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卷宗整理顺序

2022-08-07

第一篇:刑事卷宗整理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法律文书部分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

5、《移送案件通知书》

(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

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

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

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

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14、《提请批准逮捕书》

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

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4、《取保候审保证书》

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3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副本)》

32、《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3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副本)》

(六)侦查文书

34、《传唤通知书(副本)》

35、《继续盘问通知书》、《暂存物品清单》

36、《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7、《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38、《搜查证》

39、《提讯证》

40、《通缉令》、《撤销通缉令通知》

(七)结案文书

41、《起诉意见书》

4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4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4、《撤销案件决定书》

45、《死亡通知书》

46、采取有关行政措施的文书材料

二、证据部分

(八)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47、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48、讯问笔录

49、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辩解材料

(九)询问笔录

50、《询问通知书》

51、《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52、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十)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书

53、《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54、《检查笔录》及照片

55、《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56、《辩认笔录》

57、《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8、《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59、书证

60、物证及照片

61、视听资料记录件、打印件

6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6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6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6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6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十一)检验、鉴定、认定结论等技术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

67、《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

68、《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

69、《鉴定书》(刑事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毒品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十二)犯罪嫌疑人身份等证明材料

70、身份证明

71、出生时间证明

72、前科材料复印件

(十三)备考表

(十四)卷宗封底

第二篇: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 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 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 刑事侦查卷

副卷

1、 卷宗封面

2、 案情说明表

3、 卷内目录

4、 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 备考表

6、 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

(一)

(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公安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卷宗封面

二、案情说明表

三、卷内目录

四、卷内材料

(一)调查报告

(二)法律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申请回避审批表》

4.《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6.银行代收罚款收据

7.《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

8.《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回执)》

9.《担保人保证书》

10.《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1.《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12.《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3.《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4.《收缴物品决定书》

15.《收缴物品清单》

16.收缴物品上交、销毁、返还受害人有关文书

17.《责令限期---————通知书》

18.《责令停止—————通知书》

19.《治安案件调解书》、《调解笔录》

20.《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21.《送达回执》

(二)陈述、辩解材料

1.盘问笔录

2.《传唤证》、《讯问笔录》

3.《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陈述和申辩材料

4.对陈述、申辩的复核文书

(三)证据材料

1.报案材料

2.《询问笔录》、证人证明材料

3.《现场笔录》

4.《现场勘验笔录》

5.现场图、现场照片

6.《检查证》、《检查笔录》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0.《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11.书证

12.物证、物证照片

13.录音带、录象带、电子数据存储介值案由、对象、内容等记录、说明件

14.以书面形式复制的电子资料和数据

15.鉴定结论、检测结论

16.《电话查询记录》

(四)听证材料

1.《听证申请书》、《听证申请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五)审批表

————审批表(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六)行政复议、诉讼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

2.《行政复议提交答复通知书》

3.《行政复议书面答复》(副本)

4.《行政复议决定书》

5.《起诉状》(副本)

6.《答辩状》(副本)

7.《判决书》、《裁决书》

8.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的有关文书

五、备考表

六、卷宗封底

说明: 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 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第三篇: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 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 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 刑事侦查卷

副卷

1、 卷宗封面

2、 案情说明表

3、 卷内目录

4、 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 备考表

6、 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

(一)

(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参考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罗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

一、刑事案件卷宗分为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四种。

诉讼文书卷装订立案、管辖、回避、强制措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结案等法律文书。

诉讼证据卷装订侦查取证的法律文书、各种证据材料。 侦查工作卷装订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请示材料。

侦查保密卷装订森林公安机关使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二、森林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检察机关若需查阅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的,须经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诉讼文书卷的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正、侧面照)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7.继续盘问通知书 8.传唤通知书,拘传证

9.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1.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13.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证明材料或者报告、通报材料

15.省级公安机关同意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文件

16.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7.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8.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9.健康检查笔录 20.释放通知书 21.释放证明书

22.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23.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4.通缉令,关于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25.办案协作函 26.起诉意见书

27.不起诉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28.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9.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30.其他相关材料

