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的措施范文

2022-06-13

第一篇:保护耕地的措施范文

实行耕地保护的意义、措施和途径

推荐答案

保护耕地的意义是由耕地的重要性所决定的。首先,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的原料主要来源于耕地;其次,耕地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耕地为农村人口提供了主要的生活保障,是城市居民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我国是有12亿多人口的大国,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仅1.59亩,只占世界人均耕地的44%,而且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均耕地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进一步减少。所以,在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中,必须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稳定一定的耕地面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否则,别无出路,也没有选择。

耕地保护措施

一、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二、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

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这是耕地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三、严格耕地保护执法

四、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才能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

五、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确保新增用地的有关费用按标准缴足到位,使新增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总费用较以往真正有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整个建设用地的扩张。因此,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费用标准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二是要执行好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及时收缴;三是要建立保护耕地利益奖惩和补偿制度。

六、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

首先应着眼于地面人工监测系统,主要是:①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及时汇总,及时输入,这是信息库更新的重要来源;②建立合理的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

定点固定观察;③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信息传输体系,以便不断地获取和检验信息。同时,应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市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七、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

耕地保护途径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对土地加大了管理力度,完善了土地宏观调控体系,《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与2002年完成,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其土地质量,对城市土地实行总量控制,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采取严厉的措施整顿土地市场,2003年撤消开发区3763个,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人们认识不一,乱占、乱批、滥用土地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禁止,同时,因自然因素的影响,土地的质量也在下降,为此,应采取以下之措施。

1.提高开发深度,保护耕地资源。首先,正确处理好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对于经济发展占用耕地,理想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占用耕地面积,实现高度集约化的土地利用,使有限的农田绿地得以保存,从而满足社会对农产品增长的需要。非农占用耕地的扩大,在现在经济起飞的阶段不可避免,强行禁止的政策只能导致本地本应加快的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被人为地拖迟,关键是我们应在建设过程中抵制乱征、乱占、滥用和浪费撂荒耕地倾向。其次,要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统一领导、规划和管理。第三,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建设规划,国家要建设,耕地要保护都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有效克服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统一规划布局,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对策选择。一方面要编制和制定落实各类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耕地保护条例及有关政策,通过规划和立法的方式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另一方面要编制国家建设与布局的总体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划定开发区,对各类开发区的建设数量、区域布点、占地规模、功能结构、开发性质等进行统一的界定。一切未纳入统一规划的都应被视为非法而不予承认与批准,凡私自建立起来的坚持予以取缔。第四,改造旧城区,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合理布局,改造旧城区,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土地面积效益,扩大城区的容量。

2.优化土地环境,全面发展经济。第一,着眼土地、山林、草地、水面、荒山的综合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工作,满足生态反馈的要求,在治理中要林草先行,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退耕还林条例》执行,对25度以上的耕地坚决退耕还林、还牧、还果,对土地开发治理,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一起上的办法,相互配合,多方扶持。第二,发挥多学科优势,减免土地灾害,防御国土灾害的综合体系不仅包括土地资源学,还包括水利学、国土经济学、建筑与城市建设环境工程学、结构工程学、生态学、林学、水产学、畜牧学、地理学、土壤学、地质学、大气学、信息学和灾害学,应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让它们共同献计献策,从而奠定有关防御国土灾害的综合体系的理论基础,用以指导有关的实践活动,在统一规划的原则下,制定防御灾害的综合规划,因地制宜,让防灾减灾系统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效而科学的防灾综合体系。第三,制定土地开发的优惠政策,使开发

者得到更多的实惠,使政策措施和治理措施紧密结合,在短期内尽快恢复植被和增强抗御风沙、防止水土流失的能力。第四,国家增加对治理土地环境的投入,认真抓好天然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工程、长江和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平原绿化建设、农村薪炭林建设和“三废”环境改造等,通过工程、耕作和生物措施,增加对土地的投入。第五,大力发展专业性土地开发合作经营组织。发挥各种各样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加以宏观引导和管理。第六,对农户搬迁以后的旧庄基,要及时收回,集体统一整修,并入基本农田,多渠道节约耕地。第七,对土地要因地制宜地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开拓农业生产新领域。第八,有计划地开发利用一部分土地来发展工业、交通、城镇和其它事业,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和重庆等大城市,利用土地发展房地产业和第三产业,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由小到大,脚踏实地逐步发展。

