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朱熹“格物致知”说

2022-09-11

在朱熹的理学中, “格物致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思想。现代哲学史家在阐述理学“格物致知”说时, 很多是偏重从西方哲学所谓“认识论”去阐释, 当然不能说“格物致知”说中没有研究人的认识的来源, 其发生过程、本质与规律等认识论问题, 但是, 可以肯定地说, 理学讨论“格物致知”, 主要的不是在作认识论研究, 理学家们的目的乃在于讲明治心之道, 成圣之方。笔者也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首先是“治心之道, 成圣之方”, 然后才是一种认识论。

1 朱熹“格物致知”的涵义

“格物致知”原出于《礼记·大学》。《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皆以“格物致知”为前提, 即所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 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 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 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 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 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但长期以来, “格物致知”说没有受到重视, 直到程颢、程颐才重视《大学》中的“格物致知”思想。朱熹的“格物致知”说是沿习了“二程”的看法。

何谓“格物”?朱熹讲:“格, 至也。物, 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 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大学章句》经1章) 在朱熹看来, “格物”之“格”有二意:一则训“格”为“至”。“格物”便是“至于物”, 也就是达到极至。二则训“格”为“尽”。“要见尽十分方是格物, 既见尽十分便是知止。” (《朱子语类》十五) 以“格”为“尽”, 则“格物”就是“知尽”, 而“知尽”便是“理穷”。因而, “格物”与“穷理”并称。朱熹理解的格物:一是“即物”即接触事物;二是“穷理”即研究事物之理;三是“至极”即达到极尽处。

“格物致知”中何谓“致知”?朱熹的解释是:“致, 推极也;知, 犹识也。推尽吾之知识, 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大学章句》) ”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 致知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 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知识如此, 才认得定, 便请以此用功, 但能格物则知自至, 不是别一事也。”朱熹认为, 致知并不是格物之外的另一种功夫, 而是指通过格物, 在即物穷理的过程中将心中固有的先验之“理”全部发挥出来。

朱熹的致知与格物是相联系而讲的。单独来看。“致”, 就是推及, 扩充的意思。所谓“致者, 推致之谓……推之而止于尽也” (《大学或问》卷一) , “扩而充之, 便是致” (《朱子语类》卷十六) 相对与“致”, “知”的含义较为复杂。“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 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大学章句》) 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 其有二意, 即能知和所知, 能知为能觉之知, 即主体的认识能力;所知为知识之知, 即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可见, 格物与致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2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首先是儒家修心养性的一种功夫

儒家本来就有将道德与知识统一起来的思想传统, 早期儒家的代表作《论语》、《中庸》、《大学》、《孟子》就充分体现出孔子及其弟子志学、好学并以智为德的知识兴趣与理性态度。宋儒朱熹继承了早期儒家将知识追求纳入到道德修身、政治实践的思想传统,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不过是他的修己治人的功夫论体系的组成部分, 故而在本质上说并不是一种认知理论, 而是一种修心养性的方法。

其一, “格物致知”的目的是“明明德”的伦理政治, 它只是“修己治人的规模”中的具体“行程”, 其目标则是道德修身与政治实践。具体来说, “格物”、“致知”的环节, 只是为了过渡到“正心”、“诚意”的下一个环节。这一点, 朱熹在《大学章句》的诠释中, 有着十分明确的解释。

物格者, 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 吾心之所以无不尽也。知既尽, 则意可得而实矣, 意既实, 则心可得而正矣。修身以上, 明明德之事也。

在这里, 格物致知的知识追求, 只是为了道德意志的笃实与道德观念的明确, 也就是为了“明明德”。朱熹强调格物致知是修心养性的基础, 他解释“诚意”说:经曰:“欲诚其意, 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 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其力, 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谨乎此, 则其所明又非已有, 而无以为进德之基。

也就是说, 格物致知是为了实现“心体之明”, 从而为下一步“正心”、“诚意”的进德工夫奠定基础。由此可见, 道德修身的行程体系决定、制约了“格物致知”只是修身工夫的一个“行程”, 而不可能是要完成科学认知的活动。

其二, 从格物致知的内容来看。由于格物致知只是为了实现修己治人的成德功夫, 故而决定了这种认知活动的主体内容是人伦日用。所以, 朱熹在诠释“格物”之“物”和“致知”之“知”时, 十分强调这种知识对象是伦理道德之“理”, 他说:格物, 是穷得这事当如此, 那事当如彼, 如为君便当止于仁, 为人臣便当止于敬, 又更上一著, 便要穷究得为人君, 如何要止于仁;为人臣, 如何要止于敬, 乃是。

格物穷理, 有一物便有一理。穷得到后, 遇事触物皆撞着这个道理:事君便遇忠, 事亲便遇孝, 居处便恭, 执事便敬, 与人便忠, 以至参前倚衡, 无往而不见这个道理。

尽管朱熹在诠释格物致知的对象时, 也将它们扩展到天地阴阳、昆虫草木之理, 但是, 由于格物致知的目的在正心诚意, 在明明德, 这就使得朱熹在诠释格物致知时, 始终不敢偏离仁、义、忠、孝、恭、敬等伦理规范之类的“理”。

可见,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鲜明地体现出修身养性的特点。朱熹强调格物穷理以致知, 其目的是未了提高人的道德理性和伦理意识。

3 朱熹的“格物致知”其次才表现为一种认识论

由于朱熹一以贯之地表现出对知识的广泛兴趣, 加之他在诠释《大学》格物致知时对儒家理性主义传统的弘扬发展, 故而“格物致知”虽是修身养性的方法, 但这个方法也一度表现出对修身本身的超越, 也就是上升为一种认识论。朱熹本人就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能够对天文、地理、生物、地质、气象、政治、历史、经学、文学等各种知识领域均有深入涉猎, 这确与他的格物致知论的认识论意义相关。所以, 从认识论上看朱熹的格物致知, 一是强调认识事物之理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量的积累;二是看到了认识过程中由特殊到普遍的飞跃, 体现了认识论的辩证法。但其认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存在着经验论和先验论。

通过分析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可以很清晰地看到, “格物致知”学说首先是重视对人的道德修养, 同时强调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的学习扩展。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应该是求善和求真的结合。

摘要:通过简要分析朱熹“格物致知”的涵义, 本人认为“格物致知”首先是一种儒家重要的修养工夫, 其次才表现为一种认识论。

关键词:格物致知,朱熹

参考文献

[1] 朱熹[宋].四书集注[M].岳麓书社, 1995.

[2] 卢子震.理学基本理论概说[M].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5.

[3] 唐晓晖.朱熹格物致知学说[J].读与写 (教育教学刊) , 2008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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