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职能职责范文

2022-06-24

第一篇:司法所职能职责范文

司法所职能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第二篇:司法所职能

发挥司法所职能浅谈

我是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局工作的,10月份被分在了富滩司法所,在富滩司法所这一年中,我以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的身份进入到我不太熟悉的公务员队伍中,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从一个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学生转变成为一个能够担当一面的司法助理员,现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谈如何发挥司法所在乡镇工作中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吴爱英部长在岳阳调研人民调解工作时强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具有独特优势,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首先要夯实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同时发挥自身所长,针对性的提高调解能力。健全镇村二级人民调解网络,村调委会由村主任、治保主任、妇代会主任兼职调解员。如富滩镇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6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6人,1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51人。调委会成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民调解的质量,故每年按期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如今年就婚姻方面的法律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他们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其次要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矛盾纠纷,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地解决,直接影响着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今年截止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11件,其中家庭纠纷1件,邻里纠纷7件,宅基地纠纷1件,其他纠纷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0件,调处成功率90%。如今年2月07日,富滩镇施家边村和作埠村有两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因做房子的地基线问题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接到派出所民警通知后,立即结伴赶往现场了解当时的情况,避免了更大的冲突发生。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在充分掌握事情原委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调处,最终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了村民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

要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实行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派出所、综治办作为乡镇街道处理人民矛盾的工作机构,每个村(居)委会也设有调解委员会,在平常的工作中时常与之保持信息的流畅,相互协作,如群众出现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解,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有效的处理好各种纠纷。

二、重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意义 组织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之一,也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归正、防范、预后功能,对刑释解教和矫正人员开展教育、帮助和妥善安置,能够有效地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帮教工作的的目标就是努力营造一个温暖宽松的社会环境使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增强自身的信心勇气和能力,在就业学习社会救济等不受歧视,实现就业有门路,生活有着落。

首先按照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要求,按照“一比二十“的严格要求,把镇政府机关驻村干部、村小组组长和村委会干部大纳入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按照“一人一卷、定期帮扶、重点教育、追踪管理”的工作要求,当他们到司法所报到时,对他们就行法律宣传,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同时为每个人员建立档案,通过问话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的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并记录在档,定期对他们就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通过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情感教育,减少回归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强他们回报社会的创业动力,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

其次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刚回来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其当面宣读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公德等教育,组织义务劳动等手段,帮助服刑人员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矫正其恶习。严格按照“严管、宽管”政策要求,严格实施请销假、报告、汇报、奖惩制度,要求他们每月进行思想汇报一次,并定期向司法所汇报自己近期实际情况,同时按照考核鉴定表对矫正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月度和季度打分,对于表现好的进行表扬鼓励,对于表现不好的进行批评,通过这种奖惩措施增加他们的自我改造意识。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和完善监管改造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由司法所组织村委会干部将其接回,与公安派出所分工负责,分类建立帮教制度,落实管控帮教措施,以免刑释解教人员直接流入社会,成为社会管理盲区。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归档管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档,并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金。同时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让其感受政府对他的温暖和关爱。

三、创新方法,加强普法和法宣工作的力度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意识对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使群众权益受到损害时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以防止违反法律的事情发生。

一是与镇政府相互协作,结合“3.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人群密集的街道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在村干部换届选举开始前,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以《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政策等规定,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增强了选民的法律意识。

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平台和时机,营造浓厚氛围。每年在法治宣传日都会发放600余份宣传单,让群众熟悉并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根据街道和村委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示栏,把法律宣传知识等法制宣传内容加入其中,同时把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和法律援助的联系方式发到各村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渗透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的时机,当群众出现纠纷进入调解的过程中,适时进行入户宣传,让群众有意识的能够防患于未来。

四、发挥法律援助基石作用,让困难群众能够获得尊严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集中精力解民忧、惠民生,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一要推进政务公开,将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受援人权利义务、办案流程、服务措施、监督电话等事项在司法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最大范围的使需要帮助的人能够沐浴在法律援助的阳光下。

