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2022-08-05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现场质量巡查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饲料生产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生产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现场质量巡查。

3. 职责及权限

现场质量巡查由品管部设立的现场品管员负责实施。

4. 具体条款规定

4.1巡查位点及内容

生产现场的检验内容和程序,主要包括:

——检验各投料口,查看原料质量状态、现场卫生、原料杂质清理、废包装袋收集整理整洁、工作记录等;

——检验成品库,查看垛位整齐、垛位卡齐全、撒料漏料现象、虫害鼠害、发货记录;

——检验小料配料现场,查看是否清洁有序、原料是否合格、配料秤是否准确、配料单是否清晰明确、配料工器具是否清洁、配料记录;

——检验小料预混合,是否执行规定的混合时间、是否及时洗仓; ——检验小料的分装转运,分装秤是否准确、小料重量复核、有无撒漏; ——检验制粒、调质温度是否符合品种的质量要求;

——检查颗粒冷却系统,设备运行、颗粒料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中控,混合时间、粉碎粒度、洗仓等是否符合品种要求; ——检验打包,是否对成品进行感官检验,包装标签是否正确、是否取样留存;

——检验成品重量,检查打包秤是否正常、复核成品包重; 4.2 异常情况界定及处置方式 4.2.1 配小料异常

发现小料外观发生明显变化,小料名称发生错误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开机生产。 4.2.2大宗原料异常

发现大宗原料明显霉变、外观质量发生明显变化、投料错误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开机生产。 4.2.3生产过程异常

发现串仓、投料错误、计量错误、主要生产设备(混合、调制、制粒)运行

1 异常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开机生产。

4.2.4产品异常

在打包、成品仓发现产品外观异常、配料错误、包装物和标签使用错误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包装,已包装的产品要停止发货,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包装成品或发货。 4.2.5 处置方式

由异常情况产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4.3巡查方法及频次

每日至少1次巡查生产现场,认真记录检验的结果,建立《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5.相关工作记录

《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第二篇:工程部现场巡查制度

1.目的

使现场日常检查工作能更深入,及时发现各类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培养员工“腿勤、眼勤、嘴勤、手勤、脑勤”的良好习惯。

2.适用范围 日常现场管理 3.程序

3.1工程管理人员现场巡查时可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均可),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协商、 解决、落实。

3.2工程管理人员去现场巡查时应携带数码相机、卷尺、笔记本、笔、小榔头等常备工具。

3.3工程部经理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工程部副经理/主管每周巡查不少于5次,各专业分管人员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

3.4现场巡查内容:

3.4.1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抽查隐蔽工程;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进行质量检查;观感质量检查;成品保护工作;检查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工序;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抽查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实行的旁站记录及人员到岗情况;关注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状态。

3.4.2安全文明方面:经审批的基坑支护、降水及各类脚手架、模板及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执行情况、验收和拆除手续及程序执行情况;“三宝四口”防护用具使用、保持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消防及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执行情况等。

3.4.3工程进度方面:对照经审批的各单位进度计划进行现场进度检查,核对班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基础数据。对于现场出现的各工种的相互干扰,共用相同工作面问题进行动态的分析和管控。

3.4.4工程监理工作的状态。通过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各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等资料的抽查,掌握监理工作状态,考核监理工作成绩,并通过表彰或警告等相应方式进一步激励监理工作。

3.4.5现场巡查内容必须在工作笔记中做好记录,在异常情况下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部整改通知单,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填写整改验收记录表(作为工程部整改通知单可追溯材料)。

3.5 巡查方法及针对相应问题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采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事先计划好检查的重点部位、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点数比例、数据的记录表格,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仪器进行抽测。对巡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签发《工程联系单》或《工程部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督促监理单位监督执行,明确整改结果验证日期、奖罚条例,并填写相关记录;对工程进度的巡查,主要针对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工作节点进行对照检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如施工场地、垂直运输、道路等相关情况对局部施工工序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不得影响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3.6对工程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文明施工不到位或其他违章违规行为,在制止和要求整改的同时,作好现场文字和图像记录。

3.7对于施工管理记录表内明确要求工程人员到位检查的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要求施工单位在下一道工序施工之前必须通知检查,同时也要做到自己主动检查。

3.8工程部经理应随时检查巡查人员的工具备带情况,对已明确整改内容的落实情况,发现未能按制度携带者,视情况处罚考评分0.1分/次,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工作,又没有落实处理办法的视具体情况处罚考评分0.1分,并落实整改。

3.9工程部经理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明显的缺陷和质量问题,工程管理人员未经过检查而同意进入了下道工序的,施工管理人员敷衍了事、乱填报数据的,工程部经理可对该部位的隐检人员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元—500元的罚款。

3.10在现场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其他分管人员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或问题,必须知会该分管人员,由原分管人员进行更改或重新布置。

3.11对于分管人员的失职行为,上一级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4.品质巡查

4.1公司工程管理部成立品质巡查小组,配置各专业人员,小组名单抄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2品质巡查小组每天进行工程现场巡查,巡查时间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每天反馈至工程部经理及相关分管人员;

4.3工程部各管理人员应配合品质巡查小组的工作,对品质巡查小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于当天在工程部内部进行通报、落实整改;

4.4品质巡查小组每月汇总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在部门周例会上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并在部门例会纪要中做好记录,并报送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第三篇:质量巡查制度

