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纪人发展论文

2022-05-08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农村经纪人发展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广大农村经济领域,为促成他人进行涉农交易而从事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渝东北翼为例,通过对该研究在理论方面对农村经纪人发展机理、组织发展模式的构建等方面作出较详细的梳理和归纳以及实践展望,以期有助于我国农村经纪人理论进一步发展。

农村经纪人发展论文 篇1:

制约宁夏农村经纪人发展的因素分析

[摘要]农村经纪人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中得到的产物,是各类农产品在市场中流通的中介,在活跃农村经济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城乡统筹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找到制约农村经纪人进步和发展的各类制约因素,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对策,推动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和进步,为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条件。文章主要就宁夏农村经纪人发展中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改善对策。

[关键词]宁夏;农村经纪人;制约因素;改善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4.283

1 前 言

中国一个农业大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其重点与难点都与农村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想要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就必须加大力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了许多政策鼓励农民与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大力支持其依法进行的各类农产品的收购、运输、批发以及零售等活动,并给合作社与其他的涉农产业生产经营组织创造了专门的市场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农产品的流通渠道。而农村经纪人作为供销社和其他经营组织中的中介人物,其本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都直接影响着整个供销社与经营组织的发展,因此,推动农村经纪人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制约宁夏农村经纪人发展的各类因素分析

2.1 文化程度的制约

①一部分农村经纪人的思想认识水平不足,只把农村经纪人这个工作当成自己谋求衣食的一种方式,而未意识到经纪人在城乡商品流通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②农村经纪人的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对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不了解,由于宁夏地区大部分的农村经纪人的受教育程度都比较低,属于半农半商的状态,很多人都缺乏对业务技能与法律知识的认识和了解,而是盲目地从事中介业务,导致宁夏农村经纪人发展动力不足,无法壮大经纪人队伍[1]。

2.2 能力制约

①农村经纪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市场信息进行分析与收集。就宁夏地区而言,大多数的农村经纪人都不懂计算机与互联网,因此,难以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与农业信息技术相关的知识,导致农村经纪人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时速度非常缓慢,无法及时掌握市场的供求关系与发展趋势[2]。②营销的技能低。由于多数农村经纪人都缺乏农产品营销专业技能与基本的营销知识,在市场竞争中的抵抗能力非常弱,加上许多农村经纪人都未加入相应的经纪组织,无法利用营销组织开展各类经纪活动,营销知识与手段过于单一,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与销售。因此,专业能力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宁夏农村经纪人的进一步发展。

2.3 职业道德的制约

遵纪守法与坚守诚信是所有农村经纪人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但在宁夏地区,大部分的农村经纪人都处于一种无序、无组织的状态,在实际的营销活动中经常出现欺诈、恶性竞争等违法行为,少数人更是无视商业信用与职业道德,做出坑农、害农以及损农的行为,例如一些经纪人和农民交易时,无故拖欠农民的款项,不按时支付销售资金等,损害到农民的利益,使得农户对农村经纪人的信任度大幅度降低,制约了农村经纪人与农户之间的良好合作,经纪人的作用也难以发挥[3]。

2.4 心理因素制约

心理因素主要是指农村经纪人对待风险的承受能力与态度,看待成功与失败的态度,以及遇到问题时能否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但就宁夏地区而言,大部分农村经纪人的心理素质都比较弱,而且实力弱,个体经营较多,缺乏合伙型、公司型等经纪人,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多数经纪人的营销行为都比较随意,未受到约束,抵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弱[4]。

2.5 民族因素的制约

长久以来,多数人认为回族人民善于经商,因为回族具备的经商意识经过历代积累,经验比较丰富,也与伊斯兰教义渗透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受到伊斯兰文化影响,回族穆斯林在大量的商业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重视商业、讲求回报、内部合作、公平交易、所得合法以及恪守信誉等职业理论[5]。但是,因回族代代相传的饮食习惯比较特殊,而且饮食禁忌方面较为严格,所以回族经纪人开展的经纪活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且难以突破,这一情况严重地制约了回族经纪人的发展,而宁夏地区的农村经纪人大部分为回族。因此,宁夏农村经纪人整体的发展也就受到了较大的限制。

