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研究论文

2022-04-22

小编精心整理了《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研究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中国电信业行业内竞争与行业外竞争带来挑战,应当突破加强行政管制的传统思路,针对电信服务业的现状,最大程度实现“政企分离”。坚持鼓励市场自主良性竞争与政府宏观管制的导向,寻求适度管制与优化管制相结合的法律思路。

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研究论文 篇1:

促进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的政策选择

[摘要]目前中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三次产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低,内部就业结构升级缓慢。以投资和出口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户籍制度、对服务业严格的准入管制和对服务业的重复征税及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和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当前促进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的主要措施包括:将以投资和出口为主的增长模式调整为以国内消费为主的增长模式;进一步放松行业进入管制;对中小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支持;通过城市化带动就业增长。同时将特大型城市经济结构转型与第三产业发展相结合。

[关键词]就业结构;第三产业;就业政策;城市化

自2008年末以来,受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也出现了明显的减速。中国的就业形势也因此开始恶化,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潮”。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2008年中国农村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超过1.3亿人,其中约有60%的农民工在2009年春节返乡,返乡农民工数量较2008年春节增长了10%,返乡时间也大幅提前;今年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将超过2000万。二是业已存在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进一步加剧。根据中国教育部的统计,截止2009年7月初,中国应届大学生就业率仅68%。如何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不仅是一个政策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影响中国就业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国内文献对该问题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户籍制度或城市歧视性的就业政策人为造成了城乡二元劳动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二,劳动力市场结构变化对就业增长的影响,如大学生扩招引起的知识失业和妇女就业机会不平等;三。从产业结构分析中国GDP增长的就业弹性下降趋势,如第二产业产出的就业弹性下降及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但是,现有文献对中国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缓慢的分析还很不充分。根据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因此,分析和探讨影响中国第三产业的因素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于化解中国就业压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第三产业就业现状

1 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在三次产业就业人数中所占的比重太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就业结构逐步得到调整和优化升级,但是,与世界上其它发达或欠发达国家比,中国就业结构仍然不合理,就业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仍然太高,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太低。根据2009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提供的国别比较数据,2007年24个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排名前几位的分别是巴基斯坦(43.61%)、泰国(41.73%)、印度尼西亚(41.24%)、菲律宾(36.12%)和罗马尼亚(29.47%)。而按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中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为40.8%,与上述国家比,居第四位。而同期,发达经济体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则低得多,如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分别是1.37%、1.43%、2.25%和4.24%。从上述国别比较可以看出,中国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迅速,就业量有了显著增长,一部分劳动力也转移了第二和第三产业,但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太多,仍有大规模的人口要从第一产业中转移出来。即使中国人口不变,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再下降一半,今后也仍有几亿人口要转移。

与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高相反,目前中国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又太低。根据2009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提供的2007年国别比较数据,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比重最低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巴基斯坦(35.42%)、泰国(37.55%)和罗马尼亚(39.06%),而根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中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比这些国家还低,仅32.4%。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之低就更明显了。以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为例,2007年这三个国家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达到了77.96%、76.37%和67.89%。

在同样的资本规模下,第三产业较第二产业或第一产业要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因此,中国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能顺利转移到城市以及城市劳动力无法顺利就业,与中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密切相关。其它国家,特别是发达经济体的发展经验也表明,第三产业是容纳就业人口的主要渠道。就业人口的三次产业分布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应该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并且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约占总就业人口2/3的比例。

因此,中国就业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太高,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又太低。流动人口无法真正地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定居和工作,导致农业中大量富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到第三产业中去。

2 第三产业内部就业结构升级缓慢

中国第三产业就业的第二个特点是第三产业内部的结构升级缓慢。根据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随着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内部产值和就业结构也将不断优化升级,金融、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会迅速崛起;同时,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等公益性行业比重也持续上升。但在中国,不仅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三次产业比重过低,而且第三产业内部产值和就业结构升级非常缓慢。

下面利用1990—2002年代表性年份第三产业内部各行业就业人数来分析其发展趋势(见表1)。由于2002年以后中国统计年鉴不再提供这些数据,因此对于2002年以后第三产业内部就业结构的演变过程,本文将利用第三产业内部增加值来进行推断。