3.调整土地结构,努力提高效益。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就是调整种植业内部各部门的用地比例,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调整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用地比例,提高经济作物尤其是名特优新作物的用地比重。其次,调整种植业与畜牧业用地比例,需要调整一部分耕地种植饲料作物,或通过改革耕作制度扩大饲料作物播种面积,为畜牧业提供较充足的精饲料和青饲料。第三,调整各类作物内部结构,粮食作物应适当压缩,增加经济作物用地结构应从市场需求出发,结合考虑生产条件,扩大畅销利大高产的优势作物,控制和压缩滞销低产的作物。第四,充分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天然资源及林果、畜牧、药材、土特产等,可以兴办一批乡镇企业和

二、三产业。第五,从我国的土地资源生产布局看,应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一项重大的产业加以建设。要在“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色”方面动脑筋,从自然景观、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着手,认真做好发展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宣传、旅游产品开发、景点建设、服务管理等方多下功夫。第六,以改造乡镇驻地为重点,使驻地建设企业的资本存量转移与重新组合,发挥巨大资本存量的再投入作用,缓解土地资源资金不足的困难,推进新兴消费产业的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

4.采取综合措施,扭转恶性循环。首先,应对工业生产的内外环境进行整治,行政、经济、法规三位一体,解决包括城市在内的工业品污染问题,对超标污染加强监测,限期治理。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严格审批制度,控制新的污染。第二,在对化肥、农药污染治理上,一要多肥种配合并在生产前进行原料的精选,二要以高效低毒易分解的农药和生物农药的生产代替高毒低效且残留的农药生产。三要加强新肥新药研制和推广,达到低成本和少公害或无公害的目的。第三要治理水土流失和沙化,可采取耕作措施、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三结合方法,同时要植树种草和优化结构,使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和三料短缺问题的解决得以统筹。第四,对地质灾害严重地区,要增加人工植被,城市建设要合理布局,加强斜坡建筑管理,防止新的人为的破坏,要治坡与治水相结合,综合防治城市环境地质灾害。第五,对盐碱化地区,则必须推广增施有机肥,以沙压碱和容土压沙等科学改良土地的方式,杜绝大水浸灌。第六,改革农村能源结构,根据各地能源资源、自然条件、居民生活水平、交通状况和消费结构等进行区划和规划,找出多种途径,实行工业能源与农村多用途薪炭林并举的方针。第七,大力开展

植树造林,实现大地园林化,搞好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促使林地生态环境不断向高效平衡的方向发展。第八,要在国家统一规划下,适当扩大绿肥播种面积,增强农业投入,增施有机肥,牢固树立用地养地相结合的观点,提高土地生产力。

5.整顿土地市场,科学出让土地。近年来,对土地市场进行了整顿,非农用地实行“六不报批”制度,即对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批;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批;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为此在城市中要实现土地有偿利用,允许使用权合理流动。其目的是把土地推向市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使用制度,运用使用权出让金和税费这个经济杠杆,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制约,形成一种节约用地、合理地自我约束机制。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不仅为各级政府开辟了新的财源,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投资环境,而且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加强了土地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土地价格要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就是要反映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投资环境,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科学地计算土地经济价值。因此在建设中:首先应该成立土地估价委员会,对城镇土地进行分等定级、测算地价、修订编制区域性基准地价,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事业单位土地随地而建筑物转让、入股、出租,生产基地转让等地价进行评审、监督和管理。其次,要建立分布地价制度,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按评估基准地价的要求,定期发布地价公告,为投资者快速提供准确的数据,这样既有利用银行作出贷款的估计,又为政府判断价格是否合理提供了依据。最后要完善土地出让转让登记申报制度。对土地市场中的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必须经过登记。出让受让双方必须申报成交价,并应同时附上有关职能部门对土地作价测算,使用效益分析的评议书,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生效。政府通过优先购买权力和冻结地价的办法,防止地价的过高或过低的波动。