2.6 政府行为的制约

①政府行为是组成农村经纪人发展宏观环境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农村经纪人能否实现规范化,但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而言,部分政府部门对于农村经纪人还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部门内可以让农村经纪人运用的资源非常有限,造成了宁夏农村经纪人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在政府行为方面产生了缺失,阻碍了农村经纪人的顺利发展[6]。②就体制环境方面来说,宁夏农村经纪人相关的管理体制非常混乱。当前,农村经纪人的管理部门同时涉及工商、供销社以及妇联等多个部门,导致农村经纪人的管理处于一个杂乱无章的状态。③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统一性和协调性不足,相关调查显示,宁夏农村经纪人是交由多个部门培训,常出现培训内容重复、人员重复等现象。因此,管理混乱也成为制 约宁夏农村经纪人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7 产业发展理念的制约

农产品的产业发展理念对于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产业发展理念落后,不仅会影响到农村经纪人的自身发展,对于农村经济整体的发展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而宁夏地区当前产业发展理念正呈现一种落后的状态,导致宁夏农村经纪人无法正确地选择产业方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经纪人的内生力、活力以及竞争力[7]。

3 促进宁夏农村经纪人发展的有效对策

3.1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推动农村经纪人发规范化的重要条件。因此,宁夏地区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制定出一套有关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经纪人在法律上的地位进行明确,为农村经纪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较好的宏观环境,促进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并以此引导各个政府部门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实现农村经纪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宁夏农村经纪人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3.2 加强财税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①宁夏地区的各个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整合力量,捆绑现存的资金,加大力度扶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并为农村经纪人安排专项经费,大力支持各类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帮助其扩大相关的经营项目,在财税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与倾斜,从根本上提高农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促进各类农产品的流通[8]。②鼓励和指导农村经纪人通过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以农机具、农作物、温棚设施以及农产品等实物进行抵押物登记,为农村经纪人解决贷款和融资难方面的问题,指导农村经纪人和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构建信用联保机制,并为其设立对应的担保基金,提高农业企业具有的融资能力,拓宽其融资渠道。

3.3 加强农村经纪人的专业培训

①将工商、农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以及扶贫办等多个部分的职能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对农村经纪人相关的培训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大专院校或职业院校,针对农时、季节的实际需求,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教育的力度,鼓励各个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农村经纪人专业课,并安排专门的农业专家、营销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人员等进行培训,培训出更多的专业人才,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专业能力与和职业素养[9]。②加强培训效果,为宁夏经纪人队伍提供更多的新鲜血液,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定期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活动,加强农村经纪人的专业培训,并把一些有思想、有素质的干部或者高学历工作人员组织起来,一起参与到农村经纪人的培训活动中,为宁夏农村经纪人加入新鲜的血液[10]。

3.4 提高农村经纪人的心理素质

①在农村经纪人的教育培训体系内,适当加入性格色方面的培训内容,培养其良好的性格,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能够提升对农户的热情与亲切感,有利于农村经纪人与农户之间的沟通接触,提高农户或者客户对农村经纪人的信任。②将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通过多样化的形式与渠道,宣传与农村经纪人相关的政策内容和典型事迹,为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发展与壮大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农村经纪人对工作的热情与信心。

3.5 构建专门的信息网络平台,提升农村经纪人的营销技能

①以政府部门的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农村经纪人专用的信息网络,并开设相应的政策法规、典型经验以及市场信息等多个专栏,以便实时将与农村经纪人和特色农产品购销等有关的信息发布到专栏上,给农村经纪人相互之间的合作交流构建专门的信息平台,以便其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市场信息。②定期举办农村经纪人营销技能比赛,通过比赛的方式,让经纪人将各类在培训课程中学到的营销技能和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并在不断地实践中提升营销专业技能。

4 结 论

总之,农村经纪人的存在,是宁夏农村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完善的客观要求。因此,当地的政府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农村经纪人城乡二元体制发展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宁夏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城乡统筹的发展,并从法治角度出发,针对农村经纪人给予相应的理论与法律支撑,实现宁夏农村经纪人的规范管理,推动农村经纪人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静.宁夏农村经纪人自身素质问题研究[J].学理论,2012(36):52-53.

