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参建单位的配合

2022-08-09

第一篇:与参建单位的配合

与沿线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协调配合

12.1与业主、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 与业主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尽快与业主取得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按照投标承诺做好各项生产资源的调配工作。

合同协议签订后尽快与业主代表取得联系,根据业主在本项目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权限,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将与业主单位的主要接口人员报业主备案,便于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的联系和沟通。

组织项目部所有人员及各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严格履约,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及时向业主或业主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并与其协商工作事项,商定议事规则和程序。确立例会制度,同时派专人协助业主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及落实现场施工条件。

当发生不可抗力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时,积极与业主和监理协商,寻求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并尽快继续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以达到减少双方损失的目的。

与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合同生效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管理和过程控制。

各施工工序均在作业队自检和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

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其工艺,提前通知监理时间、地点,并准备好纪录表格,完成验收后及时履行签认手续。

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

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指令,后协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保证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员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进行检查。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利或许可。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与支付工作,协助监理进行审核或计量并提供监理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工程中标后立即与设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在认真审图的基础上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变更意见,协助完善施工图设计。

通过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结合施工与设计的优势共创精品工程。 施工过程中保持与设计的联络,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及时与设计沟通,并向业主监理汇报,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

本标段与2#、3#标段同时施工,需要与多家施工单位协调配合,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主动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合理进行现场布置,对现场水、电、路等各项临时设施进行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或相互干扰。

施工过程中服从业主安排,对与地下二层景观西路隧道共构衔接部位共同商定施工顺序,减少施工干扰,保证施工顺畅。

与市政、交通等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

提前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对有可能对现况交通造成影响的施工项目和路段编报详细的交通疏解方案,以确保施工期间现场的交通通畅。

施工前与市政管理部门、沿线单位取得联系,了解现况地上杆线和地下管线的详细资料,征求其对施工方案的意见,并签订相关配合协议等。

主动与周边相关单位及居民取得联系,介绍主要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文明施工、防扰民措施及保证各单位正常运营的措施,求得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本工程紧接的南坪交通枢纽工程三标段,配合协调主要是三个方面:

其一是统一进行交通组织和协调,不给其余标段出太大的难题,自已标段内能解决、能提供的交通组织便宜,尽量提供。

其二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方便相邻标段出渣。并在能提供协助的情况下,尽可能协助。

其三是交接界面的配合协调。如交接界面的土石方开挖、结构的连接部位等,要尽力协调、配合,从测量、标高、线型、工序搭接等各方面进行接洽、相互配合,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减少扯皮事情。

在业主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临时协助要求的,我单位也积极协商,提供必要的帮助。

12.2沿线单位协调

周围的社会环境、公共关系对工程有着极其相关的联系,我公司一向注重社会关系,把同当地民众、沿线厂矿企业单位关系和睦邻友好当作关系项目成败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创建优良工程的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把自身的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

对由于施工造成人行车交通困难的单位、居民,我司先要进行告示,取得相关单位的谅解,并及时修建临时通道、道路,减少影响。

对施工区内管网改造的所有权单位,要提前联系,摸清管网的真实情况,与所有权单位共同协商管网的保护和改线等相关工作,以利于现场管网的保护、拆迁和改建。

对新建的管网所有权单位,在相应管网施工前积极联系,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对一些专业要求强的管网铺设,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仔细施工,保证满足要求。

对扬子江酒店和扬子岛俱乐部,要着重于对建筑物的保护和对化粪池的临时处理,注重和谐。

12.3与当地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本公司积极争取得到当地镇、区、市等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完善各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遵守国家法规和地方管理规定,为当地人民作贡献,给当地政府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篇:一、 与建设单位的配合

1. 在施工现场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保证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营。

2. 本着对工程负责、为建设单位负责、为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的做好与外界的协调,为建设单位减轻外部协调压力。 3. 自觉做好新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和教育。

4. 认真执行、服从建设单位指挥协调与命令,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制定的规章制度。

5. 建立施工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施工办公会议,就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合理化建议等情况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6. 会同建设单位代表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变更工作。

二、 与监理单位的协调

1. 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填写施工资料及各种相关报表。

2. 建立健全“三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报监理,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施工材料进场后,及时申报监理验收,合格后再使用。

4.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及施工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处理办法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实施。

三、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

1. 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深刻理解设计理念,熟悉图纸资料,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 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设计单位,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 3. 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四、 与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

1. 积极主动的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对他们提出的关于工程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积极改正。

2. 严格执行相关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本地的规章制度。 3. 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积极接受、吸收。

