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系统报废

2022-07-28

第一篇:设备管理系统报废

设备报废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报废条件、审批权限和处置等管理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报废管理。

2 设备报废条件

2.1 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的设备。

2.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2.3 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2.4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2.5 国家法规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其它应当淘汰的设备。

2.6 备件无来源,又无法修复的设备。

3 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

3.1 设备报废由生产装备部填报设备报废单,经生产装备部部长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东风实业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复审后报公司财务部。

3.2 凡因安全、环保等原因申请报废的设备,由有关单位参与复审,按以条权限审批。

4 设备报废的审批程序

4.1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全面检查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条件后,生产装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东风实业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4.2 财务部门根据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规定,凭“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办理报废手续,并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反馈给生产装备部,生产装备部据此注销固定资产台账,列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

4.3 报废设备按东风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残值应在财务部报表上反映出来,并同时办理核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台帐。

5 报废处置规定

5.1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未经批准前,使用单位不得对待报废设备任意拆除、转移或处置。

5.2 凡设备提前报废,尚未提足折旧费用的,在批复的当月应一次补足余额,已提折足旧费的不再提取折旧费。

6 设备报废后规定

6.1 设备报废批准后,或报废后需要更新的设备到达后,生产装备部必须组织将报废设备及

Q/DFCP 1107-200

3时退役,生产装备部组织对设备进行解体,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备件,由备件计划员备案后送财务部仓库另立账目保管;对于不可利用的部分,由采购部进行资产评估后处理,处理后的金额返公司财务部。

6.2 报废的天车、锅炉、压力容器等危险设备及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不得任意转售给其它单位使用,一般只能作为金属废料处理。

7 责任与考核

凡因工艺设计、设计制造、质量验收、维修保养及管理原因造成的设备报废,损失严重者,由生产装备部报请总经理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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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备报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的报废标准

一、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

二、一次修理费超过重新购置价值70%的设备。

三、环境污染超过标准、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四、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设备。

五、因产品换型、生产工艺变更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设备。

六、因技术改造替换下的不能利用的设备。

七、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第三条 设备报废的申报、鉴定及审批

一、机电设备报废的申报、鉴定及审批工作,由公司机电动力部、财务资产部、设备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并办理有关报废手续,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报废设备的申报。公司所属单位将本单位的待报废设备集中存放,由各单位对照"设备报废标准"逐台进行自鉴后报设备管理中心进行初审。

三、报废设备的鉴定。在设备管理中心初审通过的基础上,由财务资产部填写设备残值,机电动力部组织财务资产部、监察审计部、设备管理中心、使用部门或单位等,组成设备报废技术鉴定组进行现场鉴定,提出鉴定报告,报公司审批。

四、经公司鉴定同意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会同机电动力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第四条 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理

一、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各单位不得留用或擅自处理。但对于矿山主要生产设备,各单位应先自行分解,对某些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卸入库,作为备品备件继续使用,其余设备残体统一由公司指定单位回收。

二、报废的(有牌照的)交通运输车辆的处理,按机动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回收单位对报废设备残体的销售,首先应满足公司内部加工利用,剩余部分可对社会转让销售,内部销售应实行优惠价,对外销售随行就市。

四、回收单位应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对报废设备零部件进行修复,加工利用,增加效益。

五、报废设备的残值收入应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六、机电动力部、财务资产部、设备管理中心、使用部门和单位对相应的设备台帐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平朔煤业有限公司,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文件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设备资产报废申请表。 菏泽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

附录:

第三篇:设备报废管理办法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报废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报废工作合理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

3. 内容与要求

3.1 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单位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A.因老化、陈旧、技术性能落实、耗能高、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B.不能满足最低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

C.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D.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E.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无改装价值的设备;

F.国家明文公布淘汰的设备和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3.2 设备设施报废审批

3.3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设施,应由使用单位机械员填写《设备报废凭证》(见附表),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向生产事业部提出报废申请。生产事业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鉴定后,经生产事业部、财务部资产主管审核,报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3.4未经总经理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做自行报废处理。

3.5 设备设施的销帐

3.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一并注销。

3.5.2报废后的设备残值处理,获得的资金归公司所有,作为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5.3报废设备完整性好,材料消耗与能耗小,修缮后能满足其它工序的产品质量、效率要求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报废后留用。

3.5.4报废留用设备纳入低值设备管理。

附表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设备报废凭证

报废凭证编号:

第四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报废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根据和宗旨】

