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2023-05-14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长徐鸣春

副局长彭金玲唐子敢

2009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安全保卫科、物业管理科、后勤事务科、产业发展科6个职能科室,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8人。

一、机关服务。

1、强化服务意识。围绕“夯实服务基础、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准、创造服务价值”的思路,坚持把服务工作大局和服务机关干部职工作为行动指南,把每一位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当作首要理念,通过开展“优质服务零差错、安全防范零隐患、后勤保障零搁置、接待群众零距离、争先创优零起点、团队成员零隔阂”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加强,进门笑脸相迎、热情引导,“ 您有需要我们就有服务”,经常能看到服务人员扶老携幼、热心助人的感人场景。领导房间安排节日和生日鲜花祝福,定期征集领导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年服务满意率达100%,其他服务满意保持在98%以上,全年开展上门延伸服务150多次。在后勤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行政中心保持“全国物业示范大厦”的最高荣誉。先后有江西、安徽、上海、广州和省内的20多个地级市到该局学习观摩。

2、提高服务水准。后勤服务工作事无巨细,需要后勤人日复一日,严密、认真、扎实、不厌其烦、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每天机关下班后要完成对1100多间办公室的检查和保洁,

每天上班之前要对所有设备调试和检查到位,每年的运转记录资料足有10多公斤之重。全年承担会务765场次,处理维修2150次,处理工程问题820个,分送报刊信件84万件,机关设施完好率达100%,维修满意率达98%。中央空调、电梯、强电、弱电、给排水系统、消防、停车场、安全预警系统在持续高负荷运转五年的情况下,保障正常的运行。二级服务机构医疗、超市、食堂、洗车场、园林等服务水平也在逐步得到提高。

3、创造优雅办公环境。机关保洁工作基本做到一丝不苟、一尘不染,园林养护做到精细、到位,节会期间组织机关的氛围装饰,有效规范机关的广告、宣传、标识以及银行MAT柜、广电媒体、移动、电信通讯设施,整治乱搭乱建、私自改造和噪音污染,创建“省卫生文明单位”和“省园林式单位”。

4、开展节能降耗。机关事务局机关节能工作,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规范》,坚持依靠细致有效的管理,一丝不苟的精神和长期不懈的努力,关好每一次灯,节约每一滴水,在连续4年每年节能降耗15%的基础上,继续完成节能目标,维修支出比上年下降35%。机关的国有资产、公共设施管理完好率达100%。物业管理规范,使用、维护、保养、保管、登记严格到位。进一步整合公共会议室、调剂办公用房50多间。

二、安全保卫。行政中心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开放式办公群楼,外环线长3200米,主要入口26处,保卫任务十分艰巨,该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人防、物防相

结合,坚持24小时严防死守,启动应急预案20多个,出动巡逻2500多次,登记检查5670人次,检查包裹1876人次,协助处置集体上访67批2300多人次,制止非法打横幅、发状纸、喊口号、堵大门和静坐领导办公室、在行政中心搭棚寄居等事件150多起,处置打架、抢食堂饭菜、冲击领导办公室等重大维稳事件11起,纠正车辆违章400多起,调处交通事故12起,晚间检查未关门、关电760次,组织消防检查12次,纠正私拉乱接7起,切实保障机关的安全有序,杜绝盗窃、治安和消防事故的发生。保障食堂、医务室、商场的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内保工作连续四年荣立长沙市集体“三等功”。全年新安装摄像头127个,购置巡逻车2台,配备应急电源,组建和培训应急分队和五个专业小组,进一步增强机关应急保障。

三、科学管理。量化绩效考核,工作实行周安排、日督查、月考核,推行1日4次的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实现每天的岗位纪律抽查和每月的工作绩效评分,并与奖金福利挂勾,坚持制度管理、民主监督和人文关怀,倡导和坚持自我学习、组织培训、持续改进的良好风尚,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干事氛围浓厚,工作作风、服务理念、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后勤工作被评为“长沙市先进单位”,并被评为“长沙市优秀法人单位”,并再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绩效考核“红旗单位”。