四、诉讼证据卷宗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前科劣迹证明材料 4.犯罪嫌疑人归案材料(抓获经过) 5.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6.提讯证

7.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

8.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9.询问笔录(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被害人、证人亲笔陈述材料

10.书证 11.物证照片

1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通知书 1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15.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图,现场勘查照片 16.辨认笔录、指认现场笔录及照片 17.搜查证,搜查笔录

18.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9.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20.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21.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22.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 23.解剖尸体通知书 24.尸体检验报告 25.其它材料

五、案卷装订要求

(一)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的装订顺序为原则性规定。办案民警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装卷。此外,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及视听资料应随案移送。

(二)诉讼文书卷第八至十三项所列的内容为一般装订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

(三)《提讯证》仅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证据卷。

(四)犯罪嫌疑人为两人以上的,按犯罪情节的重、轻程度顺序,分别装订讯问笔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证人的供述、辩解、陈述及证言,按讯(询)问时间的先后顺序装订。

(五)装订案卷前,应去除案卷材料上存留的原装订物(如订书钉、大头针等)。

(六)案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大小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水裱糊或剪裁、折叠处理,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七)卷内文字材料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电脑打印。如文书材料是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又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之后一并入卷。

(八)装订卷宗每册不超过200页,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卷内材料应逐页编号,页号采用铅笔以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案卷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背后中孔。

六、补充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如必须作为诉讼证据移送检察机关的,应单独装卷,注明该卷涉及国家秘密,随同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履行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职责时,应加大审核力度,确保诉讼证据全面移送。

四川省公安厅

刑事侦查案卷装订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

一、封面要求

1、全宗名称部分应印制填写立档公安机关名称

2、类别名称部分应填写“公安刑事侦查案卷”或“公安刑事侦查案卷(正卷)”、“公安刑事侦查案卷(副卷)”

3、案卷题名部分应分行填写“违法嫌疑人姓名:××”、“案由:××”、“办案单位:××”、“办案人:××,××”

二、装订顺序

(一)程序卷

1、卷宗目录

2、案件结果

(1)根据组卷时案件最终或最新结果确定。提请批准逮捕的,本部分为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移送起诉的,本部分为移送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本部分为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移送起诉意见书;决定撤销案件的,本部分为撤销案件决定书。

案件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将原本部分内容后按办案程序移至后面的相应位置。

3、案件来源、立案、管辖 (2)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3)立案决定书 (4)指定管辖决定书 (5)移送案件通知书 (6)检察机关立案通知书

4、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律师代理委托书 (10)律师资格证明

(11)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12)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13)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强制措施法律文书

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以下法律文书: (14)拘传证

(15)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取保候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16)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17)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通知书

(18)逮捕证,检察机关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通知书,不批准逮捕复议、复核申请书及检察机关答复意见

(19)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2)释放通知书 (二)、证据卷

1、侦查取证文书 (1)提讯证 (2)现场勘查笔录 (3)检查笔录 (4)复验复检笔录 (5)搜查证 (6)搜查笔录 (7)侦查实验笔录 (8)调取证据通知书 (9)调取取证据清单 (10)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1)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3)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

(17)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18)鉴定结论通知书 (19)鉴定结论 (20)鉴定聘请书 (21)鉴定人资格证明 (22)解剖尸体通知书 (23)其他物证、书证 (24)辩认笔录 (25)通辑令 (26)传唤通知书

(2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28)犯罪嫌疑人陈述、申辩(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书面材料) (29)询问通知书

(30)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1)被侵害人陈述 (32)证人证言

2、其他

(33)犯罪嫌疑人户籍证明或身份查证情况 (34)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35)其他应当附卷的材料

第四篇:刑事卷宗顺序承诺保证书公证书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 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 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 刑事侦查卷 副卷

1、 卷宗封面

2、 案情说明表

3、 卷内目录

4、 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 备考表

6、 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

(一)

(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参考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罗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

一、刑事案件卷宗分为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四种。

诉讼文书卷装订立案、管辖、回避、强制措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结案等法律文书。 诉讼证据卷装订侦查取证的法律文书、各种证据材料。

