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案

2023-03-02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案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与“统一规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准确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现状,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全乡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创业环境,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力争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明显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得到净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乡长XXX任组长,武装部长XXX、党政办主任XXX、综治办主任XXX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妇女主任、一村两大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一名一村两大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干。同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督导组,由乡党委副书记孙杰栋任组长。各村(社区)也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明确流动人口专干为负责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收集城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新问题;负责管理、培训综合协管员;受理流动人口投诉,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管理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调落实乡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调研总结推介各村(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

2、乡综治办: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督促落实相关责任。

3、乡派出所:是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的主体,认真做好居住证的发放工作。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车牌、驾照、出入境等手续,应当登记居住证相关信息。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根据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协管员通报情况,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配合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服务站对出租屋展开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4、乡计生办:负责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出租屋主、用人单位,个人与当地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花名册、已婚育龄妇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和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工作。

5、乡司法所:以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大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作用,对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为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其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司法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减少漏管失控。

6、乡财政所:积极支持协助相关部门逐步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7、乡团委:负责督促、引导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以暂住地团组织为主、原所在地和暂住地团组织密切配合的流动团员青年管理机制。

8、乡妇联: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关爱育龄妇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安、关爱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子女助学等服务,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9、各村(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居住证申请和代发工作,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录入备案工作。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和服务。各服务管理中心对流动人口信息、房屋出租的录入率、准确率、更新率、备案率达到95%。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治安及民事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内容

(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服务管理。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要求,各单位要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要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

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高查。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切实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检查检验等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省级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直接分解到各用人单位以及社区、物业组织、中介、房屋出租户、学校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四)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公平对待、正确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对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7日内,由公安机关发给《居住证》。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逐步与流入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切实解决居住、生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案(事)件,加大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侵害流动人口利益的问题,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流动人口防范保护意识,降低被侵害几率。

(六)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其中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犯罪。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巡防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大防控”体系,努力提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反应、追缉堵控流窜犯罪的能力。建立推广警务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协查通报制度。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这类犯罪上升势头,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七)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以房管人”。

要依法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着力完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摸清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网吧等区域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八)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出租户主的管理责任。全面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站报告,配合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证件发放、信息采集传输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

(九)严格居住证查验制度。

公安、工商、教育、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业务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要以加强居住证管理、房屋租用管理、用工管理为手段,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用人、用工者(单位)的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群众监督”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乡流动人口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应本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乡流管办要认真研究,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抓好具体的工作落实,一是要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全面掌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情部信息,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形成合力,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要简政放权,落实具体管理部门委托制。三是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协同合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定期考核。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督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四)部门协作,提高效能。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统一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篇:马铃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方案

马铃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考核办法

为扎实贯彻落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充分调动各部门流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整体性、有效性和协调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紧密围绕区流管办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各项考核工作,重在考核工作实绩。

(三)力求兼顾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实现的难易、任务的轻重和协调配合,鼓励各成员部门工作创新。

二、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包括信息采集和台账资料二大项。

(二)职能工作:各主

管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内容。

(三)领导评价:由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四)加分项目:包括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有亮点、有突破;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经验做法得到相关

三、考核方法

(一)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乡督促检查小组组织人员对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评分,考核采取实地抽查、听汇报、查资料、看文件等形式。

(二)实行分类考核制度。考核督查小组分别对各责任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督查。

(三)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基础工作40分,职能工作40分,领导评价20分;另设加分项目,分数以实际加分总和为准。

1.基础工作实行扣分制,总分40分。(1)组织领导:满分15分。包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并科学合理安排全年工作计划;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积极参加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遵守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完成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信息采集:满分20分。要求各责任部门按要求下村逐一对流动人口的信息进行采集。(3)台账资料:满分

5分。要求各责任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台账资料立卷归档、规范齐全。2.职能工作实行扣分制,总分40分,按照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考核。3.领导评价实行扣分制,总分20分,采用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打分加权平均的方式确定最后的分值。4.加分项目,分四类,每类限加5分,最终分值以四类实际加分数总和为准。

第三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村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的安排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制订《*村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副镇长:* 成

员:* 职 责: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我村实际,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一)综合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的安排部署,做好上传下达,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专项工作,指导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组织督导组、秘书组开展业务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极开展。