6.增强“惜土”意识,造福子孙后代。首先,要开展国土危机教育,更新传统观念,唤起人们对土地问题的忧患意识,增强国情、国策和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起强大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其次,是增强全民族的“惜土”意识。中国政府已将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土地日”,每年通过宣传活动,采用口头讲解,版画宣传,典型引路,形象教育等形式普及土地资源知识,集中力量大抓,统一部署,全面动员,造成强大的声势和社会舆论。第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利用多种形式举办土地法规知识培训班,对乡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土地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教育部门配合,从基础抓起,在小学搞国土观念教育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第四,规范管理土地。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根本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调查、论证、规划、计划、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统计、登记、建档、发证”十二个程序,把握好调查论证、规划计划、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统计登记、建档发证六大环节。第五,像抓计划生育工作那样,把土地管理工作抓好。

认真执行《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法》,加大执法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土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第二篇: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方案

镇国土资发[2012]号

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股,局属各单位

现将镇原县《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

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

策方针、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推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立项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2‟80号)精神,结合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总结我县

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新经验、新举

措,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和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配置资源的关键环节,重点针对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耕地保护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等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

题,切实增强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统筹兼顾。政策落实工作要结合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等工作进行,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三是查纠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查处结合。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行政问

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务求实效。以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不断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提升国土资源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有

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与完成情况,土地整治等重大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是否廉洁、高效等。(牵头股室:耕保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情况,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情况。(牵头股室:耕保股)

(三)违法用地查处及问责情况:重点对卫片执法整改

情况进行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部门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行检查;征地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牵头股室:监察股)

(四)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执行情况,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落实情况,供地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批后监管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牵头股室:耕保股)

三、方法步骤

按照政办发发„2012‟80号文的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

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工

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5月)。根据县政府的统

一部署,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特别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7月)。根据监督检

查内容,逐条逐项深入查找加快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主要检查本辖区、各乡镇在耕地保护、土地征用征收、审批、供应、使用、监管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要坚持边自查、边研究、边整改,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逐步提高完完善。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8月)。根据县纪委耕地

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组办公室的安

排,配合其对用地量较大、建设项目较多,或违法用地比较突出的有关乡镇和用地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9月—10月)。针对自查

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股室及时整改完善,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五)建立机制阶段(2012年10月—11月)。各牵头

股室要根据监督检查各阶段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矛盾

和问题出发,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政策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保障我县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贯彻

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

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县局成立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下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耕保股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协调、联络、督办等日常工作。

(二)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

措,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各股室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全系统既要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督促,严肃执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

督促有关部门及股室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送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五)加强指导,推动工作。重视开展调查研究,把握

监督检查特点规律,及时进行分类指导,有效推动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

情权和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主题词:国土资源执法检查方案通知镇原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抄送: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

第三篇: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的报告稿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我市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工作制度

(一)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截止去年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达到45.96万公顷和39.52万公顷,均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数。目前,我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辅助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初步实现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一张图”管理目标。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我市耕地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占一补一制度,遵循既要保护耕地又要保障产业发展的用地原则,狠抓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满足建设用地的土地报征。今年,我市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1个,总投资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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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土地面积35.7万亩,新增耕地3.2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74万亩。其中,“金土地”工程完成整理土地3.38万亩,新增耕地0.38万亩,建成高产基本农田1.69万亩。同时,今年已申报土地整理项目32个,入库项目26个。今明两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最大限度满足的满足全市城市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项目报征占用耕地所需指标,并实现耕地占补持平有余。

(二)2011年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竭力守护耕地红线,一直以来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始终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市各级政府成立了以县(市、区)长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我们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耕地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方案,并会同农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对各地的基本农田永久划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核实,真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和农户。目前,全市共制定基本农田图(),乡镇()幅,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册()个村()册,制作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个,填制和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184.27万张,确保了乡(镇)有保护图、村有保护碑、社有保护册、户有保护卡,使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家喻户晓。