根据人们普遍接受的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尔曼的分类方法,可将第三产业分成四大类:分配服务、消费者服务、生产者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由于分配服务的内容都属于作为中间投入的生产者服务。所以相应的服务业可分为三大部门:为消费者服务的部门,为提高交易效率的生产服务部门(金融保险、运输仓储、通讯、房地产、各种商务服务)以及为人力资本、知识资本价值生产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科教、文化和卫生保健以及公共管理等部门)。

从表1可以看到几个明显的趋势特点。一是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社会服务四个与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就业人数比重稍微有上升,但上升势头并不显著。二是除了政府等公共机构就业人数以外,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其它五个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业就业人数比重逐步下降。三是除上述行业外的“其它行业”就业人数比重大幅上升,这主要是服务业内部行业划

分标准不够细,一些新服务业未能正确归类所致。

但是,本身作为经济发展重要基础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是明显的,因为在1990—2002年期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速度都较高,与此相适应,生产陛服务业也应该较快地发展,特别是教育等公共服务业的就业人数比重还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这突出反映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职能缺失问题比较严重。

由于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的增加值可以间接反映行业就业人数的变化情况,而且可以得到这些较新的数据,因此,下面从第三产业内部子行业增加值的角度来推断2002年以后中国第三产业内部就业结构的变化情况(见表2)。

2004年中国第三产业内部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了调整,表2列出了调整后的2004—2007年中国服务业内部子行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从表2可以看到,在2004年到2007年的四年间,生产性服务业的比重略有增长,而消费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比重略有减少。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还是公共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变化幅度都不大。因此,服务业内部各子行业的发展比较缓慢。

在前面的三大产业就业人数结构的分析中,我们已看到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重在逐步上升,但这种上升的速度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是不相适应的。现在,我们从第三产业内部子行业增加值的比重能进一步看到,不仅第三产业总量增长缓慢,而且其内部子行业结构调整也很缓慢。

特别是在2004年到2007年间,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大部分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业的增加值比重一直是下降的。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公益部门的发展不仅滞后,而且滞后GDP的增长。

二、中国第三产业就业增长滞后的原因

阻碍中国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中国的发展模式、制度、政策等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发展依赖重化工业,忽视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导致中国重化工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而且各地的经济发展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对政府官员的考核也是以GDP为主,而不是以就业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方政府有强烈的激励发展重化工业来拉动GDP。因此,最近几年我国对服务业的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相对下降(如表3)。连续五年,该比重都在逐渐下降。其中教育等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行业投资比重下降,说明了政府的公共职能相对来说在进一步弱化。

第二,中国资源禀赋优势决定了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

首先,20世纪末以来中国的七亿多劳动力参与全球分工体系但以劳动力不出国门为前提,其结果是全球的资本、技术、制度和管理等要素向中国东部沿海流动,国内的劳动力要素从中西部向东部流动,从而达到全球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这个要素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过程中,中国的劳动力要素得到充分地利用。

从全球经济的角度考察我们就可以发现。中国经济的发展,必然是充分利用劳动力廉价的优势,以劳动密集产品的生产为主,而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充分利用其创新优势、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和人才优势,以资本输出、知识产权输出、管理输出和品牌输出为主,而这些输出大多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相联系。从世界的角度来看,中国制造业比重的过度上升和服务业的滞后是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现代服务业比值的不断上升相辅相成的,体现了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要求。

其次,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到位,中国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角色。他们为了追求地方短期GDP的增长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通过降低税收、扭曲劳动力价格和土地价格,吸引外资。对外资长期给予优惠待遇,造成内外资待遇的不平等。更加严重的是各地纷纷仿效这一类行为,导致各地产业结构雷同,相同制造业供给过剩,效率下降。同时各地为了保证本地区粗放的经济增长,排斥优势互补,没有形成差异性分工,也间接地影响到服务业要素的流动和分工聚集。

第三,第三产业中国有经济的比重太高,限制了第三产业的竞争和发展。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领域主要应该包括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性行业、能够提高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高新科技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等,但目前中央企业的行业分布面已明显过宽。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在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在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探设计、科技九大行业保持”较强控制力”,这十六大行业,遍布竞争及非竞争性行业。