二通过发放年画,法律援助宣传单加大法律援助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的知晓度,让更多人都了解法律援助的具体范围、条件和程序。同时在各村委会办公大楼设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有效的利用村干部的力量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通过他们对群众的宣传,让群众能第一时间想到并申请到法律援助,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三为提高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案质量,保证法律公正,增强群众对法律公正的公信度。司法所会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联系好专业的律师,为困难群众解决了无力承担高额律师费的困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群众诉讼难,难诉讼的问题,也是为了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方便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五、妥善处理司法工作与镇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同时也是乡镇(街道)管理本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司法行政工作为中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针对镇政府领导安排的工作,要及时按质完成.如今年富滩镇举行的村委换届工作,在镇领导的安排下,直接参与了整个过程,从选民登记、选民投票、选票统计和成员公示,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是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平台,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要在区司法局和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站、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三篇:社区矫正:司法所职责

一,司法所主要职责:(共14项)

1.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NO3-1)

2.接收后的宣告(NO7)

3.确定矫正小组并签订责任书(NO8)

4.制定和调整矫正方案(NO9)

5.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NO10-2)

6.离开居住的县(市、旗)七日内的审批(NO13-2)

7.变更居住的县(市、旗)的签署意见(NO14-2)

8.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到场说明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及脱管报告(NO19)

9.定期走访(NO20)

10.记录矫正情况、进行考核、分类管理(NO21)

11.矫正期满前的鉴定、安置帮教建议(NO29)

12.组织解除矫正宣告(NO30-

1、

2、3)

13.与安置帮教部门衔接(NO34)

二,司法所的监管措施(NO19-21)

1.监 管: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到场说明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

2.走 访:定期到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医院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及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必要时向有关机关反馈。

3.考 核:记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 实施分类管理。

三,决定适用社区矫正后送达法律文书材料:

1.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包括: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送达回证以及社会调查材料、审判过程中的表现等。

2.裁定假释的,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包括:假释裁定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送达回证、监所鉴定等。

3.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疾病证明书或病残鉴定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送达回证等。

四,宣 告:由司法所主持(NO7)

1.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主要内容。

2.明确社区矫正期限;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3.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五,矫正小组(NO8)

1.组 长:司法所工作人员

2.成 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

3.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4.签订矫正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六,矫正方案(NO9)

1.综合评估(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 )

2.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 )

3.适时调整(实施效果)

七,矫正档案(NO10)

1.执行档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2.工作档案:司法所负责-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第四篇:司法所工作职能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

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

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承担法律援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

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所长职责

一、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的

指示和要求;

二、领导全所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

三、主持研究、讨论司法所的重要事宜;

四、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汇报

工作;

五、督促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会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

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

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承担法律援助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请示汇报制度

一、坚持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

二、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三、对司法所的工作安排、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大民事纠纷的

处理和日常重要工作等,应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并及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

四、对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请示并及时

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五、请示汇报工作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对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应制

作公文;情况紧急时,可电话或口头请示,但应作好记录,以备查考。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每月不少于两次政治学习,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精神,不断

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三、每月不少于两次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努力

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

四、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所内团结和凝聚力;

五、按规定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严格学习纪律,积极发言讨论;

六、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廉政勤政制度

一、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关于公务员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和公

务员行为规范;

二、勤奋敬业,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三、在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时,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得利用

职权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四、公正执法,不得徇私枉法,不得打击报复当事人;

五、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

文明行政制度

一、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公务员文明行政的行为规范;

二、严格按照司法所职能范围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三、坚持文明执法,诚信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四、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五、公开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档案管理制度

一、司法所指定具有文书档案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公文处理完毕,应及时立卷归档;

三、卷宗的装订,要加封底封面,并填写卷内目录,统一编归档号;

四、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按专业要求立卷归档并

注意保密;

五、做好档案的借阅、使用和回收登记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清洁和安

全;

六、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交通工具管理制度

一、司法行政警车(含摩托车)只能作为工作用车,不得从事营利性运输,

不得租借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警车号牌租借或转让;