一、范围

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二、权责

监督人员:组织实施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科室负责人:对工作进行检查管理。

三、内容

(一)市政工程开工前质量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括:

1.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2.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二)质量保证措施检查程序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委派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由质量监督员在首次进场监督检查时,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对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2)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或授权书;

(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2.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记录;

(3)重要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报告;

(4)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授权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取样员、资料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构成资料,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6)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7)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原材料、构件进场情况。

3.对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记录;

(3)监理例会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及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制度;

(4)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格证书。

(三)对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立即督促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检查。

第四篇: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加强对工程项目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公司质量、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如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一、巡查人员组成:

由公司总工办以及抽调公司其他部门(如技术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巡查小组。

二、巡查范围及时间:

1、各在建工程项目(每月检查1-2个项目,不限检查次数,但每月不少于两次)。

2、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突击巡查。

三、巡查的主要内容:

1、质量控制和主要功能检测资料。重点核查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各类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涉及质量、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文件。

2、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特殊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编制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现场实际是否有针对性;审查程序是否到位;能否指导施工的全过程。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各类主要受力构件(埋件、后埋件、幕墙龙骨、钢结构工程、索结构等)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的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外观质量情况,并对实物质量辅以检测手段,并做好有关记录。

四、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巡查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实填写《工程质量核查记录单》,并依据检查情况及时向工程部、项目部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在当月的《质量安全月报表》中向总工办汇报(每月5号前上报上月份情况)。

2、总工办根据各项目的巡检质量安全情况及整理落实情况汇总后上报总经理。

3、对于随时可能出现危险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巡查小组应立即向责任项目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同时通知各工程管理部门跟踪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4、对于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不认真整改的、出现事故的项目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5、巡查小组应就巡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的问题向各主管领导和总公司主管领导提交专题汇报。

五、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总工办

第五篇:质量检查、巡查、质量整改、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检查(巡查)制度

为了掌握工程进行过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准确合理的质量控制,以实现工程的质量目标特决定对工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巡查:

1、 每周的星期六上午,组织各部负责人进行质量检查。

2、 每周的检查结果在质量例会中予以通报。

3、 对质量检查的结果,要做书面记录,对质量隐患要有处理后的复查记录。

4、

质量检查的依据和标准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准。

质量整改制度

一、质量方针是:

以人为本, 服务顾客;科学管理,创造精品;质量方针是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评价的参照,与公司总的宗旨相适应。

二、质量目标: 合格履约率100%; 顾客满意率85%;

在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交竣工验收分项工程优良率90%以上;

三、质量缺陷性质的确定

质量缺陷性质的确定,是最终确定缺陷问题处理办法的首要工作和根本依据。一般通过下列方法来确定缺陷的性质。

(1)了解和检查。是指对有缺陷的工程进行现场情况、施工过程、施工设备和全部基础资料的了解和检查,主要包括调查、检查质量试验检测报告、施工日志、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机械情况以及气候情况等。

(2)检查与试验。通过检查和了解可以发现一些表面的问题,得出初步结论,但往往需要进一步的检测与试验来加以验证。

检测与试验,主要是检测该缺陷工程的有关技术指标,以便准确找出产生缺陷的原因,例如,若发现石灰土的强度不足,则在检验强度指标的同时,还应检验石灰剂量、石灰与土的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发现石灰土强度不足是因为材料不 、配比不合格或养护不好,还是因为其它如气候之类的原因造成的。检测和试验的结果将作为确定缺陷性质的主要依据。

(3)专门调研。有些质量问题,仅仅通过以上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如某工程出现异常现象,但在发现问题时,有些指标却无法被证明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只能参考的检测方法。象水泥混凝土,规范要求的是28天的强度,而对于已经浇筑的混凝土无法再检测,只能通过规范以外的方法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为了提到这样的参考依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往往有必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或专题调查组,提出检测方案,对所得的这一系列参考依据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找出产生缺陷的原因,确定缺陷的性质。这种专题研究,对缺陷问题的妥善解决作用重大,因此经常被采用。

四、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

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应当坚持原则,以保证缺陷处理后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处理工程质量缺陷。

(1)整修与返工。缺陷的整修,主要是对局部性的、轻微的且不回给整体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的缺陷,如水泥混凝土结构的局部蜂窝、麻面,道路结构层的局部压实度不足等。这类缺陷一般比较简单地通过修整得到处理,不会影响工程总体的关键性技术指标。由于这类缺陷很容易出现,因而修整处理方法最为常用。返工的决定应建立在认真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是否返工,应视缺陷经过补救后能否达到规范标准而定。补救,并不意味着规范标准的降低,对于补救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程必须返工。如某承包人为赶工期曾在雨中铺筑沥青混凝土,监理工程师只得责令承包人将已经铺完的沥青面层全部推除重铺;一些无法补救的低质涵洞也被炸掉重建;温度过低的沥青混合料在现场被监理工程师责令报废等。

(2)综合处理办法。综合处理办法主要是针对较大的质量事故而言的。这种处理办法不象返工和整修那样简单具体,它是一种综合缺陷(事故)补救措施,能够使得工程缺陷(事故)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工期损失,重新满足规范要求。处理的办法因工程缺陷(事故)的性质而异,性质的确定则以大量的调查及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理论为基础。具体作法可组织联合调查许、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合理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而经有资质的检查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验收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所有的质量问题处理必须有相应的记录,以备工程问题的跟踪处理及工程竣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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