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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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土地调查报告

土地确权调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市调研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xxx在参加信阳代表团审议时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进一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重点在粮食、根本在增收、关键在改革、出路在发展。他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改,明确表示支持信阳创办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好农村改革发展实验区,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xxx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现将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步依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现状:土地市场是复杂而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和规范并重。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用地的界定、土地的确权、规划的落实、审批的程序、信息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流转收益的合理分配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等诸多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以行政村或村民组为单位的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再加上一些历史原因,致使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未全部完成。当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已经结束,但所有权发证率只有20%,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51419宗,发证率为80%。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明晰。土地现状调查汇总的地类、权属都是以行政村为权属单位,实际工作中还是沿袭详查成果以行政村为权属单位进行管理,但在征地、承包等行为中还是与村民组签订协议,这就给我们集体所有权属管理带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11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160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调查核实,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原土地登记等相关资料,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将地籍成果上图入库,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和变更登记,逐步实现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资料动态更新,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提高地籍管理社会化服务程度。

(二)时间安排。年下半年,开展并完成全县两个村试点工作;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完成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全面完成我县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县级地籍信息系统,做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实现对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

林地、草原、养殖水面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职责分工

县级主要负责做好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测绘、县级数据库的建设等工作,同时指导各镇村做好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镇级主要负责配合业务单位做好测绘、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审核;民政部门提供行政界线资料;农业、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提供相关权源资料;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确定工作转自:http://经费,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镇要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纳入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滦南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领导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克新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依规操作,妥善解决问题。土地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各地要细化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三)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便民、利民、护民的要求贯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及时将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情况进行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加强争议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权维稳、改善民生出发,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土地登记确权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土地登记确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宣传培训,推动工作开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规范调查队伍,提升地籍管

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及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xx县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底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60%的岗位目标是xx县国土资源局的刚性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xx县国土资源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对作业单位一方面加大业务指导、培训,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全面开展。依据《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作业单位从7月份开始进村走界,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勘测定界、权属调查。目前,全县7个乡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已基本完成,正转入内业工作,进行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签字盖章、数据整理阶段;9月份开始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入户调查。目前,六街镇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正转入内业处理阶段,其余乡镇正在有序开展外业调查;夕阳的打黑、晋城的关岭、昆阳的恢厂3个村委会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全面完成了外业测绘,正转入内业处理阶段,六街镇完成了大营、大庄、六街3个村委会985宗宅基地的外业测绘,其余乡镇均xx县国土…… 为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4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2〕2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部、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园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二类所有权主体确权发证。对于“撤村建居”后(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机构)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或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未农转用、征收的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暂缓确权登记发证,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做到全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覆盖,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工作依据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5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则》(浙土资发在积极开展外业测绘。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2012〕4号)、《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2-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

四、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不存纠纷。土地登记要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土地权属和办理土地登记,登记后的集体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发证要做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面积准确”的原则,对归属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一时难以确定权属的土地),可退后一定范围内单独设宗,只调查暂不发证,待争议处理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予以发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依法有序地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是全面调查、不留死角。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籍调查要覆盖到我县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但对所有权范围内各地类面积只进行调查,登记发证时不划分地类,土地证书中各地类的面积用“/”划去。

三是明确主体、稳妥推进。要稳妥处理各类权属纠纷和争议,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原则上确权给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是尊重历史、合理确认。结合我县2005年已经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际,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按照变更登记模式进行。对所有权界限已经依法确认,并且没有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权属界线,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重新量算集体土地面积;对所有权界限未经依法确认,或者虽经确认但已发生变化或提出权属争议调处申请的,应依法重新确认权属界线后,再量算集体土地面积。

五、工作方法与技术支持

以地籍子区为单位,整理、归类土地详查、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中形成的权属调查资料及权属界限、行政界线,制作1:10000比例尺的调查底图,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提出申请。利用1:10000调查底图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权属界线,标定界址位置。

内业处理过程中将标定的界址点位根据实地走向叠加到二次调查数据库上,经室内比对地物影像,调整修正界址点位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所有权主体。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2月至2011年3月上旬)

1.成立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决定成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实施工作,县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全力支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力量,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班子。村委会要专门落实人员,全面参与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去,做好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工作。

2.成立专业的调查队伍。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自身业务要求,县专门成立调查队伍,从事外业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人员做好现场指界工作。

