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重大危险源范文

2022-06-27

第一篇:项目重大危险源范文

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宿舍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安全防火放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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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宿舍内床铺间及门口及门口禁止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禁止各宿舍职工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电气设备应由电工人员安装。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灯、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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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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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严禁在宿舍周边燃放鞭炮,不要在宿舍周边放置易燃物。 严禁在宿舍内及过道焚烧垃圾杂物。 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并第一时间通知该施工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楚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宿舍内种备有的灭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用水扑救。

10、 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切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11、 发现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没,一定不要贪婪财务,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服、被褥等向安全出口冲出去。穿过烟雾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内,用挥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而要等待救援。

12、 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13、 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14、 寝室内和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15、 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山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

16、 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机械伤事故预防措施

1、 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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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业人员进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报上级部门监测、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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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一般伤口小的止血,先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的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止血带止血,选择弹性较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脚上1/3处,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2、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尽量减少颠簸。

3、 消防不安全因素,如机械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稳定,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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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机构的电源线。

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6、 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的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项目部报告。

7、 项目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仓库防火措施

每年因为仓库起火不知道损失多少货物,为了减少火灾,在这里来和大家讨论下仓库怎么防火。

(一)仓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法》的相关要求,遵守仓库的规章制度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完善仓库的消防设备,配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

灭火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适用于可燃的固体物质火灾,不易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

2、泡沫灭火剂。它是利用水的冷却作用和泡沫层隔绝空气的窒息作用,分为化学泡沫和空气泡沫两种。泡沫灭火剂可扑灭可燃或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物质的水灾,但不能扑灭醇、醚类水溶液体引起的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灭电器、贵重生产设备、仓库图书和一些不能用水扑灭的物质火灾。

(4)干粉灭火剂。又称粉末灭火剂,适用于扑灭火灾初起的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火灾,不适于扑灭轻金属和碱性金属火灾。

(5)哈龙灭火剂(卤代烃类)替代品。20世纪采用的灭火剂120

1、1211和1301等被称为哈龙系列灭火剂。这些灭火剂被认为是适合各种不同类型火灾的最佳的火焰抑制剂。但是,到了20实际80年代中期,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其对环境的影响,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不同程度造成全球变暖。目前出现了一些替代哈龙灭火剂的环保产品,主要有如下两种:新型惰性气体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扑灭表面火、油类气体类和电器火灾,可以用于保护经常有工作人员工作的场地。其灭火剂价格低,现阶段主要用于通讯设备、计算机房、工艺控制中心和其他机电设备室等场所。)以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技术是一种具有投资成本低、灭火效率高、小污染环境、灭火以后不影响仓库质量等优点,是仓库仓库智能化消防系统的一种上佳选择)。

对灭火剂和灭火装置有所了解之后,各仓库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馆内配置合适的灭火设备,预防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用电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工作中、生活中,电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人们对“电”的接触机会越来越多。因此,在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如果不按照正确的安装和操作方法办事,就会引起重大的事故,给人身和国家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仓库仓库在用电方面尤其要谨慎行事,避免因用电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仓库的损伤。

(四)、严禁在仓库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质

仓库人员在认真体会《消防法》的基础上,需对上文中提到的化学危险品进行简单的了解。仓库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树立起强烈的仓库意识,仓库是国家的财产,是人类社会的记忆,联系着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其次,仓库管理人员要有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意识,对有损仓库的物质进行严格的隔离与清除。最后,仓库管理人员要自觉的承担起责任,勿在仓库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质。因为这类物质着火点极低,一旦起火,蔓延的速度非常快。再者,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属于突发事故,对于消防工作的开展和仓库的安全都是极为不利的。

(五)、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树立防火意识

第一,提高全体仓库管理人员的仓库意识,只有仓库管理人员们真正的树立起仓库意识,从心底里崇敬仓库,爱护仓库,才能保持仓库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消防教育要从每个人抓起,坚持以仓库为载体,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平常的生活中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让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仓库内的每一个角落,特别是加强对仓库仓库的消防宣传力度,让消防知识真正的深入人心。

第三,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工作,让全体仓库管理人员了解防火灭火的基础知识。为此,仓库可以围绕仓库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制作有关消防知识的海报、组织消防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不仅让仓库管理人员们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也要让用户树立起消防意识,只有仓库管理人员和用户的配合,才能切实的保证仓库的安全。

第四,加强消防培训力度,让馆内人员不止知消防,还要会用消防。经常进行消防实战演练,切实让他们真正对所配备的装备器材会使用操作,掌握防火灭火基本方法。

架体倒塌预防措施

1、架子工必须持有效地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架子工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施工中严格遵守架子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设计的架子结构图组织施工,不准简化操作程序违章作业。

2、架子工施工前要对上道工序施工的场地平整、地面夯实质量和使用的周转材料、质量确认,质量不合格不准施工和使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更不准在工地逗留嬉戏。

4、使用了密目网进行防护,加大了架子整体的风载荷,在搭设架子设施和施工中,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充分考虑大风雨的坏环境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提前做好预防。