表4列出了城镇国有企业单位就业人数占城镇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比重,其中第三产业城镇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国有单位。卫生和文化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就业人员几乎占90%,教育业甚至超过了96%。

不仅国有经济在很多行业占主导地位,而且政府还给予国有经济许多政策上的优惠,例如,对国有经济单位人才和信贷资金的优先安排等,以维持和增强国有经济的地位和竞争力。为了矫正这种歧视性的政策,政府已对中小企业采取了许多针对性的扶助措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11月中旬在广东调研时强调,中小企业在扩大城乡就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出了扶助中小企业的四项措施。但这些措施在各地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例如,国资委公布的2009年3月份中央企业整体利润同比增长26%,和2月份比,增长更是高达86%。而同样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大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却面临很大的困难。中小企业的生存艰难和中央企业的一枝独秀形成巨大的反差,表明了对国有企业过多的政策倾斜并未得到根本改观。

第四,户籍、税收等制度和政策性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服务业的发展。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民工转为城市人口还存在种种障碍,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服务业的转移(王美艳,2005),使得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城市化对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城市具有规模经济和集聚功能,能形成大量新的就业。其次,城市本身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中国城市化滞后必然延缓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第三产业就业的增长。

另外,企业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很多制造业都集聚在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这些企业大多还处于由自己包办各项中间服务活动的状态,一方面是由于缺乏专业的服务人才,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企业在劳动就业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还存在着市场交易活动效率低下的问题,使得企业停留在传统的生产方式上。即使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也还是无法有效地促进中间服务业的外部化。与此同时,国内大都市的现代服务业,一方面缺乏高端人才,另一方面体制创新存在种种问题,加上因区域性限制而缺乏广大的服务对象而处于发

育不良的状态。

税制也是影响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并进而影响到第三产业的就业增长。中国目前对服务业实行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而营业存在双重征税问题,所以中国服务业的税收很重。比较中国所有OECD f 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国家的服务业税收负担,中国最高。所以改革税制是促进中国服务业发展和提高就业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除了户籍制度和税制以外,法治环境和政府干预过多也会影响服务业的增长。汪德华等(2007)利用跨国截面数据发现,以一国法治水平来衡量的契约维护制度的质量,与其服务业比重显著正相关;政府规模与其服务业比重显著负相关;其中法治水平对服务业比重的影响在中低收入国家更重要。政府支出规模和政府投资规模对服务业比重都有负向的影响。因此,法治环境和政府行为对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和第三产业就业水平的提高都有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转型还未完成,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尤其是对服务业的管制仍然较多,这就导致第三产业发展迟缓。

三、促进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的主要政策建议

综合上面的分析,促进第三产业就业增长在制度层面需要进一步放开户籍制度,让农民能够进城从事第三产业;改革对服务业的双重征税。这些制度变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就当前来说,促进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实行发展方式转变,将以投资和出口为主的增长模式调整为以国内消费为主的增长模式。通过增长模式转变,在GDP增长的同时,也实现就业的相应增长,防止出现无就业增长的情况。扩大国内消费的重点是扩大居民消费,既包括商品的消费,也包括服务的消费。其中对服务的消费能有力促进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就业的增长。特别是信息、法律服务和家政等服务业的发展可以进一步深化第三产业内部的分工,能显著地提高中国的就业水平。因此,转变到以国内消费为主的增长模式不仅能维持经济持续增长,也能兼顾就业目标,实现这种转变是中国发展模式的战略性调整,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任务。

第二,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和进一步放松管制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市场改革所取得的成就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只有继续坚持就业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放松管制并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进垄断部门的改革,才是解决或缓解中国就业压力的根本出路。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于2009年4月29日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有两项重要内容,一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渠道;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一系列放松管制、打破民营和外资行业进入壁垒的政策和措施陆续出台。例如,中国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促进和鼓励民资进入铁路领域的一系列措施;文化部制定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确定下一步将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今年中国的新医改方案公布,部分公立医院为民营医院,支持民营资本办医、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等。这些举措是新的经济形势下深化体制改革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需要切实执行。

第三,第三产业中的企业应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劳动资本比率高的特点,因此,化解就业压力的重要对策之一就是要对中小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支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11月中旬在广东调研时强调,中小企业在扩大城乡就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出了扶助中小企业的四项措施,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特别是融资和财税政策,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扩大就业。

