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用法心得体会

2023-04-25

心得体会是我们接触事物产生的思想,也是我们明确自身发展目标的重要方式。如何结合自身的成长情况,写出勉励自身成长的心得体会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学法知法用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学法知法用法心得体会

争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好少年

为了营造学习法制知识的氛围,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品德,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长安二小于12月17日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知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午14:30,长安二小组织了学生代表233人,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学校出发步行前往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旁听“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交通安全示范庭”。活动分五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由法院工作人员为学生介绍了法庭各个岗位的职能、职责,让学生对法庭的工作程序有个基本的了解。第二环节是现场旁听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诉讼案的审理,在法官严肃的审理案件及原告、被告相互提取各项证据为事件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学生学到了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法律知识,也亲身体验到了法庭的威严,感受到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第三环节由法庭工作人员为全体学生上一次“交通安全伴我行”的法制课,通过图文并茂的展示和工作人员生动的讲解,同学们对“攀越护栏”、“开车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走、溜冰、溜滑板”、“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醉酒驾驶”等对日程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危险行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懂得了“年满12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岁才能骑电动单车”、“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等法律法规,部分学生积极回答讲课老师提出的问题,还获得了颁发的奖品。第四环节由学生自由提问,这一环节同学们积极举手,大胆发言,提出了“为何有些的士会在马路中间停下来载客”、“当没有„红灯可右转‟指示牌时可否汽车右转”等日常生活中见到的交通困惑,讲课老师都耐心的做了解答。最后,同学们还参观了法院的立案庭、执行庭等其他机构。

通过本次活动,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他们还纷纷表示,要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告诉爸爸、妈妈、亲朋好友以及没有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知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活动中来,为营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篇:知法学法守法学习心得

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为全面、切实提高我行人员的监管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我行组织学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此次学习,我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

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古人云,“不因善小而不为,也不因恶小而为之”。细节决定事业的成败,也能决定做人和人生的胜败荣辱。因此我们每个人应当树立人人合规、处处合规的理念,心细如发,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我深深体会到:合规操作,就需要细致入微,从小事做起,提高警惕;合规,是我们员工头顶的一把保护伞,让我们减少失误,规避风险;合规是对我们员工充满关爱的守护神,让我们远离错误,远离违规,继续过着安宁温馨的家庭生活;合规,是热心培养我们的良师,为我们筑起一道预防风险的高墙,引领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执着奉献,成长为栋梁之材。

第三篇:做知法守法用法专项

七年级思想品德期末复习卷

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专项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2012年湖北宜昌)为落实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生营养工程的意见》,宜昌市许多乡镇中小学校给学生免费提供牛奶、鸡蛋等营养膳食补助,以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这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的()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2. (2012年陕西)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分子赖昌星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说明()

①法律是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②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③凡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刑罚处罚 ④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A.①②B.②④C.③④D.①④

3. (2012年湖南株洲)校车安全牵动着每个人的心。2011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时称:已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校车标准,完善资金投入方案,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严重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温家宝总理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是因为()

①未成年人的社会生活经验相对缺乏 ②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 ③未成年人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往往还意识不到 ④目前校车安全问题形势严峻

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④

4.(原创题)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体现了()

①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②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④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5. (2012年江西南昌)2012年3月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6.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法,而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方式和手段。以下四种情形中,你认为最适宜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是()

A.小丽因妈妈偷看自己的日记好几天都不理妈妈B.某班同学因数学老师无故拖堂准备状告该老师

C.王虎因同桌喊他“王瘸子”,与同桌争得面红耳赤

D.佳佳的父亲以佳佳未随父姓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

7.(原创题)2011年7月1日,搜狐视频推出“儿童账号”,在该模式下,小孩每次观看影视剧的时间长度以及最晚到几点,都可以由家长设定,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这一措施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8.(2012广西桂林)《桂林晚报》“法庭记录”专栏介绍的案件中,有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有人因欠朋友的债不还遭起诉,有人因持刀抢劫受处罚。根据违反的法律可将他们的行为分为()

A.一般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B.违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C.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D.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9.(原创题)2012年10月21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正式发布,该草案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进行了多项创新规定,其中包括禁止相关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纯粹美容性质的整形手术和文身、教师医生社工等发现侵害未成人权益行为时强制报告等。以上规定()

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②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③表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 ④表明未成年人有了法律的特殊保护,就能健康成长

A.①③B.①②C.②④D.③④

10.(原创题)2012年8月6日,蒙牛公司驻义乌销售经理王某因延长产品保质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这说明()