为规范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加快设备技术更新的进程,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依据《开滦集团设备管理办法》和《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热电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公司机关和子、分公司从事与本办法相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及职责】

由技术部负责,组成有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财务部、物资供应部、经营管理部及相关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技术鉴定小组,负责做好待废设备的现场核实和技术鉴定工作。

第四条【应及时报废的设备】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及时报废:

①已提足折旧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报请设备报废鉴定小组确定不再使用且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 ②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70%;

③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安全和使用安全的,且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④耗能高、效率低,不如更新经济的; ⑤遭受意外灾害,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⑥国家或政府部门明文规定,属于淘汰型产品或强制报废的。

第五条【不予批准报废的设备】

为防范不正当的资产损失,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废批准。

①设备已办理让售及借出的; ②设备主设备编号与实物不相符的; ③设备尚在使用或修理待用的;

④设备丢失、损坏未附原因、责任分析及处理报告的; ⑤未按规定组织通过技术鉴定的; ⑥设备无正当理由提前报废的;

⑦曾申请报废但未予批准且原主要原因无实质改变。

第六条【应提前报废的设备】

对于下列情况的设备,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也要对之进行报废。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强制报废(如交通车辆、锅炉、高污染、高耗能设备等),应注明国家有关强制报废规定的具体文号;

②不符合环保规定要求或随技术规定要求需要淘汰的,应注明国家正式公布的淘汰目录批次;

③属管理不善损坏丢失的,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并随有专项报告;

④因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严重而无修复价值的,应注明何时、何地、因何事故或何灾害造成的,并随事故处理报告或灾害报告。

提前报废的设备应填写“固定资产设备内部损失技术鉴定表”,并分类注明。

第七条【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报废设备汇总上报】

所属各单位设备报废应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对清查出的待报废设备填报相关报表后,报请设备报废鉴定小组鉴定后,注明报废原因,核对设备账目,核实设备编号,并由财务部门提供设备原值、已提折旧和净值等。然后由公司机关、子、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汇总填写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然后报送技术部。

第八条【技术部对报废设备汇总上报】 技术部接到各子分公司报送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以后,应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到现场确定待报废设备无误后,将申请表分类汇总,形成申请报废请示文件(关于固定资产报废××××议案),提交热电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董事会决议】

由公司董事会针对报送的申请报废请示文件(关于固定资产报废××××议案)讨论形成决议,由各位董事签字确认。

第十条【设备报废后续工作】

设备报废议案形成董事会决议以后,要将设备报废议案和董事会决议转交技术部备案。技术部及时注销在籍设备台账、流动账和汇总账等,同时录入报废设备台账。同时告知财务部门做好相关的财务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热电公司技术部。

第五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目的:

1. 为规范公司对设备报废的管理,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

设备报废的审批

审批程序如下:

1. 设备部主管将设备报废报告交财务部审批

2. 财务部对报废设备审完其经济性后转呈主管副总进行审批

3. 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进行最后签批。

设备报废审批权限

1. 设备部经理可审批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报废设备

2. 主管副总可审批价值在30000元以下的报废设备

3. 价值超过30000元的报废设备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报废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生产设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 设备老化高能耗,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2. 查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

3. 设备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重大故障无法进行修复的设备

4. 涉笔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重大故障且修理、改造等不经济的设备。

5. 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六、当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设备使用部门可向设备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具体填制格式如下。《设备报废申请单》

七、设备部接到报废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评估,并编制设备报废报告,具体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使用年限2.设备损坏情况3.设备技术情况4.设备影响工作的情况

八、设备报废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设备的介绍

2.设备的现状,包括技术、使用年限、损害程度、预计修理费用等。

3.设备的报废原因分析。

4.设备报废的拟处理办法

九、设备报废报告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有设备部负责任执行。

十、报废设备的处理

1.对于公司淘汰的设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转让给需要的企业或个人,但转让价格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批。

2.对于无转让价值的设备,设备部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拆卸,将其中完好的部件或经过修理可使用的部件取出后进行入库或修理,而无价值的部件则作废品处理。

3.考虑到经济性,设备的拆卸尽量在生产现场进行,并将其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4.设备拆卸后应尽快进行处理,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不将留在现场。

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设备部应编制报废设备处理报告,交主管副总

或总经理审批。

并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财务部应根据设备处理报告进行账务方面的处理并取消设备编号。 报废设备处理的费用关于涉笔的维修及改造,不允许进行挪用。本制度有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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