[2]郑文昭.宁夏休闲农业SWOT分析及发展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4(12).

[3]陈成.制约西部农村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J].四川农业科技,2014(7):8-10.

[4]曲继松,张丽娟,冯海萍,等.宁夏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方向[J].中国园艺文摘,2014(6):61-62.

[5]张力.农村经纪人主体地位的法制完善[J].广西社会科学,2014(9):88-93.

[6]陈冰淋,万俊毅.经纪人带动型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模式及其治理机制[J].南方农村,2013(9):35-41.

[7]周蕾,王银惠,王微.宁夏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J].宁夏农林科技,2015(10):46-49,54.

[8]撒金东,王琳,郭志乾.宁夏西吉县西芹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调查研究[J].北方园艺,2016(3):178-183.

[9]张明星.湘西州农村经纪人发展的SWOT分析[J].现代商业,2016(5):10-11.

[10]符红.宁夏技术市场发展研究[J].科技与创新,2016(7):1-4.

作者:徐静

农村经纪人发展论文 篇2:

农村经纪人发展问题研究现状及实践展望

摘要: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广大农村经济领域,为促成他人进行涉农交易而从事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渝东北翼为例,通过对该研究在理论方面对农村经纪人发展机理、组织发展模式的构建等方面作出较详细的梳理和归纳以及实践展望,以期有助于我国农村经纪人理论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纪人;发展问题;研究现状;实践展望

一、引言

随着渝东北翼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机制在配置农村生产要素、提高农村商品流通效率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但是,受制于渝东北翼农村经济活动小规模、分散性的影响,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大规模、生产集中的发达地区,渝东北翼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产品交易成本较高,“民工荒”和“民工缺”、“买难”和“卖难”问题交替出现,严重降低了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和农产品流通效率,农村市场风险不断扩大。借助何种路径降低农村市场交易费用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议题,前期研究表明,发展农村经纪人是一种可行的制度选择。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获得一定佣金的农村经纪人,通过整合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交易环节,降低市场信息的不确定性,对促成农村商品交易,优化农业经济活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农村经纪人研究,成为农业经济研究领域的新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农村经纪人,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中介,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理论界对它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威廉姆森的组织理论

威廉姆森则从“交易——交易特性——协治关系——规制结构”这个顺序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对组织问题进行了研究,揭示出组织是交易者共同选择的结果,组织的演化将使组织绩效受到检验,从而组织结构演化体现了经济效率导向的要求,即节约交易费用。这种理论对于我们研究渝东北翼农村经纪人特别是对农村经纪人组织绩效检验及发展模式选择研究有积极意义。

2 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和产权理论

(1)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

1937年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书第一次提出交易成本这一概念,他认为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成本。为什么会有成本,是因为交易是有限的,加之市场的不确定性,就必然要付出代价,也有了如何配置资源的选择。

(2)科斯的企业理论

科斯认为之所以在市场合作生产条件下,企业存在的根源就在于节约交易成本,即以成本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成本较高的市场交易。同时,由于企业的组织成本使得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

(3)科斯的产权理论

科斯认为:“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他还认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财产的法定所有权的分配不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科斯定理)从他的这些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纪人组织发展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使外部性的问题内部化,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内部的产权分配来实现经济效率的提高,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经纪人及中介组织理论

Larryreaux和Sokoloff(2002)采用实证数据对中介组织在技术市场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得出技术中介是推动技术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外学者更多研究的是符合他们国家市场环境下的农业经济问题以及产业组织问题,如贝恩(1959)强调市场结构在产业组织分析中的突出地位。理查德·卡弗斯(2002)认为“市场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市场结构决定了该产业厂商的市场行为,这种行为又决定了市场绩效的好坏。”同时,他们的研究重点集中于为农产品买卖双方提供了交易的场所和方式的各类市场、经纪人及其中介组织。美国市场学家菲利浦·R特奥拉(2002)认为:“经纪人系指提供廉价代理服务的各种中间人的总称,他们与客商之间无连续性关系。”投资者也只是间接地从经纪商那里获取这种服务。