第四,通过城市化带动就业增长,同时将特大型城市经济结构转型与第三产业发展相结合。城市具有集聚功能,而经济集聚能产生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城市化是今后容纳就业的主要载体。但中国不同区域的城市化战略要因地制宜。对于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而言,可以大力扩大城市规模,向大型城市或特大型城市发展;对于中西部的农村地区,可以大力发展集镇、村镇或农贸市场。而对于北京和沿海地区的特大型城市如上海等地区而言,要将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相结合。例如,上海市的第二、第三产业都提升得很快,但是相对于上海的资源容量、环境容量与商务成本,上海再走一般制造业的路子已经是走不通了。并且,作为长三角甚至整个长江腹地的龙头,上海也要大力发展服务业。所以,上海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已势在必行。国务院于2009年4月29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其他特大城市如北京、广州等也同样要考虑把城市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一方面促进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带动第三产业和就业的增长。

作者:李文星 袁志刚

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研究论文 篇2:

中国电信业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探讨

摘 要:中国电信业行业内竞争与行业外竞争带来挑战,应当突破加强行政管制的传统思路,针对电信服务业的现状,最大程度实现“政企分离”。坚持鼓励市场自主良性竞争与政府宏观管制的导向,寻求适度管制与优化管制相结合的法律思路。

关键词:电信业;恶性竞争;政府管制;法律

电信服务业是中国最早施行政府管制体制初步改革的基础设施产业,它为中国政府管制理论的研究提供了许多实证资料。同时,中国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体制的改革实践对其他基础设施产业的改革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纵观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发展现状,特别是电信市场因政府管制行为不当而存在的严重缺陷。为此,我们应当研究中国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行为,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研究缩小和弥补这种差距的对策,为中国电信服务业的体制改革和健康发展探路。

一、中国电信业立法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电信业经过放松价格管制、打破独家垄断和管制机构改革并产业重组为内容的三阶段改革,打破了原来政企合一、行政性独家垄断的体制框架,最终形成了目前国资委为出资者,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行业管理部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竞争的格局。

尽管如此,中国电信业市场已形成的竞争体制还只是一个开端,市场监管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还处于不健全阶段。中国电信法律制度迄今为止,中国在信息产业领域已经颁布实施了若干项法律法规,这些制度对于调控市场、引导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中国信息产业领域先后通过并发布了1部法律、5部行政法规、28项部门规章以及若干项规范性文件:法律:2000年12月29日,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行政法规:1993年9月1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9月25日,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1年12月5日,颁布《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

这些立法在促进市场竞争、保护用户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电信服务业的初步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这一阶段立法的局限性也十分明显,具体表现为:(1)体系不完整。以电信管制法体系的完备程度来衡量,中国电信业管制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完善的立法体系和明确的立法目标。(2)效力等级低。目前电信服务业立法的主要形式是效力等级较低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极少行政法规,迄今还没有一部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电信管制基本法——《电信法》。(3)部门立法。现行法规、规章都是由原邮电部或信息产业部系统制定,立法程序封闭,与其制定内部工作规程相差无几。由于部门立法受部门利益所左右,同时缺乏公开听证程序给管制相对人以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很难保证所制定法规、规章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二、中国电信业竞争现状

经过数轮整合与重组,在中国电信市场现存在原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竞争者。通过整合,原中国电信与中国移动均获得全业务经营牌照(原移动仅有移动业务牌照,原电信仅有固网业务牌照),加上原联通,形成了三家全业务经营的电信运营企业。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是想营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对弱小运营商的政策扶持,最终形成三家实力相当、高速健康发展的世界级电信运营商。为此,在针对这三家运营商制定相关政策时国务院也颇费心思。除开在最近一次电信业重组时把原联通经营的CDMA2000移动通信网络划归中国电信经营、把中国铁通整建制划入中国移动外。更主要的是对新一代通信网络,即3G网络牌照的发放上区别对待:把商用程度最高、技术最先进、最成熟、使用最广泛的WCDMA-3G制式牌照发放给三家运营商实力最弱小的中国联通;把技术相对先进、有一定商用程度的CDMA2000-3G制式牌照发放给中国电信;把技术最不成熟,还没有成熟商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的TD-SCDMA-3G制式牌照发放给中国移动。