五、 与其他单位的协调与配合

1. 积极主动的与其他承包商搞好关系,尽量减少人为的因素影响工程施工。

2. 配合其他施工承包人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保证整体施工的进度。

第三篇:第十九章 与分包单位的组织、协调、配合

工程施工需要各方主体的支持、配合,同样也需要参加工程施工的各分包单位的配合。我公司处理与分包单位关系的原则是:主动协助各专业分包单位处理好工程中碰到的问题,凭对自己信誉与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做到尊重人、理解人、服务人,为业主和社会奉献精品工程。在具体操作上,以规范为准绳,按照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施工。本工程施工期间,与分包单位的组织协调、配合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9.1 施工协调与配合

19.1.1 工程施工配合

1、项目经理部为分包单位在工地或建筑物内统一安排或提供办公室、仓库、宿舍、维修及加工场地;

2、提供合格的作业现场和工作面;

3、在现场提供水、电及排水的接驳点;

4、提供准确和标识清楚的控制轴线及控制标高;

5、在现场提供施工脚手架;

6、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现场道路及临时排污设施等,为分包单位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19.1.2 工程施工协调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计划,总平面管理,各专业施工交叉平衡调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以及劳动力状况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以便均衡施工,保证工期按合同完成。具体措施有:

1、对分包单位提交的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进行审查和建议,在满足业主要求和现场需要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完善;

2、根据分包单位分包工程进度需求,提供首层、楼层、楼梯间夜间施工的安全通道照明;

3、提供工地内合适的临时施工道路,以便分包单位运输材料、机械及人员出入;

4、召集施工总分包协调会,解决工地工作面交接、工作配合等问题;

5、督促各分包参照经理部的各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相应的计划,并对其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和完善;

6、召集分包人员,了解脚手架及塔吊、施工电梯等的配合需求情况,尽可能地方便分包单位,以使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7、提供工程每楼层统一地轴线和标高;

8、对各专业分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遵守现场由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守则,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9、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

10、在工地提供垃圾堆放场,并及时运出场。

19.2 对专业分包单位的一般要求

19.2.1 进入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1、提交由业主确认为指定分包商的证明文件: (1)分包工程的投标书及投标过程情况说明。 (2)中标通知书(或具有等同效力的暂行施工协议)。 (3)指定分包商的经营范围及资质登记证书复印件。

2、填写指定分包商情况登记表:

(1)分包商按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取得合法地位和资质登记证书

(2)提交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确保施工队伍能进入现场施工

3、提交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施工方案简介 (2)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主要技术措施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7)劳动力进场计划 (8)做到有方案再施工

4、提供分包商工程施工简历

5、提供分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

6、按合同规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19.2.2 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要点

1、提供本分包工程的质量计划编制书 (1)质量计划与目标 (2)图纸会审情况及技术交底 (3)作业知道书及工序控制点 (4)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的监控

(5)对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的控制 (6)产品的验收交付

2、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

(1)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3)对工序间的技术借口实行交接手续

4)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 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6)加强产品保护和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 7)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指导 8)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

9)接合同规定做好本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10)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处理善后事宜

19.2.3 分包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点 (1)编制本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 1)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顺序

2)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施工的均衡进行 3)编制资源供应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劳务计划

4)进行图纸深化 (2)执行月报制度

1)按月向业主报告本月分包工程的执行情况 2)提交月度施工作业计划

3)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状况 (3)做好协调照管工作

1)参加有关分包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参与总工期的协调 2)及时根据业主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 3)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同业主报告

4)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向总包提出的建议、要求,总包及时解决 (4)工程进度款的收取按合同规定在业主的监督下由总承包予以签证,所有指定分包商的中期付款或结算款均经总包部确认,并按有关程序予以执行。

19.2.4 有关安全、消防、现场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1)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 1)签订本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 2)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3)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接收总包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事宜

6)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2)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1)开展消防与治安的教育工作 2)配合总包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按总包指令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划区域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工完料尽场地清

2)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3)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19.3 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19.3.1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 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19.3.2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19.3.3 检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

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19.3.4 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

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19.3.5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19.3.6 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19.3.7 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19.3.8 对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19.3.9 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19.3.10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3、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只有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均通过了验收、工程保修书内容符合要求,总包单位才能接收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我们对所有分包工程承担总包责任,向业主负责。

第四篇: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所谓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有系统或构成整体”,而所谓协调,即协商与调解,指“为了取得一致意见而共同商量”和“斡旋于双方之间以便使双方和解”。由此可见,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建设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从施工项目部的角度,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四大大目标,本工程不进行专业分包,所有分项工程均由我公司自行完成。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一)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必须在国家和贵州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去工作。对于业主项目部,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这样,最终才能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三)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二】、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