二、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严禁动用警车参与和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到礼貌行车和安全行车;

四、无特殊紧急情况禁止乱鸣警笛,严禁在酒店、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

停放警车;

五、司法行政警车须由持警车准驾证的人员专人驾驶,非警车驾驶人员不

得驾驶警车。

六、司法行政警车应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交通管制部门的监督、

检查。

法律援助站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涉及法律援助的来信、来访;

二、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登记,并进行初步审查;

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的,向当事人说明理同并告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有关部门移送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审查,并

通报审查结果;

五、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不压制、推诿、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指导边区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体系,落实帮教工作各项措施;

二、坚持帮教接待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工作,防止漏管、脱

管;

三、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谈话教育活动,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

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四、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为刑释解教人员协调

就业机会;

五、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总

结、统计报表和信息。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对每名矫正对象指定专人负责对其开展矫正工作,做到“四知道”(矫

正对象基本情况、居住地址、活动范围、亲属概况);

三、加强对表现较差的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出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不

得越权违规处理;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查访,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压制、推诿、

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

第五篇:社区司法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社区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社区办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代表社区办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办党工委、社区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区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

1、指导治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抓好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代表社区办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社区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治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治理、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社区司法行政干警行为规范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献身司法行政事业,胸怀全局,奋发进取,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5、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8、注重仪表仪容,执行公务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9、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习惯;

10、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社区司法所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本职工作。

2、紧紧围绕社区办党工委、社区办中心工作,服从领导,服从指挥,处事有方,敢打硬仗。

3、按照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制订责任目标,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解决。

5、提高工作效率,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

6、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大问题,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工作中碰到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社区司法所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坚持集体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巩固学习效果。

4、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社区司法所工作纪律

1、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3、不得请吃受礼,徇私舞弊。

4、不得私立章法和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5、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社区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每年一月底前,要按照档案治理要求完成上的文件资料,专业文书的归档立卷工作。

2、司法所要配齐档案设备,认真治理各类档案,做到存放有序、检索齐全、使用方便。

3、档案治理要规范。外人借阅、抄录档案有关资料,必须经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准随意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

4、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调解工作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合法合理原则。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二、调解工作的纪律调解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吃请受礼。

三、调解工作职业道德要求调解人员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信用,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质和调解技能。

四、调解的程序

1、纠纷的受理。

2、调解前的准备。

3、实施调解。

4、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5、调解结束。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安置帮教工作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

2、释解人员的预放衔接工作。

3、引导、扶助释解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进行教育,落实预防措施。

二、安置帮教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象一是没有生活出路的释解人员,二是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三是未成年释解人员。

3、市场化安置就业的原则。

4、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

三、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责任制。

2、例会制度。

3、登记建档制度。

4、衔接制度。

5、重点人管理制度。

6、协调配合制度。

7、培训学习制度。

8、考核检查制度。

9、信息通报制度。

10、统计制度。

11、撤帮制度。

四、安置帮教工作方针

1、向前延伸:帮教组织、社会单位和亲属等走进看出所、监狱、劳教所,与管教干警共同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2、向外延伸:服刑在教人员释解时做好衔接工作,将其按时接回,由有关部门予以帮教和安置。

3、向后延伸:释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5年或3年内,有计划有目的的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

五、安置帮教工作纪律

1、不得泄漏释解人员个人隐私。

2、不得歧视释解人员。

3、不得吃请受礼。

4、不得侮辱释解人员的人格。

5、不得处罚释解人员。

6、不得凭个人意志和个人感情办事。

六、社区矫正工作原则

1、开拓创新原则。

2、依法规范原则。

3、密切协作原则。

4、公开监督原则。

七、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服刑的;

5、被暂予监外外执行的。

八、社区矫正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

2、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4、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1、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增强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的的自觉性。

2、增强国家机关特别是领导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保障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3、增强社区居委员会成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4、推动各行各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5、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具有法制观念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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