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2023-01-06

第一篇: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建议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第二篇:新形势下,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建议

理论征文

新形势下,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

平的建议

摘要

十八大召开后,工业公司党组适应新的形势,围绕“两个一”的愿景,制定了“3181”发展规划,力争***年销量进入行业前*位,***成为中式卷烟代表品牌,****成为具有更大荣耀和尊严的公司。***总经理在工业公司工作会议上把多元化企业改革作为工业公司整体改革的试验田之一,要求搞好研究探索。邵厂长针对我公司提出了“加大新产品技术研发力度,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新要求。*我们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障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和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关键词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廉政建设

加强烟草行业干部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烟草行业干部廉政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必然要求。对于烟草行业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为了弥补制度的漏洞和监督制度的实施,就必须全面的加强企业廉政建设,企业的管理者才能依法经营,才能保障员工的根本利益。也只有通过廉政建设,才能彻底的根绝腐败,才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才能实现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加强烟草行业干部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使得各方面的利益得到有效的协调。烟草行业作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无论在员工数量还是经营规模上江,都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如果烟草行业的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和保障,就必须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对烟草行业的廉政建设,来预防腐败,进而调动起员工参与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烟草行业干部廉政建设工作也是国家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企业将管理工作的重点都投放到了生产和效率量个方面,面对于腐败的监管力度往往不足。这就为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效率的提高带来了很多不安的因素。所以,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才能建立起有效的腐败防御体系,才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廉政意识,才能帮助他们抵制住腐败思潮的侵袭,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队伍身处反腐倡廉工作第一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烟草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建设一支专业知识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放在首位,增强学习的动力、能力和毅力,加强党性修养、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形势、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做到在大是大非和重大考验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提高正确应对复杂局势的能力、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的能力和按照反腐倡廉规律开展工作的能力。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法律、经济、金融等市场经济知识的学

习,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必备知识,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使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预见、有对策、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注重学用结合,提高履职能力。着眼于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学习反腐倡廉思想理论体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精髓;着力学习研究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等知识,积极探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努力实现在保障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反腐倡廉上实现新突破。

二、勤奋敬业,建设一支奋发有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殊、任务繁重、易得罪人,是一项难度系数较大、风险系数较高的职业,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敬业爱岗,始终做到以心正服人,办事不离 “章”、行为不越“轨”,兢兢业业地工作。在工作方法上,把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在工作指导上,抓好决策部署、检查督办、责任落实;在工作落实上,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形成高位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在组织协调上,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执纪执法、查办大案要案等联席会议、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反应迅速、沟通顺畅的运行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切实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负众望。要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敢与强者竞争,敢向高手挑战,敢同先进争先,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干劲,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拼劲,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仰不愧党、俯不愧民、内不愧心。一要忠实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党性坚强、政治过硬,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法律纪律的忠实捍卫者。二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深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前沿,想思路、提对策、强措施,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激浊扬清、保驾护航、清障开道的作用。三要创造性履行职责,既要有敢闯、敢试、敢干、敢为人先的勇气,又要有克服困难、化解矛盾的思路和办法,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性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措施新对策,不断提高保障、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严格监管,建设一支廉洁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战斗在反腐倡廉的最前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只有比别人更清正廉洁、更遵纪守法、更经得起检查、更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赢得别人尊重,才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教育管理,营造规范有序氛围。坚持经常性教育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注意自己的节操,维护自己的形象;要注意纯洁“社交圈”、“生活圈”,绝对不能把对朋友的“友谊”和“感情”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要带头执行和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尤其要带头执行和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切实做到“保持思想纯洁,做高尚的人;保持信念纯真,做伟大的事”。

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勤廉敬业氛围。加强党性锻炼和优良作风养成,大力发扬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怕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的精神,集中精力抓落实,心无旁骛干实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秉公执纪,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永葆党的忠诚卫士本色。

提高烟草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建议

一、 突出烟草行业监察部门的职能,增强部门的独立性。

企业应该不断充实自身的监督力度,加大对部门内部监督工作的经济投入和人力投入,培养出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技能强的干部,并且突出纪检工作的权威性和重要性。积极推广“一票否决制度”,并且赋予监督部门更大的权限,全面加强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监管。

二、 健全机制,大力加强内部监督。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重要环节,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和执法

监察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

三、 结合实际,开展自查。

各部门要根据自查表中的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与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内部管理要求相违背的现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要将党的十八大精神、上级组织和公司党组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等日常学习和自查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和促进全厂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第三篇: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问题分析及建议