3.及时动员,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及时召开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园区)、村委会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业务培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性、政策性强、范围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的调查、指界、界址的标绘、登记发证等相关政策和技术知识。使全体调查登记人员掌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方法,熟悉技术路线,规范工作程序。

5.资料准备。主要资料:最新正射影像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权属界线图;土地统计台账、统计簿;相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已有登记发证的权属资料和用地审批资料;相关表格和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印刷等。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1.界线界址核定。各乡镇(街道、园区)、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指界工作,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与调查人员共同划定权属界线,绘制界线走向草图,签订权属界线核定书,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

2.宗地编号。严格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2-2007)执行,宗地编号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本级从“1”开始编号,村内其他宗地按照顺序号依次排序。

3.界址点数字化。将实地标定(工作底图)的界址点走向转标到二调数据库上进行数字化,叠加到数据库自动生成界址点位及坐标,当实测点的连线与相关地物影像比对出现不吻合时,以地物影像作参考,适当加密折点。

4.编制宗地图,建立数据库。利用现有二调图纸编制宗地图;对宗地的划分、界址点的设置、面积的计算、宗地图(权属图)的编制、表格的填写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生成宗地图。

5.申请确权登记。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权属调查表》、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资料,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6.权属审核。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以宗地为单位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调查审核表》,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对宗地自然状况的调查审核;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对符合要求的,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初审意见。

7.审核审批。县国土资源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各乡镇(街道、园区)内公告,各乡镇(街道、园区)集体土地在县内公告并将公告送达有关土地权属单位,公告时间为15天。公告期满,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8.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经批准后,填写土地登记卡,并制作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所有权证书直接发给各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

9.插花地、争议地处理原则。相互插花,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按有关村民小组共有的原则处理(共有宗地)。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暂不颁发土地证书。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2月)

1.成果资料的整理、数据汇总,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的土地所有权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数据汇总并装订归档,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单独统计,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根据成果资料,把空间的地理数据与相应的属性数据连接起来,实现图文互访、查询统计、空间分析等功能。

2.总结工作。对完成整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登记发证完成情况、面积的汇总、土地权属争议情况等,围绕村镇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性、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第二篇:土地纠纷调查报告

关于X X村X X屯莫X X等四兄弟

与六队群众土地纠纷调查报告

X X镇人民政府:

我所接到莫X X与六队群众纠纷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查阅历史资料,土地确权等法律法规,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所依据事实及法律法规,对该纠纷案作了处理意见(附后),现请镇领导阅示。

事由:2008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 X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长塘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经查:该争议土地在长塘屯村边,落实生产责任制前是

该地中间有一部分由莫X X屯六生产队的晒谷坪。在此之前之父)在解放前开垦了这X 福(申请人莫X X

块土地作菜园,具体面积不详,当时四周围有樟树、荆棘等,外围至水田边还有荒地和粪坑,该地在土改时仍旧划分给莫X 福耕种,当时并未颁发有土地所有证给莫X 福,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期间,长塘六生产队将原莫X 福耕种的这块土地四周的樟树、荆棘清除以及填平旁边的一些粪坑整出一块坪的用来修建了生产队的晒谷坪。由于自195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的颁布实施期间,生产队的生产活动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缺乏 1

文字书面证据材料,所以,申请人请求事项缺少证据依据,申请人提出的争议土地四际界限也只能是一个模糊的界线。1981年国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长塘六队将谷坪按人口分给生产队群众晒谷,莫X 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福也曾提出过要求要回该祖宗地,生产队就将谷坪边南边原生产队仓库的地皮划分给莫X 福作调换,现该地莫X 福家人已将该地转给莫X 龙,后莫X 龙又将该地转给妹夫朱X X建房。现申请人称该整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X 福借用的,现申请人要求要收回原属于自己家的自留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章土地的分配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原耕基础上分配土地时,原耕农民自有的土地不得抽出分配。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抽出分配时,应给原耕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同其自有土地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有的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土地为原则。根据我所工作人员到X屯对群众的调查了解,可以认定:在X 1958成立人民公社之前,申请人之父亲莫X 福确实在该争议土地上开垦了一块菜地。应予确认为莫X 福的原耕土地,成立人民公社初期应确定为莫X 福的自留地。1962年后合并成立人民公社又在实行小队核算时,生产队向莫X 福借了该自留地修建了生产队谷坪虽没有文字证据材料但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在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考虑到群众需要谷坪晒谷而用谷坪边的仓库地与莫X 福调换了谷坪中间的祖宗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