A.王某侵犯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B.不诚信是违法犯罪行为

C.只有法律才对人具有约束力D.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11. (2012年浙江湖州)湖州市“德清校车”被评为2012浙江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校车由县政府出资购买,为学生量身定做,安全性能强,行驶中给予优先通行权。该县的做法()

①有利于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权②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③有利于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④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

12.(原创题)2012年9月25日,记者在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上芬小学三年级(1)班的教室内看到,有3名孩子的脸上分别盖着有红、蓝两种颜色的印章。据了解,红色印章代表“表现好”,蓝色印章代表“表现不好”。这些做法()

①是不尊重学生,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②违背了学校保护的要求 ③会给学生留下心灵创伤,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④可以促进表现不好的学生积极反省,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教育”

A.①②④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

13. (2012年山东济宁)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对有悔罪表现或对案件侦破有功的犯罪未成年人,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为使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会受到法律制裁B.未成年人有法律做保护伞,犯点小错没关系

C.我国只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D.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14.(原创题)2012年10月5日,仅仅因为家中的便痕,30岁的河南人张某就对自己6岁的女儿小如拳脚相加,两次将其头部撞上地面,还喝令其原地跑步数小时。6个小时的折磨后,小如再也没有醒过来。这表明()

①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父母不要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

教育孩子 ③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④父母打小孩只是违背道德原则,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

15.(原创题)2012年10月8日下午,南航由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CZ680航班,因接到匿名恐怖信息被迫降落兰州中川机场,并于当日22时45分再次起飞。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种行为是()

A.行政违法行为B.刑事违法行为C.民事违法行为D.一般违法行为

16.(2012年湖南常德)放学后,小华看到小勇正在偷偷地抹眼泪,便问:“小勇,你怎么啦?”小勇

说:“我遇到麻烦了,有位高年级的同学已经向我索要了两次钱,我都给了他。今天,他又要我在约定的地方给他300元,还不允许我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会喊人来打我。”这时,小华应该这样帮助小勇()

①及时拨打“110”报警②告诉他数额不大,按时给他算了

③想办法告诉家长或老师 ④邀几个同学去教训那位高年级同学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17.(原创题)一名“90后”少年,竟将犯罪的目光盯向初中学生,多次对初中学生实施抢劫,最终因

抢劫30元钱而被判刑入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抢劫30元钱对社会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B.不管抢劫多少钱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C.违法就要受到刑罚的处罚D.这违背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要求

18.九年级学生牛牛经常旷课、夜不归宿、到网吧玩游戏。后因缺钱上网,就持刀抢劫,结果造成受

害人重伤,最终受到了刑罚处罚。同学们对此在QQ上展开了议论,其中正确的有()

①小兔子乖乖:乖点好耶,专心学习,遵纪守法,防微杜渐,否则害人害己 ②笨笨鸟:牛牛受刑罚处罚,是因为他经常旷课、夜不归宿,我下次不再干这样的事了 ③绿魁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我们应避免沾染不良行为 ④一剪梅: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我们应引以为戒

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④

19.(原创题)2012年7月25日《羊城晚报》报道,仅仅因为对方起床早弄出了响声,一名大学生就狂砍舍友20多刀,致人死亡。这给我们的教训是()

①同学之间要学会宽容 ②谨慎交友,防微杜渐 ③一般违法行为必然会发展成为犯罪 ④要增强法

律意识,不做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A.①②④B.①③④C.②③D.①④

20.(原创题)截至2011年5月,全国已有29个省级律师协会和88个地市级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国志愿律师已经超过8900余名,形成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这有利于()

①未成年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②消除未成年人非法维权行为

③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21.某市未成年人管教所对在押的少年犯进行调查的数据显示,从他们曾有的行为看,有打架行为的

占57.9%,有旷课行为的占49.8%,经常光顾网吧的占44.9%,有赌博行为的占44.3%,看过黄色书籍和淫秽影像制品的占31.9%。这说明()

①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 ②不良行为必然会发展为违法行为

③青少年要抵制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④不良行为是小节,无关紧要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22.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尝试吸烟率为22.5%,12岁到14岁为尝试吸烟高发期。中学生吸烟会助长追求享乐的风气,诱发不良行为,甚至诱发盗窃、抢劫等行为的发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面对危险诱惑要客观地分析其危害性,要抑制自己的欲望,克制自己的冲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②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到刑事犯罪,只有一步之遥 ③这是青春期的“成人感”强烈而导致的行为,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 ④我们青少年应该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④

23.(原创题)2012年6月5日新华网载文指出,一个12岁孩子的母亲涉嫌诈骗外逃,警方向学校提出

要询问这个孩子,但被校长拒绝了。该校长说:“学校可以让老师配合警方的调查,但不可以直接询问学生。”这说明该校长()