侦查工作卷装订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请示材料。

侦查保密卷装订森林公安机关使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证

据材料。

二、森林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检察机关若需查阅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的,须经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诉讼文书卷的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正、侧面照)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7.继续盘问通知书 8.传唤通知书,拘传证

9.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1.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13.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证明材料或者报告、通报材料 15.省级公安机关同意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文件篇二: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诉讼文书卷(正卷一)装卷顺序

前款第十一至二十项所列内容仅为装订的一般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 对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人头分别单立诉讼文书卷;其中不能拆分的材料,如立案

类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装入主要犯罪嫌疑人卷内或复制后分别装入各卷。技术性鉴定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立卷。

诉讼证据卷(正卷二)装卷顺序

对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或多起案件,材料较多的,可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相关文书,分别立卷;对其他材料,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分别立卷。

视听资料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起诉。 实物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成照片入卷。

侦查工作卷(副卷一)装卷顺序

侦查保密卷(副卷二)装卷顺序

第九条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另设补充侦查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起诉。

补充侦查卷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 卷宗封面;

(二) 卷内文件目录;

(三) 补充侦查决定书;

(四) 补充侦查事项或提纲;

(五) 补充侦查报告书;

(六) 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

装订案卷的要求:

(一) 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纸张规格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

水裱糊或折叠压平,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二) 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

之后一并入卷。

(三) 每册卷宗以不超过200页(厚度为2厘米左右)为宜,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

(四) 卷内文书材料张次统一使用黑色铅笔编写,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

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

(五) 诉讼卷的封面和封底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牛皮纸规格和式样,侦查卷的封皮统一使用公

安档案部门规定的无酸卷皮规格和式样。

(六) 装订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坚固、不压字、无金属物品,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

背后中孔。篇三: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法律文书部分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

5、《移送案件通知书》

(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

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

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

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

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14、《提请批准逮捕书》

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 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4、《取保候审保证书》

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3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副本)》

32、《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3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副本)》

(六)侦查文书

34、《传唤通知书(副本)》

35、《继续盘问通知书》、《暂存物品清单》

36、《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7、《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38、《搜查证》

39、《提讯证》 40、《通缉令》、《撤销通缉令通知》

(七)结案文书

41、《起诉意见书》

4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4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4、《撤销案件决定书》

45、《死亡通知书》

46、采取有关行政措施的文书材料

二、证据部分

(八)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47、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48、讯问笔录

49、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辩解材料

(九)询问笔录 50、《询问通知书》

51、《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52、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十)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书

53、《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54、《检查笔录》及照片

55、《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56、《辩认笔录》

57、《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8、《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59、书证

60、物证及照片

6

1、视听资料记录件、打印件 6

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6

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6

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6

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6

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十一)检验、鉴定、认定结论等技术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 6

7、《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 6

8、《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 6

9、《鉴定书》(刑事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毒品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十二)犯罪嫌疑人身份等证明材料 70、身份证明 7

1、出生时间证明 7

2、前科材料复印件

(十三)备考表

(十四)卷宗封底篇四:卷宗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

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

17、准备庭笔录;

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

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24、上级法院退卷函;

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6、证物处理手续;

27、执行手续材料;

28、备考表;

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

10、地 址确认通知书;

11、答辩状及附件;

12、委托代理手续;

13、原、被告举证材料;

14、调查取证材料;

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

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

17、庭审笔录;

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

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

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书、口诉笔录及相关证据(行政处罚及处理材料);5、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6、缴纳诉讼费用收据或减、免、缓手续;

7、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8、答辩状及附件;

9、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原、被告举证材料、第三人举证材料;

11、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

12、开庭通知、传票、公告底稿;

13、开庭审判笔录;

14、代理词;

15、撤诉书;

16、判决书、裁定书正本;

17、宣判笔录;

18、送达回证;

19、上诉或复核案件移送书;20、上级法院退卷函;

21、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

22、证物处理手续;

23、备考表。

各类诉讼案件副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材料或笔录;