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由于体制机制、反腐形势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利津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现有9个乡镇纪委、1个街

道办纪工委、44个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工委。全县共有纪检监察干部59人,其中7个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党委副书记,5个乡镇纪委有正、副书记各一名,4个乡镇纪委只有一名纪委书记,9个乡镇共有14名纪检监察干部;各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工委)只配备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同时兼任其他工作。

(一)认识不到位。在基层有些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不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多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很好的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同时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顾此失彼;大部分基层单位因人手不够的原因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

(三)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原因分析

(一)主观认识不够,基层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二)工作精力不足,导致顾此失彼。目前我县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

(三)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治理体制的制约,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力加强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对策建议

(一)要更新思想观念。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他们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困难、难点、热点问题,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实践锻炼、调研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和措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要创新管理体制。在现行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参照工商、税务等部门垂直管理的方式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四)要完善考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由于体制机制、反腐形势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利津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现有9个乡镇纪委、1个街道办纪工委、44个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工委。全县共有纪检监察干部59人,其中7个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党委副书记,5个乡镇纪委有正、副书记各一名,4个乡镇纪委只有一名纪委书记,9个乡镇共有14名纪检监察干部;各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工委)只配备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同时兼任其他工作。

(一)认识不到位。在基层有些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不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多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很好的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同时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顾此失彼;大部分基层单位因人手不够的原因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

(三)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原因分析

(一)主观认识不够,基层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二)工作精力不足,导致顾此失彼。目前我县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

(三)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治理体制的制约,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力加强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对策建议

(一)要更新思想观念。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他们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困难、难点、热点问题,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实践锻炼、调研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和措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要创新管理体制。在现行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参照工商、税务等部门垂直管理的方式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四)要完善考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page_break]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四篇: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门,肩负着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监督、查实、惩处等职责,是法院公正与效率,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对提高法律执行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没能真正发挥出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其存在的问题是:

一、队伍建设薄弱,人员不得力,缺少必要的装备。

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体现在机构建设、纪律建设、装备建设和人员配置等方面,还包括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领导普遍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纪检工作不专业,不职业,不是法院工作主流,可有可无,机构形同摆设、工作流于形式,缺少办案经费,缺少必备的录音、录像设备,严重影响职能的发挥。纪检干部普遍办案能力低,办案方式和手段单一,对办案理念和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规律缺乏认识,在查办大要案时显得力不从心,能力不够,方法陈旧,手段不新。法院内部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之间、法院纪检部门与当地党委纪检部门之间缺乏领导、监督、沟通和协调机制,没能形成行业整体合力。

二、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难以起到纪检监察作用。

目前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用,有些制度不切实际;比如实名举报制问题,自古以来受“莫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人,怕领导给“小鞋”穿等各种原因造成群众不愿意署名举报;遇到问题绕着走,发现问题相互隐瞒袒护;上级单位在年初给下级部门制定工作目标时,往往以该单位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并实行一票否决,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家丑不可外扬,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

三、纪检部门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缺少主动监督、敢于监督观念,造成小事不愿管,大事管不了局面。

法院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的目的就是要依法查处危害司法公正、侵害当事人利益的人和事,就是要监督和解决个别法官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然而实践中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即使发现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同法院其它部门一样同属本院的内设部门,相互之间存在地缘人缘以及同属于一个领导管理,难以真正起到监督处理作用。

四、缺乏直管力度。

自古就有“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之说,尤其是在当今理想淡薄、金钱至上风气影响下,加之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处于完善当中,如何发挥纪检监督作用以确保法院审判权执法权有效公正行使尤为重要,一个部门的领导是否公正廉洁,一名法官是否能秉公依法办案、刚正不阿,当事人最清楚;法院的职业要求法官既要廉洁又要公正,廉洁是对每一名法官自身最起码要求,公正是对所办案件的基本要求,法官既要接受法律监督还要接受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群众和网络的监督,目前一些部门领导不怕内部监督而是怕新闻媒体,就怕曝光把自己炒出来,因为媒体监督面大范围广,很容易直接地进入上级领导监督视野,被大领导一批字就会得到重视,而实践中的监督又过多、过乱,目前有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这些监督虽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都代替不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比,内部监督具有线索准、问题实、成本低等优势;但是基层部门的内部监督在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上都受其本部门直接领导,如果一个单位其主要领导对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会造成纪检工作不便于开展、监督不力、范围不广、处罚力度不够的后果。只有形成上级对下级的直接下派和领导,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才会有分量,才会达到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纪检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德修养建设。培养和使用党性强、作风硬、业务通,水平高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作用,使其成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主力军;在法院日常纪检工作中,纪检干部不是无事可做,无案可查,可以通过找当事人谈话,案件回访,也可以在案中、案后接触、了解当事人思想、态度,征求意见;发现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有“合理怀疑”,有可能进行举报、上访时,应当及时立案审查或反馈给法院领导、案件承办人,对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存在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失误、瑕疵时要召集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审查、评定、确认并将结果和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对经纪检部门督促后仍不进行整改,不予落实、办理的,纪检部门可直接立案查处;纪检干部在平时工作中绝不能有等待、观望思想,不能等待问题发生后再处理,要积极主动明查暗访,介入法官执法活动之中,深入群众中回访,定期查阅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全面监督,重点检查,个案突破,有内容,有教训,有经验,有结果,做到警钟长鸣。