(二)督查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结合各阶段工作任务,对各村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定期下发专项督查通报,跟踪督导整改,扎实推进专项工作落实。

(三)秘书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信息报送、会议通知和文件简报各类材料的起草,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二、阶段划分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专项工作自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谋划准备,制定方案 这一阶段是保证专项工作是否实现良好开局、扎实有序有力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基础环节。村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把握自治区、地区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到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成立领导小组。参照镇领导小组机构设置,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就如何结合本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际,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组织前期调研。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为制定细化专项工作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根据《*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本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状,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总揽全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兼顾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紧扣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程序、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压实责任。

(四)召开相关会议。召开“三位一体”会议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专项工作调研及专题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对《专项工作方案》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决定专项工作启动部署、动员组织等事宜,确保流动人口服务专项工作全面有序有力有效展开。

(五)动员组织实施。及时召开村干部、村警、协警和“访惠聚”工作组全体组员碰头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摸排底数,梳理隐患 这个阶段是专项工作的基础和重头戏,需要动员大量的人员参与开展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必须动员调度组织好人员力量,健全规范的工作方案、拟定规范严格统一的工作标准,协调好各层级、各部门的关系,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规范统

一、真实准确,重点高危人员、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底数清、情况明,问题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到位。

(一)摸清底数(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按照突出重点、管控风险、兼顾一般、底数专用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的要求、“369”限时工作法和“日清”、“周结”、“月报”制度,切实做到“七个搞清楚”。

1.把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搞清楚。认真摸排填写实有人口信息“四张表”(附后),做到每家每户都有一套信息档案,使“人户、人证、人房”相符率均达到95%以上。

2.把流动人口中的流出人员和流入人员底数搞清楚。及时把流入、流出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流口平台”和“警综平台”,使流动人口录入率、“流口平台”和“警综平台”相符率均达到100%。

3.把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搞清楚。切实做到思想动态基本掌握,活动轨迹基本掌控。严格落实外出请假、返回销假、跨区交接制度,切实做到把重点高危人员管控在当地,管控帮教率达到100%。

4.把去向不明人员的“四种流向”搞清楚。落地查人追逃,防止现实危害。 5.把出租房屋底数搞清楚。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编码(即“二维码”管理)和星级评定制度。本村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出租房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具体情况。

6.把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自建房、群租房集中的区域搞清楚。强力推行封闭式、酒店式、单位化管理模式。

7.把公租房、廉租房具体情况搞清楚。要联合民政办、派出所对公租房、廉租房进行排查和梳理,认真核查公租房、廉租房申请人与实际入住人员信息是否相符,对转租、出让等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坚决纠正廉租房、公租房层层转租、入住人员成份复杂,成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灾区的问题。

(二)分级分类排查梳理问题隐患、漏洞薄弱(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1)分级排查,归类整理。分阶段、定时限、有组织强化督促,加强分类指导。

(2)分类排查,归类整理。村干部、村警、协警和“访惠聚”工作组全体组员根据《*村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各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分别开展排查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薄弱,为第三阶段会商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措施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阶段(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会商研判,制定办法

这个阶段是专项工作的关键环节,联系点镇领导、本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参与组织分析研判,亲自帮助指导制定整改办法措施。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隐患、薄弱漏洞及时归类整理,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严格程序,加大督查指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好纵向、横向分析研判、针对性制定办法措施环节的有序合理衔接,确保研判问题准确到位,措施办法实际管用。

(一)时间安排。按照村7天、镇9天时限和顺序自下而上逐级有序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本村分析研判形式。要按照“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一揽子开展综合研判。由党委牵头组织,召集党村委会干部、村警、协警、工作组组员进行一揽子综合研判。

(三)村级分析研判形式和节点。要根据所需研判问题的实际,召开村委会议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分三个时间节点开展分析研判。

第一节点,对提出的需要各部门研究答复、协调、组织、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办法。同时,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对自己摸排梳理的问题和上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第二节点,对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单位梳理上报需要镇级层面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办法。

第三节点,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中排查归类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办法。对研究制定的每一项具体措施和办法,要及时召开会议,形成纪要,成立专组,指定专人,落实具体部门,抓好落实,为完善机制、建章立制打下坚实基础。