从3G牌照的发放来看,国家决策层意志非常明显:把最有利的WCDMA牌照发放给最弱小的中国联通,无疑是想扶持中国联通,通过3G发展实现中国联通的做大做强;而把CDMA2000划给电信,使其拥有移动牌照,使其成为全业务运营商,弥补其日益萎缩的固网业务;而对于中国移动,把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交其发展,更多是赋予了发展民族电信产业的使命。对于这一尚不成熟的技术标准,中国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发展,也只有中国移动有这个资金实力。从政府一系列宏观管制的动作来看,出发点在于做强做大中国电信业,营造实力相当、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但在实际市场运行中,效果却差强人意。一方面,由于管理体制、考核体系、经营导向、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信市场竞争环境恶化,出现了不计成本争抢用户规模、争市场份额的行为。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电信市场具体的监管措施,造成了各运营商在营销政策上的随意性与经营行为上的不理性:不计成本地降价、校园市场高额的进场费、各种高额赠费、名目众多的手机补贴,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在具体的经营行为中有的地区还出现互砍光缆、收购竞争对手的号卡和手机、营销人员冲突打架等现象;另一方面,政府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离”,频频插手企业内部管理事务,人员与机制上也没有完全“去行政化”,三大电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在保留行政级别的前提下,仍由国资委任免,并都是由前邮电部、前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副部级官员调任。甚至在2004年11月,还出现了三大运营商管理人员对调的戏剧性场面,这在国际资本市场引起了激烈的争议,这在注重商业秘密的国际大型同业竞争企业中,互换高管是完全不敢想象的。这些通信行业的竞争乱象与管理乱象,归根结底是由于行业监管缺位,政府管理越位,政府没有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

三、中国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改革的法律对策

立足于中国电信业的发展现状,不应当延续以强化行政管制为主的改革思路,应该严格实行“政企分开”。一方面对于电信企业具体的经营行业与措施,政府不应参与其中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改变企业的经营举措;另一方面要着手制定电信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公平的电信竞争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机构。其具体对策有如下三方面:

(一)制定管制基本法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电信管制体制,至今还没有颁布规制电信管制的基本法——《电信法》。目前电信业立法的主要形式是效力等级较低的规范性文件,如部门规章。由于部门立法受部门利益所左右,很难保证所制定法规的公正性和中立性,使电信管制体制改革缺乏一个明确的改革目标。

现在各方对于《电信法》的出台均寄予厚望,但是必须看到,在电信改革的范围和目标、电信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电信市场准入的门槛和方式等关键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草率通过一个部门立法色彩浓厚的《电信法》,不但不利于消除现有电信市场的结构性缺陷,而且可能使既得利益硬化、未来支付更昂贵的立法成本。因此,必须重新审视《电信法》的性质、立法宗旨、基本原则、管制内容、体系结构以及制定程序等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与安排。《电信法》的制定与出台,必须是基于电信运营企业的“去国有企业管理”的改革。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中国现阶段必然存在的产物,但我们要聚焦在如何去除国有企业的行政色彩,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上市公司的管理体制运行中国的电信企业。消除“行政化”、融入“市场化”。只有这样,立法的最终效果才不会与立法的意图和精神相悖离。

(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

当前,电信业行业管理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但由于部门利益及组织架构的因素,没有起到对电信市场强有力的监管。中国电信市场应建立类似于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行业管理机构,参照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进行设置与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促使电信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近两年来,为了确保利润指标,提升资本市场的股东利益与其对中国电信业的信心。三大电信运营商中也有一些行业自律的行为产生,如在某些省、某些地市由三家运营商自发地成立了行业协会,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在具体的经营行业中强调竞争与合作,规避恶性竞争。这些自律的行为证明电信业自身亦在反省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但这些自律行为终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归根结底,改变管理与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才是长远之策。