二、加大查处力度,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监督标准,做到事前有监督、事中有督办、事后有结论。

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法官在办理案件中是否接受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以及受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钱物、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二)是否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为律师介绍案件以及向律师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的;(三)是否有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以及为案件当事人推荐、指定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四)是否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五)是否有滥用审判、执行职权,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六)是否故意向合议庭、审委会隐瞒事实证据或提供虚假情况等枉法裁判的;(七)是否故意泄露合议评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其他审判、执行秘密的;(八)是否有利用司法职权或其他职务便利从事经营活动谋利的;(九)是否业外活动中不遵守社会公德、法纪严重影响法院法官形象的。对以上九种情况的监督检查均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立案查办,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建立垂直管理体制。

法院纪检干部应当实行上派原则,纪检干部的人财物统一归属于上级:(一)、纪检部门的主要领导由上一级任免;装备、工资由上级发放;(二)、由省高院统一印发《省高院纪检监察员证》,授权给持证人在规定的辖区范围内参加法院的开庭、执行等执法活动,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建议也可向该单位的上一级提出书面意见。对本法院设立或聘请的廉政监察员由纪检部门颁发廉政监察员证件,持证人可在受聘法院内参加各部门的执法活动,监督其执法行

为。

第五篇: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特点与建议

局纪委(市西山坪劳教所选送) 2005年9月26日(点击:4821)

纪检监察工作应是一个具有自身运行规律的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内容广泛,结构和功能比较复杂,但它同任何一个管理系统一样可由决策、执行、监控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监控这个子系统承担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对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说检查、督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正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变革。纵观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案件催办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纪检监察的督查工作只是办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违纪案件的查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督查工作逐步由单纯的事后案件催办向事前的预防型转化,督查的任务由单一的催办案件发展到对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办,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教育的各方面,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过去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室人员的“低层次”向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督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以后,只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任务变成党委的职责,由过去的电话催办变成督查人员、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政工部门齐抓共管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检查,应成为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从大政工的格局出发,针对全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执纪、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习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发,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管教、习艺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常年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每年发生十多起到2004年仅发生一起,2005年至今没有发生。各方面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质特征上,从偏重于“务虚”向“务实”型方向发展。

工作过程和工作形式,是事物发展的非本质的外在联系,对落实某一事项,过于注重形式和过程,督查工作就不能抓落实。纪检监察督查工作过去侧重于对布置的工作的表面检查多,如党纪、政纪、法规学没学、学了几次、警示片看没看、查记录、有就行。现在在注重形式的同时更注重内容和实际。纪检监察部门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和环节采取事前参与、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我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对劳教人员的请假、奖惩、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工作,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从办理的初始阶段就派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同时在各大队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大队重大问题的决策,把监督检查工作

放在各项工作用的全过程,减少工作的失误,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也是新时期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督查方法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新形势下必须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及时公布或向新闻媒体通报,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督查效应,而且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来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务,对查办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正成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针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为此,笔者建议:

1、加强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建设

过去的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查阅案卷,看它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纪律条规是否正确等方面去进行督查。往往满足于文字案卷。从督查的内容上看,纪检监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督查实践中无章可循。为了维护督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督查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应首先加强督查的制度建设,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配备强有力的督查人员

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监督,要达到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质量,而不是督查的数量。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相对紧缺,没有专门的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有时往往应付了事。为了达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议在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的同时,增加督查工作人员编制,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人员,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督查质量。

3、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也应该及时围绕党委想经济、议经济、抓经济这个中心上来。监督检查,要为经济这个中心出主意想办法,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懂经济,当好党委的参谋。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因此,要使督查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加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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