四、重大活动服务。认真做好人大政协两会和经济工作

会议等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会务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花炮节、佛文化节、一中80周年校庆等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精心组织11次升旗仪式,组织花炮礼品的采购、分送。参加全市重要接待活动30多次,参加讲解、导游和志愿者250人次,参加重要活动的保卫任务200多人次,礼仪服务105人次。承担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中心工作用房、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民健身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工会活动。(穆梦盈)

【后勤保障工作会议】 2009年8月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建新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行政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办公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刘旭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安全保障、公共机构节能、食堂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一是机关食堂解困问题,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友谊宾馆共同协商,拿出方案报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是同意将行政中心电子防控系统纳入“平安浏阳”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范围,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2台电动巡逻车,购置1台500KW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完善行政中心的物防功能,组建一支反应快捷、处置有力的小型应急分队,增强行政中心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明确由工业经济局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

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和联系,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区域内机关单位节能降耗的管理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穆梦盈)

第二篇:机关事务管理

关于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日常事务管理能力,打造规范开型、效率型、节俭型机关,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积极响应上级倡导的“低碳节能、绿色环保”出行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用车利用率,坚持“提前预约、集中派车、就近自理”的原则。机关各科室应在每天早8点和下午上班后即到办公室提前预约用车。预约用车时,要说明用途、去向、时间;对到外县、市出发或上级有关部门需调用车辆的,应提前半天向办公室预约。除特殊紧急情况,凡未预约的,办公室一律不在单独派车,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对参加一般性会议、文件领取、上报等能由个人完成的工作,均不派车(恶劣天气除外),一律骑局配备的公用电动车参加、办理。

局配备的公用电动车由值班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安全科负责做好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好骑用登记记录,及时充电,妥善保管。

二、机关卫生管理。

按照机关卫生区划分,综合事务科要组织好卫生打扫和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考核相挂钩,确保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洁、干净。

三、安全管理。

安全科要加强机关值班、值守工作的调度管理,认真落实好夜间值班规定,要重点加强门卫和办公楼内值班情况的督察,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四、基础设施管理。

基建科要加强对局办公用房、院落及绿化管理,美化、绿化、优化办公环境。要着重加强对用水、用电的节约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电的跑、冒、滴、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办公用品管理。

严格执行局沂交发[2010]4号关于印发《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办公用品需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统一购买、发放。办公用品(包括各类纸张、笔、电脑耗材等)实行计划购买。各单位应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数量、品种报办公室汇总,统一购买、发放。对特殊情况计划外购买的,应写出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机关各单位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意识,注意处处节约,非上报材料应正反面使用纸张;严格复印管理,一次复印10张以上的必须报办公室同意,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方可复印;对于电脑、打印设备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应先由基建科相关管理人员鉴定后,由办公室通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第三篇: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兴发„2011‟19号

关于印发《兴隆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的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机关事务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和全乡经济、社会事业既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兴隆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附:兴隆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中共盱眙县兴隆乡委员会 盱眙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1日

兴隆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生活招待制度

1、对上级来宾和有关乡镇来人,以礼相待、文明待客。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提倡禁酒,严禁酗酒,敬酒热情而不过分。

2、乡直各单位来客招待一律定点在乡招待所(特殊情况报乡主要领导批准除外),在工作日期间,乡直各单位工作人员无论私款,还是公款都不得在其他饭店或私人家饮酒,否则按党委、政府规定,严肃查处。

3、凡上级来人检查,有关乡镇来我乡交流、考察、参观的要热情接待,确需酒席招待的,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

4、生活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分头负担”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招待数额,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上级部门来人招待费一律由对口部门支出。

5、节假日、双休日和特殊工作加班的同志,确需在乡招待所就餐的,凭乡党政办公室出具的加班证明,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20元。

6、党代会、人代会、村主要干部会,如需就餐的,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办公室统一安排。