(三)继续深化国有电信企业体制改革

三家电信企业都为中央直管的国有大型企业,同时也都是上市公司。这就决定了这三家企业不仅要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也要对资本市场负责,对中小股东负责。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但目前的情况是整个电信运营行业在政府主导的管理与绩效考核的体系下运行,对国有企业管理还存在严重的行政色彩。高管行政任命,考核偏重发展指标而弱化利润指标与健康指数。这就造成企业高管在任期内更注重企业的规模扩张速度与用户发展数量,在指标压力大于利润压力的前提下,更加不注重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这与当前各地方政府的“GDP冲动”有极大相似之处。综上所述,国有电信企业要真正做到有效发展,有序竞争,那么政府就应优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考核评价体系,鼓励企业自主经营。做到“行业监管要到位,政府管理不越位”。

作者:刘杰

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研究论文 篇3: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探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在经济总量、结构和吸纳劳动就业等方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然而,在服务业的体制机制、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以及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服务创新;市场化改革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以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产业,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的规模和地位也在迅速上升,2009年,全球服务业的增长已占全球GDP的70﹪以上,这标志着全球经济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业也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服务领域改革的深化,加快了我国服务业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推动了我国服务业产业升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

一、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及特征

改革开放30年,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经历了“循序渐进”的制度变革过程,围绕着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改革进程,我国服务业从放宽相关服务行业的价格管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特定行业;到完成国有服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过30多年的发展,服务业在经济总量、结构和吸纳劳动就业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服务业持续快速增长,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30年来,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其总量和在GDP中的比重逐年攀升,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领域。从总量上看,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其增加值从1978年的872.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204982.5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30倍,年均增长11%,高于同期GDP年均9.9%的增长速度;从GDP的构成上看,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23.9%上升到2011年的43.4%,与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的差距从24个百分点缩小到3.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率也从改革初期的20%左右增长到2011年的43.7%。同期服务业从业人数也从1978年的4890万人增长的2011年的27282万人,年均新增就业660万人。服务业产业地位的快速提升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表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拉动的格局有所改变,由制造业和服务业共同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服务业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内部结构明显改善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与产业分工的不断深化,推动了服务业持续快速的发展,服务业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内部结构明显改善。首先,传统商品流通性服务业比重趋于下降。长期以来,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商品流通性服务业占据着服务业的主导地位。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餐饮业等商品流通性服务业比重出现下降趋势,到2011年上述两大行业占整个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1.9%,比1991年下降了近13个百分点。其次,生产性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已出现快速发展趋势。在社会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共同带动下,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各种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的新型业态层出不穷,提升了服务业的整体水平。但是,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批发零售、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主导地位仍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

(三)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随着我国加入WTO,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额稳步增长,我国在全球服务业分工链条上的地位有所提升。一是服务贸易总量规模快速增长。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总额达到 4191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2370亿美元,出口额为1821亿美元,分别是1982年的95倍、124倍和72倍,年均增速分别为16.9% 、18.1% 和15.6% ,为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增速的 2 倍左右。我国服务贸易的世界排名从 2000年的第十二位升至 2011 年的第四位。二是服务领域吸引外国资本和对外投资的能力不断提高。2011 年,我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为582.5亿美元,为2000年的5.6倍,2001~2011 年年均增长达15.6%,占全部利用外资的比重也从25.7% 提高到42.8%。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截至2011年,我国服务领域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达到 427.8亿美元。三是服务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在世界贸易组织和服务贸易协定框架下,我国逐步兑现了航运、旅游、广告等领域的开放承诺,而在金融、保险、证券和电信等领域对开放水平也有所提升。目前,服务业开放已经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 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小类中的100个,占服务部门总数的 62.5%,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四)服务创新已成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分工的深化,一些传统上存在于生产过程中的研发、创意、物流、营销以及各种专业服务等逐步分离出来,拓展了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带动一大批新兴服务业的兴起和迅速发展,使服务业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得到明显提升。同时,服务领域经营管理创新正在逐步深化,特别是在商贸、餐饮、运输等传统服务领域,现代化管理方式、经营组织、服务业态、技术手段被广泛应用,具有新型管理方式和营运业态的服务业正在形成,增强了传统服务行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以交通行业为例,从2003~2011年期间,民航、公路和铁路领域的信息化投资年均增速接近20%,核心的业务系统已基本实现信息化。 零售业信息化则逐步从收银、收货、库存管理等操作层面向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以及数据挖掘等系统应用方面渗透延伸。