(二)国内研究综述

1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内涵问题

《现代农村经纪人》(林仁惠等编著)一书中提出现代农村经纪人的概念,并且认为农村经纪人的概念含有五个层次:一是农村经纪人为促成他人交易而进行中介服务活动;二是农村经纪人的活动形式主要包括居间、行纪、代理服务和采运营销零散商品;三是农村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为经纪活动的报酬;四是根据现代农村经济的特点和需要通过采运营销零散商品赚取商品购销差价;五是农村经纪活动主体分别为农民、法人和其他经纪组织。《农村经纪学》(刘慧娥等著)一书中对与农村经纪人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区别,包括经纪与经济、农村经纪人和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经纪人与农村经纪人、报酬和回扣的区别与联系。

2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作用问题

国内学者对农村经纪人的作用问题有一点是相同的:要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但阐述的角度和侧重点不尽相同。例如认为农民经纪人是农业结构调整的生力军(李化义,2000)。培养农民经纪人,促进农业产业化(顾正岚,1998)。发展农村经纪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刘凡,2005)。农村经纪人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刘训戈,2006)。2004年到2005年连续两年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肖云在《基于冰山模型的农村经纪人素质研究——以重庆市为例》引入冰山模型,从显性素质与隐性素质两方面讨论了农村经纪人素质不高的问题和原因,并根据冰山模型对农村经纪人素质提升的启示,提出提升农村经纪人素质的建议(肖云,2010)。可以看出,发展农村经纪人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但从目前国内对农村经纪人作用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层次探究,以新闻报道形式阐述的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

3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地位问题

对于农村经纪人的地位问题在整体上已达成基本共识:必须规范农村经纪人发展,加强管理,明确农村经纪人法律地位。但是由于国家法规滞后,处于摸索发展中的农村经纪人、农村经纪人组织理论不成熟,农村经纪人、经纪业还很不规范,因而农村经纪人发展还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保护。尽管有的地方面对发展起来的农村经纪业,逐步推出了地方性的法规、条例,例如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颁发经纪资格证书。但是还是缺乏对此的系统研究,缺乏理论指导,一切还是处于摸索状态。

4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发展问题

由于农村经纪人主要是自发发展起来的,目前还存在着规模小、组织松散、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农村经纪人如何进一步发展已提上日程。国内学者对农村经纪人发展模式选择问题的认识还没有全面系统展开,目前所持的观点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农村经纪人管理

针对当前农村经纪人队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规范管理,如曾明珠、李胜生在《农产品经纪人须规范管理》一文中提出三点措施:一是要加强素质培训,规范经纪人经营行为;二是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经纪人大局意识;三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经纪人队伍管理。重庆大学肖云教授在对重庆市多个区县的2280名典型农村经纪人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经纪人健康发展的四项措施:加强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发展农村经纪人协会,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化程度;规范经纪人的执业行为,塑造良好的经纪市场秩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肖云,2009)。肖云在《农村经纪人职业选择影响因素与引导对策——以重庆市农村经纪人调查为例》分析了重庆市农村经纪人职业选择的影响因素,认为职业门槛低是从业者选择该职业的重要因素;收入低和职业不稳定是造成职业流动的主要因素;职业声望对个体择业影响不大;据此提出稳定职业队伍的对策,对引导农村经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肖云,2010)。

(2)企业化发展

有部分学者从农村经纪人组织的形式创新角度对我国农村经纪人发展模式提出要走企业化道路。如李文峰在《农村经纪人组织形式的创新》一文中就提出了:“应建立农村经纪人合伙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农村经纪人有限责任公司。”

总之,在研究内容上,国内文献关于农村经纪人的系统性研究鲜有见到。在研究对象上,现有研究多着眼于农村经纪人、以代理业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角度,介绍它们各自的概念界定、现状、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组织制度和市场建设,但在研究深度上,多数文章更多的是针对现象,并未从更深的层面探讨经纪人对农村产业乃至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的影响。