7、凡由财政支付招待费的,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党政办统一扎口安排,并凭就餐通知单就餐,接待完毕应据实核算,陪同领导在接待单上当场签字。餐前不拿就餐通知单及未注明用餐详情的单据均视为个人招待,不得报销入帐,党政办也不予补单。

8、招商引资等需在乡外安排食宿的,必须经党委书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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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财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核对。

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用品用具均登记入册,属于控购范围内的财产物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

3、因工作需要添置公产公物和办公用品的,由财政所书面报告乡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购置。购置物品由财政所统一办理,采购大宗物品须两人以上经手,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并建立严格的物品领用手续和分发记录。凡未经请示自行添置的,一律不得报销。

4、凡乡财政列支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修缮项目,由财政所和党政办拿出测算方案,经乡主要领导同意,经招标程序后实施。

5、乡政府院内工作人员宿舍内配备的财产物资,由本人妥善保管,每年财政所进行核实。属于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属于正常损坏的,填写财产物资报损单,由财政所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予以核销。

6、因工作变动,必须在交情财产物资后,方可开取工资转移证及办理其他方面手续。

7、乡政府食堂、会议室等财产物资由党政办负责保管,机动车辆由驾驶员负责保管。

8、材料打复印、制作板牌等需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扎口安排。如需外出做材料的,由党政办开具材料打印、复印、制作板牌等通知单,并注明份数、金额和材料内容,否则,乡财政不予报销。

9、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脑、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发现有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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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日一律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乡长说明情况。

3、全体参会人员要建立工作笔记,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不准随便接打手机,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4、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100元,迟到一次罚款50元,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六、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发,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由部门负责人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设兼职考勤员,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下月5日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考勤表报党政办公室存档。工作时间由纪委和党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的,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在机关会上做检查。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凡请假获批后,一旦假期结束须及时到党政办销假。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或乡长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1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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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

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干私活或从事非集体组织的活动。包村人员下村工作结束后,不到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返回机关,否则,视为早退。

4、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示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有事出发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出发时间、地点、事由,并报分管领导同意。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党政办报经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乡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县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经乡长办公会研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

8、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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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党政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和休息,不得私自脱离值班室。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四篇:机关财务事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所是镇财政主管部门,在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算,并按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有计划地执行预算,同时认真搞好决算;负责协调国、地税及时入库,搞好各项专款和周转金的发放和回收,并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

二、正常开支,包括工资发放、上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可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时作出计划,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执行。

三、所有物品的购臵、维修要严格按程序先审批、后办理。500元以下的开支由镇长签字报销,5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书记办公会或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方可执行,支出后由镇长签字报销。报销时,要先由经办人在单据右下角签字,分管领导在单据左上角签字认定业务支出事实,镇长在右上角签字。每月月底财务人员要将报销凭证报书记审查后方可入帐。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分工明,职责清,理好财,管好账。财政各项资金,一律在指定银行专户储存,严禁公款私存,如有违犯,立即除名。个人一律不准借用公款,确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时,必须由镇长签字批准,借款期限不得超过15天。因公出差费用,无论个人垫支或借用公款,事后三天内必须结清,不准无故拖帐不清。否则,不予报销或按挪用公款处理。

五、财务人员要根据财务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以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对各单位财务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财政所要实行资金活动月报制度,将每月财政收入、支出等各项资金活动情况明细列表,于每月底前分报书记、镇长、分管领导。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

一、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上级部门驻界牌镇垂直管理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经营性收入及其他收入,均列入财政预算外统一管理。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将所有收入资金全额上交财政统一管理,做到日收日交,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上交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缓交,但最迟不得超过三天。任何部门不准以任何借口收款不交或坐支、留用,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发现一次,对部门负责人实行警告,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同时相应扣分管领导年终考核分10分;发现第二次,对部门负责人就地免职,并罚本人一个月工资,视态度如何另行安排工作,对当事人罚本人两个月工资,并停薪停职,写出检查,视态度如何另行安排工作,同时相应扣分管领导年终考核分50分。

