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22-08-23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村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00村2012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如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今年以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司法所的指导下。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就我村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一、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乡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我村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

二、强化“三项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帮教对象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专项管理。我们每年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以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村归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二是实施规范管理。明确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对一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扬起了帮教对象干事业的信心之帆。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改造、教育的时间长短、要求,积极为其解决就业问题。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只有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多扶他们一把,才会激发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出成效。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篇:豆村司法所安置帮教典型事例

为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我们所总结了五点经验:

一是从思想上帮教。定期上门了解帮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通过谈心、赠阅书籍、参于社会活动等多种方式,鼓励他们重新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轨道。

二是从政策上帮教。通过相关政策和技术扶持,帮助回归人员自立自强,重新做人。对有劳动能力要求外出务工的人员,主动为他们提供介绍和服务,进行劳务安置。

三是从法律上帮教。豆村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他们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对象给予法律救助。

四是从物质上帮教。即通过政策、技术、资金扶持和帮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和解决生活困难。

五是从感情上帮教。通过频繁的接触,与帮教人员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使他们深切感受到世上有真爱,人间有温暖,重新树立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希望与信心。

下面就今年帮教典型事例跟大家交流学习。 薛梅梅帮教事迹简况

薛梅梅,女,出生于1967年7月21日,豆村镇新庄村人。2007年10月,因经常参于“法轮功”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梅梅入狱后,其外出打工的丈夫,两个正在上学的儿子陷入了悲痛之中,一时难以接受。当时正值适龄青年应征入伍,薛梅梅的大儿子响应号召,积极要求参军,其它条件均合格,因母亲的原因未能最终入伍。这一件事,使这一家人的情绪更为恶化。薛梅梅的丈夫提出,为了不影响儿子们的前途,坚决要与妻子离婚。面对此种状况,豆村司法所干警提前介入,前后10余次深入新庄村,耐心地与薛梅梅的家人释疑解惑,通过具体事例的讲解比照,使他们逐渐认识到,一者薛梅梅的刑期并不长,还可争取减刑;二者这次事件的影响有限,并不能真正左右子女们的前途;三者原配夫妻,共同的子女,共同的利益,离婚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最终,薛梅梅的家人开始面对现实,父子三人在思想上达成共识,要以积极的态度坚强生活,要以血浓于水的关爱来感化、拯救陷入迷途的亲人。此后,薛梅梅的家人坚持每月一次的探望。薛梅梅在痛定思痛后,欣慰地看到亲人并没有抛弃她,由此彻底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恶本质,重新树立了回归家庭的信心。经过不懈的努力,薛梅梅在服刑期间表现越来越好,最终得到人民的谅解,法律的宽容,于2010年9月24日提前一月出狱。

薛梅梅提前出狱,全家人都非常高兴,但是事情远没有想像的那样顺利。经过我所详细了解,薛梅梅出狱后,并没有放下思想上的沉重负担。她觉得自己坐过牢,不敢出门,怕人说三道四,在街坊领居们面前抬不起头,家庭经济条件又很差,所以导致思想非常消极,整天闷在屋子里不吃不喝不说话,亲戚邻居劝而不听。

面对这种情况,豆村司法所再一次深入新庄村,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从思想、政策、法律、物质、感情五个方面入手,使这个饱经忧患的家庭重新焕发了生机。