三、实践展望

渝东北翼农村经纪人发展总量增速迅猛,成员以农民为主,合作组织较少,个体发展为主,85%左右仍属私营重专大户及个体经纪人,说明农村经纪人仍以自我发展为主,单打独斗,“各顾各”文化厚重,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发展效应突显,尤其是万州区出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涉农经纪企业达200多家。但农村经纪人普遍综合素质不高,农村经纪人主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的法律意识淡漠,市场意识不强;整体发展组织化程度仍较低,目前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仍然以单一模式为主,个体营销多,分工协作、联合少;经营风险控制能力弱,经纪活动存在信息不灵,资金链短缺,对于农村经纪大户,其收购资金主要靠自己筹集,一些经纪企业为扩大规模在资金紧缺时被迫采用民间高息融资。

应通过各级媒体、各种平台,大力宣传农村经纪知识、经纪动态,突出宣传和树立一批优秀农村经纪人典型,通过媒体报道、经验介绍等多种形式,让其当好“领头雁”,起好“传、帮、带”作用,引领更多农村经纪人和农户共同致富;在政治待遇上如选举权等方面对农村经纪人实施一定倾斜,让更多致力于农业发展农户增收能在政治舞台上代表广大农村经纪人、农民说话,让更多农户和农村经纪人通过农村经纪这个大平台,实现创业梦想,体现自身人生价值。

通过发展农村经纪人措施,到“十二五”末,重庆市中介组织要力争达到15万户,从业人员80万人,其中农村经纪人达到8万户,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达到15万人。渝东北翼有行政村3845个,结合地区优势,了解地方名优农产品,形成“一乡一品”。要把握市场规律,差异化竞争,大力发展名优农产品,打造著名商标。至2015年渝东北翼农村经纪人实现注册资本总额突破200亿元大关。在2009年底农村经纪人累积户数11944户的基础上,平均每村3户;至2015年实现平均每村8户,农村经纪人累积户数达3万户,带动农户万元增收的能力有实质性的增强。渝东北翼农村经纪人与全市农村经纪人中的比重,由2009年底的28.17%,至2015年实现45%。

(责任编辑:赵蕾)

作者:范远江

农村经纪人发展论文 篇3:

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发展对策研究

[摘 要]本文结合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利用一手数据资料对黑龙江省经纪人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数量已经初具规模,农村经纪人业务范围广,经纪人管理政策宽松。但是,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发展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文化素质低等问题。本文针对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加强经纪人执业规范管理,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植力度,不断提高农村经纪人组织化水平,加强教育和培训等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村;经纪人;农村经纪人;黑龙江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08.137

1 农村经纪人基本理论介绍

我国《辞海》中对经纪人的描述是“买卖双方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5年10月26日颁布了《经纪人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部主要针对经纪人管理的法规。《经纪人管理办法》对经纪人进行了明确界定:“经纪人是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从经纪人的界定可以清晰看出,经纪人不单包括从事居间业务的个人,也包括企业法人等经济组织。我国现阶段的经纪人经纪活动一般包括居间、行纪和代理3种方式。依据经纪人的定义,本文所指农村经纪人是指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农副产品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纪人,他们通过一定途径去收集市场信息,并且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挑选,然后参与到农村经济流通领域中,从事促成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买卖交易,并在交易过程中获得一定收益。农村经纪人的收益一般是买或卖方给予的佣金而不是买卖“价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农副产品的商品化进程加速,我国农村经济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单纯农作物种植模式,走向种植业、农产品仓储加工、养殖业、畜产品加工等多元化发展模式,过去农副产品普遍短缺状态已一去不复返,现代的农业生产表现为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的局部相对过剩,农产品“卖难”的现象日益凸现,成为制约我国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然而与此同时,城市居民“买菜贵”现象却日益突显。这看似一个悖论,实际上是农产品流通不畅导致的。农产品“卖难”,表面上看农产品生产的过剩,但其反映的深层次问题是农产品流通体系还不健全。农村市场制度薄弱、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需求信息闭塞,加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市场管理落后导致农产品流通秩序混乱,农产品交易效率低下。农村经纪人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今天的农村经纪人在现代农产品流通领域扮演重要角色,在农业经济活动中成为“一支政府无法代替的重要力量”。尤其是近10年来,我国市场体系越来越完善,期货与现货市场、商品与服务市场、农村与城市市场等对立统一使得市场与市场之间、市场内部主体之间产生了更多的、错综复杂的节点,这些节点的产生为农村经纪人的快速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 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发展现状