三、各单位用款,要写出用款计划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支出,任何情况下不准先支后报。

后勤事务管理

一、党政办公室是镇机关后勤事务的主管部门,在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凡属后勤事务管理事宜,事前均须报计划,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镇长审查批准,党政办负责落实。

三、后勤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管理办法

1、物业管理

镇属楼、房、车辆、办公用具(包括桌椅、橱、凳等)及其他设施,都必须登记造册,经批准,属个人非办公用的镇属物业,需按有关规定交纳占用费。公用或非公用物业,如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要严肃处理。

2、车辆管理

机关车辆均属镇所有,由党政办统一管理、调度。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用车辆,不准私自外借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需经党委书记批准。

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准将车私开回家或私接乱送客人,驾驶员休息或请假时,要将车辆入库或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准带车休息或请假。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热情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务。

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准随便购买车内附属物品和装饰车辆,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清洁,运转正常。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进行保养。如因保养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给予一定罚款,情况严重的调离岗位或辞退。

驾驶员出发,必须证件齐全,确保安全。严禁酒后驾车。行车途中,如因违章造成罚款或出现行车事故的,责任自负。

用车范围:必须保证书记、镇长用车。其他班子成员在本镇内出发,一般不派车。县、镇组织工作检查或中心工作确需用车时,由党政办根据情况统筹安排。班子成员赴镇外开会,可统一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不派车,凭会议通知按规定报销车费。同班子成员一同与会者,可共同使用车辆。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由驾驶员填写报告单,由分管同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统一到指定修理厂,由党政办1-2名同志陪同修理并结算,由镇长审核报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指定修理点时,必须由主要领导批准。

车辆用油需到指定加油站,由党政办统一开据加油通知单,月底由加油站凭通知单到党政办与存根核对无误后,由镇长审核签字报销。党政办要根据车辆耗油量(轿车12公升/百公里,金杯面包14公升/百公里),分别计出标准用量,对驾驶员实行超罚节奖。到外地途中加油,须由乘车人员证明,经镇长审核后签字报销。

3、办公用品管理

党委政府各序列单位的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管理(兽医、农机、农技、林果、劳保除外)。

党政办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购臵和发放,所有办公用品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没有特殊情况,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准购买高档办公物品。

购买办公用品时,要事先填写审批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各单位所需用品(包括笔、墨、纸、档簿表册、毛巾、肥皂等),均须填写领取单,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发放。

党政办指定专人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保管要整齐有序,不得造成浪费或报废。办公用品的购进和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出入库明细要登记造册。

耐用办公用品需明确管理使用单位和个人,人为损坏由个人加倍赔偿,属管理不当或意外损失的,由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照价赔偿。需领取或换新时,需将更新用品交回,并由单位负责人填写领取单。

4、水电通讯管理

机关家属院必须每户“两表”(水表、电表),及时按标准缴纳水电费。禁止家属院用公用自来水浇花、浇地、浇菜,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各办公室、单身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子等高耗电电器,否则,发现一次,没收电器并罚款20元。

要厉行节约,自觉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水管关。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

班子成员、总支书记实行话费补贴。党政办公室电话主要用于办公室人员联系公务,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使用。严禁在电话里闲扯聊天,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卫生管理

划分卫生区,实行卫生区责任制和不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单位要组织对办公室、卫生区随时进行打扫并注意保持。卫生检查成绩连续三次倒数第一的,罚卫生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20元。全年检查总成绩居前三名的,年终千分考核时,单位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后三名的,分别扣30分、20分、10分。

6、安全管理

各单位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重要部门必须昼夜24小时值班。会计、出纳要妥善保管好财务、现金、票据,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否则,一旦丢失由有关人员负责赔偿。

政府传达室(门卫)要24小时有人值班,定时开门关门,外来闲杂人员不准随便出入,夜间外来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群众来访实行专人接待,按程序办理,不能随便推卸责任、上交矛盾,影响党委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节假日、周日、防汛值班和夜间值班时,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出现重大情况,要立即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及时进行处理。对脱岗、空岗人员及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况进行经济处罚,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接待管理制度