5、要防止雨水浸泡使土质变得松软,应在架子两侧做好排水网络,防止架体下沉。

6、严禁在照明不好的夜间从事施工作业,必须作业时应增加现场照明。

7、当现场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雨、雪、大雾天气或露天应停止作业。

8、施工现场使用塔吊作业,塔臂的高度应距建筑外架子5米以上,塔机司机应随时观测钢丝绳套和吊物距架子的安全距离。

9、施工架子不准与井字架、外用电梯连接。

10、采购或使用旧的架杆、扣件,必须对其安全的可靠性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11、架子的搭拆,必须做架子的搭拆设计方案,并绘制架子的结构图,架子超过25米或挑架等,要有载荷计算书,不准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12、搭拆架子作业前,有关人员要对施工班组及个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

13、架子搭完后,要经有关部门分层、分段组织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办理签字手续,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办理验收签字手续,不准使用。

14、安全检查人员应组织架子工每半月对在用架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搭拆架子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一般基坑易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措

1目的:为规范一般基坑工程的正常有序,预测预防各施工环节、部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一方面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在事故发生后通过有序的行动和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的损失,特制订本措施。 2范围:房山区南泉水河治理工程(水头村北-出境)第一标段 3一般基坑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3.1临边防护

3.1.1存在的危险因素a施工队伍众多,交叉作业,易发生坠物,形成物体打击事故;b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已发生坠落事故。

3.1.2采取的措施a首先要对施工队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让其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b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临边区域,用Φ48钢管做成栏杆把临边围起来。对光线黑暗的区域安装临时的照明设施。c对有交叉施工的区域,派专人监护,并设置安全网或搭设保护棚。 3.2坑壁支护

3.2.1存在的危险因素:a 土方坍塌;b 容易发生小块碎石落下伤人。 3.2.2采取的措施:a按照方案要求对边坡放坡。b对边坡进行支护。c支护后应派专人进行观察,对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3基坑积水

3.3.1危险因素a土方被水侵泡后易坍塌。b基坑内有水不易发现坑底危险因素。 3.3.2采取措施:a基坑内积水及时排走。b对于采用坑外降水的,应制定预防周边沉降的措施。C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预定方案施工,全程应由专职安全员监护。 3.4基坑边堆放荷载

3.4.1危险因素:作业过程中,因开挖出的土方不断增加,使基坑边堆放的荷载不断加大,容易造成边坡失稳坍塌。

3.4.2采取措施:a积土、料具按要求堆放。b使用的机具、设备与基坑边的距离符合要求。 3.5上下通道 3.5.1危险因素:通道不畅通或搭设不牢固,容易发生高处坠落。

3.5.2采取措施:a搭建安全通道,禁止作业人员上下攀爬。b通道搭设牢固,并有安全护栏。 3.6土方开挖

3.6.1危险因素:机械设备操作过程中容易伤害作业人员。

3.6.2采取措施:a机械设备使用是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设备作业半径范围内作业b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检查验收方可使用。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7作业环境

3.7.1危险因素:a垂直作业未作隔离防护,容易坠物伤人b照明不足,作业人员之间容易产生误伤。

3.7.2采取措施:a垂直作业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B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4应急措施

4.1应急行动: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发生土方坍塌、坠落、坠物伤人、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或意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 4.2事故发生后,由事故项目部的现场负责人指挥,各小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立即开展救援预案。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小组应经常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3针对基坑开挖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的特点,应对有危险部位单独制定现场预案。该预案应着重介绍现场危险源和逃生路线,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4现场负责人(如现场负责人已在事故中受到伤害则由项目部平时或班前会上指定的临时负责人代替,下同)指挥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

4.5撤离路线:处于危险境地的现场负责人预案要沿安全通道快速撤离至安全地段。该线路在班前会上指定、全体人员确认。

4.6坠落、坠物伤人等事故发生后可立即开始组织救援。对土方坍塌、机械事故、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要迅速判定是否具备救援条件才能组织施救。在任然存在倒塌、垮塌危险时,要立即组织消除危险或降低危险度后,方可组织施救。 4.7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防护措施后在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

4.8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在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的同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二篇: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东莞东站站房改造工程项目部

2013年1月 6日

第三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危险源进行的排查情况,现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高速公路施工重大人身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四条 以下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应当确定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

一、爆破工程

二、高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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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显要位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臵悬挂警示标志。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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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二、土方开挖高度≥20m的高边坡。

三、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四、墩高大于50米、单跨跨径大于100米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桥梁工程。

五、隧道工程。

六、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七、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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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重大危险源,针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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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未按照本办法履行规定职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或者停工整改,并视情况降低信用评价等级。情节严重的,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通报,建议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向有关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同时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部门建议收回有关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考合格证。

发现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本办法履行规定的监理职责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况降低其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或提出处罚建议;

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未履行本办法的,施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项目停工整顿,全省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把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与管理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督与检查职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监管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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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8类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存在主要的重大危险源