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法规,我所对莫X X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2、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后,生产队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只保留部份自留地由农民自由耕种,对于长塘第六生产队后来借用莫X 福的自留地修建生产队晒谷坪之事,生产队于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已用仓库地来与莫X 福调换,且莫X 福作为生产队社员,也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X 福土地的行为。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所申请镇人民政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不予支持。

4、莫X X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施工建房等属违法行为,应停止一切施工、将土地交还集体。所造成一切损失由莫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特此报告

X X镇国土资源设管理所

2009年5月8日 X X等四兄

第三篇:土地利用调查报告

向阳镇当明村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 我系在寒假期间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了利用寒假时间对家乡农产品的流通进行调查的任务。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积极认真的对自己家乡的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现象和结果做出以下报告。

一、调查目的:为了使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管理系的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对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解,拓展知识,提高自我的专业技能。

二、调查时间: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10日。

三、调查地点:广西省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当明村。

四、调查方法:查阅资料、访谈、实地考察。

五、调查内容:

1、当明村的交通情况:由于我的家乡在农村,所以我所调查的是农村的农产品的流通情况。当明村大部分地区都为山地,因为多山所以交痛不是很好。虽然有了公路,但是路很小并且崎岖不平,所以一般只有农家用的小型货运车可以通过,所以那里的农产品销售往外面的并不多。这样也造成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是自给自足。

2、当明村的主要农产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

3、当名村的农产品种植流通情况:由于当地的交通不是便利所以农产品往外销售的量不是很大。又因为运费的昂贵所以大部分农民对农产品的种植不多,都是自给自足。如各种菜类基本上是自己种供自家吃就行,很少用于买卖销售来获利,同时也因为农产品收入不高,每个家庭都有小孩上学,仅靠务农的收入已经无法供家庭支出,所以

很多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赚钱,家里就留下年纪大的老人帮看家带小孩。这样就使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农产品也就在不断的减少。

六、调查结果:而当地用于买卖交换的农产品主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稻谷买卖销售主要是在本地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的天灾(干旱)和虫灾导致一部分的家庭收入减产,甚至有些家庭种下都没有可以收获的。这样就去找收获好的人家购买,这样也节省了运费。而玉米的销售业是几乎没有。因为在农村玉米一般是用来酿酒或者是做猪吃料。机乎是自己家种植够自己家用。而少部分的也是自己村上相互购买,而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这些农产品主要是运往县城去销售。而这些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首先是由当地的一下小的商人去各家各户的收购,当收购达小型货车一车以后才运往县城销售给厂商。由于交通的不方便,所以货运的价格就相对较高,这样收购商为了获利就压低收购价格。导致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就很低,造成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下降。导致大多数农民现在都在砍掉果树来种植杉树,等将来买树木赚钱。

七、调查后的收获与认识:

此次调查的结果使我认识到了,农村物流网络不完善、经济人组织松散、乡村居住分散、交通不方便、运输成本增高、农民信息不灵、并且由于农民的科技这种水平不高,种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是很高,等一切因素造成了农产品的价格低廉,这次的调查让我认识到了农村的各方面发展都有待加强,同时也认识到了物流行业对农产品的发展起了决定的作用,我本来就是学物流管理专业的,这次的调查使我对物流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了解,也更加鉴定了学习物流知识扎实自己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也认识到科技对农产品的发展也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其实农村的农产品发展不好的最主要一个原因是,农民没有科学种植,导致高投入低收获,并且收获到的产品质量不好价格就低,农民的积极性才会慢慢降低。

八、总结:总的来说此次调查的结果是农村农产品的流通销售缺乏主要原因:

1、农村的交通不便利。

2、缺乏利用科学技术种植农产品。

3、农产品没有好的销售途径。

九、对农村农产品种植和运输的建议:

1、有句话这样说“要想富,先修路”,我认为要想把农产品很好的运输销售出去首先要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交通便利了,农产品才有更好的机会运出去销售。

2、加大科技的投入,没有科技的投入,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高,就会使产品的价格降低,这样农民就没有利用可图,同样会使农民积极性降低,所以必须大量的投入科学,让农民都把科学用在种植和护理农产品中上,这样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少种多收获,这样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才得以提高,农产品多了,质量好了运往外地销售才能拿到好价钱,好收入。