做好接待工作是树立界牌形象和扩大知名度的重要环节,勤俭节约是做好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接待范围:市以上各级各部门领导,县六大班子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和其他来访单位和个人。

二、接待方法:实行对口对等接待的原则。 县以上领导,由主要领导和相应分管领导负责接待。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领导和其他单位、个人来访,由对口分管领导或对口部门接待,需要主要领导参加的,可根据情况作出安排。

来客接待时,要由党政办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接待地点一律在镇机关伙房,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在其他饭店接待。确需在外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当时接算招待费。

不经主要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外招待客人,否则费用自理。经批准在外招待时,要限定标准,并于第二天凭发票由镇长签字报销,不允许任何人在外签字记帐。否则,一经发现,费用自理并严肃处理。

三、接待标准:县以上领导的接待一般每人每餐不超过15元(不含烟酒),其他来客接待一般每人每餐不超过10元(不含烟酒)。酒水一般用统一接待酒,一般不上烟。如需特殊招待或提高标准,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接待所用烟、酒、水果等,一律由党政办填写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购买。招待费要日结月清,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镇长签字支付。

陪餐人员一律不准酗酒或劝客人酗酒,陪餐人员一般不能超过客人数。 炊事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搞好厨房卫生,注意改善饭菜质量,注意节约,保证正常接待及工作人员按时就餐。抽调的服务人员要服从安排,搞好服务,无故脱岗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

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凭餐票自带餐具就餐,不准赊帐。就餐一律在西餐厅,不准到厨房就餐。

考勤、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实行签到签退制。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由班子成员值班把关,纪委检查监督,每天考勤结束后,由值班领导对考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报镇长阅示后存档。

根据作息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下班时间分别为早8:30,下午4:30;5月1日至9月30日,上下班时间分别为早8:00,下午5:00),在上班前半小时开始签到,下班后签退。进城开会、因病因事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提前出发不能返回签到的,由值班领导在考勤表上注明。不签到的视为旷工,超过签到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不签退的视为早退,每月一统计、一公布。

严格考勤纪律。工作人员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能代签,如发现代签现象,对应签到(签退)人员和代签人员各扣发工资20元,并通报批评。旷工1天扣发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作停职、停资一周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停发工资,停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党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严格准假权限。镇班子成员、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事先写出请假条,经党委书记签字批准(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批准);其他人员请假1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1天以上向党委书记请假。请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备查,以此作为考勤依据。未经领导签批的请假条视为无效。

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定婚假7天,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的增加到14天。法定产假3个月,另外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女方晚育的增加产假2个月,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必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否则,自行延长部分视为旷工。

事后假、捎假按旷工处理,口头假、电话假按迟到处理。每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3天(含3天)的,扣发当月出勤奖,每年累计请假天数超过24天(含24天)的,取消考勤奖资格。

会议制度

一、例会

党委政府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班子成员、总支书记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调度总结上周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根据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主持。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例会。

二、其他会议

严格会议通知程序。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由党委秘书根据党委政府意见起草通知,内容要明确,然后交由管理区下发,一般情况下不能以电话通知代替书面通知。需部门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公务员通知。

严格与会范围。与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范围参加会议,不准随便替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在会议召开前向有关领导请假。班子成员、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因事请假的,必须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人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分管领导、包片组长分别请假,并于会前报告,否则视为旷工。

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签到领取会议材料,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更不准无故缺席。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关闭手机,认真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闲谈、打瞌睡,不准随便出入会场,不准看报纸杂志等。

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会后,各单位要按照会议确定的传达范围和时间要求,及时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上报落实情况。

凡不按时与会、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党委视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向党委写出检查,年终千分制考核扣20分。垂直部门旷会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通知其主管部门。 文件处理、文印及印章管理制度