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抓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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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中广泛宣传。全市各级国土系统把清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通过卫片检查、土地动态巡查、聘请耕地保护义务监督员和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侵占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全部立案查处,被破坏的耕地全部实现了复垦。

二、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全市土地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一)经营性用地出让情况。始终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100%招、拍、挂出让和商住用地100%拍卖出让。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防止了土地低价出让和粗放利用。坚持规范运作,确保土地利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化操作,杜绝围标、串标行为。今年来,全市供应商住用地2787亩,实现出让总价款40.6亿元,入库财政土地收入26亿元。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全年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408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51公顷。全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229公顷,占全年任务的91%。

(二)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情况。今年,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认真落实征收闲置费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的政策措施。目前,共排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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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和低效用地 宗,面积 亩,目前已收回 宗,面积 亩。目前,已经停产或投资强度不足等未按用地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企业共清理出16家。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对土地闲置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规定,依法制定了处置措施,区分情况处置。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按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不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格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土地闲置费;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土地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建设;征收土地闲置费后仍未动工建设且又满一年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时,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我市集中对规划区内南门坝连片接幢的55万平方米旧城区进行全面改造,打造仿古特色街区、现代城市功能街区和高档商住开发区。按照我市旧城区改造计划,将分3个阶段对规划区内3大“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改造,共计165万平方米。通过内涵挖潜、集约用地,可以使旧城土地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计可节约土地近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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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园区和工业用地情况。严格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加快制定完善各类产业园区投入产出控制指标,制定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相关工作。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必须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超面积部分要予以核减。

目前,全市共有产业园区11个,占地面积 亩。入驻企业451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9.35亿元,2010年实现GDP464.50亿元,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394.62亿元,利润总额26.93亿元,产业园区万元GDP占地面积约 亩。

全市产业园区实际管辖面积5006.32公顷,规划用地规模16260.21公顷,其中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面积15610.21公顷;园区已批准用地面积3500.47公顷,批而未征土地面积189.40公顷。在已征用土地面积3311.07公顷,征而未供面积551.55公顷(主要是南充化学工业园),已供应土地2759.52公顷,在已供应土地中,在建用地面积330.76公顷,园区已建成面积2415.23公顷,尚未使用面积13.53公顷,已投产面积2119.17公顷。

据清查核实,全市11个产业园区闲置土地4.33公顷,仅占已供应土地的0.16%,低效用地30.27亩,仅占已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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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1.1%,没有大宗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象。

三、精心谋划,统筹兼顾,确保“两化”工作稳步推进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2011年7月27日上午,市委召开中心学习组务虚会议,传达了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庚即召开局务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了刘书记、蒋省长关于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化”互动会议精神,把推进“两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全局上下达成了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创新思路,为推进“两化”当好参谋的工作意识。我局成立了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领导机制,明确了责任目标,并将重大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1、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计划保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龙头”作用,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第一,按照“十二五”战略部署,将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围绕新型工业化产业布局,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用地需求。第二,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起来,统筹考虑,统一协调。第三,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三集中”原则,以集中布局实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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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发展。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不懈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科学安排现有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切实抓好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特别是供地后期管理。

2、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机制保障。着力构建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健全目标责任机制、依法管理机制、监管考核机制和舆论导向机制。首先,建立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围绕土地开发进度评价指标、土地投入与产出评价指标及工业用地效益评价指标3个方面进行设计。其次,要加大对用地者取得土地后用地情况的监管。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建设开工、竣工期限、闲置标准、转让条件、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建立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土地出让后,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对违规违约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达不到集约用地要求的,不予验收,限期整改,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

3、切实加强严格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法制保障。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通过土地规划严把“闸门”。同时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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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4、切实加强地矿地环工作保障。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成果,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强地勘力度,积极为“两化”互动发展提供新能源。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加快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科学防灾、治灾能力,全面推进部、省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工程建设。

在下一阶段,我局将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省厅“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内容落到实处。

