2 材料和完成工程量的统计、材料、分包、单包工资发放的审核; 2.3.3 配合“二算对比表”的动态调整; 2.3.4 监督各基础、主材材料进度和质量管理。

2.4 施工员、安全员的工作:

2.4.1 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检查,负责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 2.4.2 材料堆放的标识;甲供材的控制领用。 3 竣工交付

3.1 及时制定合理的收尾工作的计划, 工程结束,组织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的配合工作,

通知质检部内检后报业主验收、交付,工程验收或移交后保存验收、移交的证据。 3.2 项目经理负责验收/交付后:

负责交付工程的走访,负责“顾客意见调查表”、落实保修期内的维修“工程保修服务卡”。

(修订日期:2017年7月28日) 第 2 页 共 2 页

第五篇:第四章 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一、课题:第四章 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二、教学时间:2课时

三、教学目的:了解警察权的含义、特点、要素,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权,掌握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职权规范,懂得正确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肩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

四、教学重点、难点:

难点是对警察权的理解;权力与权利的区别;职责与权力的关系。重点是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刑罚执行权与行政处罚权,掌握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力的内容。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

归纳、启发、互动、理论教授与案例分析教学相结合

六、教学过程设计:

1、 案例论证法条;

2、当讲授公安人民警察行政处罚权时,较详细地给学生介绍2006年3月1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节

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人民警察职责的含义

人民警察职责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警察工作范围和应尽的责任。

(一)警察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法律的严肃性

(二)警察职责是由警察任务决定的,是警察任务的具体化

(三)警察职责确立了人民警察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人民警察职责的种类

(一)专政职责

(二)民主职责

(三)司法护法性职责

(四)治安行政性职责

(五)武装暴力性职责

(六)社区服务性职责

(七)紧急处置性职责

三、人民警察职责的内容

第二节 人民警察的权力

一、警察权

(一)警察权的含义

所谓警察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警察行为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以及警察机关及其警察机关及其警察依法所拥有的各项权力的总称。

(二)警察权的特征

1、特殊的国家权力性

2、手段的特殊强制性

3、警察权本质的人民性

二、警察权力

(一)警察权力的含义

警察权力,及狭义的警察权,是指国家依法赋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 1 共安全,进行治安管理和惩治犯罪的一种国家权力。

1、警察权力是一种法定的权力。

(1)警察权力的行使不能超出法律界定的范围

(2)警察机关和警察人员无权擅自变更、转让、放弃警察权力,擅自变更和转让就是违法,放弃即为失职

(3)警察行为一经做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或者撤销

2、警察权力的主体是法律特定的——警察机关和警察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

[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3、警察权力是职责与权限的统一。

有多大职责,就有多大权限,职责是权力的前提,权力是履行职责的保证,权力行使过程就是职责的履行过程,二者在实施过程中达成统一。

(二)我国警察权力立法的基本原则

1、权力直接原则

2、监督性原则

3、保障警察权力独立行使的原则

4、服务原则

5、警察责任原则

(三)警察权力的内容

第三节 人民警察应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一、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限

二、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

1、合法

2、准确

3、及时

4、适度

引入案例:四川射洪警察在抓捕嫌犯时误伤一中学教师,并进行讨论

三、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必须建立相应的控制监督系统

1、思想控制

2、规范控制

3、组织控制

4、群众控制

七、思考题

(1)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2)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行使自己的权力?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刑罚执行权和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八、案例:

案例一:警察机关行使职权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 案情:200X年7月19日下午,常先生开车到西直门火车站接从夏令营回来的女儿。由于火车还得20多分钟后才能到达,他就把车停在了站前广场一边,然后进了附近的公共厕所。约10分钟后从厕所出来时,他发现车周围围了一大群人,车的前牌照也没了。车附近有位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手里正拎着一副被折断的车牌照。常先生走过去问车牌照怎么被折了,这位警察说:“是我折的,因为lO多分钟了我也找不到司机。”常先生非常生气,向警察索要被折断的车牌,并称要投诉,而警察却说“随便”。当时,火车也已到站,为避免惹出其他麻烦和混乱,常先生记下了这名警察的警号便走了。车牌被折后,车也没法上路了。常先生只好拿着被折断的车牌耗费了近一天的时间到车管所办理补牌手续,并为此花去400多元,但正式牌照30无后才能取得。而所办的临时牌照一个月内不能出京,全家人暑假驾车出游的计划也因此泡汤。派出所对于警察折车牌的行为,所内已对该警员提出严厉批评。 7月24日,记者随常先生前往北京北站派出所。常先生向所长李立志反映了7月19日事情发生的经过,并向李所长提供了该警员的警号,李所长根据警号查出了该警员姓毛,已随列车前往威海,7月26日才能回来。李所长称,毛警员所在的组有3个人,一般有什么情况都由组长去处理,此事还没有向他汇报。李所长称,北站派出所有60多个人,人员值勤高度分散,所内每月开一次会,只有开会时才能见到所内的警员,有的警员一两个月都见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对所内警员的教育和指导就显得不得力,所以警员在值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错误。李所长还称,等毛警员一回来,他马上调查此事,如果的确存在折断牌照的情况,他将首先向常先生道歉。7月26日,记者致电李所长,询问调查情况。李所长称,当天常先生的车违章停放的位置离火车站口很近,给乘客出站带来了不便,车站的工作人员见车内没人便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等了10多分钟也没人来。对于警察折断车牌的事,李所长称已对毛警员提出严厉批评。对于补办车牌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李所长称他还要问一问。 评析:本案中警察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警察实施上述损害相对人财产的行为是执行公务中发生的,是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

案例二:警察执法中的程序问题

案情:2003年4月13日上午,蒲白矿务局中学初三年级15岁的学生马某戴着手铐,痛哭流涕地跑到陕西渭南市公安局、渭南市委政法委投诉。她说,白水县公安局杜康派出所的4名警察传唤她父亲,她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并询问传唤理由,不料竟遭殴打,还被强行戴上手铐拉进警车。群众出于气愤拦住警车,她才得以逃出。 少女:我被拳打脚踢戴手铐。

4月13日上午,蒲城县罕井镇少女马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戴着手铐流着泪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12日晚8时许,白水县公安局杜康派出所4名警察突然来到她家,要将她父亲带走,她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并询问传唤理由。对方未出示任何证件,还说“小孩子,没你的事,一边去”。她不依不饶,对方竟对她拳打脚踢,随后又给她戴上手铐,揪住头发拉进警车,闻讯赶来的200多名村民气愤不过,围住警车不让走。据马某的亲属讲,村民围住警车后,现场的警察就打电话请求增援。过了一会儿,来了l辆警车,下来5名警察,其中只有1人穿着警服,他们自称是渭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的,专门来协调处理此事。马某的家属让对方出示证件,对方拿了出来,上面写的却是白水县公安局纵目刑警中队。期间,马某躲了起来。最后,全部警察开车离去。警方否认殴打只有拉扯。

13日上午,痛哭流涕的少女马某戴着手铐和她的亲属来到渭南,先后到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投诉。由于正值星期天,未见到相关领导。随后她们拨打110诉说了事情经过。白水县公安局得知马某已到渭南后,督察队队长田小平一行3人立即来到渭南寻找当事人, 3 并打电话告诉马某,称希望能见上一面然后把手铐卸了,但遭到拒绝。白水县公安局督察队队长田小平也对记者讲述了4月12日事情发生的经过。他说,警察当时向对方出示了证件,并且否认殴打马某,只承认进行了拉扯。至于为什么要给马某戴手铐,他说并不知道对方是少女。他还说,渭南市警务督察已前往蒲城调查此事,如果存在警察违法问题,他们将严肃处理。

评析:在本案中,警察执法中不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证件,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认识到相对人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和说明理由是警察机关应该承担的程序义务。并且在本案中,警务人员违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滥用警械,对马某违法实施身体强制。

案例三:警务行政复议的审理对象以具体警察行政行为为主,附带审查抽象警察行政行为

案情:1999年12月31日,申请人王某驾驶个体客运中巴经过某市西门岗亭,被交警拦下,因其未按规定路线行车,决定暂扣申请人驾驶证副本三天。王某不服,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即市政府1996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和1997年1月31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不合法,要求复议机关一并审查。

评析:警察行政复议不仅能够审查具体警察行政行为,还可以审查抽象警察行政行为。除警察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警察行政行为都属于警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对具体警察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一并提出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本案中,申请人王某就公安机关暂扣其驾驶证副本的行为不服,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认为该市交警队作出处罚的依据不合法,即该市政府1996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和1997年1月31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不合法,这两份文件都是法律效力在地方性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规定王某是可以在对交警队作出的处罚申请复议的同时,一并对这两份规范性文件的效力提出审查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警察行政复议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程序转至制度该规范性文件的机关,对警察行政复议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应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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