一、文件处理制度

党政办负责本镇文件的起草、打印、下发、归档以及上级机关来文来电的登记、送阅、转办、归档等工作。

镇党委、政府、人大需下发或上报的文件、请示或报告,由党政办负责起草,附“文件打印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打印下发或上报。同时作好登记,以备核对。

上级来文、来电,要及时填写“收文登记表”,第一时间报书记阅示,并按所签意见分送有关人员或部门传阅、落实,督查办及时督查落实。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签批意见,并报告书记。

县里各种会议下发的文件、领导讲话及其他有关材料,要及时交党政办登记、处理,按规定送阅,不得私存。

党政办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文件的整理、送阅、归档。整理、送阅要及时,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文印制度

文印室是党委、政府的机要重地,除办公室机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便出入文印室,否则,将追究打字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文印室的所有设施,包括微机、打印机、印刷机、一体机等由打字员专人负责维护看管,定期检查设备,发现机械故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要厉行节约。文稿是输还是印,是用一体机印刷还是用速印机印刷,都要认真比较,尽可能地做到经济、实用。静电复印纸要双面打印。力求节约每一张纸(包括蜡纸)、每一瓶墨(包括炭粉)、每一个版。

三、印章管理制度

党委、政府印章由党委秘书专人管理,印章使用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加盖公章。

学 习 制 度

一、每月15日下午为党委、政府、人大领导成员集体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作出安排。

二、全体机关人员集体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在坚持集体学习的同时,提倡鼓励自学。学习时要做好笔记,必要时要写出心得体会或其他形式的文稿。

三、学习内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上级文件和领导讲话,人口理论,领导科学,外地经验做法,工作方式方法及其他内容。

四、学习要讲求实效,力戒走过场。要学以致用,不脱离实际。

上班规定及8小时以外有关规定

一、上班规定

上班时间要认真执行岗位规范,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办事,力戒官僚主义、自由主义作风。要自觉维护机关工作秩序,不准打牌、下棋、干私活或从事其他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要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对在上班时间内打牌、下棋、干私活或从事其他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的,扣发其一周工资,分管领导向党委写出检查。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的,扣发其一周工资,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停职一个月,停职期间工资停发。

班子成员、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因公到镇外出发,需事先向党委书记汇报,一般人员因公镇外出发的,要填写外出报告单,由分管领导签批。

除正常的接待外,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否则,发现一次,通报批评并扣发本人一天工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向党委写出检查,年终千分制考核时各扣5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予以严肃的组织处理。

二、8小时以外有关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人员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活动,不得有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言行。

住宿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在晚上10:00前赶回。否则,通报批评。 机关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不准参与黄、赌、毒、黑、封建迷信、邪教活动,不准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否则,严肃处理。

第五篇: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和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将我局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按照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精神,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

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提高法律素养,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我局制定了《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五五普法”规划》,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对象、工作步骤和安排作了详细规划和安排。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并支持普法工作,在各项普法活动及经费上都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了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普法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分层次抓重点。局党组重点抓中心组的学习,机关依法治理办公室抓科以下干部职工的学习。二是学习方法灵活多样。采取科室学习和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三是学用结合,分类指导,有的放矢。除学习“五五”普法规划规定的法律法规外,结合单位特点,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与考试工作纳入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学习了《禁毒法》、《政务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培训以自学为主,脱产培训为辅;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培训学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参加本单位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培训结束后组织了《政务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

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普法工作计划。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尤其是我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主法制的论述,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围绕“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提供服务”,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学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公务员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大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以与本职工资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守法用法的能力。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经济法等知识,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专业化要求,系统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之中,

(一)在学习中,做到“三个结合”,认真完成“五五”普法教育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

1、普法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紧密围绕经济建设、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学习经济方面和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治安环境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2、普法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依法治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普法教育,使“人治”观念逐渐转变为“法治”观念。

(1),认真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加强市行政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

(2)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

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市场化,对电梯、中央空调、绿化养护、环境保洁等10项工作实行社会化专业服务,严格执行合同化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把好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并针对不同采购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保证了政府采购的质量。

(3)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落实年休假、考核等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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