3、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农产品运输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利用科学技术来种植农产品,政府可以派一些农产品研究的专业人员实地勘察,研究当地土质、水质、气候等因素的制约下,引导当地农民种植适合当地的农产品,这样农民们才不会盲目的去种植,农民们种植了适合当地的农产品,引导农民利用科学技术种植,这样农产品才会有丰收,收获季节到来,农民的农产品销售不出的时候当地政府应该积极的为农民寻找销售路线,这样农民种下的农产品就有销售路径,那么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就提高。只要农产品的收入高了,农民回家种地有收入了,农民选择在家务农的机会就更大,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外出打工,农村的土地才能得到充分利用,这样间接的减少了留守儿童的人数。

调查人员: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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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第四篇: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徐州市局组织专家对我市城镇地籍调查项目进行验收。在此,我代表新沂国土资源局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新沂市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是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一项重要主要内容。这项工作,得到市局全方位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生产单位攻坚克难、创新方法、求真务实;全社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经过历时一年时间的不懈努力,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工程于2010年4月全部完成,城区调查面积约83.64平方公里,共完成 86 街坊、37831 宗地;镇区调查面积约58.97平方公里,共调查16个街道204个街坊38174个宗地及地籍数据库建设。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合力搞好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新沂市城镇地籍调查是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位臵、权属、界址、和地类等的调查,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面及其他地籍要素、位臵、形状等,并建设城镇地籍数据库,真正实现“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加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国土、水利、农林、环保、统计、民政等部委局为组员的“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为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1

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地政地籍、土地规划、土地利用、耕保、法规、财务、测量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生产调度、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解决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合力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开展。

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宣传发动工作,对提高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效率、保证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至关重要。我局把宣传发动始终贯穿于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橱窗、广播电视、报纸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共召开工作会议30场,参会人员5000人次,宣媒体报道120次,开办宣传专栏56期,张贴调查公告2500份,散发宣传单50000张,发放宣传手册2600本,发送手机短信10000条,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此外,为加强测量人员管理,我们还定制了90套测量工作服,120枚工作证,从侧面宣传了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培训,统一作业标准。为统一技术标准和操作方法,提高调查人员对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本着急用先学、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试点示范、网络辅导等多种形式,对90名调查人员和19名基层国土资源所地籍人员进行轮训,重点讲解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变更以及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培训,提升了调查人员技能、强化了素质,熟练了业务,统一了标准。

四是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我局采用了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点面铺开的作业模式。选择了城乡结合部用地相对复杂的北沟镇为试点镇及宗地密集的老城区“金华”街道为试点街道。通过试点,探索出了城镇地籍调查的技术方法,确立了技术路线,完善了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为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整体推开提供了经验。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首先,建章立制,确保成果质量。为确保成果质量,我局先后出台了八项工作制度和一项考核办法,即:工作日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制度,经验教训交流制度,监理管理制度,调查成果中间检查制度,问题处理结果反馈通报制度,以及《新沂市城镇地籍调查(权属部分)专项检查考核办法》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保证了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稳步、有序、规范地进行。

其次,推行“七级”检查、层层把关制度。即:作业员自检,作业小组互检,生产单位专检,监理单位跟踪检查,市二次调查办公室复检,徐州市局抽检,省质检站检查。由于检查环节多,程序科学,保证了调查成果质量。

第三,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快进度和提高质量。我局每月定期组织作业单位、监理及测量专家召开调度会,汇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研究解决。作业中如遇到棘手的问题,随时召开调度会,解决问题,加快作业进度,保证作业质量。

三、创新方法,多措并举,确保工程质量

数据的质量,是地籍调查的生命线。如何保证调查成果质量?围绕

成果数据质量,我局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统一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我局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徐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技术要求》,编制了《新沂市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新沂市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设计》,并统一组织作业人员学习,下发各作业单位实施,统一了作业标准,做到了有章可循。

二是组建技术指导组,有序高效推进测量工作。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刚启动,我局就抽调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老地籍”、“老测量”,组成技术指导组,对生产单位完成的调查成果实时进行外业巡视,逐图幅跟踪监测,对一些可疑成果实地复查,有效地解决了测量成果与实地不符的各类问题,确保提交的数据能经得起市、省检查。三是引入竞争,推行项目监理。我局通过公平竞争、公开竟标,选择了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装备优良、实践经验丰富、质量信誉良好的江苏省地理信息中心、江苏兰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勘察规划设计院三家生产单位,并按要求实行项目监理,通过竞标选择徐州坤源测绘监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项目监理,确保了测量中间过程检查、全方位督导等工作落到了实处。