(四)关于逐级上报问题。对分析研判中需要上级答复、协调、帮助、解决的问题,按职责分别报送上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四阶段(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聚力整改,健全机制

这一阶段是专项工作最重要的环节。村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参与组织并主持召开会议,对本阶段的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要求、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理顺关系、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固化措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等关键问题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专项工作成果通过本阶段形成长效机制,问题隐患、薄弱漏洞基本消除。一要在前三阶段工作特别是第二阶段排查梳理归类整理出的隐患漏洞、薄弱问题,按照第三阶段分析研判、制定的解决问题办法、措施的基础上聚力整改;二要在前三阶段工作成果特别是第三阶段制定提出的解决问题办法、措施和本阶段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健全机制(这两个部分工作时间上可压茬进行)。

(一)强力推动,聚力整改。针对梳理归类整理出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办法、措施,明确分级分类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聚精会神、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综合发力、强力推动,切实使所有问题全面整改,所有隐患全部消除,所有漏洞全部堵塞,所有薄弱环节全面得到加强。

(二)建章立制,健全机制。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工作格局和认真贯彻“公平对待、服务为先、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理念和牢牢把握“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总要求,这一阶段必须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健全各项制度,固化专项工作成果,形成有效管用长效机制。

1.根据自治区、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县乡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际,充分运用此次专项工作成果,制定并形成更加具体、贴近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制度、办法。如:细化“两头抓、双向管”制度办法;按照“抓小放大”的原则,在“369”限时工作法的基础上,制定操作性制度办法;细化制定流动人口动态服务管理具体制度办法;制定镇村两级上下联动会商、分析、研判制度;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设立等。

2.及时总结梳理、归纳提炼前三个阶段专项工作,特别是应用第三阶段和本阶段整改成果,在进一步归类提升、规范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固化可应用、易操作、常态化、简明扼要、实效管用的配套制度、办法、措施,巩固专项工作成果,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3.鼓励探索创新,注重引领示范,培育发现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倡导学习借鉴,及时总结经验,运用好典型、好经验使专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再上新的台阶。

4.制定、建立、健全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的制度措施办法。 5.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结合自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际,针对流动人口必须履行的服务职责、必须承担的服务责任,着力改变重管理、轻服务,只管理、不服务的现状。按照不同区域流向,以及相对稳定和不稳定、长期与中(短)期、长年与季节性和不同从业、不同收入、不同居住类型等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村三级流出流入地职责分工、压实目标责任。根据自治区、地区针对不同类型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管控、高危不放心等群体的服务管理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压实责任部门、基层组织、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关键环节,尤其是重点要素、边缘地带、重点高危人员的主次职责、协作配合关系、主次责任关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阶段(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总结完善,评估验收 这一阶段主要通过开展回头看、总结提升巩固成果、拟定评估验收方案和标准、开展自评自验、组织评估验收、召开总结大会等方式,使专项工作成效进一步得到巩固,专项工作成功举措进一步得以固化、专项工作实现圆满收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开局。

(一)认真开展回头看。一是看前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是否圆满完成,对工作任务缺漏、完成标准不高等问题要及时进行补课。二是看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彻底,对整改不达标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个别整体工作完成不好的要组织力量帮助指导督促推进完成,确保不留死角。

(二)总结提升巩固成果。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强有力人员开展督促指导,帮助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好办法,使之进一步规范提升,成为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有效管用的工作举措。

(三)拟定评估验收方案。届时由地、县两级分别拟定评估验收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

(四)开展自评自验。分级分单位分别开展自评自验。

(五)组织评估验收。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分级评估验收。

(六)召开总结大会。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四篇:关于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的方案

雷山县关于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示范化社区的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建设“小康、和谐、魅力”新雷山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省人口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典型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流入人口社区管、流出人口跟踪管”的新模式,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通过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社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提升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面上综合治理,点上规范管理,强化优质服务,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属地管理,使服务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合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创建标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典型创建活动以社区为创建单位。具体创建标准是:

1、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街道有流动人口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单独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流动人口服务窗口,配备电脑,接通网络,正常开展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街道、社区设立“流动人口宣传栏”,户内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在醒目位置设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指南或政务公开内容,加深广大群众对流动人口及计生政策的理解,群众政策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在街道、社区内建立儿童娱乐场所、爱心超市场所、群众文体娱乐场所为一体的“流动人口温馨之所”,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无偿向流动人口提供便民维权、就业和致富信息、子女入托入学、困难帮扶慰问、政策法规咨询、生殖保健指导等服务,落实有关优先优惠政策,保证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待遇,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安居乐业。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各项制度与规范,实行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定期联系,双项协作管理制度。

5、社区和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6、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经常性的“关怀关爱”活动,及时解决他们经营及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90%以上,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依法落实流出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达到100%。

总之,各街道、社区要按照“一创(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二化(县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三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到位(人员经费配备到位、免费服务落实到位、基础管理质量到位、群团作用发挥到位)”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重视好、制度保障好、基础管理好、服务质量好、目标完成好的“五好”工作标准。基本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群众参与,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新格局。

四、创建单位

雷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五、方法步骤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典型创建工作,从县(区)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尝试,创新机制,加强指导,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

1、制订实施方案阶段()。各县区要成立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集中实施阶段()。要本着积极主动、务求实效的精神,按照制定方案、试点示范、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程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创建工作。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不完善提高,积累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3、评估验收阶段()。各县(区)人口局要对所申报的创建单位逐一进行认真评估和自查验收, 前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县人口委流管科,县人口委月中旬组织专人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是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要把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示范点建设,作为加强和提高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抽组专门力量,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保证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力争我县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试点工作在全州同行业争先进位。

2、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示范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通力合作。县人口计生局要明确职责,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3、制定措施,狠抓落实。要对照《方案》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县上将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半年进行督查通报,年终全面验收评估,对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典型达到规定标准的,年终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单项奖,并把评估情况纳入半年和年终整体工作评估。县(区)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雷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第五篇: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成府流办〔2010〕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适宜的原则,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质量管控,提升基础信息的社会应用价值,为全面实现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常态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我辖区流动人口、房屋等基本情况,及时完成流动人口、房屋及用工单位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完成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目标,实现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率较上年有显著提升,并逐步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街道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下称街道流管办),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街道流管办主任,统一领导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安排

落实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下称流管站),由社区民警任站长、社区主任任副站长,流管站工作人员由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组成,负责完成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在居民院落门卫室、用工单位等处设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人员由专职及兼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做好住宅小区、居民院落、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基础

信息的日常采集和维护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综治办职责:负责安排落实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和个人出租房屋及家庭装修的税收征收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和出租房屋及家庭装修税

源底册、税款征收等相关台账的登记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目标,实现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率较上年有显著提升。

(二)派出所职责:负责组织流动人口协管员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工作;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是,对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区房管局。

(三)办公室职责:负责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的监管;根据对社区流管站的考核情况,拨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相关资金及时到位。

(四)社会事业科职责:负责做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工作。

(五)社区服务中心职责:将流动人口纳入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提供与常住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宣传,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政府领导、街道为主、各方参与、多管齐下”的工作方针,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与自己的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从体制内部进行创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力度。

(二)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在掌握本辖区基础信息数据基础上,定人、定岗、定区域对商铺、院落、楼栋、用工单位实行网络化属地管理,确保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落实。

(三)完善信息采集网络化平台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市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网络平台的工作要求,建立本辖区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网络化管理体系,掌握最新动态,整合资源,发动院落门卫、物业管理公司、计生协管员、环卫工、治安值班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留意及报告周边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的信息。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信息做到应采尽采,及时维护、更新管理平台数据,对个人出租房屋和家庭装修税收,要做到应收尽收。

(四)加强税法宣传。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出租人纳税意识,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上门逐户发放宣传单,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税收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做到

家喻户晓。

(五)加强督查工作。街道流管办要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督查督办。每月对社区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检查一次,每季通报一次,半年考核一次,检查及考核结果报请领导

签批,作为年终考评和拨付工作经费依据。

六、加强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并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一)对社区流管站按年度拨付工作经费。

(二)将个人出租房屋、家庭装修税收地方实得财力的80%,用于流动人口协管员绩效工资、医保社保、服装及国家规定的节日慰问金等(结余部分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补助经费)。

(三)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使用,要确保专款专用。

月二十二日

二〇一一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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