第四篇:耕地、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概念,耕地保护措施

2004-土地估价师—第11讲 内容提要

第七章 耕地保护管理 第一节耕地资源状况 第二节耕地保护措施 第三节农用地转用管理 重点难点

耕地、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概念,耕地保护措施 内容讲解

第一节 耕地资源状况

一、耕地及其分类 1.耕地的概念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m,北方宽小于2m的沟、渠、路和田埂。

例题:判断题: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m,北方宽小于2m的沟、渠、路和田埂。(r) 例题: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 )。 A.新开荒地

B.轮歇地、草田轮作地 C.休闲地

D.耕种3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答案:A。B。C。D 2.耕地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生产条件,对耕地可划分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等5个二级地类。

(1)水田。有水资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生产、种植水稻、莲藕和席草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2)望天田。无灌溉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生产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望天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农作物。

(3)水浇地。除水田、菜地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生产的耕地。水浇地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地区,灌溉方式一般都是浇灌、滴灌、畦灌和喷灌。

(4)旱地。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土地。旱地主要种植棉花、杂粮、油料等旱作物。 (5)菜地。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和塑料大棚用地。

对耕地的另外一种划分方法为:把耕地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这是基于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的需要所做的一种划分。

例题: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对耕地可划分出( )个二级地类。 A.4个 B.5个 C.6个 D.8个 答案:B

二、我国耕地资源状况

1.人均耕地少,分布不均衡 我国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人均占有耕地为1.59亩,仅为世界人均数3.75亩的42.4%。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0.8亩是人均占有耕地的最低界限

全国28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中,人均耕地低于0.8亩的有666个,占全国县级区划单位的23.7%,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有463个县级区划单位,占全国县级区划单位的16.55%,也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 2.耕地减少情况严重

3.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较低

耕地中坡度在25‘以上,应逐步退耕还林、还牧。还有一些是围湖围河造地形成的,影响了防洪安全,也要退耕。 4.耕地退化现象比较严重 5.耕地区域分布差异大 6.耕地后备资源有限

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实行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的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这是执行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和目标. 例题:我国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人均占有耕地为1.59亩,仅为世界人均数的( )。 A.39% B..42.4% C.51.20% D..40% 答案: B 例题:人均耕地低于o.5亩的有463个县级区划单位,占全国县级区划的( ),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 A.13.4% B.16 55% C.40% D.42.40% 答案: B 例题:在耕地中坡度在( )以上的应逐步退耕还林,还牧。 A.10度 B.15度 C.20度 D.25度 答案: D

第二节耕地保护措施

一、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二、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 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这是耕地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三、严格耕地保护执法

四、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才能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

五、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确保新增用地的有关费用按标准缴足到位,使新增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总费用较以往真正有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整个建设用地的扩张。因此,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费用标准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二是要执行好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及时收缴;三是要建立保护耕地利益奖惩和补偿制度。

六、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

首先应着眼于地面人工监测系统,主要是:①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及时汇总,及时输入,这是信息库更新的重要来源;②建立合理的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定点固定观察;③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信息传输体系,以便不断地获取和检验信息。同时,应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市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七、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

第三节 农用地转用管理

一、农用地转用的概念 1.农用地的概念与分类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农用地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是《土地管理法》重要的内容,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国家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普遍采用的手段.. 例题:判断题: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R ) 例题:判断题:.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 R )

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农用地能否转为建设用地,首先应当看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规划用途。 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文件修改规划;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的,或虽未纳入规划,但已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规划。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宏观控制的有效措施。土地利用计划中,包括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计划。其目的是控制建设项目大量占用农用地,造成耕地大量减少和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 3.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这是控制建设用地方向的主要手段,通过制定建设用地的供应政策,不但有利于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防止大量占用农用地,目时,还可能优化投资结构,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建设用地政策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在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国家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使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对国家经济调控起到辅助的作用。

例题: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据是( )。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C.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D.土地征用计划 答案:A。B。C

三、农用地转用的条件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包括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土地整理折抵指标)。 (3)保质足额补充所占耕地; · (4)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以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确需必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明确预留的项目用地;

(2)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用地;