4、有关本案的内部请求及批复;

5、合议庭评议笔录;

6、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

7、审判庭研究、汇报案件记录;

8、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

9、判决书、裁定书原本;

10、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11、备考表、卷底。

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受理执行案件审批表;

3、执行日志;

4、申请、移送委托执行书及附件;

5、执行根据;

6、阅卷笔录;

7、执行通知书稿;

8、交纳执行费用通知及收据或减、免、缓执行费用手续;

9、执行笔录;

10、调查笔录、材料;

11、强制执行措施材料(包括合议庭笔录、法律文书材料);

12、协助执行通知书;

13、查询、冻结、划拨存款通知书(存根、回执);

14、搜查令、搜查、查封扣押笔录、财产清单;

15、解除强制措施材料;

16、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材料;

17、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材料;

18、对异议的审查材料;

19、能否继续执行的审查报告;20、对异议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21、驳回申请通知书;

22、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民事裁定书;

23、结案情况及收据;

24、执行案件结案报告和审批表;

25、司法建议书;

26、传票;

27、送达回证;

28、其他。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立案表;

2、执行申请书及附件;

3、执行依据;

4、缴纳执行费用收据;

5、准予执行合议庭笔录;

6、准予执行裁定书原、正本;

7、报告通知书;

8、执行笔录、调查取证材料;

9、强制执行合议笔录、审批表、法律文书;

10、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有关材料;

11、协助执行通知书;

12、搜查、查封、扣押笔录及清单;

13、拍卖、变卖手续;

14、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审批材料及法律文书;

15、执行异议材料;

16、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处理材料;

17、中止、终结执行的合议庭笔录及裁定书;

18、结案表;

19、司法建议及送达材料;

20、需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

再审案件材料装订比照诉讼案件装订顺序装订。

注:装订顺序中没有规定的材料又必须装订的,以时间顺序或分类装订。篇五: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排列顺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排列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移送案件通知书》、《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决定书》

4、《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复议决定书》

5、《传唤通知书》、《拘传证》

6、《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7、《询问通知书》

8、《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9、《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10、《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11、《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悔过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2、《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4、《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6、《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

1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18、《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19、《换押证》 20、《提讯证》

21、卷宗封底

二、诉讼卷中的其他证据材料卷的材料排列顺序

卷首部分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右上贴正面、两侧面照片,附网上审查犯罪嫌疑人结论)

4、报案(举报)记录

5、《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6、案件侦查终结报告

7、犯罪嫌疑人抓获或者自首的情况材料

调查取证部分(个案依下列顺序逐人按笔录时间排列;对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多起犯罪行为的案件,应先将综合讯问材料逐人按笔录时间排列,而后按涉案罪名分别排列,同一罪名涉及多起个案的,应依各案发案时间,逐案依个案顺序排列。

第五篇:整理刑事案件卷宗: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大小不

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1、复议决定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20、通缉令

21、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

22、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专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责任认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书、检验材料。

23、移送案件通知书

24、指定管辖决定书

25、起诉意见书

26、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27、不起诉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28、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

29、撤销案件决定书

3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31、卷宗封底

河北省相关

(二)刑事法律文书

1、拘留证;

2、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6、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7、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9、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10、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11、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2、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

13、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14、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1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前科材料

4、现场勘查录,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

5、盘问笔录

6、提讯证

7、讯问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

8、被害人陈述材料、报案材料

9、询问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11、解剖尸体通知书

12、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3、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4、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15、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销毁物品、文件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没收违禁品收据

16、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

17、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

18、物证、书证及照片(视听资料随案移交)

19、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20、卷宗封底

(三)侦查工作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侦查终结报告

4、呈请报告书及法律审核手续(按时间顺序排列)

5、健康检查笔录

6、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7、侦查工作方案及呈请领导批示

8、讯问计划、研究讨论案件记录等

9、办案协作函

10、调查计划

11、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底稿及有关领导批示的修改稿

12、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包括除诉讼使用外的侦查询问材料;来往公函、信件;有关案件线索转交通知单、移送清单;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等

13、卷宗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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