笔者查阅了大量文献、数据,并于2013年1月15日—3月20日间,进行了专项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纸质问卷400余份,主要是委托作者的同学进行发放、回收;并通过QQ、E-mail等渠道,主要针对农村经纪人从业人员发放了网络问卷。截至2013年4月1日,共回收纸质问卷373份,其中有效问卷325份;回收电子问卷54份,均为有效问卷。因此本次调查有效问卷共计379份。问卷发放对象分布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绥化市、伊春市、黑龙江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建三江分局、北安分局等地。问卷的设计、预测试、问卷发放、回收、资料整理、统计分析历时近4个月,基本信息情况如表1所示。

2.1 农村经纪人初具规模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农村经纪人数量急速增加,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自从90年代粮食市场开放以后,从事粮食贩运的企业和个人一直活跃在农村粮食市场,他们从农民手中买粮,再卖给粮食经营企业获取价差、赚取运费或劳务费。除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粮食贩运外,黑龙江省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粮食经纪人队伍。2007年10月成立的哈尔滨市粮食经纪人协会,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粮食经纪人自律组织。目前该组织已在全市所辖区县建立了粮食经纪人协会分会,吸纳近3 000个粮食中介服务网络,几乎覆盖了哈尔滨市及其周围的农村乡镇。

在中小市县,农村经纪人队伍也得到了充分发展。截至2012年,庆安县共发展农村经纪人1万余名、农村经纪人的业务交易额达到1.7亿元;绥化市青冈县常年活跃在村屯的农民经纪人有2 700多人,每人每年平均都能挣1万多元;明水县也已培育农民经纪人1 400多人,建立农民农民经纪人协会等各类经济组织130个,发展会员单位1 000多个,据报道,近些年明水县近1/3的农副产品都是经农村经纪人销售的。这些农村经纪人极大地活跃了农村市场,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从从业行业还是经纪人区域分布来看,黑龙江农村经纪人都已初具规模。

2.2 业务范围广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黑龙江省大多数农民比较了解农村经纪人的情况,在调查的379人中,仅有19人对农村经纪人不知晓,被访者所在村屯有经纪人的占88.9%,这说明在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的业务开展覆盖范围较广。在涉及的品类上,农村经纪人在黑龙江省农村的经纪活动对象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作物、绿豆、芸豆、蔬菜、水果、苗木、牲畜、水产、家禽以及药材、食用菌、山野菜等土特产品(但是调查中也发现部分经纪人从事的项目繁杂,没有形成专业化的竞争优势)。黑龙江农村经纪人中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牲畜、家禽、蛋奶等经纪的经纪人占了主要部分,其中从事粮食、蔬菜和生猪的经纪人比例最大,分别达到60%、40%和26%。但就趋势而言,经纪人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部分经纪人已经涉足农药、化肥、地膜等生产资料以及农业机械、农机修理、日用工业品供销等,甚至部分农村经纪人渗透到劳务输出、科技信息提供等多个服务领域。如表2所示。

2.3 管理政策宽松

2009年,黑龙江省工商局制定出台了《支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60条政策措施》(下称《60条政策措施》),这项措施对于促进黑龙江省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纪人正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见图1。《60条政策措施》中明确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各级政府都应该允许有意愿的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工商部门不得拒绝给予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人进行合法登记。地方的工商局、商务局、农业局等部门要支持、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设立农村经纪公司、农村经纪人协会、经纪合作社等。《60条政策措施》还提出对农业经纪人创办的企业实行“四个优先”,即受理优先、核名优先、登记优先、提供咨询服务优先,指导企业顺利完善相关登记手续。只要申请人出具的手续材料完备,各地局所必须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发照,并为农业企业免费提供企业信息网上查询服务,为农业企业拓宽信息沟通渠道。《60条政策措施》提出要重点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土特产品经纪人,扩大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辐射范围。