各位领导、专家,我们虽然在城镇地籍调查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望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加快调查成果应用及更新维护。

第五篇: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念,2014年初,万年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干部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下乡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万年县人保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局干部分成三组分别到**村,通过民情调查、上门访谈等形式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及法律知识;发现矛盾与纠纷,积极协助基层干部进行调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围绕提高群众收入水平这一中心,为发展出谋划策,促进群众增收。配合基层做好防灾减灾、项目推进和群众工作。本文为局干部在对**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形成的调研报告。

**地处梓埠镇东南方,东面、北面与**接壤,是进入梓埠镇的东大门。全村辖10个村小组,800户,农业人口4000人。实有耕地面积**亩,山林6000多亩。近年来,该村根据《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率先在全县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村土地流转始于2003年,在全县属于较早实行土地经营权转包的行政村。经过6年来的不断探索,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操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在全村土地流转中,以出租形式流转1210亩,占流转面积的46%;以转包形式流转1420亩,占流转面积的54%。

2、土地流转类型多为耕地流转。到目前为止,全村3420亩耕地面积,用于土地流转面积达2630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77%;涉及全村719户农户,占家庭承包户的93%。从土地流转的类型上看,主要是耕地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100%;6000多亩林地和“四荒地”流转较少。

3、土地发包以党员“首议制”制度集中发包。该村在土地经营权转让中按照“党员先酝酿、支委定方向、两委拿意见、群众作决定”的党员“首议制”原则集中发包,增加了土地转包过程中的透明度,土地租金逐年提高。2013年,土地转包租金平均达到300元/亩。

4、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维权意识较强。流转合同都以书面形式签订,据调查统计,全村所有流转耕地均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占总流转面积的100%。

二、椒源村土地流转产生的成效

1、促进了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民专业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小组,由村小组统一发包给经营大户。土地经营权的转变,既解决了土地季节性抛荒的难题,又使土地经营权向大户集聚。随着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批新型的专业农民正在形成。

2、促进了村集体事业建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椒源村在土地流转中实行土地租金归集体所有,国家对土地的补贴归家庭承包户所有,使村集体建设有了经济来源。全村2630亩土地参与流转,每年给全村带来70多万元的财务总收入,村里把这部分钱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全村10个村小组都对道路进行了硬化。几年时间,使乡村道路变通畅了、环境变得优美了。如:椒上村建起了村文化广场、老人活动中心、硬化了近10公里的村内道路;毛公山村建起了村小组办公场所。

3、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村内劳动力持续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一是外出务工。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达860多人,每个务工农民一年可增加收入近万元;二是从事养殖业。该村养殖20头母猪以上的家庭有30多户,成立了生猪养殖协会,带动了生猪养殖的发展;三是从事废品收购。在村废品收购协会的帮助下,目前从业人员已达600多人,遍布省、内外十多个城市,已成为椒源村民重要的创收渠道。通过土地流转,村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全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2700元年增到2013年的4600元。

三、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的指导。调查中发现,在所有的承包户中还是依靠较为传统的方式种植,大多没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农民种田、养殖的科技水平还比较低。要建设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2、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我县目前尚无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更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信息渠道少而不畅。

3、规模经营效益不高。目前,承包户规模还不大,20多家承包户共承包了2630亩耕地,最多的承包了210亩,最少的只有10多亩。承包户不敢大规模搞农业开发,土地规模经营效益不高。

4、种植品种较为单一。据调查,全村转包的土地中种植的农作物大多是水稻,蔬菜、花卉等其它高产值的经济作物种植较少,土地收益率不高。

5、租赁期限较短,投资回报率不高,不敢大胆投入。全村所有出租和转包的土地期限都是一年时间,期限短,承包户不敢加大投入,特别是水利设施得不到有效建设,影响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对策及建议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既是当前我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规模效应,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解决农民收入不高、增长不快的关键所在。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和农业生产比较收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有利于促进资本进村、科技和信息进村,农村劳动力出村、农产品出村的“双进双出”,实现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1、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组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及时提供和更新土地流转、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消息,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畅通。

2、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书面协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流转合同样本,并加强对签订合同的指导,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避免因此造成的纠纷隐患。

3、建议制定全县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暂行办法,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4、借鉴外地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兴办企业或合作组织,提高土地收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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