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防治措施

2022-07-30

第一篇:森林防火防治措施

森林防火措施

10 使用火炉时,必须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配备消防器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

3.严禁使用草帘在房内搭设临时顶棚或做挡风墙,不得用汽油、煤油、酒精和其它油类生火,违者要从严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4.职工宿舍、办公室、材料库(室)严禁使用电炉子、煤气炉取暖、做饭。违者除没收器具外,一次罚款100~200元,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如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切损失由肇事者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炉子,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其防火要求和火炉取暖的防火要求同样对待。

6.对油漆、酒精、机油、氧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分库进行保管。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库房的搭设要与锅炉、配电室、油库等要害部位保持一定的距离,大门一律向外开,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非电焊工严禁私自使用电焊,对私自使用电焊造成火险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300元,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8.电焊工使用的氧气瓶要与乙炔发生器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同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火热源相距10m以上,更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或雨淋。在搬运过程中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

9. 焊割结束时,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并要关闭电源、气源。对麻痹大意,造成火灾事故者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10.职工、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大灯泡,灯泡瓦数不得超过40瓦。灯泡同其他易燃物体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11.严禁在灯泡上用纸罩代替灯罩或烘烤衣物,更不得在电线上搭挂衣物,对违犯者可给予批评教育,经劝阻仍不听者,给予罚款50~100 元.

4、森林防火措施

1、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项目部对各施工队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做好安全布置并承担直接责任,接受建设、监理方的领导,负责本项目合同段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

2、项目部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云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各工区现场、路线范围内及驻地要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火宣传牌。

3、项目部按已经动工项目及时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所用的灭火设施必须配备充足,各种防护设施配备齐全,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群众性灭火队伍。

4、确保通讯畅通,项目部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项目部负责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如有问题及时上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5、一旦发生火情,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要迅速作出反应,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各项措施进行灭火,同时逐级进行上报。对因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建设、监理方的要求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项目部各下属工区要注意明火,油罐的安放位置必须合理并保证安全,配备有灭火器材和避雷措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放置到安全位置,并加强夜间值班;避免意外事故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鉴于当地水源紧缺,各拌和站和预制场内的储水罐要具有一定的储水能力,以防备森林防火扑救任务。

7、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的森林防火人员、物资、设备要准备到位,随时接受局指挥部的调用。 5.火灾风险预防措施

火灾预防:一是控制可燃物。尽量减少可燃物与明火的接触及易爆物品的互相碰撞。二是控制着火源。常见的着火源有明火、电火、辐射、静电(雷电)、化学品等。三是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保证人员能够疏散逃生的通道、标识和应急照明、广播等。四是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篇:高温森林防火措施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给社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危害。

项目地处三爪仑乡洪屏行政村,库区为一四面环山的天然盆地,施工环境均为林区,加之山高林密草木丛生,极易发生火灾。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项目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好,并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森防期间,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明确防火第一责任人。且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尽量不外出,集中精力抓防火。有特殊情况外出,要向上级报告同意后外出,并且采取以项目为主对工区负责人,层层分解,森林防火任务落实到人头,真正做到严抓不懈。

2、搞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森林防火自觉性。要坚持不懈的开展森林防火教育,使项目部及工区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员工思想上树立起一道防火线,做到防患于未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重点宣传与面上宣传,流动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力求做到形式、内容和效果的同一。工作中,要集中力量,打造森防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3、强化货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从社会环境看,我项目施工地段有人进入林区砍柴、采集林副产品的现象,不懂森防知识,

在野外随意吸烟弄火,给入山管理和火源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查找可能出现问题和存在的漏洞,打好防火这一仗。

(1)周密布置,坚持把住火源头。

加强施工区内的巡护密度,坚持把住火源入山关。入山人员及施工区附近人员较多,火灾隐患极大。防火小组要加大巡视力度,对于重点地段,施工现场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严肃纪律,严格管理

加强对违章违法用火的查处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办,严把生产性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 度,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取暖、烧荒,严密火源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

4、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高度戒备,快速反应,坚持实行重兵扑救。根据森林防火形势的需要,项目部加大森防投入,对通讯设备和扑火设备进行检查、更换和补充,保证联系通畅,反映及时,并加强扑火队的森火演练,做到指挥系统责任明确,分工明确,物质准备充分,人员精干,在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的同时挖掘潜力,发挥更大作用。防火小组时刻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一有火情,立即启动《消防应急处置方案》。

防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各部门、工区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

第三篇: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专业防火措施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第四篇:煤矿周边森林防火措施

山西煤销集团临汾公司

同富新煤业有限公司

煤 矿 周 边 森 林 防 灭 火 措 施

二〇一一年

煤矿周边春季森林防灭火措施

目前气温回暖,且天旱少雨,为继续保持我矿森林防火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好春季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同富新煤业可持续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乡宁县煤炭工业局《关于转发临煤工发【2011】108号文件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 成立“煤矿周边春季森林防灭火”专项领导组 组 长: 张元甲 副组长: 田应平

成 员: 张路堂、张海江、祁伟玮、宋殿勇、王郑红、 杨宝安、师向鹏、许 锐、郭红军、赵敏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田应平(兼)。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上下齐抓共管,科室队伍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用火,确保春季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3月25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一)通过宣传资料、标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矿范围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将森林防火相关管理规定及措施下发到各科室,由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学习。