一、爆破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爆破组织方案不全或缺少,爆破作业环境存在危险,爆破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设臵有效的爆破危险区边界,未设臵警示标志设臵,爆破现场通讯联络不畅通,爆破后检查等待时间不满足规定时间要求,盲炮未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处理,药量计算不准确,爆破器材的运输、保管和使用不满足爆破安全规程。

二、高边坡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勘察设计单位未对规范要求的高边坡稳定性进行调查,施工单位未对脚手架进行安全验算,作业人员未带必要安全护具,开挖与装运工作面在一起,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未设警告标志,坡面存在危石未清理,未定期对开挖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高边坡作业车辆距离边坡边缘过近,作业车辆制动装臵不完好和没有定期检查,作业车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喷锚防护作业人员防护、支撑设施不到位,锚杆施工下方未设臵安全区域和警示标示。

三、基础开挖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开挖前对埋设地下的管线调查不清楚导致管线被挖断损坏,支护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未定期对支撑、边坡进行监控、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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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未搭建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设臵安全网。

3.梁板制作与安装: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及仪表没有专人使用、管理、维修、校验,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电焊机操作和使用不当,氧气瓶和乙炔瓶存放不当,电工接近高压线时未保证安全距离,塔吊和龙门吊架未设臵避雷装臵,供电系统未作接零或接地保护,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未外装防水箱、未加锁、未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拱圈封拱合龙时的温度、砂浆强度和封拱方法未严格执行设计和规范规定,大跨径拱桥的拱上结构未严格按照设计加载程序进行,就地浇筑浇筑钢筋砼拱圈和卸落拱架未随时观测结构变化情况,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未布设安全网,吊装时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仍然进行作业,吊装大型模板时联络信号不明确,拆模时周围未设警示标志及专人看管。

五、隧道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工作人员进洞前未佩戴必要安全护具,未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制定通风、照明、防尘、降温、防水、防止有害气体措施,洞口采用深眼大爆破开挖边(仰)坡,全断面或台阶开挖时采用火花起爆周边眼,爆破时人员未撤离至安全地点,爆破后有害气体未排出人员进入,施工支护未配合开挖及时施做,未根据地质、水文情况制定防排水方案,未经常观察围岩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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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重大危险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按《石湾子三井煤层自然、煤尘爆炸倾向性检验报告》,石湾子三井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

1.煤尘具有爆炸倾向性矿井;

2.煤层自然发火期45天,属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矿井: 3.该矿为低瓦斯矿井,考虑到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比例很高,而瓦斯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的大量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瓦斯也应列为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因此将煤尘、自燃、瓦斯等三类危险源作为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结果为:

1.煤层自燃危险等级I级; 2.煤尘具有爆炸倾向性;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石湾子三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特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99 组 长: 杨建场

成 员: 刘常孝 董国锦 牛换定 马善琪 李建平

三、岗位责任:

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 事故隐患。

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矿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监 督措施的落实。

安检科: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生产科: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和有 关措施的制定、监督实施。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100 对煤矿企业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瓦斯、煤 尘、自燃、等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 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面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大量积聚或在煤层厚度变化地带瓦斯大量涌出时遇火;

2、局部地区瓦斯超限,由于空班漏检或仪器失灵遇火时;

3、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质量差,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4、掘进工作面因未执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5、巷道相向贯通掘进相距20米,停止一端,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遇火时;

6、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7、没有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8、串联通风无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9、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瓦斯积聚放炮发火时;

10、维修巷道、机电设备,瓦斯聚积带电作业产生火花时;

11、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健全或检漏设施失灵在瓦斯聚积地点, 漏电产生火花时;

12、在瓦斯聚积地区,打开或修理矿灯出现火花时。

100 二)、可能发生自燃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三)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掘工作面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未开防尘喷雾,造成工作面煤尘积聚遇火时。

2、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3、井下各巷道未洒水防尘,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五、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治理、检查、验收)。每月由矿长组织相关各专业管理科室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通报,并组织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

六、责任追究:

1、矿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 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检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

100 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 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 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做到“三不推”“五落实”,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区队,区队能解决的不推给矿,矿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石湾子三井

二0一三年一月五日

100

第五篇:煤矿重大危险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按《南宁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报告》,南宁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煤尘具有爆炸性,属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南宁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特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新华

副组长:张焕新 闫立明

成 员: 韩延富 杨贵敏 单富平 李友庆 徐克勇

三、岗位责任:

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 事故隐患。

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矿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监 督措施的落实。

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通防科室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 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对煤矿企业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煤尘自燃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自燃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或废坑木,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二)、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掘工作面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未开防尘喷雾,造成工作面煤尘积聚遇火时。

2、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3、井下各巷道未洒水防尘,造成煤尘积聚遇火时。

五、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治理、检查、验收)。每月由矿长组织相关各专业管理部室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通报,并组织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

六、责任追究:

1、矿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 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全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 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 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3

南宁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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