2.4 日益得到社会各界重视

2008年,黑龙江省农民经纪人协会、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及黑龙江农村传媒集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百佳十强优秀农产品经纪人推选表彰活动”。凡各地市县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乐于助民、服务“三农”、在农村和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在各自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农产品销售及加工等方面的能手,从业时间在2年以上,并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经纪人均可参选。推选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综合初评、公开投票、综合评审程序,由组委会根据推选条件确定“百佳”“十强”“诚信”和“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公示入选,并设立“全省百佳农产品经纪人”“十强农产品经纪人”“十大诚信经纪人”“百名优秀农产品经纪人”等表彰奖项活动,详情在乡村网(www.hljxcw.com)上公布。

2009年,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公布了“首届全国优秀农产品经纪人获奖名单”,黑龙江有5人榜上有名。如表2-3所示。2010年4月12日,黑龙江省农民经纪人协会也发布《关于表彰“百年大智种业杯”“百佳十强农产品经纪人”的决定》,表彰了黑龙江省十强农产品经纪人、十大合作模范经纪人、十大诚信农产品经纪人、百佳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农产品经纪人等,并颁布了优秀组织奖。

3 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经纪人管理制度不健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了居间、代理和行纪3种类型的经纪人形式,但从农村经纪人的发展现状看,农村经纪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归属于居间(合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经纪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指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合法经营。2004年,黑龙江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民经纪人协会章程,其中规定了农民经纪人的业务范围、会员的申请程序、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与罢免程序、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等共计8章48条。该章程对指导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从事经纪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如图2所示,现今我国涉及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体现在地方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范文件中,有关农村经纪人的制度规范多为政策性规范,相关法规的总体位阶也较低,没有国家层面专门针对经纪人管理的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经纪人行为缺乏具体细化的规制,也就无法实现对农村经纪人的针对性管理,缺乏关于农村经纪人的资质和信用制度建立的规定。加之经常出现的合同条款不清、违约责任不明等具体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规范成长。

3.2 组织化程度低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在黑龙江现有农村经纪人中,经营模式以自然人个体形式出现的居多,合伙型、公司型经纪人实体较少,加入行业协会比例很低。在全部的112个自己或家人从事农村经纪人业务的被访者当中,以个体自然人方式从事经纪业务的有74人,占到66.07%,而公司经纪人和加入经纪人协会的经纪人的仅占23.21%(3.57%+19.64%=23.21%)。如表4所示。

个体经纪人没有固定的组织和网络,也不挂靠在任何企业,只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搞经营服务,“能打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这类经纪人起步最早,也最常见,但是近年来发展缓慢。市场上如果个体经纪人过多,这从宏观角度来看,全部的市场交易费用无疑很高,而要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就要让农村经纪人自愿地建立产权清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必然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3.3 经纪人文化素质亟待提高

当今社会对于人才的重视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高,人才是如何事业得以发展的基石。目前来看,黑龙江省从事农村经纪人工作的高素质人才非常缺乏、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大多只有初中水平,这极大限制了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如图3所示。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黑龙江省农村地区本来就缺乏高学历人才,很多有机会进入大学学习的人毕业后并没有返回乡村和小城镇就业,大部分大中专毕业生选择留在大中城市工作,回到农村地区的高学历人才非常少,客观上导致了农村人才的流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农村的薪资水平低、收入少且不稳定,医疗卫生、教育、城市环境等综合条件还不完善,缺乏吸引大学生回乡工作的吸引力。这种情况导致的实际情况就是黑龙江农村经纪人素质不够高,缺乏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机制,部分农村经纪人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准较低,少数农村经纪人无视商业行用和职业道德,趋利忘义,竞相压价,互抢生意,以及坑农、害农、损农等不良形象时有发生。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阻碍了自己进一步开展农村经纪人工作。

3.4 经纪人作用未得到全面发挥

农村经纪人能够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问题、能够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能够促进农产品流通,在增加了农民收入的同时,解决了龙头企业的部分原料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一个经纪人,就可以带动一种产业;培养一批经纪人,就可以带动一地经济;持续发展和培育更多的经纪人,就可以推动一个地区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然而,目前黑龙江省的农村经纪人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全面发挥,见表5。