(三)通防科、保卫科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明确责任到人,落实执行情况。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4月10日- 月 日)。主要内容:

(一)保卫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周边村镇消防动态和我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

(二)各科室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做好与周边村镇负责人联系宣传工作,确保他们在我矿区范围内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对矿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的进行严厉制止,并进行宣传教育。

(五)抽调各科室人员建立扑火应急小队,并进行扑火技能演练。加强扑火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一)4月5日,召开小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和

部署安排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二)4月6日,召开各科室、队伍负责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行动。

(三)4月7日,保卫科负责把相关森林防火注意事项书写到黑板报上;调度室负责把森林防火相关措施印发传送至各科室进行学习。

(四)保卫科组织人员对坟墓集中点、零星坟墓及进山主要路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工作方案应主要包括:每个集中点、道口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巡防检查,禁止无关人员携带烟花、爆竹、蜡烛、千张上山;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非集中点坟地的防火措施等。

(五)保卫科组织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部位进行突击检查,做到严防死守。

(六)由安全科组织巡查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火值班

1、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值班成员及相关领导应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2、公示带班值班人员、时间、责任,将值班表报矿调度室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练使用通讯设施,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

好值班记录。同时,要对本辖区域内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及值班领导报告。

6、备有防火专用值班车,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火情。

(二)森林防火巡护

1、建立生活区、生产区、井田范围三级护林防护网络,加强对全矿范围内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2、配备足够的森林防火巡护人员及相关设备器材。

3、高温、大风天气,要24小时对全矿周边森林进行巡查,杜绝一切引火源的出现。

4、巡护人员的职责是:巡护山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上山和报告火情,协助防灭火应急小队进行灭火工作。

(三)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田、土进行登记,做好动员工作,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森林消防巡护队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法就抓。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路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点,巡护人员有权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做好井上电焊、气焊等明火工作的管理,并登记,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经批准后,要有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四)火情监测及火灾报告

1、火情监测报告主体是巡护人员及其主管单位。其它单位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刻将火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3、调度室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灭火队迅速开展扑救。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应予以截留,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

5、对故意瞒报、迟报、误报火情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6、对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由矿领导小组核实后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7、调度值班室电话:6881300。

(五)灭火指挥调度

1、矿区范围内的林区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由当日在矿矿长担任。

2、发生在各村镇交界处的森林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毗邻,成立联合前线指挥部,两方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林火燃烧时间超过2个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

续蔓延的森林火灾,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其它周边成员单位积极到现场给予援助。超过6小时仍未扑灭的火灾或发生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可能酿成重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副指挥长必须靠前亲自指挥扑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必须前来指挥,也可指定专人担任火场指挥。需要县级专业队援助时,由现场最高指挥长统一调度指挥。

4、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向、风力、温度等因素,正确判断扑火人员到岗、物资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火场指挥做出的增派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资调运的决定,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5、指挥长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6、火情严重或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县专业扑火队立即开赴火场参加扑救工作,服从前线指挥部指挥。

7、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8、严禁老人,不满16周年以下儿童、残疾人、孕妇等进入火场。

(六)防火设施物质管理

1、后勤部门应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的防火物资仓库,明确管理物资责任人。

2、防火设施设备进行分类造册登记,一个月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3、配置专门的森林防火车(运输人员、灭火器材),森林防火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加强维修保养,确保防火用车。

4、防火物资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

防雨工作。

5、遇有重大火情,全矿防火物资统一调动使用。

(七)后勤保障

后勤科要组织保障灭火所需机具物资的需要、调配和供应;并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确保交通畅通;调度室及时联系周边地方卫生部门,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物资储备、调度等工作,组织医疗队赶赴火场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八)培训演练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有计划地组织灭火指挥员、灭火队员以及巡护人员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灭火演习,提高灭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五、保障措施

(一)我矿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工作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矿防火领导组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卫科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多次无故缺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个人或者组织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小组要将相关肇事人、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保卫科和通防科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对外来人员的防火意识进行积极宣传。对进山道口、坟场等重点地段安排人员严防

死守。

(二)保卫科组织的护林防火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森林消防应急小队,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了、灭得下。小队必须按照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的规定,建立充实现有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

(四)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调度室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五)森林消防应急小队做到24小时待命,相关车辆随时待命。

(六)所有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人员及消防应急小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人员把守进山道口,加强宣传教育,收缴进山人员携带的一切火种及易燃物品。

第五篇:1600坑口森林防火整改措施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精神和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防火工作具体要求,我坑口对3月31日发生的林区野外焚烧垃圾事件认真反思进行防火安全隐患排查,现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各施工队所有人员防火工作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在坑口张贴防火标语,悬挂五条森林防火内容的条幅,提升所有人员防火能力。

二、禁止坑口一切人员野外吸烟,发现在本区域抽烟者,一次一律罚款500-1000元;严禁野外动火,违者罚款2000-5000元。

三、强化防火工作抢险突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高防火工作整体能力,确保全年防火工作安全。

四、积极完成森林防火部门部署的所有防火工作任务。

1600坑口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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