我认为,在项目工程建设中,主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有:

1、 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2、 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

3、 组织与协调与工程组成材料供应商的关系

4、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的协调、处理 (一) 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

根据我国行业管理的规定、法规、法律,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质量监督、城市管理、供电局、人防办、节水办、街道等),均会对项目的实施行使不同的审批权或管理权,如何能与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组织协调,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根据以往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工作的经验,

我认为,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3、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效果。

(二) 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与协调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订本项目的合同网络图,该合同网络图标明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渠道,并据此组织制订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其中,进度总控计划要由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签认后发布。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需经业主审核,由业主同意后发布执行。合同网络图、进度总控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既成为项目部与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工作的基础。

在设计阶段,项目部应重点做好方案设计单位与初步、施工图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协调工作的重点在于制订涵盖双方工作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组织专项方案的论证会,以确保各阶段设计思路、原则的一致性。

对于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调,我认为应推行施工总承包制,通过招标和合同条件明确总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明确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权力。明确由建安总包承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整体责任,使总包单位既有责任又有权力实施整体管理。对于业主直接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要在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交货时间、地点和相应的质量责任。总之,对于上述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组织协调,运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手段,使各方在各自利益不同的条件下,能以实现项目建设的大目标为原则,及时地沟通、协商,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使项目各单位形成一个高效的“建设团队”。

对于监理单位,应注意树立监理对现场管理问题上的权威,尊重监理对于施工质量的否决权、施工调度权等国家、贵州省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的合法权益。发现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问题,要及时地与监理进行沟通协商,坚持通过监理给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工作指令,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在现场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量计量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应该与总监理工程师加强沟通与协调,尤其是现场施工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事先双方要力争能协商一致。

要做好上述工作,就要全面掌握设计内容,了解业主意图,对工程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要掌握各承包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内容、大小、难易程度、采用的主要施工工艺、机具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熟知各个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可能出现的矛盾进行预先分析,在工作中发现矛盾应及时加以解决。要抓好施工关键部位,以及各施工单位的衔接界面,以避免和减少因工作划分不清引起的各种矛盾。此外要重视开好工程例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重点、会后有检查,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的效果。

(三) 做好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管理

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

与相关方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业主的沟通管理

(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部经理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部经理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与监理单位的沟通管理

(1)与监理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应尊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准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接受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

(5)接受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批。

(6)项目部经理应加强与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包项目经理的沟通与协调,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

(7)项目部应注意收集监理、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

(8)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

3、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由工程部经理牵头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

(2)对设计图纸等文件的管理信息应由信息工程师统一登记、保存,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2)项目部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工程例会及其他专题会。

(3)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设计专业负责人协调沟通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确认。

(4)项目部经理应重视与总设计师的沟通、协调。

(5)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工作计划应抄报设计单位。

(6)与设计单位的收、发文件应单独立档保存。

第五篇: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与配合措施(适用于多个行业)

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与配合措施

一、与业主的协调配合

1、参加业主及监理主持召开的施工协调会,及时了解业主的意图,以安排施工作业场地及施工进度。

2、我公司将向业主及监理提供详尽的计划表,按形象进度做好月、周计划,通过周例会,及时让业主、监理了解协调工作,以使之明了每项工序所需时间。

3、在购买材料时,将积极地与监理方协调,做到让业主放心满意。

4、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地提出建议,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业主的经济效益。

二、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和管理

按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网络,由项目经理负责与其他施工做好协调及管理工作。依照总体施工网络计划按计划工序顺序筹措协调专业单位的进出场事宜,协调施工单位之间交叉施工的工序搭接、调配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时间,管理专业施工用水、电,协助建设单位审核专业单位月度报表。

三、与设计单位的配合

1、如果中标,我们即与设计院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2、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设计师、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发包方、监理工程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四、与监理工程师的配合

“监理”是工程质量的监督者,我公司将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质量方面追求精益求精。

1、我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积极维护他们的职责的权力。

2、我公司如有幸中际,将依据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图纸、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提给监理工程师批审。

3、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程的质量管理。自检、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整改。

4、贯彻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施工工序予以监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

5、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自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6、贯彻本公司业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各班组予以检控,确保产品达到优良。本公司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班组工作的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公司的工作失误,因而杜绝现场施工班组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7、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并在监理的见证下取样进行有关试验,对需要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使所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8、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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