(3)供水、供电、排污等确实无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

市、县土地利用规划部门对符合农用地转用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在一定时间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例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 A.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B.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C.保质足额补充所占耕地 D.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答案:A。B。C。D 例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以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确属必须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明确预留的项目用地

B.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C.农村道路、水利及其他设施建设 D.供水、供电、排污等特殊建设用地 答案:A。BD

四、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1.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地

(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包括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由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并且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区之外需要单独选址的项目。同时包括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项目,也包括中央军委批准建设的军事项目用地。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铁路、公路、各种管线及大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要在城市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

(3)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征地的,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用地。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些城市中只有城市本身用地需要报国务院审批,而市辖县的县城则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由地(市)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对于一些市设的开发区、卫星城将按城市市区同样对待,需报国务院批准。

(4)涉及到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农用地转用需要报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用地

(1)除了报国务院审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区占用农用地的。 (2)县和县级市所在的城镇及其他城镇建设占用农用地的。

(3)地、市以下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或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

3.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批准项目用地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民宅基地、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占用的农用地。

(2)农村道路、水利及其他设施建设可以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 例题: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 )级审批制度。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 B 例题: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若涉及基本农田的,其审批权在( )。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答案: D 例题: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在城市建设区内统一征地的,批准权限在( )。 A.城市所在地的城建部门 B.城市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C..国土资源部 D 国务院 答案: D 例题:县和县级市所在城镇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未涉及基本农田)批准权限在( )。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国土资源部 答案:B

例题:省会城市所辖的县城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到农用地的转用的,一般农用地转用须经( )批准。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国土资源部 D.建设部 答案:A 例题: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有( )。

A.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项目用地 B.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本身用地 C.县和县级市所在的城镇用地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用地 答案:A。B。D

五、农用地转用的申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留用地范围内,市、县为实施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集中统一逐级向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分批次提出申请。一次报批农用地转用涉及2个或2个以上乡镇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填写《农用地转用呈报表》,并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地补充方案》。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划区范围以外单独选址的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规划部门对农用地转用申请进行审 查,同意转用的,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

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的建设项目用地,属于土地整理项目本身使用耕地的,如整理区农户动迁安置、企业厂房迁建等需异地建设的项目,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除此之外的建设用地需要使用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的,都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呈报土地整理项目的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农用地转用呈报表》。

六、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 1.农用地转用方案编制的主体

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2.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内容

土地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说明:拟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以下材料:

(1)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或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台账(复印件)。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比例尺为1:10000。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利用规 划工作的部门提出具体的预审意见,即《农用地转用审查意见表》。

七、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之间的关系

现行《土地管理法》设定了农用地转用权、土地征用权和建设用地审批权,下面分三种情况分别叙述它们之间的关系。

1.城市建设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

这是指必须在城市建设用地区外选址,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的办理情况。如果是使用集体所有农用地的,要经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划拨或出让三个步骤。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则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则不需办理土地征用,程序上作相应简化。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国务院,而征用土地权限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用土地和建设用地,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和建设用地审批。

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审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权限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用土地和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属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内,而征用土地属国务院批准权限内的,先由省级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再报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和建设用地。

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的具体手续,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篇: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国土局涉及的是第八条的内容,第四条应是住建局负责的内容)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转变观念,切实保护耕地

按照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的要求,我区在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力求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取得突破。做到坚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大力发展节约型产业,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推进土地等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创新机制,提升产业聚集

对处于我区繁华地段的医院等用地,采取置换的方式,让其从繁华地段退出,进入新的规划区,提高了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腾出的土地吸引商业附加值高的商业企业进入,使商业聚集效应进一步增强。建立土地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对所有经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增加土地储备,保障资源供应。对有增值潜力和区位较好的闲置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都纳入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提高了对集约用地项目的土地供应和保障能力。

三、规范运作,推进开发

根据我区基础设施落后,建设水平地下的实际,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大量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加快旧城区的拆迁和改造,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旧城区改造的被拆

迁户,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划定集中安置区,采取集中安置和鼓励上楼的办法进行安置,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

我区在土地市场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为全区国土资源工作打造良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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