一是司法所的同志低调介入,在不给当事人造成精神压力的前提下,进行思想帮教。主要做法是循序见进,旁敲侧击地与当事人谈心,使她觉得自已并没有什么不可见人的污点。赠阅她一些娱乐性强的报刊读物,转移注意力。让村干部出面,组织亲友串门,让其丈夫、父母规劝、鼓励薛梅梅走出思想困境,融于社会,寻找正确的人生方向。二是从政策出发,从民政、耕地、住房、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当事人照顾,在她心理最为脆弱的时候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三是持续跟进,赠与当事人法律方面的书籍,从法律的角度使她认识到自己已经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拥有着公民所有权利的,属于社会的人。四是从物质上关怀,针对其家庭经济上的困难,经常上门送面、送油、送衣服被褥等,使她切切实实感觉到党和政府对的关爱。五是司法所干警的长期接触,已经与薜梅梅一家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种平等的朋友关系,为接下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薛梅梅对接受安置帮教工作增加了新的认识,对新生活充满了信心,可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薛梅梅回家近两个月了,现在已经正常融于社会,和街坊领居也是有说有笑,还经常凑在一起打打牌,心态已经正常回归社会,当我们问她现在如何看待“法轮功”时,她笑着说:“谁没有犯糊涂的时候?我现在算是明白了,那些东西根本是在骗人,以后要是见了,一定第一个向你们举报。”11月11日镇政府将举办蔬菜大棚知识培训,薛梅梅和她丈夫已经报了名,他们信心十足,表示以后不出去打工了,要在这个产业上发展。两个儿子还在读书,看不出这次事件对他们的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豆 村 司 法 所 二O 一O年十一月八日

第三篇: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松府发(2011)23号

松林坡乡关工委

关于2011年刑释解教和出班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的安排意见

根据上级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文件,结合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今年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和管理,加强实体建设,加大安置力度,促进安置就业,进一步推动“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服务。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村关工委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

1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

配合“严打”整治斗争,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

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

现执政为民的宗旨。因此,各村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到做好

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事业

心和责任感,自觉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帮教

政策,并确定对安置帮教工作中所需的人、财、物,为开

展安置帮教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

社会稳定的首要工作来抓。

二、更新观念落实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共同做好安置和就业工作。对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要争取

原单位接收;原来没有单位或原单位无力接收的,要鼓励

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对刑释解

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综治委文件的规定,对农村

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划分

住房宅基地或落实在私营企业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原承包

土地被征用的,应给予土地补偿费,不得随意克扣或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和

社会团体开展自愿者活动,动员干部、职工、青年、妇女、

离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帮教工

作。通过开展法制教育、集中学习、谈心活动、联合帮教

等多种形式,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并将其与基层安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示范

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健全网络加大宣传

要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在已开发的安置

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加快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

步伐。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重点人员

实行跟踪记录,实现资源共享,快速查询,比对和信息传

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村关工委要加强刑释解教人

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宣传为安置帮教工作做出贡献的

先进人物;宣传走上正路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典型

事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帮教

工作的和谐环境。对刑释解教人员涌现出来的典型,要及

时整理材料上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松林坡乡关工委

2011年2月18日

报:县政府1份

送:县政法委、关工委各1份

发:各村关工委各1份

存:2份(共印35份)

第四篇: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xx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xx县安置帮教工作自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紧紧围绕如何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致力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

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能,以各镇(乡)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镇、乡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帮教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健全了包括报到登记、回访谈心、例会分析、目标管理、工作考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抓三个环节

(一)抓好衔接管控环节

一是做好排查梳理。每年年初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明情况,摸清底数,掌握去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上季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围。对去向不明、人户分离、情况不清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线索,协助排查,确保无漏管失控。

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库,做到一人一档,建档率达100%。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年龄结构、

文化层次和犯罪类型、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逐人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对青少年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专门登记造册,重点掌握动态情况,加强帮教管理。

三是做好分级管理。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类型、现实表现、危害程度和家庭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将刑释解教对象确定为重点管控类、一般帮教类、重点帮扶类三种类型。重点管理对象细分为三类,一类是思想不稳定、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帮教对象,对他们进行跟踪式管理,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轨迹,及时沟通了解其困难,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二类是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通过与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解决基本生存问题;三类是思想悲观、情绪低落的帮教对象,坚持以心理疏导为主,做到安身暖心,帮助其解开心结。

(二)抓好帮扶安置环节

一是多渠道开展帮扶活动。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就地安置为主,鼓励其从事农业生产,帮助做到自食其力。对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争取自谋职业。同时,每年年底县局分管领导带领县安帮办、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帮助特困人员安度春节。