4 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发展对策

4.1 加强经纪人的执业规范管理

今后,黑龙江省要继续实行农村经纪人考试等级制度,对未参加考试、未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从事经纪工作,同时必须进一步规范农村经纪人公司等其他主体的法律准入程序,严格工商登记制度。根据我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登记注册成为公司、合伙等形式的农村经纪人组织,在登记程序上要给以一定方便。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严格限制经纪人在工商部门登记,是基于其获得在法律上具备经纪人的主体资格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针对性管理,在登记制度上要“严上加严”,在实际工作中要“适当从宽”。这是因为农村经纪人主要来自农民群体,农产品的经营具有非常明显的季节性,加之农村经纪人本人也大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因此工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核定经纪人经营范围时要从宽,对经营场所、设备等要求要适当降低登记、从业条件,通过降低门槛使有思想的农民能够顺利进入这个行业。

4.2 进一步加大扶植力度

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还处于上升阶段,无论是经纪人的规模、实力、从业人员素质,还是经纪人协会和企业的管理水平都还远没有达到健康发展的水平。而农村经纪人对农业和农村的重要性已取得广泛共识,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相关机构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力度。

本次调查了解到,农村经纪人迫切期望得到融资服务、政策扶植和教育培训服务等支持。如图4所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各涉农部门之间的配合连接,保证在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加大的扶持力度,为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成长环境。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或放宽农村经纪人的贷款条件,尤其对当地那些经营大户要予以适当政策性倾斜。农村金融部门可以通过增加贷款项目、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利息减免等手段,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解决农村经纪人的资金问题,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4.3 提高组织化水平

吕敏(2009)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根据不同的性质,农村经纪人的组织体系可划分为3个层级(见表6)。目前来看,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大多处于第一层次,组织形式单薄(如图5所示),这势必导致市场总体交易费用居高不下。交易费用是交易主体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用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济性契约的费用,费用越低,流通效率就越高。传统的农产品流通中,由于农民生产是在相对封闭和分散的状态下进行生产,对多样化、分散化的市场需求状况知之甚少、无所适从,面对供需脱节、产需分离,农民迫切需要把他们的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起来。农村经纪人根据有效连接了市场与农户,架起了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桥梁”,不但大大降低了分散的农户与市场之间的交易费用,更解决了农民的“卖难”问题,同时也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毋庸置疑,市场上的组织越多,其交易和谈判成本就会越大。因此,把分散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起来,为他们搭建平台、提供交流,促进各类协会的成立将更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也有利于降低总体的交易成本。因此要不断加强农村经纪人的协作化、规模化、专业化,把整个产品线有效的与市场链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经纪人的效率,降低市场不确定的风险。

4.4 强化教育与培训

农村经纪人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很容易发生居间欺诈、损人利己的问题,因此必须首先加强对经纪人的职业道德的培训,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同时,鉴于黑龙江省农村经纪人普遍缺乏市场营销知识、商务谈判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现状,应该加强这些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还要分阶段对农村经纪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如《公司法》《商标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广告法》《合同法》等。

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一是远程教育,远程教育可以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近期工作重点为主要培训内容,帮助农村经纪人掌握最新动态,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二是继续大力开展“村村大学生”计划,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计划是将有一定文化基础的生活在农村地区年轻人以国家补贴学费的方式请进校园进行系统培训,一般学制2年,修满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三是参观考察培训、交流学习,农村经纪人发展较好的地区,可以组织有意愿、有水平、有威望、有思想的农民经纪人到沿海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当地经纪人怎样开展农业生产和中介服务,如何发展地方经济、建设特色经纪组织,实现为我所用。四是自我学习,农村产业经营者可以通过它搜索和学习自己所需要的专门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自己的发展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贺爱琳.农村经纪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以吉安市农村经纪人的分析为例[J].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1):84-87.

[2]刘家富,吴万生,于海龙.关于农村经纪人职业的理论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4):144.

[3]吕敏.农村经纪人和经纪业的培育与发展——基于华东地区的经验[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009(4).

作者:卞纪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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