A.实施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B.实施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C.实施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D.没有履行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义务

24.(原创题)一名“90后”少年,竟将犯罪的目光盯向初中学生的零用钱,多次实施抢劫,终因抢劫

30元钱而锒铛入狱。镇雄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少年获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抢劫30元钱对社会危害不大,属一般违法行为

B.不管抢劫多少钱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C.获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都属于主刑

D.这违背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要求

25.(原创题)未满18周岁的孙某自认为“小偷小摸”不算犯罪,1个月内连续作案7次。孙某偷钱的数目少则几元多则不过200元,尽管达不到“数额较大”的刑事处罚标准,但是符合“多次盗窃”的刑事处罚标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给我们的教训是()

①“勿以恶小而为之” ②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依法律己

③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④要重视道德修养,预防违法犯罪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26.(原创题)2012年10月2日,西安9·15保钓游行中,日系轿车车主李建利被打破颅骨的案件告破,嫌疑人蔡某已被抓获。蔡某难逃法律的严惩。从本案看()

①法律具有制裁功能 ②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③蔡某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热情,法律应

该网开一面 ④要学会敬畏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

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

二、简答题

27. (2012年浙江台州)材料:中学生小松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立志当一名律师。自从沉迷于网络游戏后,小松逐渐变得无心向学,经常旷课。为了弄到玩游戏的钱,他经常在家里和学校偷窃财物、向低年级的同学敲诈勒索,有一次竟持刀拦路抢劫„„最终小松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他当律师的梦想也成为泡影。

(1)小松持刀拦路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2)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获得哪些警示?

28.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学生每天三元的标准,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行车安全;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1)“特别的你”从材料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哪些“特别的爱”?(2分)

(2)运用七下思想品德相关知识说一说党和政府为什么要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4分)

四、综合探究题

29.(原创题)材料一:2012年7月3日新华网载文指出,记者近期在广西、湖南部分县区调研时了解到,由于疏于管教,加上社会诱惑增多,部分留守少年儿童沾染上沉迷游戏、吸毒、赌博等恶习,甚至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关数据显示,16岁到18岁阶段的留守少年犯罪占总案件的比例,2008年为10%,2009年为13%,2010年达到17%。

材料二:新华网北京2012年5月30日电: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流动图书室建设”等关爱工程,代理家长、结对帮扶、爱心父母大联盟、免费邮寄爱心包裹、家书等关爱活动的深入开展,让近5800万留守流动儿童真切感受到了政府的关爱,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1)材料一说明了什么问题?

(2)材料二体现了对留守儿童的什么保护?以上措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28(1)①党和政府重视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身体健康)。(1分)

②党和政府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或党和政府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1分)

(2)每方面2分,4分为止。

①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②未成年人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和不成熟、不能独立等特性,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

③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④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⑤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篇: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民普法教育为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巨大的法治保障作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是国家安定社会进步的基石。

在整个普法期间,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整个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坚持与时俱进的方针,在学法过程中讲究方法,有重点地学,切入关键,是学好法、用好法最重要的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要用好法,学好法是关键。对于学法,必须要贯彻正确的学习方法,我始终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同时注重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使得自己的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一定要抓住正题,要突出重点。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非常明确的提出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其中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加入世贸组织和世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不断学习,我领会到了党中央的基本精神,了解了法学的基本原来,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是治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其次,学法用法是我们本职工作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为规范各项工作,必须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再者,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法律是非学好不可。

三、我觉得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学法用法取得实际成效,以下几个方面必不可少:

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所普法工作的热情开展。领导的重视和组织。基层普法工作必须紧密团结在核心领导周围,加强学习,需要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需要经常性了解情况,及时组织组员沟通,互取优势,各谈心得,才能较好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避免走弯路,提高学法用法的效率。

普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要紧贴重点、难点开展普法教育。

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如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没有创新,就不能得到长足发展。因此,在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除传统的书籍外,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比如网络,教育片,专题授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有效途径提高学习效果,带动整个普法宣传。

在普法规程中需要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树立典型,对表现较为突出的先进同志,总结其学法经验供大家分享。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充分意识到普法的意义和作用已不在于学多少法,普及多少部具体的法律法规这些硬性的指标,而是在于法律观念的普及,全社会都能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如今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也是不断出现,如何学好法,用好法,如何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对我们的普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以法为本,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带头守法、保证执法,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充分体现普法依法治理的服务和保障功能,为和谐社会服务。

第五篇: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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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 2 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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