二是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利用社会公益性岗位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过渡安置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协调解决部分劳动就业岗位,进行救济性安置。目前,我县建有安置帮教基地12家,长期固定安

置刑释解教人员12人,临时安置人员46人。

(三)抓好教育管理环节

首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歧视和偏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动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以志愿者的身份,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确保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建立长效管理,扩大帮扶效果

一是将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积极与监狱联系,从源头掌握安置帮教人员信息。积极开展探监帮教和用功招聘活动,分别与浙江省第四监狱、浙江省第六监狱、浙江省女子监狱等签订联合帮教协议,拓展延伸帮教和超前帮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帮教效果;二是加强帮教成员单位的相互联系。司法所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相互联系,另一方面深入各村、社区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时调整管控措施,避免托管漏管失控;三是树立典型,激励刑释解教人员自强自立;四是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改善信息化办公设备,全县所有乡镇均已安装全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第五篇: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矫正工作及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近年以来,高度重视司法所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尤其重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下,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长效机制,充份运用社会关爱、整合各方资源,本着“以人为本,教育转化”的方针,认真开展矫正、帮教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自矫正、帮教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成立了矫正、帮教领导小组,由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为骨干成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党政领导成员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监督人,治保调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监管工作队伍,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问,切实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是,全乡共有矫正对象人、帮教对象人。无一人脱管、失管、漏管,无二次涉案现象发生。

二、双管齐下,管教并举,确保成效。

一是注重方法,切实抓牢握实矫正、帮教人员思想防线。乡党委一直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

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帮教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帮教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严防思想二次滑坡。

二是措施得力,确保在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乡积极的拓宽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法,针对性地完善个人矫正、帮教方案。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帮教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对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村民十户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帮教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我乡矫正、帮教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

最新情况以及社会的变化,对需要进行强化和改正的矫正措施进行逐一纠正,为矫正工作的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

三是建立劳动基地,定期组织公益活动。为了更好的开展好矫正、帮教工作,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他们改正罪行的决心和悔过心理,乡党委建立了孤寡老人镇为乡矫正、帮教劳动基地,乡司法所和矫正、帮教人员签订公益劳动协议书,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每月都安排组织矫正、帮教对象入户进行公益活动,如种菜时节,组织他们到孤寡老人家给老人们翻地种菜;冬天到了,为敬老院的取暖炉运煤;平常有时间帮助打扫卫生,拆洗被褥;这些活动受到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加强了他们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决心。在每次活动后,我们都要求每名矫正、帮教人员写出心得体会。从而感悟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人与社会的和谐。同时,我们还安排每名矫正对象每月在各自村组参加不少于5次的公益劳动,这项工作主要由各个监督小组负责,这项活动内容不限,根据实际情况各个监督小组自行制定活动内容并上报乡司法所,如:今年在民生年富民安居活动中,社区矫正、帮教人员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各村自已组建筑队伍中就有不少帮教人员的身影,即富裕了自己的生活,也拉近了群众的距离。

四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矫正、帮教工作依法进行。为确保矫正、帮教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我们规范了矫正、

帮教对象接收、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流程。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印制了配套的表格,每个矫正对象一人一档,按时记录在服刑帮教期间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等情况(如:参加学习、公益劳动及谈话、奖惩、扣分等情况),从而有效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积极性,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制定和建立司法所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和“一帮一”的帮教制度。通过例会摸排矫正、帮教对象的心理动态;通过“一帮一“的帮教,矫正、帮教人员思想行为,从而遏制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全乡矫正工作、帮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狠抓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教育

为有效地开展矫正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强了对矫正工作的业务学习,我们曾先后多次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各村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了社区矫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进一步增强了矫正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了工作程序,了解了社区矫正政策。同时在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在帮教志愿者的选配上,我们坚持以村干部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工作上的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使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落到实处。以上是我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些做法,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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