尽管我国服务业发展速度很快,但是,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服务业在GDP中所占比重仍然较低,服务业发展总体滞后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2011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仅为43.4%,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仅为35.7%,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服务贸易長期处于逆差状态,并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从总量看,服务业规模还明显不足;从发展质量看,服务水平偏低,竞争力不强;从内部结构看,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落后。服务业发展的滞后,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也成了快速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掣肘。

二、我国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服务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服务业的认知程度、服务业的体制机制、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以及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我国服务业的发展。

(一)市场化程度低,竞争秩序混乱,企业信用度差。

由于服务质量的信息在供给者和消费者之间分布的不对称,以及服务在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服务业的发展对制度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有效的市场监管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我国服务行业的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监管不力,竞争秩序混乱。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企业信用度普遍不高,各种“ 霸王条款”长期存在。法律、会计、审计服务中作伪证、造假帐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市场的无序竞争和企业信用的缺失抑制了公众的部分消费需求,制约着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体制机制是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最有效、最基础的手段,服务业同样也遵循着这样的规则。第一,我国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相对滞后。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治理结构离规范化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经营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完善;另一方面,国有垄断性服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直接影响到服务业有效竞争市场格局的建立。近年来,对国有垄断性服务企业实行的政企分开以及对原有国家垄断格局的拆分重组,很大程度上还是在“国有经济框架”内进行的,未能形成严格意义上的产权明晰的市场竞争主体。第二,国有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相对缓慢。一方面,事业单位发展定位模糊。事业单位不仅承担着大量行政和公共服务职能,有些还承担着许多商业性、经营性的服务功能,与政府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政事不分的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服务业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服务领域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仍显滞后,多数事业单位仍然是政府机构直属和管理的,服务内容、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受到严格管制,难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服务主体,其结果不仅导致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效率低下,更重要的是,服务供给发展缓慢且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需求。第三,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尽管近年来国家针对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但在制度建设层面,特別是针对服务领域非公经济主体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等方面,仍然缺乏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公平、透明、统一的制度安排和措施,使得非公经济仍面临许多政策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成为制约我国服务业发展活力和整体竞争力提升的重要症结。

(三)现行的政绩考核制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理论认识上的影响,我国对服务业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片面地认为服务业是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性部门,把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在农业和工业的现代化,忽视了服务业在促进市场经济发育、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扩大就业、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国民经济运行质量方面的功能和重要作用。同时,以 GDP 总量和增速为主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使各级政府高度注重对 GDP 总量规模和增长速度的追求,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大量优惠政策集中于制造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往往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缺乏实质性的政策措施和资金支持。这种状况尽管有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地方政府在政绩考核和税收压力下,对服务业发展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另外,对现代服务业的新知识、新业态、新领域学习和理解的不够深刻,认识不到服务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导致服务业处于相对滞后的发展局面。

(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亟待改善。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际上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通行办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相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却非常有限,服务行业税负重,税制、税率设计不合理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地制约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税负重的现象均有不同程度表现。我国现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流转税税收负担( 营业税或增值税税额/销售收入)大约为3.5%,其中制造业为3.1%,而服务业营业税税收负担超过了5%。在财政支持方面,多年来,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设立发展引导基金或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和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并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财税支持体系,但是,针对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融资政策支持却杯水车薪,远远满足不了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三、加快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也是服务业发展的历史契机,因此,服务业的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现代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快服务领域体制改革和创新。

(一)深化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服务业体制创新。

一是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国有服务企业应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内部管理体制,促进服务企业主辅业务分离,外包生产性服务。对于垄断性行业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这些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二是加快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进行市场化改革,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其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这在国外服务业的发展中已经得到验证,因此,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时,要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对优先发展的服务业,政府不仅要在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发展基金,而且还应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贷款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方面,应逐步调整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降低服务行业税收负担,理顺服务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

(三)创新服务业的监管和信用体系,规范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现行的以政府为主的行政性监管体系已不能适应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应针对服务行业的特点,建立以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为主体的监管体系,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资质认定、资格认定等措施,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监管;同时,通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服务企业的诚信度,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活动和市场竞争秩序,为服务业的发展提高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之,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资源、环境压力,迫切需要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推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认清现状,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服务业体制机制的创新,优化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和政策措施,促进我国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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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再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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